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公司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烟用物资采购管理规定(5篇)
烟用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总则为进一步加强烟草行业烟用物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烟草企业为烟用物资采购的主体,包括省级商业公司及地市级公司,省级工业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卷烟(雪茄)、打叶复烤、薄片生产加工企业等。
烟用物资包括卷烟材料,烟叶配套物资,烟草物流配送物资。
卷烟材料是指直接用于卷烟制造的各种生产性材料。
卷烟材料分为专卖品卷烟材料和非专卖品卷烟材料,烟用丝束、滤嘴棒、卷烟纸三种卷烟材料为专卖品卷烟材料,其他卷烟材料为非专卖品卷烟材料。
烟叶配套物资是指用于烟叶生产与加工的各种生产性物资。
如育苗物资、肥料、农药等物资。
烟草物流配送物资是指烟草制品储藏运输过程中所需的各种物资。
如烟叶(片)包装物品、卷烟配送包装材料等物资。
烟用物资采购要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管理机构烟草企业均要成立工程项目、烟用物资、宣传促销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将原有投资委员会职能并入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
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烟草企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企业决策机构,其人员由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相关部门代表、职工代表组成。
设立董事会的烟草企业,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管理委员会作为咨询机构,其人员组成由企业决定。
作为决策机构的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批年度采购计划与采购实施方案;研究确定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采购价格;决定谈判小组成员和询价小组成员。
设立董事会的烟草企业,除年度采购计划由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批准外,其他职责由管理委员会负责。
计划管理国家局、总公司负责下达专卖品卷烟材料年度分配计划。
烟草企业根据国家局、总公司下达的烟叶和卷烟生产计划,编制年度采购计划。
年度采购计划具体由企业采购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
烟草企业采购部门依据批准的年度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预算并提交预算委员会讨论。
烟草公司物资采购专项检查方案
烟草公司物资采购专项检查方案1. 背景烟草公司作为国内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每年的物资采购量也较为巨大。
为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物资采购工作的顺畅进行,特制定本专项检查方案。
2. 检查目的本次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排查采购物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漏洞,规范和加强物资采购管理,为企业物资采购工作提供保障。
3. 检查对象和范围检查对象:•烟草公司所有采购物资的采购部门检查范围:•物资采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需求申请、发布采购信息、投标评审、合同签订、支付结算等。
4. 检查内容4.1 采购需求申请环节•是否符合企业需求;•采购申请是否合规,项目是否真实及所需费用是否合理;•申请流程是否规范,是否经过审批程序。
4.2 采购信息发布环节•采购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完整•采购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合规;•采购信息是否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发布。
4.3 投标评审环节•是否对投标方进行认真审查,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否详细、完整;•评标过程是否透明,是否公正;•是否制定评标程序及评标标准。
4.4 合同签订环节•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该企业要求,是否合法合规;•合同内容是否详细、具体、清晰;•签订过程是否规范,是否经过审批程序;•是否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
4.5 支付结算环节•付款申请是否符合财务规范及合同约定;•费用是否合理;•支付是否可以追溯,是否被合规审计。
5. 检查方法本次检查采取深入调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对于采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统计、报告、整改。
6. 检查时间与频次本次检查的时间待定,一般在每年采购完成后进行。
7. 检查结果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制定整改方案并责成涉及人员进行整改。
对于严重问题,相关人员将给予相应处罚。
并将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检查结果。
8. 注意事项•本次检查应严格按照程序、标准、规范进行,确保检查结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配合检查。
物资采购内部管理监督的实施方案
物资采购内部管理监督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卷烟用物资采购,加强采购管理监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XX年烟草行业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严格监管,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促进烟草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思路及目标依据国烟办[XX]135号文件精神,从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入手,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建立规范采购管理的长效机制。
组织开展物资采购专项调查;通过全面推行水松纸网上交易探索建立公开透明采购管理机制;完善卷烟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出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卷烟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各省通过完善制度、注重检查、促进整改的方法,建立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安排开展专题调研。
通过下发调查表和现场调研对现行物资采购管理流程进行摸底,了解采购管理现状。
探索建立非专卖品物资网上采购管理模式。
以水松纸为试点,探索网上交易模式,建立价格信息披露机制,提高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度。
完善采购管理长效机制。
在采购流程调研和非专卖物资网上交易试点基础上,针对目前物资采购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宏观管理层面提出加强采购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研究拟订《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卷烟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对物资采购管理的管理重点、管理程序和管理目标予以明确,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管理的良性机制,杜绝违反制度和程序问题的发生。
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价。
根据《关于加强卷烟用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抽查省级工业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带动行业物资采购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时间安排。
1.6月底完成物资采购调研。
2.推行非专卖物资网上交易。
7月份在行业内全面推行水松纸网上交易。
在水松纸试点的基础上,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主要卷烟用物资的网上交易。
烟草XX公司物资采购专项检查方案
可编写可改正烟草公司物质采买专项检查实行方案为严格执行国家局**年内部管理监监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中烟系统物质采买行为,加强对物质采买工作的管理监察,依照《**年烟草行业整顿规范生产经营次序和增强内部管理监监工作重点》(国烟办〔**〕89号)、《**中烟工业公司**年整顿规范生产经营次序和增强内部管理监监工作重点》(*烟工〔**〕118号)和国家局《对于展开物质采买专项检查工作的实行方案》的要求,拟订本实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全国烟草工作会议精神,以“严格规范、富裕效率、充满活力”为主线,明确整顿规范和内部管理监监工作的主要任务,经过展开江苏中烟工业公司系统物质采买专项检查,着力推动采买管理规章制度与内部看管长效体制的建设,全面推行公然招标,坚持推行阳光采买与印迹管理,确实增强对物质采买工作全过程、全方向的监察管理,为江苏中烟安稳发展确立坚固基础。
