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docx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5篇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5篇第1篇示例: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2013年,中国国务院提出了“三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国有土地、城镇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三权”进行分置改革,实现产权、管理权和收益权的分离。
这一改革举措对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积极响应,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深化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自提出“三权分置”改革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投入,加大改革力度。
在推进产权改革方面,各地积极探索,通过制定《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国有土地出让金和征收补偿金的归属,完善土地使用、流转、退出等机制,使土地流转更加便利,激发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在推进管理权改革方面,建立了城市和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管理体系,明确规划用地的管理权限,细化管理权限划分,加强土地利用的动态管理。
在推进收益权改革方面,各地不断创新经济政策,采取承包地入股、农民股份合作社等方式,实现农民土地收益权与土地管理权的分离,提高农民土地收益水平。
二、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意义三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土地利用方面,分置改革使得城市用地更加灵活,市场配置的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农村土地也得到了更好的流转,有效地聚集了农村资源,提高了农业效益。
在建设用地管理方面,分置改革明确了用地的管理分工,有利于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的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同时也有利于农村建设用地的保护和利用。
在房屋所有权方面,分置改革使得住房市场更加活跃,有利于提升城市居民的居住品质,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在三权分置改革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各级政府部门间协调不够、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责任、一些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不够明确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制定更加明确的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改革政策的有效实施;二是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各级政府的改革举措进行监督,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解决一些制度性问题,保障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_林权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_林权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林权体制改革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民经济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在林权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充分发挥了林业对于生态保护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下面是对林权体制改革工作的总结:一、取得的成绩1.政策文件出台: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相继颁布,明确了农民林权的产权性质和农民的林权权益,为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2.林权确权率提高:通过大力推动农村林权确权登记工作,农民的林权得到了有效保障。
目前,全国农村林权确权率已达到80%以上,确权面积超过2亿亩。
3.林权流转市场建设:加强了林权流转的宣传和培训,推动了林权流转市场的建设和发展。
林权流转的交易平台逐渐形成,为农民增收提供了新的途径。
4.农民林权权益保护机制健全:建立了健全的林权纠纷解决机制和农民林权权益保护机制,有效推动了林权制度的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的落实不到位:尽管相关的法律法规颁布,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还不完善,导致林权确权登记工作进展缓慢。
2.林权流转市场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林权流转市场建设滞后,无法形成有效的交易机制,农民的林权无法流转,影响了农民增收。
3.林权权益保护不到位:一些地方对于农民林权的侵犯监管不力,对于农民的权益保护不到位,导致一些合法林权被非法占有。
4.林权流转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林权流转标的物定价不准确,交易成本增加,影响了林权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的思考1.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落实林权体制改革的政策文件,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对于林权制度改革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2.完善相关法规:进一步完善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操作细则和操作规程,提高林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效率。
4.加强林权权益保护:加强对于农民林权权益的监管,完善农民林权权益保护机制,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
三权分置改革是指将国有资产管理权、所有权和经营权进行分离和明确,通过改革、划拨、转让、交易等方式,使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和高效。
下面是对三权分置改革工作的总结:
1. 取得了积极成效。
通过三权分置改革,国有资产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和管理,提高了使用效益。
很多企业在改革后迅速增长,形成了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企业。
2. 健全了产权制度。
通过明确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建立了以所有权为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了国有资产产权制度,提高了产权保护水平。
3. 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
通过三权分置改革,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得到了改善,更加注重市场化经营,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一些重点领域的国有企业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进了市场化运作的机制,进一步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
4. 加强了监管和监督。
通过三权分置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和监督得到了加强,促进了国有资产有效保值增值。
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机构和监管体系,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和检查力度,提高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总的来说,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深化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能力,为国有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持。
