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信电子合同缔约系统从根本上解决交易不安全问题
合同缔约方式
合同缔约方式一、合同缔约方式的定义和目的合同缔约方式是指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确定签订合同的方式和程序。
它是规范合同订立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双方的意思达成一致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缔约方式,可以有效地避免争议发生,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缔约方式的种类及应用1. 面谈缔约方式面谈是当事人直接交流沟通,通过亲自商议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的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合同金额较大、合同内容较复杂的情况,可以实现双方更全面、直接的交流和共识。
2. 书面缔约方式书面缔约方式是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交流传达和确认意图,并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
这种方式广泛适用于各种商务合作,可以记录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对争议解决提供明确依据。
3. 电话缔约方式电话缔约方式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沟通达成协议并确认合同内容的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紧急情况或双方无法亲自见面的情况,但需要双方确认电话录音或书面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 电子缔约方式电子缔约方式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电子邮件、电子签名等电子方式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的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跨地区、跨国家的商务合作,可以提高效率和便利性,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合同缔约方式的约束原则1. 自由原则合同缔约方式应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和自由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操纵他人意愿。
任何一方不得通过欺诈、胁迫或利益绑架等手段强制对方选择特定的缔约方式。
2. 证据原则合同缔约方式应提供可供证明的凭证,以确保合同内容和过程真实可信。
书面缔约方式应标注双方签章,并确保文件的存档和保密。
3. 合法合规原则合同缔约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涉及违法或违反道德伦理的行为。
四、合同缔约方式的违约和 consequences1. 当事人应履行合同中约定的缔约方式,如果一方或双方未履行约定的缔约方式,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受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
电大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作业2
电⼤电⼦商务法律与法规作业2电⼦商务法律与法规第2次形成性考核作业单项选择题:第1题:关于数据电⽂的法律效⼒,正确的表述是()(1分)A、由于数据电⽂的易篡改性,其法律效⼒是不能确定的B、由于数据电⽂是⼀种新的形式,其法律效⼒需要等待法律的明确规定C、数据电⽂是否具有法律效⼒,由有关的当事⼈约定D、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数据电⽂形式为理由,⽽否定其法律效⼒第2题:发端⼈设计的程序或他⼈代为设计程序的⼀个⾃动运作系统,为().(1分)A、发端⼈B、代理⼈C、电⼦代理⼈D、设计⼈第3题:认证机构颁发的数据电讯或者其他纪录,是⽤来确认()的⾝份,或其他充⾜的特征.(1分)A、通过⽹络进⾏商务活动的⼈B、持有特定密钥的⼈C、信息的发送者D、信息的接收者第4题:数字签名与传统的⼿写签名相⽐有如下优点().(1分)A、数字签名中的签名同信息是不能分开的B、只有特定的⼈可以对数字签名进⾏检验C、任何⼈都可以对数字签名进⾏修改D、在数字签名中,有效签名的复制同样是有效的签名第5题:除⾮发件⼈与收件⼈另有协议,数据电⽂应以()视为数据电⽂接收的地点.(1分)A、收件⼈所设的营业地B、收件⼈没有营业地的,以发件⼈的营业地C、发件⼈所设的营业地D、发件⼈没有营业地的,以其惯常居住地第6题:我国对数据电⽂形式问题的解决⽅案采取的途径是().(1分)A、合同解决途径B、法律解释途径C、功能等同法D、技术中⽴原则第7题:我国对数据电⽂形式问题的解决⽅案采取的途径是().(1分)A、合同解决途径B、法律解释途径C、功能等同法D、技术中⽴原则第8题:数据电⽂根据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在收到确认之前,().