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建筑大学青年科学研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呕心沥血整理版】
安徽建筑大学青年科学研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我院学术水平,加大科研工作力度,鼓励青年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促进我院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根据《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工作暂行条例》,设立“安徽建筑工业学院青年科学研究专项经费"(以下简称青年科研专项经费),并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青年专项经费资助范围及申请条件:(1)资助对象应是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的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较好的科研发展潜力,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创新和进取精神。
原则上每人只资助一次,对己承担或完成过纵向课题的负责人,一般不予资助.(2) 资助项目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
申请资助的项目必须紧跟学科前沿、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研究内容先进、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有推广应用价值.(3) 优先资助有希望上升为省部级纵向课题、有广泛应用价值的应用基础课题,以及市场前景良好,能尽快形成产品的开发项目,兼顾有特色的基础研究和软科学研究。
第三条根据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并承担一定责任.第四条青年基金每年申报一次,申请者要填写“安徽建筑工业学院青年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同时需要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填写申请书时必须完整清楚地阐述本项目的科学依据、特色与创新、研究内容、预期成果、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阐明完成课题所具备的条件、试验地点、进度安排和合作人员以及明确分工、经费概算等。
申请书一式二份,填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第五条青年专项经费实行个人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
科技产业处进行形式审查,并负责组织专家评审会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由分管院长审批下达立项计划。
第六条青年专项经费每年由院财务预算中列支,专款专用,并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应用课题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00元,基础理论、软科学课题每项资助额度2000~3000元。
安徽建筑大学科研业绩指数标准
序号
项目
等级
指数
认定说明
认定部门
1
科研项目
1类: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或到校单项可提成经费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非财政科研项目。
75
(1)1类项目主要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研究项目;
15
4类:厅级科研项目;或到校可提成单项经费达到50万元以上的非财政科研项目。
6
2
科研经费
纵向经费:
自然科学类3万元。
人文社科类0.3万元。
1
经费是指实际到校可提成经费。
科技处
横向经费6万元。
科研业绩指数标准(续1)
序号
项目
等级
指数
认定说明
认定部门
3
出版著作、标准
1类: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的学术著作、国家级标准。
科技处
第二名
150
第三名
120
第四名
90
第五名
60
其它
30
2类: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二等奖,中国发明专利金奖。
第一名
120
第二名
60
第三名
45
第四名
30
第五名
20
其它
10
科研业绩指数标
认定说明
认定部门
6
科研奖励
3类: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一等奖。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一、前言科研项目管理是科研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进展和成果的取得。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方案是为了规范和优化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而制定的。
本方案旨在为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二、项目管理组织架构1. 项目管理委员会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由项目负责人、主要参与人员和相关领导组成。
负责制定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审批项目进度计划和预算,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2. 项目管理办公室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执行和监督。
包括项目计划编制、进度监控、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等工作。
3. 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由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市场人员等组成,根据项目需求灵活调整。
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阶段确定项目目标、范围、时间、成本和质量等关键要素,编制项目立项申请书,经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正式启动项目。
2. 项目计划阶段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工作分解结构(WBS)、项目进度计划、资源计划、成本预算等,明确项目实施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3. 项目实施阶段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实施,同时进行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和风险的监控,及时调整和处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4. 项目收尾阶段完成项目交付物,总结项目经验,进行成果评价,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并进行项目结项审批。
四、项目管理工具1. 项目管理软件采用专业项目管理软件,如Microsoft Project、WPS项目等,辅助进行项目计划编制、进度监控、资源分配等工作。
2. 项目管理模板建立项目管理模板库,包括项目计划模板、风险管理模板、成本控制模板等,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
3. 项目管理培训定期组织项目管理培训,提高项目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项目管理评估定期进行项目管理评估,包括项目进度、成本、质量、风险等方面的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划分依据