但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能够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国家利益服务。
三权分置革新工作总结_三权三证半年工作总结
三权分置革新工作总结_三权三证半年工作总结2021上半年,公司三权分置革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全公司领导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下面就该项工作进行总结,以期为下阶段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上半年,公司全面开展了三权分置革新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分析研判,制定了相关改革方案。
在公司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员工积极参与,齐心协力推进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我们对公司的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和调整,规范了各级管理层的职责范围和权限,解决了公司内部权责不清、管理层次过多而责任过轻的问题。
我们重新规划了公司的组织架构,优化了流程,增强了运作的高效性和灵活性。
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水平。
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各部门积极响应,认真执行各项改革举措。
经过半年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
1.权责清单的调整。
我们重新梳理和明确了公司各级管理层的权责清单,确保每个管理层在职责和权限方面明确清晰,有效地解决了以往管理层次过多而责任过轻的情况,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的科学性。
2.组织架构的重塑。
我们对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了重新规划和优化,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提高了整体运作效率,使公司具备了更强的应变和发展能力。
3.流程的优化重构。
我们对公司的运营流程进行了全面的优化和重构,精简了繁杂的程序,提高了运作的灵活性和高效性,为公司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过以上改革举措的有序推进,我们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但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改革工作是一项持续性的、系统性的工程,还需要在下半年进一步精心安排和深入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老问题痼疾。
公司内部存在的一些陈旧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例如一些管理体制上的僵化和官僚主义倾向,严重影响了改革的效果。
2. 部分员工意识淡薄。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在XX年的三权分置改革工作中,我们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本篇总结将回顾我们在改革中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改革背景三权分置是指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开,让农民拥有更多的财产权和就业机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这项改革是落实中央关于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成果1.所有权方面在所有权方面,我们通过明晰所有权归属,实现了农村土地的合法流转。
我们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了确权登记,明确了土地所有权的归属。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土地流转的监管,确保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这些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承包权方面在承包权方面,我们通过稳定承包关系,实现了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拥有。
我们根据政策规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延包和流转,稳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关系。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承包经营权的监管,防止了承包经营权的滥用和流失。
这些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承包权益,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3.经营权方面在经营权方面,我们通过放活经营权,实现了农业生产的效益最大化。
我们鼓励和支持农民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和特色农业。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支持,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益和质量。
这些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益和质量,促进了农民的增收和农村的发展。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土地流转不够规范。
在一些地方,土地流转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如私下交易、口头协议等,导致产权不明晰、流转不安全等问题。
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流转程序不严谨,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够壮大。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技术水平不高等。
这主要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自身实力和竞争力有待提高。
三权分置进展情况汇报
三权分置进展情况汇报三权分置是指将国家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分开,实现权力的分散和市场化运作。
自从我国提出三权分置改革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在推进三权分置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国家所有权的分置方面,各地区都在积极探索将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改革路径。
在一些试点城市,已经建立起了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实现了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制度和机制上的障碍,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其次,经营权的分置方面,各地区也在不断探索市场化的经营机制。
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尝试将国有企业的经营权交由专业化的经营主体来管理,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在经营权流转、转让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限制和约束,导致市场化程度不够,需要加大改革力度。
最后,收益权的分置方面,各地区也在积极推进国有资产收益权的激励机制改革。
一些地方已经建立起了国有资产收益权激励分配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增值和效益最大化。
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在收益权激励机制设计和实施上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总的来说,三权分置改革在我国各地区的推进中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下一步,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推动三权分置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确保改革措施的有效实施,为三权分置改革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能够共同努力,推动三权分置改革取得更大的成效,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
