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细则范文(三篇)
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细则范文一、总则为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与文明程度,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施工监理细则,以指导监理人员监督施工现场的工作。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施工监理项目。
二、安全管理1. 施工方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并提交给监理人员审查和监督执行。
2. 施工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施工方应定期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4. 施工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和指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 施工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警示牌、防护栏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6. 施工方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并落实到岗位。
7.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8. 监理人员应及时上报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和隐患,协助施工方组织处理。
三、文明施工1. 施工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并向监理人员进行报备。
2. 施工方应定期组织文明施工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文明意识。
3. 施工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文明施工警示牌和标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文明施工。
4. 施工方应制定施工噪音和粉尘控制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5. 施工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
6. 施工方应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噪音和污染。
7.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8. 监理人员应及时上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问题,协助施工方解决。
四、监理职责1. 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
2.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图纸、材料和设备,确保其质量和合格。
3. 监理人员应组织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工作,并及时上报质量问题,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
4. 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施工延误问题。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在于规范施工监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并为相关人员提供指导和参考。
本细则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评价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定义1.2.1 施工监理:指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环境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的行为。
1.2.2 安全文明施工:指在施工现场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并注重环保和文明施工的施工行为。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2.1 施工现场布置2.1.1 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合理设置施工现场的围挡、安全帽、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1.2 文明施工标识的设置:设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标志,明确禁止吸烟、乱丢垃圾等行为,提升施工现场的文明程度。
2.1.3 施工现场通道的设置:设置合理的施工通道,保证施工人员的通行秩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2 施工组织设计2.2.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施工监理和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具体分工。
2.2.2 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高处作业、爆破施工等。
2.2.3 紧急救援预案:制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救援预案,包括火灾、事故等。
2.3 物资准备2.3.1 施工材料的选择:根据施工需要和工程质量要求,选择合适的施工材料,并确保材料的质量合格。
2.3.2 施工设备的购买与维护:购买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3.1 安全施工管理3.1.1 安全培训和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1.2 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隔离网、护栏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1.3 安全检查和整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1.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1.2 监理人员应及时到岗,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以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1.3 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和细则,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维护监理机构的形象和信誉。
二、监理方案的制定与实施2.1 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施工过程和风险点制定监理方案,并报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2.2 监理方案应包括对施工过程中各项关键工序的监督检查,以及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3 监理方案应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监理报告的编制与提交3.1 监理机构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编制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完整地记录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3.2 监理报告应及时向相关责任方和建设单位提交,并根据需要修改监理方案和工程设计文件。
3.3 监理报告应作为证据保存,供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等环节参考。
四、监理记录的管理与归档4.1 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理记录管理制度,对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监理记录进行统一归档和管理。
4.2 监理记录应包括检查记录、监理报告、相关通知函等,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规范。
4.3 监理记录应按照要求进行归档保存,保存期限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
五、监理行为的规范与监督5.1 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利用监理权力谋取私利或者泄露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5.2 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对监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5.3 监理机构应接受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监理行为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并作出处理。
六、附则6.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工程监理的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6.2 对于违反本细则的监理行为,监理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2023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文明施工监理,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
第三条监理人员在履行监理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环境、文化和社会习俗,不得违法乱纪,对监理对象负责,属地和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有必要时应进行培训和资质认证。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理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当针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人身财产的安全。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三章文明施工监理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规划和布置,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并符合相关环境和安全要求。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周边环境和居民造成负面影响。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噪音、粉尘、震动等污染问题进行监测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进行监督,确保施工人员遵守相关规定,文明施工。
