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管理规定
护士条例全文
护士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护士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包括注册护士、助理护士和护理学生。
第三条护士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安全、有效的护理服务。
第四条护士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保持专业水平。
第五条护士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护士应当与医疗机构和其他卫生专业人员密切合作,共同提高医疗质量。
第七条护士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保守医疗机构的商业秘密和患者的隐私。
第二章护士的执业资格和注册管理第八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护理专业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
第九条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
第十条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继续注册。
第十一条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的申请、审核和颁发程序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护士执业资格和注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护士执业资格和注册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护士执业资格和注册管理机构应当对护士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
第十四条护士执业资格和注册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护士进行继续教育,提高护理水平。
第三章护士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五条护士应当按照医嘱和护理计划,进行护理工作,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护士应当做好患者的健康宣教工作,提供健康教育和指导,促进患者的康复。
第十七条护士应当积极参与临床护理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护理质量。
第十八条护士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九条护士在执业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或者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护士有权拒绝违法指令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执业注册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管理规定
护士管理规定一、引言护士是医疗机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承担着照顾病患、提供医疗护理和支持医疗团队的责任。
为了确保护士的工作质量和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护士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护士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护士职责1. 护士应具备执业资格,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确保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2. 护士应熟悉并执行医疗机构的工作流程,包括病患的接诊、护理计划的制定、药物管理等。
3. 护士应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与医生、其他护士和相关医疗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
4. 护士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参加相关培训和进修课程。
三、护士工作时间和休假1. 护士的工作时间应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执行,合理安排轮班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2. 护士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3. 护士享有合法的休假权利,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护士的休假时间。
四、护士工作质量和安全1. 护士应按照医疗机构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2. 护士应正确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操作,如输液、换药、插管等,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护士应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的处理规定,保证医疗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4. 护士应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和医疗事故,确保病患的安全和权益。
五、护士培训和发展1.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护士培训和进修课程,提升护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护士应积极参加培训和进修课程,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3. 医疗机构应根据护士的工作表现和发展需求,提供晋升和职业发展的机会。
六、护士纪律和奖惩1. 护士应遵守医疗机构的纪律规定,如准时到岗、着装整齐、保持工作场所的卫生等。
2. 护士应严禁违反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的行为,如泄露病患隐私、索取回扣等。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护士的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七、护士权益保障1. 医疗机构应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如按时发放工资、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等。
医院护士管理规定
医院护士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护士必须按规定及时完成首次执业注册和定期延续注册。
(2)护士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
(3)护士需定期考核,接受在职培训,完成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护十应对自己的护理行为负责,热情工作,尊重每一位病人,努力为病人提供最佳的、最适宜的护理服务。
(5)护士要养成诚实、正直、慎独、上进的品格和沉着、严谨、机敏的工作作风。
护十通过实践、教育、管理、学习等方法提高专业水平。
(6)护士的使命是体现护理工作的价值、促进人类健康;护士应与其他医务人员合作,为提高整个社会健康水平而努力。
《护士条例》全文
