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休息休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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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考勤管理制度意见

银行考勤管理制度意见

银行考勤管理制度意见一、目的为确保银行各项业务正常运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规范员工行为,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银行员工的作息时间、考勤管理、请假、休假及其他相关事项,保障银行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全体在编员工、合同制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三、工作时间1. 银行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2. 根据业务需要,各部门可安排员工进行值班、加班,具体安排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4. 银行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时间,并将调整方案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5. 员工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上下班,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银行员工每日需通过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工号密码登录等。

(2)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冒用他人身份签到。

(3)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为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08:45-09:0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00-17:15。

(3)如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员工无法按时签到,应提前填写《因公外出申请表》,经直属上级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因公外出期间,员工需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响应工作需求。

(3)外出返回后,员工应及时向直属上级报告,并在考勤系统中进行补签。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第一时间向直属上级报告,并在当日内完成补签。

银行工作人员调休制度范本

银行工作人员调休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银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合理调整工作与休息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全体正式员工,包括柜员、客户经理、财务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调休制度旨在确保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同时兼顾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意愿。

第二章调休类型第四条调休类型分为以下几种:1. 法定节假日调休: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享有相应节假日的休息权。

2. 休息日调休:员工在正常工作日之外,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意愿,调整休息日。

3. 带薪年休假调休: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绩效考核结果,享受带薪年休假。

4. 公休假调休: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员工可申请公休假。

第三章调休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员工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调休申请,说明调休原因、调休时间及调休天数。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实际情况,对调休申请进行审批。

第七条经批准的调休申请,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记录并通知员工。

第四章调休实施与记录第八条员工按照批准的调休计划执行,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记录员工的调休情况,包括调休时间、调休天数、调休原因等。

第十条员工调休期间,如因工作需要需加班,按照我行加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六章调休注意事项第十四条员工在申请调休时,应确保不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

第十五条员工调休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需要时能及时联系。

第十六条员工调休期间,如遇紧急工作需要,应优先考虑加班完成。

第十七条员工调休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八条员工调休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银行职工休假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职工休假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职工休假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支行劳动纪律,对在职人员休假及考勤进行科学规范管理,结合我支行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请休假管理(一)事假:在职人员因私事需要本人处理时,可准予事假。

(二)病假:在职人员因病无法正常上班,可准予病假。

(三)婚假:在职人员按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可准予婚假3天。

(四)丧假:在职人员因直系亲属(指亲生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办理丧事,给予3天以内丧假。

需要在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因非直系亲属的丧事请假,按事假办理。

(五)年休假:在职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每年可休假10天;已满20年,每年可休假15天。

年休假原则上按年度安排,可一次使用,也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职人员,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1.当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如职工在当年休假后出现上述情况,应取消其下一年度年休假。

(六)探亲假: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凡参加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因配偶在异地工作,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对方又没有探亲假同本人团聚,每年可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的在职人员与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的在职人员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四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本款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原则上,探亲地点为广东省辖区内的,不批准休探亲假;探亲地点为广东省辖区外、距离区500公里以内地区的,不批准休探亲假。

农行假期管理制度

农行假期管理制度

农行假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农行员工的假期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行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二、假期类型1. 年假:员工在连续工作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

