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试题(DOC)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试卷A标准答案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试卷A标准答案第一部分:采购法务基础知识1. 问题:请简要解释采购法务的定义和作用。
答案:采购法务是指在采购过程中运用法律知识、规则和原则进行法律问题的预防和解决的工作。
其作用在于保护采购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并降低相关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2. 问题:列举并解释采购合同中的三个主要要素。
答案:采购合同的三个主要要素包括:a) 合同主体:即合同的当事人,一般为采购方和供应商。
b) 合同内容:即合同中约定的采购物品、数量、质量、交付方式、支付条件等具体条款。
c) 合同履行方式:即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标准,包括交货时间、验收标准和索赔条款等。
3. 问题:请解释风险管理在采购法务中的作用。
答案:风险管理在采购法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采购活动涉及到各种潜在的风险,如供货延迟、质量不达标、合同履行违约等。
通过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措施,可以提前预防和应对这些风险,保障采购方的利益,并降低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第二部分:合同管理实务4. 问题:请列举并解释合同管理的三个主要环节。
答案:合同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a) 合同签订与审查:包括与供应商协商签订合同、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和修改等。
b) 合同履行与监督:包括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c) 合同变更与索赔:包括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变更,并处理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索赔事宜。
5. 问题:请解释合同管理中的合同履行与监督的重要性。
答案:合同履行与监督是合同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通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可以确保采购方按照合同要求获得所需的商品或服务,并避免供应商的违约行为。
同时,合同履行与监督也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履约过程中的问题,保证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6. 问题:请简要解释合同变更的原则和程序。
答案:合同变更的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在变更合同时,应遵循变更程序,包括书面变更通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变更协议等步骤。
2008-2012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往年考试真题集合
2012年5月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中级)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课程代码:03614)本试卷共8页。
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注意事项:1、请考生在答卷前将密封线内的项目填写清楚,同时填写自己的座位号2、本试卷共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案例题,共有两道必答题,请依照案例作答。
第二部分是论述题,共有四道题目,请任选两道作答3、请考生用钢笔或圆珠笔将答案直接写在试卷上一、案例题(每题25分,共计50分)仔细阅读并分析案例中的信息,回答第1题和第2题。
随着市场上改编、翻拍古代名著成为电视剧的热潮,背景华博影视艺术有限公司(下称“华博”)也拟投资拍摄根据吴承恩作品《西游记》改编的同名电视连续剧。
好的电视连续剧离不开好的剧本,因此,华博找到了目前国内知名的编剧王某,经与其协商,华博与王某于2011年2月1日订立了一份合同,约定了如下内容:华博委托王某将名著《西游记》改编为同名50集电视剧剧本。
为此华博应向王某支付稿酬人民币50万元整,其中10%作为定金应于合同签署之日后五日内由华博向王某支付,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其义务将导致定金的没收或双倍返还;稿酬的40%应于2011年6月1日王某完成并向华博交付初稿后支付,其余50%应于2011年10月1日剧本创作完成通过华博审核后支付。
合同还约定:鉴于该剧本为华博委托王某创作,该剧本的著作权应属于华博,王某仅享有著名权。
合同签订后,华博并未向王某支付定金,而是提出该部分在王某剧本完成后一起全部支付。
对此王某并未坚持并立即投入到剧本的编著过程中。
到2011年6月1日,王某称剧本工作量较大初稿不能完成,要求将初稿交付提起延至2011年7月1日。
华博同意了王某的要求。
2011年7月1日,王某向华博交付了手稿,但称时间较劲,最后两集较草率,尚需修改,希望在接下来华博内部审查过程中结合华博可能提出的意见一并进行修改。
华博对此予以同意并向王某支付了20万元稿酬。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综合测试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综合测试(3)基本信息:[矩阵文本题] *班级: [单选题] *○交院18采购1 ○交院18采购2○奉城18采购1○奉城19采购1○杨城18采购1○杨城18采购2○思博18采购1○思博19采购1○邦德18采购1○邦德18采购2○行健18采购1○行健19采购1○嘉科18采购1○嘉科18采购2○嘉工18采购1○嘉工18采购2○嘉工18采购3○中侨18采购1○中侨18采购2○中侨18采购3○立达18采购1○青工18采购○青工19采购○农林18采购1○二工大18采购1○二工大18采购2○杉达18采购1. 下列不属于谈判阶段有效行为的是() [单选题] *A.调节机会B.保密的重要性C.人员的分配(正确答案)D有效的团队建设2. 对于某些类型的采购和协议,需要回顾的最重要结果之一是与另一方的() [单选题] *A.信任程度B.谈判后的关系(正确答案)C.谈判立场D.谈判方法3. ()谈判策略在本质上是试图用另一方的需要、目标何利益来吸引他们。
