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煤矿安全规程之采、掘工作面电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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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采掘电气的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采掘电气的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采掘电气的要求1.1 一般规定第四百四十三条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第四百四十四条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第四百四十五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第四百四十六条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第四百四十七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第四百四十八条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高压,不超过10000V。

(二)低压,不超过去时1400V。

(三)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第四百五十条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图中应注明:(一)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置、通信装置等装设地点。

(二)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

(三)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采掘工作面电气操作规程模版

采掘工作面电气操作规程模版

采掘工作面电气操作规程模版一、目的本规程旨在确保采掘工作面电气操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采煤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检修工作。

三、操作人员资质1.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电工证书,并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技能。

2. 操作人员必须参加过相关的安全培训,并了解本规程的内容。

四、操作流程1. 操作人员在进行任何电气操作前,必须确保自己的工作区域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2. 操作人员必须执行严格的动火操作规程,保证操作过程中的火源安全。

3. 操作人员在进行电气设备时,必须正确使用电气工具和仪器,并严禁擅自改装或拆卸设备。

4.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确保操作过程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密切关注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上报相关部门。

6. 操作人员在电气设备维护和检修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确保维修过程中的电气安全。

五、防范措施1. 在进行电气操作前,必须确认断电状态,并在操作过程中严禁触碰带电部分。

2. 操作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眼镜等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其完好性。

3.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随时关注电气设备的温度、声音和振动等指标,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机检修。

4. 在进行断路器和开关等操作时,必须事先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 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

六、紧急处理1. 操作人员在发生电气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并立即报警求助。

2. 操作人员必须根据个人安全情况,采取适当的自救措施,并配合救援人员进行救援工作。

3. 操作人员在电气事故后必须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

七、违章处理对于违反本规程的操作人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违章处理,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煤矿作业规程指南

煤矿作业规程指南

煤矿作业规程1、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回采工作面、巷道设计要求,根据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编制,在区队长、技术员和工人共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施工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

采掘作业规程必须进行初审及集体会审,最后经总工程师签发,方能生效。

施工作业前还必须由区队技术员向本区队干部和参与作业地点施工作业的员工贯彻考试后,工作面才能开工或生产。

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部颁“煤炭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所发安全指令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3、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原则,绝不允许重复使用或借用规程、措施。

采煤规程以采区一翼阶段,即一个工作面为单位编制;掘进规程以同一煤层进风巷、回风巷和采区上、下山,或者是有独立用途、性质的巷道分别编制。

4、作业规程应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提高效益,内容语言准确,文字简明,通俗易懂,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图表正确,数据要准确,字迹规整、清晰,格式、字体规范,打印纸张统一。

5、作业规程编制依据:⑴、经过审批的采区设计或工作面设计;⑵、经过审批的地质说明书;⑶、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⑷、有关的安全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量验收制度、工作面敲帮问顶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爆破和火工产品管理制度、文明生产制度等。

⑸、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6、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内容应包括:⑴、采场范围内外及邻近的采掘情况及其影响。

⑵、采场范围内地质、煤层赋存情况:煤层的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生产能力、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顶板岩石的性质、结构、层理、强度及顶板分类、煤层瓦斯、二氧化碳含量及突出危险倾向性,煤尘爆炸指数,冲击地压危险性等。

⑶、采煤方法及采煤工艺流程:采高的确定、落煤方式、装煤及运煤方式、支护型式的选择、进回风巷的布置方式等。

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巷道掘进部分操作规程

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巷道掘进部分操作规程

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巷道掘进部分操作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巷道掘进部分操作规程总则第1条为保证井巷掘施工符合规定的作业程序和操作要领,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准许,工艺流程按正规循环作业管理,以提高掘进效益,保证安全作业,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凡参加井巷施工的人员,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要熟悉施工巷道的辅助工具、施工条件、施工方法、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等,并须在时须考试合格右侧准参加施工。

开工前,应做好下列检查组织工作:1.所需各类工具、器材、机具、零配件等是否备齐,其品种、材质、规程、数量等是否符合规定明确要求。

2.工作范围内的巷道支护是否完好,顶帮是否安全。

若发现支护损、缺等不安全问题时,应在处理后方后方可进行其它检修。

3.工作面的通风情况是否极佳。

风筒口距工作面的距离、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是否订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正常。