二、检核对象各卷烟厂、直属公司、四其中心、机关各部门。
三、检查范围重点环绕2011年实行的烟用资料、烟机零配件、交通工具、一般设施及办公自动化设施、燃料、10万元及以上的防灾救灾物质、批量1万元以上的办公耗材(含软件)等方面的大宗(大额)物质采买展开检查。
烟用资料包含专卖品和非专卖品卷烟资料,烟机零配件主假如烟草专用机械零配件。
四、检查内容展开物质采买专项检查工作,侧重检查各项制度能否完美,决议程序能否规范,实行过程能否合规,监察检查能否到位。
(一)管理制度完美性1检查物质采买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状况。
管理制度应依据烟草专卖法、招标招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例与国家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国家局马上出台《对于增强卷烟工业公司烟用资料采买规范管理的规定》、《对于规范烟机零配件采买行为的若干规定》、《烟机零配件网上交易看管工作管理方法》等)。
物质采买制度要覆盖机构与职责、集中、受权、自行采买目录、资质认证、计划估算管理、采买方式、招标招标管理、采买程序、合同管理、质量管理、档案资料(记录)管理、咨询投诉程序、监察管理等采买活动内容。
2024年烟草公司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2024年烟草公司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烟草公司规模的扩大和经营范围的增加,物资采购成为烟草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确保烟草公司物资采购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合规,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效益,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和意义本方案的目的是规范烟草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公正和合法,提升烟草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通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物资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防范和减少采购风险,优化物资采购流程,保障公司利益。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一)范围本次专项检查针对烟草公司的全部物资采购活动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器材、材料零部件等方面的采购。
(二)内容1. 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烟草公司采购计划是否合理,采购计划执行情况是否按照计划进行。
2. 采购人员资质和管理情况的检查:检查烟草公司采购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员管理是否规范。
3. 采购过程和流程的检查:检查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采购程序不完善、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
4. 供应商资质和合作情况的检查:检查供应商的资质是否合法、合规,供应商的业绩和信誉是否良好。
5. 采购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的检查:检查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四、检查程序和方法(一)程序1. 筹备阶段:确定专项检查的目标和任务,组织编制专项检查计划,并组建检查小组。
2. 准备阶段:收集相关信息和文件资料,制定检查细则和工作方案。
3. 实施阶段:按照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进行实地检查和现场核查,记录并收集检查证据。
4. 数据分析和整理阶段:对所得数据和证据进行分析,制定检查报告。
5. 报告和处置阶段:向上级报告检查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
(二)方法1. 文件查阅和分析:对烟草公司的相关文件进行查阅和分析,了解物资采购的基本情况。
2. 实地检查和核查:对烟草公司的办公场所和物资采购过程进行实地检查,核查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河南烟草商业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河南烟草商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省烟草商业物资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企业物资采购行为,提高企业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节约成本,降低费用,堵塞漏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是指企业每年纳入预算范围、有偿取得各类物资的行为;主要包括:烟叶种植各种配套物资;复烤企业烟机零配件;交通工具;专用设备及办公设备;燃料;防灾救灾物资;信息化软件;批量在1万元以上的办公耗材、劳保用品、福利性实物、纪念品及各种宣传品;劳务、租赁、聘用中介机构、咨询服务、工程监理、法律顾问、财产保险等服务采购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各单位要建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物资采购的日常工作;第四条物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维护企业利益的原则;第二章物资采购方式第五条物资采购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集中采购是指按照河南烟草商业企业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豫烟财〔2005〕20号的规定,列入单位年度集中采购物资目录的商品;列入省公司集中采购目录的物资,由省公司统一组织采购;列入市公司集中采购目录的物资,由市公司统一组织采购;未列入省、市公司集中采购目录的物资,由各单位按程序分散采购;物资采购按金额标准确定采购方式:一单项或批量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物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各单位不得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单项或批量低于100万元的物资,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采用公开招标;二单项或批量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物资,必须采用邀请招标;单项或批量低于50万元的物资,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采用邀请招标;三单项或批量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物资,必须采用竞争性谈判;单项或批量低于10万元的物资,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四单项或批量在10万元以下的物资,必须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方式采购;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有唯一的供应商;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必须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六对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由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以及因特殊情况无法招标的,经本单位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上报上一级物资采购办公室批准,可以改用其他采购方式;第六条各单位可以委托具有政府采购或企业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招标中介机构代理采购;招标中介机构代理企业采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并具备招标代理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二招标中介机构近三年内,未发现法人、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没有被停业整顿及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三熟悉有关政府采购和企业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有1/3以上的人员接受过省级以上政府采购企业采购的业务培训;四具有一定数量能胜任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中中级职称以上的经济、技术、法律专业人员应占机构人员总数的60%以上,且具有一定比例的高级职称;五具有较完善的供应商信息、招标投标业务资料库及完成政府采购和企业采购代理业务的能力;第七条招标中介机构必须由企业监察、审计、财务和业务部门共同考察,根据采购业务量的大小,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2至3家;在进行采购前,由监督部门参加在预先选定的代理机构中随机确定中介代理机构;每年对招标中介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第三章物资采购决策程序第八条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按采购项目的类别分别经本单位局长经理办公会议、投资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等决