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矿大研究生第二、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环境与测绘学院研究生第二、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2011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矿大【2009】7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大研字【2009】2号)文件精神,我院从2009级研究生开始实施学业奖学金制度。
第一学年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在研究生复试时确定。
二、三学年的奖学金评定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办法,以期综合评定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促进我院研究生全面发展,更好地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三条成立环境与测绘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党委副书记、主管副院长、教授委员主任、各学科带头人和研究生秘书组成;负责奖学金评定条例的制定、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名额的分配、奖学金名单的审定等工作。
各学科建立本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由学科带头人负责,成员由研究生导师组成。
第四条奖学金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素质评价第五条研究生素质评价按照学校校历规定的学年时间点计算,评价的内容包括课程成绩、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和社会工作业绩等四项内容。
第六条测评内容、权重、分值计算方法如下:总分=课程成绩(分值)×比例a+科研素质(分值)×比例b+创新能力(分值)×比例c+社会工作(分值)×比例d第七条课程成绩1. 课程成绩采用《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计算,博士按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技术及土地资源管理三个学科排名,硕士按二级学科排名(下同)。
学位课程成绩加分标准:说明:遇小数点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下同。
第八条科研素质(应用型硕士为专业实践能力)科研素质考核包括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学术专题研讨、论文选题三部分。
1. 学术活动加分(1)学术活动包括各类学术报告会、专题讲座、各类学术会议等。
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细则
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硕士研究生积极研究学习,提高学业水平,培养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所有经过正常学籍注册、处于在读状态的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选拔优秀、奖励潜质的原则,并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
第四条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
第五条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定和发放工作应当由学校研究生院及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实施,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第六条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分为定向资助和竞争评定。
第七条定向资助是指学校按照相关政策和协议,向具备一定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助金。
第八条竞争评定是指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选拔出一定数量的奖助学金获得者。
第九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包括学术成绩、科研能力、学风纪律、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考核。
第十条学术成绩是评定学生成绩表现的重要因素,应采用等级化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科研能力是评定学生研究能力的重要因素,应结合科研项目、论文成果、发表情况进行评定。
第十二条学风纪律是评定学生表现和品德的重要因素,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课堂表现、学术道德、团队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三条社会实践是评定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因素,应结合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评定。
第三章奖助学金的评定程序第十四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应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
第十五条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如学业成绩单、科研项目申请书、论文成果等。
第十六条学校应组织专家、导师和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第十七条评定结果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为不同等级,以确定奖助学金的数量和金额。
第十八条评定结果应向学生公示,并设立申诉渠道,保障学生权益。
第四章奖助学金的发放与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应及时发放奖助学金,并在学生个人档案中进行记录。
第二十条学生应按照规定要求使用奖助学金,如购买学习用品、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科研项目等。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一、概述本文旨在详细阐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
学业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在学术研究、创新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而设立的。
通过制定明确的评定细则,旨在确保评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关键词1、研究生2、学业奖学金3、评定4、标准5、流程三、详细阐述1、评定时间:每年春季学期结束时进行评定。
2、申请条件:申请者需为全日制研究生,至少完成一个学期的课程学习,且学业成绩优秀。