超过规定或不正常,不得进入工作面,并调查结果矿井调度室,采取措施或进行处理。

4.工作面的临时支护和空项蹁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如不符合规定或不安全之时,必须立即进行支护。

否则,不准进入工作面作业。

5.巷道中、腰线是否正确。

如发现有问题时,应请测量人员适时应请进行校正。

第4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和本操作规程规定进行作业,可以保证工程规格质量,并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并负责。

第5条在本工种与其他工种人员作业有关联时,开工前应主动与其联系,相互配合,保证安全施工。

第6条顶板管理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或规程的规定进行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

严禁空顶作业,防止顶板事故。

第7条施工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开工前、钻眼前、放炮后,支护前都要进行敲帮问顶管理工作,及时找掉危岩活石。

找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转任找顶工作应由两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

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场所,观察人应站在打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进工作面规程8篇

进工作面规程8篇

进工作面规程8篇第1篇开拓、掘进工作面值班电工操作规程1、值班电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了解上一班各用电设备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遗留问题。

2、值班电工接班后,首先检查风电闭锁是否可靠,确保风电闭锁正常使用。

3、工作面所有电器设备,班班必须检查其防爆性能和各种保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工作面所设置的设备,在当班正式生产之前必须台台空载试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正常生产。

5、开、掘工作面推进后不准带电搬迁电器设备和电缆。

6、电缆的铺设,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要求,对设备的过流、短路、漏电、接地保护要灵敏可靠,严禁短接甩掉不用。

7、检修供电设备,严禁带电操作,停送电要实行挂牌留名和专人看守。

8、所有电器设备严禁明火操作,使用普通仪表检测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9、严格禁止甩掉局扇风电闭锁,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10、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局扇因故障或计划停风后再启动时,首先要让专职瓦检员检查有害气体浓度,以防不测。

第2篇修改下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一、工程概述21172下巷生产工艺已由炮掘改为综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21172下巷作业规程》中的第五章通风系统部分炮掘配风量计算已经不符合生产实际,为保证作业规程与生产实际配风量相符,特编写《21172下巷更改配风量安全技术措施》。

(一)掘进工作面风量计算1、按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q=4n=4X50=200 m3/min式中:4---每人每分钟应供给的最低风量,m3/minn-----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人2、按瓦斯涌出量计算:q=125XqXk=180m3/min式中:q----预计掘进期间的瓦斯涌出量0.8 m3/mink---为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 1.8、3、按局部通风机额定风量计算:q= q局i=480m3/min式中:q——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q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额定风量,m3/min,取480 m3/min i——掘进工作面同时运转局部通风机的台数,台,取1确定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根据上述计算该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480m3/min4、按风速验算:根据巷道净断面积24㎡,选取最大风量q=480 m3/min作为验算依据,验算出巷道风速为v=q/s=480/(24X60)=0.33m/s式中:q-----巷道风量,m3/mins-----巷道断面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掘进中的煤巷最低允许风速为0.25m/s,最高允许风速为4m/s,以上计算出的巷道风速0.33m/s,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

第十条入井人员必需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煤矿企业必需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第一百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需符合以下要求: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第一百零二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需在2℃以上。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需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赐予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需停顿作业。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第一百二十二条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需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 10min 内转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转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 40%。

严禁使用 3 台以上〔含 3 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1 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第一百二十九条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缘由停风时,必需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需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四周 1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 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第一百三十六条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 时,必需停顿工作,撤出人员,实行措施,进展处理。

第一百三十八条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到达 1.0%时,必需停顿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四周 2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到达 1.0%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四周 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到达1.5%时,必需停顿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展处理。

回采工作面值班电工操作规程范本

回采工作面值班电工操作规程范本

回采工作面值班电工操作规程范本一、安全准备工作1. 断电在进行任何操作之前,确保工作面的电源已经断开,并使用绝缘材料或者断电开关将电源切断。

2. 确认电气设备工作状态在进行操作之前,检查电气设备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故障或者损坏的情况。

3.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在进行操作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鞋、手套和防护眼镜等。

