家禽的屠宰和屠宰率的测定方法6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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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鸡屠宰性能测定方法

肉鸡屠宰性能测定方法

实验八、肉鸡屠宰性能测定一、实验目的1. 掌握肉鸡屠宰的方法和工艺程序2. 掌握鸡肉用性能测定的项目与方法二、实验材料1.实验动物商品肉鸡2.实验器材手术刀,手术剪,镊子,方瓷盘,温度计,热水锅,台秤等。

三、实验方法与步骤(一)宰前检验对待宰活鸡进行感官检查,观察鸡的体表有无外伤,查看鸡的眼睛是否明亮,眼角有没有过多的粘膜分泌物,分泌物过多表明健康状况不好;检查鸡的四肢、头、全身有无病变,检验合格才能准予屠宰。

(二)宰前停食宰前先禁食8 h,断水2h。

目的是屠宰时放血完全,减少肠道内容物,以免肠道破裂对屠体造成污染,测定的屠宰性能更为可靠。

另外暂时的饥饿可以促使体内肝糖元代谢产生乳酸,有利于禽肉的熟化。

(三)宰前称重经过宰前检验和宰前停食后,称活重,准备进行屠宰性能的计算。

(四)屠宰颈外放血法,用剪刀切断一侧颈总动脉,放血致死,切口尽量小。

(五)浸烫拔羽在血放净后,肉鸡用60~80℃热水,整只鸡浸入热水中,反复搅动,30秒钟后拔毛,去掉脚皮喙壳及全身羽毛。

四、实验结果肉用性能测定方法与结果记录与计算:1.称屠体重放血、拔羽、去除喙壳脚皮后称取屠体重,湿拔毛必须沥干水分。

2.开腹去内脏先挤压肛门,使粪便排出,在肛门下横剪一刀,长度3cm,伸进手指把鸡肠拉出,再挖肌胃、心、肝、胆、脾等内脏,仅肺和肾保留在屠体内。

3.半净膛重=屠体去除内脏,仅保留心、肝、腺胃和肌胃(除地内容物及角质膜)、腹脂4.全净膛重=半净膛去除心、肝、腺胃、肌胃、腹脂头和脚的重量(脚从跗关节分割,头部从第一颈椎链接处截下。

)5.分离胸肌去皮后称重:胸肌由胸大肌、胸小肌和位于胸小肌侧部的第三胸肌组成。

最后把整个胸肌从胸骨上剥离后进行称重。

7.分离腿肌(带皮):把整个大、小腿肌肉剥离下来进行称重。

8.肉用性能指标的计算公式(1)屠宰率(%)=屠体重/活重×100%(2)半净膛率(%)=半净膛重/活重×100%(3)全净膛率(%)=全净膛重/活重×100%(4)胸肌率(%)=双侧胸肌重/全净膛重×100%(5)腿肌率(%)=双侧大小腿净肌肉重/全净膛重×100%鸡屠宰性能测定表单位:克;组别:。

家禽屠宰加工过程中宰前宰后检验及处理标准

家禽屠宰加工过程中宰前宰后检验及处理标准

家禽屠宰加工过程中宰前宰后检验及处理标准家禽屠宰加工过程中宰前宰后检验及处理标准1.目的:为了确保毛鸡来自非疫区,感观健康,须实行严格的宰前宰后检验检疫。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家禽屠宰的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及检疫检验后处理的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6548-1996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71/118/EEC 关于鲜禽肉生产和市场销售的动物卫生问题4.宰前检疫4.1毛鸡证件检查由验证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农牧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毛鸡《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行检查,要求证件填写正确、规范、不得有涂改现象且有动物检疫员签名及检疫部门盖章,同时必须实行一车一证制。

证件不全的,禁止进厂宰杀。

4.2审查《商品鸡饲养生产记录》由验证员依据《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及用药免疫的相关文件对出栏禽群的《商品鸡饲养生产记录》进行审查。