《护士条例》全文【护士条例】(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5日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护士的基本职责和行为规范第三章护士的权益和保障第四章护理管理第五章护理人员的队伍建设第六章对临床护理人员、护士和护师的荣誉表彰第七章监管与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附件:1. 《护士教育培训规范》2. 《护理质量管理办法》3. 《护士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4.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5. 《护士行为规范》6. 《护理质量评价标准》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负责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
2. 护理管理:对护理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以确保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有效的护理。
3.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对护士执业注册的管理规范,包括护士执业注册条件、程序、范围和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4. 护士行为规范:护士在职业生涯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以确保护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5. 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对护理质量进行评估的标准,用于衡量护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困难: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数过多,导致注册审批周期较长。
解决办法:加强护士执业注册管理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增加注册审批人员,提高审批效率。
2. 困难:护士队伍中存在技术水平不平衡的问题。
解决办法:加强护士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护士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通过定期考核和培训,及时发现和解决技术不足的问题。
3. 困难: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存在差异。
解决办法:加强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制定和宣传,确保各医疗机构按照标准进行护理工作,加强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评价标准执行中的问题。
4. 困难:部分地区医疗资源不足,护理人员工作压力大。
解决办法:加强医疗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增加医疗资源投入,减轻护士工作负担,提高护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以上是《护士条例》的全文内容及相关内容。
护士管理规定
护士管理规定引言概述:护士管理规定是指为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护士工作效率以及确保患者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护士的行为举止、职业道德、专业技能以及工作流程等方面,以确保护士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一、护士的资质要求1.1 学历要求:护士应具备相关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承认的护士资格考试并获得护士执业证书。
1.2 专业技能:护士应具备一定的临床护理技能,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护理技能、病情观察和评估、急救处理等,能够独立完成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工作。
1.3 健康状况:护士应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不适合从事护理工作的疾病。
二、护士的职业道德规范2.1 尊重患者隐私:护士应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隐私保护规定,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2 严守职业操守:护士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对患者进行虐待、侮辱或歧视。
2.3 保持专业形象:护士应穿着整洁、规范的工作服,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化妆或进行私人事务。
三、护士的工作流程3.1 接诊与评估:护士应根据患者的主诉和病情进行初步评估,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信息,并及时向医生汇报。
3.2 护理计划与实施:护士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合理安排护理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护理服务。
3.3 护理记录与交接班:护士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护理过程和观察结果,确保护理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交接班时向接班护士详细汇报患者的病情和护理要点。
四、护士的安全管理4.1 感染控制:护士应严格执行医院的感染控制制度,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做好手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预防交叉感染的发生。
4.2 药品管理:护士应按照医院的药品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和储存药品,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3 突发事件处理:护士应参与医院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能够迅速应对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护士管理规定
护士管理规定一、引言护士是医疗团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他们承担着照顾病人、提供护理服务的重要职责。
为了确保护士的工作质量和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护士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护士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护士资质要求1. 学历要求:护士应具备相关护理专业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2. 执业资格:护士应持有国家承认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
3. 技能要求:护士应具备扎实的护理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独立完成护理操作和处理常见的护理问题。
三、护士工作职责1. 护理病人:护士应根据病人的病情和医嘱,提供全面的护理服务,包括体温测量、输液、病情观察等。
2. 护理记录:护士应及时准确地记录病人的护理情况,包括病情变化、用药情况、护理措施等。
3. 护理指导:护士应向病人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的护理指导和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正确理解和应对疾病。
4. 协助医生:护士应积极配合医生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检查和治疗的支持,协助医生完成手术和操作等。
