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传票
会计实务: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_1
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
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如下所示:
一、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
1、建立重要空白凭证保管库(柜)及保管登记簿,如实登记保管、领用、使用情况。
重要空白凭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银行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应做到证印分管,证押分管。
二、重要空白凭证的出入库
1、重要空白凭证凭供货单位发货票或上级调拨单清点验收入库,并及时登记。
2、重要空白凭证须凭上级调拨单或本单位使用部门加盖预留印鉴并经会计主管人员签章的领用单出库,并及时登记。
三、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
1、业务柜组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及时登记,并记载起讫号码。
对柜组内所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要在登记簿上签收。
2、开户单位领用支票等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填写领用单,加盖全部予留印鉴。
银行应根据领用单将起讫号码及时记入该单位存款帐户的帐页上,并登记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簿。
盖章的空白收据给客户
盖章的空白收据给客户有盖章的空白收据给别人,在财务上存在很大的风险,因此空白收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依法追究借刑事责任外,还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
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不要开空白发票,被查到后会把你罚穷的.需要承担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了他人利用法人单位的公章进行违法活动而法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几种情况:1、是他人借用法人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是行为人盗窃、盗用法人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法人公章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法人有明显过错的且该过错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因果关系的;?3、是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合同期满后,企业按规定办理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而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其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没有采取措施通知相对人,致使原企业承包人、租赁人得以原承包、租赁企业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给相对人造成经济损失的;?4、是法人单位聘用人员被解聘后,或者受法人单位委托保管公章的人员被解除委托后,单位未及时收回其公章,行为人擅自利用保留的原单位公章签订经济合同,给相对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重要空白凭证
6、什么叫重要空白凭证?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保管有哪些规定?答:重要空白凭证是指由信用社或单位填写金额并经签章后即具有支取款项效力的空白凭证,如支票、汇票、存单、存折、贷款收回凭证、报单等,是信用社凭以办理收付款项的重要书面依据。
重要空白凭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将领发的数量、起讫号码等逐项登记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簿。
柜面使用时应当时逐份销号。
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作当日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
作废凭证的号码应在有关登记簿上注明备查。
重要空白凭证保管时要设立凭证专用库房,实行双人管理,帐实分清管并采取必须的防火、防盗、灭虫、灭鼠等措施,保证凭证的安全和设施的可靠。
严禁将空白凭证移作他用;属于信用社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严禁由客户签发;不准在重要空白凭证上预先盖好印章备用。
如何构建安全有效的案件防控长效机制,是农商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本人认为应从“合规文化引领、健全规范制度、强化执行监督、深入排查风险、严肃责任追究”五个方面着手来抓,以确保农商行实现安全、稳健、快速发展。