4. 检查工作区域在进行操作之前,确保工作区域没有其他人员,并检查工作区域是否存在危险物品或者障碍物。

二、操作流程1. 操作顺序按照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者省略任何步骤。

2. 检查设备接地在进行任何操作之前,必须确保设备的接地是正常的,并使用接地测试仪进行测试。

3. 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根据工作任务,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包括更换熔断器、修理电路等。

4. 做好防火措施在进行操作之前,必须做好防火措施,清除工作区域的易燃物品,并备齐灭火器材。

5. 操作设备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在操作设备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a. 确保设备处于停止状态,断电并进行停电锁挂。

b. 禁止在湿地操作设备。

c. 禁止使用带有潮湿手和脚的绝缘工具操作设备。

d. 禁止单手操作设备,必须使用两只手。

e. 禁止在设备上放置重物或者坐在设备上工作。

f. 在调试设备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6. 操作结束后的安全措施在操作结束后,必须做好以下安全措施:a. 确保设备处于停止状态,并断开电源。

b. 清理工作区域,清除易燃物品。

c. 将工作用具归还到指定位置,并进行清洁和维护。

d. 填写操作记录,并交由上级审核。

三、紧急处理1. 短路故障a. 立即断电,并使用绝缘工具处理短路地点。

b. 停止短路处的变电设备并进行检修。

2. 火灾事故a. 立即断电,并使用灭火器灭火。

b. 进行紧急疏散,并呼叫消防队救援。

c. 尽量不要使用明火进行灭火。

四、违章操作处罚对于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将按照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和停工等。

采掘工作面电气操作规程范文

采掘工作面电气操作规程范文

采掘工作面电气操作规程范文【采掘工作面电气操作规程】1. 前言采掘工作面电气操作规程是为了确保采掘工作面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而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采煤工作面的电气设备操作人员,旨在规范电气操作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事故风险。

2. 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2.1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熟悉电气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流程。

2.2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过相关的安全培训,熟悉应急处理流程,并做好相关记录。

2.3 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指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设备的工作状态。

2.4 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操作习惯,不得酗酒、吸烟、娱乐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3. 电气设备操作的基本流程3.1 操作人员在操作电气设备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的安全。

3.2 操作人员应先检查电气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3 操作人员应按照工作指导书进行操作,注意操作的安全流程,不得违规操作。

3.4 操作人员应及时将操作过程中发现的异常现象报告给相关工作人员,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3.5 操作人员在操作结束后,应按照规定关停电气设备,并及时清理现场。

3.6 操作人员应做好操作记录,包括操作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异常情况等,以备后期查阅。

4. 电气设备的维护与检修4.1 电气设备的维护与检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和流程进行。

4.2 维护人员在维护和检修时必须断开电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自身的安全。

4.3 维护人员在维护和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4 维护人员在维护和检修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并做好设备的恢复工作。

4.5 维护人员对于发现的故障或缺陷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5. 电气操作事故的应急处理5.1 在发生电气操作事故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回采工作面值班电工操作规程

回采工作面值班电工操作规程

回采工作面值班电工操作规程一、接班工作1. 接班电工应准时到达工作班组,按照上一班电工的交接记录进行交接班工作。

2. 协助上一班电工完成工作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状态。

3. 与监控室的值班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前一班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中。

二、工作准备1. 根据工作面进度和煤层情况,组织装设必要的电力设备和线路。

2. 定期检查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如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3. 检查工作面的照明设备和安全灯,确保其运行正常。

4. 配合矿长办、电工办等相关部门,做好工作面的漏电保护装置的检修工作。

三、工作面巡视1. 按指定路线进行工作面巡视,每天至少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检查工作面的照明灯具是否正常运行,如有故障要及时更换。

3. 检查工作面的电力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有异常要及时报修。

4. 检查工作面的破碎机、风机等设备的电气安全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事故处理1. 发生电气事故或设备故障时,要立即报告监控室,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 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自己的安全,穿戴好相应的防护装备,确保自己的安全。

3. 在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填写事故处理记录,详细描述事故原因、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并报告相关部门。

五、协助施工1. 在工作面施工期间,根据施工计划,配合乙方进行电力设备的调试和安装工作。

2. 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了解施工情况,并协助解决施工中的电气问题。

3. 在施工结束后,要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确认,确保设备满足使用需要。

六、记录报表1. 按要求完成工作面的运行记录,包括每日运行情况、设备巡检记录等。

2. 在交接班时,要将交班情况、工作面问题以及处理措施等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中。