3、申请材料:申请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清单、导师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4、评定标准:主要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实践成果。
此外,还重视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如领导力、团队协作精神等。
5、评定流程:首先,根据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筛,确定入围名单。
然后,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入围者进行面试,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最后,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者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特别说明1、如有特殊情况,如研究生在学术研究或创新实践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可酌情放宽申请条件。
2、在评定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评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获奖者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同时还将享受其他的激励措施,如推荐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五、总结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旨在确保奖学金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通过制定详细的评定标准和流程,确保申请者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评价。
通过特别说明,为有特殊贡献的研究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激励措施。
最终,希望通过这些措施,鼓励更多的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规定如下:一、学业奖学金评审基本条件(一)基本条件化学化工学院研二、研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得申请学业奖学金(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研究生课程阶段,有课程不合格者(不合格:百分制60分以下),不得申请当年度学业奖学金(不影响后续年度学业奖学金申请);(3)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截止至奖学金评选程序启动之日,没有完费注册的研究生。
二、学业奖学金评审具体办法(一)评定标准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A、B、C三类,采取申请制。
奖学金的评审主要参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素质测评。
具体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及名额比例按学校当年规定。
(1)对于研究生二年级学生主要参考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获奖名单。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公共基础课加权成绩。
对于存在英语免修的年级,该年级所有同学在计算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时,不将英语成绩计算在内。
(2)对于研究生三年级学生主要参考其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成果和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获奖名单。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学习成绩。
(二)评选流程(1)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代表任委员;(2)学生自由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学院研究生秘书核查相关材料,核查无误后上报奖学金评审小组;(4)评审小组审查相关材料,给各项成果赋分,研究生秘书统计得分,并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各申请者最终得分,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名单;(5)评审小组评议通过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根据学业奖学金规定的日期进行公示;(6)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研究生奖助学金综合表现考评细则
硕士奖助学金综合体现考核细则一、思想方面:(5分)⒈与否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与否热爱学校和医院,与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与否诚实守信,崇尚文明。
(2分) 未参与任何非法活动,能积极制止与稳定大局相悖旳活动。
⒉党员同学与否严格规定自己,非党员同学与否积极靠近党组织。
(3分)党员同学体现由党支部予以鉴定,根据党员同学参与校院组织旳各类活动体现,与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体现实状况况予以不小于等于0分,不不小于等于3分旳量化值;非党员由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性予以鉴定:积极分子、已提交入党申请书并有思想汇报旳,根据体现实状况况予以不小于等于0分,不不小于等于3分旳量化值;一般同学由组长根据平时体现予以不小于等于0分,不不小于等于2.5分旳量化值。
在波及安全稳定重大事件中,各类活动中推卸责任,未能发挥党员责任者,按0分计。
二、工作方面(10分)㈠学生干部(5分)⒈工作与否热情、积极、努力(1分)⒉工作效率(1分)布置旳工作,传达和提交材料及时精确旳,予以1分;工作怠慢,没有准时传达导致不良影响1次旳,予以0.5分;导致不良影响1次以上者,或导致重大负面影响者,为0分。
⒊与否积极参与并积极组织同学参与各类活动(2分)国家级(国际)活动:2分;省级活动:1.5分;校级活动:1分;院级活动:0.5分。
4.管理工作(1分)可以合理旳组织活动,管理班级,在突发事件时可以理智旳处理问题,并获得很好效果旳予以:年级长(含硕士会主席、志愿者队长):1分;班长(含支部书记、硕士会部长):0.9分;其他干部(含助管):0.8分。
在突发事件时不能积极积极处理者,予以0分。
㈡一般同学(4.5分)⒈与否积极参与各类活动,以参与活动签字名单为准。
(2分)是指由党支部或班级告知并实行旳活动直接参与人(不含如拉拉队等)。
国家级(国际)活动:2分;省级活动:1.5分;校级活动:1分;院级活动:0.5分。
⒉与否积极积极配合学生干部工作(1分)是指由党支部或班级告知并实行旳活动直接或间接参与人(含拉拉队等)。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标准(二年级)考核项目内容各项分值科研能力(论文、科研进展)(分)科研主要环节(分)开题报告优秀分,良好分,合格分,不合格为分(不具备评审资格);以班级或更大团体为单位做次以上学术报告为分,没有在规定规模以上团体做学术报告为分~发表论文及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情况(分)发表篇收录论文影响因子及以上可得分,影响因子及以上可得分,影响因子及以上可得分,影响因子及以上可得分,影响因子以下可得分。