[单选题] *A.说服性谈判(正确答案)B.整合性谈判C.分配性谈判D.选择性谈判4. 关系图谱的第五层关系是?() [单选题] *A.交易关系B.单一供应源关系(正确答案)C.外包关系D.伙伴型关系5. 一个分配式谈判方法中让步的战术不包括() [单选题] *A避免第一个让步B尽可能少的做出让步C 给人以你做出每个让步都是一个小的让步的印象(正确答案)D做出成本对你尽可能低的让步6. 将各方视为合作攻克一个共同问题或使一个共享机会最大化的是() [单选题] *A.立场式议价B.整合性谈判C.原则性谈判(正确答案)D.分配性谈判7. 消费者的需求低,空置生产能力,价格稳定或下跌,这一现象在商业周期中处于哪一个阶段()。
[单选题] *A 萧条(正确答案)B 复苏C繁荣D衰退8. 卡拉杰克矩阵中,供应市场复杂性高,物品重要性程度低的被称之为() [单选题] *A.杠杆物品B.非关键物品C.战略性物品D.瓶颈物品(正确答案)9. 供应商设定一个较低的推介价格,以便争取客户、减少或消除竞争,被称之为()。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及历试题答案对照(可编辑).doc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及历试题答案对照(可编辑)《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及历年试题答案对照(一)知识点详解合同条款概念类型P概念:当事人依程序订立合同意思表示一致便形成合同条款他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内容。
提示性合同条款内容:①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是指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标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所指向的对象有货物、工程、服务三种)③数量和质量(是确定标的的客观标准也是衡量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④价款和酬金(取得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向提供的一方所支付的货币)⑤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⑥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⑦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四种方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欠缺他合同就不能成立它决定着合同的类型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质与量。
类型有三种:①由法律直接规定②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③由当事人约定。
默示条款: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
类型有三种:①法律未规定也不是合同性质和类型所必须具备的当事人也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
②当事人未写入合同当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理应存在的条款③特意待定条款当事人有意将合同条款留待以后谈判商定的条款。
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P合同权利:合同权利又称给付请求权即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权利。
特征:①合同权利是请求权(合同权利的实现只有债务人的给付才能实现)②合同权利是受领权(债权人应当有效受领债务人的给付这是合同权利的本质)③合同权利是相对权(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的给付不能请求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为给付)④合同权利是平等权(同一个客体之上可以成立数个债权在清偿上也无先后顺序之分)⑤合同权利具有请求力、执行力、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
合同义务:合同义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
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某年样卷(doc 8页)(1)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2010年样卷(1)本试卷分两部分。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65分钟。
第一部分为案例题,请分析案例回答问题。
第一部分有两道必答题,每道25分,共50分。
第二部分为选答题,共有四道题。
每道25分,多答题目不计分,共50分。
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于2000年4月15日前提供真丝面料1000米,服装厂先支付价款8万元,并于5月20日将货款一次性全部支付。
2000年4月15日,服装厂通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一定困难,请求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行的要求。
2000年4月25日,因纺织厂没有履行合同,服装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5月10日前履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
2000年5月20日,纺织厂仍未履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90元的价格购买了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总价款9万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万元货款及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多支付的1万元价款。