具体天数根据员工入职时间长短而定,最长不超过15天。

2.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假时,享有带薪病假。

病假天数随连续工作时间增长而逐年增加,最长不超过15天。

3. 婚假:员工结婚享有带薪婚假,最长不超过10天。

4. 产假、陪产假:员工享有带薪产假,女员工最长不超过128天,男员工最长不超过15天。

5. 丧假:员工因家人亲属逝世,在合理时间内享有带薪丧假,最长不超过7天。

6. 其他假期:法定节假日及单位安排的其他假期。

三、假期申请和审批1. 员工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假期,并填写假期申请表。

2.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享有申请的假期。

3. 各部门应合理安排员工的假期,避免因员工请假而影响工作进度。

4. 在特殊情况下,如员工急需请假,可由综合部门进行审核并决定。

5. 对于长期休假、离职前的假期等情况,需要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相关申请。

四、假期补偿和结余1. 年假和病假属于带薪假期,员工休假期间工资不受影响。

2. 产假、陪产假期间,员工按相关规定享有带薪津贴。

3. 未休假期可以结余,但结余天数不能超过规定的最大天数。

4. 离职时,未休的带薪假期天数不予结算。

五、假期管理的注意事项1. 员工应合理安排假期,不得利用假期影响工作进度。

2. 在享有假期时,员工应保持联系畅通,及时处理工作事务。

3. 对于因特殊原因而无法享有假期的员工,应经过书面申请并获得领导批准后,适当补偿。

4. 出差期间请假,需要提前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备并获得同意。

六、惩罚规定1. 违反假期管理制度的员工,将被扣发当次工资并视情况予以警告、记过处分。

2. 对于恶意利用假期、严重影响工作的员工,可进行停职或辞退处置。

七、其他规定1. 假期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办法由各部门负责人牵头制定,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银行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

银行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

XX银行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增强员工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的考勤包括出勤、请休假、迟到、早退、旷工、脱岗。

(一)出勤员工准时上下班,为出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正常出勤:1、因公出差、开会或外出办理公事,不能按时上下班。

2、经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

(二)请休假本行请休假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

(三)迟到、早退晚于规定上班时间到岗,为迟到;早于规定下班时间离岗,为早退。

(四)旷工员工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为旷工。

(五)脱岗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为脱岗。

第三条本行考勤结果将与员工薪酬、奖金、评先、晋级挂钩。

第四条本行考勤由总行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各支行、总(分)行部门负责统计上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行在岗员工。

全行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六条本行考勤采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记录,不同岗位的员工按照各自工作时间进行签到、签退(具体详见附表)。

外出营销的员工,要做好工作日志,以备核查。

第七条考勤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为全员考勤,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按照各条线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

(一)迟到、早退1、上班时间开始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

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迟到、- 2 -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10分钟(含)之内,按50元/人/次扣款;迟到、早退30分钟(含)之内,按100元/人/次扣款。

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薪资。

(二)旷工旷工一次,扣减5天基本薪资;每月累计旷工2次者,扣减10天基本薪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次者,扣除当月工资,按待岗处理;1年内累计旷工10天,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银行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模版

银行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模版

银行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模版前言银行作为金融服务的机构,具有严格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要求,以确保良好的服务品质和员工的健康状况。

本文将为银行制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提供一些模版,供银行参考使用。

工作时间银行的工作时间通常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点半,共计8个小时,没有中午休息时间。

在周末和节假日,银行也一般不提供服务,除了一些特别情况下的加班工作。

对于员工的加班工作,银行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并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条款。

对于新进员工,通常需要提供一周左右的培训和试用期,以了解银行的服务流程和具体工作内容。

在第一周的工作之后,银行会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能力情况,决定是否留用该员工。

休息休假制度银行员工的休息休假制度通常包括:周末休息、法定节假日休息、年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

•周末休息:每周六、周日两天,银行员工可享受正常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休息: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中,银行员工可以享受相应的休息时间,具体日期以国家规定为准。

•年假:银行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可以享受带薪年假。

年假的天数会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而增加,具体标准以银行规定为准。

•病假:银行员工每年可以享受一定的病假,病假天数不超过13天。

员工有病需要请假时,需要在请假前提供假期预报和相关的病历证明材料。

•婚假:银行员工在结婚时可以享受带薪婚假,婚假天数不超过7天,具体以银行规定为准。

•丧假:银行员工在家庭成员去世时可以享受带薪丧假,丧假天数不超过5天,具体以银行规定为准。

•产假: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带薪产假,产假天数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安排,具体以银行规定为准。

