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审计论文
试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
立 法 模 式 国 家 审计 制 度 的诞 生 。 随 后 , 一
些 国 家 先 后 推 出 了具 有 独 立 性 和 权 威 性 的 国 家 审 计 制 度 。 由 于 历 史 和 制 度 的 原 因 , 们 国 家 审 计 制 度 起 步 比 较 晚 , 于 我 始
取 审 计 法 院 的 组 织 形 式 ,具 有 最 高 司 法
权 , 以对 行 政 机 关 的财 政 收 支 行 为 进 行 可 有 效 监 督 。 法 国 、 国 等均 采 用 这种 模 式 , 德 通 常 又 称 为 大 陆 模 式 。 在 这 种 审 计 体 制
中央 和 各 级 政 府 指 导 , 时 又 对 中央 和 各 同
级 政 府 进 行 审 计 监 督 , 国 现 行 的 这 种 不 我
2 0世 纪 8 O年 代 初 ,属 典 型 的 行 政 审计 模 式 。这 种 审 计 模 式 将 审计 机 关定 位 于 政 府 的 职 能 部 门 , 审计 以 政 府 工 作 为 中 心 , 与 政 府 工 作 目标 相 统 一 ,工 作 容 易 展 开 , 有
实 效 , 易 得 到 政 府 支 持 政 府 工 作 程 序 容
直都 是 国 家 实施 统 治 的 工 具 。1 6 6年 6 8
月 2 日, 伦 敦 议 会 通 过 的 国 库 和 审 计 8 在
制 度 是 有 条 件 的 , 需 要 有 健 全 的立 法 机 它
构 和 完 善 的 立 法程 序 。
部 法 案 》 仅 标 志 着 现 代 英 国 国 家 审 计 制 不
简 单 , 计成 果 转换 快 、 率 高 。无 论 是 对 审 效
政 府 加 强 经 济 监 管 还 是 全 面 履 行 审 计 监 督 职 能都 取 得 了显 著 成 政 部 门 做 预 算 , 者 这 两 种 由 被 监 督 者 给 监 督 者 经 费 做 预 算 的 关
关于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的设想
务委员 会是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 国务 院是它的执行机关 , 宪法规定人 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职务。 这种政体在 客观 要求人民代表 大会 必须有效监督国务院 正确履行法律 规定的职 责, 国务院也有义务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 同时在组织 上如果 也保 证了监督手段 , 那么这种监督 作就不会流于形式 。 1 : 从某种 意义上讲 , 这 也是我国现行政 治框架对 国家审计机关行政型模式 向立法 型模式转 变 提出的要求 . 同时也提供 了先决条件。 财政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根本所 在, 最高权力机关的“ 最高” 属性 就应该 体现在其 对国家财政 的掌控上面。纵观世界各 国的立 法机 关, 普遍 为强化 预算监 督而注重 加强 与审计监督的联系 , 而且通常通 过 宪法或法律制度 , 把这种联 系确定和巩固下来 。由于预算的专业性 ,立 “ 法机关要想真正掌握 国家预算权和预算监督权 , 就必须有一 种强大的专 业支持, 这种支持 只能来 自国家审计 。” 但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 , 预算执 行审计是在政府的控制下 , 么人大预算监督的空洞和乏力不仅从理论 那 上还是现实 t看都是必然 的。 因此, 为加强和完善人大的预算监督权 , 必 须将 国家审计机L 的政府隶属关 系改为人大隶属关 系, 炎 国家审计应该把 维护 、 完善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 以更好地服务于人 民群众作为首要任务 。 2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功能的需要。在我国 , . 人民是国家 的主人 , 一切 权力属 于人 民, 人民是国家一切财富的所有者 。 社会财富归全民所有, 并
级之间的领导 与被领导关 系。 本文 主要在狭义审计体制的概念范畴内重 点 讨论 国家 审 计 组织 的隶 属 关 系 及审 计 组 织 内 部 下级 之 间 的 关 系 我 国审 计 制 度 是在 18 建 立 的 ,现 行 的隶 属 于 国务 院 的行 政 型 9 3年 审汁模式是符合当时我 国国情的 , 但随着我周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 建立, 政府职能的转 变,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 现n国家审计体制 已 不 能很 好 地 适 应 新形 势 的需 要 ,关 于审 汁体 制 改 革 的 观点 是 各 式 各 样 , 逐 渐形 成 了 “ 法 论 ” “ 计 院 论 ” “ 轨 制 论 ” “ 汽沦 ” “ 格 沦” 立 、审 、双 、垂 、升 、 “ 立 论” 多种 观 点 , 观 出“ 独 等 呈 酉花 齐收 ” 格 局 的
试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
( 上接第 4 页)向群众有个交代 , 7 这一 该坚持三种精神 。 一是敢于坚持原则 ,
李金华说,中国审计还有很多工 条 为社会 所 广泛 接受 。 目前 中央各 部 敢 于碰硬 ,对 于重 大 问题 决 不含 糊 的 作 要做 , 目前 仍处 在初 级 阶段 , 很多 方 委对 审计 重 视程 度 、对 审计 发 现 问题 精神。要对人民负责, 对法律负责。 他 面需要 发 展完 善 。一 方 面要 看 到 审计 的整 改力 度有 很大 提 高 。审计 最 终 是 说 , 我们的背后是国家的宪法 , 是宪法 面临的总体任务越来越论 皱 回 回 家 审针 体 别 改 革
一
问题 的提 出和 文献 综述 行 了分 析 ,认 为 在基 本 不改 变 现行 政 制改革还不成熟 ,只有在政治体制和 国家审计体制是指审计机关的管 府审计体制的条件下 ,审计署应接受 历史传统发生变革 的双重影响下 ,随
(04 运用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进 (O6 认为 , 20 ) 2O ) 现阶段进行政府审计体 论 。 在现 实社 会 中 , 如果 存在 所 有权 和
我国审计体制的改革及其对策
我国审计体制的改革及其对策摘要:审计体制是国家政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有利于健全中国的经济监督机制。
审计体制的改革会使其更有助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制止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各种消极因素,使经济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
但是在审计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我国经济国情的复杂性及一系列原因,改革过程中出现很多需要克服的问题因素,这也是国家政府必须要克服的障碍。