3. 定期整理和归档工作记录和报表,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其他工作1. 参加工作面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配合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如有需要,积极配合工作面的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

煤矿综采综掘电工操作规程

煤矿综采综掘电工操作规程

煤矿综采、综掘工作面维修电工操作规程综采维修电工一、一般规定1、综采维修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2、综采维修电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GB3836)》中的有关规定。

3、综采维修电工必须认真遵守执行《井下一般电气操作》有关规定。

4、必须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

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5、综采维修电工应熟悉并掌握所维护电气设备的性能、电气原理、操作程序,能够判断和处理电气设备的各种故障6、掌握电气防灭火和触电事故处理方法。

二、安全规定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有关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

2、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3在检修、运输和移动电气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4、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5、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6、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7、检修中或检修完后需要试车时,应确保设备上无人工作,再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三、操作前的准备1、维修电工入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

2、必须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综采工作面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布情况。

3、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区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四、维修作业1、综采电气设备维修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但维修前必须按要求切断电源,禁止带电作业。

采场供电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采场供电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采场供电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采场供电是矿井生产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电工在供电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供电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采场供电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操作前的准备1. 电工在进行供电操作之前,必须穿戴好工作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绝缘手套等。

2. 检查供电设备和线路的状态,确保其完好无损,并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

3. 了解采场供电线路的走向和布线情况,防止误操作或因线路故障造成事故。

三、供电操作流程1. 打开电源前,必须确认所有的电器设备和线路都处于断开状态,并进行锁闭和标识。

2. 在供电操作前,电工必须与采场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供电计划和操作要求。

3. 严禁在供电操作过程中离开岗位或与其他人员交谈,以免分散注意力导致事故发生。

4. 在供电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预定的顺序进行操作,确保供电能够顺利完成。

5. 供电过程中,电工必须时刻保持警惕,注意观察供电设备和线路是否正常运行,并及时排除故障。

6. 供电操作完成后,必须对供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状态,并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

四、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1. 在供电过程中,发现任何异常情况或潜在危险,必须立即停止供电操作,并向采场负责人报告。

2. 供电事故发生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应急处理,确保人员的安全。

3. 对于供电事故,必须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操作注意事项1. 严禁擅自更改或修理供电设备和线路,必要时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2. 在供电过程中,严禁随意触摸电器设备或线路,以免触电事故发生。

3. 供电时不得超过设备和线路的额定电流,以防止过载引起设备损坏或事故发生。

4. 在供电设备和线路维护保养过程中,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意外伤害。

六、总结采场供电电工在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供电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煤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本矿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按照煤与瓦斯(沼气)突出矿井要求安装和运行。

禁止井下电气设备接零,禁止供井下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普通型携带式仪表(电压、电流表),只准在沼气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者,必须接地。

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包括铠装电缆的外壳铅皮和橡胶电缆)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接地蕊线不得兼作其它用途.三、防爆设备的零件(包括螺丝、弹簧垫圈、挡板等)及防爆面要保持完好无损。

所有接线螺丝要旋紧,否则禁止投入运行。

防爆面要进行磷化处理,光洁度不能低于▽5;结合面长度为40、25、15毫米的防爆面上不准出现直径达1毫米,深度达2毫米的沙眼5个,结合面长度为10毫米的不准超过2个。

防爆面大面积的锈蚀用棉纱擦掉后仍留有锈蚀痕的设备,不准使用。

电缆进线密封圈内径不能大于电缆外径1mm,密封圈外径不能大于进线装置内径2mm;密封圈厚度不能小于电缆外径0。

7倍(70mm的电缆除外)但不能小于10mm(进线装置只能连接外径Φ15mm电缆者除外);密封圈与电缆之间不准有包扎物,不准割开套在电缆上,不准大小两个套用和并用。

密封圈应全部套在铠装电缆铅皮上.不用的进线嘴必须有密封圈和挡板。

挡板直径不能小于进线口内径2mm,厚度应在3mm以上,挡板安装应放在密封圈外边,线嘴压紧后并有余量,螺旋进线嘴旋进量有效丝扣应大于6。

四、电缆同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同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严禁将拆散开的电缆芯线(羊尾巴)连接任何电气设备,必须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同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五、电缆与电缆的连接严禁“明接头”或“鸡爪子",禁止对绝缘已破坏的橡胶电缆包扎使用。