2000年8月10日,纺织厂要求履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的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接受货物。
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
一必答题。
(本部分共2道题,每道25分,共50分)本部分问题与案例有关,应结合案例信息回答问题。
1.a) 什么是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中国合同法采用什么样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15分)b)本案中纺织厂是否组成违约?为什么?服装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10分)2.a)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5分)b)本案中法院能否支持纺织厂的主张?(10分)c)服装厂能否要求损害赔偿?(10分)二.选答题。
(本部分共4道题,请回答其中任意2道题。
每道25分,共50分)3.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价值取向。
(25分)4.解释抵押和质押的概念,并比较二者的特点。
2012.5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试卷与答案
2012.5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试卷与答案机密*启用前2012年5月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中级)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课程代码:03614)本试卷共8页。
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注意事项:1.请考生在答卷前将密封线内的项目填写清楚,同时填写白己的座位号。
2本试卷共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案例题,共有2道必答题,请依照案例作答。
第二部分是论述题,共有4道题日,请任选2道作答。
3.请考生用钢笔或圆珠笔将答案直接写在试卷上一、案例题(每题25分,共计50分)请仔细阅读并分析案例中的信息,然后回答第12题。
随着市场上改编、翻拍古代名著成为电视剧的热潮,北京华博影视艺术有限公司(下称“华博”)也拟投资拍摄根据吴承恩作品《西游记》改编的同名电视连续剧。
好的电视连续剧离不开好的剧本,因此,华博找到了目前国内知名的编剧王某,经与其协商,华博与王某于2011年2月1日订立了一份合同,约定了如下内容:华博委托王某将名著《西游记》改编为同名50集电视剧剧本。
为此华博应向王某支付稿酬人民币50万元整,其中10%作为定金应于合同签署之日后五日内由华博向王某支付,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其义务将导致定金的没收或双倍返还;稿酬的40%应于2011年6月1日王某完成并向华博交付初稿后支付,其余50%应于2011年10月1日剧本创作完成通过华博审核后支付。
合同还约定::鉴于该剧本为华博委托王某创作,该剧本的著作权应属于华博,王某仅享有署名权.合同签订后,华博并未向王某支付定金,而是提出该部分在王某剧本完成后一起全部支付。
对此王某并未坚持并立即投入到剧本的编著过程中。
到2011年6月1日,王某称剧本工作量较大初稿不能完成,要求将初稿交付日期延至2011年7月l日华博同意了王某的要求。
2011年7月1日,王某向华博交付了手稿,但称时间较紧,最后两集较草率,尚需修改,希望在接下来华博内部审查过程中结合华博可能提出的意见一并进行修改。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
采购法务与合同模拟题1.某大卖场打算在十一黄金周期间举行促销活动,散发的商业广告中写有这样的字句:10月1日至7日期间,每天前20名消费者,购买摩托罗拉某新款手机特价800元。
李某看到广告后,便在9月30日夜排队,经商场发牌号确认,在前20名内。
10月1日早上当李某进入商场后,营业员告知促销计划已改变,特价手机取消。
李某认为,商场当广告是要约,自己的行为符合商场要求构成承诺,因此,要求履行合同。
商场则认为,商业广告只是要约邀请,因此,双方并未建立合同关系。
问:(1)双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2)本案应如何处理?(1)双方买卖合同成立。
因为商业广告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要约。
该大卖场的广告中称“购买摩托罗拉某新款手机特价800元”内容明确具体;“10月1日至7日期间,每天前20名消费者”,也是向特定人发出;同时,商场也没有不受广告内容约束的意思表述。
因此,李某的行为符合商场广告要求构成承诺。
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成立。
2. 2008年6月,原告某甲之兄丙欲在被告某乙承包的宾馆内开设发廊,因自己无钱遂向其弟甲某借款2万元,甲未允。
后由乙出面,称该款系作为押金留存在自己处,他们两人在发廊开业及经营期间决不动用此款。
甲出于对乙的信任,于是同意向丙提供借款。
同月26日,甲将2万元现金亲手交给了某乙,并且三方当场订立协议书一份。
其中,写明乙收取甲2万元“押金”,“如中止合同,乙在中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归还全部押金。
”同年7月份,因全市集中整顿发廊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核发有关营业执照,丙因此未能开业经营。
甲得知后便向乙提出归还押金一事,乙起初答应归还,但拖到9月份时,乙声称因丙拖欠自己以前的房租未还,该笔款项已经充作租金,甲应当向其兄丙去要钱。
甲不同意,在多次催讨无效的情况下将乙告至法院。
问:(1)本案中涉及的三方协议书属于何种性质的合同?是否有效?(2)2万元现金究竟属于丙向甲的借款,还是甲向乙提供的押金?押金的法律性质应当如何认定?(3)本案应当如何处理?(1)本案中涉及的三方协议书属于担保性质的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复习题答案
2021~ 2022学年第 2 学期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课程复习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复习题一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5题,每小题1分,满分5分)1-5:DDAAC二、判断题(本题共15题,每小题1分,满分15分。
