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利 基 本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财 务 决 算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及实务操作讲解
本建设项目具有一次性投入的特点。
•
从动态角度看,基本建设资金运动一般经历资金进入、
资金使用和资金冲转三个阶段,不发生资金的循环和周转,
也不会产生资金的增值。因此,相对于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
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本建设会计具有存续期间的有限性、 资金运动的非循环性等特点。其账务体系中必须增加结束阶 段的会计处理,使建设资金“进得来,出得去”。
1竣工财务决算
1.4制度沿革 水利财务上的第一个规程
1竣工财务决算
• 1.5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特点 • 一、综合性 • 二、全局性 • 三、系统性 • 四、长期性 • 五、复杂性 • 六、重要性
1竣工财务决算
• 1. 6 竣工财务决算的作用 • 一、正确核实新增资产价值 • 二、考核概预算、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等执行情况 • 三、分析投资效果 • 四、总结建设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 五、积累技术经济资料
三、水利部基建财务制度体系
2.2.5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 四、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要求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狻工
作的通知》(财办建[2008]91号) • 1、中央级项目 • (1)小型项目。属国家确定的重点项目, 报财政部或由财政
部授权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项目报主管部门审批。 • (2)大中型项目。中央级大中型项目,报财政部审批。 • 财政部决算审批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办法 。 • 2、地方级项目 •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确定。 • 3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
• 6上级部门出台的核算方面的规定(如投劳)。
2.2.5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 三、水利部基建财务制度体系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19-2001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19-2001的通知水国科[2001J39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经济调节司主持,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为主编单位对《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19・90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19-2001.经审查,现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本标准自2001年3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发行•二一年二月八日、八刖吕19-200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是对原19-90《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的修订・修订规程19・90的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水利部财基字[19991139号);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水利部水建[1998J15 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财政部财基字[19981498号);《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效益分析报告制度》(财政部财基字[1999]27号)•规程19-2001的主要内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范围及作用;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内容及依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如何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对规程19・90修订的主要内容:修改名称和适用范围;对结构进行了调整;修改报表格式;重新确定了报表编制时间;明确了大中,小型项目分别编制不同的报表;增加了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方法・本规程解释单位:水利部经济调节司本规程主编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王念彪齐睦丹张李平曹均尧葛洪明潘祖华戴超文目次1总则2编制依据3编制要求4编制内容5编制方法附录A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附录B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附录C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总则1.0.1为了适应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总结竣工项目设计概(预)算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利用外资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0.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应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编制•项目法人应组织财务,计划,统计,工程技术和物资等专门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共同完成此项工作•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料•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机构不得撤消;参与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不得调离解散.1.0.4项目法人应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1.0.5项目法人应在项目完建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大中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3个月;小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1个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内完成编制工作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1.0.6竣工财务决算应作为项目资产形成,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依据・1.0.7竣工财务决算必须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理归档,永久保存.2编制依据2.0.1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方面: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预)算;3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4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5项目合同(协议);6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7工程价款结算,物资消耗等有关资料;8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3编制要求3.0.