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简答题
行政法简答题
问答题:行政主体的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这一特征将行政主体与其它国家机关、组织区分开来。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职权的特征:强制性;不可处分性;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
有另外,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还享有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国家行政机关特征(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
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是为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完成统治阶级的国家任务而组织起来的,与其他组织相比,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高度权威性。
(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
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行政机关可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规范性文件或采取具体行政措施等,均是属于执行性行为。
(3)为了顺利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职能,国家行政机关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且执照科学方法依法活动。
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法律依据、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情况:罢免、撤职、辞去领导职务、免职、降职、转职、调职、升职。
行政职务关系产生的主要程序:选任、委任、调任、聘任。
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1)性质不同。
被委托组织不具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而被授权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2)产生的依据不同。
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
(3)行为的后果不同。
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如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申请人或被告是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而不是被委托组织。
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相对方的权利(1)提出申请的权利(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
行政法简答题
行政法简答题1 行政许可的意义(作用)是什么?行政许可作为一种行政主体对国家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被运用到许多行政管理领域,成为国家管理事务的一种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
行政许可制度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存在和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带来巨大影响密切相关,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1)有利于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管理。
在我国,由于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市场经济规律对经济活动的调控作用还不能完全发挥,由此而引起产业结构不合理、劳动力分布不平衡等失控现象,通过行政许可这一法律手段,有利于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指导经济沿正确的轨道发展。
(2)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止不法经营,防止不正当竞争。
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行政主体通过对许可申请人的条件审查,可有效防止不具备某项生产、经营条件的经营活动的发生,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目的;并且,充分运用行政许可手段,防止违法活动发生,保证生产、经营者在法定的条件下进行公平竞争。
(3)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主体能够充分运用行政许可制度,对一些涉及到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的行业实行有效管理,防止各种危害社会秩序的事件发生,并对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实施有效的保护。
2 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是什么?(1)公务员的行为以所属机关名义作出的,属机关行为,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则属个人行为。
(2)公务员的行为是在其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属于机关行为,若超越职责范围,必须结合第一标准和第三标准综合认定。
(3)公务员的行为是执行机关的命令或委托,不管机关的命令或委托是否超越权限,概属机关行为。
3 行政立法的民主原则是内容什么,确立该原则的意义是什么?(1)民主原则在行政立法程序中起作用的最重要的体现是公民的参与程度。
其基本内容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立法时,应尽可能地听取和尊重行政相对方的意见。
主要通过下列制度体现:情报公开制度、咨询制度、听证制度。
行政法 简答题
简答题一、简述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1)提出申请的权利;(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力;(3)听证的权利;(4)了解情况的权利;(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
二、简述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极其工作人员的行为;(2)必须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3)必须是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4)必须有损害结果的发生;(5)行为和结果直接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三、行政主体资格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获得授权的非政府组织(被授权的企业组织,如铁路运输企业,邮政企业,电信企业等公用事业企业、被授权的事业单位、被授权的社会团体,如行业协会、被授权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四、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一般程序:立案、调查、作出决定、送达五、行政许可基本原则1.行政许可法定原则;2.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行政许可便民和效率原则;4.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五、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相对人依法取得的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许可;如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的许可,由此给许可持有人造成的财产损失,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六、行政公正原则的基本精神。
是行政法的另一基本原则。
它的基本精神是要求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平等对待不同身份、民族、性别和不同宗教信仰的行政相对人。
而实现这种要求的重要保障则是公正的行政程序。
七、行政许可的设定:设定主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
设定范围:四项标准和准则可以设定的事项不可设定。
八、行政许可一般的实施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期限、听证)九、行政复议不受理的案件:行政处分、其他人事处理、民事纠纷十、行政复议机关包括:行政主体本身、上一级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
十一、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直接申请复议的、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委托的组织作出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出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派出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十二、赔偿范围:行为范围. 指国家对哪些行为予以赔偿,哪些行为可以免予赔偿或不赔。
行政法简答题
四、简答1、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2、简述行政法的法源。
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简述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
答:1、制裁的性质不同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3、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4、制裁的机关不同5、做出处罚的形式不同。
4、简述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答:1、性质不同2、目的不同、3、原则不同5、简述行政法的作用。
