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双联贷款收回再贷具体实施意见
收回再贷实施方案
收回再贷实施方案一、政策背景为了有效控制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领域的不良债务风险,银监会决定实施“收回再贷”政策。
该政策旨在规范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加强对不良债务的处置,促进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政策内容1. 收回再贷政策适用范围:该政策适用于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各类金融机构。
2. 资金运用要求:金融机构在实施“收回再贷”政策时,应加强对资金运用的监管,确保资金运用符合监管要求和市场规范。
3. 不良债务处置要求: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不良债务处置机制,加强对不良债务的识别、分类和处置,有效防范不良债务风险。
4.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金融机构应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三、政策执行1. 银监会将对金融机构的“收回再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2. 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收回再贷”政策,确保资金运用、不良债务处置、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符合监管要求和市场规范。
四、政策效果1. 该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2. 该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加强金融机构对不良债务的处置,有效防范不良债务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五、总结“收回再贷”实施方案的出台,对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该政策,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银监会将持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指导,确保“收回再贷”政策的有效实施,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贷款回收管理制度
贷款回收管理制度一、概述贷款回收管理制度是指一套用于管理和监控贷款回收过程的规章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贷款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风险,保护贷款人的权益。
本文档介绍了贷款回收管理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步骤。
二、责任与职权2.1 回收小组的职责•负责制定和实施贷款回收的策略和计划•定期核查逾期贷款,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处理借款人的付款问题和退款申请•监督和管理催收人员的工作表现•提供回收情况的报告和数据分析•与法务部门合作处理可能涉及法律程序的回收事务2.2 贷款辅助部门的职责•收集和整理贷款回收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证据•协助回收小组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核查工作•维护相关数据库和记录贷款回收的状态•协助催收人员与借款人进行沟通和谈判三、贷款回收流程3.1 逾期提醒和通知•当贷款出现逾期情况时,系统将自动发送逾期提醒短信和电子邮件给借款人•贷款辅助部门将定期发送逾期通知书给借款人,提醒其尽快偿还借款3.2 催收调查和核查•催收人员将针对逾期贷款展开调查和核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借款人的收入情况、负债情况、资产情况等•核查工作主要是核实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3 还款协商和谈判•催收人员将与借款人进行还款协商和谈判•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制定还款计划和方案•确保借款人能够按时偿还借款,并尽可能减少逾期利息和罚款3.4 法律程序和诉讼•若借款人拒绝还款或无力偿还,将启动法律程序•与法务部门合作,准备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据•进行诉讼,并通过法院途径追回欠款3.5 媒体公示和社会担保•若借款人持续拒绝还款或逃避偿还,将通过媒体公示其不良信用记录•整合社会资源,寻求社会担保机构的支持和介入•尽可能使用其他手段强制执行还款四、数据管理与报告4.1 数据收集和维护•贷款辅助部门负责收集和维护与贷款回收相关的数据•包括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还款记录、催收情况等4.2 数据分析和报告•回收小组将定期分析和报告贷款回收的情况•报告内容包括逾期情况统计、回收率分析等•根据报告结果,及时调整催收策略和措施五、风险控制与改进5.1 风险评估与预警•回收小组将定期对逾期贷款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发出风险预警,采取相应的措施5.2 内部审查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对贷款回收管理制度进行审查•监督回收小组和催收人员的工作表现5.3 改进措施和培训计划•根据回收情况和审计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提高催收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六、不同案例的处理6.1 小额贷款案例•对小额贷款的回收需要更加灵活和高效•可以通过电话催收和上门拜访等方式进行回收6.2 大额商业贷款案例•大额商业贷款涉及较高的风险和金额•需要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和核查工作•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追回欠款七、结论贷款回收管理制度是确保贷款回收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到期贷款回收工作方案
到期贷款回收工作方案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贷款业务已经成为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主要盈利来源之一。
然而,随之而来的就是到期贷款回收工作,这是银行和金融机构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环节。
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开展,不仅关系到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和盈利能力,更关系到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到期贷款回收工作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意义。
1.维护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贷款是金融机构的主要资产,贷款回收工作的开展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及时回收到期贷款,可以保障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动性,防范不良资产的产生,维护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2.提高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