~发表篇及以上(含)收录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在以上可得分,累计影响因子在及以上、以下可得分,累计影响因子在及以上、以下可得分,累计影响因子及以上、以下可得分,累计影响因子以下可得分。
~发表文章被()和收录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可得分;发表一级学报论文可得分,发表权威期刊论文(学校学报除外)可得分,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可得分。
~未发表论文者由申请人所在班级班导师组织全体导师,在听取毕业论文科研进展汇报后,给予分的评分。
学生成绩(分)所有课程全部及格条件下,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同年级组学位课最高学分绩点×。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标准(三年级) 综合素质(分)综合表现(分) 由班导师组织班级所有导师进行评定,根据学生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学习刻苦、积极参与课题组工作、积极参与班级与学生会建设以及积极参加校院举办的各项活动等方面进行评定,班级不分培养层次按着表现优秀的程度,划分\\\四档,其中档不超过,分;挡不低于,分;挡和挡不低于,其中挡分,挡一票否决(凡当年受过处分者或导师认为难以指导者为)。
获得各项奖励(分) 获得国家、省、市各级荣誉者得分,校级荣誉者得分,院级荣誉者得分;参加国家、省、市各项科技文化活动获奖者得分,获校一等奖得分、获校二等奖得分、获校三等奖得分、获校优秀奖得分,参加学院活动获一等奖得分、二等奖得分、三等奖得分、优秀奖得分;同一项活动计最高分,不重复得分。
博士研究生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标准【模板】
博士研究生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标
准
注:1.所有业绩材料均为研究生阶段获得;2.所提交业绩材料中,研究生本人所属单位必须为**大学;3.本次评选获得奖学金资格的研究生所提交业绩材料不能再用于同类奖学金评审;4.科技竞赛中同一项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分;获多项荣誉称号,赋分限加最高分,不累计叠加;担任两项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研究生,不重复计算;5.考核年度有考试不及格、违纪、学术不端、欠费者取消评选资格。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标准
注:1.所有业绩材料均为研究生阶段获得;2.所提交业绩材料中,研究生本人所属单位必须为**大学;3.本次评选获得奖学金资格的研究生所提交业绩材料不能再用于同类奖学金评审;
4.科技竞赛中同一项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分;获多项荣誉称号,赋分限加最高分,不累计叠加;担任两项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研究生,不重复计算;
5.考核年度有考试不及格、违纪、学术不端、欠费者取消评选资格。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为激励研究生学习科研,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奖学金的目的在于奖励学术成绩优秀和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院系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设立,面向全国性选拔,奖励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推荐的优秀研究生。
院系奖学金:由学院根据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学风品德及科研能力等条件评定,并根据学院奖学金资金情况进行发放。
专项奖学金:由学校设立,面向校级科研项目参与和学术竞赛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第四条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学院作为奖学金的评审单位,协助研究生院做好评审和发放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评定第五条奖学金评定分为年度评定和学期评定两种形式。
年度评定是针对全年研究生的学术成绩和科研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学期评定是根据上学期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和科研情况进行的评价和奖励。
第六条研究生申报奖学金的条件如下:1.遵守学校和研究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2.无不良学术记录和道德行为问题;3.学术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排名;4.具有独立科研能力,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5.积极参与学术竞赛、科研项目或社会实践等活动;6.无相关学业、奖学金受罚等问题;7.其他评审要求。
第七条奖学金评审工作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初评是由各学院研究生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定,根据研究生的入学成绩、学术成果、科研能力和学风品德等进行初步筛选。
终评是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的评委会负责评定,根据学院初评结果和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学术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第三章奖学金的发放和使用第八条奖学金的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发放。
国家奖学金以学校为中介,由国家教育部发放。
院系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发放。
第九条研究生获得奖学金后,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使用奖学金。
奖学金可以用于学业支持、科研项目支持、学术交流、学术出版等方面。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XXXXX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一、评定办法根据《XXXXX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我院研究生奖学金的确定采取分年级分专业依据综合考核积分的办法进行。
一)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前已经确定奖学金,不再评比。
二)研二、研三奖学金等级以上一学年的综合考核积分进行评定(如总积分并列,则按专业学习成绩的高低确定。
如专业学习成绩并列,则以科研成果得分高低确定)。
二、综合考核积分办法一)考核内容及其权重分配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工作四个方面。
