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1年修改通报内容简介

合集下载

水密舱壁(室)的强度-密性试验-F

水密舱壁(室)的强度-密性试验-F

有关水密舱壁(室)的强度-密性试验的相关要求一、水密舱壁(室)的强度-密性试验的依据S09钢质海船入级规范以及11年修改通报第1篇第4章第3节“舱室密性试验”;2.IACS UR S14水密舱室试验程序;3.SOLAS公约(2009)第II-1章第11条的相关要求;4.散货船共同结构规范(CSR)第11章第3节(或09钢规第10篇第11章第3节);5.双壳油船共同结构规范(CSR)第11章第5节(或09钢规第9篇第11节第5条款)。

二、水密舱壁(室)的强度-密性试验的方法以及注意事项1.结构试验:(09钢规要求)系指用于证明液舱的密性和结构设计的合适性所进行的静水压试验。

1.1. 结构试验的方法:(1)结构试验可以在涂车间底漆后进行;(2)如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则结构试验可以在保护涂层喷刷后进行:①所有焊接都已完工并在保护涂层喷刷之前,经验船师仔细目视检查满意;②在保护涂层喷刷之前进行渗漏试验。

(3)当未作渗漏试验时,下述部位应在结构试验后涂防护涂层:①所有合拢焊缝,包括手工和自动焊缝;②手工施焊的熔透焊缝和所有液舱边界的手工施焊的角焊缝。

(4)结构试验的压力:根据不同的船型、舱室的结构、舱室在船上所处的位置以及舱室的性质,按不同规范的要求获取,具体可参考适用规范中有关舱室密性试验表。

1.2. 结构试验的注意事项:(1)一般来讲,结构试验具有二种试验功能,即:渗漏和强度。

如果对要求进行渗漏试验的焊缝已进行过焊缝渗漏试验,且结果令人满意,在仅做具有强度功能试验的结构试验时,相关已通过渗漏试验的焊缝在做结构试验前焊缝可以施涂防护涂层,反之,被试验的焊缝只能喷涂车间底漆。

(2)对未作渗漏试验时,也就是做具有渗漏和强度功能试验的结构试验,下述部位应在结构试验后涂防护涂层:所有对接合拢焊缝,包括手工和自动焊缝;所有液舱边界的手工施焊的角焊缝和手工施焊的熔透焊缝,包括深溶和全熔。

2.静水压气动试验:(09钢规要求)系指静水压和空气压力的组合试验,在液舱内充水至液舱顶并附加空气压力。

钢制海船入级规范

钢制海船入级规范

钢制海船入级规范钢制海船是指采用钢材作为主要结构材料建造的海洋船舶。

钢制海船具有结构坚固、耐腐蚀、耐用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商业航运、海洋资源开发、海警执法等领域。

为了确保钢制海船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对钢制海船的建造和操作进行管理。

建造规范方面,钢制海船必须符合IMO船级社、国际协议、国家海事法规等相关规定。

首先,船舶设计必须满足合理的载重要求,包括船体稳定性、船舶结构强度、动力系统配置等。

其次,钢制海船的建造必须符合一定的技术标准,包括钢材的使用要求、焊接工艺要求、防腐蚀措施等。

在建造过程中要保证船舶结构的质量和完整性,相关设备和系统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和验收。

操作规范方面,钢制海船的操作必须符合IMO颁布的航行规则以及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

首先,船舶必须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导航设备和通信设备,包括雷达、GPS、声纳、航海电子地图等,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其次,船舶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如救生艇、救生衣、灭火器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此外,船舶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具备必要的航海技能和行为规范。

维护规范方面,钢制海船的维护保养非常重要。

首先,船舶的外部和内部维护必须定期进行,包括船体防腐蚀处理、排水系统检测、船舶设备的维修和更换等。

其次,船舶的动力系统和航行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调整,确保其正常运行。

此外,船舶必须随时保持适当的货物装载均衡,以确保航行安全。

钢制海船的维护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相关记录和报告必须保存并上报到相关部门。

总之,钢制海船的入级规范是确保船舶安全和运营可靠的重要措施。

通过建造规范、操作规范和维护规范的严格执行,可以提高钢制海船的使用寿命和效益,保障海上航行的安全和顺畅。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钢质海船入级规范是为了确保船只的安全和性能,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需要符合一系列的规定和标准。