电缆与电缆连接应按如下规定执行:1、不同类型电缆(如纸缘电缆同橡胶电缆或同塑料电缆)之间不应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电缆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2、相同类型电缆之间,除按不同电缆之间连接方半进行连接外,还可进行直接连接,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纸绝缘电缆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接线盒连接,高压纸绝缘电缆接线盒必须灌绝缘充填物至三叉以上。

煤矿综采队综采电工操作规程

煤矿综采队综采电工操作规程

煤矿综采队综采电工操作规程煤矿综采队综采电工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井下电钳工必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能持上岗作业。

2、综采电工必需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装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装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3、综采电工必需熟知采区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装备分布,装备性能及电缆与装备的运行状况。

4、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装备,进行检修前必需停电,派专人看管,并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警示牌。

经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确认已经停电,才能进行工作。

5、电气装备要挂装备标志牌和完好牌,并填写装备名称、型号、编号、整定值、容量、修理人员。

6、填写检修和运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⑴线路检修记录及事故处理记录;⑵移动变电站绝缘阻值测量记录;⑶移动变电站接地线电阻测量记录;⑷各种型号开关检修、电气实验及事故处理记录。

7、常用电气绝缘用具耐压实验:⑴绝缘挡板:每年一次,耐压30KV,时间5分钟;⑵高压验电笔:每半年一次,耐压40KV,时间5分钟;⑶绝缘手套:每半年一次,耐压8KV,时间1分钟,漏电电流9mA;⑷胶绝缘靴:每半年一次,耐压15KV,时间1分钟,漏电电流7.5mA。

8、.综采电工要忠于职守、细心维护、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

9、综采电工必需清晰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识事故状态的停电挨次和人员撤离路线。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1、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他用具。

2、办理计划中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队联系布置瓦斯测试事项。

3、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弄清前一班遗留的问题,布置本班工作计划。

三、操作1、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装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爱护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巡检中发现装备失爆,爱护失灵等问题时,要按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需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

3、在采区内检查电气装备时要留意以下事项。

煤矿掘 进 操 作 规 程

煤矿掘 进 操 作 规 程

掘进操作规程第一节、掘进操作规程1、每班工作前和放炮前后,严格招待敲帮问顶制度。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井帮的情况,随时找出浮矸活石。

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井筒施工作业规程,违反规程规定时,禁止掘进。

2、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图纸,明确掌握规格尺寸,熟悉爆破图表,合理布置炮眼,采用光面爆破。