答:(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6、什么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7、行政主体的特征是什么?答: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2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3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8、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答: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
9、行政职权的特征是什么?答:强制性;不可处分性;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10、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特征?答: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
11、简述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
答:法律依据;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12、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情况有哪些?答:罢免、撤职、辞去领导职务、免职、降职、转职、调职、升职。
13、行政职务关系产生的主要程序是什么?答:选任、委任、调任、聘任。
14、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是什么?答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诉讼法也规定,被授权组织所为行政行为被提起诉讼时由被授权的组织作被告应诉。
行政法简答题
二、简答、论述题什么是行政法?它有哪些特点?答: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试述行政法的法源。
答: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根据制定主体、效力等级以及制定程序的差别可将行政法的法源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肯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依据; 2、法律。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均有权制定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与构成要素。
答: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质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特点: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相互协同约定,而是由行政法律规范事先规定。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这种不对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地位不平等。
第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不以双方主体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必要条件,行政主体可以单方面地设立或变更行政法律关系,而无须征得相对方的同意。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行政法简答
1.行政法的法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行政法其他渊源2.行政法作用: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3.什么是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就是行政法制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5.行政主体的特征: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6.行政职权的特征:强制性不可处分性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7.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特征: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
8.政府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法律依据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9.行政职务关系变更情况有哪些:罢免撤职辞去领导职务免职降职转职调职升职10.行政职务关系产生的主要程序:选任委任调任聘任11.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是什么: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诉讼法也规定,被授权组织所为行政行为被提起诉讼时,由被授权的组织做被告应诉。
12.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是什么:性质不同产生的依据不同行为的后果不同13.行政相对方的权利是什么:提成申请的权利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听证的权利了解情况的权利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权利14.行政相对方的义务是什么:服从行政管理义务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15.行政法制监督是由哪及部分构成: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16.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包括哪些内容: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17.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简答题
行政法简答题:1.简答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宗旨。
答: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的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唉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法制的尊严与统一,立法还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并且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
2.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种类有哪些?答:(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4)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5)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 简答行政复议的概念。
答:行政复议就是上级行政机关针对下级行政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行政管理纠纷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活动。
或者说上级行政机关纠正下级行政机关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
4.简答行政法的概念。
答: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
某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简答行政诉讼法的概念。
答:行政诉讼法是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简言之,行政诉讼法就是调整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诉讼法的特征6.行政关系的特征是什么?答:1.行政关系的主体一方为国家行政机关。
2.行政关系的发生必须要有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方能成立。
3.行政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
行政法简答题
三、简答题(6*5 = 30分)1、行政法的特征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的内容广泛、形式多样。
(3)行政法的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
(4)行政法规范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5)行政法规范具有很明显的易变性。
2、行政主体的行政职责(1)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2)促进经济发展、文化进步,增进人民福祉(3)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定权限,符合法定目的,遵循法定程序。
3、行政行为的特征(1)从属法律性;(2)自由裁量性;(3)单方意志性;(4)国家强制性。
4、行政立法的原则依法立法院原则、民主立法原则、法制统一原则、行政效率与保障人权兼顾原则5、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2、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6、行政法的作用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2、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协调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关系7、行政程序的特征:行政程序的法定性、行政程序的多样性、行政程序的分散性、行政程序的参与性8、行政处罚中不予处罚的情节行政处罚法中不予处罚的情节:(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
9、行政诉讼的性质:行政诉讼是一种法律监督制度,行政诉讼是一种法律救济制度3、行政诉讼是国家的一种司法制度10、行政法律关系特点:(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具有不对等性(3)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
(4)所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具有特殊性。
11、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效力是指已经存在的行政行为所应有的法律效力。