要求宰前14天停止使用药物,饲养期间禁止使用违禁药物,免疫程序及疫苗使用必须符合公司要求,新城疫弱毒或灭活疫苗的接种日期必须在宰前30天内进行。

对不符合用药管理规定的禽群可以延期屠宰,作为非人类食用。

4.3鸡群的感观检查4.3.1群体检查:验证员检查禽群中有无精神委靡,羽毛松乱,动作迟缓外貌异常的禽只,发现可疑病禽送解剖室进一步诊断。

4.3.2个体检查:宰前兽医穿好工作服,戴上口罩和手套对毛鸡进行逐只检查,检查方法:用手轻捏鸡脖,大拇指按住嗉囔,检查嗉囔是否饱满;然后按照从爪、跗关节、腿部、肛门、腹部、胸部、翅膀、头部顺序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将病弱残鸡从链条上剔除,放在密闭的桶内,同时由助手做好记录,由专人及时送解剖室剖检。

家禽的屠宰工艺

家禽的屠宰工艺

家禽的屠宰工艺(一)击晕击晕电压为35~50V,电流为0.5 A以下,电晕时间鸡为8s以下,鸭为10s 左右。

电晕时间要适当,以电晕后马上将禽只从挂钩上取下,若在60s内能自动苏醒为宜。

过大的电压、电流会引起锁骨断裂,心脏停止跳动,放血不良,翅膀血管充血。

(二)放血宰杀放血可以采用人工作业或机械作业,通常有三种方式:口腔放血、切颈放血(用刀切断气管、食管、血管)及动脉放血。

禽只在放血完毕进入烫毛槽之前,其呼吸作用应完全停止,以避免烫毛槽内的污水吸进禽体肺脏而污染屠体。

放血时间鸡一般约90~120s,鸭120~150s。

但冬天的放血时间比夏天长5~10s。

血液一般占活禽体重的8%,放血时约有6%的血液流出体外。

(三)烫毛水温和时间依禽体大小、性别、重量、生长期以及不同加工用途而改变。

烫毛是为了更有利于褪毛,烫毛共有三种方式:高温烫毛,水温为71℃~82℃,30~60s。

中温烫毛,水温为58℃~65℃,30~75s。

国内烫鸡通常采用65℃,35 s;鸭60℃~62℃,120~150s。

低温烫毛,50℃~54℃,90~120s。

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掌握水温和浸烫时间;热水应保持清洁,未曾死透或放血不全的禽尸,不能进行拔毛,否则会降低产品价值。