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划分依据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科研项目在实际进行中通常可以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两大类。
研究院科研项目(横向项目)的管理指南
研究院科研项目(横向项目)的管理指南研究院科研项目(横向项目)的管理指南一、引言研究院科研项目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横向项目主要是与外部单位或企业合作,以解决实际问题或创造实际价值为目标的项目。
为了更好地管理横向项目,提高项目成功率,特制定本管理指南。
二、横向项目的管理原则1. 合同先行:在项目开始之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在项目进行中出现权责不明的情况。
2. 风险管理:对横向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提前制定应对策略。
3. 沟通协作:保持与合作单位的良好沟通,定期汇报项目进展,共同解决问题。
4. 知识产权管理:明确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防止知识产权纠纷。
5. 项目验收与成果转化:项目完成后,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确保项目成果能够满足合作单位的需求。
同时,积极推动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横向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对收到的横向项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保项目符合研究院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
2. 合同签订:与合作单位签订合同,明确项目目标、时间安排、资金投入、成果验收等细节。
3. 团队组建:根据项目的性质和需要,挑选合适的科研人员组成项目团队。
4. 项目实施:按照合同要求和时间计划,组织项目团队开展研究工作。
5. 项目监控: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6. 项目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对项目进行调整,需及时与合作单位沟通,并签订补充协议。
7.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项目成果符合合同要求。
8. 成果转化:推动项目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实现项目的实际价值。
四、横向项目的经费管理1. 经费预算:根据项目合同和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
2. 经费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和违规使用。
3. 经费审计:定期对横向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4. 剩余经费处理:项目结题后,如有剩余经费,应按照研究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大学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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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非财政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3.劳务与咨询费
4.外拨经费
5.其他业务费
(1)误餐费≤到账经费5%
(2)场地使用费、实验室改装费、办公用品、网络费
二、间接费用
6.间接成本(10%)
7.绩效支出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所在学院意见:
审批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产学研合作办公室意见:
审批人(签名):单位盖章
安徽建筑大学非财政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项目名称
批准号
项目委托单位
项目负责人项目代码联系来自话工作单位原预算
本次调整
金额
调整后预算
调整后预算
开支内容
调整理由
总计
一、直接费用
1.设备费
(1)非交付委托方设备
(2)交付委托方设备
2.科研业务费
(1)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含过路过桥费)、市内交通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数据采集费
年月日
备注栏:
注:①此表一式四份,分别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产学研合作办公室、财务处留存;
②项目结题材料中应附此表。
横向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定稿)
附件: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稿)为进一步鼓励广大教师开展技术服务,提高学院技术服务水平,提升服务社会的影响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担的所有横向项目。
横向项目是指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
第二条横向项目由科研处统一管理。
没有在科研处备案的项目、科研经费不进学院财务统一管理的项目、科研成果不署名***的项目,在科研工作量考核、职称(务)资格晋升、评优(估)等申报材料中不能作为指标性有效凭据。
第二章横向项目合同的签订第三条横向项目合作双方必须签署项目合同书,合同中必须明确项目验收条件、违约责任、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其权益分配。
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及相关法规。
科研处负责提供规范的合同文本。
第四条横向项目合同签署过程如下: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技术水平、研究能力、完成时间、经费支出等进行分析测算,与委托方初步洽谈合同书初稿,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初步审核同意后,登录学院审计系统,填写《经济合同审核登记表》,并将合同文本(一式四份)报科研处审核;科研处根据合同及相关资料,填写《经济合同审签单》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审计处审核,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横向项目由学院委托代理人签字,5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由分管院长签字,1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由主管院长签字。
第五条横向项目合同(一式四份)签署后,委托单位、学院审计处、财务处和承担单位各存一份,复印件一份交科研处备案管理。
第六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一经签订,项目承担者必须努力按合同要求完成任务;如不能按期完成,必须征得委托方同意,并签订延期合同,方能延期。
第三章横向项目的管理第七条横向科研项目由科研处负责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横向科研项目完成后一般由委托单位进行鉴定,如需要学校组织鉴定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由科研处组织协调有关鉴定事宜,但鉴定费由项目负责人和其服务单位协商解决。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方案I. 项目背景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由企业、机构等出资委托科研机构或高校进行的研究项目。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的研究结果,需要实施科学、高效的项目管理方案。