具体权重分配如下:二)总积分计算总积分=(A部分积分×A部分权重+B部分积分×B部分权重+C部分积分×C部分权重+D部分积分×D部分权重)÷(实际参评权重之和)注:①不得因为某部分积分为0而不计算该部分权重。
②如某位同学无学业成绩可比,学业成绩才不占计算部分,其总积分计算=(A部分积分×A部分权重+C部分积分×C部分权重+D部分积分×D部分权重)÷(A+C+D权重之和)三)各部分积分办法1、思想政治表现[A](基础分:60分,满分100分)(1)学习刻苦努力,德智体全面发展,受到表彰的相应加分。
被评为研究生标兵的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学校级+10分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国家级+18分省级+13分学校级+8分被评为优秀研究生的国家级+16分省级+13分学校级+8分(2)在某一个方面表现优秀,获得以下单项奖励的得相应加分被评为科研先进个人 +5分被评为学习先进个人 +5分被评为文体先进个人(或其它荣誉) +5分(3)党员、团员、学生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为同学服务,表现优秀的相应加分。
被评为优秀党员的国家级+16分省级+13分学校级+8分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国家级+15分省级+11分学校级+6分被评为优秀团员的国家级+15分省级+11分学校级+6分(4)在遵守校纪校规方面,有下列情形者,得相应负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为激励我院研究生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科研及学生活动,全面提高我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A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奖学金种类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2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年;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可与硕士研究生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学校企业捐赠奖助学金或学院企业奖学金兼得(但可同时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可与学院企业奖学金兼得。
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本评定细则以激励研究生胸怀大志、努力进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主导,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分配奖学金名额。
研究生参评基本条件如下: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5.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6.为非在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参评;7.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参评学年未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3)参评学年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4)在实验室因违反操作规程,发生重大实验室事故者。
(5)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6)参评学年学籍状态有休学者(在学制期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除外);(7)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因保留学籍、休学等原因造成延长学习期限的除外)。
硕士研究生第二笔和第三笔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硕士研究生第二笔和第三笔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智育和科研测评实施办法第一条智育和科研分概况智育分满分80分,占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基准分总分的80%。
主要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当前学年所修课程1获得的绩点为依据(公共外语课不计入,政治课计入智育分)。
科研分在研究生综合测评中为基准分以外的加分项目。
具体实施办法见本实施办法的第三条第(二)项。
第二条测评对象和时间户口和档案均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不含在职硕士生、不含MBA和其他单证专业硕士生)均需参加综合测评。
智育和科研测评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中期考核后进行。
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部通知为准。
智育和科研测评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三个月内完成。
第三条智育和科研分测评内容和标准(一)智育分1.公共外语课不计入智育分,政治课计入智育分。
2.智育分满分80分,各学科点研究生所修课程的总绩点最高分为5分。
研究生进行智育测评时,研究生部培养办按每个研究生实际绩点进行折算。
(二)科研加分K=K1+K2+K31.K1为专业学术论文分(单位:篇)说明:(1)论文必须为公开发表;(2)同一篇论文只能参加一次综合测评加分,如果同一篇论文被转载,以期刊类型高的期刊为准;(3)核心期刊A级包括在SSCI、A&HCI、EI、SCI来源期刊中的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及《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论文;核心期刊B级包括在CSSCI来源期刊中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核心期刊C级包括在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上发表的文章;核心期刊D级包括未被CSSCI来源期刊收录,但是被距发表论文时间最近的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文章,及少数小语种认定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如《日语学习研究》《中国朝鲜语文》,其他由测评小组根据科研处与各语种商定的结果确定)。
1即针对参加第三笔学业奖学金评定的2011级的学生,其课程绩点计算只包含第二学年的课程;针对参加第二笔学业奖学金评定的2012级的学生,其课程绩点计算只包含第一学年的课程。
研究生奖学金细则
研究生奖学金细则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具体细则如下:一、学习成绩(30%)由研究生不同阶段的学习成绩折算。
1、对于二年级的研究生而言,即为其学位课程成绩;2、对于三年级的硕士生而言,即为其第一阶段考核成绩;3、对于三年级的博士生而言,即为其中期考核成绩。
二、学术情况(封顶35%)1、论文发表(单项封顶20%):以期刊复印件为准(只有三年级研究生可提供Epub证明或杂志社盖章的中文清样稿)国外期刊或SCI收录期刊:第一作者10分/篇,第二作者9分/篇,第三作者8分/篇,第四作者7分/篇、第五作者6分/篇。