(四)褪毛机械褪毛,主要利用橡胶指束的拍打与磨擦作用褪除羽毛。

因此必须调整好橡胶指束与屠体之间的距离。

另外应掌握好处理时间。

禽只禁食超过8h,褪毛就会较困难,公禽尤为严重。

若禽只宰前经过激烈的挣扎或奔跑,则羽毛根的皮层会将羽毛固定得更紧。

此外,禽只宰后30min再浸烫或浸烫后4h再褪毛,都将影响到脱毛的速度。

(五)去绒毛禽体烫褪毛后,尚残留有绒毛,其去除方法有三种:一为钳毛;二为松香拔毛:挂在钩上的屠禽浸入溶化的松香液中,然后再浸入冷水中(约3s)使松香硬化。

待松香不发黏时,打碎剥去,绒毛即被黏掉。

松香拔毛剂配方:11%的食用油加89%的松香,放在锅里加热至200℃~230℃充分搅拌,使其溶成胶状液体,再移入保温锅内,保持温度为120℃~150℃备用。

家禽的屠宰和屠宰率的测定方法 ppt课件

家禽的屠宰和屠宰率的测定方法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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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净膛重
屠体重去气管、食道、嗉囊、肠、 脾、胰、生殖器官。留下心脏、肝脏 (去胆)、肺、肾脏、腺胃、肌胃(去 内容物和角质膜)、腹脂(包括腹部板 油及肌胃周围的脂肪)。
15
16
母鸡输卵管解剖结构
17
全净膛重
在半净膛基础上,去心、肝、腺胃、肌胃、腹 脂及头、颈、脚的重量。(鸭、鹅保留头、颈、脚)
鸡的屠宰测定及体内器官观察
1
目录
一、实验目的 二、材料用具 三、内容方法 四、实验要求
2
实验目的
学习宰杀家禽的步骤和方 法,掌握家禽屠宰率的测定和 计算方法。
3
材料和用具
公母鸡若干、屠宰刀、解剖 用具、盛血盆、瓷盘、温度计、台 称、电子称、鸡笼、吊鸡钩等。
4
内容和方法
一、宰前准备 二、屠宰方法 三、屠宰率的测定
去毛
称屠
体重
解剖
称半净 膛重
去气管、食管、嗉囊、肠、 脾脏、胆、胰腺和生殖器 官以及肌胃内容物和角质 膜
观察内脏器 官的位置
去心脏、肝脏、腺胃、肌 胃、腹脂、及头、颈、脚
{ 称全净 膛重
剥离胸肌并称重
剥离腿肌并称重
称腹脂重
测皮下脂肪厚ຫໍສະໝຸດ 268口腔内放血法
将鸡两腿分开倒悬于吊鸡架上,左手握住鸡 头于手掌中并以拇指和食指将鸡嘴顶开,右手用 解剖刀,刀面与舌面平行伸入口腔,待刀进到左 耳部附近,即翻转刀面使刀口向下,用力切断颈 静脉和桥形静脉联合处,血沿口腔下流,待刀拉 出一半时,再转向硬腭中央隙缝的中部(两眼之 间与硬腭腭成30°)刺延脑,以破坏脑神经中枢, 使羽毛松弛,易于干拔毛。这种屠宰方法,屠体 没有伤口,外表完整美观。
21
半 净 膛 率 ( %) =半 净 活 膛 重 重