四、护士工作流程管理1. 接班交接:护士应在交接班时详细了解病人的情况和医嘱,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2. 工作安排:护士应按照科室的工作安排,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和任务,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3. 病人管理:护士应根据病人的病情和需求,合理安排病人的护理计划和护理措施。
4. 紧急情况处置:护士应能够迅速应对突发的紧急情况,采取适当的护理措施,并及时向医生汇报。
五、护士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1. 保守病人隐私:护士应严守病人的隐私权,不得将病人的个人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 严守职业操守:护士应遵守医疗行业的相关法规和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3. 尊重病人权益:护士应尊重病人的人格尊严和权益,关心病人的身心健康。
4. 团队合作:护士应与医生、其他护士和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六、护士培训和考核1. 培训计划:医疗机构应制定全面的护士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培训、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等。
《护士条例》全文
《护士条例》全文【护士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护士队伍建设,规范护士行为,保障患者权益,保障护士合法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护士。
第三条护士应当具备医学、护理学知识和临床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履行护理职责,维护患者权益,提供安全、有效、人性化的护理服务。
第四条护士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也可以从事护理教育、科研、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护士应当依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并按照规定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第六条护士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第二章护士执业第七条护士执业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设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护士编制。
第八条护士执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护理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护理服务质量。
第九条护士执业机构应当落实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条护士执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加强与其他医疗卫生人员的协作。
第十一条护士执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护理职业风险防控机制,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护士权益第十二条护士有权依法获得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享受劳动保护。
第十三条护士有权依法参加工会组织,行使工会权益。
第十四条护士有权依法参与护理质量管理和工作评价,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五条护士有权依法参与医疗事故的处理和调查,维护自身和患者的权益。
第十六条护士有权依法获得培训和进修机会,提升专业技能。
第四章护士违法行为和处罚第十七条护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者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故意违反护理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二)严重侵害患者安全和权益的;(三)泄露患者隐私的;(四)虐待、遗弃患者的;(五)故意隐瞒或者伪造医疗卫生信息的;(六)进行非法行医的;(七)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护士管理规定
护士管理规定护士管理规定1.职业道德1.1 护士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的人权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在工作过程中坚守保密原则。
1.2 护士应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选择,给予他们尊严和关怀,并照顾他们的精神和情感需求。
1.3 护士应恪守医疗伦理,根据自己的职业责任提供公正、客观、无偏见的护理服务。
1.4 护士应积极参与职业道德培训和持续教育,不断完善自己的职业素养。
2.工作纪律2.1 护士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2 护士应按照工作计划完成各项任务,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2.3 护士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福祉。
2.4 护士应与同事和其他医疗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3.专业技能3.1 护士应具备执业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处理护理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2 护士应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参加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
3.3 护士应按照医院的制度和规定,正确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护理过程,并能够有效地使用医疗信息系统。
4.岗位要求4.1 护士应对自己所负责的岗位有清晰的了解和认识,熟悉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4.2 护士应遵守岗位要求,按照规定提供护理服务,并能够适应不同岗位需求的调整。
4.3 护士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5.自我约束5.1 护士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活动或不道德行为。
5.2 护士应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不传播谣言,不参与虚假宣传。
5.3 护士应保护自己的职业声誉和形象,不进行与职业不相关的活动。
以上是护士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护士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能够提供安全、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同时,护士还应时刻保持警惕,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以适应医疗行业的发展和变化。
通过规范管理,可以提高护士的职业素质,提升护理服务的水平。
护士管理规定
护士管理规定
一、入职要求
在招聘护士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护士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资格认证。
应当检验护士的学历和职业资格,并在录用前进行考核。
二、工作班次
护士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安排工作。
每名护士应当遵守排班表,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护士长汇报并得到批准。