三权分置改革是指将政府职能、责任和权力进行分离,将政府行政权力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经济权力和社会管理权力相分离,实行“政事分开、权力责任明晰、政府
职能有序转变”的改革。
下面是三权分置改革工作的总结。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
三权分置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
合作,因此加强组织领导至关重要。
在改革过程中,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任务,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强政
府的审批、监管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减少政府对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干预,提高政府的
服务能力和效率。
在具体实施中,要根据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改
革方案,并逐步推进改革,确保改革的步伐和质量。
第三,加强制度保障。
三权分置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建立一系列制度
和规范机制,保障改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要加强对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制定,完善
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评估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并加
强对改革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增强社会各方对改革的认可和支持。
总之,三权分置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广泛参
与和积极推进。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加强制度保障,可以有效地
推动三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政府服务的水平和效果。
三权分置革新工作总结_三权三证半年工作总结
三权分置革新工作总结_三权三证半年工作总结在过去的半年时间里,我们团队积极投入三权分置革新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进展和成果。
以下是三权分置革新工作的总结,共计1000字。
一、工作背景三权分置是国家政府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旨在解决国有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分离问题,推进农村土地确权、流转和抵押的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二、工作进展及成果1. 推进农村土地确权我们团队根据上级安排和要求,对辖区内的农村土地进行了逐户摸底调查,确保每一块土地有准确的权属证明和登记信息。
通过调查工作,我们发现并修正了一些土地权属信息错误,进一步确保了农民的土地权益。
2. 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为了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我们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了流转政策,优化流转流程,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流转机会。
通过宣传和教育,增强了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意识和理解,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流转市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支持农民土地抵押为了方便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获取资金支持,我们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抵押登记工作。
通过与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了农村土地抵押登记平台,为农民提供了抵押资金渠道,帮助他们提高生产条件和增加收入。
4. 推动产权证书发放在确权工作完成后,我们积极组织产权证书的发放工作。
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了统一的产权证书发放工作机制,确保产权证书的及时发放和登记。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1. 资金不足在推进三权分置革新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资金不足是一个阻碍因素。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与地方政府协商,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并优化资金使用的方式,确保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2. 缺乏人员支持由于工作任务繁重,人员支持不足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更多的人员支持,同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 法律法规不完善在实施三权分置革新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问题,阻碍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办发〔2020〕67号)精神,我市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为建设美好新XX作出积极贡献。
现就我市巩固扩大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出台《XX市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
2020年6月24日出台《XX市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明政办秘【2020】99号),成立XX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农委、林业局、国土房产局、公管局、财政局、审计、税务、市场监督、妇联、人行、改革办、金融办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三权分置”工作的指导服务。
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政策解读,结合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宣讲,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把“三权分置”内容列入当前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重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组织开展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政策要求,推动改革的实施,共举办培训班20个,培训干群人数850人。
(二)巩固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及早谋划,统一思想、明确责任,集中精力推进此项工作。
2020年已完成确权农户12.7万户,确权面积158.47万亩,按省确权办的要求进行了数据库汇交,完成了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做到“县级档案入馆,镇级档案入室,村级档案入柜”,并顺利通过了省、滁州市验收。
三权分置情况汇报 农场
三权分置情况汇报农场我所在的农场是一个典型的三权分置实施单位,经过多年的发展,我们在实践中总结了一些经验和做法,现在我将向大家汇报我们农场的三权分置情况。
首先,我们在土地使用权方面,农场实行了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将土地承包给农民,让他们自主经营,实行自愿、自愿退出的原则。
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种植什么作物,实行自主经营,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和生产热情。
其次,在农田水利权方面,我们农场注重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障农田的灌溉和排水。
我们建立了农田水利管理委员会,由农民代表和农场管理人员共同管理,确保了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