具体分为:1、行政行为的公定力、2、行政行为的确定力3、行政行为的约束力4、行政行为的执行力12、行政处罚当场处罚程序的适用条件表明身份确认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申辩;制作行政处罚书;备案13、常见的行政合同种类土地有偿出让合同2、科研合同、国有企业承包租赁合同、粮食定购合同、城府采购合同、BOT政府特许经营合同14、行政强制的法律特征只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主体才有权适用行政强制;2、行政强制对象是特定的3、行政强制具有强迫性4、行政强是一种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学 简答题
行政法学简答题第一章一、行政法的分类:(1)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这是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2)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这是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3)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监督行政行为法。
这是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式一种多重的,复杂的法律关系。
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包含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3、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非对等性。
三、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违反。
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号法律要旨。
四、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相关因素。
3、平等使用法律规范,相同事实不得给予不同对待。
4、符合自然规律。
5、符合社会道德。
第二章一、行政优先权的成立必须符合下列4个条件:1、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必须在行使职权、从事公务时。
3、必须是位实现行政目的所必需。
4、必须有法律根据。
二、行政相对人在实体法上的地位:1、财产和自由不受侵害,依法享受给付与保护的权利2、排除违法行政的请求权和行政介入请求权3、法律保护的利益和反射性利益三、行政相对人程序法上的权利:1、参与型行政全面保障相对人在程序上的权利2、行政相对人有参与制定行政法规范或计划的权利3、行政相对人参与作出行政行为的权利第三章一、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即主体要件。
2、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力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即主观要件。
3、行为主体在客观上实施了运用行政职权或职责的行为4、行为的功能要件,即行为主体实施行为能直接或间接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行政法的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的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合法性原则B. 公正性原则C. 效率性原则D. 随意性原则答案:D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哪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指导不服D.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决不服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行政行为?A. 行政处罚B. 行政强制C. 行政指导D. 行政复议答案:A、B、D2. 行政法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A. 行政机关B. 行政相对人C. 行政监察机关D. 行政诉讼当事人答案:A、B、C、D三、判断题1.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力运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答案:正确2.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1.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和比例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公正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公平对待所有当事人;效率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应追求高效;比例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应与所追求的目的相适应,避免过度干预。
2.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有何区别?答案: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主要区别在于诉讼主体、诉讼目的和诉讼程序等方面。
行政诉讼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目的是解决行政争议;诉讼程序通常更为严格和规范。
而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其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争议;诉讼程序相对灵活。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某市环保局对一家工厂因排放超标作出罚款决定。
工厂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市政府维持了环保局的决定。
工厂随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请分析工厂提起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及其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答案:工厂提起行政诉讼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法简答题归纳
(1)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必考)1、对象的普遍性。
抽象行政行为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行政对象即,它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事,而非特定的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
首先,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的效力,它对某一类人或事约具有束力;其次,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后及力,它不仅适用于当时的行为或事件,而且适用于以后将要发生的同类行为或事件。
3、准立法性。
抽象行政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行政行为,但它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法律特征,并须经过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审议、通过、签署、发布等一系列程序。
4、不可诉性。
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直接对象。
如果相对方对抽象行政行为有异议,认为它们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行政法实体性基本原则抽一个A 依法行政其基本含意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拘束. 在我国,依法行政原则主要包括下述要求:首先,依法行政的法,包括宪法,法律, 法规,规章。
其次,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的明文规定行政再次,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律规定行政,而依法律规定行政又首先要求依行政管理法的规定动作行政。
最后,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对行政相对人依法实施管理.B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它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作为一个法治政府,应该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使之不受侵犯。
它要求:首先,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应该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人格。
其次,行政机关应该积极履行职权,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自由,包括人身自由C 越权无权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为,一切超过法定权限的行为均无效,不具有公定力~ 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
越权职权包括下列四种情形:其一,无权限。
其二,级别越权。
其三,事务越权。
其四,地域管辖。
根据越权无权原则,行政机关所有的越权行为都是无效的,但是这种无效是广义的无效,包括狭义的无效和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简答题
1.简述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哪些条件?1)有法定依据;3)违法事实确凿;4)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2)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 000元以下的罚款;2.简述行政征收的作用?1)行政征收是国家实现其管理职能,满足财政支出需要的保障;2)行政征收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具有管理经济并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3)行政征收属于经济利益的再分配,有利于缩小贫富差别,公平负担,协调各种利益团体和各阶层的利益;3.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1)行政合同属于一种双方行政行为;2)行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3)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享有优益权;4)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或者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5)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履行行政合同发生的争议,受行政法调整,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则,通过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予以解决。