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开展,可以减少逾期贷款的发生,降低不良资产的风险,提高贷款的回收率,从而提高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
3.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开展,可以减少不良资产的积累,提高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二、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难点和挑战。
1.贷款回收难度大。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部分借款人可能会出现还款困难,导致贷款回收难度加大。
2.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规范性要求不够明确,给贷款回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信息不对称。
部分借款人可能会故意隐瞒财产信息,导致金融机构无法全面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从而影响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开展。
三、到期贷款回收工作方案的制定。
1.建立健全的贷款管理制度。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款的发放、使用、还款等各个环节的规范要求,从源头上控制不良贷款的产生。
2.加强风险评估和控制。
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借款人的风险评估工作,全面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3.建立完善的贷款回收机制。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贷款回收机制,明确贷款回收的程序和要求,制定科学有效的贷款回收方案,确保到期贷款的及时回收。
银行双联贷款收回再贷具体实施意见
银行双联贷款收回再贷具体实施意见xx分行双联贷款收回再贷具体实施意见第一部分双联农户贷款催收管理一、汇报沟通,政府支持到位。
各行要根据州分行实施意见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主要领导汇报,取得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大力支持,做好批量担保确认等相关流程的协调工作,为显著提升收回再贷工作效率,缩短办贷链条,达成共识。
要向政府汇报收贷前置工作的必要性,这事关政府担保资金安全,是双联贷款首轮到期收贷、放贷的一次实际练兵,通过提前收贷能把一些隐藏的风险提前暴露,为政府提前采取措施,处置风险预留了缓冲期,为双联农户贷款有效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诚信宣传,农户理解到位。
各行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衔接,结合收贷再贷工作,共同开展诚信宣传。
要选准信用村,做好诚信典型宣传,灌输诚信理念,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扩大诚信宣传的影响力,使广大农户明白只要按时履约还款就能从农行及时得到贷款。
三、催收还款,动员部署到位。
各行要与政府担保团队紧密配合,及时向担保团队提供今年每月到期贷款客户花名册,督促当地财政部门组织担保调查团队及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人员,通过采取广播提示、短信提醒、布告公告、电话通知、入户告知-5- 等方式,进行贷款到期提示,提醒农户及时筹备还贷资金提前归还贷款,并承诺按期归还贷款后,就能及时办理再贷手续,拿到贷款。
【操作提示】①支行根据客户经理分片和管户情况,要求客户经理将今年到期的贷款客户按村编制化名册,对非整村推进的零散客户以到期月份按月编制花名册并及时移交担保团队进行催收。
编制花名册时注意证件号、地址、联系方式等要素齐全。
②对按村编制花名册有难度的,各行可与县级财政、担保公司协商,根据各自实际编制,但是要确保分片农行管户经理和担保团队的责任明确。
③及时公示。
各行在营业网点(惠农通服务点)按照服务范围对即将到期的双联农户贷款逐笔、逐户进行公告公示。
担保调查团队应在村镇显要位置对即将到期的双联农户贷款逐笔、逐户进行公告公示。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融资中心拆出资金转为再贷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银货政[1998]122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融资中心拆出资金转为再贷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融资中心拆出资金转为再贷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银货政[1998]122号1998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宁波、厦门、青岛、广州、西安分行清收工作小组:银货政[1998]112号文《关于清收融资中心逾期拆出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一些分行请示了若干问题,现就执行银货政[1998]112号文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过去人民银行分行给融资中心再贷款指标时,中间经过了金融机构转拆,此次可以比照银货政[1998]112号文件执行,但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必须明确,有关原始凭证及相关手续完备。
二、在执行银货政[1998]112号文件时,只能将已占用的再贷款拉直到融资中心拆出资金的金融机构为止,不得再往下延伸,以免产生新的法律纠纷。
三、融资中心(办事处)占用再贷款拆给外省市融资中心的资金,在债权方确认债务后,由债务方所在地人民银行确定一家欠融资中心资金的金融机构,将再贷款关系拉直到这家金融机构。
两地人民银行和融资中心在操作中,一定要明确落实每一环节的债权债务关系,做到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手续完备,以保证原有拆借合同的顺利中止和资金的顺序归还。
省内不同地市间如有上述情况,由省人民银行清收小组协调。
四、对融资中心(办事处)由于拆出资金难以收息,因此拖欠人民银行分行再贷款利息并被罚息的问题,此次在执行银货政[1998]112号文件关于拆入方“原有拆借资金的逾期利息可转为本金,一并转为借用人民银行再贷款”的同时,人民银行可对融资中心(办事处)这部分相应拖欠的再贷款利息和罚息予以免收。
2024年银行清收处置工作方案及措施
2024年银行清收处置工作方案及措施2024年银行清收处置工作方案及措施,以下是一些建议:1.思想上高度重视:银行应该以“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专项行动攻坚战”为契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高管应带头包保清收,主动认领,明确责任分工,带头深入企业进行重点攻关,分析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找准突破口。
2.制定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攻坚战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改制化险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推行挂点包片工作制,充实清收处置专班力量,对不良贷款按金额划分实行挂点督战、专职清收。
3.完善“一户一策”台账:对新形成的不良贷款,认真分析不良贷款成因及清收潜力,针对性制定清收措施,压实清收责任,切实提高清收处置工作质效。
4.发挥专业清收优势:资产管理部和资产经营中心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压任务、压责任、严管理”,总行依据清收成果进行奖惩。
5.联合开展依法清收:及时梳理不良贷款。
对逾期欠息60天以上的贷款,全部划入不良贷款,按照“谁发放,谁负责清收”的原则,制定压降、清收计划,通过盘活、现金清收、依法诉讼等方式保全信贷资产。
6.发挥全员清收能动性:对确定的清收目标,提前摸清底数,找准有效目标,侧重于个人类贷款和小额贷款,集中力量抓好全员清收。