以下是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的一些重要要求。

首先,船只的结构设计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际海事协会(IACS)的规范。

这意味着船体结构必须能够承受海上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载荷,并确保船只的强度和稳定性。

此外,船只还必须具备良好的防浸与防沉性能。

其次,在建造过程中需要使用高质量的船舶用钢材。

这些钢材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并且经过认证机构的检查和测试。

钢材的质量直接影响着船只的强度和耐久性。

因此,在选择钢材时需要考虑到船只的使用环境和载荷条件。

另外,船只的焊接工艺也是非常重要的。

焊接是构建船体结构的关键环节,其中的质量和可靠性直接影响着船只的强度和完整性。

因此,在焊接过程中需要根据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并使用经过认证的焊接材料和设备。

此外,船只的舾装和设备也需要符合入级规范。

舾装包括各种管道和阀门,需要满足特定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

设备指船只上搭载的各种设备,如发动机、发电机、泵等,它们的性能和可靠性对船只的操作和维护至关重要。

最后,船只的施工和质量控制也是入级规范的重要环节。

施工过程中需要依照规范进行操作,并严格控制每个环节的质量。

在建成后,船只还需要进行入级检验和认证。

入级机构将对船只的设计和建造过程进行审查,并进行一系列的测试和检验,以确保船只达到入级规范的要求。

总而言之,钢质海船入级规范是为了确保船只的安全和性能,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需要符合一系列的规定和标准。

这些规定和标准涉及到船体结构、钢材使用、焊接工艺、舾装和设备等方面。

只有严格按照这些要求操作和控制质量,才能建造出安全可靠的海船。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GB 712-200×《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国家标准编制说明基本信息:标准号StandardNo:GB 712-2011中文标准名称StandardTitle in Chinese: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英文标准名称:Ship and ocean engineering structural steel 发布日期IssuanceDate:2011-6-16实施日期ExecuteDate:2012-2-1首次发布日期FirstIssuance Date:1965-1-19标准状态StandardState:现行复审确认日期ReviewAffirmance Date:计划编号Plan No:20077223-Q-605代替国标号ReplacedStandard:被代替国标号ReplacedStandard:废止时间RevocatoryDate:采用国际标准号AdoptedInternational Standard No:采标名称AdoptedInternational Standard Name:采用程度ApplicationDegree:采用国际标准AdoptedInternational Standard:国际标准分类号(ICS):中国标准分类号(CCS):H46标准类别StandardSort:产品标准页码Number ofPages:标准价格(元) Price(¥):主管部门Governor: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归口单位TechnicalCommittees: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DraftingCommittee: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详细内容:标准化对象、制定标准的原则、采标程度及主要技术特点标准化对象简介本标准的标准化对象为: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板、钢带和型钢。

具体规定了船舶及海洋工程结构用钢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钢质海船入级规范是指用于非国际航运的钢质海船的入级标准和规范。

下面将介绍一份1000字的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钢质海船的安全、可靠和环境友好,保障船员和负载的安全,规范船舶的设计、建造和运营。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非国际航运的钢质海船的入级。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1. 钢质海船:采用钢结构建造的运输船舶。

2. 入级:指钢质海船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获得船级社认可的过程。

第二章技术要求第四条设计要求:1. 设计和建造钢质海船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并获得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许可证。

2. 设计应满足船舶强度、稳性、机械设备、电气系统和防火等相关要求。

第五条建造要求:1. 钢质海船的建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施工标准。

2. 建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并获得相关质量认证。

第六条材料要求:1. 钢质海船所使用的钢材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质量检验合格。

2. 钢材应具有足够的强度、韧性和耐腐蚀性。

第七条装备要求:1. 钢质海船所安装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经过相关技术认证,并具备可靠性和适航性。

2. 需配备航海设备、通信设备、救生设备等必要的安全设备。

第三章检验和验收第八条设计审核:设计方应将钢质海船的设计文件提交给船级社进行审核,确保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第九条施工检验:船级社将派驻人员进行现场检验,监督钢质海船的建造过程,包括材料选用、焊接质量、装备安装等。