正确的打√,错误的打×)1-5:√×√√× 6-10:√√√×× 11-15:×√√√×三、名词解释(本题共5题,每小题3分,满分15分)1、无效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违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或其内容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而被认定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追认权:是法定代理人、代理关系中本人、财产所有人对有缺陷的行为事后予以承认的单方意思表示。
3、留置权: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保护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者效劳时免受人身、财产损害或损害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5、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还必须在主观上有过错才能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
假设当事人只有违约行为而没有主观上的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四、简答题(本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1、简述合同权利的特点。
答:(1)恳求权。
只能通过债务人的给付实现。
(1分)(2)给付受领权。
本质内容是有效地受领债务人给付。
(1分)(3)相对权。
只能向债务人恳求给付,不得向不特定人。
(1分)(4)具有平等性。
无排他性、对客体可形成多个债权。
(1分)(5)合同债权具有恳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
(1分)2、要约失效的原因有哪些?答:(1)受要约人明确表示回绝要约;(2分)(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主要条款进行修改;(1分)(3)承诺期届满而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1分)(4)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使用方法说明:1、本资料由知识点罗列、知识点详解、附加知识点三部分组成。
2、知识点罗列部分是本年度考试命题范围,详解部分为罗列部分的详细阐述,要求理解并记忆。
附加知识点是为了防止超书本范围题出现,09年就考到了代位权。
3、真题是本资料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大家重视,或许会有重复考点出现。
4、论述题评分标准请大家看真题,论述题答要点的同时,需要对要点进行解释,本复习资料相关知识点后面()里面的内容是我给大家的解释,希望大家能用自己语言组织。
(一)、知识点罗列:第一节合同的概念一、合同的概念P3二、合同的特征第二节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一、合同条款P7二、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P11第三节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一、合同的订立与成立(订立、成立P17要约P18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P22)二、合同的生效P28三、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原因p31-33四、可撤销合同的概念、特征P37五、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者撤销后的法律后果p 48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概念、规则。
P52-54二、履行抗辩权P57-58第五节合同的担保一、合同担保的概念和特征P59二、担保合同P62三、保证的概念和特征P63四、保证合同p65五、抵押质押的概念和特征以及区别P67-70六、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p70第六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一、合同变更特点P80二、合同变更法定形式和程序P81三、合同变更的效力P83四、合同转让的概念和特征P85五、合同转让的限制P85六、合同义务转让的构成要件p 87七、合同转让的效力P88-90第八节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P97二、违约行为及其形态P98三、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P102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P105第二章买卖合同概述一、买卖合同的效力P129二、风险承担与利益的享受P141第四章一、招投标概述P201二、招标P204三、投标P207(二)知识点详解(1)合同概念、特征、种类(08年真题)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试卷与答案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试卷与答案机密*启用前5月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中级)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课程代码:03614)本试卷共8页。
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注意事项:1.请考生在答卷前将密封线内的项目填写清楚,同时填写白己的座位号。
2本试卷共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案例题,共有2道必答题,请依照案例作答。
第二部分是论述题,共有4道题日,请任选2道作答。
3.请考生用钢笔或圆珠笔将答案直接写在试卷上一、案例题(每题25分,共计50分)请仔细阅读并分析案例中的信息,然后回答第12题。
随着市场上改编、翻拍古代名著成为电视剧的热潮,北京华博影视艺术有限公司(下称“华博”)也拟投资拍摄根据吴承恩作品《西游记》改编的同名电视连续剧。
好的电视连续剧离不开好的剧本,因此,华博找到了当前国内知名的编剧王某,经与其协商,华博与王某于2月1日订立了一份合同,约定了如下内容:华博委托王某将名著《西游记》改编为同名50集电视剧剧本。