三、职业道德
护士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准则,对患者尊重、保护患者隐私权、保护患者医疗信息安全等方面不得违规。
四、安全措施
护士应当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工作,保证患者的安全。
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汇报并采取紧急措施。
五、医疗记录
护士应当认真记录患者的病情、护理情况,确保医疗记录真实、准确。
不得随意篡改医疗记录,如有不实之处应当及时注明。
六、应急处理
护士在工作中如遇急救情况或其他突发事件,应当冷静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主管报告情况。
七、职业培训
医院应当为护士提供不定期的职业培训,使护士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护士应积极参加培训,并将所学运用到实践中。
八、纪律管理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护士,医院应当及时进行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情节严重者应当进行解聘处理。
九、福利待遇
医院应当合理设置护士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保障护士的基本生活和劳动权益。
对表现优秀的护士应当给予相应奖励。
十、考核评估
医院应当定期对护士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护士进行奖惩。
护士也可以提出对自己工作表现的评价意见。
护理管理制度
护理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护理管理制度(通用15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护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护理管理制度篇1一、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专科负责医师积极协助。
二、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三、保持病房整洁、肃静、安全、舒适,避免噪音,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和关门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2次,每周大扫除1次。
六、医护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
病房内不准吸烟。
七、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清点。
八、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
做到账物相符。
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
医生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护理管理制度篇21、定期组织各级护理人员学习《消防管理条例》、《医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差错处理和防范措施》等文件,严格交、接班制度及查对制度,增强医疗安全观念。
2、病区内的氧气筒应直立放置于阴凉处,搬运时避免倾倒撞击,远距火源,勿涂油料。
对未用完和已用空的氧气筒应分别悬挂“有氧”、“无氧”的标示,氧气筒内的氧气不可用尽,应留有少量余气。
3、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毒、麻、限制药品应专柜、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和查对制度。
4、病区应注意防火,防火通道不许堆放杂物,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各种灭火器材和装置应完好无损,并定期检查,医护人员应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病区内禁止吸烟。
护士管理规定
护士管理规定1.护士应当依据《护士条例》规定,取得相应资质,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2.护士应当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护理部有关规定。
3.护士由护理部统一调配安排。
新上岗护士分配科室,应服从护理部科室安排,不得自行选择科室;在岗护士因工作原因,需要进行科室调整时,应当予以配合;有大型抢救、应急救护和外援等任务,需要抽调护士参加相应工作时,护士应服从调配。
4.护士应当依据各自资质、能力等情况,参加医院组织的竞争上岗工作,获取相应的岗位。
5.护士应当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6.护士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接受培训,因工作需要被派送外出进修学习时,应当予以配合。
7.护士应当接受护理部依据工作表现和相关规定对其实行的奖惩,有不同意见按组织程序上报。
8.护士要求调离原科室,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相关科室领导同意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经护理部讨论同意,根据情况进行适当安排,并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调整。
9.护士辞职应当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本人提出申请,相关科室领导签字后交人事科办理,在人事科未办理手续前不得擅离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附:护理人员服务规范1.工作中着装规范,佩带工作牌,行为规范,语言文明。
2.遵守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及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
3.对患者一视同仁,尊重患者的人格、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守患者秘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4.主动接触患者,对患者使用适当的称呼,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做到首问负责。
关注患者需求,与患者保持有效沟通。
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虚心听取患者的意见或建议,及时整改。
护士管理规定3篇
护士管理规定3篇护士要热爱护理专业,安心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本文是店铺整理的护士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护士管理规定11、护士站是护理人员办公场所,要保持工作区域安静,严肃。
2、护士站陈设按门诊区域功能需求规定,物品放置整齐、合理、定位、有序。
护士站内桌面不得放私人物品。
3、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仪表符合规范。
4、工作人员不得在护士站聊天,非本区域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护士站。
5、接听电话时使用文明用语,无特殊情况不打私人电话。
6、保管好护士站内物品。
交接班时应做到事清、物清、室内清洁整齐。
7、做好首接负责制。
8、及时做好护士站内物品的维护。