本文将针对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需求提出一套具体的实施方案。
II. 项目目标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的总体目标是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要求交付,满足委托方的需求。
具体目标包括:1. 确定项目的研究方向、目标和范围;2. 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任务、时间节点、资源分配等;3. 高效组织项目团队,确保团队成员的专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4. 监督和控制项目的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5. 确保项目交付的成果符合委托方的要求;6. 完成项目后的成果报告和总结。
III. 项目组织1. 项目组织结构(1)项目发起人:委托方负责人,负责决策、资源提供和最终验收;(2)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控制;(3)项目团队:由科研人员、工程师等组成,根据任务需求进行分工合作。
2. 项目团队建设(1)确定项目团队成员的角色和责任,并明确相关指导和管理流程;(2)在团队中创建积极的工作氛围,鼓励开放的沟通和合作;(3)培养和提升团队成员的专业技能和项目管理能力。
IV. 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启动阶段(1)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和交付物;(2)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和资源计划;(3)制定项目沟通和风险管理计划。
2. 项目执行阶段(1)分配任务给团队成员,并确保他们理解任务的重要性和优先级;(2)建立项目进度和质量的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定期与委托方进行项目进展报告,确保双方对项目状态有清晰的了解。
3. 项目收尾阶段(1)根据项目交付的要求,进行成果的整理和归档;(2)撰写项目报告和总结,包括项目的成果、问题和经验教训。
V. 风险管理1. 风险识别与评估在项目启动阶段,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 风险控制和监督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风险,确保项目进展的稳定。
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根据《中合同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由社会需求单位委托我校承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咨询规划、科学研究等非纵向类项目。
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按照合同执行,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依法保障相关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由学校统一领导,科研、财务、人事、资产、档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和学院(所、中心等)分工负责、协同合作、分级管理。
第五条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院是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批、立项、结题、档案管理等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其权限内使用科研经费。
审计部门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审计工作,监督横向科研经费的依法合规使用。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学院(所、中心等)履行监管责任,负责本单位横向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核,重点对技术条款、项目完成的基本保障条件、知识产权归属、权益分配、违约责任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等进行核查。
同时,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实施监督与结题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横向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对合同的签订、实施、经费使用等全面负责,并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财政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审计机关和项目委托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三章项目合同管理第八条横向科研合同必须以大学名义签订。
项目负责人将合同文本提交学院(所、中心等)审核,由学院(所、中心等)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奖励办法
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奖励办法安徽建筑大学文件校字…2015?46号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奖励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安徽建筑大学2015年7月20日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整体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及安徽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认定第二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一)国家级、省部级(包括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和人文社科类政府奖,下同)奖励的科研成果;(二)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计划项目;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三)高水平学术论文;(四)艺术成果、体育竞赛;(五)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六)学术性专著、译著;(七)标准、规范、规程、工法、导则、图集等。
以上成果须注明“安徽建筑大学”为完成单位。
第三条科学技术处和产学研合作办公室负责科研成果奖励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负责科研成果奖励的认定,按年度奖励。
第四条科研成果奖励专项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
第三章实施细则第五条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本校人员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成果奖励类别及金额:(一)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自然科学类科研奖励,分别给予1:3和1:1配套。
获得国家级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100000元、50000元、30000元奖励;省部级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20000元、10000元、5000元奖励。
(二)在国家级专业比赛或艺术类综合展中获得奖励的成果,给予1:1.5奖励配套(或: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在省部级专业比赛或展览、国家级学会中获得奖励的成果,给予1:1奖励配套(或: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若未设一、二、三等奖而只设优秀奖的,则按该项奖的最低额度奖励。