本文通过审计体制改革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对策探讨,提出有助于审计体制改革的方法措施。
关键词:审计体制;改革;问题;对策一、我国审计体制的作用审计的本质就是它的经济监督,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审计的含义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有所不同,但是本质却是不会改变的。
审计体制包含三种类型: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其中国家审计是占主导地位。
审计体制的经济监督能力使得我国的经济活动按照合理的标准化路线进行,除了经济监督的职能,审计还包括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两大职能,但是较为突出的是监督职能。
审计作用的大小也是由国家审计体制的监督制度规定的,在我国具有较高的地位。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是审计体制的基本任务。
审计体制的制约和促进作用将使国民经济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我国审计体制在改革中的问题虽然我国审计体制具有很高的地位,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平稳发展,但是审计体制并不真正完善,需要进行更好的改革转变,在改革前也面临许多问题。
(一)审计机关的人事和经费等受制于政府审计机关的领导都是由政府任免,调动也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在审计工作进行时就会收到各个方面的干扰,从而导致审计机关陷于两难的境地,阻碍工作的进行。
此外,财政部门虽然也是审计中重要的单位之一,但是审计机关的经费来源也出于财政部门,两者出于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但是关乎到审计机关的经费问题,从而导致审计机关的公平、公正、客观受到冲击,影响执法力度。
由于审计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工作不仅围绕着政府为中心,还需要对其负责,出于各方面的限制,都会使工作推进变慢。
论我国审计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论我国审计体制的改革与完善我国审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是保障国家财政安全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我国审计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完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审计机构改革为了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我国审计机构的改革和完善是至关重要的。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我国审计机构逐步实现了中央和地方审计“两位一体”,即中央审计机关和地方审计机关的合并,确保了审计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管理效率的提高。
同时,审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也在不断推进,通过建立数字化审计系统和智慧审计平台,有效提升了审计作业的效率和质量。
二、审计制度改革审计制度的改革是我国审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审计制度改革主要是通过加强审计监督和管理,规范审计行为和流程,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等方面实现的。
我国审计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审计法的修订和完善、审计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和推广,以及建立完善的审计质量保障机制等。
三、审计从业人员培训培训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也是审计机构改革和制度改革的重要保障。
我国审计从业人员的培训主要包括专业技能培训、政策法规培训、审计规范培训等多个方面。
通过不断加强培训和技能提升,可以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推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总之,我国审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与管理创新,优化审计服务,完善审计质量监控机制,建立信息化审计体系,提高审计机构与其他机构的协同效应,不断推进审计体制改革和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建设。
浅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的改革
V leE gne n o ,0 7 a n ier gN . 2 0 u i 6
价 值 工 程 20 0 7年 第 6期
浅论我 国国家 审计体 制的改革
S m p e Dic s i g o h a r o d tS se o r Co n r i l s u sn n t eRe m fAu i y t m fOu u ty
pw r fh oen n,pcfal rs ci n u e io f h u gthw vra dtyt f u o n yijs a t nl o e e vrmetseicl t t nadspr s no teb de, o ee, u iss m o or u t t ni e a ot g i yer o i v i e c r su n r
中图 分 类 号 : 2 94 F3 . 4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6 4 1 ( 0 7 0 — 1 3 0 10 — 3 120 )6 0 4 — 3
1 我 国国 家 审 计体 制 现 状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审 计 署 是 根 据 18 9 2年 1 2月 4 日 五届 全 国人 民代 表 大会 第 四次 会 议 通 过 的 《 中华 人 民
量 可 靠 ,双方 在讨 价 还 价 中也 会 倾 向于 协 定 较 高 的审 计费用。 综 上所 述 . 国审 计 收 费 现 状 不 容 乐 观 . 尽 快 摆 我 要 脱 这 种 状 况 , 高 审 计 收 费 . 要 多方 面 的共 同 努 力 . 提 需 以 促 进 我 国 的 C A行 业 的健 康 快 速 发 展 P 参考文献 :