策机构批准,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纳入年度预算范围;未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项目,不得组织采购活动;第九条物资采购计划在具体实施时,按照以下办法由相应的决策机构和决策人批准实施:省公司、市公司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项目由局长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县分公司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项目由局长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低于以上标准但超过1万元的项目,由承办部门提报局长经理批准;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低于1万元的项目由承办部门提报主管领导批准;第四章物资采购实施程序第十条承办部门根据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对拟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技术要求和交付使用时间等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审批权限分别提交局长经理办公会、局长经理、主管领导决定,并根据金额大小和项目性质确定采购方式;第十一条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承办部门要按照公告、发布招标书、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法定程序组织采购活动,并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招标采购工作;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的,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工作;第十二条需要委托招标中介机构代理采购的,由相关承办部门通过实地考察后报局长经理办公会确定招标中介机构;招标中介机构按法定程序代理采购活动,承办部门负责协调和督办;第十三条采用竞争性谈判和询价方式采购的,企业要成立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各小组由承办部门牵头,由纪检、审计、法规、财务等部门人员共同参加;第十四条合同的签订;物资采购的供应商确定以后,承办部门负责与供应商接洽,拟定合同文本,经单位法规部门或法律顾问审核后,履行合同流转程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内容应当包括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性能、技术标准、价格以及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廉政责任等内容;第十五条承办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合同,按照合同内容严格进行供货质量的验收把关,监督检查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并做好实物的管理与台帐登记工作;第十六条承办部门严格按合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货款支付和审批实行全省统一格式格式附后;第五章供应商管理第十七条供应商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本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和个人;二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五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的记录;第十八条各承办部门负责建立供应商管理档案;供应商管理档案应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供应物资范围、资质、联系方式、联系人等相关内容;对供货商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每年末对供应商质量、服务、信誉、履约情况等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决定其是否准入;第六章物资采购监督程序第十九条建立物资采购公示制度,对单项或批量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必须进行公示;实行招标方式的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示;采用委托招标中介机构进行招标的,应将委托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和资质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未实行招标,但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在实施后将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等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第二十条企业内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参与物资采购工作,对物资采购实行全过程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物资采购工作进行检查,建立并保存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物资采购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主要监督内容:一实行招标方式的,主要监督项目的审批是否符合程序;招标形式是否与批准的形式相符;选定的招标中介机构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是否符合条件;招标文件是否按程序进行研究;评分标准是否设置合理、充分细化;评标委员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开标程序是否合法;项目实施是否与确定的中标人一致;二实行招标以外方式的,主要监督项目的审批是否符合程序;确定的采购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承办部门采用的采购方式是否与批准的方式相符;是否按有关要求成立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供应商的确定是否合理;与采购同一项目的其他单位相比,采购价格是否合理;第二十一条单位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物资采购工作专项审计,提出审计报告,并公告审计结果,促进单位规范、有序地开展物资采购工作;第二十二条委托招标中介机构公开招标的物资采购项目,企业在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应当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对采购活动进行外部监督,确保物资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公开、公正、公平;企业组织的物资采购活动,可以根据实际邀请外部监督;第二十三条物资采购实行回避制度;参与采购人员与潜在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第二十四条物资采购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其他组织或个人的举报监督,并对举报内容认真进行核查落实,确实存在问题的,要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第七章物资采购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物资采购必须分类建立规范的物资采购管理档案,实行痕迹化管理;物资采购档案应包括反映物资采购制度、决策、运作、监督等环节及内容的相关资料,包括参加投标或报价,但未中标的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物资采购档案要做到目录清晰、页码连续、装订整齐、整理规范,内容真实、全面、完整;第二十六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部门负责物资采购档案的整理和保管;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档案保管期限不低于10年;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档案保管期限不低于5年;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第八章纪律要求与责任追究第二十七条在物资采购决策程序中,违反规定,并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第二十八条在物资采购实施过程中,单位领导、承办部门负责人、承办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规定方式进行采购的;如应招标而不招标的;以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应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而未按规定实施的;二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或企业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招标中介机构代理采购事务的;三以暗示、授意、递条子、打招呼等形式影响项目招标、采购正常进行的,以行政权力指定、强令、干预招标、影响采购工作正常开展的,或者不经集体讨论擅自决定招标、采购事宜的;四设定非法的投标许可、资质验证等手续,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七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泄漏未公开的招标相关信息或者泄露标底的;在谈判中,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