(1分)A、数据电⽂可视为已发送B、数据电⽂可视为未发送C、数据电⽂未发⽣法律效⼒D、数据电⽂可视为未接收第9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传统⼿写签名具有的功能的是().(1分)A、识别某⼈B、确定签名⼈具有可信赖的资信状况C、以签名形式确定签名⼈与签名⾏为的⼈⾝牵连关系D、将签名⼈与⽂件内容相联系第10题:数字化的信息具有以下特点().(1分)A、易损耗性B、不易篡改性C、易复制性D、不易利⽤性第11题:在许多国家⾥,认证机构按不同的层次构建起来,常被称作是().(1分)A、公钥基础设施B、认证机构C、公共密钥D、公共密码编码第12题:认证机构颁发的数据电讯或者其他纪录,是⽤来确认()的⾝份,或其他充⾜的特征.(1分)A、通过⽹络进⾏商务活动的⼈B、持有特定密钥的⼈C、信息的发送者D、信息的接收者电⼦商务法律与法规第2次形成性考核作业判断题:第1题:在技术⽅⾯,数据电⽂具体是电⼦的,还是光学的、磁⼒的,法律没有必要加以限定,只要技术⼿段能达到法律所要求的标准,就应当承认其法律效⼒。
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试题与答案
1、世界上最早的C2c网站是皮埃尔于()年创办的EBAY网站A、1 9 99 年B、1 9 95 年C、20 2 3 年D、 1 992 年2、B2B电子商务模式的萌芽阶段是(A、 1999年B、2023—2023 年C、1998—2 02 3 年D、1 993 年3、下面不是影响定价的重要因素的是()A、成本因素B、地区因素C、供求关系D、市场需求化4、电子货币有三大系统构成:信用卡系统、数字钞票系统和()A、IC卡系统B、P0S系统C、电子支票系统D、支付宝系统C、客观性D、控制性35、物流信息的分类涉及()A、按广义和狭义分B、按信息的作用不同分C、按信息加工限度不同分D、按管理区域不同分36、可以运用哪些网络技术发布公告()A、使用新闻组B、使用电视剧C、使用BBS电子公告板D、使用电子邮件37、下列属于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安全规定的有哪些()A、公开性B、保密性C、完整性D、交易者身份的真实性39、影响网络营销的基本要素有()A、产品策略B、定价策略C、促销策略D、分销策略40、互联网时代B 2c电子商务模式的交易中参与方重要有()A、商户(公司)B、政府C、银行D、消费者41、B2C电子商务模式是公司通过互联网直接向个人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经营方式,是消费者广泛接触的一类电子商务,也是互联网上最早创建的电子商务模式。
( )对的42、B 2 E被用来进一步改变公司与合作伙伴和客户的关系。
()对的43、Internet上电子商务对传统的市场营销理念导致了极大冲击,体现在5点上。
对的44、供应链(Supp 1 y Ch a in, SC)的思想是在2 0世纪8 0年代提出来的。
通过网上商店买卖的商品不能是数字化的。
(不对的数字化具有易于储存、查询、解决、修改信息等优越性。
(47、防火墙的重要技术涉及分组过滤技术,代理服务器技术和状态检测技术。
经济性不是旗帜广告表现出与传统广告媒体不同的特点。
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
电子合同往往是通过电子邮件缔结的:
一封完整的电子邮件,通常包括以下三方 面的内容:1、邮件的传送信息,通常包括: 1) 发送和接收邮件的双方服务器地址;2) 邮件发出和收到的时间(以发件人和收件 人计算机上的时间为准);3)如果通过第 三方转发,应当还有第三方服务器的地址 和收到时间。
2、邮件的表头信息,包括: 1)收件人邮 箱地址;2)发件人的邮箱地址; 3)邮件 的标题。 3、邮件内容,包括: 1) 邮件正文;
二、电子合同的种类
(一)一般合同。它是指由当事人双方通 过要约和承诺对合同条款共同协商达成一 致的协议。
(二)格式合同。它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 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 方对条款进行协商所订立的协议。
1、击点合同(clink-wrap contract),它与 拆封合同非常类似,只是表示接受的方式 由打拆封条变成了用鼠标击点一下按钮表 示同意对方条款所订立的合同。它通常出 现在使用电子邮件的当事人之注册上。
2) 附件。
(二)电子合同与传统的书面合同有以下 的特征:
1、表现形式不同。电子合同必须依赖计算 机等机器才能表现其内容,而传统文字毋 需依赖机器设备。
2、存储介质不同。电子合同实质是一组电 子信息,依赖的是诸如计算机硬盘、软盘、 彩带等磁性储存介质;传统文字所依赖的 主要是传统纸张;
3、可信度不同。基于电子信息的储存原理 ,电子合同容易被篡改而不留痕迹,而记 录在传统纸张上的文字原始保真程度较高 ,被篡改后容易被发现,因而可信度较高 。
针对上述情况,联合国贸法会《示范法》 采用了“功能等同法”(functional equivalence approach)的立法技术,希望在 不要求各国取消其国内法关于书面形式要 求的前提下,
信息化时代下的网络安全威胁及对策
信息化时代下的网络安全威胁及对策随着信息化时代的不断发展,以及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之间的工作、生活已越来越依赖于网络,网络的重要性日趋凸显。
该文针对信息化时代下网络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纳、概括,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建设性对策。