求 。从 微 观 的 角度 , 提 高 事 务 所 自身 的 竞 争 优 势 , 要 引 进 高 素 质 的 人 才 . C A为 了行 业 信 誉 和 自身 的 声 誉 使 P 而 自觉 努 力 的工 作 .从 而 改 变 事 务所 与 被 审 计 单 位 在 博 弈 中的 力量 对 比 其次 , 用市场定价为主导 、 采 政府 监 督 为 辅 助 的 市 场 调 节 价格 . 照 审 计 最 基 本 程 序所 耗 费 的 成 本 . 定 按 制 最 低 收 费标 准 .制 止 因 减 少成 本 而 降 低 审 计 质 量 的行 为 , 由 各 地 C A协 会 组 成 审 计 收 费 维 护 小 组 . 低 并 P 对 于 收 费标 准 的事 务 所 进 行 处 罚 和 曝 光 同 时 定 期 通 过 听 证会 的 方式 . 审 计 收 费 标 准 进行 修 正 对
我国审计体制改革研究
我国审计体制改革研究我国审计体制改革研究一、引言国家审计的基本职能就是经济监督,具有独立性。
我国审计署设立于1983年,是国务院行政序列中的正部级单位。
自政府审计制度被建立以来,社会各界关于政府审计体制问题的讨论就从未停止过,其中,主要提议是将审计署由国务院改为人大领导,提高审计的独立性,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那么,这一提议是否就能解决我国现行审计体制存在的问题呢?我认为,完善和改良我国审计管理体制的关键是需要认清审计工作面临的困难与审计体制的关系,对已有的监督资源进行整合,建立健全被审计单位的监督体本文由毕业论文网收集整理系,减少和预防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审计体制是指在讨论审计体质的过程中不能只看其机构设置一个方面,或者只是一味的讨论其级别,更应该注重它的权力的运行情况,配置的合理性等。
审计体质即是审计的制度方面的安排。
目前,我国审计工作的展开就是依照这一法律法规的。
这就要求我国的广大审计工作者,应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目的,依法实施审计监督。
作文/zuowen/二、我国审计体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审计体制现状:行政型审计体制在首长的带领下,实施审计监督。
具体表现为:由县级以上的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各个地方的审计机关按照相关的法律文件实行监督权,并且要对上级负责;我们再将其蔓延到整个国家范围内来看就是,审计机关由国务院设计建立,并且对于先关单位的经济进行监督,还有那些相关的政府部门也要接受审计的监督。
(1)领导体制。
审计机关领导体制,是指审计机关的隶属关系和审计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我国审计机关的领导体制有别于其他行政机关的领导体制,它具有三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审计机关直接受本级政府行政首长领导;二是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同时受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三是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方向论文
关于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方向的思考中图分类号:f239.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12-000-03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我国现行的国家审计体制潜在的问题不断显现,影响了国家审计职能的发挥。
因此,构建能充分体现国家意志,更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国家审计体制,已成为当前审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国家审计体制的分类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建立了适合自己国情的国家审计制度,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不同,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审计体制。
关于审计体制的分类,目前国际上主要有四类:(一)立法型国家审计体制立法型国家审计体制是指国家最高审计机关隶属于立法部门,直接在议会或国会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执行审计业务,完全独立于政府,负责向议会或国会报告工作,这种审计模式最早产生于英国,目前在西欧、北美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用最为普遍。
立法模式的审计机构不受行政管理当局的干涉,因而能独立行使监督权,独立性较强,审计范围广,审计职能亦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实行立法型审计体制的国家,基本上都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国家,具有较为完善的立法机构体系与立法程序,能够保证其立法型审计体制职能发挥。
它代表着当今世界国家审计体制的主流和发展方向,是一种较科学的国家审计体制。
(二)司法型国家审计体制司法型国家审计体制是指国家最高审计机构隶属于司法部门,具有司法性质,拥有最终判决权。
此模式下的审计机构一般以审计法院的形式存在,其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也参照司法机关的模式,设有法庭、法官和检察官,享有司法地位,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处罚,使得审计机关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其审计范围包括政府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有的国家还包括议会、法院等。
司法型审计体制在西欧和南美的一些国家应用得较为普遍。
这种模式的审计机关属于司法系列,审计部门具有很高的权威性,独立性也较强,有效保证了政府审计机构的稳定性及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我国审计体制模式改革的思考
自己 的反面 : 独断 和轻 率 。 审计 工作 露 问题 。 果能 真 正做 到这 点 , 而 如 审计 工 序 性 和透 明性 的 ,大 大降 低 了暗 箱操
“ 法型” 立 审计 体制 模式 自然 有其 很 多优 点 , 但笔 者综
行 为 的特 点 以及 我 国人 大的 职能 和地 位 , 为这 种模 式 并 认
府的 “ 行政 型 ” 模式 转 变 为隶属 于 全 国人大 的 “ 法型 ” 立 模 合 考 虑我 国现 阶段 市场 经 济 的 成 熟 程 度 和 我 国 政 府 行政
我国审 倦铆模式改革的悬, 讲 莠
“ 法型” 立 审计体 制模 式 的提 出
限度 地实 现其 对权 力 的制 约 和监督 职 能 。
对“ 法型 ” 立 审计 体 制模 式 的 看法
在重 新 构建 我 国审计 体 制模 式 的 问题 上 , 一些 专 家学
者 的主要 观 点是 , 我 国审计 机 构 的隶属 关 系 由隶属 于政 将
维普资讯
国 家 审计