安徽建筑大学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安徽建筑大学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科研项目计划管理,进一步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促进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正常化,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质按期完成,根据国家及安徽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教学科研人员主持或参与的国家、国务院各部门、省市各部门的各级各类科研计划、基金项目(简称纵向课题)、校内各类科研基金、科研专项资金资助课题的管理。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为教学服务,为学科专业建设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学校积极支持教学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第四条教学科研人员应积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特点突出、人才与知识密集的优势,开展多学科间的合作,促进各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不断拓宽研究领域,为扩大和提高我校科研的规模、水平和整体实力做出贡献。
第五条各系(院、部)、研究机构,在遵循国家、地方及行业科学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制定年度科研计划及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有计划地组织科研项目立项工作,开展各项科研活动,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六条申报国家、省部、地方和行业的各种科研项目,必须根据国家、地方与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的需求和学校的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的需要。
学校积极支持项目申报,对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国家级项目,给予项目申报资助。
第七条申报国家、省(部)、地方各类纵向项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按照有关的“项目指南”和“申请办法”填报相应《计划任务书》或《基金申请书》,经系(院、部)、研究机构等项目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送交科技处。
科技处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一些重大项目,必要时将对申请者进行质询或预答辩。
评审通过的申请项目报分管校长审定后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校内各类科研专项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教学科研人员按有关文件要求,提出申请,填报《申请书(表)》,经所在部门科研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科技处,科技处初审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审核,报校长批准。
高校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高校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提高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的非纵向类科研项目,以及由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下达的科研项目。
横向科研项目按照科研合同执行。
第三条科研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指以学校为当事人,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组织订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合同或协议、任务书等的统称。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是指项目的具体执行人,应为学校教职工(包括在职、退休或兼职)、博士后。
项目所在的学院、研究院(所)等学校二级单位是项目的二级管理单位。
在校学生与校外单位合作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由其导师担任。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由项目负责人、二级管理单位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
项目负责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诚信履约,保守科研秘密,恪守学术规范,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和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实验数据及其它学术不端行为;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
因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未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侵犯学校权益、破坏学校声誉、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二级管理单位负责审核履约能力及项目完成的基本保障条件,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提供支持并实施监督。
第八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及项目形成无形资产的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用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及其他资产的验收入账、变动、处置等的审核,监督和指导资产使用单位及个人进行日常管理。
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横向项目经费的使用,调动科技人员承担更多横向项目的积极性,提高横向项目的完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我校各学院,各直属教学、科研单位,科技服务机构以及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在编人员承担的横向项目, 其项目经费必须进学校财务账户.第三条经学校科学技术处批准,部分特殊情况横向项目的经费可进学校科技开发公司账户或学校财务处以外的学校属下其他单位账户(以下简称其他账户),但此类项目仍由学校科学技术处统一管理。
未经学校科学技术处批准而私自转入其他账户的,以违规论处,该经费不列入科研考核经费。
第四条横向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经费使用应坚持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规范管理行为,保证合同规定任务的全面完成。
项目负责人有义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项目组擅自违反学校有关经费使用规定的行为负责。
第二章管理费第五条所有横向项目必须向学校缴纳管理费。
第六条管理费是指学校管理横向技术合同所需的费用。
管理费中一部分用于学校科研管理,另一部分用于学院科研管理。
第七条凡经学校科学技术处批准转入其他账户的横向项目经费,由该经费管理单位按本章相关条款的规定代学校提取足额管理费,并于每财政年度末将应上缴的管理费转入学校财务处账户。