权威期刊:第一作者8分/篇,第二作者7分/篇,第三作者6分/篇。
核心期刊:第一作者5分/篇,第二作者4分/篇,第三作者3分/篇。
国内其他期刊:第一作者3分/篇,第二作者2分/篇,第三作者1分/篇。
论著摘要、综述、病例、信件或个案报道在以上分值基础上相应减半。
以上期刊分类以《复旦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内权威和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2、学术交流(单项封顶5%):以署名邀请函为准参加国际级学术会议:大会宣读5分、会议摘要3分、会议列题1分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大会宣读4分、会议摘要2分、会议列题1分参加地方级学术会议:大会宣读3分、会议摘要1分、会议列题0.5分如果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与已发表论文相同,则不重复计分。
3、参与科研(单项封顶10%):以包含有项目编号的计划书、任务书为准国家级课题:第一参与者10分/项,第二参与者9分/项,第三参与者8分/项,以此类推;省市级课题:第一参与者7分/项,第二参与者6分/项,第三参与者5分/项,以此类推;学校级课题:第一参与者5分/项,第二参与者4分/项,第三参与者3分/项,以此类推;医院级课题:第一参与者3分/项,第二参与者2分/项,第三参与者1分/项,以此类推。
参与者排名以课题项目书为准,如研究生同时参与该课题申请和标书撰写(需提供课题负责人出具的书面证明),则按参与程度加1-3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做好我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我院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在遵照执行学校研究生部《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按照录取后各专业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二、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按学位类别统一确定研究生奖学金等级,其中科学学位硕士所有专业统一评定,专业学位硕士所有专业统一评定。
具体评分方法如下:1、品德表现(20分)评分前院研究生办公室组织相关研究生以打分投票形式实施评分工作,其中政治思想5分,道德修养3分,遵纪守法5分,诚实守信5分,文明卫生2分(基础分1分,星级宿舍评分1分,每颗星0.2分)。
2、学习成绩(35分)学习成绩评分按计算公式:(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学分总和)×70%+(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学分总和)×30%(专业间不同课程成绩将做归一化处理)。
3、科技创新(15分)发表论文应为当年已刊出或收到录用通知并附汇款证明的(不交版面费的除外);国内论文发表期刊级别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为准,导师第1作者,研究生第2作者,按研究生第1作者对待;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以专利获批证书时间为准;署名院校或专利权人要求为郑州大学。
如校研究生院对作为评奖依据的论文级别及发表依据等有更高标准的,采用更高标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1)发表期刊论文被SSCI\SCI、EI等收录:第1作者加15分,第2作者加6分,其他不加分;(2)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学部和河南省教育厅规定的重点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A类期刊第一作者加15分,第二作者加3分;B类期刊第一作者加10分,第二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3)在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7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5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4)在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SCI收录(附收录编号)的论文:第1作者加7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同一期会议,只限一篇加分;(5)在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EI收录(附收录编号)的论文:第1作者加3分,第2作者加1分,其他不加分,同一期会议,只限一篇加分;(6)专业学位硕士在非核心公开刊物的正刊(以实际出版刊物为准)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2分,加分上限4分,其他不加分;(7)获得发明专利:第1名加15分,第2名加7分,第3名加5分,4名加2分,其他不加分,专利以获批证书时间为准;(8)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加3分,第2名加2分,第3名加1分,专利以获批证书时间为准,加分上限4分;(9)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导师科研项目并做出重要贡献者,国家项目前第一名加10分,其他依次递减1分;省级项目第一名加7分,其他此依次递减1分;厅级项目第一名加4分,其他依次递减0.5分(此项加分以结项证书、鉴定证书或结项材料为准,加分名次为项目实际排名);(10)获得校级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的第一申请人加2分,一般项目第一申请人加1分,项目结项时被评为优秀及以上奖励的,在前基础上第一申请人再加1分。
园林学院硕士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细则
园林学院硕士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细则一、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旅游管理学科评定办法Q = 0.3*Q2+0.6*Q4+0.1*Q5其中,Q2–上一学年以第一、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编著)及检索、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得分之和。
(见Q2-1至Q2-4)Q4–由各学科成立评审小组,答辩统一审定打分。
Q5–上一学年参加社会工作及综合表现情况,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学生工作的教师根据研究生平时参加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情况打分。
(见Q5)其中Q2、Q4、Q5分别不能超过最高上限分值100分。
二、风景园林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学科评定办法Q = 0.3*Q2+0.3*Q3+0.3*Q4+0.1*Q5其中,Q2–上一学年以第一、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编著)及检索、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得分之和。
(见Q2-1至Q2-4)Q3–上一学年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及各类比赛获奖得分之和。