7.持续加大依法诉讼追收工作力度:用好“三张清单”管理制度,聚焦“重点执行案件清单”,积极推进诉讼执行执结工作,提升诉讼执行效果。
8.制定《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奖励方案》:把个人贡献与个人所得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清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9.开展表外不良贷款管理专项检查:梳理表外不良贷款,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和清收工作措施。
2024年银行清收处置工作方案及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思想上高度重视:银行应将清收处置工作视为一项重要的任务,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要充分认识到清收处置工作对银行稳健发展的重要性,明确清收处置工作的目标、要求和重点。
2.制定清收处置计划: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清收处置计划。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重组管理办法
GGG 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重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降低和化解信贷风险,对不良贷款重组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发挥重组在不良贷款压降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款重组是指为降低和化解贷款风险,对因借款人财务状况困难而不能按期全额归还的贷款,对借款主体、担保方式、还款期限、适用利率、还款方式等合同规定的还款条件进行调整的处理手段。
第三条贷款重组必须遵循如下原则:(一)降低风险原则。
重组后贷款的风险程度必须低于原贷款风险,通过重组可以使原借款关系中的法律瑕疵得以完善,或担保的效率优于原担保,担保的可靠性增强。
(二)本金不增原则。
重组后贷款的本金不得高于原贷款本金额度,重组应在尽量压缩原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只能涉及原贷款本金,对原贷款利息不得重组,严禁以贷收息,原贷款利息应全部收回或逐步归还。
(三)实事求是原则。
重组应在深入实际,分析重组的必要性、可行性,对比重组和其他清收方式的利弊后开展,应科学评估重组提供的保证人保证能力、抵(质)押物(权)的价值和变现能力,做出决策。
严禁为了重组而重组,或开展人情重组,丧失及时回收债权的时机。
(四)专款专用原则。
重组贷款的用途严格限于偿还原关联不良贷款,严禁挪作他用;要确保做到专款专用,防止发生额外的风险。
(五)规范操作原则。
贷款重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操作和审批(咨询)。
第四条GGG 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范围、适用对象、条件方式及模式第五条重组贷款适用于不良贷款。
第六条贷款重组适用的对象包括企(事)业法人、经济组织、农户、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客户。
第七条对下列具体情形,可以办理贷款重组:(一)通过贷款重组,可收回部分贷款本金及回收贷款本金部分的利息,且贷款担保效力不低于原担保;(二)贷款重组后有利于贷款安全和借款人落实还款计划,通过贷款重组能使原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存在的法律缺陷得到完善,或使信用贷款转化为担保贷款,或进一步增强担保的可靠性;(三)贷款重组后保证、抵(质)押权不会丧失或削弱,而通过其他方式处置将导致贷款担保或优先受偿权丧失;(四)变更借款人后贷款风险明显降低;(五)其他通过重组可以降低贷款风险的情况。
贷款回收方案
贷款回收方案贷款回收是指向借款人追回逾期或未还款项的过程。
在金融业务中,贷款回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有效的贷款回收方案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维护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和良好的资产质量。
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贷款回收的重要性以及一些常用的贷款回收方案。
贷款回收的重要性贷款回收在金融业务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以下是贷款回收的几个重要原因:1. 防止资金流失:贷款未能按时偿还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失。
有效的贷款回收方案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减少贷款违约风险,保护资金的安全。
2. 提高资产质量:贷款回收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
通过及时追回逾期贷款,金融机构可以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提高借贷业务的可持续性。
3. 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贷款回收的过程中,与借款人的沟通和协商是非常重要的。
及时与借款人沟通并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可以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增加客户的忠诚度。
常用的贷款回收方案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贷款回收方案:1. 意愿管理计划(DMP):DMP是一种以借款人的意愿为基础的贷款回收方案。
在该方案中,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制定可行的还款计划,以减少借款人的还款负担,并确保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
2. 融资便利计划(RLF):RLF是指金融机构为逾期或未还款的借款人提供延期还款的计划。
借款人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暂缓还款,从而有机会筹集资金,并在延期期限结束后按计划偿还贷款。
3. 诉讼程序:在一些严重的违约情况下,金融机构可能需要采取法律诉讼程序来追回借款。
在诉讼程序中,金融机构通过法庭裁决来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并有可能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还款。
4. 债务重组:在借款人严重负担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以考虑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一种通过重新安排还款计划和利率,减轻借款人还款负担的方案,从而为借款人提供更可行的还款方案。
5. 委托回收:金融机构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贷款回收。
第三方机构通常具有专业的催收团队和资源,可以更有效地追回逾期或未还款项,并提供及时的回报给金融机构。
贷款回笼方案
贷款回笼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贷款成为许多人购房、创业或扩大经营的重要途径。
然而,贷款回收过程中的难题也逐渐突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提出了一项贷款回笼方案,旨在提高债务回收效率,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方案内容1. 提高还款渠道便利性为了方便借款人还款,我们将推出多种还款渠道,例如银行、移动支付、网上银行等多种方式。
此外,我们还将在各大商场、超市等实体店铺设立还款点,提供便捷的现金还款服务。
2. 加强风险控制与催收力度(1)建立健全贷前调查制度,严格审核借款人的资质和还款能力,降低风险。