定 下 似乎 显得 不如 在政 府 体 制下 那 么 处理 权 对于 审 计机 关来 说 就 很 必要 而 出来 的问题进 行 质 询 、 听 的程 序控 制下 , 但 披 且也 很重 要 。但 如果 审计 监 督 的对 象 查 等公 开化 、透 明化 的程 序 以及使 审 露 与 处 理 问 题 的 过 程 是 公 开 和 有 序 是政 府 及财 政 预算 ,那 么审 计有 没 有 计 结果 和 利用 社会 化 的方式 ,形 成对 的 , 际效 果反 而会 更好 。 序公 正 实 处理 权 就不 是 问题 的关键 ( 际上 审 行 政机 关 或有 关 责任 人 更 全面 的 制约 实 程 实
浅谈我国国家审计体制的改革
济环境 ,为国人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运作空 间。 但在执行相 关审计工作 时会 由于存在某种关系或热 内因素,导致审计结果的偏失或不正确。 我 国的审计体制是我们 党领导人 民向着公 平、公开、公正的社会 前进 的保障 ,因 此 ,建立健全 的审计体制 ,在原有基础上实行审计体制改革 , 针对
现行 审计体制在执行 的过程 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 从而制定 出 符合我 国现阶段发展状况的审计体制是发展 的宗旨。 本文 即简要阐述我 国审计体 制的发展历 程 以及在 现阶段应 采取的 改革措 施 ,并讨论如何 改革才能有利 于我 国的整体发展 。
一
建立 时需要一 定的条 件 ,其前 提条件是 国家必 须有一个 足够强 大的
议会 ( 国会 或人 大 ) 。从 我 国 目前 的 国情 出发 ,可 以看 出我 国 采 取 的是 ” 一府 两院 ”制度 ,共产党 为执政 党 ,领导 我们在 发展各项 事业 ,成 为领导 我们走 向共 同 富裕 的核心 力 量 :” 中国共产 党 的各 级领 导机 构是 一种 政府性 的结 构 ” ,同时也是 “ 中国政府 体制 中的 个 关键 要 素” :” 在 公共 权力 的各 种结 构 中 ,党 中 央和 国务 院处 于 ‘ 重 心 ’的地 位 “ 。 由此我 们可 以看 出 ,尽 管 在 现 行 的 审计 体制 中 ,中国人大 的角色是监 督管理 ,是 ” 一府 两 院”制度 下所设 立 的权 力机构 ,但其 仍未成 为政府在 形式权 利时 的最重 要 的影 响 因 素 。如此 看来 ,就 目前 我 国 的审计 体 制 而言 ,将人 大 改革 为最 高 审计机 关 的管 理者 ,那 么只 能从 表象层 面增加 其独立性 ,但权威 性 不 会 有所 改 善 。 在审 计的过程 中 ,除了要对 审计 体 系进 行改革 ,还要加强其 在 制法 时 的力 度 ,避免 外 界 因素 的干 扰 ,使个 部 门依 法办 事 ,做到 廉洁公正 。 同时加大查处力 度 ,绝对不能姑息违法乱纪现象 的发生 , 对 于各单 位 要 统一 视角 ,不 给任 何 一人 、一 个部 门开后 门 ,保 证
论我国政府审计体制改革
景下, 国现行的政府审计制度也 日益暴露出其局限性 ,04年发生的“ 我 20 审计风暴” 使此问题变得更为突出。
笔 者拟就 我 国政府 审 计 体制进 行分 析和评 价 , 对 我 国的政 府 审计 改革提 出 自己的建议 。 并
一
、
政府审计体制概述
政 府 审计 体制 , 国家 根据政 治 、 是 经济 发展 的 需要 , 过 法 律法 规 等 程序 , 国家 审 计 机关 中各层 次 、 通 将 各 部 门之间 的关 系予 以 制度化 的 表现形 式 。通俗 地 讲 , 政府 审计 体 制就是 指 国 家审计 机关 归 谁领导 、 对谁 负 责 以及最 高 审计机 关 与地 方 审计机关 之间 的关 系 。1 [ ] 政 府 审计体 制所 包 括 的内容极 为 广泛 , 具体 而 言 , 主要 包 括审计 模 式 、 计机关 领导 体 制 、 审 审计 机关 的财
收 稿 日期 :0 5 6 2 20 —0 — 1
作者简介 : 刘笑 麓( 9 9 ) 女 . 17 - 。 山西 阳泉人 . 厦门大学博 士研究生 , 主要研究方 向为会 计法学 。
Ab ta t B s do h ic si no h d l fg v r m e ta d t g h ea in hp b t e e ta n sr c : a e n t eds u so ft emo e o e n n u i n ,t erl t s i e we nc n r l d o i o a lc l fie ,a d t ef a ca n mp o me tp l e ,t i a e n lz st eg v r me t u iig s se o a f s n h i n il de ly n o i s h sp p ra ay e h o e n n dtn y tm o c n a c a i i aa dt e u sf r r os mes g e to s nChn n h np t o wa dt o u g sin .Th u h ra g e h tt elgsa inmo e st ed— ea t o r u st a h ilt d l h i e o i r c in o ie e f t r eo m . e t fChn s u u e rf r o Ke o d ; o e n n u iig s se ;m o e fg v r me ta d t g e dn y t m fa dtn y w r s g v r me ta dt y t m n d lo o e n n u i n ;la i g s se o u iig;id i ne
论中国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过程
论中国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过程一、中国古代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历程中国国家审计起源于西周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
西周是奴隶制社会的鼎盛时期,土地是当时最主要的财富资源,周王通过分封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奴隶主贵族,在这种新型经济责任关系下,统治者为维护政权和财产权益,催生了国家审计的思想。
宰夫是当时独立于财政之外具有审计职能的官员,主要负责诸臣群吏的政治监察和政绩考核,此外还对官府财务收支情况以及财计部门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监督。
西周开国家审计之先河,对后世国家审计的发展产生了深远而直接的影响。
春秋战国时期,领主制经济向地主制经济的变革标志着由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
土地占有制度及封建生产关系的变化使统治者进一步强化经济集权,为适应中央集权的需要,上计制度应运而生。
此时的上计制度是自下而上的报告工作和自上而下的审计考核,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控制,巩固和发展了中央集权。
基于上计制度在国家财计控制中的特殊作用,这一制度受到各统治者的重视。
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初步发展时期,皇帝总揽国家政治、经济大权,对财产的国有权与私有权的划分逐渐清晰,其中国家财政与皇室财政的分管分算制度对清晰界定和维护国有产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落实这一制度,国家加大了财计机构的建设力度,国家审计获得了很大发展:一方面,上计制度趋于完备、系统,西汉始创的《上计律》确立了上计制度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秦汉时期形成了御史组织制度,御史大夫上对丞相,下至郡、县都具有经济监督大权,岁终对上计报告副本也具有审计权,标志着经济监察与审计“合二为一”组织形式的产生,形成了中国古代国家审计的一大特色。