•陪产假:男性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带薪陪产假,陪产假天数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安排,具体以银行规定为准。

银行制定休息休假制度时,需要考虑到员工的工作量、劳动强度和员工的健康状况等多个因素,制定出合理的休息休假安排,既符合国家法规,又能够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和员工的健康。

银行 强制休假管理制度

银行 强制休假管理制度

银行强制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银行员工休假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维护银行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员工的休假管理,包括全职、兼职、实习生等各类员工。

第三章休假种类1.带薪年休假:员工每年享有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年限而定,最终确定由银行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核定。

2.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假的,须提供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可申请病假。

3.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休假的,可申请事假,但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汇报并获得批准。

4.年假:员工在工作满一年后,可申请一次连续7天以上的年假,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汇报并获得批准。

5.婚假:员工因结婚需要休假的,可申请婚假,具体天数由员工结婚证明和相关规定规定。

6.产假:女性员工怀孕生育需要休假的,可申请产假,产假期间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陪产假:男性员工在配偶生育需要陪护的,可申请陪产假,具体天数由配偶生育证明和相关规定规定。

第四章休假申请1.员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休假申请,如年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其他请假需提前一周申请。

2.员工提交休假申请时,需填写休假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3.直接上级收到员工的休假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批复,并通知相关部门。

4.员工因非可控因素不能提前申请休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直接上级提出特殊休假申请,需提供明确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第五章休假管理1.员工取得休假批准后,应按照休假时间提前完成离职手续,并将工作交接给相关人员。

2.员工在休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休假时间,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汇报并获得批准。

3.休假期间员工不得从事与银行工作相关的活动,如有违反,将按银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员工休假期间如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银行相关部门。

第六章强制休假1.银行在业务需求发生变化、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强制休假。

XXXX银行假期管理办法

XXXX银行假期管理办法

XXXX银行假期管理办法XXXX银行假期管理办法一、引言众所周知,假期是员工享受劳动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和保障。

因此,银行作为一家社会责任企业,有义务制定健全的假期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力。

本文主要介绍XXXX银行的假期管理办法。

二、节假日休假1.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根据国家规定,员工可以享受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

公司保障员工的节假日是放假的权利,严禁在节假日安排工作。

2.周末休息公司规定的双休日为周六、周日,员工可在每周双休日休息,如项目需要,需安排轮休。

在特殊情况下,公司会通过调休方式让员工休息。

三、带薪年假1.年假天数公司对员工首次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者,给予5天带薪年假,之后每年增加1天,最高不超过15天。

2.年假的使用员工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当的时间安排年假。

但是,需要提前向公司提交请假申请,经领导批准后,始可享受年假。

如需要调休,必须提前与部门协商并经领导批准。

3.年假的结算员工离职或者年度结束前,未休部分的带薪年假将按天为单位与工资一并结算。

四、病假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病假制度执行。

员工生病需要请假时,应当向上级领导提交假条,并注明病情、请假期限等信息。

如请假时间超过3天,需提供医生证明。

公司将按照员工实际病假天数支付工资。

五、产假/陪产假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女性员工结婚、产假、哺乳期可享受特殊保护,男性员工可享受陪产假。

具体假期时间和待遇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执行。

六、哺乳假公司提供在哺乳期间的短暂工作时间,以便母亲在工作之余进行哺乳。

具体请假和管理方法将根据工作条件进行协商。

七、补偿假公司在员工加班达到特定条件时,将提供适当的补偿休假机制。

具体补偿时间是通过协商方案得出,不得低于法定工作时间的1.5倍。

八、禁止加班公司严格禁止人为安排员工加班。

当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员工加班时,公司应当事先告知员工,并向员工提供相应的加班补偿措施。

招行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招行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员工休假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全体正式员工。