一、加强合规文化建设一是努力建设控制有力的合规文化。
合规文化的作用就是通过思想观念来控制和约束员工的意识和行为,将合规意识、风险意识深深根植于员工的思想观念之中,使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行为控制在既定的防控目标范围内。
为此,决策管理层要按照管理和经营的要求,设计、打造适合农商行经营发展的合规文化,为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执行力和案件防范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全面提升员工的合规管理意识。
要加强对员工职业操守、合规理念、业务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力度,让全体员工及时掌握新业务、新知识,通晓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培植内控制度“贵在执行”的理念,在员工中营造出学制度、用制度、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防范案件风险的最重要手段和方法。
农商行应及时对现有的各类业务规章、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进行查缺补漏、充实完善,健全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流程,加强对要害风险业务的授权管理,确保形成能覆盖各项业务关键风险点的内控制度体系,促进内控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和标准化。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操作规程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操作规程重要空白凭证操作规程目录:一、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及入总库 (1)二、一级支行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 (2)三、二级支行〔分理处〕重要空白凭证领用 (5)四、重要空白凭证的上缴 (8)五、重要空白凭证柜员尾箱间的调拨或交接 (10)六、重要空白凭证的出售 (12)七、客户重要空白凭证的作废 (14)八、需手工注销的公用凭证的管理 (16)为了增强东莞乡村商业银行股份〔以下简称〝东莞乡村商业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规范重要空白凭证的操作,依据«东莞乡村商业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方法»的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包括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领用、上缴、调拨、出售、作废等的操作细那么。
一、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及入总库〔一〕业务概述及相关规则。
东莞乡村商业银行运用的重要空白凭证由总行一致布置印制,各支行及团体不得自行印制重要空白凭证。
一切重要空白凭证必需先入凭证总库,然后再下发到各支行。
〔二〕触及买卖及功用说明。
总库凭证入库〔2201〕买卖功用:用于总行凭证总库库管员将印刷好的各种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本买卖由00004凭证总库的凭证库管员运用。
〔三〕业务审批及授权要求。
重要空白凭证的实物入库、综合业务系统的账务操作均须库管员双人操作。
操作〝2201总库凭证入库〞买卖时,要求由00004凭证总库机构的库管员双人操作,库管员A操作买卖,库管员B授权。
〔四〕业务操作流程。
1、确认需订印重要空白凭证数量。
每月初,依据各一级支行上报的重要空白凭证的申领数据,结合凭证总库的库存量,确定需订印重要空白凭证的种类及数量。
2、联络重要空白凭证印制厂家,订印凭证。
3、重要空白凭证入总库。
重要空白凭证印制厂家将重要空白凭证运送到我行后,凭证库管员双人核对凭证数量,将重要空白凭证入凭证总库保管。
4、在综合业务系统记凭证电脑账。
重要空白凭证入库后,凭证库管员要及时依据送货清单,做〝2201凭证入库〞买卖,输入凭证种类、凭证起止号码,在综合业务系统记载重要空白凭证入库状况。
某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ⅩⅩ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范重要空白凭证印制、领用、保管操作程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及本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要空白凭证是指无面额经银行或单位填写金额并签章后具有支付效力的凭证,以及其他需要进行控号管理的空白凭证。
包括支票、本票、汇票、电汇凭证、存折、存单、银行卡、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以及其他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空白凭证详细种类及代码见附件1)。
第三条根据使用范围的不同,重要空白凭证分为总行凭证、分行凭证、支行凭证。
(一)总行凭证指在全行范围内可使用的凭证,包括存折、存单、银行卡、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电汇凭证、银行汇票申请书、本票申请书、人民币单位存款余额证明书、资信证明书、单位存款开户证实书、单位定期存单、印鉴卡片、个人存款证明书、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USBKEY、代理保险公司保单等重要空白凭证。