一、信息化时代下网络安全的历史背景及发展过程20世纪中叶以来,信息技术革命取得巨大成就,不仅表现在新技术不断被发明创造出来,更表现在新信息技术在社会生活中获得更广泛、深入的应用,并由此引起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次飞跃——人类文明进入信息时代。
1969年互联网在美国正式诞生,标志着世界各国之间、各地区之间的联系将更加密切,各领域交流不断深化,全球经济、政治、文化因互联网的产生更加多元化、全球化,人们的生活因互联网而更加丰富和精彩。
中国1994年正式加入这一互联网“大家庭”从此中国被国际上正式承认为真正拥有全功能Internet的国家。
此事被中国新闻界评为1994年中国十大科技新闻之一,被国家统计公报列为中国1994年重大科技成就之一。
今年是的第20个年头,在这20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迎难而上抓住机遇快速推进,取得了很丰硕的成果。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成立正是在网络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力度大、规格高、立志远来统筹指导规划中国迈向网络强国的发展战略。
我们要研究的,也正是社会的网络状况、威胁与法律对策。
二、网络安全的现状与存在的威胁当互联网产生伊始,人们大多关注于它对社会的贡献以及给人们带来的诸多便利。
但是从1982年Robert Morris Internet蠕虫开始,到2001年蠕虫病毒的全面爆发,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失。
蠕虫病毒破坏了大量的计算机资源和数据信息,除了造成资源和财富的损失,还可能造成社会性的灾难。
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几乎每天都有新的病毒产生,目前全球至少存在上万种病毒,病毒技术也朝着可控制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
电子合同使用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五)
电子合同使用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数字化进程的推进,电子合同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与传统的纸质合同相比,电子合同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常见问题。
本文将讨论一些常见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一、合同的有效性电子合同是否有效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
实际上,电子合同在法律上具有与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电子合同必须具备以下要素:缔约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立要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以及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
因此,只要电子合同满足这些要求,即可被认定为有效合同。
二、合同签署方式传统的纸质合同需要签署、盖章、交付等一系列的步骤才能生效。
而电子合同则可以通过电子签名的方式实现签署,这是一种符合法律规定的签署方式。
电子签名在合同签署中有着同样的法律效力,可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此外,电子合同还可以通过密钥、身份验证等技术手段来确保签署者的身份验证,进一步提高合同的可靠性。
三、证据要求在传统的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一系列的证据来证明合同的成立和内容。
电子合同在这方面也能满足法律的要求。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电子合同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合同的保存和检索能力等。
为了满足这些要求,可以采用数字签名、时间戳等技术手段来确保合同的可信度和可审计性,从而提高在诉讼中使用电子合同的效力。
四、安全性和风险管理在使用电子合同过程中,安全性和风险管理是关键问题。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信息传输的不稳定性,合同的安全性面临一定的风险。
为了确保合同的安全,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加密、身份验证、权限控制等。
此外,定期备份和存储合同数据也是保证合同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此外,还可以考虑与专业的第三方平台合作,利用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术来确保合同的安全性。
五、合同争议解决当电子合同发生争议时,如何解决争议是一个关键问题。
一种常见的解决方案是采用在线争议解决平台。
论电子合同的法律安全保障
NO. 6 T眦 I E U A IN D C TO d ne u
论 电子合 同的法律 安全保 障
徐赘倩