第二章休假种类及条件第三条我行员工休假种类包括:1. 带薪年假2. 带薪病假3. 带薪产假4. 带薪陪产假5. 带薪婚假6. 带薪丧假7. 带薪事假8. 法定节假日第四条带薪年假条件:1. 员工在本行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2. 年假天数根据员工在本行的工作年限和岗位性质确定。

第五条带薪病假条件:1.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经医疗机构出具病假证明;2. 病假天数根据病情和医生建议确定。

第六条带薪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事假等休假种类及条件,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休假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员工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休假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休假申请审批流程:1. 员工向所在部门提交休假申请;2. 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3. 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后,办理休假手续。

第四章休假期间待遇第九条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国家及我行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条带薪休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不变。

第五章休假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休假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二条员工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衔接。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休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上班;2. 虚假休假;3. 隐瞒病情或伪造病假证明;4. 违反休假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我行员工休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促进我行和谐发展。

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银行员工休息休假制度范本

银行员工休息休假制度范本

银行员工休息休假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银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银行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银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银行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全体员工。

第三条银行员工休息休假制度应遵循公平、合理、灵活的原则,确保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银行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休息休假第四条工作时间:银行员工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为公休假。

第五条法定休假:银行员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

第六条年休假:银行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年休假,具体标准如下:(一)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二)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三)工作满20年以上的,每年享受15天年休假。

第七条轮休和调休: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实行轮休和调休制度。

员工在轮休和调休期间,享有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要请假的,按照银行规定的事假制度执行。

第九条病假:员工因病需要请假的,按照银行规定的病假制度执行。

第十条产假:女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假条件的,依法享受产假。

第十一条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其他假期,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休假待遇第十二条员工休假期间,享受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

第十三条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支付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员工在事假、病假期间,根据银行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银行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休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拖欠或扣发。

第四章休假管理第十六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休假管理制度,明确休假申请、审批、备案等程序。

第十七条员工应提前向银行提交休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八条银行应合理调整人力资源,确保休假期间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银行对员工休假情况进行统计和备案,以便查阅和管理。

银行强制休假实施方案范文

银行强制休假实施方案范文

银行强制休假实施方案范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银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金融服务、资金调度等重要职能。

然而,由于银行行业的特殊性,员工的工作压力较大,长期高强度的工作容易导致员工的身心健康问题。

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银行业普遍实行强制休假制度,以缓解员工的工作压力,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银行强制休假实施方案。

一、强制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1. 强制休假适用范围,银行全体员工。

2. 强制休假对象,所有在职员工均须按照规定参与强制休假。

二、强制休假的时间安排。

1. 强制休假的频次,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强制休假,每次不少于7天。

2. 强制休假的时间安排,强制休假时间由银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银行实际情况和员工的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安排。

三、强制休假的程序和要求。

1. 提前通知,银行人力资源部门应提前15天通知员工强制休假时间和安排。

2. 安排合理,银行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个人意愿合理安排休假时间和方式。

3. 休假期间的要求,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务,需保持手机畅通,以备紧急情况联系。

四、强制休假的监督和管理。

1. 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强制休假制度,不得擅自改变休假安排。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对强制休假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强制休假的意义和效果。

1. 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强制休假能够有效缓解员工的工作压力,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2. 提高工作效率,适当的休息能够让员工更好地调整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 增强员工的归属感,银行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能够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六、强制休假的注意事项。

1. 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规定,确保强制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

2. 员工应严格按照银行的强制休假安排参与休假,不得擅自改变休假时间和方式。

综上所述,银行强制休假实施方案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而制定的。

银行休假制度

银行休假制度

银行休假制度银行休假制度是指银行为员工提供的休假福利和假期安排的规定。

休假制度在保障员工福利的同时,也是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的休假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促进员工与银行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下面,将介绍一种常见的银行休假制度。

该银行休假制度主要包括年假、病假、婚假、产假等多个假期类型。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情况选择适合的假期进行休息和恢复。