最后,在农产品经营权方面,我们农场实行了农产品统一收购制度,设立了农产品收购站,由专业人员负责收购和销售,保障了农民的利益,也保证了市场供应的稳定。
通过三权分置的实施,我们农场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绩。
首先,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调动,他们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自主选择种植作物,增加了农产品的多样性,也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其次,农场的经济效益得到了提高,农民的收入得到了增加,农场的整体实力也得到了增强。
最后,农场的社会效益也得到了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性也得到了保障。
当然,三权分置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比如土地承包经营中存在一些土地流转问题,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成本较高等。
但是,我们农场将继续总结经验,改进做法,不断完善三权分置制度,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我们农场在三权分置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制度,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农民谋福祉,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_林权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_林权体制改革工作总结近年来,在中央政府的倡导和引领下,我国广大农民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经过中央层层会议和领导的决策,推动全国全面实施了林权制度改革(即三权分置),通过对林业法规的修改,实现了地方政府、收益组织的管理和农民土地使用权的独立,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农村的合法化、市场化和现代化。
一、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林权制度改革,即三权分置改革,是指将森林的所有权(林权)、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进行分离、独立,并进行相应的适当调整。
目的是为了解决目前林权制度不合理、权利界定不清等问题,使森林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充分发挥经济效益,能够促进生态保护和林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林权体制改革实践启动于1995年,但在实行初期形式多样,由于地理、民族和文化因素的影响,林权改革在不同区域之间的推进方式和程度有所不同,进展较慢,改革效果不完全。
2000年中央政府出台了相关法规,建立了三权分置改革的总体框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开展。
二、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效与问题林权制度改革在实际推行中,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效。
首先,改革实行后,林业资源呈现出合理利用的局面,使林业生产逐步实现了“林草经济”的转型,从而推动了乡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其次,改革向广大农民提供土地的使用权,让他们有了更充分的自主发展空间,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有利于农民发展其自己的经济事业。
再次,改革实行后,加强了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有效减少了林业的滥砍滥伐现象,实现了森林生态和环境的良性循环。
但林权制度改革在推进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由于管理机制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清,导致管理上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森林砍伐和疏散力度不够。
其次,虽然林权分离后更有利于管理,但在某些地区,由于资源有限和社会利益的不同,收益权的归属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和分歧。
另外,一些管理区域本身人均资源较少,也难以实现有效的管理,从而导致了一些管理和生产上的难题。
在我国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并明确了收益、权利分离的重要性。
三权分置革新工作总结_三权三证半年工作总结
三权分置革新工作总结_三权三证半年工作总结在过去的半年时间里,我们积极推进三权分置革新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
下面是我们的工作总结。
1. 组织协调工作:我们成立了三权分置工作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工作。
工作小组高效运作,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宣传推广工作:我们制定了宣传推广方案,广泛宣传三权分置政策的重要性和意义。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海报、宣传栏等方式,向社会大众普及相关知识和政策,提高了企业和居民群众对三权分置的认识和理解。
3. 培训和指导工作:我们组织了一系列培训和指导活动,帮助企业和居民群众了解三权分置政策,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指南。
通过培训和指导,有效提高了企业和居民群众的三权分置能力,解决了他们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4. 典型案例推广工作:我们筛选了一批典型案例,向社会大众推广。
这些典型案例既有成功的经验案例,也有存在问题的借鉴案例。
通过宣传和推广,使更多的企业和居民群众从案例中学习经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5. 制度创新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提出制度创新的方案。
通过对现行制度和政策的思考和改进,推动三权分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和协商,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支持和认可。
6. 整合资源工作:为了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积极整合内外部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
通过与相关企业和机构的合作,解决了资源不足的问题,保证了工作的正常推进。
通过过去半年的工作,我们初步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三权分置工作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如推广力度不够、操作指南不够详细、制度不够完善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克服困难,进一步完善三权分置工作,为城市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办发〔2020〕67号)精神,我市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为建设美好新XX作出积极贡献。
现就我市巩固扩大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出台《XX市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
2020年6月24日出台《XX市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明政办秘【2020】99号),成立XX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农委、林业局、国土房产局、公管局、财政局、审计、税务、市场监督、妇联、人行、改革办、金融办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三权分置”工作的指导服务。
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政策解读,结合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宣讲,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把“三权分置”内容列入当前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重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组织开展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政策要求,推动改革的实施,共举办培训班20个,培训干群人数850人。