摘要 : 电子交 易方式产生 了无纸化的新型的合 同形式 电子合 同, 其安 全问题 一直受到普遍 关注。本文围绕电子合 同安全的 中心环 节—— 电子签章 , 从其与传统签章的 区别 、 术支持 、 技 更主要是从 国际立法 实践和我 国立法 实践的 法律保障方 面, 论述电子合 同的安全 保障。 关键词 : 电子合 同 电子签章 安全保 障 中图分类号 : 2 2 F5 文献标识码 : A
法参 照的范本 。 在 电子签章 方面立法起 步较早也较先 进的 国家 是电子商务
的。人们对 电子合 同安全性抱谨慎 态度一方面 因为对电子数据 讯息 的销毁 、 改或补充不 留痕 迹 ; 更 另一方面 由于多数交易不存
子商务工作组在 《 电子商务示范 法》 规定 的基础 上 , 时4 历 年才 于 20 年完成《 00 电子签名示范 法》 01 , 。20 年 贸法委 又审议 通过《 统 一 电子签名 规则 ( 草案 ) 。这几个文本遵循 技术 中立 的原 则 , 》 承 认 任何符合 签名要求 的电子签名技 术 , 成为世界各 国电子签章立
采用现代信 息技术手段 的电子交 易方 式成为 2 世 纪的主要 1
贸易形式 , 使许 多国家 重视 和逐 步建 立通 过电子签章保 障电子合
同安全 的法律规则 。
41 国际立法实践 . 国际上关 于电子签名最 早的法律 文本是联合 国国际贸易法 律委员会 19 年底 通过的《 96 电子商务示范法》 之后 , ; 贸法委 的电
认可 的依据 。 4 法律保障
字、 原件 等合 并在 一起 , 能较 完整 地达 到法律 规 范 的要求 才 。 盖章或可取 代签字 。如我 国合 同法第 3 条规定 , 2 当事人采 用合 同书形式订立合 同的 , 自双方 当事人 签字或者盖章 时合同成立 ,
电子合同法律问题研究
电子合同法律问题研究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电子合同在商业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由于电子合同的特殊性质,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合同的成立、合同主体、证明困境和纠纷解决等四个方面,对电子合同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一、合同的成立在传统的实体经济中,合同的成立往往要经过多次洽谈、签字、盖章等环节,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愿并保证合同的真实性。
然而,在电子合同中,这些环节的弱化或者不存在,使得合同的成立过程变得更加复杂。
因此,如何确保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成为一大难题。
一方面,电子签名的技术发展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可行性方案。
通过数字证书认证、时间戳等手段,可以确保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不可伪造性。
另一方面,对电子合同成立的要求也需要加以明确和规范,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此外,加强对合同缔约意愿的确认和自由意思表达的保护,也是保障电子合同成立的重要措施之一。
二、合同主体在电子合同中,合同主体的身份识别和资质认定是一个重要问题。
一方面,电子合同的匿名性和普适性,使得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合同交易。
然而,这也为不法分子冒充他人进行违法活动提供了便利。
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政府等有特殊身份的主体来说,如何确保其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可以采用身份认证技术和信息真实性验证手段,通过多层次的验证和审查,确保合同主体的身份可信。
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合同交易平台和网络审查机制,对合同主体进行规范和监督,也是保障电子合同交易安全的必要手段。
三、证明困境在传统的实体经济中,合同的证明通常可以通过书面文件或者第三方证人来进行。
然而,在电子合同中,由于合同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合同的证明困境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方面,可以通过保全、备案等方式,对电子合同的形式进行固化和保存,以便于日后的证明。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数字证书、时间戳等手段,为电子合同的形成和交易提供可验证、可追溯的证据。
《电子商务法》思考练习题参考答案
电子商务法
第1章【思考与练习】
• (1)讨论、论述和思考 • ①讨论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 ②试述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 ③论述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法律法规。 • (2)案例分析 • 根据以上案例资料,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交易
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己开店或者网购的实际 情况及体验,回答下列问题: • ①你认为淘宝网开店,要不要办理工商营业登记 • 注册? • ②具体说明你所持观点的原因;如果需要办理工 • 商营业登记注册,制定怎样的无实体网店经营管 • 理办法?