护士管理规定21、热爱护理专业,安心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2、举止稳重、仪表端庄;3、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差错事故;4、严格遵守医院护理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护理质量;5、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医、护、工分工明确,严格按各班工作标准要求完成工作;6、建立良好的医护患关系,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健康宣教;7、按照各级各层次护理人员职责要求,熟练掌握并严格按照内科护理常规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流程准确安全地完成临床护理工作;8、熟悉内科常见疾病诊疗原则、常见化疗药物的用法及毒副反应的观察和护理;9、遵纪守法,服从科内工作安排,团结合作,需要临时调班要征得护长同意,不能私自调班;10、每位护士均要留下联系电话,以备科室临床护理工作查询,离开广州要报告护长;11、高级责任护士有指导初级责任护士工作及护理质控的责任和义务;12、主管护理师、护理师有协助护长管理病区及带教新入职护士、临床实习护生的责任和义务;13、刻苦钻研、精益求精,不断更新护理知识,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每人每年完成一篇文章。
护士管理规定3为了提高我科室的护理质量,使各班护士对所当班的职责有明确的认识,以便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各项护理工作,现调整如下:一.主班:从早上8:00至下午5:00,其中上午11时至11:20分为午餐时间(病人多忙不过来时适当调整)其职责除完成好正常的治疗护理工作外还负责;洗胃,拔胃管;导尿,拔尿管,灌肠,安装及拆卸心电监护仪危急重病人的抢救和护理工作。
护士管理规定
护士执业管理规定一、护士执业注册为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理质量安全,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根据《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令)及《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9号令),对我院护士执业管理作出如下规定:1.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2.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3.在我院执业的护士,须在医院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者,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需证件齐全,并在护理部备案.4.申请执业注册的护士,应具备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大专以上学历,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5.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6.护理执业活动中断超过3年者,应在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重新申请注册。
7.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8.外单位新调入我院工作的护士,应及时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手续。
未变更前不得单独执业。
二、护士招聘(一)条件要求1.国家正规医学院校大专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护士执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 2.热爱护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与职业素质,身体健康,能胜任护理工作.3.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和表现优,综合素质佳,临床实践环节反馈好.(二)招聘流程1.正式护士(1)科室于每年9月30日前递交第二年的书面用人申请(包括人数、学历等)至护理部. (2)同年10月份,护理部进行护理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调研并分析,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制定需求计划.(3)护理部将需求计划报请院长审批同意。
(4)护理部接收、汇总、整理筛选简历.(5)护理部与人事处共同组织面试。
(6)主管副院长、护理部主任、人事处处长等与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共同参与面试。
科室进行技术操作考核。
(7)科室主任、护士长对应聘人员提出确认意见并签字,签字单交护理部.(8)护理部负责将通过人员名单信息交至人事处.(9)人事处收取毕业生推荐表及成绩单等相关资料,负责通知体检,并审核体检结果. (10)人事处与体检合格人员签署三方协议书等,并办理相关手续。
《护士条例》全文
《护士条例》全文《护士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护士行为,保障公民健康权益,加强护理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及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条护士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患者的人身尊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二)服从医疗机构的安排和管理;(三)积极提高业务水平,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四)遵守护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五)确保护理操作的安全,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护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患者为中心,注重患者的需求和利益;(二)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疗为辅的原则;(三)注重团队合作,协调医护关系;(四)加强科学研究,提高护理水平。
第二章护士的权益和义务第五条护士享有以下权益:(一)获取与护理工作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机会;(二)获得合理的工作待遇和福利;(三)参与医疗质量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四)获得社会和法律的保护。
第六条护士有以下义务:(一)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二)严守国家和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三)积极履行护理工作,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四)参与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安全措施;(五)持续学习和提高业务水平。
第七条护士不得有以下行为:(一)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二)泄露患者隐私信息;(三)拒绝或推诿护理工作;(四)擅自改变医嘱;(五)参与非法医疗活动。
第三章护士的管理与监督第八条护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保证护士行为规范。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护理管理人员,负责护士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
第十条护士协会应当加强对护士行业的管理和监督,组织护士的培训和职业发展。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护士违反护士法、护士条例的规定进行医疗活动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护士故意泄露患者隐私信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护士法及本条例的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护士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护士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一、遵守法律法规
