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指引模板

合集下载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出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能够选择由其中 一方扣除。 拟定后,一种纳税年度内不变
总体情况—专题附加扣除政策旳条件和原则
住房贷 款利息
起止 备查 时间 资料
贷款协议约定开始还款旳当月——贷款全部 偿还或贷款协议终止旳当月
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出240个月。
住房贷款协议 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
总体情况—专题附加扣除政策旳条件和原则
住房
租金
起止 备查
பைடு நூலகம்时间 资料
租赁协议(协议)约定旳房屋租赁期开始 旳当月——租赁期结束旳当月;
提前终止协议(协议)旳,以实际租赁行 为终止旳月份为准。
住房租赁协议或协议等
总体情况—专题附加扣除政策旳条件和原则
赡养
老人
享有 原则
条件 方式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总体情况—专题附加扣除政策旳条件和原则
赡养
老人
起止 备查
时间 资料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旳当月至赡养义务终 止旳年末。
采用约定或指定分摊旳,需留存分摊协议
总体情况—专题附加扣除政策旳条件和原则
大病
医疗
享有 原则
条件 方式
医保目录范围内旳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 销后旳个人自付部分。
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旳大病医疗支出,要在 2023年才干办理。
总体情况—专题附加扣除政策旳条件和原则
住房
租金
享有
条件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步符合下列条 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旳城市没有自 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 享有住房贷款利息专题附加扣除政策。也 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中,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负,提高个人的可支配收入。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一政策,顺利完成扣缴申报操作,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

一、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内容(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 3 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按照上述标准扣除。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 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 3600 元定额扣除。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 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 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500 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100 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800 元。

360211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360211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是否为 非居民
专项扣除 信息采集
工资、薪金所得
居民
其他综合 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全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员
稿酬所得所得 全
其他分类所得

非居民
扣 工资、薪金所得
缴 劳务报酬所得
申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报 稿酬所得所得
其他分类所得
实施新税制后扣缴义务的主要变化点 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税
可能需要办理5项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取得除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当 在代扣税款后,及时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 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未按照规定报送资料信息、虚报虚扣专项扣除、应扣未扣税款、 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依法处理。
就读学校
□学前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 □高等教育再受教育时填写


本人扣除比例
□100%(全额扣除) □50%(平均扣除)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
出生日期 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
就读国家(或地区)
当前受教育阶段


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 间
电子表格模板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确认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操作指引

确认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操作指引

确认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操作指引01、个税APP端确认操作步骤情形(一)☞如果您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热点专题”---“开始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啦”,或在“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一键带入”,如图0、图1、图2:图0②依据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如下图3、图4:③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

如下图5、图6: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④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

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

如下图7、图8: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情形(二)☞2021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先进入2020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

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年份2020年,修改之后再确认2021年的信息。

举例:用户需修改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修改”-“修改分摊方式”,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确认”界面,再点击“一键确认”。

情形(三)☞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1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13
住房贷款利息
可能遇到的情况
序号
1 2 3 特别提示
如何扣除?
未婚,首次买房、首次贷款,扣除1000元/月 婚后买房,夫妻都是首次买房、首次贷款,一方扣除1000元/月 双方婚前各有一套首套房贷,婚后夫妻选择一套,一方扣除1000元/月,或选择各扣除500 元/月 新规所指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但实际操作中,是否属 于首套住房贷款,可以咨询贷款银行。
3 4 5
20
赡养老人
21
赡养老人
享受条件
序号
1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内容
2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标准
1 2 3 4 5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 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 分摊优于约定分摊。 配偶父母由配偶本人进行该项扣除,不可叠加扣除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扣除标准
1 2 提示 特殊情况 境内学历(学位)继续教育:400元/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8
继续教育
扣除标准
1
2 3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各扣50%。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2019年1月1日实施)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2019年1月1日实施)

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非必填)
租赁期止
款 时 可 办
被赡养人一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纳税人身份
2. 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 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主要内容
01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总体情况 02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标准 03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01
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无变化(不需重新填写)
□有变化(请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
薪 金 所 得 扣 缴 税
房屋信息 租赁情况
住房坐落地址 出租方(个人)姓名
出租方(单位)名称
主要工作城市 ( *填写市一级)
租赁期起
身份证件类型
省(区、市)