首先,年假是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的带薪休假。

根据银行的政策规定,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就有权享受一定天数的年假,假期具体天数根据员工工作年限不同而有所差异。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提前与银行协商预定休假计划,以便安排其他事务或者旅行度假。

其次,病假是员工因生病需要请假的假期。

员工在生病期间,可以向银行提供相关的病假证明,银行将根据员工的病情给予合理的休假时间,并按规定支付相应的病假工资。

这样,员工可以专注于身体康复,保障自身健康,减少工作压力。

此外,银行还会根据员工特殊情况提供适当的特殊假期。

比如,员工的结婚,可以享受一定天数的婚假,以便员工有足够的时间与家人享受新婚生活。

员工若怀孕,可以享受产假,为了孩子的健康和成长,员工可以选择在合适的时间休假。

除了以上几种常见的假期,银行还会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其他特殊假期,比如因公外出需要的出差假、加班假等。

在享受各种假期的同时,员工也需要履行一些规定和义务。

比如,员工需要提前提交假期申请,以便银行可以经过审核和安排后给予批准。

员工在请假期间,应注意保持与银行的沟通和联系,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

此外,员工需要按照银行规定彻底完成各项任务,不得将个人休假影响到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转。

总之,该银行休假制度全面且合理,能够满足员工的各种需求和情况。

通过休假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员工与银行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银行休假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是一个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方面,对于银行的发展和员工福利都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员工假期管理办法

银行员工假期管理办法

为加强劳动管理,建立------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正常的工作秩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以及《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假期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公休假和法定休假。

(一)本行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为公休假。

(二)法定休假是指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国家规定的假日。

法定休假的天数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执行。

(三)营业机构的公休假和法定休假日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实行轮休和调休制度,服从单位统一安排。

(四)员工休假期间享受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年休假(一)本行工龄满 5 年的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1、工龄满 5 年不满 10 年,每年休假 7 天;2、工龄满 10 年不满 20 年,每年休假 10 天;3、工龄满 20 年以上不满 30 年的每年休假 14 天;4、工龄满 30 年以上的每年休假 20 天。

(二)员工休年休假,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提前。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当年病假累计超过 1 个月的;2、当年休产假 15 天以上的;3、当年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年休假期限的;- 1 -4、当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5、累计旷工在 3 日(含 3 日)以上者;6、当年已享受探亲假的;7、上年度考核不称职者;8、出国探亲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9、当年疗养时间达到上述第四条规定的休假时间的。

(四)休假期间遇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假期可以按节假日天数顺延。

原则上当年一次休完,特殊情况可分两次,但不得与下一年度休假期合并使用。

(五)员工休假期间享受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条探亲假(一)探亲假是员工探望长期分居两地,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一个白天)配偶和父母享受的假期。

1、探亲配偶假凡在本行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分居两地,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探亲假每年 30 天,且必须在当年使用,不得提前或后移合并使用。

银行职员工作息制度

银行职员工作息制度

银行职员工作息制度
一、工作时间安排
- 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从周一到周五;
- 工作时间为早上9点到下午5点,其中包括午休时间;
- 上班时间准时为上午9点,下班时间准时为下午5点;
- 下午2点到3点为午休时间,期间可以离开工作岗位。

二、加班与休假安排
- 根据工作需要,可能需要进行一定的加班,但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天2小时;
- 在有加班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相应的加班补贴;
- 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政策,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和其他请假制度;
- 具体请假事宜需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休息与休息时间
- 每天上午10点和下午3点有15分钟的休息时间;
- 员工可以在休息时间内自由活动,但不得离开银行大楼;
- 在休息时间结束后,员工应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并履行工作职责。

四、考勤制度
- 员工需按时按点签到和签退,迟到、早退和缺勤将进行记录和评估;
- 迟到和早退时间在5分钟以内将不计入迟到与早退次数;
- 迟到和早退超过5分钟的次数将视为迟到或早退记录;
- 缺勤时间超过半天将视为半天的缺勤,超过一天将视为一天的缺勤。