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按本规程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除对非工程类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外,不得改变本规程规定的格式,不得减少应编报的内容・3.0.2项目法人应从项目筹建起,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与项目建设进度相适应•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3.0.3竣工财务决算应区分大中,小型项目,按项目大小分别编制・项目大中,小型的划分按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执行.3.0.4建设项目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概算的单项工程的,单项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时,应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是大中型项目而单项工程是小型的,应按大中型项目编制内容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整个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还应汇总编制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3.0.5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若尚有少量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可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预计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大中型项目须控制在总概算的3%以内,小型项目须控制在5%以内•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将未完工程及费用的详细情况提交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4编制内容4.0.1竣工财务决算应包括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4.0.2竣工财务决算应由以下4部分组成:1竣工财务决算封面及目录;2竣工工程的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照片;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4竣工财务决算报表4.0.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应总括反映竣工项目建设过程,建设成果的书面文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缘由,历史沿革,项目设计,建设过程等情况・2概(预)算及计划执行情况概(预)算批复及调整,概(预)算执行,计划下达及执行等情况. 3投资来源•包括投资构成,资本结构,投资性质等・4招(投)标及合同执行情况•5投资包干以及包干节余,基建收入,基建结余资金的形成和分配等情况・6移民及土地征用情况・7财务管理方面情况• 8项目效益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9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意见・10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1编表说明・4.0.4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应包括以下9个表格(格式列于附录B):1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反映竣工项目主要特性,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等基本情况・2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的综合财务情况・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历年投资来源,基建支出,结余资金等情况・4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以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项目的实际支出与相应的概(预)算费用相比较,用来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投资状况・5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本结构以及形成过程情况.6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反映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的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的明细情况・7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情况・8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转出投资明细情况9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反映竣工项目向不同资产接收单位交付使用资产情况・4.0.5大中,小型项目应按以下要求分别编制报表:1大中型项目必须编制4.0.4条规定的全部表格・2小型项目必须编制”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丁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T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丁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尚须编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如项目法人认为有必要,可在上述表格的基础上自行设计反映竣工项目的全面情况的若干辅助报表・5编制方法5.0.1项目法人应从项目建账开始,以项目概(预)算中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明细项目等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使之与项目概(预)算的费用构成在口径上保持一致.5.0.2项目法人在项目完建后,必须及时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资金,计划的核实,核对工作;2财产物资,已完工程的清查工作;3合同清理工作;4价款结算,债权债务清理,包干节余及竣工结余资金分配等基本建设结算清理工作;5竣工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6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5.0.3项目法人应正确分摊待摊费用,对能够确定由某项资产负担的待摊费用直接计入该资产成本;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待摊费用,应根据项目特点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受益的各项资产成本・1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概算中各项待摊费用项目的合计数(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预定分配率100%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二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x预定分配率2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待摊费用合计(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实际分配率100%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二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x实际分配率5.0.4项目法人应正确计算项目建设成本及核销和转出投资・5.0.5具有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等多种效益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合理分摊项目建设成本・1采用受益项目效益比进行分摊;2采用占用水量进行分摊;3采用剩余效益进行分摊・附录A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秘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名称编制单位主管部门编制日期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编人附录B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竣财2表单位:元补充资料: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竣财3表单位:元竣财4表单位:元竣财5表单位:元竣财6表单位:元竣财7表单位:元竣财8表单位:元竣财9表第页共页日期:年月曰日期:年月曰附录c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C.1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C.1.1不同类型的项目,其对应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尽相同,项目法人应根据项目的不同特征,选择适宜的技术经济指标,以准确反映竣工项目概况.C.1.2项目名称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中的全称填写C.1.3建设地址及所在河流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具体填写建设地址应包括所在的省,市,县和建设项目的所在地名;所在河流应包括干流或支流名称・C.1.4建设性质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所确定的性质,即项目建设属于新建,改建,扩建,续建,迁建或加固等填写・C.1.5概算批准机关,文号及日期应按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如概(预)算有调整的,按最后一次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并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具体说明原概算的修正情况及有关内容・C.1.6项目主要特征应