第十条验船和试航:在钢质海船建造完成后,由船级社组织验船和试航活动,测试船舶的性能和安全运行状况。

第十一条发证和入级:根据钢质海船的检验报告和试航报告,船级社将对船舶发行合格证书,并进行入级认定。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二条运营保养:钢质海船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按照船级社的要求,定期进行船舶的保养和维修。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钢质船舶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制定和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营。

关于公布CCS认可的产品检测、试验机构名单的通告(2011)

关于公布CCS认可的产品检测、试验机构名单的通告(2011)

协会 ( C ) I S 理事 会于 2 1 年 2 A 01 月通 过 了对 U 5 ( RM4 机器 处所 的 通风 ) 第二 次修订 版 。 的 本 次 修 订 明确 了 U 5 适 用 的机 器 处所 为 S I SI R M4 所 OL I A 一 1 3 1 条 中定义 的处 所 ,即 指 一切 A类机 器处所 和 其他 所有 / 6 装设推 进 装置 、锅炉 、燃 油 装置 、蒸汽 机和 内燃 机 、发 电机和
2 1 年 6月 2 0 1 0日
炉 在包 括恶 劣气 候在 内的所有 气候 条件 下全 功率 运转 时 ,该处 所 能 有 充足 的空 气供 应 ,以保 证人 员 的安全 和舒 适 ,以及 机器 的运 转 ; 于任 何其 他机 器处 所应 有适 合于 该机 器处 所 的适 当 对
转 发海事局 “ 关于公布实施 国际航行海船 法定检 验技术规则 (0 年修改通报 )的通知 ” 21 1
根 据 国 际船级 社协 会 ( C ) 一 要 求U Z 和 中 国船级 社 I S统 A R1 7 钢质 海船 入级 规 范》 的规 定 ,现将 目前 中国船 级社 认可 及接 受
2 1 年 6月 1 0 1 4目
关于公布 C S C 认可 的产 品检测 试验机构名单的通 告 (0 ) 21 1
根据 中 国船级 社 《 钢质 海船 入级 规范 》 一篇 第 3 《 品 第 章 产 检 验》 有 关规 定 .现将 中国船级 社 目前认 可 的产 品检测 、试 验 机 构 名单 予 以公布 ( 附件 ) 见 。 中 国船 级社 对 产 品检测 、试 验机 构 的认可 .仅 证 明该机 构 具 有按 中国船 级社 要 求进行 船 用及相 关产 品特 定检 测及 试验 项 目的能 力 ,不 代表 中国船级 社对特 定 产 品检测 、试验 机 构做 出 的检 测和 试验 结果 进行 了确 认 被 认 可的产 品 检测 试验 机构 所进 行 的产 品检测 和试 验活 动 .不代 表和代 替 中国船 级社 的产 品认 可或 检验 . 中国船 级社 对产 品检 测 、试验机 构 的认 可 ,不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1年修改通报发布实施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1年修改通报发布实施
型 集装 箱船 船体 结构研 究成 果 。 修订 了两种 柴 油机 曲轴疲 劳 强度 校 核和 曲轴直 径校 核
供 油单 元等增 加持 证 的要求 。


根据 IO M C 2 28 ) M S 8 (6 决议 的规 定 ,禁 止船 上新 装含
方 法的应 用范 围 补充 说 明了螺 旋桨 油压 无键 安装推 入量计 算


按芬 兰 一瑞典 冰 级规 则 2 1 ,对 涉及 结 构 、螺旋 桨 和 00
加 标志 : 根据 作业 要 求增加 了限 制作业 吃水 的 附加标 志。 同时 为保证船 舶安 全 .对某些 特定 的产 品 .如及 火星 熄灭器 、燃 油
轴 系等冰 区加 强 的要 求作 了修 订 。