的;八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组成人员的;九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潜在供应商并收受钱物,接受投标人或潜在供应商、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宴请或参与其他消费活动、报销个人费用的,或者有其他不廉洁行为的;十与投标人、潜在供应商恶意串通,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十一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第二十九条发现招标中介机构在代理采购业务中有不规范行为的,取消其代理资格;造成企业损失的,通过诉讼等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在实施过程中未按企业研究的意见进行采购的,应责令改正,并给予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撤职或留用察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审计、纪检等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档案管理规定的,责成其改正,并完善档案资料;遗失、提前销毁档案资料,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部门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第三十三条每年3月份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上年度物资采购情况依照本办法进行自查总结,并将自查总结报告上报省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办公室;省公司将根据情况组织抽查,抽查面不低于1/3;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烟草商业所有单位;本办法由省局公司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各单位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省公司备案;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河南烟草商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豫烟〔2008〕57号文同时废止;。
采购专项检查整改方案
一、背景根据我国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透明和高效,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针对近期开展的采购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二、整改目标1.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2.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采购管理水平,降低采购风险。
3. 加强采购信息公开,提高采购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4. 提升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政府采购资金的有效使用。
三、整改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和推进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1)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现有采购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确保制度完善、可操作。
(2)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3)建立采购风险评估机制,对采购项目进行全面风险评估,确保采购活动安全、可靠。
3. 规范采购流程(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2)加强采购文件审核,确保采购文件合法、合规。
(3)规范采购合同签订,明确采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加强采购信息公开(1)及时、准确发布采购信息,提高采购透明度。
(2)建立采购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3)定期对采购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5. 提高采购效率(1)优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
(2)加强采购项目管理,确保采购项目按时完成。
(3)加强采购成本控制,降低采购成本。
6. 加强监督检查(1)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3)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四、整改时限本整改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整改期限为6个月。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体采购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物资管理专项检查方案
一、背景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确保物资供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物资管理专项检查方案。
二、检查目的1. 了解公司物资管理的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 提高物资管理水平,优化物资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3. 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物资管理效率;4. 降低物资损耗,确保公司物资安全。
三、检查范围1. 物资采购: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供应商管理等;2. 物资存储:仓库管理、库存盘点、物资保管等;3. 物资使用:领用流程、使用效率、废旧物资处理等;4. 物资财务:账务管理、成本核算、资金使用等。
四、检查时间本次专项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各部门在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进行自查;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由检查组在2023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进行抽查。
五、检查内容1. 采购环节:(1)采购计划是否合理;(2)采购流程是否规范;(3)采购价格是否合理;(4)供应商选择是否合理。
2. 存储环节:(1)仓库管理制度是否完善;(2)库存盘点是否及时;(3)物资保管是否符合要求;(4)仓库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 使用环节:(1)领用流程是否规范;(2)使用效率是否合理;(3)废旧物资处理是否及时;(4)相关制度是否落实。
4. 财务环节:(1)账务管理是否规范;(2)成本核算是否准确;(3)资金使用是否合理。
六、检查方法1. 自查:各部门根据检查内容,对照相关制度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2. 抽查:检查组对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关注存在问题较多的环节;3. 交流:检查组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流,了解物资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4. 评估:根据自查和抽查结果,对各部门物资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七、整改措施1. 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2. 对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 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的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
烟草专卖局公司大宗物品采购管理规定资料
烟草专卖局公司大宗物品采购管理规定资料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六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宗物资的采购与管理,强化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机制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六安烟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六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大宗物品是指基建(维修)工程、车辆的购置、维修、保险和燃油供应;办公设备的购置、耗材供应、计算机设备的购置及网络建设、印制业务、服装制作;市局(公司)确定的其他项目等。
第三条大宗物品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效率及“需求的不询价,询价的不谈判,谈判签约的不付款”的原则。
第四条成立由市局(公司)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大宗物品采购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烟草系统的大型工程招投标业务、大宗物品采购、配置服务工作。