(二)巩固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及早谋划,统一思想、明确责任,集中精力推进此项工作。
2020年已完成确权农户12.7万户,确权面积158.47万亩,按省确权办的要求进行了数据库汇交,完成了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做到“县级档案入馆,镇级档案入室,村级档案入柜”,并顺利通过了省、滁州市验收。
土地三权分置情况汇报
土地三权分置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在各地得到了积极推进和落实。
通过土地三权分置,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承包权和流转权得到了明确界定和分置,为农民增加了土地经营的自主权和收益权,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首先,就土地经营权而言,根据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土地经营权下放给农户,使得农户可以自主选择土地的种植、养殖和经营方式,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农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流转土地经营权,将土地流转给有意愿和能力进行规模经营的农户或农业企业,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其次,土地承包权的分置也为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根据政策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土地承包权下放给农户,使得农户可以享有土地承包权,有更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来安排土地的种植和经营活动。
这不仅有利于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为农户增加了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最后,土地流转权的分置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
根据政策规定,农户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将土地流转给他人,实现了土地资源的灵活配置和利用。
同时,土地流转也为那些有意愿和能力进行规模经营的农户或农业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促进了农村产业的升级和农业生产的现代化。
总的来说,土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推进和落实,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提供了有力支持。
但也需要注意,在推进土地三权分置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教育,防范土地流转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还需要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监管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土地三权分置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加强对农民的政策解读和指导,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我们也将密切关注土地三权分置政策的实施效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为农民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权分立情况汇报
三权分立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三权分立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级政府、司法机构和立法机构的权力分工更加清晰,相互制衡的机制也
更加健全。
下面我将就我国三权分立的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们来看行政权力的情况。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推进行
政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更加明确,行政权力的运行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
同时,政府部门之间的
协作机制也更加紧密,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和制衡关系,确保了行政
权力的合理行使。
其次,司法权力的独立性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我国加大了对司
法机构的改革力度,建立了更加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
各级法院
的审判活动更加独立公正,司法机构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得到了提升。
同时,司法机构与行政和立法机构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也得到了加强,保障了司法权力的独立行使。
最后,立法权力的健全发挥也是三权分立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
国各级人大代表大会的立法工作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法律的制定
更加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同时,人大代表大会与政府部门和司
法机构之间的协作关系更加紧密,形成了有效的立法监督机制,保障了立法权力的合理行使。
总的来看,我国三权分立制度在近年来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级政府、司法机构和立法机构的权力分工更加清晰,相互制衡的机制也更加健全。
这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三权分立制度,确保各项权力的合理行使,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就是我国三权分立情况的汇报,谢谢大家的聆听。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5篇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5篇篇1一、引言三权分置改革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部分,分别归属村集体、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所有。
这一改革旨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本文将对我市三权分置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改革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二、改革背景与目标我市作为农业大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土地承包经营权过度集中,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土地闲置现象严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缺乏活力,发展动力不足。
在此背景下,我市决定开展三权分置改革,旨在明确产权关系,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三、改革措施与成效1. 明确产权关系通过三权分置改革,我市明确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归属关系。
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享有土地所有权的权益;承包农户则拥有土地承包权,可以依法进行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则获得土地经营权,可以自主决定土地用途和经营方式。
这种产权关系的明确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 推动土地流转改革实施以来,我市积极推动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通过土地流转,承包农户可以将土地出租给有意愿和能力进行规模化经营的农业企业或种植大户,实现了土地的规模经营和集约利用。
同时,也带动了农业产业链的完善和延伸,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发展。
3. 激发农村集体经济活力三权分置改革激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的活力。
通过明确产权关系和推动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权和利益空间。