(2)设立专门的催收团队,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渠道与借款人进行沟通,提醒还款并解决问题。
(3)对逾期还款的借款人,将采取严厉的措施,例如增加逾期利息、加大法律威慑力度等,以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 建立信用评估体系为了提高贷款回收的效率,我们将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历史还款记录,分别制定不同的还款方案和利率,以激励借款人按时还款。
4.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我们将广泛宣传贷款回笼方案的内容和优势。
同时,我们还将开展有关贷款回收的专题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借款人和债权人对该方案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5. 加强合作与信息共享我们将与银行、金融机构等紧密合作,共享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和还款情况,提高贷款回收的追踪和管理效果。
同时,我们还将积极与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化,确保方案的合规性。
三、方案效益1. 提高债务回收效率:通过设立多种还款渠道、加强风险控制与催收力度,能够大幅提高贷款的回收率和回笼速度。
2. 保障债权人权益:通过建立信用评估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和加强合作与信息共享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债权人的风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3. 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贷款回笼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形成良好的信贷风险管理机制,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总结贷款回笼方案旨在提高债务回收效率,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银行贷款续贷的司法建议
银行贷款续贷的司法建议
银行贷款续贷的司法建议有以下几点:
1. 适度放松表外资管放款限制,尤其对通道业务的限制,以及探讨允许私募银行理财直接发放贷款。
2. 放开信托30%银信合作业务中融资类30%限制。
3. 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缓冲资本适度降低。
4. 适度加大民营银行推广范围,放开民营银行有限牌照的限制。
5. 股权投资包括债转股实施机构设立向中小银行倾斜,激活体制创新。
6. 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有效发挥监管考核“指挥棒”的激励作用。
在银行贷款续贷方面,建议咨询专业的金融机构或者律师,以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贷款回收方案
贷款回收方案1. 背景介绍在金融行业中,贷款回收是指根据贷款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条件,追回已发放贷款的过程。
贷款回收工作对于金融机构和借款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贷款回收保证了他们的资金回收和最大限度的减少风险;对于借款人来说,贷款回收则是负债的解决办法,避免了可能的违约和信用损失。
因此,建立一个高效的贷款回收方案对金融机构和借款人都非常重要。
2. 贷款回收方案的目标贷款回收方案的目标是确保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及时还款,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约风险。
具体来说,贷款回收方案应具备以下目标:•提高催收效率:通过合理的催收流程和方法,确保借款人能够及时履约。
•减少违约风险:通过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减少违约情况发生。
•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通过合理的回收流程和执法措施,保护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和利益。
3. 贷款回收方案的关键步骤一个完整的贷款回收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关键步骤:3.1 催收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贷款回收之前,金融机构需要进行一些催收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催收目标: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确定催收方案的具体目标和策略。
•制定催收计划:根据贷款金额、还款期限和之前的催收经验,制定一个详细的催收计划,包括催收时间表、催收方式和催收人员的分配等。
•建立催收团队:在催收团队中分配不同的角色和职责,包括催收主管、催收员和律师等,确保催收工作的高效运行。
3.2 催收流程和方法在贷款回收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可以采用多种催收流程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次联络: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与借款人进行第一次联系,提醒借款人还款,并了解其还款意愿和困难情况。
•谈判还款计划: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与其进行详细的谈判,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既满足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又保证金融机构的利益。
•发出催收函:在借款人拒绝还款或无法达成还款协议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以发出催收函件,警告借款人并要求其立即还款。
收回再贷实施方案模板
收回再贷实施方案模板一、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再贷款业务已成为金融机构的重要业务之一。
再贷款是指金融机构以一定条件向客户提供的再次贷款,通常用于满足客户的资金需求或者帮助客户进行再投资。
为了规范再贷款业务,保护金融机构和客户的权益,制定再贷实施方案模板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
再贷实施方案模板的制定旨在规范再贷款业务流程,明确各方责任,提高再贷款业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为金融机构和客户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
三、内容。
1. 适用范围,明确再贷实施方案模板适用于哪些再贷款业务,包括再贷款的种类、金额范围、借款人资格等。
2. 申请流程,详细描述再贷款的申请流程,包括申请材料的准备、申请途径、审批流程等。
3. 审批标准,规定再贷款的审批标准,包括利率、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4. 合同签订,明确再贷款合同的签订程序和内容,包括合同格式、必备条款、签订流程等。
5. 贷后管理,规范再贷款的贷后管理流程,包括资金监管、风险控制、还款管理等。
四、要求。
1. 透明度,再贷实施方案模板应当具有透明度,客户能够清晰了解再贷款的相关流程和规定。
2. 规范性,再贷实施方案模板应当具有规范性,明确各方责任,规范操作流程,保障再贷款业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 灵活性,再贷实施方案模板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进行调整和适应。
五、实施。