第八条自然科学类横向项目到款时,学校按每次实到经费的8%提取管理费,其中,学校管理费3%,学院管理费2%,学校发展基金3%;人文社科类横向项目到款时,学校按每次实到经费的4%提取管理费,其中,学校管理费1%,学院管理费2%,学校发展基金1%.第九条学院管理费的使用实行预算管理。
各学院当年度的科研管理费用预算根据该学院上年度的学院管理费的总额确定,用于该学院当年度的科研管理工作.第十条实得横向科研经费是按本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全额提取管理费的横向项目经费。
确因情况特殊,经学校科学技术处批准不按第八条之规定全额提取管理费,则根据实际提取额与应提取额的比例将实到经费折算为实得经费。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目录1(科研项目管理办法.......................................1 2(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条例.................................24 3(科研经费管理条例.......................................26 4(科研成果管理办法.......................................28 5(科研成果鉴定、评审实施细则........................31 6(学术论著管理办法.......................................35 7(学术成果奖励条例.......................................38 8(科技人员行为规范.......................................43 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45)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我院科研项目的管理,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加速优秀成果的推广,促进我院的发展,参照《交通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交通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研处是科研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各项管理,包括项目立项、进度检查、经费管理、结项验收和成果管理等.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科研项目分为以下三类:一、A类项目主要指我院承担的由国家、各级政府和我院提供科研经费(含贷款)并立项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
包括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A1),各部委、省、市政府(含厅局)项目(A2)和我院或系部自筹经费立项的项目(A3).二、B类项目主要指我院承接的由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科研项目。
包括技术攻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
三、C类项目主要指自行研制开发的处于试制阶段(1-3年)的科技产品项目.已成熟的产品项目应鼓励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不列入科研项目管理。
学校横向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学校横向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横向科研课题的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横向科研课题,是指学校教师及其他科研人员与企业、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非学校单位合作开展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
第三条横向科研课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发展。
二、立项管理第四条横向科研课题的立项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课题合作单位与学校教师或其他科研人员达成合作意向;(二)课题负责人填写《学校横向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三)学院对课题申请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科研管理部门;(四)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申请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校领导审批;(五)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课题正式立项。
第五条横向科研课题的立项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课题名称;(二)课题合作单位;(三)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四)课题研究内容、目标及预期成果;(五)课题研究周期及经费预算;(六)课题合作单位的经费资助及其他支持条件;(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经费管理第六条横向科研课题的经费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第七条课题负责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课题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课题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应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经费决算报告,经审核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四、过程管理第九条课题负责人应定期向科研管理部门报告课题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科研管理部门应对横向科研课题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课题研究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课题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应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成果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后方可办理结题手续。
五、成果管理第十二条横向科研课题的研究成果应按照合同约定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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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学校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促进科研工作积极开展,提高学校整体科研水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科技合作项目,包括接受企事业单位委托而开展的科学技术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以下简称横向科研项目)等。
第三条学校各系 (院、部)、研究机构签订横向科研项目按本办法执行。
校属企业的技术合同项目管理办法由各企业自行制定。
第四条学校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科研人员,每年度应完成一定的纵向或横向科研项目,作为职称晋升和岗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横向科研项目由学校科技处归口管理,相关部门协助管理。