同时,也吸引了更多的社会资本和人才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农村集体经济的繁荣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存在的问题与挑战1. 改革配套政策不完善目前,我市三权分置改革的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
例如,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和服务体系尚未健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纠纷处理机制也不够成熟。
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的推进效果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7篇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7篇篇1一、引言三权分置改革是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的一种改革模式。
这种改革模式旨在通过明确土地的权属关系,激发农村土地的活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本报告将对三权分置改革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改革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改革背景与目标三权分置改革的背景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滞后和不完善,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
改革的目标是明确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通过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改革实施情况1. 改革试点与推广三权分置改革首先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方案。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向全省推广,覆盖更多地区。
2. 土地确权登记为明确土地的权属关系,各地开展了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通过确权登记,将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进行明确界定,为后续的土地流转和经营奠定了基础。
3. 土地流转与经营在明确土地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各地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引导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
通过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四、改革成效与问题1. 改革成效(1)土地利用效率提高:通过三权分置改革,明确了土地的权属关系,放活了土地经营权,推动了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2)农民权益得到保障:改革明确了农民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确权登记和流转监管,防止了侵权行为的发生。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改革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
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 存在问题(1)改革配套政策不完善:目前,三权分置改革还缺乏完善的配套政策,如土地流转监管、权益保护、风险防范等方面存在政策空白。
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情况总结范文
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情况总结范文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根据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求,现将三权分置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1、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目前,全区已确权村数67个,已确权颁证户数46377户,确权面积45.7万亩。
2018年1月7日,省验收后,我区按照省反馈问题清单,认真整改。
目前,全区勘误证书1314本,重新打印和替换了3万余户四至不清的地块示意图。
提前完成数据库省级验收,完成确权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和数字化档案管理平台建设。
2、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全区新流转土地1.42万亩。
2018年至今,通过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流转了6383亩土地。
其中,2018年流转了3056.8亩土地和水面,年增加集体收入263万元。
3、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2018年,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15家,全区拥有各类家庭农场31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331家,其中部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省级7家(今年申报成功1家),市级17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家(今年申报1成功家),市级17家。
4、落实三合一补贴政策。
2018年,我区按照省文件精神,按照确权面积发放三合一补贴5656万元(全区补贴面积46.78万亩,每亩补贴121.17元)。
5、进行社会化服务示范建设。
开展社会化服务 111 示范创建评审工作,评定9家示范经营主体和1家示范乡镇。
6、强化土地纠纷仲裁。
2018年11月20日,XX区调整了仲裁委员会成员,根据仲裁委员会章程重新选举了1名主任和两名副主任,重新聘任了21名仲裁员。
编印了70余份仲裁培训资料,组织仲裁员到XX区人民法院交流学习。
重新布置了仲裁庭,做到制度上墙、设备齐全。
7、开展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试点。
2018年,我区被列为全省15个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试点县之一。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_林权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_林权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林权是指对林地使用权的所有权,林权体制改革是指对林地使用权的分配方式、权属关系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过程。
在我国,林权体制改革旨在推动林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对我所负责的林权体制改革工作的总结。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本次林权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促进农民增收与农村可持续发展,主要任务是把林地使用权由国家统一颁发转变为集体经济组织统一颁发,建立健全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分离、流转和有偿使用机制。
二、工作内容及进展1. 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座谈会等形式,向农民普及林权体制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和操作方法。
取得较好效果,农民对林权体制改革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2. 林权确权登记:对全区的林地进行详细的测量和核查,确立每个农户的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
目前已完成的173个村庄的测量和核查工作,占全区总数的80%。
下一步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推进剩余村庄的工作。
3. 林木流转市场建设:成立了林木流转市场管理中心,制定了林木流转市场管理条例和具体办法,建立了林木流转信息登记系统,开展了流转市场的试点工作。
已经有部分农民通过流转林地获得了额外的经济收入,初步实现了农民的利益增加。
4. 林权流转合同创新:与农民合作社、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合作,制定了一揽子的林权流转合同,明确了各方的权益和义务,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近期签订了50份林权流转合同,总流转面积达到1000亩。