1.护士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从事违法活动。
2.护士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医疗服务行为规范,不得擅自开展医疗活动。
二、保守患者隐私
1.护士必须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护士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必须遵守医院相关规定,不得私自调取患者信息。
三、文明待人
1.护士在与患者及家属交流时必须文明有礼,不得恶语相向。
2.护士在与同事沟通中必须尊重对方,不得恶意挑衅或攻击。
四、尊重患者权利
1.护士必须尊重患者的自主权,不得强迫患者接受治疗或干涉患者的个人选择。
2.护士在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时必须尊重患者的意见和决定。
五、勤勉尽责
1.护士在工作中必须勤勉尽责,认真对待每一位患者。
2.护士在护理工作中必须精益求精,不得敷衍塞责。
六、保护环境卫生
1.护士必须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不得随意丢弃垃圾或污染环境。
2.护士在使用医疗设备时必须保持设备清洁,做好消毒防护工作。
七、学习提升
1.护士必须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护理水平。
2.护士在工作中必须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活动,不得怠于学习。
八、服从管理
1.护士在工作中必须服从医院管理安排,执行领导的工作要求。
2.护士在工作中如有问题需要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独断专行。
以上是一份护士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旨在规范护士的工作行为和态度,保障患者的利益和医院的正常运转。
希望所有护士都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规范,发挥应有的职业水准,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护士条例》全文
《护士条例》全文引言概述:《护士条例》是规范护士行为、保障护士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该条例对护士的职责、权利、培训、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旨在提高护士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一、护士的基本职责1.1 履行护理职责:护士要按照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护理操作规范,认真履行护理职责,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1.2 保护患者隐私:护士要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擅自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确保患者的隐私不受侵犯。
1.3 提高专业水平:护士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护理服务。
二、护士的权利保障2.1 享有合法权益:护士有权享受与其职业身份相适应的待遇和福利,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
2.2 职业保护:护士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暴力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2.3 参与管理决策:护士有权参与医疗机构的管理决策,对护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维护护士的权益。
三、护士的培训要求3.1 专业培训:护士应接受相关专业培训,提升自身的护理水平和技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2 继续教育:护士要参加定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跟进最新的医疗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3.3 职业发展:护士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兴趣选择合适的职业发展方向,不断完善自身的职业规划和发展路径。
四、护士的管理规定4.1 职业操守:护士要遵守职业操守和道德准则,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和职业操守。
4.2 工作纪律:护士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班、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违规操作或玩忽职守。
4.3 队伍建设: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护士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建立健全的护士管理制度,提高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五、护士的监督与评价5.1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护士监督机制,对护士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2 评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护士评价标准,对护士的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价,激励优秀护士,促进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
《护士条例》全文
《护士条例》全文《护士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护士队伍建设,规范护士行为,提高护理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护士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从事护理工作所必需的健康状况;(二)具备相关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能力;(四)持有医学或护理相关专业的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条护士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一)负责护理服务的组织、实施和评价;(二)负责患者的日常护理工作,包括病情观察、体格检查、药品给予等;(三)协助医生进行诊疗工作,执行医嘱;(四)开展健康宣教、教育和指导工作;(五)参与科研、教学和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护士应当遵守以下伦理规范:(一)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二)保守患者的个人信息,严守职业秘密;(三)不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不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礼品或财物;(四)不参与非法医疗活动;(五)不参与虚假宣传和欺骗患者行为。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护士队伍的管理,落实以下措施:(一)制定护士工作制度和规范;(二)开展护士培训和继续教育;(三)组织护士考核和评价工作;(四)完善护士待遇和奖惩机制;(五)加强对护士队伍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护士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护士资格第七条护士应当持有国家承认的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并遵守以下规定:(一)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应当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获得;...(二)进行心理辅导,解决患者情绪问题。