第四章监理报告和处罚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在完成监理任务后,出具监理报告,详细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接到监理报告后应当及时整改落实,监理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记录在案。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监理人员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已经批准的监理规划(安全部分)或安全监理方案(专项监理规划)2.《建设工程监理规程》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安)》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⑵《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⑶《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⑷《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⑸《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⑹《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7.《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文件等二、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特点和现场环境状况根据具体工程图纸设计和现场情况编制此部分内容四、监理工作检查要点及目标值1.审核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
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其资质与承接任务必须相符。
2.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方案。
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符合规定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方法、措施应满足工程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并符合相关法规、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3.核查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责任制。
其保证体系应健全,安全责任制应明确,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4.核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责任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
其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证件应合法有效,且需配置的专职安全人员应符合要求。
(1万㎡以下设置1人,1~5万㎡的工程设置2人,5万㎡以上至少设置3人,劳务分包单位50人以下设置1人,50~200人设置2人;超过200人的应适当增配。
5.核查特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件。
从事特工种作业的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起重机(电梯)司机以及指挥人员等均应获取资格证件,且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6.核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
其方案的应急程序和方法措施应能满足应急事件在最短时间内得以控制,减小人员和财物的损失。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控制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控制实施细则范文一、概述本文旨在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控制实施细则,以确保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和文明施工。
施工监理控制的重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文明行为等方面。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周界应设立合理的围挡,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并保持畅通。
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
3. 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护网、防护栏杆等安全设施,确保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劳动保护1. 施工作业前,所有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工作风险和防护措施。
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并严格要求工人佩戴。
3. 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工程安全规范,例如搭设合格的脚手架、安全绳索等,确保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通风系统和排放设备,确保工人不暴露于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中。
5. 高温、低温等特殊环境下的施工,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和设备,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工人的健康与安全。
四、环境保护1. 施工现场应严格控制噪音、粉尘和污染物的排放,遵守环境保护法规标准。
2. 施工现场应配备垃圾分类容器,确保施工垃圾分类和正确处理。
3. 施工现场应采取合适的土方开挖和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土壤侵蚀和水源污染。
五、文明行为1. 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规范和文明行为宣传标语,提倡工人文明施工,禁止吵闹、争吵和违反道德行为。
2. 工人应主动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
3. 施工现场应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认真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适的休息和食堂设施,保障工人的基本休息和饮食条件。
六、监理责任1. 施工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2. 施工监理单位应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达到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范文(4篇)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筑施工监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规范制定的,旨在规范并加强建筑施工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监理工作,施工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必须按照细则的要求进行工作。
第三条施工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和操守,认真负责地履行监理职责。
第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接受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施工前期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第五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进行安全评估,确定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对不合理的施工方案要及时予以纠正。
第七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施工图审查,确保施工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参与施工单位的进场试验工作,对试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第九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和掌握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第三章施工过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第十一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现场巡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密切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第十三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合法合规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六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一、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科学合理的管理组织,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应划定安全文明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做好相应标识和警示。
2. 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围挡、标志牌等设施,确保工地的公共安全。
3. 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4.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的施工人员考勤制度,记录施工人员进出工地的时间和人数,以便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
5.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环境的良好。
二、施工设备管理1. 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2. 施工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操作正常。
3. 施工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施工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三、安全防护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牢固的安全防护设施,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
2. 施工中需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网或者安全围护栏,防止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