电子商务法
第1章【思考与练习】
(1)讨论、论述和思考 ①问题:电w子el商co务me法to律us体e t系he未se形Po成we、rP开oin放t te性m和pla兼tes容, N性ew差、操 作性差;解决对策:建C立on电te子nt d商es务ign法, 1律0 体yea系rs、ex遵pe循rie国nce际规则、 考虑国情。 ②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定义;七日无理 由退货是消费者的权益,但必须符合条件;网络商品也应当 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特殊限制;网 络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程序;
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法
第1章【关键术语】
(1)电子商务,是指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的 商品、服务、信息和其他交换的商务活动。
论金融机构等电子合同订立规程及法律风险防控
论金融机构等电子合同订立规程及法律风险防控摘要:随着数字化办公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与之相匹配的“在线无纸化签约”模式也逐渐获得市场主体的青睐。
要约、承诺等一系列商务谈判过程中的意思表示均在线进行,是电子合同独有特点。
现行法律并未对电子合同作出明确界定,在电子合同市场需求旺盛的今天,如何选用安全、快速、便捷的电子合同缔约方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如何把控其中的法律合规风险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就现行法律法规视阈下电子合同的订立规程及风险防控进行探讨,并对电子合同的未来发展趋势作出展望。
关键词:电子合同 线上缔约 法律风险防控 电子证据● 史竹敏 高哲2020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扩散。
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在家办公成为“新常态”。
在马云写给湖畔大学学员的三点建议中,他提到:“要迅速学习数字化办公、数字化生存。
未来的企业只分使用互联网技术的实体经济和不使用互联网技术的实体经济。
而使用互联网技术的实体经济生存能力肯定更强,生存率更高”。
不可否认,数字化办公和数字化生存对企业来说已经变得非常重要了。
与数字化办公相辅相成的自然是线上订立电子合同取代线下面对面签约。
在此种商务模式下,如何选用安全、快速、便捷的合同签订方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要约、承诺等一系列商务谈判过程全部在线上进行,如何把控其中的法律合规风险得至关重要。
一、现行法律、法规视阈下的电子合同(一)电子合同的法律属性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利用互联网进行商务合同谈判的需求不断增长。
同时,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电子合同的应用与推广排除了法律障碍。
在《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中,首次在法律层面出现了“电子合同”的概念,①虽然草案未对电子合同的概念作出明确界定,但间接在立法中对电子合同予以认可,我们期待在《民法典》合同编正式稿中能够看到电子合同更多的“身影”。
2018年7月6日,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发布了《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订立规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电子合同缔约是否有效
电子合同缔约是否有效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合同成为了商业领域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
然而,对于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一直存在争议。
本文旨在探讨电子合同缔约的有效性,并对其现行法律框架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电子合同的概念。
电子合同是指通过电子方式(如电子邮件、互联网等)进行的合同订立和交流。
与传统的书面合同相比,电子合同具有便捷、高效的特点。
然而,由于缺乏物质形式、容易被篡改等特点,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备受质疑。
然而,事实上,多数国家已经通过相关法律和法规确立了电子合同的合法地位。
以中国为例,200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明确规定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
该法律鼓励及支持电子合同的使用,为电子合同提供了合法保障。
此外,不少国际组织也发布了相关的指南和规范,从法律角度为电子合同的有效性提供了基础。
虽然法律对电子合同的合法性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是电子合同的证据问题。
传统的书面合同往往凭借纸质文件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而电子合同则往往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
如何确保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此外,由于不同法律体系的存在,跨境电子合同的法律适用也成为另一个争议焦点。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例如,数字签名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电子合同中,通过加密和认证的方法确保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电子合同的归档和保存也成为了重要的环节,以便能够在需要时提供有效的证据。
此外,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是保障电子合同有效性的重要因素。
通过立法发布明确的规定和标准,提供了双方缔约的明确指导。
此外,对于特殊行业和领域,可按需要制定专门的电子合同法律,以解决特定行业的问题。
然而,尽管电子合同在法律上被认可,但其实际应用仍面临一些挑战。
一方面,电子合同缔约过程中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特别是在网络购物等消费者领域,消费者往往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和不信任的问题。
中国云签(可信电子合同服务平台)介绍
中国云签(可信电子合同服务平台)介绍产品简介:中国云签(可信电子合同服务平台)是集电子合同签署、验真为一体的电子合同服务平台,电子合同签署实现了企业在第三方电子缔约平台上安全、有效、便捷的签署电子合同,电子合同验收真实现了对电子数据是否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真伪验证。