总行凭证的入库、出库只能由总行凭证库完成,不得在分行间直接调拨。
(二)分行凭证指具有地域使用范围限制的凭证,包括本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代理业务发票(收据)等。
分行凭证的入库、出库只能由分行凭证库完成,在同一使用区域分行之间可以直接调拨。
(三)支行凭证指在支行入库,且只能在入库机构使用的凭证,包括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等。
第四条总行运营管理部、分行(含石家庄营业管理部,下同)运营管理部门(运营管理部或财务会计部)、支行营业室负责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机构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监督凭证库管员、经办人员正确管理和使用重要空白凭证,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章印制第六条总行根据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有关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制定本行重要空白凭证的格式、联次、颜色、规格及使用说明。
第七条总行业务主管部门、各分行因业务需要增加或变更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将该凭证样式、使用说明、监管要求报总行运营管理部审定。
集中作业平台重要空白凭证业务操作规程
集中作业平台重要空白凭证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中作业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重要空白凭证业务操作,防范操作风险,根据《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重要空白凭证(以下简称“凭证”)业务包括凭证的验收入库、调拨、上收、分配、上缴、维护等。
本操作规程所称验收入库是指总行或异地分行收到人民银行或印刷厂的凭证后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办理抽验核查及入库。
经有权人审批后,通过平台“000059-出入库综合交易”处理。
本操作规程所称调拨是指上级机构的出库和下级机构的入库,各机构申领凭证按照本操作规程调拨流程处理。
的本。
本操作规程所称分配是指管库人员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将机构凭证大库内凭证下发至柜员,通过平台“000056-凭证分配”交易处理。
本操作规程所称上缴是指操作柜员将本人凭证尾箱内凭证上缴机构凭证大库,通过平台“000057-凭证上缴”交易处理。
本操作规程所称维护是指操作柜员将本人凭证尾箱内凭证状态由“未使用”维护为“使用”、“作废”、“销毁”,通过平台“000058-凭证维护”交易处理,其中“销毁”仅限总行凭证大库使用。
本操作规程所称管库人员是指各机构凭证大库管理人员,其中,营业网点管库人员原则上由库管员和授权柜员担任。
本操作规程所称集中配送是指凭证调拨或上收时,凭证装入款箱,由上级机构统一安排库车,派送至下级机构或由下级机构接回。
本操作规程所称机构是指总行现金中心、异地分行、营业网点(含分行营业部、支行)。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通过集中作业平台办理凭证业务的各机构。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太原地区凭证调拨或上收原则上采取集中配送方式,须在监控下办理凭证装箱和款箱交接,款箱须加封签,双人分别落锁。
所有款箱交接环节,必须登记《款箱交接登记簿》,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异地分行凭证调拨或上收方式,由各异地分行结合自身实际确定。
1.4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与操作规程(2014)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与操作规程为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规范柜员业务操作,特制订本规程。
一、基本规定(一)重要空白凭证是指无面额的经银行或单位填写金额并签章后,即具有支付效力的空白凭证,是银行凭以办理资金收付的书面依据.重要空白凭证必须严格管理,做到合法印制,妥善保管,合规领用,准确核算,账实相符,保证安全。
(二)重要空白凭证包括:存单(或存款证实书)、存折、支票、汇票、本票和银行卡(包括空白卡、预制卡及待发卡)等以及分行辖内重要空白凭证。
由于银行卡凭证卡号、类型等的管理有其特殊性,故本规程中所指“重要空白凭证"不包括银行卡.(三)分行辖内重要空白凭证是指总行或分行根据特定业务管理需要视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的业务凭证或物品,各分行应根据本行管理需要,按辖内重要空白凭证种类和凭证保管柜员在核心业务系统里分别开立账户,账户名称应为“辖内重要空白凭证名称+尾箱号或柜员号”.(四)重要空白凭证的入库、出库、使用、出售、作废等一律纳入表外科目核算,存折以一本一元的假定价格记账,存单、支票等以一份一元的假定价格记账,无论是人民币业务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还是外汇业务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均以人民币一元为记账单位,库管员及柜员记账单位必须保持一致。