以上为银行职员的工作时间安排与制度,请员工严格遵守并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工作纪律。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其他事宜,请及时与上级主管沟通和协商解决。

银行营业部调休制度范本

银行营业部调休制度范本

银行营业部调休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合理安排银行营业部员工的工作与休息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银行相关规定,制定本调休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营业部全体员工的日常工作时间安排及调休管理。

第三条基本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2. 结合银行业务特点,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

3. 注重工作效率,保障客户服务品质。

4. 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调休安排。

第四条工作时间1. 银行营业部员工按照国家标准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日为休息日。

2. 每日工作时间: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7:30。

3. 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的,应提前向员工公示。

第五条调休申请1. 员工如需调休,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调休理由及时间。

2. 调休申请应提前一周提交,如有特殊情况,最迟应在调休前三天提交。

3. 直属上级应在收到调休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告知员工审批结果。

第六条调休安排1. 银行营业部应根据业务需要和工作实际情况,合理编制调休计划,确保客户服务不受影响。

2. 直属上级在审批调休申请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进度、业务熟练度等因素,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 调休安排应尽量满足员工的合理需求,避免影响员工休息时间。

第七条调休补偿1. 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2. 员工在休息日调休的,应按照银行相关规定给予补休或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条特殊情况处理1. 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银行营业部应按照国家和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2. 员工因工作需要,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调休的,应向直属上级说明原因,直属上级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九条监督与考核1. 银行营业部应加强对调休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员工应严格遵守调休制度,如有违反,应按照银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银行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制度

银行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银行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银行团队凝聚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全体正式员工。

三、休假类型1. 带薪年休假2. 带薪病假3. 带薪产假4. 带薪陪产假5. 带薪婚假6. 带薪丧假7. 带薪事假8. 国家法定节假日四、休假条件1. 员工需在我行连续工作满一年;2. 员工需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无违纪行为;3. 员工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休假规定。

五、休假审批程序1. 员工填写休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2. 部门负责人将休假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门;3. 人力资源部门对休假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4. 人力资源部门将休假批准通知及休假安排告知员工。

六、休假时间及天数1. 带薪年休假:根据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每年享有5至15天的年休假,具体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2. 带薪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带薪病假,病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3. 带薪产假:女员工生育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98天带薪产假;4. 带薪陪产假: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7天带薪陪产假;5. 带薪婚假:员工结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3天带薪婚假;6. 带薪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按照国家规定享受3天带薪丧假;7. 带薪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按照国家规定享受3天带薪事假;8.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七、休假待遇1. 带薪休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不变;2. 带薪病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病假工资;3. 带薪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事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八、休假调整与补偿1. 员工因工作需要,可提前或延后休假,但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并经批准;2.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休完年休假的,可申请将未休年休假天数结转下一年度使用,但结转天数不得超过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的一半;3. 员工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完年休假的,按照实际未休天数给予相应补偿。

银行休假管理制度

银行休假管理制度

银行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员工的休假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休息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在职员工,包括行政人员、柜员、客户经理、风控人员等。

第三条银行休假管理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同时结合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休假的类型第四条银行员工的休假分为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等。

第五条年假:银行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受有薪年假,年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工龄和职务等级确定,具体以人事部门制定的年假计算表为准。

第六条事假:银行员工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如办理家庭事务、紧急事故等,可向上级领导提出事假申请,经批准后享受事假。

第七条病假:银行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需提供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公司人事部门审批后享受病假。

第八条婚假:银行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婚假的天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九条产假和陪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产假的天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男员工可以享受陪产假,陪产假的天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工伤假:银行员工因工作原因在工作中受伤,可申请工伤假,需提供工伤证明,经公司人事部门审批后享受工伤假。

第十一条丧假:银行员工家庭成员因意外或疾病去世,可申请丧假,具体天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三章休假的管理第十二条银行员工在享受各类休假前,应提前按照公司规定填写休假申请表,注明休假类型、休假开始和结束日期,领导审批后方可享受休假。