做到了电子签名有法可依、电子物证有据可查;让技术,安全,法律得到完美结合。
HP+MySQL技术开发,系统可运行于Linux、Windows等多种操作系统平台。
MMEC(可信电子合同订立系统)是买卖网专门为信息化建设较为领先的大型企业开展网上缔约交易的迫切需求而提供的核心解决方案,是目前最具效力的网上缔约系统。
全程参与交易双方合同签署过程,使用专利技术解决合同的电子形式制约,做到了电子签名有法可依、电子物证有据可查、电子纠纷有路调解;实现了技术,安全,法律的完美结合。
MMEC电子合同的权威资质:1、通过工信部验收;2、符合商务部规范;3、具有书证的司法效力;4、拥有国家发明专利。
各层之间的松耦合,从而做到服务到业务流程可配置和可重构。
使用MMEC电子合同的好处:1、资质权威:符合商务部规范、获得工信部推荐;2、司法有效:完全取代纸质合同;3、形式灵活:支持任意格式的合同文档;4、流程放心:弥补了审核和签章之间的法务漏洞;5、鉴定简易:具有书证的证据效力;6、证据保全:享受证据保全和司法鉴定服务;7、实施方便:与原有业务平台无缝对接;HP+MySQL技术开发,系统可运行于Linux、Windows等多种操作系统平台。
8、认证多样:支持全国所有CA机构认证;9、体验尊贵:拥有独立的企业电子缔约室;10、数据安全:电子合同的下载和存储安全可靠;11、节约成本:节省大量直接和间接费用;12、提高效率:减低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13、决胜未来:电子商务是企业的发展战略。
功能说明证书管理支持买卖盾在线申请支持买卖盾在线绑定支持帐户申请、注销、绑定等操作合同订立支持多方订立支持发起人指定订立方,可指定多个订立方支持合同DOC、PDF格式上传支持个性化定制合同模板(如html等)支持合同DOC、PDF格式在线预览支持合同DOC、PDF格式在线签署支持备注信息添加支持多合同附件签名合同管理支持合同在线存储支持合同在线提取支持合同在线\离线验证支持合同状态查询支持合同信息详细查询支持签署方详细信息查询支持备注信息查询支持合同记录下载支持合同记录验证支持电子合同在线纠纷调解技术架构:(1)采用PHP+MySQL技术开发,系统可运行于Linux、Windows等多种操作系统平台。
网络交易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
网络交易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2014-01-22 10:42一、缺乏关于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的专门立法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立法解决网络交易合同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关于规范网络交易合同的法律条文只是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中。
网络交易活动的诸多特点,亟须在法律层面就网络交易合同主体身份认定、合同撤销的方式、合同履行地等问题作出统一规定。
二、缺乏网络交易主体认证制度在网络交易环境下,因网络交易合同采用电子数据形式订立,缔约双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联系,不直接面对面,以至于合同相对人掌握的主体信息有限,甚至只是虚拟身份信息。
一旦产生合同纠纷,可能因责任主体难以确认而无法通过协商或行政、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网络交易合同纠纷管辖权难以确定由于网络交易行为的无界性,使得网络交易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违法行为发生地等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重要“联接点”失去了其在物理空间中的重要意义,从而使管辖权的分配变得模糊。
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司法管辖区域界限模糊。
传统的司法管辖以地理界限为基础,而网络空间是全球化、无边界的。
二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存在实践困难。
合同主体身份虚拟,导致当事人的住所地不易确定;通过网络订立合同的双方主体可能相距较远,甚至属于不同国家,实际起诉和参加诉讼十分困难。
三是合同履行地难以确定。
网络商品交易经常出现经营者所在地、商品储存地、商品发货地分离的情况,合同履行地难以确定。
四、网络交易合同信息容易被篡改传统的合同订立会形成书面合同文本。
在网络交易合同中,合同的各个环节基本不产生纸质凭证,其要约、承诺以及合同履行过程的详细记录只记录在提供网络交易的服务器中,具有高度的技术依赖性。
同时,这些数据本身易被系统后台操作者复制、修改甚至删除。
当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举证难度尤其明显,而消费者如果没有注意保存相关交易页面或文件,在纠纷发生时可能无法举证,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五、格式条款侵害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用户对电子合同的审查权利被动丧失。
常州二手房的交易时如何网签?在哪里网签
常州二手房的交易时如何网签?在哪里网签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卖房,房源委托注意事项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二手房的网签虽然是在网上进行的签订合同,但是签约时候该有的步骤还是得有,该提交的资料还是得提交,这样子我们签订完之后的合同才会具有效力。
那么下面,我就为你们讲讲常州二手房的交易时如何网签?常州二手房的交易在哪里网签?常州二手房的交易时如何网签?1、新房交易: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网签合同作为办理终产权的依据!在电子商务领域又可以称为电子缔约、合同网签。
2、二手房网签,即二手房网上签约,是指房管局推行的一个网上交易系统,这个系统运行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选择交易资金托管及银行等全部都将在网上进行。
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常州二手房的交易时在哪里网签1、二手房买卖网签包括自行成交网签和中介网签。
自行成交的网上签约流程跟以前基本相同,惟一的变化是在经纪合同上传后,打印资料跟以前有所变化,全面网签后需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交给买卖双方。
2、如果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转移登记手续的,则不需向当事人提供《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之后,在办理纳税和转移登记时仅需携带《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等相关材料即可,不再需要携带纸质买卖合同。
3、在交易中心的网签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将信息表上的有关信息录入网签系统,打印合同第一部分内容,交买卖双方核对确认合同内容;随后,窗口工作人员将资料交给买卖双方;买卖双方根据之前协商好的约定,填写买卖合同第二部分相关条款内容,并在一式四份的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民法典》:关于对电子合同订立及履行规范的分析的变化