第五条成立由纪检组监察室、审计法规等部门组成的大宗物资采购廉政监督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负责全市烟草系统的大型工程招投标业务、大宗物品采购、配置服务工作的过程监督检查。
大宗物品采购接受群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就大宗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大宗物品采购条件:一、市局机关购买单项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商品或接受等值服务;二、市局机关单项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工程;三、市局机关购买单项金额在1万元以下但当年需要批量采购累计价值超过1万元(含本数)的采购项目。
第七条采购程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领导小组通过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吸引有3家以上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按规定程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采购领导小组为系统内的招标机构。
第八条公开采购的物品应在年初预算之内,并由需采购大宗物品项目的单位或部门写出书面采购申请,报经局长(经理)办公会审定后,交由采购领导小组组织采购。
烟草公司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烟草公司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烟草公司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一、背景烟草公司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聚焦生产经营,保证物资采购合规,确保公司运营安全、稳定。
因此,为了规范烟草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防范和整治采购领域的不正之风,我们制定了本方案,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有效监督和检查,提高采购合规率和风险管理能力,推动烟草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目的1.规范物资采购行为,避免采购环节中的不正之风,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2.保证采购合规和配合财务审计工作;3.完善采购审批制度,建立有效的采购控制措施;4.提高物资采购信息透明度,增强监管和管理能力;5.推动烟草公司可持续发展,坚决打击采购领域腐败,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三、实施程序1.自上年度年底至本年度年底,针对烟草公司所属各单位开展物资采购专项检查;2.对采购环节全面排查,重点查找和纠正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3.按照检查标准和程序,全面审查采购资金及物资的流向和使用情况;4.对检查结果进行及时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措施实施跟踪监督;5.定期将检查结果报送上级单位,同时指导和推动下级单位建立自查制度和实行自查;6.加强信息公开,提高采购透明度,做到财务公开、信息公开、监督公开。
四、实施重点1.审核采购手续的合规性:从采购策划、采购计划、采购合同等多个环节核查采购手续是否合规;2.审核采购流程:从需求申报、供应商推荐选择、采购议标、签订合同、验收入账等环节,检查采购流程是否完整;3.审核采购用途:核查采购用途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4.审核采购物资:着重查看采购物资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真实合格,是否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五、实施措施1.建立完善采购审批制度,压缩审批层级,减少审批环节;2.加强对采购过程中涉及到的合同签订、供应商管理、交货进度和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3.完善采购追踪和记账体系,加强财务数据整合和分析;4.设立实物登记簿和领用登记簿,做好对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5.建立企业对内管理标准和规范,加强对分支机构采购行为的监管;6.开展员工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的采购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反腐意识。
最新烟草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ⅩⅩ烟草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全州烟草公司系统物资采购的管理与监督,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依据《ⅩⅩ烟草专卖局(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行业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三项工作”管委会)是物资采购的管理决策机构。
第三条物资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项目运作接受监督。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州局(公司)机关各部(中心、办)、各县(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营销部)“三项工作”物资采购项目,以及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需ⅩⅩ烟草专卖局(公司)审批的物资采购活动。
第二章项目分类第五条使用统一、规范的全州物资采购管理目录,明确了采购项目编码、类别、采购方式、采购形式、归口部门。
烟草专用机械设备采购按国家局、总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物资分为烟用物资和非烟用物资。
(一)烟用物资:烟叶种植配套物资、卷烟物流物资、备品备件、化验设备。
(二)非烟用物资: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耗材、燃料油料、安全消防器材、运输工具、防灾救灾物资、劳保用品、生活用品、电器电料、五金材料。
详见附件1:《物资采购管理目录》。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七条物资采购项目运作以州局(公司)为管理主体。
遵循“严格规范、兼顾效率、集中采购、归口管理”的原则,对同类物资进行合理打包、归类整合,变分散为集中、变零星为批量。
第八条物资采购项目实行计划管理。
按年度计划、半年调整、季度实施规范运作,严格执行报表备案管理规定。
第九条物资采购项目按需求申报→汇总审核→审批→实施→报备→归档的程序进行。
详见附件2。
第十条物资采购实行归口管理。
烟叶种植配套物资归口烟叶部门;卷烟物流物资归口物流部门;办公用品归口办公室;计算机设备归口信息中心;消防器材归口安保部门;其它物资对应相关部门归口管理。
第十一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年度物资需求的收集、归类、初审、编制年度物资需求计划,配合“三项办”做好物资采购工作。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4篇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4篇Implementation plan of special inspection专项检查实施方案4篇小泰温馨提示: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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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专项检查实施方案2、篇章2:烟草公司广告促销专项检查实施方案3、篇章3:烟草公司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4、篇章4:烟草公司广告促销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篇章1: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征地补偿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迎接国家、省对我市的检查和验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xxxx”的要求,切实解决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支付、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全面了解掌握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督促县区、乡镇政府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严禁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和耕地保护制度。
二、检查的重点和具体内容检查的重点是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后至~年5月底,经xx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中确定的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有关征地补偿的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是否进行清理、修改或废止。
(二)各县区政府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实行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制度的规定。