3. 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警示标识,标示出危险区域,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4.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确保自身安全。
5.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施工材料管理1. 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且经过相应的检验合格。
2. 施工材料必须储存于指定的场所,确保材料不受到损坏或者污染。
3. 施工材料使用前,必须进行合理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4. 施工材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和妥善处理,防止产生环境污染。
五、施工质量管理1. 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经过相应的检测合格。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施工工艺进行检查把关,确保施工质量的可靠性。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章节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环境的安全,依法规范监理行为,优化监理服务,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市政、水利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监理合同及有关规定,保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形象。
【章节二】监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第四条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理工作,并承担以下职责:1.参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案的编制,提出合理化建议;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承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3.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4.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提出安全生产改进措施;5.记录和报告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6.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监理机构应当自觉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不得对施工单位、业主单位等进行任何形式的特殊待遇或不公正对待。
第六条监理机构应当与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及时传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要求和意见。
【章节三】安全生产监理第七条监理机构应当参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方案的编制,对安全生产方案进行审核和意见反馈。
第八条监理机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当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章节四】文明施工监理第十条监理机构应当参与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方案的编制,对文明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和意见反馈。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关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噪音、作业尘、扬尘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文明施工标准和规范,组织进行相关培训,提升文明施工意识。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三篇)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为保障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规范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施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文明施工标准的活动。
第三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应当遵循如下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 法律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 综合管理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推动施工单位全面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4. 政府监管原则,监察部门加强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的监理资格证书。
2.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高的工作责任心。
3. 监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监理经验和管理能力。
4. 监理机构应具备必要的监理工具和设备。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配备、施工材料选用等进行审核和检查。
2. 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 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治和秩序维护进行监督。
4.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审查和验收。
第二章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第六条施工单位是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主体,应当履行以下责任: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政策,制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进行施工现场环境整治,维护施工秩序。
5.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文明行为,遵守相关规定。
6. 施工单位应当与监理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接受监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职责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职责包括:1. 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 检查和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篇)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任务是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四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第五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由具有资格的监理机构进行。
第二章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由监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监理机构应当对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八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岗位的资格和经验,在施工期间全程跟进工程进展,提出有关安全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九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制定监理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监理。
第十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并提出安全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当保障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等的礼金、礼品等财物。
第三章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具体内容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条件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施工场地的安全条件,包括场地平整度、施工道路通行条件、施工设备设施等;(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围挡、防护网、扬尘防控等;(三)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培训;(四)施工设备和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五)施工材料的安全质量;(六)施工作业的安全标准和施工工艺;(七)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八)其他与施工安全相关的内容。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范文(三篇)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范文《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促进工程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是指施工监理机构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
第三条施工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以有资格安全工程师为主要监理人员,依法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阶段的变化,科学合理地制定监理计划和检查要点。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维护施工过程中各方合法权益,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合作。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应当履行职责,做好监理工作,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得泄露工程施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章监理工作原则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应当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推动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应当注重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推动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应当注重技术支撑,推动施工单位完善安全设施和工作程序,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防范工程施工风险。