为此华博应向王某支付稿酬人民币50万元整,其中10%作为定金应于合同签署之日后五日内由华博向王某支付,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其义务将导致定金的没收或双倍返还;稿酬的40%应于6月1日王某完成并向华博交付初稿后支付,其余50%应于10月1日剧本创作完成经过华博审核后支付。
合同还约定::鉴于该剧本为华博委托王某创作,该剧本的著作权应属于华博,王某仅享有署名权.合同签订后,华博并未向王某支付定金,而是提出该部分在王某剧本完成后一起全部支付。
对此王某并未坚持并立即投入到剧本的编著过程中。
到6月1日,王某称剧本工作量较大初稿不能完成,要求将初稿交付日期延至7月l 日华博同意了王某的要求。
7月1日,王某向华博交付了手稿,但称时间较紧,最后两集较草率,尚需修改,希望在接下来华博内部审查过程中结合华博可能提出的意见一并进行修改。
华博对此予以同意并向王某支付了20万元稿酬。
随后,华博开始组织其内部审稿。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复习题
复习题一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5题,每小题1分,满分5分)1、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A.21B.31C.41D.512、试用买卖合同中,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
A.放弃购买B.不购买C.继续试用D.购买3、分期付款买卖,在双方约定的价款支付的条件成就前,标的物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的负担为()。
A.买受人B.双方各负担50%C.出卖人D.双方均不负担4、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标的物的价款执行政府定价。
后因甲逾期交货,遇价格上涨。
则标的物的价款()。
A.按照原价格执行B.按照新价格执行C.按照原价格和新价格的平均价格执行D.按另行约定价格执行5、一般来说,要约的生效时间是()。
A.要约发出的时间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的一段时间内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D.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居住地的时间二、判断题(本题共15题,每小题1分,满分15分。
正确的打√,错误的打×)1、所谓合同条款是当事人通过文字将订立合同的合同条理化、体系化、固定化,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确定的根据。
()2、要约邀请是希望与别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要约撤销的时间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做出承诺前。
()4、承诺的撤回时间是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
()5、承诺可以撤销。
()6、合同订立是指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通过交互进行的意思表示以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形成合意的过程。
()7、合同成立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不涉及到法律的评价。
而合同的生效是针对内容而言,要求内容合法。
()8、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权利义务的行为。
()9、合同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属于刑事责任。
采购法务与合同-1年试卷及答案
200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考试《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试卷2006年10月15日,建筑公司A与建筑材料厂B签订合同一份,约定由建筑材料厂B在当年11月底向建筑公司A供应墙体砖200万块,每块墙体砖0.2元,总价款40万元。
履行地点为建筑材料厂B所在地,采用自提方式。
双方约定,一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未履行部分价款的20%。
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A即把货款全部付给建筑材料厂B。
同年11月15日建筑公司A 承建的建设工程因发包方提出缩短工期提前交工,建筑公司A遂与建筑材料厂B协商提前交付墙体砖事宜。
因建筑材料厂B无提前交货能力,合同未能变更。
后建筑公司A另从建筑材料厂C购得墙体砖200万块,而原订的200万块墙体砖恰好建筑公司D需要,建筑公司A 遂将合同转让给建筑公司D。
合同转让时,墙体砖价格上涨,每块砖价格由原来的0.20元涨到0.25元。
因此,在转让时,建筑公司D支付给建筑公司A 的价款为50 万元。
合同转让后,建筑公司A将合同转让的情况通知了建筑材料厂B。
同年11月底,建筑公司D出车前往建筑材料厂B 处提货,遭建筑材料厂B 的拒绝。
理由是墙体砖已经涨价:应当增加其差价10万元,且原合同是和建筑公司A 签订的,应由建筑公司A前来处理。
而建筑公司A则提出合同已转让给建筑公司D,并已通知建筑材料厂B,因此已经与自己无关。
此案例中的信息纯属虚构,仅作为考试所用,若有雷同,纯属巧合一、必答题。
(本部分共2道题,每道题25分,共50 分)本部分问题与案例有关,应结合案例信息回答问题。
1、a) 什么是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简要解释无效合同的特征,以及无效合同的范围。
(10分)b) 分析建筑公司A与建筑公司D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并解释建筑材料厂B是否应当向建筑公司D履行合同义务。
(15分)2、a) 解释情势变更原则及其构成要件。
(10分)b) 分析如果当年11月底墙体砖的价格上涨为每块0.40元,建筑材料厂B是否可以要求变更合同?为什么?(15分)二、选答题。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练习题题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练习题题案例一: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背景:某公司计划进行设备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在谈判和合同起草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的法务和合同管理问题。