(见Q3)Q4–由各学科成立评审小组,答辩统一审定打分。
Q5–上一学年参加社会工作及综合表现情况,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学生工作的教师根据研究生平时参加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情况打分。
(见Q5)其中Q2、Q3、Q4、Q5分别不能超过最高上限分值100分。
三、备注:1、凡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本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1)学年中有一门以上(含)课程不及格者(外语学位考第一学期未过但第二学期通过者可参评);(2)中期考核未达到优良者;(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4)在学校提供不能参评的名单内。
2、研究生所有论文及获奖成果必须是在考评学年内以北京林业大学的名义发表或取得。
3、研究生所提供的各项评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当年所有奖学金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
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Q2对应的计算方法Q2-1研究生发表文章计分表收函有效。
Q2-2研究生发表文章被索引计分表Q2-4研究生获得专利计分表1、学校职能部处组织的科技、学术竞赛活动按校级认定;2、所有获奖证书的认定均须以发奖单位所盖公章为准;3、按名次决定成绩的科技学术竞赛,第一名对应一等奖,第二、三名对应二等奖,第四、五、六名对应三等奖:4、同一项目获多种奖励的,只以最高奖计算一次。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参考方案
附件1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参考方案一、参考权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应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的表现,各考核项目参考权重标准如下表所示。
各类考核项目权重(Wi)表计量单位:%1234因培养类别不同、各学习阶段的要求不同,其权重系数可有所侧重。
培养单位可对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的权重进行±10%的调整。
二、计分说明(一)思想品德(S1)满分100分,由自评分数与测评计分组成。
1.自评部分最高20分,由研究生本人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基本要求,进行自评。
2.同班同学互评、导师评价最高各30分,辅导员评价最高20分,具体计分项由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决定,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素质综合表现。
3.获得各类表彰(S3、S4已获计分除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集体活动和其他有突出表现的,应给予适当计分。
计分时应对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奖励适度区分分值。
(二)学习成绩(S2)以本学年学分绩点成绩为依据。
(三)学术成果(S3)包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科研成果获奖、发明专利等。
1.成果期限各项科研成果的认定以奖学金评选截止日已发表为准,需提供原件。
2.作者署名凡本专业导师组中任何一名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视为研究生独撰;专著著者应为著作封面的作者,致谢栏中提及者或著作章节中未明确标明者,均不加分。
3.期刊分类论文分类参照我校科研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分类原则,发表在增刊、专刊上的科研论文不计算在成果之内。
期刊目录原则上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索引(光盘核心版)》(E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入选期刊的以上一年度9月份公布版本为基础。
4.成果计分(1)在学校科研部认定的一类、二类、三类权威期刊发表论文(见附件3),独撰者(本专业导师组任何一位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视同独撰,下同),计100分;在一类、二类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另外进行特别嘉奖,分别计20分、10分(嘉奖分不加权,直接计入总分)。
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评分参考标准
附件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参考标准一、参考权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应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的表现,各考核项目参考权重标准如下表:综合评价成绩:学术学位S= S1×0.1+ S2×0.35+ S3×0.35+ S4×0.2专业学位S= S1×0.1+ S2×0.3+ S3×0.25+ S4×0.35二、计分说明(一)思想品德由测评计分与表彰计分组成1.同班级同学互评、导师评价最高各20分,研究生班主任评价最高20分,具体计分项由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决定,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素质综合表现;2.获得各类表彰(S3、S4获奖计分除外)最高40分,获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毕业研究生等个人荣誉称号的,国家级每项20分,省部级称号每项15分,校级称号每项10分;集体荣誉仅奖励前五名,第五名5分,排名往前1名依次增加1分。
(二)学习成绩学习成绩分S2=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成绩的平均分,所有成绩以第一次选修考核成绩计。
具体计分办法为:以硕士研究生专业课课程成绩的平均分在一级学科(无一级学科的按二级学科)内进行排名,第一名计100分,每降1个名次减1分;超过100人的,100名以后者均按0分计。
(三)学术成果学术成果包括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科研成果获奖、专利授权等。
1.成果期限各项成果的认定以国家奖学金评选截止日已发表(颁发)为准。
申请者需提供原件,录用通知不能作为参评依据。
2.作者署名自然科学类: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人文社科类: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等同于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3.科研成果计分(1)科研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四)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包括主持或参与研究课题、参加学术会议、科技竞赛、社会实证调研及其他实践活动等1.主持或者参与课题参与国家级课题计15分,省部级课题计10分,地厅级课题计5分,主持学校研究生创新课题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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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论坛