近几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以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简易、便捷的特点,网上购物越来越多的取代传统消费模式而成为大多数人日常消费购物的主要方式。
但由于电子交易平台上所展示的产品系信息化处理后的结果,易存在呈现信息与实物情况不相符或与当事人期待相背离的情况,而由此引发争端。
鉴此,《民法典》在整合《合同法》、《电子商务法》第491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33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49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二)条文解析1.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过程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信息,如符合《民法典》第472条关于要约内容的规定,属于向不特定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自受领人进入第三方交易平台、获取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内容后(日常生活中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获取电子交易平台上展示出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以提交订单的方式作出承诺,因电子交易平台的特殊性,订单一经发出即进入要约人(即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支配领域,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告成立。
2.买家付款行为的性质认定在大多数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过程中,提交订单与付款行为往往是同时发生,但将前述行为拆解来看,仍存在虽提交订单但并未付款的情形,此时双方之间是否成立买卖合同关系,需对付款行为作出单独的法律评价。
首先,从缔约方式来看,根据《电子商务法》第47条规定:“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6篇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6篇篇1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合同已经成为日常商务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电子合同是指通过电子方式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其本质与传统纸质合同相同,只是表现形式上采用了电子化的方式。
那么,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究竟如何?本文将从电子合同的法律认可、法律效力、争议解决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电子合同的法律认可电子合同的法律认可是指国家法律对电子合同的认可性和效力进行规定和保障的过程。
在我国,电子合同的法律认可主要依据《电子签名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电子合同中的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效力。
而《合同法》则规定了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合同的约定内容等,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合同,包括电子合同。
此外,我国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子合同具有与传统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不因采用电子方式订立而受到影响。
因此,可以说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完善了对电子合同的法律认可,为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自由订立:当事人在具备签订合同的能力和意愿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订立合同。
在缔约阶段,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站、手机应用等电子平台进行协商和签约,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2. 证据效力:电子合同的形成、履行和解释等过程都在网络服务器上留下了可追溯、可复制的电子记录,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
当事人可以凭借这些电子记录证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有助于解决纠纷。
3. 认证要求: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电子合同时可以采用电子签名的方式进行认证。
电子签名是一种具有独特标识和能力的电子数据,具有认证和防篡改的功能,可以保证合同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4. 法律保护: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依法订立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内容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进行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doc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释〔2012〕8号【颁布时间】2012-5-10【失效时间】【法规来源】人民法院报2012年6月6日第02版【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法释〔2012〕8号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论电子商务合同自动信息系统的法律效力