第十五条护士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可能遇到以下困难:(一)患者不配合护理工作;(二)护理设备故障;(三)工作压力大,工作量过大。
解决办法如下:(一)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提高患者的信任度;(二)定期检查护理设备,并及时维修和更换;(三)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负荷,加强团队协作。
附件:1. 护理记录单范本2. 护理操作指南3. 护理常见问题解答法律名词及注释:1. 护士职业资格证书:经国家承认的护士职业资格证明文件。
医院护理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护理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理人员的行为,提高护理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个人隐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的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理助理等。
第三条护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
第四条护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第五条护理人员必须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不得进行歧视或虐待行为。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护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负责患者的基本护理,包括测量生命体征、协助患者进行个人卫生、营养餐等;执行医嘱,如给药、更换输液等;协助医生进行检查和治疗;负责患者的康复护理等。
第七条护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护理工作的全程跟踪和记录,确保医学文书的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护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不得私自请假或旷工。
第九条护理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秩序,不得在工作期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岗位上使用手机或进行聊天。
第十条护理人员应当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不得在工作期间擅自更换服装或外观。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依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洗手液、消毒水等。
第四章职业道德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当保持职业操守,维护护理人员的形象,不得进行不恰当的言行。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应当保守患者的个人隐私,严禁私自泄露患者的病情和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护理人员不得接受或索取患者的礼品、钱物等,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尊重医疗多学科合作,与其他医务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合作,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第五章奖罚措施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护理人员,医院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对于严重违纪的护理人员,将予以解聘。
第十七条对于表现突出、工作优秀的护理人员,医院将给予相应奖励,包括嘉奖、荣誉称号、职称晋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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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管理规定
一、护士执业注册
为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理质量安全,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根据《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令)及《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9号令),对我院护士执业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1.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2.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3.在我院执业的护士,须在医院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者,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需证件齐全,并在护理部备案。
4.申请执业注册的护士,应具备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大专以上学历,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5.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6.护理执业活动中断超过3年者,应在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重新申请注册。
7.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8.外单位新调入我院工作的护士,应及时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手续。
未变更前不得单独执业。
二、护士招聘
(一)条件要求
1.国家正规医学院校大专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护士执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
2.热爱护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与职业素质,身体健康,能胜任护理工作。
3.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和表现优,综合素质佳,临床实践环节反馈好。
(二)招聘流程
1.正式护士
(1)科室于每年9月30日前递交第二年的书面用人申请(包括人数、学历等)至护理部。
(2)同年10月份,护理部进行护理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调研并分析,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制定需求计划。
(3)护理部将需求计划报请院长审批同意。
(4)护理部接收、汇总、整理筛选简历。
(5)护理部与人事处共同组织面试。
(6)主管副院长、护理部主任、人事处处长等与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共同参与面试。
科室进行技术操作考核。
(7)科室主任、护士长对应聘人员提出确认意见并签字,签字单交护理部。
(8)护理部负责将通过人员名单信息交至人事处。
(9)人事处收取毕业生推荐表及成绩单等相关资料,负责通知体检,并审核体检结果。
(10)人事处与体检合格人员签署三方协议书等,并办理相关手续。
(11)三方协议书签署后,人事处负责通知拟聘用人员上班时间。
(12)人事处于一周内将确定聘用人员名单通知护理部。
