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全省知识产权示范事业单位”的通知
第二批广东省知识产权试点事业单位名单
第二批广东省知识产权试点事业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 华南师范大学
2. 韶关市技师学院
3.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4. 嘉应学院
5. 惠州学院
6.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7. 江门五邑大学
8. 湛江师范学院
9. 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
10.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11. 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
12.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13.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
14.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15. 东莞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药数理工程研究院
16. 东莞市生物技术研究所
17. 广东省枫溪陶瓷工业研究所
18.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国家第四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享受省试点待遇)
19. 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国家第四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享受省试点待遇)
20.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国家第四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享受省试点待遇)。
我校获批为“广东省第二批知识产权试点事业单位”
我校获批为“广东省第二批知识产权试点事业单位”
佚名
【期刊名称】《五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年(卷),期】2011()1
【摘要】近几年,我校教职工知识产权意识逐渐增强,申请专利数量逐年增加,2007年为8项,2008年为22项,2009年为34项。
由于知识产权工作突出,经过申报、评审,我校于2010年10月被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广东省第二批知识产权试点事业单位”。
【总页数】1页(P15-15)
【关键词】知识产权工作;事业单位;广东省;专利数量;教职工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N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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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7.12.03•【字号】粤知规[2007]92号•【施行日期】2007.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知规〔2007〕92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促进省内企业积极研究、制定和运用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增强我省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技术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快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进程,我局决定开展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
现将《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今年,我局计划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积极做好本地区试点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并按《工作方案》相关规定进行筛选后,于12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件报我局规划发展处。
附件:1. 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方案(试行)2. 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申报表二○○七年十二月三日附件1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一、目的意义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提高核心竞争能力,争夺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
我省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获得更大的主动权,必须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积极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并把其纳入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之中。
通过多年来稳步推进企业试点示范、专利技术实施计划、专利评奖等工作,我省不少企业在宣传培训、工作体系建立、制度建设等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日益提高,部分企业已经具备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条件。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3.12.09•【字号】粤知法[2003]73号•【施行日期】2003.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知法[2003]73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为贯彻《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粤发[2003]4号),落实我局《关于加快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粤知协[2003]37号)和《关于加强我省行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粤知规[2002]24号)精神,加强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我省行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水平,进一步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我局决定开展建立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目标、试点内容、具体申报条件和程序详见《方案》,请各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执行,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请将申报表一式四份于12月11日前报省局法制处。
联系人:钟兴子电话:87610019传真:87692771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二○○三年十二月九日广东省建立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我局《关于加快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粤知协〔2003〕37号)和《关于加强我省行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粤知规〔2002〕24号)文件精神,加强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我省行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适应入世后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进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作用,重点扶持优势企业和支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自律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软环境,形成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提高我省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第五批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第五批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0.06.07•【字号】粤知产[2010]69号•【施行日期】2010.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第五批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粤知产〔2010〕69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企业: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和《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推动我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暂行)》,经研究决定,认定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为2010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指导,对其进行重点扶持,并以其为龙头和标杆,推动本地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
被认定的企业要继续全面、深入地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尤其要注重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制定与运用工作,并将其与企业的整体经营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努力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水平,真正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五批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二○一○年六月七日附件第五批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1.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2. 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 广州吉必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6.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 广州中一药业有限公司8. 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 深圳市创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1. 广东名臣有限公司12. 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13. 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14. 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 广东洛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6. 东莞龙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7. 东莞宏威数码机械有限公司18. 阳江市新力工业有限公司1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广东博宇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
单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09.12.03
•【文号】
•【施行日期】2009.12.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升我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在第一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示范创建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152号)验收达标标准,我局确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57家企事业单位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附件:
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名单(共57家)。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6.03.27•【字号】粤知[2006]32号•【施行日期】2006.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粤知〔2006〕32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为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和《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决定》,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我局决定从今年开始开展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
现将《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暂行)第一条为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和《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决定》,推动我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规范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指经认定对本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开展自主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
第三条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由省、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认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不当形式影响认定工作。
第四条凡在广东省内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认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已被认定为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已被确定为全国专利试点企业的,可优先申报。