屠宰性能测定

屠宰性能测定

家禽屠宰性能测定1.宰前的准备家禽屠宰前必须先禁食12h,只供饮水,其目的既可节省饲料还可使放血完全,保证肉的品质优良和屠体美观。

屠宰前为避免药物残留,应按规定程序停止在饲料中添加药物。

称活体重。

2.放血颈外放血法左手握鸡两翅,将其颈向背部弯曲,并以左手拇指和食指固定其头,同时左手小指勾住鸡的一脚。

右手将鸡耳下颈部宰杀部位的羽毛拔净后用刀切断颈动脉或颈静脉血管,放血致死。

3.拔毛湿拔法在血放净后,用50-80℃的热水浸烫1.5-2min,让热水渗进毛根,因毛囊周围骨肉的放松而便于拔毛。

一般以能拔下毛而不伤皮肤为准。

拔毛顺序为:尾—翅—颈—胸—背—臀—两腿粗毛—绒毛。

拔完羽毛后沥干水,称屠体重。

4.分割、去内脏割除头、颈、脚。

脚从踝关节分割并剥去脚皮、趾壳,头从枕寰关节处割下,颈部从肩胛骨处割下。

分别将头、颈、脚称重填入表中。

为防止屠体污染,开腹前先挤压肛门,使粪便排出。

在胸骨剑突与泄殖腔之间切一切,掏出内脏,仅留肺脏和肾脏。

5.屠宰测定项目①活重指在屠宰前停饲12h后的重量。

②屠体重禽体放血、拔毛后的重量(湿拔法需沥干)。

③胸肌重将屠体胸肌剥离下的重量。

④腿肌重将禽体腿部去皮,去骨的肌肉重量。

⑤半净膛重屠体重去气管、食管、嗉囊、肠、脾脏、胰腺和生殖器官。

留下心脏、肝脏(去胆)、肺脏、肾脏、腺胃、肌胃(去除内容物及角质膜)和腹脂的重量。

⑥全净膛重半净膛重去心脏、肝脏、腺胃、肌胃、腹脂及头、颈、脚。

留肺脏、肾脏的重量(鸭、鹅保留头、颈、脚)。

⑦腹肌重包括腹脂(板油)及肌胃外脂肪。

⑧皮下脂肪厚度从尾根部切线向上沿第一切线剥离两侧皮肤,用游标卡尺测量此处皮脂的厚。

6.计算项目①屠宰率=屠体重/活重×100%②半净膛率=半净膛重/活重×100%③全净膛率=全净膛重/活重×100%④胸肌率=胸肌重/全净膛重×100%⑤腿肌率=腿肌重/全净膛重×100%⑥腹脂率=(腹脂重+肌胃外脂肪重)/全净膛重×100%⑦瘦肉率=(胸肌重+腿肌重)/全净膛重(或胴体重)×100%(鸭)。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家禽的屠宰检疫申报、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鸡、鸭、鹅的屠宰检疫。

鹌鹑、鸽子等禽类的屠宰检疫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2. 检疫对象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禽白血病、鸭瘟、禽痘、小鹅瘟、马立克氏病、鸡球虫病、禽结核病。

3. 检疫合格标准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 检疫申报4.1 申报受理货主应在屠宰前6 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

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2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5. 入场(厂、点)监督查验和宰前检查5.1 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家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2 询问了解家禽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5.3 临床检查官方兽医应按照《家禽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其中,个体检查的对象包括群体检查时发现的异常禽只和随机抽取的禽只(每车抽60-100 只)。

5.4 结果处理5.4.1 合格的,准予屠宰,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4.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5.4.2.1 发现有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 )等有关规定处理。

5.4.2.2 发现有鸭瘟、小鹅瘟、禽白血病、禽痘、马立克氏病、禽结核病等疫病症状的,患病家禽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4.2.3 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27号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家禽的屠宰检疫申报、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鸡、鸭、鹅的屠宰检疫。

鹌鹑、鸽子等禽类的屠宰检疫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2.检疫对象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禽白血病、鸭瘟、禽痘、小鹅瘟、马立克氏病、鸡球虫病、禽结核病。

3.检疫合格标准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检疫申报4.1 申报受理货主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

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2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5.入场(厂、点)监督查验和宰前检查5.1 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家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2 询问了解家禽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5.3 临床检查官方兽医应按照《家禽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其中,个体检查的对象包括群体检查时发现的异常禽只和随机抽取的禽只(每车抽60-100只)。

5.4 结果处理5.4.1 合格的,准予屠宰,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4.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5.4.2.1 发现有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5.4.2.2 发现有鸭瘟、小鹅瘟、禽白血病、禽痘、马立克氏病、禽结核病等疫病症状的,患病家禽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4.2.3 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浅析家禽屠宰检疫规 程

浅析家禽屠宰检疫规 程

浅析家禽屠宰检疫规程作者:吴凤伟来源:《农民致富之友(上半月)》 2019年第1期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的发布,是检疫员如何进行家禽屠宰检疫的技术指南,对保护百姓身体健康及食肉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要求检疫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家禽的屠宰检疫,笔者就该规程做以探讨。

一、明确检疫对象及适用范围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的检疫目录为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禽白血病、鸭瘟、禽痘、小鹅瘟、马立克氏病、鸡球虫病、禽结核病,共九种。

本规程规定了家禽的屠宰检疫申报、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二、检疫合格标准家禽入场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三、检疫申报货主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

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四、入场监督查验和宰前检查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家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询问了解家禽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临床检查,官方兽医应按照《家禽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其中,个体检查的对象包括群体检查时发现的异常禽只和随机抽取的禽只(每车抽60-100只)。

检疫合格的,准予屠宰,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发现有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发现有鸭瘟、小鹅瘟、禽白血病、禽痘、马立克氏病、禽结核病等疫病症状的,患病家禽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

家禽屠宰检疫中快速检测技术的应用分析

家禽屠宰检疫中快速检测技术的应用分析

家禽屠宰检疫中快速检测技术的应用分析家禽屠宰检疫是确保食品安全和防止疫病传播的重要环节。

传统的检测方法常常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复杂的操作流程,限制了对大规模家禽屠宰场进行快速有效的检测。