2 1— — O 3 9 1
X X X
此前 I C 曾收 回考虑 进 行修 改 ,最 终决 定删 除 。 A S
sri (e Mac 0 ) evc D l rh 2 1 e 1
1对 I R sMS 8 (O) at C 5 3 4 适用 范围 MO e . C. 1 7 .P r 2. h 的
为满载 的两 倍 。
Rc e No 9 Uni r 1 1 f m a pl a i n f 0 p to o i c
S L S R g I / - n as c t n O A e I 3 9 i so i i -1 ao wi C 1 Cr 1 3 (e t MS / i 1 N w.M y h 3 c a
21) 0 1
2 —5 O1 1 —1 2
XXX
安 全设 备初 次 、年 检 和换 新检 验 中对 绞 车 ,舷梯 和跳 板 梯 ( S 5 (4 决 议 )检验 、测试 要 求的建 议 案。 M C 2 68 )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1. 引言钢质海船是现代海洋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钢质海船的安全和运营能力,各国建立了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钢质海船入级的相关规范。

2. 船舶设计和建造要求2.1 建造材料钢质海船的建造材料需要符合国际公认的船级社规定的要求。

常用的建造材料包括高强度钢板、碳钢、不锈钢等。

在选择材料时,需要考虑船舶结构的强度、耐腐蚀性能以及船舶的使用环境等因素。

2.2 结构设计钢质海船的结构设计需要符合国际公认的船级社规定的要求。

结构设计包括船体结构、船舶稳性、船首尾设计等方面。

设计师需要考虑船舶的载重能力、耐波性能、航行稳定性等因素,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3 舾装设计钢质海船的舾装设计需要符合国际公认的船级社规定的要求。

舾装设计包括船舶甲板、舱口、货舱、船舶设备等方面。

设计师需要考虑船舶的功能需求、船舶设备的布局、船员工作和生活的舒适性等因素,确保船舶的使用效率和工作环境。

3. 建造和验船程序3.1 建造程序在进行钢质海船建造之前,需要按照国际公认的船级社规定的要求申请建造许可证。

建造程序包括设计审查、材料采购、施工过程监督等环节。

在建造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确保船舶的建造质量。

3.2 验船程序钢质海船建造完成后,需要按照国际公认的船级社规定的要求进行验船。

验船程序包括船舶结构、舾装、机电设备等方面的检查。

验船过程中,需要对船舶各项指标进行测试和评估,确保船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4. 入级证书和维护要求4.1 入级证书根据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的要求,验船合格的船舶将获得相应的入级证书。

这些证书包括船级社的认可和认证等级。

船舶所有人需要保管好入级证书,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4.2 维护要求钢质海船在运营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

维护要求包括船体结构的检查、设备设施的保养、船舶的清洁等方面。

船舶所有人需要按照入级规范的要求进行船舶的维护工作,确保船舶的安全和使用寿命。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2)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2)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1. 引言钢质海船入级规范是为了确保钢质海船在其整个寿命周期内具备一定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符合国际标准的运营能力而制定的。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钢质海船入级的相关要求和规范。

2. 船体结构2.1 材料要求钢质海船的船体结构材料应符合国际标准,并经过相关认证机构的验证。

材料的强度、耐腐蚀性能、焊接性能等都需要满足要求。

2.2 设计要求钢质海船的船体结构设计应符合国际航海安全规范。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船舶的航行条件、货物负荷、机电设备布置等因素。

2.3 施工规范钢质海船的船体结构施工应符合国际船级社的规范要求。

包括船体分段制造、焊接工艺、防腐处理等。

3. 机电设备3.1 主机设备钢质海船的主机设备应符合国际标准,并经过相关认证机构的验证。

主机设备的功率、燃油消耗、排放等性能都需要满足要求。

3.2 辅助设备钢质海船的辅助设备包括发电机、消防设备、污水处理等。

这些设备的安装位置、容量、性能等都需要符合国际航海安全规范。

3.3 电气系统钢质海船的电气系统应符合国际船级社的规范要求。

包括电缆敷设、接地系统、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等方面。

4. 航海设备4.1 导航设备钢质海船的导航设备应符合国际卫星导航系统要求,如GPS、GLONASS等。

并需要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通信设备钢质海船的通信设备应符合国际通信规范,包括无线电通信设备、卫星通信设备等。

4.3 救生设备钢质海船的救生设备应符合国际安全规范,包括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等。