第六条科技处在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参与技术市场的各项活动,负责技术合同的洽谈、签约及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二)对全校横向科研合同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督促合同履行,做好项目验收的服务工作;
(三)积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大中型企业的科学技术合作,做好产学研合作工作;
(四)积极组织、协调我校各方力量,形成团队优势,承接大中型科技开发项目。
第七条各系 (院、部)、研究机构为技术合同的具体管理、组织实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积极、广泛地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合作,承接技术研究项目,解决技术难题;
(二)对签订的横向科研项目负责组织实施,进行日常管理,协调和处理履行
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项目的验收工作;
(三)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横向科研项目的支出和分配进行管理和审核,做好经费的报销审查工作。
第三章项目合同管理
第八条系 (院、部)、研究机构承接的横向科研项目均需由委托方和学校签订正式技术合同(或协议)。
要依据法律、法规对技术合同的内容、条款充分酝酿,做好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必需的文件和资料,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科技处代表学校负责合同的签订。
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须经科技处加盖“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科技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
合同文本一式陆份,分别由签约双方各执叁份。
合同生效后,列入本年度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合同认定登记手续。
第九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科技处协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组进行管理,核查合同的执行情况,促使合同顺利完成。
第十条项目承担者应严格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科技处反映。
因项目承担者不及时反映或隐瞒出现的问题而造成学校经济损失、损害学院名誉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违约并需承担赔偿责任时,项目承担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违约责任及责任人,明确责任承担者。
第十二条未经学校批准签订的合同,科技处不予认定和登记。
不予登记的合同不享受奖励、津贴待遇,不予计算科研工作量。
第十三条项目按合同要求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及时提供项目验收工作报告以及由委托方出具的项目完成情况评价意见;并将项目总结以书面形式报科技处,按规定进行经费结算。
第十四条需要鉴定、申请科技成果或专利的项目,由项目组向科技处提出申请,所需经费由项目组承担。
第十五条以学校名义与合作方鉴定技术合同(或协议)的科研项目,学校和校办各相关企业应积极为其提供支持和服务,科技处负责组织与协调工作。
第十六条为提高学校科研项目的层次和等级,提升学校科研工作的影响力,学校鼓励和支持学校教学科研人员,将在研横向科研项目及自筹经费项目申报省部级计划纵向项目和省科技厅、教育厅组织的产学研项目。
第四章项目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须转入学院专用帐户,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管理。
经费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专款专用、手续齐备、帐目清楚、原始单据完备,接受财务处和监审处的监督。
第十八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必须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
核算内容主要有:科学计算费、设备费、材料费、境内外差旅费、外协费、加工费、通讯费、业务费、中介费、劳务酬金、管理费和相关税费等。
第十九条鼓励利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购置必需的仪器设备。
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后,纳入相关实验室管理。
学院从专项经费中对课题组购置设备费用的10%予以配套 (购买个人使用的设备不予配套),配套的设备购置费用只能用于购置教学科研设备。
经批准利用横向科研项目研究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及材料等均属学校财产,应办理资产验收登记手续,并由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条为学校中介横向科研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在经费到位后,可获取中介服务费。
中介费为项目经费的3%~5%,根据实际到款额按比例从项目经费中支付。
项目承担者应和中介方签定书面协议。
中介费支付由科技处审批。
第二十一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应有合理的使用计划,经费使用计划应包括支付科目、支付时间等。
第二十二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按以下比例分配:
(一)学校提取项目总经费的14%为项目管理费。
其中:
①学校科研基金4%(或9%,含营业税税金);
②学校科技开发基金4%(或1.8%);
③项目组所在单位4%(或1.6%);
④科技处2%(或1.6%)。
(二) 项目组使用经费为总经费的86%(包括项目研究经费和发展基金),由项目组包干使用。
其中:
①项目研究经费46%;
②发展基金40%,可用于个人劳务酬金发放。
个人所得税由获得酬金人员自行支付。
第二十三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奖励:
为鼓励学校教学科研人员从事横向科研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规模,对年度横向研究类项目到帐经费超过50万的负责人进行年终奖励,
奖励额度为年度到帐经费的2.0%,其中1.0%由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院、部)从其横向科研项目的提成中支付,1.0%由学校从横向科研项目的提成中支付。
对年度设计类项目到帐经费超过80万的负责人,奖励额度为年度横向科研项目到帐经费的1.5%,其中1.0%由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院、部)从其横向科研项目的提成中支付,0.5%由学校从横向科研项目的提成中支付。
科技处在年度科研奖励时负责实施。
第二十四条横向科研项目研究经费的报销审批权限为:
(一)5000元以下,项目负责人审批;
(二)5000~10000元,项目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批;
(三)10000~20000元,项目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科技处长审核,分管校长审批。
(四)20000以上,项目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科技处长、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履行审批手续后,由财务处按规定报销。
第二十五条项目结题后,项目组应及时办理项目结余经费的结算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实行,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