第五条申请认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应当具备以下认定条件:(一)知识产权战略运用初见成效。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工作的通知(2016)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工作的通知(2016)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知产[2016]49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6.03.17
【实施日期】2016.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工作的通知
(粤知产〔2016〕49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试点示范园区: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6〕13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今年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该《通知》转给你们,请各有关地市知识产权局、各园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1。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3•【字号】粤府办[2009]100号•【施行日期】2009.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9〕10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九月三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和调整的职责。
1.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2.将专利合同备案与认定登记、专利统计的事务性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
3.将有关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以及涉及专利案件的咨询、技术判定、鉴定意见的具体实施工作逐步交给相关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二)划入和增加的职责。
1.将原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有关知识产权的职责划入省知识产权局。
2.增加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及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的职责。
3.增加牵头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的职责。
4.增加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涉外应对、维权援助机制及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和考核制度的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组织协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的职责。
2.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专利工作发展规划。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2014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2014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知产[2015]5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5.03.20
【实施日期】2015.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2014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
(粤知产〔2015〕54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提高全省企业知识产权整体工作水平,经组织评审,现认定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为2014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指导,对其进行重点扶持,并以其为标
1 / 1。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申报全国专利试点企(事)业单位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申报全国专利试点企(事)业单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1.03.29
•【字号】粤知[2001]15号
•【施行日期】2001.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利执法
正文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申报全国专
利试点企(事)业单位的通知
(粤知〔2001〕15号)
各有关市专利管理机关、经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1]第34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的精神,我们决定向国家推荐参加专利试点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请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申报的企业名单及《专利试点企业推荐表》一式十份报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58号楼邮编:510070 电话/传真: 87300624)。
由省知识产权局和省经贸委联合审定后上报。
事业单位申报可不填写推荐表,但应有申报函,申报函的内容应参照推荐表所列项目,汇报本单位专利工作状况。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二ОО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第四批广东省行业协会、会展知识产权保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第四批广东省行业协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和第三批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应对)试点单位的函【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知执函[2012]202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12.04.27【实施日期】2012.04.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第四批广东省行业协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和第三批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应对)试点单位的函(粤知执函〔2012〕202号)省直各有关单位:为推动全省行业协会和会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新一轮发展,进一步提高全省行业协会和会展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探索我省知识产权涉外应对的新模式和新路子,促进创新发展,我局决定开展第四批行业协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和第三批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应对)试点工作,现请贵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试点单位进行申报,申报的具体事项如下:一、第四批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申报工作(一)工作内容1、制定行业协会自律规则,并纳入行业协会章程,制止会员之间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2、建立会员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内部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指导行业协会自行调解会员间的知识产权纠纷。
3、建立会员间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维护会员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4、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上开展会员间联合创新工作。
5、创造条件,设立并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试点工作的经费投入,以保障试点示范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深入开展。
6、其他与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各项工作。
(二)申报条件1、协会会员的年专利申请量在同等行业协会中领先。
2、重视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协会日常工作议程。
3、属于本地区支柱行业且有一定影响的行业协会。
(三)申报办法申报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省级试点单位,先由行业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省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并撰写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申报材料(包括工作总结、情况介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09.12.03
【实施日期】2009.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升我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在第一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示范创建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152号)验收达标标准,我局确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57家企事业单位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名单(共57家)。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知协[2011]2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11.01.04【实施日期】2011.01.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粤知协〔2011〕2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知识产权试点区域专利管理部门:根据《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粤知规〔2003〕50号),现决定对2008年认定的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通过开展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考核验收工作,评价试点工作的成效,总结经验,进一步推进试点区域的知识产权工作。
二、考核验收范围2008年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分别是广州市越秀区、韶关市乐昌市、汕尾市海丰县、湛江市吴川市、茂名市信宜市、清远市清新县、东莞市常平镇、中山市东升镇、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等10个区域。
三、考核验收方式考核验收工作由省知识产权局组织,有关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共同实施。
采用定量与定性、自评与管理部门考评相结合的综合评定办法,考核指标以工作目标完成度和绩效评价为主,力求清晰、简明。
四、考核内容(一)定量指标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管理架构建设情况;2、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数量;3、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情况;4、专利行政保护情况;5、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情况;6、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情况;7、知识产权研究及实施情况;(二)定性指标1、完成试点工作方案中工作目标的情况;2、专利职务发明“一奖二酬” 的落实情况;3、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4、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总体概况;5、区域专利技术实施及产业化的情况;6、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及引进情况。
五、考核程序(一)自评。
各试点区域知识产权部门应根据考核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评价开展试点以来的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撰写试点工作总结,总结着重反映试点后政府是否加强知识产权机构建设、是否增加知识产权投入,及主要的工作方法和成效,不求面面俱到。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省知识产权(专利)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省知识产权(专利)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库入库专家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知协[2016]143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16.07.05【实施日期】2016.07.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省知识产权(专利)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库入库专家的通知(粤知协〔2016〕143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工作部署,省人社厅与我局决定共同开展知识产权(专利)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组建“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库”。
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要求,现将有关组织推荐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全省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在职在岗从事知识产权(专利)及相关工作的专家学者、带头人或资深人士。