下面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一、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问题合同订立的主要问题是谈判过程中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存在差异。
在谈判初期,供应商提出的合同草案中对产品质量的要求相对模糊,只是将其描述为“优质产品”。
但是,采购方希望明确质量标准,以确保所购买的设备符合其要求。
双方在这一点上产生了争议,导致谈判进展缓慢。
解决办法: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应充分沟通,确保各项条款的准确理解。
对于模糊不清的术语,双方应进行明确定义,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避免后期产生争议。
二、合同履行期间的问题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了供应商未按时交货的情况。
供应商给出了各种不同的理由,如生产线故障、原材料短缺等。
这导致采购方的生产计划受到了严重影响,损失了大量的生产时间和成本。
解决办法:在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并加入相应的惩罚条款。
当供应商未按时交货时,采购方有权要求赔偿,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三、合同终止或变更的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方发现交付的设备存在性能问题,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符。
采购方认为这是供应商违约,并要求解除合同。
供应商则表示愿意重新加工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解决办法:在合同订立阶段,双方应明确约定对于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
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要求其解决。
如果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解决问题,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四、合同履行后的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争议。
供应商认为采购方未按时支付货款,采购方则认为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支付尾款。
解决办法: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诉讼等。
双方应充分保留自己的权益,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寻求第三方的介入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试题(一)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试题(一)(09真)(课程代码03614)本试卷共2页,满分100,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应试者必须在答题卡上的非选择题答题区内按照试题题号顺序直接答题,答案在试卷上无效。
一、案例题(每题25分,共计50分)仔细阅读并分析案例中的信息,回答第1题和第2题(案例中的信息纯属虚构,仅作考试用途,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甲公司是一家生产白酒的老字号,位于中国东部沿海大城市的郊区,2003年产值已达到5亿元,在全国酒业名列前茅,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该公司经理李先生决定前往中国西部地区寻找合作商机。
2005年春节刚过,他就匆忙踏上旅程吗,到中国西北地区的一个高粱产地考察。
他找到主管农业的副县长,提出双方合作的意向,副县长推荐了当地一家从事农作物加工的乙公司,李先生找到其董事长刘女士,双方寒暄一番后商定开展长期合作,于是,李先生与刘女士分别代表双方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长期购买乙公司加工的高粱,2005年当年购买高粱金额为100万元。
该合同于5月1日正式签订,合同还约定,甲公司应于5月10日前交付30万元的定金,以此作为该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
合同签订后,刘女士积极组织货源,很快筹集到一大批高粱。
鉴于库房压力,5月15日,乙公司在甲公司未付定金的情况下,发出全部了高粱,几天后甲公司接收了该批高粱。
刘女士原以为甲公司会及时汇来货款,不料等到5月20日也见踪影。
她很着急,给李先生打电话要求付清货款100万元。
但李先生以该批高粱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付款。
之后,她通过一家商务调查公司查明,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
此外,甲公司还欠丁银行贷款本息100万元。
听到这个消息,刘女士喜出望外,遂于5月30日,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
主审法官经审理后,认定乙公司的代位权成立,应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履行清偿义务,诉讼费用3万元由债权人甲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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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试题选自CIPS 2007年5月份采购与供应四级考试及答案参考试卷说明:试卷由两部分组成,A部分共两题,每题25分,共50分.B部分共4道题,任选两道做答,每题25分.A部分:请仔细阅读并分析案例,然后回答问题1和问题2:You are strongly advised to carefully read and analyse the information in the case study before attempting to answer questions I and 2. 案例:2003年8月,天津的A公司为了满足中秋节市场上对月饼的需求,打算购入一批月饼。