县(区) 街道(乡、镇)
身份证件号码 □□□□□□□□□□□□□□□□□□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标准 方式
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 一方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住房贷 款利息
起止 备查 时间 资料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 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谁来扣: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 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 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住房
租金

个税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个税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标准 方式
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 一方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住房贷 款利息
起止 备查 时间 资料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 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 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选择其 中一套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100%扣 除,也可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 除标准的50%扣除,扣除方式一个纳税年度 内不能变更。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01
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02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01
由单位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 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 附加扣除政策。
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 受。
标准 方式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 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 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 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 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 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 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2023年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说明

2023年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说明
大病医疗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 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扣除项目与标准
01 02 03
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 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 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 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08
总结与展望
年新个税改革的意义和影响
减轻纳税人负担
通过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使纳税人可以更充分地享 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从而 减轻税收负担。
促进社会公平
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纳税 人的实际情况和支出压力 ,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 促进社会公平。
推动经济发展
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可以增加其可支配收入, 进而刺激消费和投资,推 动经济发展。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
05
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和方式
扣除标准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 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
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方式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 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
申报流程和材料
申报流程
纳税人需要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个 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 负担的医疗费用支出凭证(包括医疗机构的收费票据 、医保部门提供的报销结算单等)、医疗费用明细清 单或处方、身份证(本人和配偶)等相关资料。

个税附加扣除政策指引

个税附加扣除政策指引
同一个纳税人(包括配偶)住房贷款利息与 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不能同时享受。
2020/12/19
注意事项———— 扣除时间及条件
2020/12/19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 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 份为准。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 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 政区域范围。
2020/12/19
2020/12/19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 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 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 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 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1
Jan
Feb
1 年度中间发工资单位所扣缴的税款,只是按 照一种预先计算扣缴税款的一种方法。
2
Jun
May
Apr
Mar
2
根据个人全年取得的总综合所得收入、专项附 加扣除等扣除项目
Aug
Sep Oct Nov Dec
3 对日常多预缴的税款,年度终了纳税人办理 汇算清缴申报、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将及时
2020/12/19
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
2.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如果计算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 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及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

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及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

职业资格名称
游泳救生员
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

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滑雪
、潜水、攀岩)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筑路工
9 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人员
桥隧工 防水工
电力电缆安装运维工
10 房屋建筑施工人员
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 子工
5 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轨道列车司机
设备点检员
电工
锅炉设备检修工
6 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17 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二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26 注册计量师
18 兽医资格
执业兽医
乡村兽医
19 拍卖师 20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21 医生资格
医师 乡村医生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
22 护士执业资格
2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
24 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
7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继续
教育
享受 标准
条件 方式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符合扣除条件的最高扣除限额为3600元/年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五)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65 环境治理服务人员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
66 水文服务人员 水文勘测工
河道修防工、水工闸门运行工 67 水利设施管养人员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一览表(适合打印)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一览表(适合打印)

年 8.度 纳中 税间 年
度 9.中 以间 上相 专
项 10附 .在加办扣
理时如有
接受教育本人扣除,取得证书月份一 次性预扣3600元
2.认可范围参照人社部发〔2017〕68号《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 以证书上的发证时间为准,
录的通知》
没有取得相关证书的,不得
在当年扣除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
育可以同时享受
1.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技能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两种类型)2.证书名 称、证书编号3.发证机关4.发证(批
的情况5.贷款方式(公积金贷款的/商业贷 款/组合贷款)及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 号或者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 编号。6.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 按月填写。7.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
款日期。8.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接受教育的本人;符合规定条件的本 科以下学历教育,可选择父母或本人 扣除
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
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
间为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当 租方单位法定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4.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月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4.住房租赁合同 上注明的租赁起止时间
扣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
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
各自扣除。
1.住房坐落地址(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
2.入学当月、寒暑假以及因病和非主观因素 保留学籍的休学不中断享受
3.在境外或私立学校接受教育、学费减免均 不影响扣除
4.复读不属于学历教育的范围,学费支出不 得享受扣除
子女满3周岁当月至因就业或 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 制学历教育。当前受教育阶 段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 日制学历教育的不受影响。 个人从填报的教育终止时间 次月起,不能再继续享受该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PPT课件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PPT课件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起止 备查 时间 资料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 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 长不能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 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 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 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02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01
由单位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 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 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 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 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标准 方式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 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 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谁来扣: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 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办理途径
有关补扣措施
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 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 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 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2024专项扣除标准表详细