1. 内部培训,金融机构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再贷实施方案模板的培训,确保各部门了解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 客户沟通,金融机构应当向客户进行再贷实施方案模板的宣传,让客户了解再贷款业务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3. 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金融机构再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确保再贷实施方案模板的有效执行。
六、总结。
再贷实施方案模板的制定对于规范再贷款业务、保护金融机构和客户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再贷实施方案模板,确保再贷款业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为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两项贷款清收工作的方案
利率分别为5%和6%,在合理范围 内。
清收背景
01
02
03
借款人情况
两项贷款的借款人分别为 A公司和B公司,经营状况 良好,有还款能力。
逾期原因
借款人因资金周转困难导 致逾期,但未出现恶意拖 欠情况。
清收难度
两项贷款均无抵押物或担 保人,清收难度较大。
目标和意义
目标
通过清收工作,实现贷款本息全额收回,降低不良贷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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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不足
在清收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客户的还款意愿不强,需要我们进一步了 解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内部协调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
改进建议
针对清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一是加强与客户沟通,深入了解客 户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二是加强内部协调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强对 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针对法律诉讼风险
加强法律合规意识,确保贷款文件合法合规,遇到问题时及时寻求 法律收成果总结
贷款总额
两项贷款的总额为100万人民币。
02
清收金额
通过清收工作,共收回70万人民币, 实现了70%的清收率。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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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收时间
清收工作历时3个月,共分为3个阶段 。
客户情况
信函清收
总结词
正式规范、法律约束、凭证留存
VS
详细描述
通过发送信函向债务人传递清收通知和要 求,具有正式、规范和法律约束力。信函 内容需明确指出债务金额、还款期限和违 约后果等,同时要求债务人签署回执并寄 回,作为清收工作的凭证和法律证据。
上门清收
总结词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场退出金融机构再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场退出金融机构再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7.08.13•【文号】银办发[2007]180号•【施行日期】2007.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场退出金融机构再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年8月13日银办发[2007]180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目前,各地停业整顿城市信用社等被处置金融机构市场退出进程进一步加快,为加强人民银行对市场退出金融机构再贷款管理,依法维护人民银行债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分支机构要加强领导,密切关注辖内被处置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债权登记和受偿工作,依法维护人民银行债权,尽最大努力保全资产,减少损失。
二、市场退出金融机构清算分配的再贷款受偿现金要专项用于偿还所对应的再贷款。
三、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市场退出金融机构再贷款,各分支机构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相关文件资料主要包括:(一)人民银行发放再贷款的相关批准文件、借款申请、借款合同、借据等;(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宣告破产的有关资料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的文件;(三)清算组出具的人民银行债权确认书,以及资产处置情况说明,清算受偿比例和人民银行最终受偿结果;(四)人民银行受偿资金入账凭证,受偿资产清单、受偿资产处置相关资料和处置回收资金入账凭证等;(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企业营业执照证明;(六)金融监管部门注销金融许可证证明;(七)其他证明材料。
四、对于市场退出金融机构占用的再贷款,应由营业部门根据再贷款管理部门提供的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的文件,自该金融机构撤销决定生效或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实行停息挂账,待总行明确相关政策后再行处理。
银行续贷及借新还旧贷款管理
关于加强续贷及借新还旧贷款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切实解决贷款客户经营周期和贷款期限错配问题,有效防范及缓释贷款风险,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村镇银行工作实际,现对续贷、借新还旧贷款相关管理要求通知如下:一、续贷。
(一)续贷业务是指因客户周转资金占用紧张,到期无需偿还本金,通过放款与还款的无缝对接,延长还款期限,实现贷款资金在到期后延续使用,用途为“归还借款”的业务品种。
(二)借款人申请续贷业务应符合如下条件:1、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按时支付利息,且付息资金来源为经营收入;3、重新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贷款手续;4、贷款担保有效,担保期限能够覆盖借款期限,担保能力充足;5、属于周转性贷款。
6、在原贷款期限内未发生欠息、挪用贷款等情况,经人行征信系统查询无重大违约;7、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社会信用良好;8、符合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续贷贷款可划分为正常类。
(三)续贷业务应当遵循如下原则:1、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特别是贷款新规的相关要求。
2、必须延续原担保措施,续贷时原则上不得更换,抵押物必须依然足值,保证人必须仍然具有代偿能力。
贷款人应到抵押登记机关进行查询,确认抵押财产无查封、冻结等情形。
3、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操作和审查、审核和审批,控制信贷风险。
4、通过放款与还款的无缝对接,发放资金直接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5、只限于保证和抵押方式的经营性贷款,不含信用贷款、质押贷款及贷款以外的其他授信业务。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续贷业务:1、借款人逃废债务或恶意欠息;2、借款人已资不抵债、濒临破产;3、担保已出现保证人实际保证能力及抵押物实际价值发生变化等对贷款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4、借款人账户或抵押物已被有关部门冻结、查封、保全等情况;5、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禁止办理续贷的情况。