快速检测技术的应用变得尤为重要。

快速检测技术包括了一系列能够在短时间内对家禽屠宰样本进行快速检测的分析方法。

其中最常见的技术包括PCR技术、免疫层析技术、质谱技术和纳米技术等。

PCR技术是一种通过扩增特定的DNA序列来检测目标物质的技术。

在家禽屠宰检测中,PCR技术被广泛用于检测传染性疾病病原体,如禽流感病毒、新城疫病毒等。

相比传统的病毒分离和培养方法,PCR技术具有快速、高灵敏度、高特异性的优点,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得出检测结果。

免疫层析技术是一种利用特定抗体与目标物质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测。

在家禽屠宰检测中,免疫层析技术常用于检测禽流感抗原、禽肉中的抗生素残留、致病菌等。

该技术不需要复杂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操作简单、快速,可以提供快速的检测结果。

质谱技术是一种通过分析样本中的分子质量和离子化特性来进行检测的方法。

在家禽屠宰检测中,质谱技术常用于检测禽肉中的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食品添加剂等。

相比传统的色谱分析方法,质谱技术具有高灵敏度、高分辨率和高速度的优势,可以提供快速准确的检测结果。

纳米技术是一种通过利用纳米级材料的特性来进行检测的方法。

在家禽屠宰检测中,纳米技术常用于开发快速、便携式的检测设备。

利用金纳米颗粒制备的检测试纸条可以用于禽流感病毒的快速检测,只需将样品滴在纸条上,等待几分钟后即可得出结果。

这种检测方法操作简单、成本低廉,非常适合在屠宰场等实地场所进行快速检测。

快速检测技术在家禽屠宰检疫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提高检测效率,缩短检测时间,降低操作难度,为防控疫病和确保食品安全提供有力支持。

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快速检测技术在家禽屠宰检疫中的应用前景将更加广阔。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宰检疫规程一、引言家禽屠宰检疫是确保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屠宰过程的卫生安全,国家对家禽屠宰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规范。

本文将探讨家禽屠宰检疫规程,并对其重要性和实施方法进行深入解析。

二、家禽屠宰检疫的重要性家禽屠宰检疫是预防疫源性疾病传播的重要手段,旨在确保家禽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通过屠宰前的检验和屠宰过程的监管,可以有效地控制病原微生物和有害物质的传播,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合格的检疫工作也有助于维护家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良好的行业形象。

三、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的要点1. 卫生条件的要求家禽屠宰场必须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包括场地的干净整洁、通风良好、无积水,设施的规范使用和定期维护等。

场内应设置洗手设施,并提供足够的洗手液和纸巾供工作人员使用。

屠宰操作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和手套,以防止任何污染。

2. 家禽屠宰前的检验检疫在家禽屠宰之前,必须进行检验检疫工作,以确保家禽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标准。

检验人员会对家禽进行体检,观察其体态、精神状态和毛色等。

同时还会进行疫情调查,了解家禽的养殖历史、疫苗接种情况等。

如果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将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隔离患病家禽、进行病原学检测等。

3. 屠宰过程的监管屠宰场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屠宰操作。

屠宰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并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屠宰操作者必须掌握正确的宰杀技术,以确保家禽在宰杀过程中不受伤害,并尽可能减少疼痛。

检疫人员会对屠宰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操作符合规范,防止交叉污染的发生。

4. 检疫证明的发放经过检验检疫并合格的家禽,在屠宰过程结束后,将会获得相应的检疫证明。

这些证明文件记录了家禽的检疫情况和屠宰过程的合规性,是相关部门批准家禽产品上市销售的必备文件。

消费者在购买家禽产品时,可以通过检疫证明了解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四、对家禽屠宰检疫的理解和观点家禽屠宰检疫工作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家禽的屠宰和屠宰率的测定方法

