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消防审查作业指引

施工图消防审查作业指引
施工图消防审查作业指引

施工图消防审查作业指引

1.0目的: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工作;

2.0范围:

本作业指引适用于各类住宅、商业、写字楼项目,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向消防支队建审科提交资料,经过审核批准,在《消防网》上公示消防审核合格信息;

3.0名词解释:

消防审核:由消防支队对项目施工图的消防相关设计内容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颁发审查意见书;

4.0职责:

4.1项目开发中心:负责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相关手续的办理;

4.2产品研发中心:提供相关图纸,协助进行技术沟通;

5.0操作指引

5.1项目开发中心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报送至合肥市行政服务大厅消防支队窗口。

5.2项目开发中心提交资料如下:

A.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需填)

B.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C.消防终身责任制表格(建设单位、设计院、审图公司)附身份证及证书

D.消防设计文件

E.施工图审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F.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核原留复)

G.消防栓平面布置图(A-G项所需材料需在我部门发送工作联系单之日起2天之内由

产品研发中心提供)

H.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I.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项目立项批复复印件

J.授权委托书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K.项目总平面图、纸质版施工图和光盘一份

5.3办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3.1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建筑总

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等)属必审项目,不需网上备案申报,需单独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另行申报。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附件一)留存,已备项目消防验收使用;

5.4消防支队受理大厅接卷后,转至建审科,科长分卷至经办人处(消防支队内部程序);

5.5消防支队经办人接卷后勘察现场(注意施工现场不能提前开工,一经发现有提前开工

现象,消防支队会予以处罚)

5.6项目开发中心在资料报送后,督促消防支队经办人,及时跟踪领导签字审批;

5.7消防支队经办人核对审查面积等相关数据指标,产品研发部需确保准确无误;

5.8消防支队经办人提出的消防审核意见,项目开发中心组织研发主管部门结合设计院

需及时给予回复并与经办人进行沟通和解决;审核通过后,消防支队网上公布审

核合格信息;

6.0办理时间:20工作日

7.0收费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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