A公司业务员通过网络搜寻,发现海南的B公司有货,且价格适中,于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与B公司销售人员多次进行信息往来。
2003年8月24日,双方就月饼买卖的规格、价格、数量、付款等事项通过电子邮件达成协议,其中交货日期为2003年9月10日以前。
正当B公司销售人员准备组织货源时,B公司销售部经理却认为仅凭电子邮件形式,很难说合同己经有效成立,于是告知销售人员将电子邮件的内容打印出来,签字后用特快专递寄到天津让买方A公司签字。
销售人员按照指令,在2003年8月27日发出特快专递,注明“木函为对以往电子邮件内容的确认,如欲订立合同,请于五日内,签字后同样以特快专递形式将木函寄回至我处,过期不候”A公司于8月29日收到专递后,立即在上面签字盖章,并在当日通过特快专递将确认函寄回海南。
按照特快专递的正常速度,两日之内应当到达海南,但由于南方各航班因暴雨而延误,直到2003年9月4日才送至卖方B公司。
B公司收到确认函后认为,有效日期己过,加上中秋时节客户很多,便不再理睬此事。
2003年9月10日,A公司督促B公司履行交货义务,但B公司认为,合同并未成立。
2003年9月12日中秋节后,A公司以B公司违约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请求损害赔偿。
本案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问题QUESTIONS 第1题和第2题与案例相关,应根据案例进行回答。
Questions I and 2 relate to the case study and should be answered in context of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1.分析B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5分)Analyse if Company B should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breach of contract.2.解释不可抗力的概念和范围;木案例中的暴雨事件对快递公司和B公司有何影响?(25分)Explain the concept and scope of "force mnajeure". \Vhat impact does the storm have on the express company and on Company B?第1题:判卷参考:分析B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分析符合法律规定,合乎逻辑和商业实践,可给20分以上。
如果只回答B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分析比较简单的酌情给10分左右。
如果只回答B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分析十分简单的酌情给5分左右。
答题参考:在商业实践中,经常有“售货确认书”、“合同确认书”等相同内容、不同说法的文件存在,所谓“确认书”,是合同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对以往信件、数据电文内容予以确认的文件。
中国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可见,确认书只有在具备两个条件下才可以被适用:(1)以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场合,其中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2)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要求签订合同确认书。
本案中,买卖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订立合同,卖方又在合同正式签订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作为合同成立条件,完全满足确认书的适用条件,因此,可以认定,2003年8月24 日双方通过电子邮件达成内容虽然包括了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但只是初步协议,对当事人而言没有法律约束力。
卖方在8月27日发出的确定书表明,一旦买方签字,自己将受合同约束,因此具有要约的性质。
买方于8月29日作出的回复具有承诺的性质。
下面进一步来讨论承诺生效的问题。
在承诺生效的时间问题上,英美法和大陆法的观点针锋相对。
英美法一般采取“发信主义”(也叫“邮箱主义”),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一经发送,立即生效,而不管要约人在事实上是否真正收到了该承诺,这种做法很显然是有利于维护受要约人利益的,但考虑到英美法允许要约人在要约被承诺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撤回要约,这种规则也有利于维持双方利益的衡平。
大陆法则采取了“到达主义”,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只有到达要约人可以支配的范围内时承诺才生效。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规定,给国际商事交易带来了很大的不便,针对此,《公约》经过多方协调,采取了更有利于保护要约人利益的“到达主义”规则,规定“接受发价于表示同意的通知到达发价人时生效”。
中国的合同法和《公约》的规定是一致的。
结合本案分析,如果采用英美法的“发信主义”,买方对确认书的承诺生效时间就应该在2003年8月29日,这一天完全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因此虽然卖方是9月4日才收到回复,但合同己经于8月29日有效成立,卖方后来不交货的行为构成违约。
但在本案的情形下,原告方显然没有过错,让该方自己承担损失,有违民事法律的平等原则。
针对承诺迟延的情况,《公约》和中国合同法作了区分,如果受要约人是因为主观原因,比如犹豫不决等因素,而使作出的承诺超出规定期限,该承诺视为新要约,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同意接受该承诺;而如果受要约人是由于客观原因,比如自然灾害等情况,不能使承诺按期到达,而在通常情况下该承诺是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处的,除非要约人在收到承诺后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无效,否则该承诺依然是有效的。