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应当注重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生产问题,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应当注重法律法规的遵守,推动施工单位合法合规经营,依法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守安全生产安排和工序要求。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规范有效,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二)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三)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材料;(四)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工作程序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确保安全生产;(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六)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七)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5篇)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①安全生产控制督促承建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达到杭州市标化工地目标。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督促承建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效的奖罚办法,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各项分包合同或协议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检查新工人上岗前培训。
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书面记录须经受教育者本人签名确认。
工人换岗时,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检查安全交底。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作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审核承建商的安全专项方案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支模架、物料提升机、塔吊、基坑支护、施工机具、消防等专项施工方案,应全面、具体,并针对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以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签字盖章后有效,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
3、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又应以人为安全控制的核心。
因此,要督促承建商做到:1)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人。
2)对施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
3)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事电工、架子工、电焊(气焊)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卷扬机、搅拌机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市建管局认可的单位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统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培训领取的上岗证必须随身携带,以便检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四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和质量,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和居民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各类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理第三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相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要求,并按照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持有效证书。
第四条施工现场必须依法设置告示牌,明确禁止吸烟、明火作业等相关安全规定,并有专人负责巡查和管理。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会商,确认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票、操作规程等,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和管理,如高处作业、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巡查,记录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参与事故调查,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关改进意见和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定期向监理人员提交安全生产报告,如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
第三章文明施工监理第十一条在施工现场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必须遵守相关的城市管理规定,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无积尘、无杂物堆放,并定期清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设置施工围挡,并按照规定进行标识,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限制噪音、粉尘、振动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如有必要,设置防护措施或限制施工时间。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效果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纠正。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3篇)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建筑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组织监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理1.监理单位应配备具有安全生产监理资格的人员,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3.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安全技术交流和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监督工具和设备,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文明施工监理1.监理单位应指导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文明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2.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强化文明施工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环境卫生。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
4.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文明施工会议,传达文明施工的重要性,提高监理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和服务水平。
四、监理报告1.监理单位应每月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2.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并将重要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
3.监理报告应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不得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监督检查1.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有权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2.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3.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对于监理单位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资质等。
以上就是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并配合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某道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4篇)
某道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施工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道路建设施工监理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处理。
第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管理职责,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实施。
第二章施工准备阶段第五条施工准备阶段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要求。
第六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方应提供自身工程经理人员的相关证书和安全施工培训资质等证明文件。