4.简述行政机关的特征?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实行领导——从属制;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个人、组织打交道;5.简述我国关于公务员辞退的法定情形。
1)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2)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其考核等次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4)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其工作,本人拒绝对其的合理安排;5)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注意:公务员被辞退,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
6.简述行政诉讼起诉被受理的条件?1)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有明确的被告;这一条要求,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必须具体清楚地向法院表明控告谁,即被诉行为是由哪个行政主体作出的。
(完整word版)行政法简答题
1.行政法的法源形式有哪些?答:(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据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依据.(2)法律。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法律。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4)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省、自治区人了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的经济特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规定法,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总称。
(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我国正式有效的法律规定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
2.行政法的作用是什么?答:(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权,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实施行政管理。
(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制度是通过宪法确立的,但是具体贯彻各项民主制度,必须通过行政法来实现。
(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行政法通过各种行政法律文件,加强国家经济管理职能,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保障千项经济体制改革制度的实施,对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我国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
3.什么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共同准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起来保证行政法制统一,协调和稳定的重要作用。
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答:(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
行政法简答题
1、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2、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3、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
4、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规划条件的情形:(一)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二)不符合乡规划、村庄规划或者专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三)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改变规划条件确定的用地性质,提高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建筑高度或者建筑密度,降低规划条件确定的绿地率,或者减少规划条件确定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的。
行政法考试试题
行政法考试试题
一、简答题
1. 请简要介绍行政行为的概念及其特点。
2. 解释“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含义及其在行政法中的作用。
3. 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程序主要包括哪些步骤?
4. 请谈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在我国行政法治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分析题
某市政府出台了一项规定,规定对未经批准在市政府周边开展游行、集会等行为的个人或组织,将依法进行处罚。
请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该规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并说明理由。
三、案例分析
某市政府拟通过一项决定,在市中心某街区进行拆迁并建设道路工程,涉及多家居民的利益。
其中一家居民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自己的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请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从行政法
的角度出发,分析该居民的救济路径以及可能获得的结果。
四、论述题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领域中两种不同的救济制度。
请分别
阐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定义、性质、程序和效力,并比较二者的
异同点。
五、综合大题
请结合理论知识和实际案例,以我国行政管理中普遍存在的“职权滥用”现象为背景,分析该现象产生的原因、对社会的影响以及防范和解决该问题的对策。
行政法简答
行政法简答第一篇:行政法简答第一、试论述行政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1.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一种“基础性规范”,是产生其他具体规则和原则的规范;行政法的具体规则和原则以行政法基本原则为指导,反映和体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能违反行政法基本原则或与之相抵触。
2.行政法进行原则是一种高度抽象的,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的规范;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精神贯穿于行政法的具体规范中,该精神浸透着相应的基本价值观念。
3.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一种普遍性规范,它对行政关系进行整体的宏观调整、规则;1)行政法执法者在使用行政具体规范调整特定行政关系时,必须受行政法基本原则指导;2)必须将基本原则的精神与具体规范所确立的具体行为结合起来,行政法通过这种法意与法则的适用结合法的整体功能和目标得以实现。
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指导、调整整个行政法行为,而且指导和调整行政法的整个立法行为;1)行政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都要体现和贯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行政法基本原则对立法的指导和调整是其在执法中得以实现的保证;3)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和规章,都需受行政法基本原则和指导;5.行政法基本原则不仅对行政法的立法、执法起宏观指导作用,而且在一定的场合也直接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这也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1)行政法基本原则一般不直接调整和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2)但是,在某些缺少行政法具体规则的调整的情况下,或者法律给行政主体或行政争议处理机关留下较广泛的自由裁量余地时,行政行为的实施或行政争议的处理就要直接受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拘束,即直接根据行政法基本原则作出相应行为和裁决相应争议。
第二、试论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1.行政处罚的涵义:是行政法律规范得以遵守,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得以维护的重要且必要的手段;行政处罚是典型的侵益性行政行为,潜在着侵害人们合法权益的危险性;因此,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处罚的积极作用,抑制其消极因素,法律必须为行政处罚确立一系列制约机制和原则。
行政法学 简答题