3、掘进人员必须熟悉井下基本知识,矿井有关技术资料、井下机电设备、电缆、线用途,安全出口撤离线路。

4、打眼注意事项:⑴打眼前工作面必须找平,清除虚矸到实底,有水时先挖好水窝。

⑵打眼前准备好一切需用的工具,并防掉矸伤人。

⑶打眼前应除找空帮松动部份的矸石,严防掉矸伤人。

⑷先在工作面用中心直线找好中心位置,按爆破图表突出眼位,然后进行打眼工作,必要时放边线控制,互相嗌核。

⑸打眼时应先送水后开风,停钻时应先停水后停风。

5、炮眼允许误差⑴中心眼不超过50m/m.⑵炮眼圈径不得超过设计规定±50m/m,各圈炮眼间距不得超过设计规定±100m/m。

⑶炮眼深度,个别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100m/m,各孔孔应打在同一水平上。

⑷炮眼周围应采取堆围黄泥堰措施,防止岩粉浆回灌,应将孔内岩粉吹净,以防夹矸,堵眼而造成废眼。

7、炮眼全部打完后,必须把眼吹净岩粉,并立即用木塞紧紧塞住或立即装入火药。

8、不准顺岩石裂隙打眼,不准残眼打眼,不准与废眼打透。

出矸注意事项:1、放炮之后经安全检查,对工作面围岩进行挖找,处理好浮矸活石,处理完毕后方可开始出矸。

2、为便于抓岩机抓矸,大块岩石必须用风镐或大破碎。

3、矸石装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⑴用作装矸时的吊桶严禁乘人。

⑵装载高度至少低于吊桶边沿200m/m,吊桶外表附着物必须随时清除。

4、抓岩机抓矸时,严格招待抓岩机操作规程》。

5、抓岩机抓矸时,应以扒子集拢矸石,铺助抓岩机有效工作,充分提高抓岩机的效率。

6、装矸时应注意清理未响的炸药雷管,下班时专桶提出交库。

第二节、风钻操作规程1、工作前注意事项:⑴准备本班所需要的钻杆、钻头、机油和其它其它工具。

2014年煤矿安全规程之打眼工操作规程

2014年煤矿安全规程之打眼工操作规程

2014年煤矿安全规程之打眼工操作规程打眼工是指在井下煤矿采掘过程中,使用特定工具将孔掘开,并将所需装置安装至孔底部的工作人员,是煤矿生产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为了确保打眼工作安全、有效,制定出了相应的操作规程,对其进行规范和指导。

本文将对2014年煤矿安全规程之打眼工操作规程进行阐述和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该规程。

1、工作前准备打眼工在进行工作前应仔细检查工具、设备以及所需物品是否齐备,要确保工具完好,且工作面环境清洁、卫生。

初次下井作业前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方可上岗。

2、钻孔操作打眼工在钻孔作业中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时需佩戴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

同时要确保工具、设备符合操作规程。

3、孔位定位对于新的孔位,操作前应确定固定的位置,以确保打眼方向和位置正确。

对于湿性钻法,还需根据钻孔孔径的大小及其长度,选用相应的钻头和钻杆,同时也要特别注意钻孔的倾斜度,防止出现弯杆,在孔底处引起防逆泥浆不能正常作用的情况。

4、孔壁后退在钻孔的过程中,随着深度的不断增加,孔壁会出现后退现象,所以打眼工在钻孔前要对该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要在钻孔前加强固定,以防止孔壁的后退。

5、孔深控制在进行打眼工作时,应严格控制钻孔的深度,防止过度钻孔,以免对井下的安全造成威胁。

在进行孔深控制时,打眼工应确保手动深度针与压力表刻度一致,同时也要注意在钻孔过程中定期检查与修正孔深数据。

6、装置安装当完成孔钻好后,打眼工应按照规程规定的步骤进行装置安装,如安装或更换紧固卡爪等部件时要按装规程操作,确保装置牢固、可靠。

在进行装置安装时,需要使用名牌表,考虑配合风量和排瓦斯条件等多种因素。

7、工作后清理与维护在完成装置安装之后,打眼工要及时清理岩屑与灰尘,并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损坏现象需及时维修或更换,以确保下一次作业顺利进行。

打眼工是煤矿生产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做好打眼工的安全操作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煤矿作业规程掘进工作面编制标准

煤矿作业规程掘进工作面编制标准

煤矿作业规程掘进工作面编制标准第二篇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第一部分编制概要第一条每一个工作面在开工前按照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第二条规程编写人员在编写前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明确施工任务和计划采用的主要工艺。

(二)熟悉现场情况,进行相关的分析研究。

(三)熟悉有关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

第三条作业规程应具备下列图纸。

(一)巷道布置平面图、剖面图。

(二)地层综合柱状图。

(三)地质平面图、剖面图。

(四)巷道开口大样图。

(五)巷道支护断面图。

(六)临时支护平面图、剖面图。

(七) 掘进机截割顺序图。

(八)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示意图。

(九)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等。

(十)通风系统示意图。

(十一)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

(十二)抽放瓦斯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示意图。

(十三)避灾线路示意图。

第四条巷道布置应因地制宜,以安全、经济为原则。

第五条掘进作业规程按章节附图表并按顺序编号。

第六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且又属于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只需在作业规程中写上该条文的条、款号,在学习作业规程时一并贯彻其条款内容;未明确规定的,而在作业规程中需要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

第七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要求。

(一)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施工现场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二)编写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预见性、针对性、可行性。

编制前,编写人员必须到现场勘查工作面的实际情况,掌握现场施工条件;要使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编写专项安全措施。

1、施工过程中突然遇到地质构造,过较大的断层、折曲构造、老空、瓦斯异常、透水等;2、遇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冒顶区、硬力集中区;3、施工过程中遇松软的煤、岩层或流沙性地层;4、在火区附近注浆采区下分层威胁施工安全;5、施工现场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方式发生变化,与作业规程不符。