5. 监控与维护5.1 船舶监控系统钢质海船需要配备船舶监控系统以实时监测船舶的状态。

这包括船舶轨迹、船载设备状态等。

5.2 维护计划钢质海船需要建立维护计划以确保船舶的运行状态。

包括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等。

6. 入级认证钢质海船需要经过船舶入级认证才能具备合法运营资格。

入级认证需要提交相关的技术文件和测试报告,并接受认证机构的审核。

7. 结论钢质海船的入级规范对于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钢制海船入级规范

钢制海船入级规范

钢制海船入级规范1. 引言钢制海船入级规范是为了确保钢制海船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操作性,保障海上交通的畅通与安全而制定的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进入国际海运市场的钢制海船,包括货船、客船、油轮等各类船舶。

2. 船舶结构要求2.1 钢质选材要求:•船体结构应采用高强度钢材,以确保船舶的结构强度和抗震能力。

•钢材的选用应符合相关国际标准,并经过合格的认证机构的验收。

2.2 结构设计要求:•船舶的结构设计应符合船级社的规范要求,确保船舶的结构强度和刚度满足运输和操作的要求。

•船舶的结构设计应考虑航海和操作条件,保证船舶在不同海况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3 舾装结构要求:•船舶的舾装结构应考虑乘客和船员的安全和舒适性,并符合国际相关标准的要求。

•舾装结构应具有防火、防水、防震等功能。

3. 船舶设备要求3.1 主机和辅机要求:•船舶的主机和辅机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具有高效、环保、可靠的性能。

•主机和辅机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国际和船级社的相关规定。

3.2 操纵系统要求:•船舶的操纵系统应具备精准、可靠的控制功能,以确保船舶的安全操作。

•操纵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应满足国际和船级社的标准要求。

3.3 通讯和导航设备要求:•船舶的通讯和导航设备应具备现代化的功能和性能,以确保船舶的导航安全。

•通讯和导航设备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国际和船级社的相关规定。

4. 船舶管道和电气系统要求4.1 管道系统要求:•船舶的管道系统应具备耐腐蚀、耐压和安全可靠的特性,以确保船舶在运输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管道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国际和船级社的相关规定。

4.2 电气系统要求:•船舶的电气系统应具备稳定、可靠的供电功能,以确保船舶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电气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应满足国际和船级社的标准要求。

5. 安全与环保要求5.1 船舶安全要求:•船舶设计应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的相关规定,以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救援能力。

•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救生装备,以确保船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修订了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中国船级社)和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中国船级社)的船级研究开发要求。

《规范》修订通知将于2020年7月1日起生效。

代码添加和优化新的检验技术,扩展了识别原理检验服务领域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增加了远程检查要求,应用智能检测的开发需求,并添加技术交流低压岸电系统的规定,提高了额外的CCS岸电系统的迹象,并促进减排措施的推广和实施。

根据市场需求,规范对集装箱船、液化气船等新技术船型的结构尺寸和布置要求进行了优化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了规范的适用性。

根据行业对“穿梭油轮”的需求,制定了全面的船首装载系统技术标准,以填补CCS穿梭油轮的技术空白,提高其技术服务能力。

分类规则修订了电缆船、救助船、铺管船和液化气船附加标志的技术要求;增加船载驳船和自卸散货船的附加标志;明确“水下检验”附加标志不适用于附有强化检验计划(ESP)标志的15年以上船舶;在产品检验中增加了原则批准的定义和相关要求;增加了船载驳船和自卸散货船的附加标志“远程检查”的定义及其适用原则要求;修改了有SCM附加标记的船的检验时间船体修改了与舵有关的技术术语;修改了不同厚度钢板对焊时的切割宽度要求;增加了油罐结构晃动评定的原则要求;重组直升机甲板的标准清单;对船首底部砰击压力的计算方法进行了修正;对油轮主要部件腹板加强筋的尺寸要求进行了修改;对滚装船的技术要求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对客轮、客轮、轮渡和膜式液化气船的技术要求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海洋工程取消了压力细水雾系统对非注水管道(主管道系统)不能使用机械接头的要求;增加蝶阀应用要求;增加了压载水管通过套管的方式;增加了无管隧道、有货舱舱底水总管的技术要求;对锅炉燃料系统的设备要求进行了修改;对燃气轮机额定功率的环境条件进行了改进;燃气轮机补充发动机的要求提交图纸和数据,控制燃气轮机的技术要求和进气和排气,燃气轮机转运装置的联锁要求,要求调速的特点,用于燃气轮机发电,和技术术语“设计评价”的柴油引擎。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是规定钢质海船入级要求的准则。