在学理上,将后一种情况称作“意外迟延的承诺”木案中,承诺在传递过程中遇上了非人力所能控制的暴雨,导致递送延迟,受要约人在主观上没有半点过错,属于“意外迟延的承诺”,而卖方作为发约人,在收到该回复的时候己经意识到自然灾害的意外情况,虽然没有确定证据证明卖方当时己经注意到回复上邮戳的日期,但依常理完全可以推断出卖方了解买方渴望使合同成立的意图,却仍然没有作出不接受该逾期承诺的表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在2003年9月4日有效成立,卖方不交货的行为构成违约。
此外,还需说明的是,由于电子技术的出现,当今社会信息流通速度越来越快,导致“发信主义”和“到达主义”的差别越来越不明显,例如:卖方向买方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售货要约,如果买方同样也用电子邮件进行承诺,也许只要花儿秒钟的时间邮件就到达了卖方,如此小的差别,使得“发信”与“到达”几乎没有区别。
还有,在卖方同时公开几个商用电子信箱的情况下,买方进行承诺要发给哪个信箱?还是全部都要发?《合同法》对此的规定是: 如果要约人指定了专门的信箱,受要约人就只能向该信箱回复;如果要约人没有制定具体的信箱,受要约人可以向要约人的任何一个信箱回复,承诺都是有效的。
第2题: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包括某些自然现象或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等)。
不可抗力是违约责任中唯一的法定免责事由。
(3分)对不可抗力可以做以下理解:第一、关于不能预见的问题。
一方面取决于人们的预见能力,应该以现有的技术水平为根据。
另一方面,预见性因人而异,所以必须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而不是当事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2)第二、关于不可避免和并不能克服的问题。
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表明事件的发生和事件造成的损害具有必然性。
所谓不能避免是指当事人己经尽到最大的努力,仍然不能避免某种事件的发生。
所谓不能克服是指当事人在事件发生后,己尽到最大的努力,仍不能克服事件造成的损害后果,使得合同难以履行。
(2分)第三、关于客观情况的含义。
所谓客观情况是指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作为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的事件,不包括单个人的行为。
不可抗力作为一种客观情况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至合同不能履行以前。
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以前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在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援引法律上规定的不可抗力条款。
(2分)不可抗力的范围:(1)自然灾害。
我国法律将自然灾害作为典型的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导致合同不履行的,应使当事人被免除责任。
(2分)(2)政府行为。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政府当局颁布新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2分)(3)社会异常事件。
主要是指一些偶尔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
如罢工、骚乱等。
这些行为即不是自然事件,也不是政府行为,而是社会中人为的行为,但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在订约时是不可预见的,因此也可以成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2分)在大陆法系,法律大多明确规定,如出现不可抗力,则应当免除当事人的履行责任。
但是也有例外: (1)金钱债务的延迟履行。
金钱债务的延迟履行不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分(2)在履行迟延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不得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2分)对于快递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本案例中的暴雨事件对快递公司构成不可抗力。
根据中国合同法》关于运输合同免责理由的规定,“不可抗力”属于合理的免责理由,快递公司在己经尽了最大努力的前提下,将不会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本案例中的暴雨事件对B公司不构成不可抗力,不得免除其违约方的责任。
(3分)B部分(SECTION B) 请仔细阅读以下全部问题后,然后选择两道问顾回答。
You are strongly advised to carefully read all the questions in section B before selecting TWO questions to answer.3.解释为什么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会对采购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产生影响。
(25分)Explain why laws of different countries have impacts on the formation of a contract between a purchaser and a supplier.答案要点:任何组织,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必须遵守法律框架下的有关组织运作的规定。
在买卖双方的国际交往中,一个重要问题是,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具有很大的区别。
如果出现争议,合同应使用的准据法不同,当事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司法正义也会有很大的区别。
因此,确定所签订的合同中应当使用的准据法是非常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