⑴在形式上的特点:①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②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之首⑵在内容上的特点:①行政法的内容广泛②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易于变动⑴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⑵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⑶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⑷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⑸行政法律关系争议往往由行政裁决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先行加以解决,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原则上是可供争议当事人选择的最终机制⑴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和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关系⑵是在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⑶是一种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关系⑷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
特点:⑴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多重的,复杂的法律关系⑵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包含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⑶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非对等性⑴行政合法性原则。
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要求: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违法;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⑵行政合理性原则。
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情理。
要求:适当性要求;必要性要求;狭义的比例性要求⑶行政应急原则。
是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要求: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行政机关做出应急行为应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应急权力的形式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和范围内;应急权力造成个人或组织正当权益受损的,应在事后予以一定补偿。
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特征:⑴公共服务性⑵从属法律性⑶裁量性⑷单方意志性⑸效力先定性⑹强制性⑴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⑵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⑶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⑷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程序⑴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⑵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⑶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⑷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⑸没有可能实施的行为条件: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损缺;行政行为不适当后果:⑴行政行为撤销通常使行为自始失去法律效力,但根据社会公益的需要或行政相对方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撤销也可仅使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效⑵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的过错引起⑶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相对方的过错依法奖励;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公正平等;奖励与行为相适应⑴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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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5)大多数的行政法律关系争议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判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加以解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42.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有哪些?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有: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以及作为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
43.简述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
一般认为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包括:(1)前提条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法行为客观存在,(2)主体条件,是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适格主体实施,(3)对象条件,必须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4)时效条件,是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追究时效为二年。
44.论我国司法审查的宪法依据与理论基础。
答:1)宪法依据。
我国宪法主要在三个方面为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宪法依据:①确立了公民控告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资格和权利;②确立了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否则将被追究违法的责任;③确立了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地位。
(2)理论基础。
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原则上:①民主原则。
我国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由公民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审查,这既是社会主义民主应当具备的主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又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保障。
②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既是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重要依据,也决定着司法审查制度模式的选择。
我国一府两院的政治体制,保障了国家可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来协调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使得司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成为可能,同时保证了行政机关可以独立行使职权。
③权力制约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与司法机关均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领导下,既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以权力制约权力是防止权力滥用和防止腐败的最好办法。
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无疑是我国权力制约机制程序化与规范化的重要标志。
④人权保障原则。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是一部重要的人权保障法,社会主义人权原则是其重要的理论基础。
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既是社会主义人权理论的成果,也是社会主义人权原则的重要保障,我国的人权制度不仅得到宪法的确认,而且在越来越多的部门法中得到体现。
案例分析知识点;(1)未超过。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复议的期限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2)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本案可以由县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市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原告为350户居民,被告为市公安局,第三人为余下的130户居民。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数众多的当事人诉讼应通过推选诉讼代表人方式进行1、考查知识点范围:(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参照的规章范畴。
(即政府的规章之种类)(2)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3)公立大学是法律、法规授权行使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组织。
2、考查知识点范围:(1)政府机关或其他组织的《会议纪要》等文件作出的规定不属于行政指导行为,也不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
(2)享有公平竞争权的相对人的原告资格。
因为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平竞争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政府对行政机关之间的职权分配,不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