以下是常见的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
1. 船体结构:船体结构必须符合国际船级社(Classification Society)的规定,包括船体材料的选择、船体结构的设计和制造等方面。

2. 动力系统:船舶的主要动力系统,包括发动机、推进器和相关设备,必须符合国际船级社的技术标准。

发动机的功率、推进器的类型和数量等也会受到规范的限制。

3. 设备和系统:船舶上的各种设备和系统,如电力系统、安全设备和通信设备等,必须符合国际船级社的要求,并通过相应的认证和检验。

4. 维护和检验:钢质海船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以确保船舶的安全和性能。

船级社会对维护和检验进行详细的规定,包括船舶的定期检验、修理标准和维护记录等。

5. 操作和管理:船舶的操作和管理必须符合国际船级社的要求,包括船舶运行的安全管理体系、船舶员工的培训和持证要求等。

这些是一些常见的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具体规定会根据国际船
级社的要求和相关国际公约而有所不同。

船东和造船厂商需要根据
这些规范来设计、建造和维护钢质海船,以确保船舶的安全和性能。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1年修改通报(报批稿)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1年修改通报(报批稿)

4 7
4 7
* 船级取消信息 7 7 注: * = 保险公司是指船东保赔协会和船体和轮机保险商 ** = 如果在协议中注明 *** =除非与船旗国的协议不允许 1. 当要求时可获得 2. 交船时从船厂获得 3. 登船访问时可获得 4. 当要求时可获得审核结果 5. 当船东同意时---或通过保险合同中的特别条款 6. 当船东(船长)或船厂(如适用)同意时 7. 自动获得
中国船级社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2011 年修改通报
第 1 篇 入级规则 (报批稿)
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 2010 年 12 月ຫໍສະໝຸດ 1-1简要编写说明
本篇主要根据经修订的 IACS URZ、URS(截止到 2011.7.1 生效的 UR)以及规范使用反馈需求进行修改, 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 审核、信息提供与保密 1.1 根据欧盟审核意见,即“应确保 EC 在对 CCS 进行评审时能够派人随 CCS 登船” ,对“审核、信息提 供与保密”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1.2 根据欧盟审核意见,在“信息提供与保密”中完整地纳入 PR3。 2、 附加标志 2.1 为满足入级服务市场需求,增加“Floating concrete mixer” (混凝土搅拌船) 、 “WD(xxxm) ” (作业吃 水 (xxx 米) ) 附加标志并修改了 “Maxium Cargo Density (××t/m3)” (最大货物密度(××t/m3)) 、 “No MP” (无多港口装/卸货物) 、 “Allowed combination of specified empty holds” (允许空舱组) 、 “Holds Nos. ××× may be Empty” (可以×××舱空舱)等附加标志。 3、 产品检验 3.1 根据总部建造入级处反馈信息新增并修改了附录 1 及附录 2 的产品持证清单。 4、 建造中检验 4.1 为完整执行 IACS 统一要求,根据 URZ23 补充了“船厂审查记录”并完善了表 1; 4.2 根据 UR S14 (Rev.3 May 2010)修订舱室密性试验的要求。 5、 建造后检验 5.1 根据新生效的 IACS URZ10.1(Rev.17Feb 2010)、URZ10.4(Rev.8 Feb 2010)、URZ13(Rev.2 Feb 2010)、 URZ16(Rev.3 Mar 2010)、URZ1(Rev.4 May 2010)、URZ7(Rev.17 May 2010)以及 IMO A.1020(26) 决议修订钢规相关内容,以及时执行 IMO、IACS 统一要求。 6、 其他一般编辑性修改。

钢规机电篇

钢规机电篇

技术要求


新增1.3.1.5(5),自2011修改通报生效日起, 禁止新装电气设备使用石棉。 修改第1.3.6.2条的脚注,将原指向A.830(19) 修改为A.1021(26)。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第2章 船上电气装置
1、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背景