第十三条年假的安排由公司人事部门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公司的业务需求制定和安排,公司将及时向员工通知年假的具体安排和使用要求。

第十四条病假和事假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手续,经过公司人事部门的审核和批准才能享受假期,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公司有权不支付相应工资和福利。

第十五条产假、陪产假和婚假应提前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第十六条员工在享受病假、事假和其他有薪假期时,应保持电话畅通并能够及时回应公司的紧急通知。

银行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银行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银行正常运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休假行为,明确休假种类、申请流程、审批权限及休假待遇,确保员工休假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休假种类第四条休假种类包括:1.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带薪年休假:根据员工在本行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天数的带薪年休假。

3. 病假:因员工生病需要休息的,可申请病假。

4.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休息的,可申请事假。

5.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

6.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

7. 丧假:因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

8. 公休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享受公休假。

第三章休假申请与审批第九条员工休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休假申请表》。

第十条部门经理对休假申请进行审核,符合休假条件的,报人事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人事部门对休假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四章休假待遇第十二条员工休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及本行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三条员工休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四条员工休病假、事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及本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休假调整第十八条因工作需要,我行有权对员工休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应提前告知员工。

第十九条员工休假调整后,如需延长休假时间,应按照本制度规定重新申请审批。

第二十条员工休假调整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调整后的休假类型执行。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员工未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擅自离岗的,按照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休假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员工伪造、篡改休假证明的,一经查实,给予相应处罚。

银行营业部休息制度范本

银行营业部休息制度范本

银行营业部休息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银行营业部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相关规定,结合本营业部实际情况,制定本休息制度。

第二条休息时间1. 营业部员工每周工作5天,周六、周日休息。

2. 营业部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中间休息1小时,用于午餐和休息。

3. 营业部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享有带薪休假。

第三条轮休制度1. 营业部实行轮休制度,员工按照班次安排轮流休息。

2. 轮休班次由营业部经理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合理调整,确保营业部正常运营。

3. 员工轮休时,应确保手机畅通,随时应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

第四条加班规定1. 营业部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给予加班费。

2. 员工加班时,应提前向营业部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3. 营业部经理应合理控制员工加班时间,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第五条请假制度1. 营业部员工因私事请假,应提前向营业部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2. 员工请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应主动协助安排相关工作。

3. 员工请假期间,如有工作任务,应在请假前向代理工作同事进行交代。

第六条休息日工作安排1. 营业部在休息日安排值班人员,确保客户紧急需求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2. 值班人员由营业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并提前通知。

3. 营业部在休息日不办理对公业务,个人业务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七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2. 本制度解释权归营业部所有。

3. 营业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休息制度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通过以上休息制度范本,银行营业部可以更好地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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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银行员工休息休假办法第一章总则22第二章休息22第一节日休息22第二节周休息日23第三节法定节假日休息33 第三章休假34第一节年休假34第二节探亲假45第三节婚假57第四节丧假57第五节产假和哺乳假57第六节病假68第七节工伤假79第八节事假710第九节公假710第四章加班加点710第五章附则9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休息休假管理,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ⅩⅩ银行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休息休假是员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经单位批准不从事工作,由个人支配的时间。

㈠休息,包括日休息、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㈡休假,包括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病假、工伤假、事假和公假等。

第二章休息第一节日休息第四条日休息是指员工在工作日内除工作时间以外,由个人支配的时间。

第五条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六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七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其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节周休息日第八条周休息日是指两个相邻的工作周之间的连续休息时间。

第九条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员工,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第十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作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的,属于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星期六、星期日工作的,属于正常工作。

第三节法定节假日休息第十二条法定节假日休息是指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在传统年节、重要纪念日或民族风俗习惯庆祝的日期,全部或部分员工放假休息。