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按类型选择填列•主要指标有:1水库类•总库容,控制流域面积,坝型,坝体尺寸,溢洪道尺寸,闸门孔数,电厂总装机容量,干渠总长度等・2河道治理类•河道治理长度,控制流域面积,河道疏浚长度,新建涵闸桥梁个数,治理后河道行洪能力,排涝能力等・3堤防治理类•治理堤防长度,堤顶宽度,新建涵闸数量,护坡面积,治理后的防洪能力,行洪能力等・4行蓄洪区治理类•治理堤垸个数,堤防治理长度,新建涵闸,桥梁,排灌站数量,新建道路长度,新建避洪房屋面积,新建通讯线路长度,治理后行蓄洪能力等・5水电站类•水电站装机容量,年发电量,主厂房型式;主坝坝型,总库容,闸门型式,船闸型式及尺寸,发电机组,输变电线路长度等・6其他:根据项目自身情况,选用适当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特征.C.1.7项目效益应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及项目的不同类型,分别选用适当指标反映项目效益・1水库类:防洪控制面积,灌溉面积,年发电量,库区养鱼面积,居民,工业年供水量等・河道治理类:灌溉面积,保护面积,控制水土流失面积,保护耕地,增垦耕地等・3堤防治理类:保护耕地面积,保护人口,造地面积,治理后的防洪标准等・4行蓄洪区治理类:保护耕地面积,保护人口,造地面积,治理后的行蓄洪标准5水电站类:防洪能力,灌溉面积,年通航能力,居民,工业年供水能力,成鱼养鱼面积等.6其他:根据项目自身情况,选用适当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效益C.1.8质量总体评价应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中对项目总体质量的鉴定结论填写・C.1.9项目投资应按资金性质和来源渠道明细填列•概算数和实际数分别按最终批复的概算数额和资金实际到位数额填列•实际投资按项目累计发生的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总额填列,实际投资的明细项目按历年会计核算的有关资料汇总填歹iJ・C.1.10建设成本应按规定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基本建设支出•对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效益的建设项目,应将总成本在各效益项目之间进行分摊,如防洪部分成本,发电部分成本,灌溉部分成本,供水部分成本等・C.1.11设计(计划)开工日期应按设计文件确定的日期填写;实际开工日期应按举行开工典礼的日期或实际批准的开工日期填写・C.1.12设计(计划)竣工日期应按批准的文件填写;实际竣工日期应按竣工典礼的实际日期或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的实际日期填写・C.1.13设计(计划)主要工程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工程量应按实际竣工验收工程量(包括未完工程)填写.C.1.14设计(计划)主要材料消耗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主要材料消耗量应按实际消耗量(不包括库存量)的统计资料填写・C.1.15设计(计划)征迁补偿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征迁补偿中,永久征地按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实际永久占地面积填列,如未办理土地占用证或尚在办理过程中,可按有关部门已认可的或实际永久占用土地面积填列・C.2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C.2.1 ”基建拨款丁项目资本丁项目资本公积丁基建投资借款丁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丁企业债券资金T 待冲基建支出T基本建设支出n(不含在建工程),”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T拨付所属投资借款”应反映项目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并根据历年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中的资金平衡表相应项目的数字进行汇总填列.C.2.2表中其余各项目应反映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并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有关项目期末数填列・C.2.3资金占用总额应等于资金来源总额C.2.4补充资料的”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反映竣工时尚未偿还的基建投资借款数,并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基建投资借款”项目期末数填歹IJ;”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应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项目的期末数填列・C.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C.3.1本表应根据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的相关数据,分年度填列•年度财务决算数如有调整的,应对调整数据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C.3.2 "基建拨款丁基建投资借款T项目资本丁项目资本公积丁企业债券资金丁基建支出n 中的交付使用资产,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反映各年度实际增加额・C.3.3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和本年基建支出合计应按各年度财务决算填列・C.3.4”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应按上年度”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加”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的数额填列・C.3.5”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应按上年度”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加本年度”本年基建支出合计”数填列.C.3.6 ”基建结余资金”应按当年财务决算数字填列,并应等于”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减去“ 历年基建支出累计”・C.3.7表中最后一个年度和合计栏不应再反映”在建工程”(期末数)的数额•”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T历年基建支出累计T基建结余资金”项目的合计栏应与最后一个年度相符.C.4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C.4.1”项目'栏应按批准的概(预)算项目填列:大型建设项目按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填报,中型项目按单项工程及费用项目填报•概(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及经批准动用的预备费应在”项目“栏单独列示概(预)算未列但实际发生了的投资也应在”项目”栏增列•C.4.2概(预)算价值及其分栏内容,应按项目概(预)算的内容填列;实际价值及其分栏内容,应按财务实际发生的数额填列・C.4.3经批准纳入决算的未完工程及费用应与该单项,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的已完成投资合并反映・C.4.4签定了投资包干协议的工程或单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投资包干节余”行对应的概(预)算价值及其分栏内容不得填列・C.4.5 ”投资合计”应为工程总投资C.4.6”实际较概算增减”的”增减额丁增减率”,增加时应用正数反映,减少时应用负数反映・C.5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C.5.1 -项目”栏应按独立发挥作用的资产类别分析填列・C.5.2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丁其他投资”栏应根据各项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C.5.3”待摊投资”栏应反映待摊投资在各项交付使用资产中的摊销过程,分直接计入和间接计入・C.5.4”建设成本”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丁设备投资丁其他投资待摊投资”栏相加的数额填列・C.6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C.6.1本表填列的各项内容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C.6.2 ”项目”栏应按单项或单位工程及费用的明细内容填列・C.6.3”工程量”栏内的”未完”应按需要继续完成的未完工程量填列・C.6.4”价值“栏内的”未完”应按未完工程量与概(预)算单价之积填列•费用项目应根据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相关的定额标准计算填列・C.7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C.7.1 ”年度”栏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逐年填列・C.7.2”项目”栏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与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致.C.8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C.8.1 -年度”栏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逐年填列・C.8.2”项目”栏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与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致.C.9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C.9.1本表应按接收单位的不同分别填列C.9.2 ”建筑物丁房屋丁设备”应逐项填列・”其他“可根据资产金额大小逐项或分类填列・C.10报表之间相关数据的主要钩稽关系C.10.1竣财1表”投资来源啲”概算数”栏'合计'数应等于竣财4表”投资合计“行的”概(预)算价值啲“合计'数.C.10.2竣财1表”投资来源啲”实际数”栏'合计'数应等于竣财3表竣工年度的”历年基建投资来源”.C.10.3竣财1表”实际投资”应和竣财2表”资金占用”中的”基本建设支出”,竣财3表竣工年度的”历年基建支出累计”,竣财4表“投资合计行的”实际价值啲”合计”数保持一致.C.10.4竣财1表"建设成本”中”总成本'的”合计'数应和竣财4表”建设成本”行的”实际价值” 的”合计”数,竣财5表”建设成本”栏的”合计“数,竣财9表各接收单位”资产金额“栏”合计”的汇总数保持一致・C.10.5竣财3表”合计”栏的”资金来源丁基建支出”的明细项目金额应和竣财2表”资金来源T基本建设支出”对应项目金额保持一致・C.10.6竣财5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丫设备投资丁其他投资丁待摊投资”栏的“合计”数应分别等于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建筑安装工程T设备工具器具丁其他投资丁待摊投资C.10.7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和竣财2表”基本建设支出啲”待核销基建支出”,竣财3表”基建支出”的”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合计”数,竣财4表”待核销基建支出”行”实际价值啲”合计”数,竣财7表”合计行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8竣财3表”待核销基建支出”行的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7表历年洽计”数.C.10.9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非经营项目转出投资”应和竣财2表”基本建设支出“的”转出投资”,竣财3表“基建支出啲”转出投资啲“合计“数,竣财4表”转出投资“行“实际价值啲” 合计喽攵,竣财8表”合计行的”合计嗷保持一致・C.10.10竣财3表”转出投资"行的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8表历年,合计”数.。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5 编制方法
5.4支出的分析调整
核算指标按概算口径进行调整,概算口径为 不变量,核算指标和口径是可变量。以概算 为基础,考核实际支出所发生的偏差。
过程较为复杂,且容易出现偏差。特别是招 投标项目的价款结算与概算项目的衔接问题, 财务人员难以把握。不仅导致定量分析有问 题,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还会产生定性分 析的错误。
5 编制方法
5.8待摊投资摊销
分摊原则和分摊对象
分摊方法
5 编制方法
5.2更为完整的程序和步骤
项目建账、支出的分析调整、收集整理项目 资料、竣工财务清理、确定决算编制的基准 日期、预列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待摊 投资分摊、编制竣工年度财务决算、建设成 本分摊、报表填列、编写竣工财务决算说明 书、汇总竣工财务决算、决算调整及上报共 13个阶段。
位的; 建设单位的资金运动没有销售过程; 建设单位的资金在运动过程中不发生增值; 建设单位的资金运动是短暂的、一次性的。
建设单位资金运动
投资取 得阶段
投资使 用阶段
投资转 销阶段
无偿性的 基建资金
有偿性的 基建资金
3 结算 8 资金
1 货币 资金
4
6
2 储备 7 资金
在建 9 资金
建成 资金
5
10
应收生产 单位资金 11
12
1 绪论
项目竣工时,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反映建设 资金投入、产出的全过程,为投资的转销奠 定可靠的基础。
1 绪论
1.5 竣工财务决算的作用 正确核实新增资产价值 考核概预算、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等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最终定稿][修改版]
第一篇: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19-2014·替代SL 19-2008):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共5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主体、编制依据、编制条件、编制内容、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等。
目录1 总则2 编制依据和条件3 编制内容4 编制程序和要求4.1 编制程序4.2 制定编制方案4.3 收集整理资料4.4 确定基准日期4.5 竣工财务清理4.6 编制报表4.7 编写说明书5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5.1 一般规定5.2 计列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5.3 概(预)算与核算口径对应分析5.4 分摊待摊投资5.5 确认交付使用资产5.6 分摊建设成本5.7 填列报表5.8 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附录A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格式附录B 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附录C非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附录D 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附录E 非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第二篇: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规定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工作,明确审批权限和审核审批责任,根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财政部关于授权水利部审批1亿元以下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按照财政部规定,水利部及所属单位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含前期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水利部审批。
由水利部及所属单位实施的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中央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水利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第三条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主管部门根据权限进行审批或审核。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附件54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19—2001)1 总则1.0.1 为了适应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尚结竣工项目设计概(预)算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利用外资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0.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应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编制。
项目法人应组织财务、计划、统计、工程技术和物资等专门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料。
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机构不得撤消;参与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不得调离解散。
1.0.4 项目法人应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0.5项目法人应在项目完建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大中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3个月;小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1个月。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内完成编制工作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1.0.6 竣工财务决算应作为项目资产形成、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依据。
1.0.7 竣工财务决算必须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理归档,永久保存。