IACS于2009年9月通过对UI SC35的Rev.2,允许蓄电池 作为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的供电电源之一,并详细规定了 各种电源供电的要求。 FSS规定: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的电源应不少于两套,其 中一套应为应急电源。该系统应由专用的独立馈电线供电, 这些馈电线应接至位于或邻近于该系统控制板上的自动转 换开关。 对于上述规定,细化了应急电源为以下两种情况时的要求 应急配电板供电——直接馈电 蓄电池供电——蓄电池应满足应急电源的要求。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第9章 柴油机
1、曲轴疲劳强度校核(IACS)和曲轴直径校核(CCS)2种 方法的应用范围
背景:
原规范中提供了曲轴疲劳强度校核(IACS)和曲轴直径校核两种 方法,可选择其中的一种方法进行校核,合格即可满足要求,没有 完全执行IACS统一要求。因此,对现有规范中规定的两种方法的应 用范围进行了修改。 技术要求 ●钢质材料的曲轴应按IACS的方法进行校核; ● 球墨铸铁材料的曲轴应按CCS的最小直径方法进行校核; ● 超出IACS方法适用范围的曲轴,可采用CCS最小直径校核方法。 实施 煅钢或铸钢曲轴,必须按规范中提供的IACS的方法进行校核。 球墨铸铁曲轴或者参数超出IACS方法规定范围的曲轴可采用曲轴直 径校核方法进行校核。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第6章 锅炉和压力容器
2、热油加热器重油温度或粘度监测要求 背景: 原重油温度或粘度的监测报警要求为“低或大”, 容易误解为监测“温度低”或“粘度大”,而实际上 应该是监测“温度低、高”或者“粘度高、低”。 技术要求 重油温度或粘度监测报警项目改为“低和高”。 实施 重油温度或粘度监测报警项目改为“低和高”,是 指可以监测重油温度或重油粘度,如选择监测温度, 应设温度低、高报警,如选择监测重油粘度,应设粘 度低、高报警 。

钢质海船产品入级规范

钢质海船产品入级规范

第3 章产品检验第1 节一般规定3.1.1 一般要求3.1.1.1 产品检验是船舶检验的一部分,包括入级产品检验、受权法定产品检验,以及受托的其他产品检验。

通过产品检验,以确认其产品分别符合入级规范或法定或委托方的要求。

3.1.1.2 拟用于入级船舶的产品,其检验除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篇章与CCS《材料与焊接规范》的规定。

3.1.1.3 对于规范规定的产品,可以接受相应标准作为替代。

但在任何情况下,设备、部件和系统应经过设计评估、制造中检验、测试和功能试验,以确认其不低于规范规定的有效性。

3.1.1.4 本规范涉及的产品,如未规定具体技术要求时,可接受按制造厂确定的适用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试验。

对此类产品的检验一般包括如下内容:(1)产品图纸资料;(2)船上使用条件;(3)材料与焊接要求;(4)检验与试验项目。

3.1.2 定义3.1.2.1 本规范有关产品检验所涉及的名词术语如下:(1)产品检验: 系指通过设计评估、对最终产品和/ 或其制造过程中检查和试验,对产品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过程。

(2)设计认可:系指CCS 准予设计在特定条件下适用于规定用途的认定过程,一般包括图纸审查和原形/ 型式试验(如适用时)。

(3)型式认可:系指CCS 通过产品的设计认可和制造管理体系审核,以确认申请认可的制造厂具备持续生产符合CCS 规范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的评定过程,根据产品制造管理体系的证实程度,为型式认可A 和B 两级,其中申请型式认可B 的制造厂应具有申请认可产品的生产和测试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申请型式认可A的制造厂除具备型式认可B 的条件外,还应建立并保持一个至少符合ISO9000 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其产品的质量保持持续稳定。

(4)工厂认可:系指CCS 通过制造厂的资料审查、认可试验和产品制造过程的审核,对产品制造厂的产品生产条件和能力予以确认的评定过程。

(5)型式试验:系指按规定的试验方法对产品样品(9),包括其材料和部件所进行的试验,以确认其符合指定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