(五)重要空白凭证不得作教学和练习使用.如因系统开发确需使用重空凭证作测试纸的,应由经办部门提出所需凭证种类、数量申请并说明用途,由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领用。
领用时,应由保管人员预先在凭证明显处加盖“作废”戳记或剪角,并以该申请为依据,在业务系统中作重要空白凭证的“作废”及“销毁”等交易。
凭证领用部门应对所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的安全负责。
二、凭证的印制(一)总行运营管理部根据人民银行有关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规定,制订中国光大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的格式、联次、颜色、规格及使用说明,凡总行已作统一规定的重要空白凭证,各行必须严格使用,不得另行设置凭证格式;总行未作统一规定的重要空白凭证,各行可依据当地人行、外管局等部门的要求,购置或设计印制.(二)重要空白凭证由总行或分行负责统一印制,对于由总行统一印制的重要空白凭证,各分行运营管理部应根据本分行的业务需求,匡算合理凭证使用量,按时向总行运营管理部上报印制计划,并注明详细的邮寄地址及收件人姓名和电话,如遇收件人、行址变更,各分行必须及时上报总行,由总行通知印制厂家,各分行不得自行向厂家报送或变更印制计划、收件人姓名和凭证发送地址。
农村商业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操作规程
农村商业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保障本行资金安全,防范支付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重要空白凭证是指无面额的经银行或单位填写金额并签章后即具有支付效力的空白凭证,是银行凭以办理款项收付的重要书面依据。
本行的重要空白凭证根据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分为下列三类:(一)一类重要空白凭证,具体包括:单位定期存款单、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单、汇票、本票、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二)二类重要空白凭证具体包括:支票、存折、银行卡;(三)三类重要空白凭证具体包括:密码信封、电子凭证、支票支付密码,代理第三方等外来企事业单位凭证(以下简称外来凭证,如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等。
USBKEY、手机SD卡等作为有价物品管理,不纳入重空。
第三条总行凭证库、一级支行、营业网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领发和保管工作。
第四条重要空白凭证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分管分用、专人管理〃的原则,做到手续严密,账实相符,保证安全。
一类重要空白凭证须严格执行〃证印(业务公章)分管分用〃原则。
第五条重要空白凭证的调拨,实现电子申请无纸化管理。
第六条重要空白凭证实行电子和纸质登记簿二种形式进行管理。
已纳入系统管理的重要空白凭证实行电子登记簿使用、交接管理。
未纳入系统管理的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物品应设置登记簿对凭证的领入、发出、使用保管和交接等进行登记管理。
第七条本行在办理金融业务涉及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二章重要空白凭证的定购第八条重要空白凭证样式由总行统一制定,以下凭证除外:(一)支票、汇票、本票由人行制定统一的票据格式;(二)外来凭证的格式由第三方单位制定;(三)异地机构单独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由异地支行按照当地人民银行规定制定。
第九条重要空白凭证的购制重要空白凭证由总行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厂家集中采购统一印制。
各一级支行(含总行营业部,下同)因组织专项性活动需要印制特定用途的凭证,须报总行同意后,自行组织印制。
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签发、出售
• 使用类凭证与出售类凭证
–使用类凭证指我行针对不同业务种类进行客户账户管 理或资金清算划拨时使用的凭证,此类凭证由系统打印 (或手工填写),并由银行签章后,即具支付效力。
• 包括存折、存单、开户证实书、存款余额证明书、大小额支付 系统专用凭证、外汇兑换水单、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假币收 缴凭证等。
• 由分(支)行直接调入系统,包括:支票、贷记凭 证、大额支付系统专用凭证、小额支付系统专用凭 证、假币收缴凭证及他行支票等。
• 凭证直接调入时,登记类型选择01(直接调入), 输入凭证类型、数量、起始终止号码,提交即可。
• 直接调入成功后,凭证状态为“库存”。
• 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保管使用登记簿》
柜员领用/入库(手工登记)
基本流程
凭证签发登记
凭证出售登记 客户买入
凭证作废登记
客户正常使用 客户凭证挂失
收回客户销户未使用 的凭证并做收回登记
| 12
交易界面
CH89 凭证管理
状态:库存 状态:发出 状态:结算
操作界面
| 13
直接调入
凭证调拨
• 直接调入用于登记总行和分行在他行购买或从厂家 直接购入的凭证。
凭证查询
| 23
谢谢!