(13)护理部通知总务处准备新护士工作服。
2.派遣护士
(1)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护理部审核通过后将招聘人数与要求送至人事处。
(2)人事处审核同意后,发布招聘信息。
(3)人事处接收、汇总、整理、筛选简历,通知初筛后人员进行笔试。
(4)按笔试成绩排名,按比例,筛选出面试人员。
(5)人事处、护理部组织面试,科室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6)科室将确认名单报护理部。
(7)护理部将确定的人员名单交至人事处。
(8)人事处通知体检,体检合格者来院办理相关入职和护士执业变更手续后入院工作。
三、重点部门人员准入
(一)ICU护士准入制度
1.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
3.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4.进入ICU前经过普通病区轮转至少3个月,经过ICU岗前培训。
5.新毕业即进入ICU的护士,经过ICU岗前培训及至少2周见习。
6.在ICU指定带教老师指导下,带教满2个月,考核合格。
7.获得北京护理学会《ICU专科护士资格证书》优先。
(二)急诊护士准入制度
1.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
3.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4.通过科内急诊护士专业培训。
5.在急诊科指定带教老师指导下,带教满2个月,考核合格。
6.获得北京护理学会《急诊专科护士资格证书》优先。
(三)肿瘤护士准入制度
1.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
3.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4.通过肿瘤科内专业培训。
5.在肿瘤科指定带教老师指导下,带教满2个月,通过科室资格、防护标准考核。
6.获得北京护理学会《肿瘤专科护士资格证书》优先。
(四)产科助产士准入制度
1.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
3.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4.助产士接生者持有宣武区卫生局《母婴助产技术资格证书》。
5.通过产科助产士专业培训。
6.在产科指定带教老师指导下,带教满2个月,考核合格。
(五)手术室护士准入制度
1.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
3.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4.通过手术室科内专业培训。
5.在手术室指定带教老师指导下,带教满2个月,考核合格。
6.获得北京护理学会《手术室专科护士资格证书》优先。
(六)血液净化护士准入制度
1.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
3.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4.通过血液净化室专业培训。
5.在血液净化室指定带教老师指导下,带教满3个月,考核合格。
6.获得中华护理学会《血液净化专科护士资格证书》优先。
四、试用期护士管理
(一)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要求全年无事故及批评意见。
2.完成医院的岗前培训和科室规定的护理技术操作项目,并记录,每月组护士长检查并签字,每季度科护士长评价并签字。
3.年工作日要求达到250天,不足者应补足后方能转正。
夜班数量以护士长排班为准,不得擅自减免。
4.试用期满,由科室对其进行考核鉴定。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酌情延期转正或不予转正。
(1)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不及格、科内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两年内仍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不予留用。
(2)转正技术操作考试不及格者延期转正1-3个月。
(3)发生违纪、严重护患纠纷者,酌情延期转正6-12个月。
(二)专业能力及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
1.专业理论知识方面:以本岗位应知应会和“三基”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为主,积极参加院内、科内组织的业务学习,季度理论考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
2.专业技能方面:熟练掌握基础护理操作技能,基本掌握本专科的操作技能。
3.教学能力方面:本科以上学历者完成科内护士授课2学时。
4.科研能力方面:本科以上学历者完成1篇综述或论文,或提出1项科研设计方案。
5.要求全年接受继续教育达25学分。
(三)试用期满综合评价
由科室对试用期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护理部完成最终评定。
考核评价表
科室:姓名:
考勤情况:全勤事假天病假天
全年夜班次数:排班内夜班是否如数完成:
全年违纪:次护患纠纷:次
理论考试成绩:一季度二季度
三季度四季度
护士长签字
五、护士院内调动
1.个人向科室提出申请批准后,上报护理部。
2.护理部审核批准,人事处批复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进修管理
为有利于我院护理工作的发展,保证护理质量安全,规范进修人员管理,制订本制度。
1.来我院进修的护理人员,选送单位递交进修申请表,经护理部、科主任、科护士长审批签字,将申请表及《护士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递交护理部备案。
各科室不得自行接收进修人员。
2.临床科室进修护士必须在所属医疗机构取得执业注册证书。
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各接收科室应严格对进修护士进行管理。
进修护士不得单独执业。
3.进修通知时间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
进修护士,在普通科室、介入放射诊断治疗中心进修至少3个月,在监护室、康复科进修至少6个月。
于进修结束前一周办理结业手续。
4.各临床科室接收进修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本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人员总数的
20-30%。
5.进修人员须接受岗前培训,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6.进修人员来院进修期间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按要求进行处理,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7.进修人员不得收藏或携走医院病历及其它各种资料,如有违规,则终止进修学习,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8.科室制定培养计划,指定有经验的护师,设有专人负责带教,进修护士不得独立从事技术性操作。
9.科室应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并记录,包括专科知识及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方有资格进修。
10.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接收科室负责。
考勤由科室设专人负责,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
11.进修人员如请假三天(含三天)以内由科护士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需经护理部审批;无故中断进修一个月者,立即停止进修学习,不予颁发结业证书,办理离院手续时将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进修证明及进修科室的离岗证明交予护理部。
12.进修人员若要求延长进修时间、或到其他科室进修,应于进修结束前一个月向护理部及接收科室护士长提出申请,批准后办理交费手续方可进行。
各科室不得自行同意进修人员延长进修期限。
13.进修期满后,各科室应做好考试、考核和书面鉴定,进修人员办妥手续后方可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