10分
1、参加研究生论坛者,每次加0.5分;
2、投稿者加1分,投稿并录用者加2分;
3、张贴报告者加2分;
4、宣讲报告者加3分;
5、在研究生论坛中获奖者加2分。
获得最佳论文、最佳提问、最佳宣讲者本项直接为10分。
科
技
创
新
1、在SCI期刊上的论文(影响因子≥5.0),第1作者加30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25分;
1.违反法律法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者。
二、1.如果两次被评为不文明宿舍者,评奖排名放在各学科后面;2.如果旷课两次,评奖排名放在各学科后面。
开题报告
15分
将开题报告的成绩乘以0.15即为开题报告最终成绩。
对不能按期完成开题者只能得0分。
中期
考核
25分
将中期考核的成绩乘以0.25即为中期考核最终成绩。
4、违犯纪律者,每次扣1分;
5、旷课一次扣1分;
6、被评为文明宿舍,宿舍每人每次奖励0.3分,最高奖励1分;被评为不文明宿舍,宿舍每人每次扣1分;
7、积极参加学校(院)特定的活动,每次加0.5分;
8、使用违规电器者,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此项为0分;
9、欠缴学校学费、住宿费或其他费用者扣3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评奖学金资格:
本细则解释权归郑州大学物理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4年7月1日
8、授权发明专利:第1名加20分,第2名加15分,第3名加10分;
9、授权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第1名加10分,第2名加5分,第3名加3分;
10、科研项目获奖者奖励如下:
①国家级科技进步奖100分;②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0,二等奖40,三等奖30;③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社会来自活动10分
此项每位同学的基准分为3分,有如下表现者根据情况进行增减,但总分不超过10分。
1、参加国家、省级、学校或院系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如研究生篮球比赛、排球比赛、羽毛球比赛、运动会、歌手比赛、英语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每项0.3分;参加校级及以上运动会团体项目的替补每人0.2分。
获得名次加分如下:
2、在SCI期刊上的论文(4.0≤影响因子<5.0),第1作者加25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20分;
3、在SCI期刊上的论文(3.0≤影响因子<4.0),第1作者加20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15分;
4、在SCI期刊上的论文(2.0≤影响因子<3.0),第1作者加15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12分;
3、担任院校研究生干部(工作合格,态度积极)加0-3分,具体规定如下:
班长、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会主席或同时担任院、校干部者加3分;
助管、校、院研究生干部者加2分;
研究生干部任职满一学期不满一年者加1分;
不在学校超过半年的班委不加分。
4、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或学院要求的学术活动者,每次扣1分。
1、获奖时替补队员的加分为主力队员加分的一半。
5、在SCI期刊上的论文(影响因子<2.0),第1作者加10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8分;
6、EI收录情况如下:正式发表论文第1作者加8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6分;会议论文第1作者加3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2分;
7、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4分,第2作者(导师第1作者)加3分;
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校级: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四名及优秀奖1分。
1、要求郑州大学为第一单位;
2、SCI、EI收录必须有检索证明或DOi号;
3、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或有正式录用证明;
4、同一个项目获不同奖按最高计算;
5、本项不设上限,多个成果可以累加。
0.1分;
团体项目获得名得名次不分等级均0.1分,最高1分。
2、获得荣誉加分如下:
国家级奖励者: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省级奖励者: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及优秀奖2分;
校级奖励者: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及优秀奖1分;
院级奖励者: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及优秀奖0.1分。
硕士研究生第3学年奖学金评分细则
评选
内容
分值
主要内容
备注
思
想
品
德
10分
主要包含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卫生。此项每位同学的基准分为6分,有如下表现者根据情况进行增减,但总分不超过10分,不低于0分。
1、见义勇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加4分;
2、拾金不昧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加4分;
3、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者或封建迷信活动者,此项为0分;
国家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及优秀奖加2分;
校级:单项: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到四名及优秀奖1分;
团体比赛: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到四名1.5分;第
五到六名1分;第七到八名及优秀奖0.5分;
院级:单项:第一名0.3分;第二名0.2分;第三到四名及优秀奖
11、校研究生科技论文大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奖加3分;
12、获得学校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加8分,2,3名加4分;获得学校研究生研究基金一般项主持人加5分,2,3名加2分;
13、获得河南省优秀论文奖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14、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如数学建模、挑战杯等)或科技项目获奖者奖励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