2 编制依据2.0.1 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方面: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预)算;3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4 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5项目合同(协议);6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7工程价款结算、物资消耗等有关资料;8 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
1 / 173 编制要求3.0.1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按本规程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水利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水利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所属单位实施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审查、审计、上报、审核审批和监督问责等工作。
竣工财务决算分为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非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指以建筑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为主要实施内容,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主要目标产出物或在项目完成后能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的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
非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指以水利规划、工程项目前期、专题研究、基础性工作等为主要实施内容,项目完成后一般不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
第三条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应做到程序规范、及时高效、数据准确、管理严格.第四条经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是确认投资支出、资产价值及办理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最终依据。
第五条竣工财务决算相关资料应按国家相关要求,整理归档,永久保存。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权限第六条水利部统一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1. 研究拟订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权限范围内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查、审计和审核审批。
3。
负责组织审核报财政部审批的竣工财务决算。
4. 指导、监督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组织对部直属单位权限内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工作进行抽查。
第七条部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组织本单位竣工财务决算编报。
2。
负责组织权限范围内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审计和审核审批。
3。
负责组织审核报水利部审批或转报财政部审批的竣工财务决算的完整性、合规性。
4. 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
5。
配合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监督检查等工作。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14
1绪论
1.3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缘由 相对于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企事业单位会计 核算,基本建设会计具有存续期间的有限性、 资金运动的非循环性。
1绪论
建设单位资金运动的特点 基本建设资金是分次地、陆续地进入建设单 位的; 建设单位的资金运动没有销售过程; 建设单位的资金在运动过程中不发生增值; 建设单位的资金运动是短暂的、一次性的。
5编制方法
5.4确定基准日期 决定基准日期的前提是决算具备编制条件。 决算的基准日期确定后,所有与建设成本、 资产价值和竣工结余资金相关联的财务收支 事项必须在基准日期前入账。
5编制方法
5.5竣工财务清理 竣工财务清理主要包括合同清理、债权债务 清理、资产清理、竣工结余资金清理等。 合同清理的关键是办理竣工结算。 债权债务清理:除按规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和预留的未完工程及费用外,其他各项债权 债务均应清理完毕。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SL19-2014)
李雪梅 云南师范大学
简介
1、绪论(概念及编制缘由) 2、总则(适用范围、编制主体、编制条件和 编制依据) 3、编制要求(时限、人员、汇总等) 4、编制内容(说明书及表格) 5、编制方法(程序步骤及工作要点) 6、审查和审计 7、上报
2总则
3编制要求
3.1编制期限 大中型工程类项目(经营性项目概算总投资 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概算总投资3000 万元以上)竣工财务决算应在满足编制条件后 三个月内完成,小型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和非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应在满足编 制条件后一个月内完成。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在 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应说明理由和延期时间报 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其中大中型工程类 项目和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非工程类项目延 期需报水利部同意。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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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编制要求
❖ 3.1编制期限
❖ 建设项目完成并满足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条件 后,项目法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财 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大中型项目的期限为3个 月,小型项目的期限为1个月。
❖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编制工 作的,报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后可适当 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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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 2.2 责任主体 ❖ 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设计、监理、施工等
单位应积极配合,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料。 ❖ 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之前, 项目法人已经撤消
的,由撤消该项目法人的单位指定有关单位 承接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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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 2.3 职责分工 ❖ 在项目法人内部,围绕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说明。 ❖ 突出重点:重点反映需说明事项的主要经过
与结果。 ❖ 真实可靠:以事实为依据,不允许与报表之
间相互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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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编制内容
❖ 4.4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 1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 2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 Nhomakorabea财务决算表
❖ 3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
❖ 4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未完工程投资及预 留费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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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 在实际工作中,编制施工图预算的项目较少, 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类情况:
❖ 一是不进行招投标的特殊或紧急工程项目, 因施工图确定的投资较概算准确,所以,按 施工图预算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结算工程款。
❖ 二是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报价表”以外的发 生的新增项目或索赔项目,有时需要编制施 工图预算,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基础。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3 编制要求
3.5总决算和单项工程决算的关系 (第2.0.5条)
3 编制要求
3.6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 产生的原因 费用的特殊性(预算成本、建设期外) 比例和程序控制 账务处理
4 编制内容
4.1费用区间和费用内容 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 (《水利
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等 )
位的; 建设单位的资金运动没有销售过程; 建设单位的资金在运动过程中不发生增值; 建设单位的资金运动是短暂的、一次性的。
建设单位资金运动
投资取 得阶段
投资使 用阶段
投资转 销阶段
无偿性的 基建资金
有偿性的 基建资金
3 结算 8 资金
1 货币 资金
4
6
2 储备 7 资金
在建 9 资金
建成 资金
2总则
2.6设计文件(概算、预算及其关系) 概算是在初步设计阶段,在分析计算基础单
价、工程单价和确定费用指标的基础上,根 据初步设计提供的工程量、设备清单、工期、 生产管理单位定员等资料编制的,是对水利 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有定位性质的测算。实质 上是相应工程的计划价格。
2总则
概算经有权部门审批后,就成为国家控制该 建设项目总投资的主要依据,不得任意突破。
5 编制方法
由于会计核算与项目概算之间的固有差异, 两者在口径上还不能完全一一对应。不能对 应的项目主要集中在概算的预备费和独立费 用两部分。
账簿设置容易存在的主要问题
5 编制方法
5.3收集整理项目资料 会计核算的过程和结果只能形成决算的部分
货币指标,其他决算指标和决算的说明必须 依赖于项目的其他资料。
4 编制内容
4.5报表中应关注的事项 1表中的建设成本 2表中的对应关系 3表的项目栏 表内与表间关系(钩稽关系与内在联系) 小型项目的报表选择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L19-2008替代SL19-2001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2008—11—10发布 2008—02—1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前言根据水利部财务经济司财经财务函[2007]26号《关于征求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的意见的函》,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进行修订。
本标准共6章32条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主体、编制期限、编制依据、编制条件、编制要求、编制内容和编制方法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了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条件;——增设了竣工财务决算审查;——调整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内容;——调整报表格式;——细化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方法。
本标准所替代的标准历次版本为:——SL09-90——SL01-2001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财务经济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财务经济司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本标准参编单位:安徽省淮河会计学会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念彪高军潘祖华马茵李家祥张李平周维伟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高军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曹阳目次1 总则2 编制要求3 编制内容4 编制方法附录A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格式附录B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附录C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核定新增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概(预)算执行成果,规范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 5 项目合同(协议);
❖ 6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
❖ 7 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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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 2.6设计文件(概算、预算及其关系)
❖ 概算是在初步设计阶段,在分析计算基础单 价、工程单价和确定费用指标的基础上,根 据初步设计提供的工程量、设备清单、工期、 生产管理单位定员等资料编制的,是对水利 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有定位性质的测算。实质 上是相应工程的计划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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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 2.4决算审查 ❖ 审查的重点:概(预)算执行、资金到位与
使用、设计变更和动用预备费、未完工程投 资和预留费用的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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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 2.5编制依据
❖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 2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
❖ 3 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 支出预算;
❖ 4 经批复的年度财务决算;
2总则
❖ 2.2 责任主体 ❖ 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设计、监理、施工等
单位应积极配合,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料。 ❖ 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之前, 项目法人已经撤消
的,由撤消该项目法人的单位指定有关单位 承接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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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职责分工 ❖ 在项目法人内部,围绕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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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 2.7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条件
❖ 1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内容已完成; ❖ 2 建设资金全部到位; ❖ 3 完工结算已完成; ❖ 4 未完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不超过规定的比
例;
❖ 5 涉及法律诉讼、工程质量、移民安置的事 项已处理完毕;
❖ 6 其他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重大问题已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附件54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 19—2001)1 总则1.0.1 为了适应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尚结竣工项目设计概(预)算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利用外资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0.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应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编制。