第七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方应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交通管理措施,保障路面交通的顺畅和安全。
第八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方应向施工监理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图纸,并按照图纸要求安装相关设施。
第九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方应成立专门的安全文明施工培训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方应邀请相关专家对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等进行技术交流和指导。
第三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第十一条施工监理单位应派遣专职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应根据道路施工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向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相应的计划和方案。
第十三条施工方应成立专门的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小组,定期巡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应落实各种安全标志、警示标志和标牌,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车辆的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文明施工素质。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标识牌、安全警示牌等,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文明工地标志,倡导施工人员文明施工,严禁乱扔建筑垃圾。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围栏,确保施工现场与路面交通的分离。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监理细则(全)
安全文明实施细则一、脚手架(一)落地式钢管脚手架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1)进场的脚手架钢管、扣件应保养刷漆。
剪刀撑刷黑黄相间(间距为1m)油漆。
2)多栋工程应设置栋号标志牌, 每隔4步设置刷黑黄相间(间距15cm,高20cm)的木质踢脚板。
2、基础1)脚手架地基应平整夯实。
2)脚手架的立柱不能直接立于地面上,应加设底座或垫板,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3)遇有坑槽时,立杆应下到槽底或在槽上加设底梁。
4)脚手架基础设置不得小于200mm×200mm 的浅排水沟。
5)对搭设在楼面上的脚手架,应对楼面承载力进行验算.3、连墙件4、剪刀撑1)高度在24m 以下落地式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大于15m。
2)高度在24m 以上落地式脚手架和悬挑式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沿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设置连续剪刀撑。
3)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横向斜撑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二)悬挑式钢管脚手架1、基础1)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制作应采用不小于16#工字钢,与建筑结构连接应采用水平支承于建筑梁板结构上的形式。
2)悬挑梁与建筑物应连接可靠,其节点可采用螺栓联结或焊接,或采用U 型箍固定,固定不少于两道,U 型箍采用16 号圆钢筋,严禁使用螺纹钢筋。
3)悬挑梁端部的钢丝绳不得列为悬挑受力构件且与型钢在同一立面上,钢丝绳与建筑物的拉接点应设在框架梁上,不得设在悬挑结构上.4)悬挑梁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式应经设计计算确定。
5)固端长度应不小于1.5 倍的外挑长度, 末端不小于0.2m.6)悬挑式钢管脚手架首步架纵向水平杆步距不得大于1.5m。
7)底层应兜底封闭严密,架体与建筑物间间隙可用脚手板、模板封闭.8)搭设高度不得大于24m,架体宽度不小于1。
05m.9)预留间隙控制在30~50mm,且使用硬质材料楔紧。
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是根据相关管理法规与标准制定的,旨在规范施工现场的行为准则,提高施工管理的文明程度和施工工作质量。
二、施工现场准备1.施工现场应设置相应的临时设施,如施工办公室、临时生活区等,保证工作人员的基本就业和生活条件。
2.施工现场应合理规划,明确各工程区域的划分,用于安置各种施工设备和资源材料。
三、施工须知1.施工企业应全面了解施工图,掌握工程范围和施工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
2.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掌握工程的相关知识和安全防护要求。
四、环境保护1.施工现场要加强垃圾管理,建立垃圾分类体系,及时清理和处理施工垃圾。
2.施工企业要合理使用水、电等资源,做到节约用水和节约用电。
3.施工现场要加强对周边环境的保护,按照施工要求进行防尘、防霾等措施的落实。
五、安全施工1.施工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措施。
2.施工现场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做好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维护工作。
3.施工企业要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文明施工1.施工企业要制定文明施工管理方案,明确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2.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文明施工规范,文明施工行为应文明用语、文明待人,遵守施工现场秩序。
3.施工现场要加强对施工噪声、扬尘等污染的管控,保证施工过程不对周边居民造成干扰。
七、质量管理1.施工企业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控制计划,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2.施工现场要加强对材料的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3.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施工,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合格。
八、监理责任1.监理单位要依法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以上是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通过对施工现场准备、施工须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和监理责任等方面的规范,能够有效提高施工管理的水平和施工工作的质量,在保证工程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同时,更好地满足人们对于优质建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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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已经批准的监理规划(安全部分)或安全监理方案(专项监理规划)2.《建设工程监理规程》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安)》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⑵《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⑶《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⑷《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⑸《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⑹《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7.《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文件等二、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特点和现场环境状况根据具体工程图纸设计和现场情况编制此部分内容四、监理工作检查要点及目标值1.审核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
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其资质与承接任务必须相符。
2.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方案。
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符合规定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方法、措施应满足工程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并符合相关法规、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3.核查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责任制。
其保证体系应健全,安全责任制应明确,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4.核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责任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
其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证件应合法有效,且需配置的专职安全人员应符合要求。
(1万㎡以下设置1人,1~5万㎡的工程设置2人,5万㎡以上至少设置3人,劳务分包单位50人以下设置1人,50~200人设置2人;超过200人的应适当增配。
5.核查特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件。
从事特工种作业的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起重机(电梯)司机以及指挥人员等均应获取资格证件,且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6.核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
其方案的应急程序和方法措施应能满足应急事件在最短时间内得以控制,减小人员和财物的损失。
7.督促检查施工安全生产工序交接检查验收手续和检验备案验收手续。
大型机械、中小型机械、升降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架体,临电设备、线路、悬挑、悬空作业设施等均应进行使用前试运行和交接检查验收,并建立手续。
而对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电梯,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自升式构架架体,门式脚手架等均应进行向安检站申请备案验收,并取得允许使用手续。