| 24
–调拨 –保管 –签发、出售 –作废、收回
• 系统操作
|6
调拨
• 分行领用重要空白凭证需向总行申请,支行领用重 要空白凭证向其上级分行申请。
• 总(分)行发出重要空白凭证,库管人员应认真核 对审批文件,及时运送,专箱(包)封存。全过程 应由双人办理,做到清单明细、责任明确、确保安 全。
• 各分(支)行收到总(分)行发送的《重要空白凭 证、标准文本交接登记表》和发货清单(供货凭 证)、重要空白凭证实物,应认真检查凭证品种、 数量及凭证号码,抽验质量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7.04.24•【文号】银发〔1997〕163号•【施行日期】1997.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163号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各地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负责转发),请传达到有关人员,按上述办法对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并将贯彻执行情况由各银行(公司)的总行(总公司)汇总后于今年6月底报告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市及农村信用社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金融业务涉及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必须严格管理,做到手续严密,帐实相符,保证安全。
第二章有价单证的管理第四条有价单证是指待发行的印有固定面额的特定凭证,包括:金融债券、代理发行的各类债券、定额存单、定额汇票、定额本票以及印有固定面值金额的其他有价单证等。
第五条有价单证的保管一、有价单证实行“证、帐分管”原则,由会计部门管帐,出纳(或发行)部门管证。
需要加签印章的有价单证,要严格执行“证、印分管”。
二、出纳库房应建立有价单证保管登记簿。
出纳专管人员变动时应办好交接手续。
三、有价单证的样本和暗记,比照人民币票样管理办法妥善保管。
第六条有价单证的调运有价单证应视同现金调出、调入。
XX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
附件1XX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规范重要空白凭证印制、领用、保管和销毁手续,防范会计操作风险,保障银行资金安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和《XX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要空白凭证是指无面额、经银行或客户填写(打印)金额等要素并签章或加密后即具有法律认可的特定效力的空白凭证。
重要空白凭证分为内部重要空白凭证和合作方重要空白凭证。
内部重要空白凭证主要包括:银行卡、存折、一本通、存单、汇票、本票、支票、单位存款开户证实书、存款证明书、结算证明书等。
合作方重要空白凭证主要包括:保险单、行政事业收费收据等。
第三条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销号控制”的原则。
重要空白凭证由总行统一规范、设计,外部管理部门或合作方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 3 -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使用、核算和监督管理由各级行会计运营部门负责。
重要空白凭证的销毁由分行会计运营部门负责,分行合规、保卫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重要空白凭证必须编号,其领用、签发、出售、收回和销毁等必须实行销号控制。
第四条重要空白凭证纳入“重要空白凭证”或“合作方凭证”表外科目核算,按每份一元标准记账。
第二章设计和印制第五条重要空白凭证的种类、格式、规格、联次、颜色、纸张质量等由总行、外部管理部门(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等,下同)或合作方等统一规定。
分行如因业务需要新增、调整重要空白凭证种类和式样的,应将设计式样上报总行,由总行统一印制,各分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印制和使用。
第六条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确定:(一)由外部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印制的,从其规定;(二)按照协议由合作方提供重要空白凭证的,由合作方负责印制;(三)总行统一管理的重要空白凭证(含分行特色凭证)由总行统一印制;- 4-第七条重要空白凭证上应印制号码,属于区域范围内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在印制时应冠有地区简称,以便区分和控制使用范围。
商业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重要空白凭证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规范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管理和核算,根据《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商业银行系统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要空白凭证是指无面额、经填写凭证要素并签章后具有法律效力的空白凭证和其他重要介质,是银行办理款项结算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重要空白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支票、本票、汇票、存折、存单、单位定期证实书、存款证明书、收贷收息凭证、银行卡、股金证等其他重要介质。
第四条有价单证的管理参照重要空白凭证执行。
1/ 12。
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的案例
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的案例
银行重要空白凭证是指银行签发的各种票据,如支票、汇票、本票等,这些凭证是银行业务中重要的有价单证,具有法律效应和支付功能。
以下是一个关于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的案例:
某支行柜员在使用重要空白凭证时,未按规定进行清点和管理,导致遗失了一张空白支票。
该柜员在发现遗失后未及时报告,而是试图自行解决,最终导致该支票被盗用,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在这个案例中,柜员未能妥善保管和使用空白支票,是导致该凭证遗失和被盗用的主要原因。
这不仅给银行带来了经济损失,也给客户带来了不便和风险。
因此,银行应该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和清点工作,建立完善的保管和使用制度,确保凭证的安全和完整。
同时,银行也应该加强对柜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银行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实施细则