5. 监督管理:建立了林权体制改革的监督管理机制,设立了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林权流转市场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并纠正了一些违规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农民参与意识不强:一部分农民缺乏对林权体制改革的了解和认同,对林地使用权的重要性和流转的好处缺乏充分认识,不积极参与林权流转市场。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
根据我理解,以及学到的知识,以下是三权分置改革工作的一个总结:
三权分置改革是指将权力、责任和收益三级分开,让不同部门或机构专注于各自的职
责和任务,以提高效率和创造生产力。
这个改革主要涉及到国有土地权属、土地收益
管理和农民土地经营权等三方面的分离。
首先,国有土地权属的转变是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这意味着土地的所有权
由政府所有转变为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所有,从而激发了土地的有效使用和市场化运作。
改革需要建立土地登记和交易制度,确保土地的所有权和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其次,土地收益管理的分离也是三权分置改革的重要方面。
传统上,土地收益由政府
集中管理和分配,导致了很多问题,如地方政府依赖土地收入、土地资源的浪费等。
改革后,土地收益由权属单位或个人获取,并纳入税收体系,使得土地收益能够更加
合理和公平地分配。
最后,农民土地经营权的确权和流转也是三权分置改革的重点之一。
通过确权,农民
可以拥有土地经营权,提高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
农业生产能力。
同时,农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也能够促进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经营,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总的来说,三权分置改革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农民收入
水平。
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需要解决一些问题,如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善、农民权益
保护等。
因此,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推进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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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办发〔2020〕67号)精神,我市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为建设美好新XX作出积极贡献。
现就我市巩固扩大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出台《XX市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
2020年6月24日出台《XX市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明政办秘【2020】99号),成立XX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农委、林业局、国土房产局、公管局、财政局、审计、税务、市场监督、妇联、人行、改革办、金融办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三权分置”工作的指导服务。
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政策解读,结合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宣讲,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把“三权分置”内容列入当前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重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组织开展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政策要求,推动改革的实施,共举办培训班20个,培训干群人数850人。
(二)巩固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及早谋划,统一思想、明确责任,集中精力推进此项工作。
2020年已完成确权农户12.7万户,确权面积158.47万亩,按省确权办的要求进行了数据库汇交,完成了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做到“县级档案入馆,镇级档案入室,村级档案入柜”,并顺利通过了省、滁州市验收。
2020年,根据农业部土地确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确权办验收后反馈的问题,市确权办以反馈的问题为导向,对号入座,制定了《XX市数据库汇交后勘误归档方案》和《XX 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质量提升方案》,这两项工作创新得到了滁州市确权办的表扬并推荐其他县市区学习借鉴。
由于工作安排的早,布置的细,我市提前完成土地确权勘误工作,勘误证书1418本,补发证书446本,同时相关资料也进行了完善、整理和归档。
按照省里部署要求,坚持技术标准,结合问题整改,及时对确权成果数据进行同步修正,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使成果数据达到了省建库要求。
9月20日提前1个多月通过省质检,现在已提交给农业部质检验收。
(三)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
1、成立市、乡镇(街道)、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
成立了XX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协调,统一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并免费发放给农户使用,制定土地流转的管理制度和规程。
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运用网络平台开展土地流转的信息搜集与发布、价格评估等工作,各乡镇均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负责土地流转的政策宣传、咨询、供求信息,登记发布合同审查、鉴定、备案管理和项目申报。
各村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及时上报土地流转的信息和土地流转的意向。
截止11月底,共流转土地62.01万亩,流转承包耕地51.24万亩。
2、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成立了XX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聘用了24名仲裁员,负责调解仲裁土地经营权发生的矛盾纠纷,2020年共调解了274例土地纠纷。
17个乡镇都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都按要求配备了调解员,139个行政村都成立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小组,都安排了3人以上的村级调解员。
3、统一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文本。
为了规范我市土地流转,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每年印制3万份XX市统一的土地流转标准合同文本,免费发放给流转业主。
每年召开全体农经工作人员参加的土地流转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农经站对土地流转的农户全部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明确了农经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严肃了我市土地流转的工作纪律,并将该工作成效作为农经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4、制定《XX市土地流转指导价》。
为提高我市农村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提升新型农业主体规模经营水平,确保农民能受益、业主能盈利,实现互利双赢的目标,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价格采取分类指导的方法,按照科学测算、现实比较和幅度递增相结合的要求,根据我市南北土壤性质、种植模式、农业发展水平、农民收入水平以及区位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了《XX市土地流转指导价》。