8.检查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用品佩戴。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并按作业工种的不同要求,将安全带、安全鞋、安全手套等佩戴齐全有效。
9.巡查或旁站(按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指南)实施)监理安全设施和操作规程的到位。
9.1机械使用:9.1.1塔式起重机⑴设备显著位置固定的“安装验收合格证、合格牌”、“安全操作规程牌”等应齐全。
⑵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
⑶安全装置(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行走限制器、幅度限位和升高限位)应齐全有效。
三保险(吊钩保险、卷筒保险和爬梯护圈)应齐全。
⑷起重吊装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保证在现场指挥。
⑸重物吊挂不得违规,吊钩不得直接调重物;起吊短碎物料不得直接捆扎起吊,应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起吊细长物料应捆扎两处,并用两点起吊;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
⑹遵守十不吊:①斜拉斜吊不吊②起重量不明或超载不吊③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④指挥信号不明不吊⑤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⑥吊物上站人或浮放有活动物不吊⑦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⑧安全装置失灵不吊⑨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⑩6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不吊⑺起重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施工警戒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加强监护。
⑻起升或下降重物时,重物下方禁止有人通过或停留。
⑼起重机的接地必须牢固可靠,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应有摇测资料)。
⑽使用中必须进行日常维修保养。
⑾拆装加节塔式起重机的作业过程,必须设立专门指挥人员,并在其指挥下作业。
9.1.2人货两用电梯⑴设备显著位置悬挂固定的“安装验收合格证、合格牌”、“安全操作规程牌”、“限载牌”等应齐全。
⑵检查人货两用电梯安全期的检验周期及报废期限。
⑶电梯司机应持证上岗,且人证相符。
⑷地面吊笼出入口的安全防护棚应符合要求,并有标识(架高小于等于30m 时,长度应大于3m,30m~150m时,长度应大于5m,其宽度大于两梯笼最外部尺寸。
顶采用双层木脚手板)。
⑸楼层安全门按规定设置并完好,且按规定使用。
⑹设备与楼层间的通道两边防护栏及挡脚板设置符合要求并完好。
⑺设备与楼层间的通讯装置应完好有效。
⑻在避雷保护范围外,应设避雷装置。
⑼使用中必须进行日常维修保养。
9.1.3物料提升机(井字架)⑴设备显著位置悬挂固定的“验收合格牌”、“限载牌”、“安全操作规程牌”应齐全。
⑵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⑶架高20m以内设一组揽风绳,20~30m设二组揽风绳,且应用钢丝绳,不得用φ6圆钢。
⑷进料口的安全防护棚应合格。
(同9.1.2中第④条)⑸楼层通道口的安全门按规定设置完好,且按规定使用。
⑹井架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⑺提升架的天梁应使用型钢(宜选用两根槽钢,其截面高度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2根14)。
⑻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直径的2倍,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
⑼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排列,当吊篮处于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钢丝绳的磨损不得超过报废标准。
⑽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卷扬机应有操作棚,且应满足提升最高位置时的视线高度要求。
⑾当钢丝绳在卷扬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否则应设置辅助导向滑轮,并用地锚、钢丝绳栓牢。
⑿提升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或被水浸泡,必须穿越主干道时,应先挖沟槽并加保护措施,严禁在钢丝绳穿行区域内堆放物料。
⒀井架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
(吊篮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吊篮安全门、上极限限位器、信号装置、架体保护网等)⒁装有摇臂把杆的把杆顶部不得高出架体,应安装钢丝保险绳,吊钩应设置超高限位,起重量不得超过设计允许值。
⒂严禁超载使用,严禁人员攀登、穿越井架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9.1.4施工机具⑴平刨①平刨安装后,应经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
(查验收记录)。
②平刨护手装置应有效(意外发生时,保护手不被伤害)。
③平刨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设有漏电保护器。
(30mA×0.1S)④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有牢固、使用的防护罩。
⑤平刨不使用时,应拉闸切断电源。
⑥严禁使用多功能平刨(即平刨、电锯、打眼三功能合一)。
⑵圆盘电锯①电锯安装后,应经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
(查验收记录)②电锯上方应安装防护罩并有效。
③锯盘的前方应安装分料口(劈刀)。
④锯盘的后方应设置防护挡板安全装置。
⑤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有牢固使用的防护罩。
⑥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有漏电保户器。
(30mA×0.1S)⑦电锯不使用时,应拉闸切断电源。
⑶手持电动工具①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金属外壳)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应设有漏电保护器。
(30mA×0.1S)②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应戴绝缘防护用品。
③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允许任意拆除或接长,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更换。
⑷钢筋机械①机械安装后,应经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
(查验收记录)②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应设漏电保护器。
(30mA×0.1S)③冷拉场地应设警戒区,设置防护栏及标志。
冷拉作业应有明显的限位标记,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与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防止断筋后伤人。
④对焊作业应有防火花烫伤的措施。
⑤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有牢固适用的防护罩。
⑥机械不使用时,应拉闸切断电源。
⑸电焊机①电焊机进场后,应经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
(查验收记录)②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应设漏电保护器。
(30mA×0.1S)③电焊机应安装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防触电保护装置。
④一次线的长度一般不超过3m,一次线外应做套管保护。
⑤焊把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30m,并不准有接头。
⑥电源应采取自动开关电器。
⑦明露使用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地势较高且平整的地方,并有防雨措施。
⑹搅拌机①搅拌机进场后,应经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
(查验收记录)②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应设漏电保护器。
(30mA×0.1S)③搅拌机空载或满载运行时,检查其传动机构应符合要求,钢丝绳磨损不超过规定。
离合器、制动器灵敏可靠。
④自落式搅拌机出料时,操作手柄轮应有锁住保险装置。
⑤露天使用的搅拌机应有防雨棚。
⑥搅拌机上料斗应设保险挂钩。
当停止作业或维修时,应将料斗挂牢。
⑦各种传动部位都应装设防护罩。
⑧固定式搅拌机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式撑架架牢,并垫上木板保持平稳。
⑺气瓶①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
氧气瓶(天蓝色瓶、黑字)乙炔瓶(白色瓶、红字)氢气瓶(绿色瓶、红字)液化石油气瓶(银灰色瓶、红字)。
②不同类的气瓶,瓶与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m,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
当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③乙炔瓶在使用或存放时不得平放。
④气瓶的存放应符合:现场设置集中存放处,不同类气瓶应保持安全距离(否则应有隔离防护措施),存放环境符合安全要求,存放处设有安全规定和标志,存放区配备灭火器材,设立经培训的专人管理。
作业过程中的零散存放,应远离住宿区和油料及火源的地方。
⑤气瓶在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防震圈的完好情况,同时为保护瓶阀应装好防护帽(瓶帽)。
⑻潜水泵①水泵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并在开关箱内设漏电保护器。
(30mA×0.15)②保护装置要灵敏。
③泵的使用要合理。
泵应放在坚固的筐里置入水中并直立放置,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
⑼打桩机①打桩机进场后,核查上级主管部门的核发准用证,并经检查确认合格(查验收记录)。
②打桩机应有超高限位装置,且灵敏可靠。
③打桩机行走路线的地耐力不小于83kpa,并应平整压实,场地坡度不大于1%。
④打桩作业应有专项施工方案。
⑤打桩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9.2脚手架和提升架体、构架9.2.1脚手架(扣件式钢管)⑴脚手架搭设后,应经检查并确认合格(查验收记录),且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固定“验收合格牌”。
⑵基础土应夯实,并浇筑混凝土底座基础,外侧设有排水沟。
立杆与底座接触面应平稳不得悬空。
⑶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应符合要求。
①杆件设置要求a.立杆纵距:高度24m以下架子按JGJ130-2001规定(一般单排为1.8m),大于24m~50m的架子按JGJ130-2001的规定,并应核算杆件间距和立杆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