xx银行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实施细则xx总发〔xx〕196号,xx年9月18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空白重要凭证管理,规范空白重要凭证的使用、核算和监督,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空白重要凭证是指无面额的经银行或单位填写金额并签章后,具有支付票款效力的空白凭证。
包括:各类存折、存单、汇票、支票、不定额银行本票、空白信用卡、空白储蓄卡、国库券收款凭证等。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条空白重要凭证由总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按照会计核算对凭证要式要求,结合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要求设计。
会计部门依据会计核算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审定。
第四条空白重要凭证由总行指定或委托的厂家印制,由总行运营部根据库存量和使用量向承印企业组织订货。
各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印制空白重要凭证。
第五条总行空白重要凭证必须集中存放于总行库房,由总行运营部指定专人负责空白重要凭证的管理。
库房设《xx银行库箱寄存进出登记簿》(见附件1),详细记载出入库空白重要凭证的种类、数量、出入库时间等内容。
各分支机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空白重要凭证的保管。
空白重要凭证经管人员严格按照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标准选择配备。
第六条我行空白重要凭证的运送通过押运车送至各营业机构。
运送必须注意安全,严密交接手续。
对运送时间、地点和路线,要严守秘密,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
第七条空白重要凭证经管人员变动时,严格办理交接登记手续,详细记载交接情况,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清点无误后,共同在交接登记簿上签章。
交接登记簿妥善保管,以备查考。
凭证经管人员未办妥交接手续前,不得离岗。
各营业机构领取或上缴空白重要凭证时也应严格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第八条严格按规定领取和使用空白重要凭证。
不得事先在空白重要凭证上加盖业务印章或经办人名章。
第九条空白重要凭证实物应当与账务记载核对一致。
第十条从外部购入自用的空白重要凭证的核算、保管和使用方法与自行印制的空白重要凭证相同。
第三章空白重要凭证管理第十一条空白重要凭证核算空白重要凭证一律纳入表外科目核算,以“一份一元”为记账单位,必须定期进行账实核对。
空白支票管理规定
空白支票管理规定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07空白支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了使企业规范的使用空白支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存有的空白支票,必须明确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要贯彻票、印分管的原则,空白支票和印章不得由一人负责保管。
第三条空白支票由出纳人员向银行购买,并按顺序填入支票备查簿,然后将备查簿交会计人员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主管会计保管,人名章可由出纳保管。
第四条出纳人员根据经领导批准的“支票领用单”按规定要求签发支票,并登记“空白支票签发登记簿”。
支票领用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10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相同。
第五条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为方便外出采购等工作,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准许领用半空白结算支票,但必须填明收款人名称、签发日期,受票单位全称、用途,只空出金额栏,并注明最高限额。
同时。
一个人领用的支票不得超过两张。
凡领用半空白支票者必须在办完事后回到公司的第二天即报账。
第七条经单位领导批准,会计人员签发空白支票后,应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加以登记。
第八条领用人领取支票时要在“空白支票签发登记簿”、“领用人”栏里签名或盖章,领用人将支票存根(已使用支票)或未使用支票交回时,应在“销号”栏销号,并注明销号日期。
第九条会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第十条单位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
什么是空白支票?空白支票遗失后给他人带来损失的,公司还要承担责任吗?
什么是空白支票?空白支票遗失后给他人带来损失的,公司还要承担责任吗?1、现实困惑甲公司遗失空白转账支票一张。
乙持该空白转账支票到某商厦购买物品,价值合人民币2万元。
商厦售货员根据乙的提示填写了支票,包括开户银行名称、签发人账户、用途及大小写金额等事项。
第二天某商厦财务持该支票到银行转账,银行以账户不符退回支票。
甲公司声明该支票已经作废,不承担责任。
甲公司的声明符合法律规定吗?2、律师说法空白支票是指在出票时,对若干必要记载事项未进行记载,即完成签章并予以交付,而授权他人在其后进行补记,经补记后才使其有效成立的支票。
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
”甲公司签发预留印鉴的空白支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甲公司支票遗失后,又未按法定公示催告程序宣告票据无效。
《民事诉讼法》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
宣告票据无效只能通过公示催程序由法院作出,票据当事人单方面声明票据作废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甲公司在空白支票遗失后,未采取法定补救措施,致使支票被他人冒领,对此甲公司应自行承担责任。
3、温馨贴士单位签发的没有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没有付款日期,没有付款金额,而加盖了印鉴的支票,有时也包括未经签章的支票,都属于空白支票。
空白支票一般在无法提前确定购货单位或购货金额的情况下使用。
该支票一旦丢失会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失,因此,财务上一般限制领用空白支票。
4、《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五条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