(三)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核算和支付情况,包括各级政府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核算补偿费;应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发放给农民个人的征地补偿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统一管理、统一兑付的职能是否到位。
烟用物资管理制度
烟用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用物资的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工作,提高烟用物资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烟用物资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一切用于吸烟的物品,如烟草、打火机、烟灰缸等。
第三条烟用物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烟用物资的员工。
第四条公司烟用物资管理工作原则为“合理使用、规范管理、安全保障、节约成本”。
第五条公司设立烟用物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烟用物资管理制度。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六条公司统一采购烟用物资,由烟用物资管理委员会指定专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七条员工如需使用烟用物资,需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发放。
第八条公司采购的烟用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且须在指定专用区域存放。
第九条烟用物资的采购需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数量准确。
第十条公司禁止私自购买或带入公司烟用物资,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员工在使用烟用物资时需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吸烟。
第十二条员工在使用烟用物资时需注意安全防范,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
第十三条员工在使用烟用物资时需爱护物品,避免浪费。
第十四条公司定期进行烟用物资使用情况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将员工使用烟用物资的情况作为考核指标之一,表彰优秀,惩罚违规。
第十六条公司鼓励员工减少或戒烟,提供相应的戒烟支持措施。
第四章保管管理第十七条公司根据烟用物资的种类和价值制定相应的保管措施,并设立专门人员进行保管管理。
第十八条保管人员应定期对烟用物资进行整理清点,确保数量不缺失。
第十九条公司规定烟用物资的领用、归还和报废程序,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公司在烟用物资报废时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做好物资清理和处理工作。
第五章报废管理第二十一条烟用物资报废需经过烟用物资管理委员会审批,方可进行。
第二十二条烟用物资报废后需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清点,并报告烟用物资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已报废的烟用物资进行集中处理,严禁私自处理或转让。
烟草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制度
烟草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草公司物资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物资供应,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物资采购,是指烟草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向供应商购买原材料、设备、仪器、试剂、办公用品等物资的活动。
第三条物资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四条烟草公司应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烟草公司应设立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物资采购工作。
第六条采购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二)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三)签订采购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四)协调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处理采购投诉和纠纷;(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对采购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六)组织对供应商的评估和考核,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七)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采购程序与要求第七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公司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和采购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
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计划,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采购活动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采购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应确保竞争的公平性,给予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平等的机会。
采购过程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发布采购公告,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二)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审查;(三)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四)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合同条款;(五)将采购结果报告公司领导。
第十条采购部门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采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采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一、前言为了规范和加强采购工作,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特制定本采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以指导和规范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检查目标本次专项检查的目标是全面排查和解决采购活动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和管理漏洞,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三、检查范围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审批、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合同管理和履约、供应商管理、采购资金管理等方面。
四、检查内容1. 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审批:检查采购文件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审批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虚假内容或者规避程序的情况。
2. 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检查招标文件的发布和解读是否公开透明,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评标过程是否公正公平。
3. 合同管理和履约:检查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或者合同规定的不合理情况。
4. 供应商管理:检查供应商的准入管理、履约情况、服务质量等方面,排查存在的不良行为。
5. 采购资金管理:检查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挪用、贪污等违规行为。
五、检查方法本次专项检查将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核查、询问笔录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采购活动的实际情况。
六、检查要求1.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2. 被检查对象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3. 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检查,确保检查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七、检查结果处理根据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