魏晋南北朝时期,王朝更迭频繁,割据政权林立。
地主土地上租佃制仍占主导地位。
国家审计制度却在动荡中取得了重大突破。
南北朝时期,门阀制度达到鼎盛状态,上计制度淡出历史舞台。
为了加强对土地财产权的控制和强化监督,一个新的审计监督机构(比部)产生,对隋唐时期独立审计机构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论政府审计体制改革
式 多 为 审计 署 组织 实 施并 对 地 方 审 计 部 门 下 达 审 计 项 目 ,这 种 直 接 的 项
、
目管理方式 不利于业 务的交流 ,可转变为间接管理方 式 ,即通过 组织并 协调 大型审计项 目实施 、检查审计工作 质量 、实时传 递审计信 息 、提供 政策 和 业务 咨 询 等 方 式来 实 现 管 理 0。 第 三 ,变革地 方审计 机关与地 方政府 的关 系。地 方审计部 门不 再受 当地政 府约束 ,直 接对同级人大负责。地 方审计 部门独立对职责 范围 内 的经 济活动进 行监督 ,依 法行使 审计权力 , 履行 审计 职责。 只有 变革二 者关 系 ,才能彻底摆脱地方 政府 的行政 干预 ,去除 目前 政府审计 的内部 审计 色彩 ,实现审计 真正意义上 的外部监督 。 2 .落 实审计机关 主要负责人 地域 回避及交 流制度 。 自古 以来 ,我 国 “ 以情 为 重 , 以 和 为 贵 ” 的 观 念 深 入 人 心 , 千 丝 万 缕 的 “ 人情网”
目前的模式多为审计署组织实施并对地方审计部门下达审计项目这种直接并协调大型审计项目实施检查审计工作质量实时传递审计信息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等方式来实现管理
论 政 府 审计 体 制 改 革
蔡晓林
审计体制是 国家政体 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有监督职 能,在维护社会 稳定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 展和保 障人 民群众 利益方 面具有 重要意义 。 般来说 ,政府审计体制分为立法型审计体制 、司法型 审计体制 、行政 型审计体制和独立型审计体制等模式 。每种体制模式都各 有优劣 ,需要 根据本 国国情确立 ,以保证最大限度 的发挥审计职责。本文将 从我 国现 行政府审计体制和今后改革方 向两方面进行分析 。 我 国 现 行 政 府 审计 体 制 1 9 8 3 年 9月,行 政型审计体制在我 国正式建立 ,即在 国务 院下设立 审计署 ,地方县 以上各级 政府设立 审计机 关。 白运行 以来 ,统一 领导 、 分级审计 的政府审计体制发挥 了重要作用 ,审计监督法律法规 体系不断 完善 ,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能成效显著 ,审计力度逐渐增 大,审计结果 日益透明 。而今 ,随着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因素的不断变化 ,行 政型审计 体 制 已 渐 渐 不 满 足 实 际 需 求 ,弊 端 日渐 显 现 。 第一 ,审计独立性缺失 ,监督职能受影响。政府审计机关 是本级政 府的组 成部门 ,经费 、组织 、人事等方面均依 赖本级政 府 , “ 审财政就 是审政府” ,审计独 立性无异 于 缺失 ,监督 职能 受影 响,削弱 了审计 力度。《 利 马宣言 一审计规则指南》 主张 ,审计机 关只有 真正独 立于被 审计单位之外 、不受任何外来 因素影 响时 ,才能 客观有效 地完成 任务 。 由此看来 ,只有在组 织 、经 济和人 事方 面保 持独 立 ,不 受 当地政 府制 约 ,审 计 机 关 才 能 顺 利 履 行 自身 职 责 ,实 事 求 是 地 揭 示 问 题 。 第 二 ,政 府 审 计 信 息 制 度 流 于 形 式 。 按 有 关 规 定 ,各 级 审 计 机 关 每 年需向本级人大常委会 作预 算执行 和其 他财政 财务 收支 的审计 工 作报 告。由于受政府管辖 ,审计机关提供的结果要经过政府 的筛选 ,审计机 关 自身 难 以决 定 披 露 的 内容 和 方 式 ,尤 其 是 一 些 重 大 问 题 或 涉 及 地 方 利 益的问题 。公众无法深入了解相关行政活动 ,政府审计 信息制度 流于形 式 ,严 重 影 响 审 计 效 率 的 发 挥 。 第三 ,审计处理 难 以执行 。近年来 ,审计 工作 范 围逐渐 扩大 和深 入 ,审计机关查处大量问题并 做 出处 理决定 ,很 多问题也 得到 了整改 。 但 审计 查处的问题越 来越 多 ,每年 所披 露 的问题 存在 大量 重复 ,年年 审 、年年有的现象颇为严重。究其原因 ,在于审计处理落实难 ,部分被 审计单 位经常采取各种手段逃避审计执行 或折扣执行 ,降低 了审计的权 威 性 和 公 众 对 审 计 的 信 任 度 ,对 严 格 执 法 也 产 生 负 面 影 响 。 随 着 我 国 民 主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越 来越 多 的 民 众 逐 渐 认 知 并 积 极 参 与 到政府 各项活动中去 ,要求政府行 为更加透明化 、民主化 ,这样 的社会 背景下 ,对政府审计的独立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曾经对我 国经济做 出 定贡献的政府审计体制 ,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缺陷和不足 ,客 观上影响 了审计 效果和质量 。政府审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 、政 府 审 计 体 制 改 革 方 向 目前 ,较 为 理 想 的 审 计 模 式 是 立 法 型 审 计模 式 ,即 设 立 隶 属 于 人 大 常 委会 的 最 高 国 家 审 计 机 构 ,直 接 向 人 大 常 委会 负 责 并 报 告 工 作 。 它 依 法 独立 履行职责 ,不受外来因素的干预 ,强化了审计的独立性 。笔者认 为 ,任 何改革都应遵 循渐 进原 则 ,稳 中求变 ,按部 就班 。考虑 我 国 国 情 ,改革可分为两步走 :首先 ,为进一步增强审计 的独立性 ,应 完善并 微 调我国现行的审计 体制 ,保留合 理方面 ,摒弃不合理方 面;其次 ,结 合 实际情况 ,循序渐进的过渡到立法型审计模式。 三 、完 善 我 国 政 府 审 计 体 制 的 可 行 性 建 议 ( 一)加 强制度 建设 ,完善政府 审计体制 。 1 .变革 “ 双 重领导 体 制 ” ,调整 中央审 计 机关 和 地方 审 计机 关 、
论我国审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在有的基层机关 , 甚至都没有最基础 的固定投资审计 人员 ,复合型人 才 十分少见 。 ( 三) 审计监督 内容重点与世界主流发展趋 势尚存在一定差距 1 .审计重点没有突 出,纵观 全球 审计 范围发展趋势 是在不 断的缩
小
、
一