论电子商务合同自动信息系统的法律效力薛虹【摘要】The E-Commerce Law definitely prescribes the legal effect of automatic information systems of e-commerce contracts for the first time, which refers to the problems about the parties involved in automatic information systems and their respective legal duties and responsibilities. The automated and interactive characteristics of automatic information systems of e-commerce contracts impact contract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and the distribution and sharing of the rights, obligations, responsibilities and risks among the parties, which will inevitably stimulate the creation of new legal norms to supplement or renew the existing ones. The legal norms of automatic information systems in the E-Commerce Law, albeit in small number, have provided solid legal supports for the booming application of emerging technologies, such as blockchain and smart contract technologies, laid the foundation for new transactional laws in the digital economy and contributed significantly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tract Law and even the whole legal system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电子商务法》首次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合同自动信息系统的法律效力, 由此涉及自动信息系统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问题.自动信息系统自动性与互动性的特征, 对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责任与风险的分配与分担均产生影响,需要新的法律规范以补充或者更新旧有规范.《电子商务法》关于自动信息系统的法律规范, 虽然数量不多, 但是对于我国方兴未艾的区块链、智能合同等技术的发展应用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法律支持, 奠定了我国数字经济环境下新型交易法的基础, 对我国合同法、乃至整个民商法体系的发展均有重大的意义.【期刊名称】《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9(040)001【总页数】10页(P70-78,192)【关键词】电子商务合同;自动信息系统;法律效力;用户【作者】薛虹【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已进入提质增效的成熟期。
融金所牵手法大大 打造高效安全的电子合同
融金所牵手法大大打造高效安全的电子合同
2016年1月15日,融金所牵手法大大战略签约仪式顺利举行,融金所总裁兼CEO 张东波、融金所首席文化官刘豐磊、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梅臻、法大大副总裁林希婧、法大大产品总监陈锦成参加了此次签约仪式。
此次战略合作将使融金所在原本安全可靠的电子合同方面跨上一个新高度,进一步强化融金所互联网金融平台与投资人之间的合约效力,助力融金所平台在“在线电子合同缔约、证据托管”等方面提供专业、快捷、可靠借款服务的同时,也为广大投资人带去更安全、省心的理财服务。
签约仪式现场
据了解,法大大是一家为互联网金融、O2O电子商务企业及个人提供在线合同缔约、证据托管的SaaS模式法律服务平台,并依托瀛和律师机构遍布全国的40余家律师事务1000多位优秀律师,提供线下合规审核、债权保障、争议解决等专业法律服务,在行业内拥有很强的实力,法大大创造了国内首例获得仲裁庭认可的使用数字签名的电子合同仲裁案件。
融金所互联网金融平台总裁刘豐磊先生与法大大联合创始人梅臻签署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上,融金所两位领导对法大大在“在线合同缔约、证据托管”方面的高度认可,并强调融金所与法大大的合作是融金所平台竭力追求符合行业规范化进程的一大步,未来融金所还将继续强化自身的规范程度,为投资人提供标准化和定制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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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信电子合同缔约系统从根本上解决交易不安全问题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为中小企业交易提供了便利,但同时也使得网络欺诈随处可见,防不胜防,利用B2B电子商务平台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
近日,就有几名慧聪网的用户反映在网上交易时被虚假信息所骗,致使财物两空。
有证据显示,其实无论是在慧聪网还是国内其它B2B网站,用户被欺诈的事情并不鲜见。
比如2011年,一位匿名人士就在阿里巴巴欺诈举报网站举报深圳恒讯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以未付全款为由,发送货不对版的商品,并终止与买家的联络。
2012年,黄建华、林小群等13人从他人处购买了四家企业在阿里交易平台上的账号发布低价虚假商品信息,共骗取境外客户折合人民币50万余元。
对此,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在社会并不诚信的大环境下,国家工商部门往往都难以控制企业的诚信度,B2B平台服务商本身并不具备国家监督部门资质,只能靠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审核,因此难以避免欺诈事件的发生。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交易不安全性的问题,买卖网已经推出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可信电子合同缔约系统。
使用可信电子合同订立系统网签的数据电文为可信电子合同,具备身份可靠、过程有效、结果公正、保障便捷四大优势。
这套系统是国内唯一通过国家级验收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符合工信部、商务部等国家标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
加上企业B2B交易必须使用的买卖盾数字证书体系,企业用户在线交易的安全性将得到保障。
总之,杜绝网络欺诈,一方面需要B2B平台更加努力,从企业认证、技术、信息审核等方面加大力度,另一方面也要求企业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意识,对过低的价格、过高的承诺保持警惕,同时注意保护密码安全,不要轻易汇款,要走正规的企业合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