第十三条全体员工放假的节日:㈠新年,放假1天,一月一日;㈡春节,放假3天,除夕至正月初二;㈢劳动节,放假1天,五月一日;㈣国庆节,放假3天,十月一日至三日;㈤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日。

第十四条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㈠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三月八日。

㈡青年节,28周岁以下的青年员工放假半天,五月四日。

第十五条属于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从其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

第三章休假第一节年休假第十六条员工在ⅩⅩ银行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年休假。

第十七条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周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十八条按有关规定应当强制休假的员工,应安排其强制休假,强制休假时间相应冲抵当年年休假时间。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㈠事假累计20天以上;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㈢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㈣累计工作满20年,病假累计超过4个月;㈤脱产学习期间已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第二十条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出现第十九条第㈠、㈡、㈢、㈣、㈤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二十一条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因工作原因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二十二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书面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年休假。

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二节探亲假第二十三条员工同父母、配偶分居两地,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不能在周休息日团聚的,可以享受去外地探望父母、配偶的探亲假。

境外探亲,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探亲假期:㈠员工工作满一年,经配偶单位出具有关证明,每年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㈡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享受20天的假期。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当年难以安排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享受两年一次、假期为45天的探亲假。

㈢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享受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的探亲假。

地方政府对探亲假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员工请探亲假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探亲假和路程假不可分段安排,并包括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探亲假:㈠员工配偶当年已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员工当年不再享受;㈡女员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休假期间,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的探亲假;㈢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周休息日团聚的,不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

㈣员工的父亲或母亲和员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

第三节婚假第二十六条员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可以享受婚假。

第二十七条员工结婚(包括初婚与再婚),可以享受婚假3天。

晚婚者(初婚男员工年满25周岁,初婚女员工年满23周岁)可获得延长婚假的待遇,具体延长天数从其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

第二十八条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婚假和路程假不可分段安排,原则上须在结婚一年内休完。

第四节丧假第二十九条员工直系亲属或其配偶的父母去逝,可以享受丧假。

第三十条员工直系亲属或其配偶的父母去逝,给予丧假3天。

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又由员工供养的亲属。

第五节产假和哺乳假第三十一条女员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产假;在分娩后,需要给婴儿哺乳的,可以享受哺乳假。

第三十二条女员工生育享受产假:㈠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延长或者奖励的产假从其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

㈡流产享受假期按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执行。

产假包括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第三十三条女员工怀孕,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视同正常工作。

第三十四条女员工有不满1周岁的婴儿,每个工作日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包括往返路程)。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超过规定时间的部分按事假处理。

第三十五条女员工生育,地方政府对其配偶休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节病假第三十六条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单位认可的医院证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可以享受病假。

其中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如下: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㈢员工如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单位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超过医疗期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病休时间包括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第七节工伤假第三十八条员工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情形或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之一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假。

第三十九条根据伤情,工伤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四十条员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评定伤残等级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条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第八节事假第四十一条员工因私事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不能按时出勤,可以请事假。

第四十二条员工请事假1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

第九节公假第四十三条员工遇下列情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公假:在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任人民法院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四章加班加点第四十四条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工作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以及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在以月为综合计算的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称为加点;在全体公民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工作或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周休息日工作的,称为加班。

第四十五条加班加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从紧控制的原则。

应加强工作的组织计划性,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人力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实行加班审批制度,从严从紧控制员工加班加点,未经批准不得加班。

(二)优先补休原则。

员工周休息日加班应优先给予同等时间安排补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补休的,发放加班工资。

(三)程序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安排员工加班加点: (一)需连续不间断营业、生产运营的;(二)为完成临时性、紧急性工作任务且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加班加点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属于加班、加点。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制加班:(一)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加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安排员工加点的,每日加点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有权拒绝。

第五十条加班加点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制员工加班、加点审批程序:1.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应提前填写《加班加点申请审批表》,写明加班日期、钟点、地点、事由,员工个人和单位共同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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