(五)续贷业务利率不得低于原贷款利率,在我行账户存款流水额度较少的续贷业务利率可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适当上浮。
两项贷款清收工作的方案
两项贷款清收工作方案引言尊敬的领导及同事们:为了进步贷款回收效率,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我们制定了以下两项贷款清收工作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系统化的方法和策略,确保贷款清收工作的顺利进展。
一、贷款清收工作的重要性贷款清收的定义定义贷款清收的概念及其在银行业务中的作用。
当前贷款清收面临的挑战分析当前贷款清收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如经济环境变化、客户信誉风险等。
贷款清收对银行的重要性讨论贷款清收对于银行资产质量、风险管理和盈利才能的影响。
二、贷款清收工作方案概述方案目的明确贷款清收工作的详细目的,如回收率、时间框架等。
工作原那么确定贷款清收工作应遵循的原那么,如合法性、及时性、有效性等。
组织构造描绘负责贷款清收工作的组织构造和人员配置。
三、贷款清收流程与操作步骤贷后管理介绍贷款发放后的监管流程,以及如何早期识别潜在的违约风险。
逾期贷款识别描绘如何识别逾期贷款,包括逾期的定义、监测和报告机制。
清收策略详细说明逾期贷款的清收策略,包括协商、催收、法律诉讼等。
清收流程列出贷款清收的详细操作步骤,从逾期通知到最终的法律程序。
四、风险评估与预防措施风险评估描绘如何对贷款清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进展评估。
预防措施提出预防贷款违约的措施,如加强贷前审查、进步贷后监管等。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贷款清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的预案。
五、案例分析与经历总结成功案例分析分析几个成功的贷款清收案例,总结其成功的经历和策略。
失败案例分析分析几个失败的贷款清收案例,讨论其失败的原因和教训。
经历总结根据案例分析,总结贷款清收工作的经历教训和改良建议。
六、清收工作的将来规划技术与培训方案如何利用现代技术进步贷款清收效率,以及对清收人员进展专业培训。
政策与法规讨论如何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法规调整贷款清收策略。
长期目的描绘贷款清收工作的长期目的和开展方向。
结语通过本方案的施行,我们期望可以有效进步贷款清收的效率和效果,为银行的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开展做出奉献。
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双联农户贷”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双联农户贷”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重大部署,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农行甘肃省分行金融支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合作协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等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双联农户贷”是指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为支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自然人贷款。
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贷款。
“双联农户贷”以惠农卡为载体进行贷款发放、本息归还和贴息资金拨付。
第三条“双联农户贷”的适用范围是省委双联行动确定的58个贫困县,8790个贫困村。
第二章贷款用途和准入条件第四条“双联农户贷”用于农户生产和规模化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主要包括:(一)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二)从事运输、多种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发展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申请“双联农户贷”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个人贷款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二)品行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经总行或一级分行认定的,因重大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原因形成的逾期未还贷款除外)。
(三)其他条件按单项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严禁对以下客户办理“双联农户贷”业务:(一)有骗(套)取银行信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或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或记录的;(二)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但过失犯罪除外;(三)有嗜赌、吸毒等不良行为的;(四)从事国家明令禁止业务的。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第七条贷款额度。
“双联农户贷”单户额度起点为3000元,从事专业化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最高100万元(含)。
经办行应根据客户的信贷需求、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担保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具体贷款额度。
商业银行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呆账核销、重组和减免实施细则
xx市商业银行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呆账核销、重组和减免实施细则(暂行)xx银〔xx〕9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处置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有效化解资产风险,促进业务经营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xx修订版)的通知》(财金[xx]28号)、《财政部关于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呆账核销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xx]12号)和〈财政部关于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重组和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xx]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中小企业按《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规定范围确定;涉农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xx]246号)规定范围确定。
第三条对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的呆账核销,是指本行对符合呆账认定条件的不良贷款停止资产负债表内核算,纳入表外资产管理,本行继续保留追索权的行为。