家禽的屠宰和屠宰率的测定方法

将鸡两腿分开倒悬于吊鸡架上,左手握住鸡头 口腔内放血法
于手掌中并以拇指和食指将鸡嘴顶开,右手用解 剖刀,刀面与舌面平行伸入口腔,待刀进到左耳 部附近,即翻转刀面使刀口向下,用力切断颈静 脉和桥形静脉联合处,血沿口腔下流,待刀拉出 一半时,再转向硬腭中央隙缝的中部(两眼之间 与硬腭腭成30°)刺延脑,以破坏脑神经中枢, 使羽毛松弛,易于干拔毛。这种屠宰方法,屠体 没有伤口,外表完整美观。
宰前准备
禁食12h,只供饮水。这样 做可以使放血完全,保证肉的品 质优良和屠体美观。
屠宰方法
1、放血 2、拔羽 3、割除头、脚 4、开腹去内脏
颈外放血法
左手握鸡两翅,将鸡颈向背部弯曲,并以左手拇指 和食指固定其头,同时左手小指钩住鸡的一脚,右手
将鸡耳下颈部宰杀部位的毛拔去少许,然后用刀切断
颈动脉或颈静脉,放血致死,血盛于盛血盆中。
拔 羽 干拔法:尾、翅、颈、胸、背、臀、两腿粗
毛、绒毛。注意勿伤及皮肤。 湿拔法:50~80℃热水,浸烫1.5~2mins。 水温和烫毛时间视鸡体重大小和季 节而异。
割除脚、头和颈
1.清洗屠体
2.脚:从踝关节分割,剥去脚皮,趾壳
3.头:从枕寰关节处割下
4.颈:从肩胛骨处割下
开腹去内脏
在肛门下横剪一刀,长3cm,伸进手指把鸡 肠拉出,再挖肌胃、心肝、胆、脾等内脏,只留肺 和肾。
测皮下脂肪厚
实验要求
每小组宰鸡1只,严格按照要 求进行操作,详细记录数据,认 真统计相应结果。
肌胃周围的脂肪)。
母鸡输卵管解剖结构
全净膛重
在半净膛基础上,去心、肝、腺胃、肌胃、腹脂
及头、颈、脚的重量。(鸭、鹅保留头、颈、脚)
胸肌重:将屠体胸肌剥离下的重量。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2023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2023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家禽屠宰检疫的检疫范围及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家禽的屠宰检疫。

2.检疫范围及对象2.1检疫范围《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规定的家禽。

2.2检疫对象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鸭瘟、马立克病、禽痘、鸡球虫病。

3.检疫合格标准3.1进入屠宰加工场所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证明。

3.2申报材料符合本规程规定。

3.3待宰家禽临床检查健康。

3.4同步检疫合格。

3.5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4.检疫申报4.1申报检疫。

货主应当在屠宰前6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急宰的可以随时申报。

申报检疫应当提供以下材料:4.1.1检疫申报单。

4.1.2家禽入场时附有的动物检疫证明。

4.1.3家禽入场查验登记、待宰巡查等记录。

4.2申报受理。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由派驻(出)的官方兽医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4.3回收检疫证明。

官方兽医应当回收家禽入场时附有的动物检疫证明,并将有关信息上传至动物检疫管理信息化系统。

5.宰前检查5.1现场核查申报材料与待宰家禽信息是否相符。

5.2按照《家禽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其中,个体检查的对象包括群体检查时发现的异常家禽和随机抽取的家禽(每车抽60—100只)。

5.3结果处理5.3.1合格的,准予屠宰。

5.3.2不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按下列规定处理。

5.3.2.1发现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向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由货主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

5.3.2.2发现病死家禽的,按照《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理。

5.3.2.3现场核查待宰家禽信息与申报材料或入场时附有的动物检疫证明不符,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家禽的屠宰检疫申报、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鸡、鸭、鹅的屠宰检疫。

鹤鹑、鸽子等禽类的屠宰检疫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2. 检疫对象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禽白血病、鸭瘟、禽痘、小鹅瘟、马立克氏病、鸡球虫病、禽结核病。