3、考查知识点范围:(1)执行职务的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区别。
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属于执行职务的行为,通常有以下四个标准:第一、职权标准;第二、时空标准;第三、名义标准;第四、目的标准。
(2)国家赔偿法第7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赔偿请求人递交了赔偿申请后,赔偿义务机关未明确表示,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4)人民法院审理家提出的国家赔偿诉讼,应适用行政赔偿程序。
(5)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该符合什么条件4、考查知识点范围:(1)经复议的行政案件,如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应以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法规为根据,参照规章,不能以部门规章为根据。
(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对规章进行附带审查,如果发现规章同法律抵触,则不适用。
(4)人民法院经两次合法传唤,如果被告仍不出庭,法院可以依法继续审理并缺席判决。
41.简述行政法的特点:答,a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居各部门法之首。
b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行政法的内容极其广泛。
* 以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
*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42.简述行政命令的概念与特征。
答:行政命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要求行政相对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是行政行为中一种极为普遍的行为形式。
其特征有:(1)行政命令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2)行政命令是一种意思表示行为。
(3)行政命令是一种没定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命令的实质是为行政相对方设定为规则。
(5)行政命令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作为保障。
(6)行政命令是一种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43.简述对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赔偿的范围及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1)行政赔偿范围概述:行政赔偿范围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哪些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的范围:①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②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③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④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良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⑤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3)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的范围:①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②违法列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③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4)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②因公民、法1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1.简述行政裁决的特征。
答:(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的行政机关;(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3)行政裁决程序启动往往以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
(4)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裁判权的活动,并具有法律权威性;(5)行政裁决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
42.简述行政违法的概念与特征。
答: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义务,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它包括行政主体的违法和行政相对方的违法。
行政违法的特征主要表现在:①行政违法的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②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的行为。
③行政违法是一种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④行政违法的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责任。
43.简述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特点。
答:(1)它是由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生的诸多法律关系构成的统一体。
(2)行政复议机关始终是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一方,并居于主导地位。
(3)行政复议法律关系是一种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其程序性的特点比较明显。
(4)复议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双方的复议权利和复议义务并不对等。
43.简述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
(1)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主体管辖。
.(2)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对同一违法行为都有处罚管辖权的,或者违法行为地点难以查明的,由最先查处的行政主体管辖。
(3)行政主体如认为自己所查处的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4)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对行政处罚权发生争执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请共同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5)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由具体法律、法规规定。
(6)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如违法行为人、证人、关系人不在其管辖行政区域内,可委托这些人员所在的行政区域的行政机关讯问或调查取证,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有义务协助41.简述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特征与区别。
(1)依据方面的特征和区别:行政授权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明文授权规定为依据。
行政委托也必须依法进行。
不过,这里的“依法",不如行政授权那样严格。
具体说来,行政委托根据所委托行政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2)方式上的特征和区别:a 行政授权必须符合法定的方式。
具体的行政授权方式,不能一概而论,但至少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b 行政委托的法定方式,都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以较具体的委托决定来进行的,有关行政委托的事项范围、职权内容、委托时间、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等,都将在委托决定中予以明确。
(3)法律后果上的特征和区别:行政授权的法律后果,会使某一原本无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取得行政主体资格,或者使其原有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扩大,职权内容增加。
行政委托的对象可以是另一行政主体,也可以是其他社会组织,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法定的个人,但均不会因此而发生职权以及职责的转移,被委托组织或者个人也不能因此而取得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政主体资格。
42.简述行政处罚适用的方法答:(1)不予处罚与免予处罚(2)“应当”处罚与“可以"处罚。
(3)从轻、减轻处罚与从重处罚(4)单处与并处(5)行政处罚与刑罚的竞合适用(6)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的“两罚”处罚适用43.简述行指导的特征。
答:1)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的社会管理行为2)行政指导的适用范围极其广泛,其方法多种多样。
3)行政指导属于“积极行政”的范畴4)行政指导是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的一种具有行政活动性质的行为(5)行政指导是一种柔性的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6)行政指导是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41.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条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即行政行为合法成立所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或者说是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