2014年煤矿安全规程之回收工操作规程

2014年煤矿安全规程之回收工操作规程

2014年煤矿安全规程之回收工操作规程煤矿工作是一项危险的工作,在煤矿工人在日常工作中会面临很多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回收工操作方面,更加需要注意安全。

为了确保煤矿回收工的安全操作,2014年制定了煤矿安全规程之回收工操作规程,以下为该规程的主要内容,以供参考。

第一部分概述煤矿回收工操作规程是为确保煤矿回收工在日常工作中安全操作的规程,适用于所有煤矿回收工。

第二部分基本要求1.回收工在进行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确保所使用的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回收工必须全程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

3.回收工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4.回收工必须将所有危险物品放在指定的地方,不得私自携带。

5.回收工必须在有操作经验的人员的帮助下进行作业,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三部分操作程序1.回收工在进行操作前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和性能。

2.在进行操作前必须先将设备的安全开关打开,确保设备在运行时不会伤人伤物。

3.回收工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说明书上的内容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操作。

4.在操作过程中,回收工必须时刻关注设备的运行情况,并随时准备好切断电源或制动装置。

5.在操作结束后,回收工必须及时整理现场,并关闭设备的安全开关。

第四部分安全措施1.在进行悬挂式吸尘器的操作时,必须确保安全带正确系好,悬挂绳索也必须要检查,确保稳固可靠。

2.在进行伸缩柄拖地器的操作时,必须注意身体的平衡,并确保操作过程中不会发生滑倒等危险事故。

3.在进行纤维布拖地器的操作时,必须按照规定数量和位置进行使用,并及时清理拖布。

4.在进行清洁用水枪的操作时,必须保证水压不超过规定范围,并保持水枪与身体一定距离。

5.在进行电动剪刀的操作时,必须保证刀刃锐利,切口平整,并保持切口要求的尺寸。

第五部分总结为了确保煤矿回收工的安全操作,煤矿安全规程之回收工操作规程对操作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加强对回收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回收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40条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以及安全等工作,可参照有关部门的规程执行;遇有与本规程相抵触的,应按本规程执行。

第441条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年产60000t以下(不含60000t)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

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 内可靠启动和运行。

备用电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宜热备用;若冷备用,必须保证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正常运行,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第442条对井下变(配)电所〔含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向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第443条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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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煤矿安全规程之采、掘工作面电工操作规程
2014年煤矿安全规程之采、掘工作面电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采掘机电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

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第2条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有关规定。

第3条必须熟悉采掘设备和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

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4条必须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

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第5条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度,监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第7条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第8条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

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
坏设备。

第9条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第10条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第11条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第12条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

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第13条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4条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第15条采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第16条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第17条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⑴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⑵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⑶放电前,还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上,接地必须良好。

⑷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再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第18条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6、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第19条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
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三、操作准备
第20条准备采区机电设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1条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队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第22条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工作计划。

四、正常操作
第23条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24条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管路漏水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

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

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第25条安装和拆卸设备时应主要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防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
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

综掘机及煤电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

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5、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区吊挂电缆。

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越宽超高。

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第26条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

检查防爆面时不得损伤或沾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第27条采区维修设备需要拆检打开机盖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机器内部。

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干净的地方。

第28条电气设备拆开后,应把所拆的零件和线头记清号码,以免装配时混乱和因接线错误而发生事故。

第29条拆装机器应使用合格的工具或专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钳工的要求进行,不得硬拆硬装以保证机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第30条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

在检修有电气连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连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
机械闭锁。

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31条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第32条采、掘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管路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悬挂整齐。

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加强对采、掘设备用移动电缆的防护和检查,避免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第33条各种电气和机械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检修,按《[换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第34条注意检查刮板输送机液力藕合器有无漏液现象,保持其液质、液量符合规定。

液力藕合器用易熔合金塞内无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其他物品代替。

第35条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和综合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

4、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斯检查员一起进行。

第36条采区机械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查润滑情况,按时加油和换油,油质油量必须符合要求不准乱用油脂。

五、特殊操作
第37条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38条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电源必须实行联锁。

严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通风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

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后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第39条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40条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安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六、收尾工作
第41条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第42条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交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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