八、总结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将为规范和加强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促进采购活动的规范和透明,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以上即为采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认真执行,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烟草行业采购管理办法
烟草行业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烟草行业是我国一项重要的产业,采购管理在烟草行业的运作中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加强烟草行业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办法,明确烟草行业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
2. 采购计划2.1 编制采购计划烟草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年度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预算、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时间等内容。
采购计划应经过审批并及时向供应商公示。
2.2 采购计划调整若采购计划需要调整,烟草企业应提前汇报相关部门并取得批准。
调整后的采购计划应及时向供应商公示。
3. 供应商管理3.1 供应商准入烟草企业应制定供应商准入制度,明确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和准入程序。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经专业评估部门审核后方可准入。
3.2 供应商评价烟草企业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
评价结果将作为供应商绩效考核和合作续签的依据。
4. 采购过程管理4.1 采购方式烟草企业应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和金额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采购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2 采购合同烟草企业与供应商在进行采购交易前应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交货日期、产品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4.3 供应商监督烟草企业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交付产品。
监督手段包括验收检查、质量抽检、现场检查等。
5. 采购绩效评估5.1 采购绩效指标烟草企业应制定相应的采购绩效指标,评估采购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绩效评估指标包括采购成本、交货准时率、合同履约情况等。
5.2 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烟草企业应根据采购绩效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对绩效表现优秀的供应商应予以奖励或适当加大合作力度,对绩效较差的供应商应进行整改或中止合作。
6. 监督与考核6.1 采购监督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烟草企业采购管理的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
烟用物资采购管理规定(3篇)
烟用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用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保护采购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或个人采购烟用物资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烟用物资,包括烟叶、烟丝、卷烟、烟包装材料等。
第四条采购烟用物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坚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同的约束,推动烟用物资市场的有序发展。
第五条采购烟用物资应当积极采用电子化、信息化手段,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第六条采购烟用物资的活动应当依法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采购烟用物资的活动应当注重环境保护,推动绿色采购,优先选择环境友好型产品。
第八条采购烟用物资的资金来源应当合法合规,不得侵占公款或其他违法手段获取资金。
第九条采购烟用物资应当注重质量和安全,确保提供的物资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二章采购机构与采购人第十条采购机构应当具备采购烟用物资的相关资质,确保能够履行采购活动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一条采购机构应当依法成立、组织和管理,明确采购烟用物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采购机构应当依法规范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透明,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
第十三条采购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采购人应当具备采购烟用物资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能够独立履行采购活动的职责。
第十五条采购人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烟用物资的采购活动。
第十六条采购人应当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七条采购人应当及时向采购机构报告采购活动的进展情况,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采购程序和方式第十八条采购烟用物资的程序分为招标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三种方式。
第十九条采购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采购程序和方式,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第二十条招标采购应当依法依规进行,采购机构应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招标活动。
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
中国烟草总公司文件中烟办〔2012〕313号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行业各直属单位:为规范烟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工程和服务采购的管理与监督,现将《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国烟草总公司2012年12月31日(可公开)分送:国家局、总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中国烟草总公司办公室 2013年1月4日印发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烟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工程和服务采购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行业各独立法人单位及控股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采购,是指行业各单位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物资、工程(含信息化项目)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分为烟用物资和非烟用物资。
烟用物资主要包括卷烟材料、烟叶配套物资、烟草物流配送物资、烟机及烟机零配件等;非烟用物资主要包括原材料、燃料、运输工具、办公、劳保、生活、五金、设备等其它产品。
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装修、拆除、修缮,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信息化项目还包括软件、硬件及信息系统采购。
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宣传促销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科研开发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维修与维护服务及其他各类专业服务等。
第四条采购工作要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采购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并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采购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各单位要成立“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三项工作”管委会),其人员由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职工代表组成。