二、推荐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四)专业技术能力要求:1.高级评委库专家推荐人选:具有高级(含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专利)工作,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有曾经担任过重大项目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
2.中级评委库专家推荐人选要求:具有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专利)工作,具有较高的知识产权(专利)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业绩较为显著。
三、有关要求(一)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评委库专家入库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工作,充分考虑年龄、专业分布,人数不限。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07年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的通知-粤知规[2007]68号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07年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07年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的通知(粤知规〔2007〕68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知识产权试点区域:为进一步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推进技术创新与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区域性招商引资软环境,形成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提高区域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提升区域竞争力,根据《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确定惠州市惠城区、汕尾市陆丰市、汕尾市陆河县、江门市江海区、湛江市赤坎区、茂名市茂南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创意产业园、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汕头市金平区永祥街道、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潮州市潮安县古巷镇等14个区(市、县)、园区、镇(街道)为2007年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
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指导本市的试点区域,做好《区域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对试点区域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等方面给予扶持,履行推荐义务,切实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各试点区域应在上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区域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并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力求取得实效。
各试点区域的《区域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书面材料及电子件请于8月30日前迳送我局规划发展处。
在工作中如遇到什么问题,请与我局规划发展处联系。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结束——。
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广东省民营科技园和民营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广东省民营科技园和民营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3.10.10•【字号】粤科政字[2003]223号•【施行日期】2003.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广东省民营科技园和民营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政字[2003]223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民营科技园,有关民营科技企业: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粤发〔2003〕4号),提高我省民营科技园和民营科技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民营科技经济的发展,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在我省开展民营科技园和民营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通过开展民营科技园和民营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推动园区和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增强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原创性发明专利的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推动我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的发展和民营科技经济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试点内容(一)推动民营科技园和民营科技企业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科技园区和企业逐步建立与产品和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利用机制。
(三)协助民营科技园区和民营科技企业编制园区和企业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推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四)促进民营科技园和民营科技企业建立和完善专利工作机构,帮助企业做好专利申请。
(五)鼓励民营科技园区和企业建立区域性知识产权保护网,逐步形成行业或区域知识产权战略联盟。
(六)加强民营科技园和民营科技企业专利技术的实施,提高园区和企业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七)帮助民营科技园区和民营科技企业对专利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加强专利资产管理和运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发2003年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考核验收结果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发2003年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考核验收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7.05.30•【字号】粤知规[2007]44号•【施行日期】2007.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发2003年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考核验收结果的通知(粤知规〔2007〕44号)各有关试点单位,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粤知规〔2003〕50号),我局对2003年认定的省知识产权试点市、区、镇(街道)、园区进行了考核验收,参加这次考核验收的有汕头市等13个单位。
这次考核验收工作采取了定量与定性考核指标、自评与他评、书面考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程,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逐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投入,提高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知识产权的发展环境,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基本上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取得了优良的成绩,同时也创造不少好的经验。
现将考核验收结果通知如下:一、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汕头市,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顺德区、江门市新会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二、获得合格等次的单位汕头市龙湖区,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中山市古镇镇,汕头市金平民营科技园、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科技工业园、阳江市阳东民营科技园。
希望以上单位继续发扬成绩,不断推进本地区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12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应对(重点联系)单位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12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应对(重点联系)单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12.08.23
•【字号】粤知执[2012]179号
•【施行日期】2012.08.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12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涉外
应对(重点联系)单位的通知
(粤知执〔2012〕179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试点单位: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和《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探索建立我省知识产权涉外应对机制,进一步增强我省企事业单位拓展国内外市场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确定广东国际经贸发展咨询协会等6家单位为2012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应对(重点联系)单位(名单见附件)。
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和省直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和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和帮助各试点单位深化知识产权工作,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探索知识产权纠纷涉外应对机制,推动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各重点联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探索建立长效的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及应急机制,提高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壁垒的能力和水平,总结适应我省企事业单位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经验和模
式,从而提升整个行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特此通知。
省知识产权局
2012年8月23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协[2014]34号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申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协〔2014〕34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协字〔2014〕1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2011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在部分省市开展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试点工作,并编印了《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可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或省局网站下载)。
《手册》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工作的原则和目标等做了详细的论述,尤其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商协会、专业市场主办方等如何按各自职能抓好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明确。
今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和认定工作。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切实领会上级工作思路,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二、扎实开展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研各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对加大对本地区专业市场的发展规模、市场所对应的知识产权类型等情况进行初步认真梳理,按照市场交易额、市场覆盖面及影响力、知识产权商品占有率等因素对本地区市场进行初步划分,确定本地区重点专业市场名录,同时,要通过发放问卷、实地调研等形式,切实摸清本地区专业市场的分布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现状、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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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全省知识产权示范事业单位”
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0.10.16
【实施日期】2010.10.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全省知识产权示范事业单位”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省直单位,各有关事业单位:
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和《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提高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在第一批全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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