第四条对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的重组和减免,是指当借款人发生财务困难、无力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时,本行实施债务展期或延期、减免表外利息以及进一步减免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的行为。
第五条对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的呆账核销、重组和减免,本行实行“分级管理、及时处置”的管理原则。
分级管理,指各支行(部)负责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的呆账核销、重组和减免的申请,总行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权属分别行使审核职能,总行分管行长根据审核情况进行审批。
及时处置,指各支行(部)对符合呆账核销、重组和减免条件的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应及时上报总行及时处置,不得隐瞒不报、长期挂账和掩盖不良资产。
第六条呆账核销遵循账销案存、对外保密原则。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市商业银行对xx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发放并认定为不良的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的呆账核销、重组和减免。
中国农业银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贷款管理搞好收回再贷的几点意见-
中国农业银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贷款管理搞好收回再贷的几点意见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贷款管理搞好收回再贷的几点意见(1991年5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水利(水电)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水利(水电)厅(局):农村水电建设,关系到国民经济中农业和能源两个战略重点,关系到少数民族、贫困山区的经济发展,关系到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农村经济的振兴。
80年代以来,农业银行一直把支持开发利用中、小水电资源作为信贷服务的重点。
发展到今天,农业银行水电贷款余额达到28.9亿元,涉及到全国25个省区市,完成装机容量1,318万千瓦,年发电量400亿度。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关于“努力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的精神和国务院批准“八五”期间再搞200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的部署,水电信贷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特提出如下意见:一、要充分认识支持水电建设的特殊意义我国地域辽阔,山脉连绵,河流纵横,蕴藏着丰富的水力资源。
据普查,全国待开发的中、小水电资源有1.19亿千瓦,其中拥有1万千瓦以上资源的县约1,100个。
这些地方大都是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
长期以来由于电力供应不足,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普遍较低。
至今全国还有48个无电县,有近2亿农民没有用上电。
因此,帮助这些地区发挥水力资源优势,加快水电建设,使水能变电能,这既是水利水电部门的重要任务,也是农业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
多年实践证明,支持开发利用中小水电资源,对于改变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促进贫困山区经济振兴和社会发展,增强“造血”机能,防止出现“返贫”起了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的扶贫工作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闯出了一条很有希望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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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分行双联贷款收回再贷具体实施意见第一部分双联农户贷款催收管理一、汇报沟通,政府支持到位。
各行要根据州分行实施意见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主要领导汇报,取得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大力支持,做好批量担保确认等相关流程的协调工作,为显著提升收回再贷工作效率,缩短办贷链条,达成共识。
要向政府汇报收贷前置工作的必要性,这事关政府担保资金安全,是双联贷款首轮到期收贷、放贷的一次实际练兵,通过提前收贷能把一些隐藏的风险提前暴露,为政府提前采取措施,处置风险预留了缓冲期,为双联农户贷款有效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诚信宣传,农户理解到位。
各行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衔接,结合收贷再贷工作,共同开展诚信宣传。
要选准信用村,做好诚信典型宣传,灌输诚信理念,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扩大诚信宣传的影响力,使广大农户明白只要按时履约还款就能从农行及时得到贷款。
三、催收还款,动员部署到位。
各行要与政府担保团队紧密配合,及时向担保团队提供今年每月到期贷款客户花名册,督促当地财政部门组织担保调查团队及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人员,通过采取广播提示、短信提醒、布告公告、电话通知、入户告知-5- 等方式,进行贷款到期提示,提醒农户及时筹备还贷资金提前归还贷款,并承诺按期归还贷款后,就能及时办理再贷手续,拿到贷款。
【操作提示】①支行根据客户经理分片和管户情况,要求客户经理将今年到期的贷款客户按村编制化名册,对非整村推进的零散客户以到期月份按月编制花名册并及时移交担保团队进行催收。
编制花名册时注意证件号、地址、联系方式等要素齐全。
②对按村编制花名册有难度的,各行可与县级财政、担保公司协商,根据各自实际编制,但是要确保分片农行管户经理和担保团队的责任明确。
③及时公示。
各行在营业网点(惠农通服务点)按照服务范围对即将到期的双联农户贷款逐笔、逐户进行公告公示。
担保调查团队应在村镇显要位置对即将到期的双联农户贷款逐笔、逐户进行公告公示。
④及时催收。
各行对即将到期的双联农户贷款逐笔、逐户进行电话、短信通知,担保调查团队对即将到期的双联农户贷款逐笔、逐户进行入户通知。
对未能通过电话取得联系的借款人,各行、担保调查团队应联系借款人居住村镇负责人及借款人亲友,摸清借款人现状,设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对无法正常按期归还的客户,原则上不予办理贷款展期。
第二部分双联农户贷款收贷管理一、把握原则,合理确定收贷时段。
各行要坚持先到期的先收,后到期的后收;先收回的先放,后收回的后放的原则,防止因顺序问题造成贷款逾期。
同时要与县级财政、担保公司协商,对逐村或每月到期贷款农户确定具体的还款时限,要求农户在规定时限内提前归还贷款。
二、区域划片,开展多渠道收贷工作。
各行根据事先确定的农户还贷时限,依据农户居住区域集中到村、镇(惠农服务点)或支行(客户部)、网点进行划片集中收贷。
同时为避免网点柜台承受压力过大,使网点正常业务办理受到冲击,各行要紧紧依托我行现有惠农服务点等4种方式开展还贷工作。
①惠农服务点覆盖区域。
此区域范围的农户,引导其通过服务点转帐电话还款。
②无惠农服务点区域。
各行可根据业务需要申请无线转账电话终端,持无线转账电话,延伸到村、镇或入户办理还贷。
③支行客户部还款渠道。
各行客户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设立ABIS系统终端和转账电话用于还贷。