各级“三项工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专项核查方案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合规、高效、优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物资供应保障能力,特制定本核查方案。
二、核查范围1. 物资采购计划、招标文件、合同等文件;2. 物资采购过程,包括招标、评标、合同签订、履约等环节;3. 物资质量、价格、交货期等指标;4. 物资仓储、运输、验收等环节;5. 供应商管理、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
三、核查内容1. 物资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2. 招标文件的规范性、合法性;3. 评标过程的公正性、透明度;4. 合同签订的合规性、合法性;5. 物资质量、价格、交货期等指标的达成情况;6. 物资仓储、运输、验收等环节的规范性;7. 供应商管理、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核查方法1. 文件审查:对物资采购计划、招标文件、合同等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合规、合法;2. 过程检查:对物资采购过程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3. 指标评估:对物资质量、价格、交货期等指标进行评估,确保其达成情况;4. 问卷调查:对供应商、采购部门、使用部门等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其对物资采购工作的满意度;5. 随机抽查:对部分物资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其质量、价格、交货期等指标。
五、核查时间1. 定期核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核查;2. 不定期核查: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环节、重点物资进行不定期核查。
六、核查人员1. 由公司采购部门、审计部门、法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核查小组;2. 核查小组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七、核查结果处理1. 对发现的问题,核查小组应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2. 对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问题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 核查结果应纳入公司年度考核,作为考核依据。
八、附则1. 本方案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解释;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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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公司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严格执行国家局**年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中烟系统物资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监督,按照《**年烟草行业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点》(国烟办〔**〕89号)、《**中烟工业公司**年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点》(*烟工〔**〕118号)和国家局《关于开展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全国烟草工作会议精神,以“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为主线,明确整顿规范和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通过开展江苏中烟工业公司系统物资采购专项检查,着力推进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与内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设,全面推行公开招标,坚持实行阳光采购与痕迹管理,切实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为江苏中烟平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对象
各卷烟厂、直属公司、四个中心、机关各部门。
三、检查范围
重点围绕2011年实施的烟用材料、烟机零配件、交通工具、一般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燃料、10万元及以上的防灾救灾物资、批量1万元以上的办公耗材(含软件)等方面的大宗(大额)物资采购开展检查。
烟用材料包括专卖品和非专卖品卷烟材料,烟机零配件主要是烟草专用机械零配件。
四、检查内容
开展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着重检查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实施过程是否合规,监督检查是否到位。
(一)管理制度完善性
检查物资采购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管理制度应根据烟草专卖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国家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国家局即将出台《关于加强卷烟工业企业烟用材料采购规范管理的规定》、《关于规范烟机零配件采购行为的若干规定》、《烟机零配件网上交易监管工作管理办法》等)。
物资采购制度要覆盖机构与职责、集中、授权、自行采购目录、资质认证、计划预算管理、采购方式、招标投标管理、采购程序、合同管理、质量管理、档案资料(记录)管理、咨询投诉程序、监督管理等采购活动内容。
(二)决策程序规范性
物资采购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采购活动决策的依据、决策过程及民主决策等方面情况。
(三)实施过程合规性
1、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管理实行企业内控的资质认证制,包括供应商资质认证、资质复核与进入退出机制。
供应专卖品卷烟材料的供应商应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2、采购计划与预算。
年度采购预算应按规定程序审批;采购计划经过审批后实施;专卖品卷烟材料采购计划按国家局、总公司下达的计划编制执行。
3、采购程序。
符合招标条件的采购项目应当进行招标;招标过程按照招标投标法及规定程序进行;实施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得到批准或授权,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部门应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按照规定流程和审批程序对符合支付条件的采购项目支付采购资金。
4、痕迹管理。
采购过程中有关档案资料(记录)的保存、销毁按照规定进行。
(四)监督检查到位性
内部监督检查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监督活动并保存记录;监管情况纳入企务公开范畴。
五、检查时间和方法
(一)自查阶段(4-5月):各卷烟厂和直属公司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制订本单位物资采购自查方案并开展自查。
由于各单位检查范围涉及项目的分管部门不一,应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分别写出烟用物资采购、零配件采购、行政性设备采购(含交通工具、一般设备、办公
自动化设备、办公耗材及其他)的自查办法并分别认真自查。
公司本部的相关自查由物资采购中心牵头,办公室等有关部门配合。
原则上5月底前完成自查总结并上报公司整顿办。
(二)全省检查阶段(6-7月):整顿办和物资采购中心组织专项检查组到各卷烟厂和直属公司检查。
(三)迎接国家局抽查阶段(8-11月):在全省检查的基础上,查漏补缺,迅速整改,迎接国家局、总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组的重点抽查。
六、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领会物资采购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办法以及自查工作总结必须一把手签字确认,保证自查结果的真实性;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从检查办法的制定到具体实施,要实行全过程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具体问题。
职能部门和整顿办共同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参与和配合,做到严密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检查任务。
(二)组织实施,边查边改。
各单位要按照自查及整改方案组织实施自查和整改工作。
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局有关物资采购规范性文件,完善本单位物资采购有关制度,建立物资采购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对本单位2011年实施的物资采购项目进行清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自纠、整改、追责。
自查不认真,导致重大问题在上级抽查过程中暴露,除处理相关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