2024专项扣除标准表详细

根据您之前提供的信息,以下是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部分标准摘要:
子女教育支出:
每个子女每月定额扣除的标准为2000元。

赡养老人支出:
独生子女的纳税人,每个老人每月定额扣除3000元。

非独生子女共同赡养同一老人的,每位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首套住房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按照实际发生额每年最高可扣除限额为按揭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息支出。

住房租金支出:
对于无房且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的,根据不同城市级别有不同的扣除标准。

继续教育支出:
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的,年度定额扣除3600元;取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大病医疗支出:
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基于历史资料的总结,具体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可能随着时间和国家政策调整而有所改变,请以最新的官方文件和税务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添加标题
扣除凭证: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备查。
赡养老人
扣除主体:子女
扣除条件: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标准:每月2000元/人
扣除方式:定额扣除,每年24000元
章节副标题
扣缴义务人申报操作指引
申报表填写
填写申报表前,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收入证明等。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住房租金
添加标题
扣除主体: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添加标题
政策内容: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添加标题
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大病医疗
扣除时间:应在次年3月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政策内容:个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注意事项:需提供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分割单或医疗保障部门认可的其他资料作为扣除凭证。
解决方案:及时更正错误信息,重新提交申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问题:如何处理扣缴申报中的错误? 解决方案:及时更正错误信息,重新提交申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解决方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查询申报结果,确保申报成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
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
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
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4
主要变化2——完善扣除模式
旧税法
1.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中国人3500元/月、 外国人4800元 2. 专项扣除:“三险一金” 3.专项附加扣除:无 4.其他扣除:商业健康险、递延养老险
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
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
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
化情况2确0定1附9-加6减-9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9
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
例1: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 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 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 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2019-6-9
谢谢观赏
10
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
例 2 : 某 职 员 2015 年 入 职 , 2019 年 每 月 应 发 工 资 均 为 30000 元 , 每 月 减 除 费 用 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 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 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指引
连云港市税务局 2019年1月4日
2019-6-9
谢谢观赏
1
目录/Contents
01
新个人所得税法主要变化
02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指引
2019-6-9
谢谢观赏
2
01
新个人所得税法主要变化
2019-6-9
谢谢观赏
3
主要变化1——简并所得项目
旧税法
新税法
1.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计算公式
-已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优点
采取累积预扣的方式是使预扣的税款最大趋同于年终的汇 算清缴税款,最大限度的减少退补税的情况发生,从而减 轻征纳双方的纳税成本。
2019-6-9
谢谢观赏
8
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
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
累计预扣法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 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 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
税率(%) 3 10 20 25 30 35 45
6
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
综合所得的计税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 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
55K 35K
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 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
25K
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 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
12K
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
3K
税额。
0
1月
2月
3月
````````
12月
2019-6-9
谢谢观赏
适用税率
30% 25% 20% 10% 3% 0%
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
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除。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3.其他所得
VS
1.综合所得,按年计算 2.经营所得 3.删除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 = 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 -2520 -555 =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 -2520 -555-625 =1850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 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有所增高。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级数 1 2 3 4 5 6 7
谢谢观赏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36000元的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谢谢观赏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5
主要变化3——优化税率结构
旧税法 (工薪所得)
新税法 (综合所得)
实行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拉大3%、10%、20%税率级距, 相应缩小25%税率级距, 维持30%、35%、45%税率级距不变
VS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2019-6-9
谢谢观赏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
源泉扣缴、自行申报
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优化服务、事后抽查
VS
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
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
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
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且无正当理由;
新税法
1. 5000元/月 2. 不变(“三险一金”) 3.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 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VS 4.其他扣除不变(商业健康险、递延养老险)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
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
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
化情况2确0定1附9-加6减-9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谢谢观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