同时ABIS系统终端还可发放贷款。
④自助还款渠道。
对有能力使用个人网银或手机银行的客户,尽量动员其把资金转到贷款绑定账户上,通过个人网银和手机银行还款。
另外客户经理还可引导农户通过网点自助查询终端办理还款。
【操作提示】①贷款收回的重点是督促客户将资金存入到相对应的卡、折上,对持现金的客户,先引导其到通过ATM机、转帐电话或柜台办理存现,还款通过上述4个方式进行。
②借款人应亲自到农行的营业机构或设在乡(镇)、村的惠农服务点还款,不得通过政府经办人员代为还款。
③各行管户客户经理要时时通过网点、C3查询贷款收回情况,把农户还贷情况及时向担保团队反馈,对借款人无法提前偿还,要时时跟进了解的借款人筹资情况,要严防因逾期造成农户征信产生不良记录,导致授信冻结或无法续贷情况发生。
④积极引导农户通过惠农服务点还款,这不仅免去农户交通不便的问题,同时可减轻柜面压力。
只要让农户用惯,知道惠农服务点能办理还贷,自然而然就会主动到服务点办理,为今后双联收贷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又能激活我行的惠农服务点,提高我行的服务点有效率和电子渠道交易率。
⑤在集中收贷前,担保调查团队要提前告知农户夫妻双方前来办理,附带填写《申请书》,避免重复工作。
第三部分双联农户贷款再贷管理一、非自助可循环贷款再贷流程。
对非自助可循环贷款,客户经理(大堂经理)必须在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前提下,农户持有效证件和惠农卡通过网点柜面发放,各营业网点应当时给予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后拒绝。
二、一般方式贷款再贷流程。
对于双联贷款受理初期仅办理一年期的非循环贷款,按不同额度区分办理。
(一)5万元以内(含)贷款,采用批量办理,实行一表一书一记录的简化手续,无需村委会、乡财政所推荐,担保调查团队不再入户调查。
其中:一表指《双联农户贷款收回再贷担保确认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确认表),一书指《中国农业银行双联农户贷款申请(书)表》(详见省分行双联实施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一记录指农户征询查询记录(以下简称征询记录)。
具体有以下两种办贷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县级财政、担保公司同意提前再担保。
先由农行客户经理和担保调查团队以村为单位,按照到期贷款化名逐村编制《双联农户贷款收回再贷担保确认表》,县担保公司和县财政局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后由担保调查团队集中收集再贷农户《申请书》,再由担保公司将《确认表》和《申请书》移交农行,农行客户经理在农户按期归还贷款基础上,依据《申请书》进行征询查询,一表一书一记录审核通过后,由县支行内勤人员扫描录入上报。
在录入资料时,将前期客户身份资料、面谈记录、调查表、惠农卡等相关资料复制到本次资料中。
贷款审批人主要核对《确认表》、《申请书》和证信记录相关手续齐全后,即可审批贷款,审批次日客户经理要及时通知农户持有效证件、惠农卡到支行办理放贷手续。
第二种模式是县级财政、担保公司不同意提前确认担保。
先由担保调查团队依据农行提供的到期贷款花名册入村入户受理申请,对有再贷意愿或符合再贷条件的农户,逐村编制《确认表》、逐户收集《申请书》,县担保公司和县财政局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再由担保公司将《确认表》和《申请书》移交农行,农行客户经理在农户按期归还贷款基础上,依据《申请书》进行征询查询,一表一书一记录审核通过后,由县支行内勤人员扫描录入上报。
在录入资料时,将前期客户身份资料、面谈记录、调查表、惠农卡等相关资料复制到本次资料中。
贷款审批人主要核对《确认表》、《申请书》和证信记录相关手续齐全后,即可审批贷款,审批次日客户经理要及时通知农户持有效证件、惠农卡到支行办理放贷手续。
(二)对5万元以上贷款不得批量办理,按原贷款流程推荐、调查、审批发放。
【操作提示】①如农户再贷时贷款额度超出首次贷款额度,且额度5万元以内的,在发放前需重新征得担保公司和财政的确认后方可发放贷款。
当再贷额度5万元以上时,则按原流程办理。
②因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每月更新一次,因此在审核客户是否按期还款时以还款凭证为主,C3系统查询为辅。
③担保调查团队在入村动员还款或集中收款时,集中收集农户《申请书》,要必须确保《申请书》签名为借款人夫妻双方亲笔签名。
④客户经理在审核一表一书一记录时,要注意避免超借款人年龄上限授信,即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0岁(含)。
⑤凡今年新发放贷款,不论是新增还是再贷,在客户自愿前提下,一律授信三年,采用非自助可循环方式办理。
⑥各行在办理5万元以上大额双联贷款时,一定要细、要认真,在办理收回再贷时督促客户经理一定要实地查看农户经营状况,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要通过缩减贷款额度的方式降低风险,做好大额贷款风险防控。
第四部分双联农户贷款逾期管理对到期不能按期收回形成逾期的,各行要填写《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和《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在贷款逾期次日以函件形式告知县财政局,并向担保公司发送《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
由政府担保团队组织人员,分片、分区逐户发送《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实施上门实地催收。
10日内仍未归还贷款本金的,直接从县级担保公司保证金扣划。
担保公司保证金不足以清偿贷款本金的,各行以函件形式告知当地财政局。
20日内仍未归还贷款本金的,由当地财政安排风险补偿基金或财政专项资金予以归还。
当地财政局未履行偿还责任的,各行以函件形式告知省分行,由省分行告知省财政厅。
在30日内,由省财政厅在对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中直接扣还。
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对县级担保公司不足以清偿贷款的,省分行将正式函告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落实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再担保责任。
【操作提示】①农行签发的《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和《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必须由借款人(或财产共有人)和担保公司分别签字确认,以保持贷款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②对于不能按期归还本金农户以后年度办理双联农户贷款,须经担保调查团队调查核实欠本原因,并征得县双联领导小组和财政局同意后方可发放。
对于有主观恶意行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不得再发放双联农户贷款。
原则上,本金逾期超过30天的,不得再发放双联农户贷款。
③双联农户贷款形态迁移对照表④沟通好与县财政、担保公司有关风险贷款扣款事宜。
目前我行按实际到位保证金的1:5满额投放,如果出现从保证金账户扣款100万元,则保证金担保额度相应减少500万元,势必会造成后期发放的双联贷款担保额度不足的问题,因此各行要提前通知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应准备。
⑤各行要指定专人,通过C3在线监测,在贷款到期前15天,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农户及时还款,作为担保团队开展催收工作的辅助。
⑥各行要加强贷款监测和舆情监测力度,对收贷再贷中遇到的突发情况及时向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及时向州分行反馈。
⑦各行在上报贷款贴息时注意,省财政只贴正常贷款期限内的利息,对逾期期限内产生的利息不予贴息。
因此,各行、担保团队要向农户解释清楚,避免引起纠纷。
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xx分行双联惠农贷款收回再贷担保确认表》2.《中国农业银行xx分行双联惠农贷款收回再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