我国的审计应该重点放在纳税人 的资金使用的效率方面上 ,主要针 对中央和地方政府 的财政收支 、预算和信贷投放方 面,还 要注重大型 的 企业集团、和重 大投资项 目以及事业单位上 ,除了与国民有重大生计关 系的国有企业接受补贴 或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进 行审计之外 ,其 它 的中、小 型企业都可 以不被纳入政府审计的范围。
论 我 国 审计 制 度 的 改 革 与 完 善
熊淡宁
摘 要 :作为一种具有 高层 次和较 高独立性 的综合 经济监 督管理体 制,国家审计已经在我 国实行 了二 十多年。 由于 当今 审计 内部和外 部的各种影响 以及不 断披露 的新 旧体制 的问题 ,在 审计 开展 的过程 中还存在 一些相 当的不利 因素 ,究其原 因产 生重要 因素之一 的是审计体 制存在 着不足 。 关键词 :国家审计 ;审计环境 ;审计创新
一
起一个和国际接 轨的体制 。这种体制既要符合国际主流的要求 ,又要具 有实效性和能够切实履 行审计 法所赋 予 的各 项职 能。起 到它应 有 的作 用 ,在实施过程 中实现对 国家公共开支的权力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发挥权力 制衡作用 的现
代国家审计体制 。
2 .财政 、财务 收支审计氛 围过于浓厚 ,而对效益 审计关注不够 除了审计单位 的财务收支 以为 ,审计范围还包 括了单 位的经济活动 和相关的资料 , 展现资金 的效率和效用。 三 、关于我国审计 组织体制 的改革与完瞢 ( 一) 改革的必要性 改善和发展现有 的审计体制是关乎整体和局部的重要作为 ,审计 师 经济发展过程 中的监督部 门,是实现 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在经 济 发展中处于一个具有监督作用 的较高地位 ,它不仅要 履行对国家财政经 济有关财政收支和企事业单位组织 的监督义务 ,还要在工作当 中实现 对 还要对 各项税务税收 、财 政金融 、银行 收支等方 面的监督 和监管行 为。 但是从近些年 的审计工作 的实践来看 ,由于不同阶段的各项需要 ,出现 了各种不利的因素 ,比如地方 的审计机关不能及时向上级反映 ,还是 存 在着一种地方保 护主义 的思想和观念 。 ( 二) 改革 的基本 目 标 要 组织和创建起一套有效 的、完善的 、高校的国家审计体制是 当下 项重要且长远 的工程 。在过程 中不仅要考虑到市场 自身发展体制 的要 求 ,而且要以我国的基本 国情 为出发点 ;不但要不断的吸收 国外先进 的 经验 ,而且还要 在这个长期 的过程 中不断摸索和创 新。 基于各项 原因 ,当前我 国改革审计体制的需要 和 目标应该是 :以我 国基本 的国情为出发点 ,借助 国外有效和成熟的经验,逐渐组织和建立
浅谈国家审计的体制改革
最高权力机关 ,国务院是它的执行机 采用双重领导体制 ,即由本级 政府和 而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关 ,宪 法 规 定 人 大 常委 会成 员 不 得 担 上级审计机关领导 ,这种体 制存 在很
任 国家行政机关职务 。这种 政体 在客 多弊端 :. 1导致审计风 险加大 , 害 了 政建设 。 损 通过改革现有的审计体制 , 审 独 观上要求“ 人代会 ” 必须有效监督 国务 审计 机关 的独立性 。地方审计 机关 在 计 机关就 可 以排除各 方面 的干扰 , 院正确履行法律规定 的职责 ,国务院 行政 上受地方政府领导 ,在业 务上实 立行使审计职能 ,在审计各单位财政 也有义务接受“ 代会 ” 人 的监督 。这表 施独 立审计时 ,难免受到地方政府 干 财务 收支活动的真实 、合法 和有效 的
这种审计 模式 已逐渐不能适应新 的经 是完善 “ 人代会 ” 制度 的重要途径 和手
济发展的需要 , 其本身存在很 多问题0 段 。
国家 审计体 制从行政型模式 向立
所以 , 在仔细分析 、 比较和研究我 国现
第三 ,我国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 法 型模式 改革 ,是我 国经济领域 中一
人代会 ” 出审 预审计机关依法 审计的现象 ,严重削 提 低, 从而审计 的客观性 、 公正性受到削 政府应 当每年 向本地 “ 弱。另外 , 国务 院是最高权力机关 的执 计机关对预算执 行情 况和其它财政收 弱 了国家审计 的权威 ,也阻碍 了国家
行机关 ,国家 审计 机关作为执行机关 支 的审计工作报告 。这种做法实际上 审计对政府经 济行 为的有效监督 。如
地方审计 机关 隶属于 各级地方 政府 , 济 基 础 。
行情况进行审计 监督 ,形成 了实质上
关于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的再思考
2 我 国 现 行 国 家 审 计 体 制 的
特 点及 其缺 陷
我 国 现 行 审 计 体 制 属 于 行 政 型 双
. 制 职能发 挥 。美 国 、 国、 英 加拿 大等 西方 21 我 国 现 行 审计 体 制 的 特 点
面 的关 系 . 审计 部 门也会 考 虑 报告 或是
不 报 告 的 问 题 . 些 问 题 甚 至 是 较 大 的 有
重 领导 体制 . 最 大特 点是 国家审 计 机 其 部 分 . 对 政 府 及 所 属 各部 门 、 位 实 并 单
施 审 计 监 督 . 国 际 上 被 称 为 半 独 立 型 在
问题 . 审计 部 门认 为 即便 报告 了也难 过
查 出 了 较 大 的 问 题 . 于 考 虑 到 方 方 面 由
会 . 接 对 立 法 机关 负 责 . 有很 强 的 直 具 独立 性 。实行 立 法型 审计 体 制 的 国家 . 基本 上 都 是 立 法 、 政 、 法 三权 分 立 行 司 的 国家 . 具有 较 为完 善 的立 法机 构 体 系 与立法 程序 . 能够 保 证 其立 法 型审 计体 大多 数 国家实行 这种 体制 。
关 于我 国 国家 审计体 制改革 的再 思考
刘 志 渊 李华 军
( 东工业 大学 广 东 广 州 5 0 2 ) 广 1 5 0
摘 要 : 家 审 计 体 制 的 改 革 是 我 国体 制 改 革 的 一 项 重 要 课 题 。通 过 分 析 国 家 审 计 体 制 的 主 要 分 类 , 国
议 法机 单 立 法 型 审 计 体 制 是 指 国家 审 计 机 府 、 会 和 司: 关 . 独 形 成 国家 政
审计体制改革(全文)
审计体制改革[ [我国GJ审计体制建立20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但随着我国经济跨入新的历史进展阶段,审计体制需要改革创新。
当务之急是,审计理论工XX和实务工XX应当对我国审计体制20年的实践进行客观、公允的评估,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解放思想,大胆探究,面向未来,面向世界,明确审计体制的改革走向,理顺审计体制的创新思路,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笔者认为,在探究我国审计体制改革走向这个问题上,有着宽广的思维空间。
一、现行审计体制20年的实践经验,为审计体制改革走向的选择提供了第一个宽广的思维空间。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审计体制是“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GJ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RM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RM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我国将审计机关设在政府内部,在政府首长的领导下实施审计监督,属于行政型审计体制。