3. 检疫合格标准3.1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 检疫申报4.1申报受理货主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

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矢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2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5. 入场(厂、点)监督查验和宰前检查5.1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家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5.2询问了解家禽运输途中有矢情况。

5.3临床检查官方兽医应按照《家禽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其中,个体检查的对象包括群体检查时发现的异常禽只和随机抽取的禽只(每车抽60-100只)。

5.4结果处理5.4.1合格的,准予屠宰,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4.2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5.4.2.1发现有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 )等有矢规定处理。

5.4.2.2发现有鸭瘟、小鹅瘟、禽白血病、禽痘、马立克氏病、禽结核病等疫病症状的,患病家禽按国家有矢规定处理。

5.4.2.3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

畜禽各项生产性能测定指标大全及方法

畜禽各项生产性能测定指标大全及方法

畜禽各项生产性能指标测走大全及指标测走的意义目录:一、生产性能指标二、屠宰测定指标及含义表三、肉品质测定指标四、血液生理生化五、免疫指标六、屠宰工艺指标一、生产性能指标目的和作用:为平价畜群的生产水平提供信息;为家畜个体遗传评定提供信息;为估计群体遗传参数提供信息;为评价不同杂交组合提供信息。

主要指标:活重:屠宰前停料24小时后的体重。

体长:由肩端至坐骨结节后端的直线距离。

胸围:由肩胛骨后缘绕胸1周的长度。

胸深:由看甲最高点到胸骨底面的距离。

胸宽:由肩胛骨后端的左右肋骨间的宽度。

二、屠宰测定指标及含义表宰前重:宰前绝食24h后的活重。

宰后重:屠宰放血以后的体重。

血重:宰时所放出的血液重量,或宰前重减宰后重的重量差。

酮体重:放血后出去头、尾、皮、蹄(肢下部分)和内脏所余体躯部分的重量。

净体重:除去胃肠及膀胱的内容物后的总体重。

酮体骨重:酮体重所有骨骼剥离后的骨重。

酮体脂肪:酮体内、外侧表面及肌肉块间可剥离的脂肪总重里。

净肉重:酮体除去剥离的骨、脂后,所余部分的重量。

背膘厚:第五~第六胸椎间离背中线3~5cm o腰膘厚:第十二~十三胸椎间离背中线3~5cm o眼肌面积:第十二~十三间眼肌的横切面积(cm) 2o三、肉品质肉品质:肉品质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没有单一的定义,它是鲜肉或深加工肉的外观、适口性、营养价值等各方面理化性质的综合。

肉质主要用感观特征、技术质量、营养价值、卫生质量和安全性四个方面来评价。

因此,分析肉质的评价指标,研究影响肉质的营养因素,探索提高肉质的方法来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对于养殖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肉品质指标肉色(meat color):肌红蛋白(Mb)和血红蛋白(Hb)是构成肉色的主要物质,起主要作用的是Mb,它与氧的结合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肉色,且与肌肉的PH值有关,其遗传力约为0.30o肉色的评定方法很多,目前使用的主要有两大类:主观评定和客观评定。