(三)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1、制定扶持政策。
为加快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出台《XX市关于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工作意见》,制定认定标准,且XX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每年新评XX市级示范新型经营主体20家,对新评的XX市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3万元。
至11月底,共注册登记了农民合作社762家,新增40家,注册登记家庭农场951家,新增196家。
2、加强信息化建设。
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网站,每年扶持1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信息化建设,经验收合格给予一次性奖补5000元,逐步提高合作社、家庭农场信息化水平和质量。
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已建立网站110个,统一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等硬件,统一建设个性化网站,均已成功在网上发布产品及采购信息等,并能够及时维护、变更信息。
3、开展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试点工作。
制定《XX市开展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试点方案》。
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中央专项资金280万元,XX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50万元。
原则上,合作银行按照不低于融资风险补偿基金5倍规模放大信贷,贷款利率不超过国家贷款基准利率的30%。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上限为80万元。
明确基金扶持范围,主要用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购置农业生产资料、开展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及市场营销、农业生产辅助设施建设等,严禁用于非农领域。
目前已对新型主体发放贷款1000多万元。
(四)创新农业“三项补贴”发放工作。
今年滁州市共分配给我市2020年度农业“三项补贴”资金1.28亿元,在去年的改革基础上,今年我市将按照确权面积分配发放农业补贴。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2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20〕857号)《关于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紧急通知》(财农2020)706号)精神,以及XX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农业三项补贴发放工作会议纪要》(2020第12号)要求,研究制定《XX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都能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全部执行“五统一”、“六到户”、“六不准”的规定,做好调查登记、汇总上报、上榜公布。
截止到6月30日,我市农业“三项补贴”资金12894万元按确权面积均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及时、足额发放到户,由农户直接从信用社领取,无挪用、占用、截留和抵扣现象,操作规范。
(五)加强职业农民培训。
为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我市坚持“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为核心,以造就农业后继有人为目标,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重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通过公共理论、专业技术课的集中授课,组织学员互动、交流和专题讨论,带领学员外出学习实训、亲身感悟,邀请专家上门指导服务,与学员保持密切联系、不断跟踪问效。
同时,我们加强自身学习,到外地学习交流取长补短,不断创设和完善培训制度,努力探索培训路径、积累培训成功经验,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有效模式,推动了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有声有色的开展。
几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共培育各类职业农民1360人,使他们真正成为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
目前经过培训的职业农民已有700多人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办人,900多人成为家庭农场主。
二、取得成效(一)稳定了承包关系,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通过改革解决了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化解了一些多年遗留的历史矛盾,为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奠定了基础。
解除了农民长期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稳定了经营权长期流转关系,带动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聚集、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加快了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二)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为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智能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发挥土地确权颁证成果效用,按照省农委技术标准要求,建立了县级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数据库,可以进行网上业务办理和信息查询,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打下了基础。
实现“以图管地”,开展土地流转、抵押担保、落实惠农政策、发展农业产业提供信息支撑。
(三)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部分乡镇在二轮承包中形成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人地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仅影响到当地农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到农村社会稳定。
通过土地改革,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许多土地承包矛盾和纠纷得以有效化解,全市农村呈现出社会和谐稳定、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农村基层政权坚实稳固的良好局面。
三、几点建议(一)完善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确保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按照有机构人员、有规章制度、有固定场所、有必要设施、有工作经费“五有”标准,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调解仲裁组织,健全镇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和流转纠纷。
(二)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扶持体系。
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财政、信贷保险、用地、项目扶持等政策。
进一步扩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资金规模,按照存量优化、增量倾斜的原则,增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补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独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开发建设等涉农项目,建立财政补助形成资产交由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持有管护新机制。
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持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