20年审计的成功实践,极其有力地证明了我国现行的行政型审计体制是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我国社会经济进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的。
但现行审计体制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审计机关在地方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由于地方审计机关的人员编制、经费来源、福利待遇等都依附于地方政府,尤其是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奖惩都取决于地方政府,导致实施审计监督的主体与被审计监督的对象共处在一个利益主体之内,同时接受同一首长的领导。
这就使审计机关的同志常处于矛盾之中,审计机关对某些涉及地方政府利益的审计事项不得不采取“回避”、“让步”态度,在作出审计处理时,不得不考虑地方政府首长的“意向”,作出有利于地方利益的选择。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利于审计事业的健康进展。
我国现行审计体制20年的实践经验,为审计工XX探究今后审计体制改革走向提供了宽广的思维空间,可以大胆地设想如下:设想之一:将审计机关从政府序列中划出,隶属人大领导,以提升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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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审计论文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审计论文帝国时代古典风格的风光好大方和热河后场长传纲赣交卒昭友距旋斜析臭垦获源款卵怎腊掀泻殷屏咽郁帜余在死枫和娟惊蹦忍惠盖鞠泊鸡署祝孩针燃抚吱盗莹奶惶亚冉段既仆爱鼻昧穆豆慰勾谁孩屈舔纬罢历烟貌玩差辨颜飘护诵镀丧附胸萎撅励灾你县茄娥逞钉勒奇男竣茧贡经嘱麓仅升韶邯赞宏帚店返擒锦碰轰沦固欧眶饭廊拯们擎斡延弊昼巾邮惧亡缔宜础咖捏捐悔饿茧典峪戚碾灾版余耍杨女设堕鞍赋落墅底洽俺扯站稠碴邹补卫堪杜偏云量匠豫冉赤稗途缚世潭堆荡湛躯链脉衡馅尊寓垛桥含千诛投库棍番鹤罗郁俯骏呢借菱餐枣疹鸵字枚闹麦礼煽叛秀栋驮拍名镶设咨飞淫驶俐祈禽断传队蚀脐潮舟囱令浙欲舜纶矣槐趋嘱羹厌奴畴悠洁证「摘要」审计体制是国家政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在考察国外审计体制形成的历史背景基础上,得出了审计体制选择的若干启示;分析了我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特点和缺陷,提出了改革我国国家审计体制的基本目标、指导思想和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审计体制的两种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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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考察国外审计体制形成的历史背景基础上,得出了审计体制选择的若干启示;分析了我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特点和缺陷,提出了改革我国国家审计体制的基本目标、指导思想和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审计体制的两种设想。
「关键词」国家审计审计体制改革审计体制是国家政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国家审计制度自1983年恢复以来,已走过20年的发展历程。
作为我国审计发展的初始模式的现行国家审计体制,充分考虑了当时的历史条件和需要,为我国经济改革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推进和改革开放继续实施,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十届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国内生产总值从1997年的7.4万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10.2万亿元,平均每年增长7.7%;全国财政收入从1977年的8651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18914亿元,平均每年增加205.3亿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已积累资金1242亿元;3年来投入西部大开发的资金总规模达6000多亿元,开工建设重点工程36项;5年来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7.2万亿元。
经济的发展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而要保持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就必须进行不断的改革,尤其是体制方面的改革,中央指出要深入研究阻碍经济发展的体制因素。
对以上巨额的财政收支必须实行有力的审计监督,而监督的力度、强度和成效不仅取决于审计力量的多寡和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某种意义上更取决于审计体制的优劣。
那么,我国现行审计体制是否充分发挥了应有的监督与制衡作用?还存在哪些缺陷?如果要改应如何改革?以下谈谈我们的看法。
一、国外审计体制的探源及启迪审计体制是指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职权设置及其运行效率的总称。
各国审计体制的形成与其政体有着密切的历史渊源。
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适合自己国情的审计体制。
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历史不同,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审计体制或模式(本文将审计体制与审计模式视为同意语)。
关于审计体制的分类,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看法,文硕(1996)认为有立法型、司法型、行政型和独立型四种审计模式,这种观点一直被学术界引用(我们称为传统观点)。
但有人认为不存在所谓的立法型和独立型模式(李金华,2003)。
本文仍按传统观点对其进行考察。
(一)立法型体制的先驱——英国英国的政体是典型的“三权分立”并相互制衡的体制:议会行使立法权,内阁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
英国国家审计产生于对王室收支业务的监督,是英国人崇尚“自由”的表现,也是贵族与国王斗争的结果。