项目法人应组织财务、计划、统计、工程技术和物资等专门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料。
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机构不得撤消;参与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不得调离解散。
1.0.4 项目法人应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0.5项目法人应在项目完建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大中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3个月;小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1个月。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内完成编制工作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1.0.6 竣工财务决算应作为项目资产形成、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依据。
1.0.7 竣工财务决算必须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理归档,永久保存。
2 编制依据2.0.1 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方面: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预)算;3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4 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5项目合同(协议);6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7工程价款结算、物资消耗等有关资料;8 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
3 编制要求3.0.1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按本规程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4编制内容
• 4.2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 • 竣工财务决算封面及目录 • 竣工工程的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照片 •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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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
基本建设支出预 算、投资计划和
资金到位情况
概(预)算执行 情况
招(投)标及政 府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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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 2.6设计文件(概算、预算及其关系) • 概算是在初步设计阶段,在分析计算基础单价、工程单价和确定费用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初步设计提供的
工程量、设备清单、工期、生产管理单位定员等资料编制的,是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有定位性质的测 算。实质上是相应工程的计划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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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编制方法
• 5.4确定基准日期 • 决定基准日期的前提是决算具备编制条件。 • 决算的基准日期确定后,所有与建设成本、资产价值和竣工结余资金相关联的财务收支事项必须在基准日
期前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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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编制方法
• 5.5竣工财务清理 • 竣工财务清理主要包括合同清理、债权债务清理、资产清理、竣工结余资金清理等。 • 合同清理的关键是办理竣工结算。 • 债权债务清理:除按规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和预留的未完工程及费用外,其他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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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编制内容
• 4.4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 B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 B-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表 • B-2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 • B-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分析表 • B-4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表 • B-5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成本表 • B-6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 • B-7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 • B-8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转出投资表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文/王瑞堂摘要:随着民生水利投资的增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呈现出点多、面广、实施主体基层化等特点。
财务管理制度和行业管理制度新变化,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质量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项目法人经验不足、专业人员缺少与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本文结合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实际,从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审查、审计等方面浅析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键词: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竣工财务决算是确认投资支出、资产价值、结余资金、办理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最终依据。
为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水财务﹝2014﹞7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也参照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14)(以下简称:编制规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规程》(SL557—2012)(以下简称:审计规程)、《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规则》(财建﹝2013﹞165)号)等,在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审查、审计和考评等方面也做了相应规定。
但是,通过检查和专题调研发现,基层实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一、主要问题(一)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主体不明确《编制规程》规定,竣工财务决算由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单位组织编制,设计、监理、施工、征地和移民安置实施等单位应给予配合。
实际工作中一些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由本级财政部门编制的。
主要原因是,虽然财政部已经下文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不再代行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职能,而是由预算单位自主进行会计核算,但是在实行县级报账制的过程中,工程款项仍然由财政部门设置账簿进行核算,结算支付的原始资料也留在财政部门,管理费、青苗补偿、占地补偿等费用由项目法人设置账簿核算。
由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所需的资料不统一、不完整,项目法人无法自行编制,财政部门只得主动或者被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