主观评定:依据标准的图板进行5分制的比色评定:在猪宰后1-2小时,取胸腰椎接合处背最长肌横断面,放在4°C左右的冰箱里存放24 小时,1•分为灰白色(PSE肉色),2分为轻度灰白色(倾向PSE肉色),3分为鲜红色(正常肉色),4分为灰白色(正常肉色倾向DFD肉色),5分为按褐色(DFD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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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前准备
禁食12h,只供饮水。这样 做可以使放血完全,保证肉的品 质优良和屠体美观。
屠宰方法
1、放血 2、拔羽 3、割除头、脚 4、开腹去内脏
颈外放血法
左手握鸡两翅,将鸡颈向背部弯曲, 并以左手拇指和食指固定其头,同时左 手小指钩住鸡的一脚,右手将鸡耳下颈 部宰杀部位的毛拔去少许,然后用刀切 断颈动脉或颈静脉,放血致死,血盛于 盛血盆中。
屠宰测定项目
(一)活重 (二)屠体重 (三)半净膛重 (四)全净膛重 (五)胸肌重 (六)腿肌重 (七)皮下脂肪厚度
活重:指在屠宰前停饲12h后的 重量。
屠体重:放血羽毛后的重量。 (湿拔须沥干)
半净膛重
屠体重去气管、食道、嗉囊、肠、 脾、胰、生殖器官。留下心脏、肝脏( 去胆)、肺、肾脏、腺胃、肌胃(去内 容物和角质膜)、腹脂(包括腹部板油 及肌胃周围的脂肪)。
鸡的屠宰测定及体内器官观察
目录
一、实验目的 二、材料用具 三、内容方法 四、实验要求
实验目的
学习宰杀家禽的步骤和方法 ,掌握家禽屠宰率的测定和计 算方法。
材料和用具
公母鸡若干、屠宰刀、解剖用 具、盛血盆、瓷盘、温度计、台称 、电子称、鸡笼、吊鸡钩等。
内容和方法
• 一、宰前准备 • 二、屠宰方法 • 三、屠宰率的测定
1、屠宰率 2、半净膛率 3、全净膛率 4、胸肌率 5、腿肌率 6、腹脂率
屠宰率(%)=
屠体重 活重
半净膛率(%)=
半净膛重 活重
全净膛率(%)=
全净膛重 活重
胸肌率(%)=
胸肌重 全净膛重
腿肌率(%)=
腿肌重 全净膛重
腹脂重+肌胃外脂肪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腹脂率(%)=
×100
全净膛重
操作流程
称重
放血
去毛
称屠
体重
解剖
称半净 膛重
去气管、食管、嗉囊、肠、 脾脏、胆、胰腺和生殖器 官以及肌胃内容物和角质 膜
观察内脏器 官的位置
去心脏、肝脏、腺胃、肌 胃、腹脂、及头、颈、脚
{ 称全净 膛重
剥离胸肌并称重
剥离腿肌并称重
称腹脂重
测皮下脂肪厚
实验要求
每小组宰鸡1只,严格按照要 求进行操作,详细记录数据,认 真统计相应结果。
拔羽
干拔法:尾、翅、颈、胸、背、臀、两腿粗 毛、绒毛。注意勿伤及皮肤。
湿拔法:50~80℃热水,浸烫1.5~2mins。 水温和烫毛时间视鸡体重大小和季 节而异。
割除脚、头和颈
1.清洗屠体 2.脚:从踝关节分割,剥去脚皮,趾壳 3.头:从枕寰关节处割下 4.颈:从肩胛骨处割下
开腹去内脏
在肛门下横剪一刀,长3cm,伸 进手指把鸡肠拉出,再挖肌胃、心肝 、胆、脾等内脏,只留肺和肾。
母鸡输卵管解剖结构
全净膛重
在半净膛基础上,去心、肝、腺胃、肌胃、腹脂 及头、颈、脚的重量。(鸭、鹅保留头、颈、脚)
胸肌重:将屠体胸肌剥离下的重量。
腿肌重:将禽体腿部去皮,去骨的 肌肉重量。
皮下脂肪厚度:从尾根部切线向上沿第一 切线剥离两侧皮肤,用游 标卡尺测量此处皮脂的厚。
常用的几项屠宰率的计算方法
口腔内放血法
将鸡两腿分开倒悬于吊鸡架上,左手握住鸡头 于手掌中并以拇指和食指将鸡嘴顶开,右手用解 剖刀,刀面与舌面平行伸入口腔,待刀进到左耳 部附近,即翻转刀面使刀口向下,用力切断颈静 脉和桥形静脉联合处,血沿口腔下流,待刀拉出 一半时,再转向硬腭中央隙缝的中部(两眼之间 与硬腭腭成30°)刺延脑,以破坏脑神经中枢, 使羽毛松弛,易于干拔毛。这种屠宰方法,屠体 没有伤口,外表完整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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