2011版海船法规修改内容

2011版海船法规修改内容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版修改内容简介本次法规的改版主要涉及如下内容:包括总则,第1篇检验与发证、第2篇吨位丈量、第3篇载重线、第4篇安全篇、第5篇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结构与设备、第6篇高速船等。

详细区别如下:1、总则1.1在责任条款中增加包括设计、建造、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长的责任;明确了设计方应对设计质量负责,船厂应对船舶建造质量负责。

1.2增加了事故可能涉及法规修改的条款。

1.3在定义中增加了“验船师”的定义。

2、第1篇检验与发证2.1通则2.1.1增加了海上船舶防污底系统证书的检验。

2.1.2增加了达到规定船龄的油船、散货船及化学品船的附加检验要求。

2.1.3增加了船舶重大改装的检验,明确了重大改装的特征。

未明确重大改装检验属何种检验。

改装部分应尽实际可行满足现行法规。

2.2检验2.2.1检验种类增加了“特别定期检验”。

2.3证书2.3.1明确了换证检验证书的生效日期和有效期。

(1)如换证检验是在证书到期之日前3个月内完成,则新证书自换证检验完成日期起生效,其有效期从原证书到期之日算起;(2)如换证检验是在证书到期日后完成,则新证书自换证检验完成日期起生效,其有效期从原证书到期之日算起;(3)如换证检验是在证书到期日前3个月之前完成,则新证书自换证检验完成日期起生效,其有效期从换证检验完成日期算起。

2.3.2明确免除证书有效期不应长于其有关证书的有效期限。

2.4海上货船适航证书的检验2.4.1初次检验增加了下列检验项目(1)确认滚装处所的排水系统和排水口防堵措施符合规定的要求。

(2)确认消防设备(如手提式/大型灭火器、手提式泡沫枪装置、紧急逃生呼吸装置、消防员装备等)符合规定的要求;(3)确认设置货舱水位探测器的单货舱船舶的进水探测系统及其报警装置;(4)确认海水压载舱涂有有效的防腐涂层,如环氧涂料;(5)油船增加了①液货舱辅助透气装置的检查;②液货泵舱内保护设备的检查(包括温度传感装置、通风照明联锁装置、监测碳氢化合物气体浓度的系统、舱底水位监测装置等);③确认惰性气体系统;④确认不小于20,000载重吨的油船应急拖带装置已按认可的图纸布置。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1年修改通报(报批稿)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 根据欧盟审核的意见,新增了有关审核机关对ccs工作进行审核时提供方便的要求,同时修订了相关的信息提供与保密方面的要求;
2. 为满足入级服务的需求增加了混凝土搅拌船船型附加标志,根据作业要求增加了限制作业吃水的附加标志;同时为保证船上产品的安全,对某些特定的产品,如火星熄灭器、燃油供油单元等增加持证的要求;
3. 根据imo msc.282(86)决议的规定,禁止船上新装含有石棉的材料;
4. 根据1年中iacs所颁布的新技术要求做出的修订:纳入了ui sc35对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供电电源的统一解释以及ui sc 94操舵装置检测报警的相关要求;根据ur s14修订了关于舱室密性试验的要求;根据iacs有关检验的新统一要求,修订了检验的相关内容;纳入了iacs于2010年发布的对csr散货船和油船共同规范的修改通报的全部内容;
5. 按2010年颁布的新修订的芬兰-瑞典冰级规则对涉及结构、螺旋桨和轴系等冰区加强的要求做了修订;
6. 纳入了经过1年多对大型集装箱船船体结构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同时也在对柴油机曲轴疲劳强度校核和曲轴直径校核两种方法的分析研究基础上,修订了各自的应用范围;补充说明了螺旋桨油压无键安装推入量计算要求;
7. 依据各方面使用经验和用户反馈意见进行修改,主要涉及结构总纵强度、近海供应船等内容;修改了锅炉压力表安装要求,补充了深水锚机工作负载和航行试验的要求;对乙炔管路材料要求做了修订;针对目前在甲板上专业长距离跨洋运输桥吊等重型成套大件和项目设备的方式应用增多,补充该类船舶航行及装卸过程中的舾装设备配备、强度及稳性等特殊要求;
8. 此外还对某些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文字错误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该修改通报将于2011年7月1日生效。

附件为该修改通报正式出版物的电子版,供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