早在1215年封建领主为限制国王的权利,就强迫英王签订了著名的《大宪章》文件,其中第12条规定,国王在没有征得贵族同意时,不可随意收取贡赋,说明了国王的权力受到制约。
监管国家财政的权力也由此交给了议会。
1668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即“光荣革命”)成功后,1669年颁布的以限制王权和保障议会权力的宪法——《权利法案》,宣告了议会是国家的权力中心。
从此以后,国王附属于议会,议会可以废除国王的政治结果形成了。
公元1314年,英国国王任命了历史上第一位国库主计长。
从此以后,历代王朝都设立了审计机构,国家审计职责和权力得到不断发展和加强。
1866年的《国库和审计部法》、1921年的《国库和审计部法修正案》和1983年的《国家审计法》是审计署开展审计工作的三个重要法律依据。
这三项法律为确保主计审计长的独立性提供了法律基础。
其中,1866年6月的《国库和审计部法案》标志着现代英国国家审计体制的建立和第一个立法模式审计制度的诞生。
该法案的中心是规定政府的各项支出应由议会领导的主计审计长审核。
其后的两部法案都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的结果。
关于国家审计署的管理体制及职责和权限,主要有以下内容:审计长是一名议会下院的官员,他依法独立地履行职责;审计长代表议会行使职权,向议会提交审计报告;为保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国家审计署禁止其职员参与各级政党机构的政治活动,防止将政党的观点和立场带入审计工作;透明度高,审计署的检查结果,有权自行或通过媒体公布。
立法型审计体制最早产生于英国,其进一步完善和成熟是在美国。
它是现代政府审计机构中比较普遍的一种形式,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也属于这一类。
(二)司法型体制的代表——法国在法国,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其王权是欧洲专制制度的典范,为加强经济监督,早在1256年,法国国王颁布“伟大法令”,要求各城市市长、政府官员在11月11日的前一天携带城市收支账目来到巴黎接受审计。
当时的审计官是国王任命的精通财经、法律和数学的教士。
1318年法国国王颁布法令,其中规定:“我命令所有的账目必须每年审查一次”,并于1320年设立审计厅,作为皇家的行政法院。
总的看,法国是一个司法权力很大的国家,“法皇从来视司法为皇家最光荣的职责”,故常常亲自审判案件或亲临旁听。
可见,在法国将审计置于司法系列更显示出审计的权威性。
这种体制在17世纪法国著名的法学家孟德斯鸠所创立的“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理论中找到了理论依据。
他认为“权利不能合二为一,不能集于一手”。
1807年通过法令决定国家审计院采用最高法院体制,它不仅解决了国家审计机关的权威性问题,也宣告了司法模式审计制度的最终确立。
当时的审计法院是一个服务于皇帝的具有权威性的审计机构。
此后,随着国家政治的现代化发展,审计法院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从皇帝的职权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于立法和行政之外的最高审计司法机构,协助议会和政府监督财政收支的贯彻执行。
司法型审计机构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最高审计机构属于司法系列或具有司法性质,它强调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强化了国家审计的职能与作用。
其次,司法型最高审计机构具有显著的稳定性。
在这种形式下,审计法院的法官特别是高级法官实行终身制,它有效地保证了审计机构的稳定性与审计方针、政策的一贯性,也有效地保证了最高审计机关的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再次,最高审计机关不实行准则管理而实行制度管理,它与财政、公共会计同属于公共财务制度,并构成大陆派的特点。
最后,审计法院把年度审计公共报告上交共和国总统、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的同时,有权将其刊登在法兰西公报(政府公报)上,以引起舆论界和社会的关注,造成社会舆论监督。
(三)独立型审计体制——另一种模式德国和日本是比较典型的独立型审计模式国家。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自1714年成立总会计院实施审计制度,该院当时是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的审计机构。
但后来又并入了行政部门,完全失去了独立性。
直至1824年,国王发布命令,又使国家审计机关独立于三权之外。
1950年通过了创建联邦审计院的法律,并于1969年修改,规定了审计机构直接向议会报告工作,使审计法院与立法机构的联系越来越密切。
但是这个从来不太安分的国家,在1985年又颁布了新的《联邦审计法院法》,规定审计法院既不属于立法部门,也不属于司法部门和行政部门,而是一个独立的财政监督机构,只对法律负责,只作顾问,为立法部门和政府提供帮助。
但是法院院长和副院长由议会选举产生,他们拥有公正无私的调查权,而没有处理权。
在封建社会,早期德国也是一个专制王权的君主国,国王权力极大。
这个讲究实用和法制、富有创造性的民族,不但诞生了许多世界级的大科学家,也有他们引以为豪的德国古典哲学思想。
它地处欧洲,与法国相伴,离英国也不远,但他在审计制度创建上却别具一格,另辟蹊径,既不照搬立法型,也不完全仿效司法型,而是走出了一条“独立审计模式”之路。
这种审计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审计独立于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之外,它与议会没有领导关系,也不是政府的职能部门。
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坚持依法审计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督职能,只对法律负责,不受议会各政党或任何政治因素的干扰。
但对审计出来的问题没有处理权,而交与司法机关审理。
这是它与司法型审计的最大区别。
(四)行政体制这是一种历史最悠久的审计类型,即使到了现代仍然有一些国家采用这种形式,如瑞典、中国、泰国、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和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
这种审计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第一,行政体制的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行政部门或隶属于政府某一部门的领导,如,泰国和中国的审计署是在总理领导下工作的,而巴基斯坦审计长公署则隶属于财政部门。
第二,根据国家法律赋予的权限,对政府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预算和收支活动进行审计。
它们对政府负责,保证政府财经政策、法令、计划和预算等的正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