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能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
智力残疾离婚流程
智力残疾离婚流程
首先,智力残疾离婚的程序并不简单。智力残疾人一般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履行
法律行为。智力残疾人离婚的程序和普通人不同,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1.律师咨询
首先,智力残疾人或其监护人需要找一位有经验的律师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智力残疾人
的具体情况,向其解释智力残疾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智力残疾人的意愿提供建议。
2.法院申请
智力残疾人或其监护人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书。在申请书中,需要说明智力
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智力残疾的程度。同时,申请书中也需要说明
离婚的原因,以及智力残疾人的意愿。
3.法院调查
法院收到离婚申请书后,将会对智力残疾人的情况进行调查。这包括对智力残疾人的行为
能力、意愿和离婚的必要性进行评估。同时,法院也会进行相关的心理测试和鉴定。
4.法定代理人会议
在进行智力残疾离婚的程序中,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和决定至关重要。如果智力残疾人有法
定代理人,那么法定代理人需要参与法庭的会议,并说明智力残疾人的意愿和利益。如果
智力残疾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任命法定代理人。
5.听证和判决
在法院调查和法定代理人会议之后,法院将组织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智力残疾人或其法
定代理人可以陈述意见,并提供证据。最终,法院将根据智力残疾人的意愿和利益做出最
终判决。
6.执行离婚判决
一旦法院做出离婚判决,智力残疾人和其配偶将正式离婚。在离婚判决执行过程中,法院
会帮助智力残疾人和其配偶办理离婚证书以及相关财产分割等手续。
总之,智力残疾离婚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智力残疾人的利益和保护权益的程序。在整个离
婚姻家庭典型案例8则
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因缺乏离婚这一前提和基础,不应发生法律效力。
02 . 夫妻一方约定婚前房产共有的,离婚时无权再撤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婚前房产约定为共有的,应优先适用《婚姻法》第19条规定,直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
03 . 未办婚姻登记,彩礼应否返还应考虑同居时间长短
未办婚姻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长或同居时间虽较短,但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或子女抚养的,女方可拒绝返还。
04 . 未达婚龄骗取结婚登记,程序违法,并不一概撤销
隐瞒真实年龄骗取结婚登记,但嗣后符合结婚登记实质要件的,不宜以登记机关程序违法或有瑕疵为由撤销登记。
05 . 民政局为精神病人办离婚登记虽无过错,仍应撤销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行政登记过程中没有过错,但事后被证明认定事实错误的,婚姻登记行为应予依法撤销。
06 . 使用虚假身份登记结婚后下落不明的,登记可撤销
一方当事人用虚假身份登记结婚后下落不明且无法核实真实身份的,另一方当事人可通过行政诉讼撤销婚姻登记。
07 . 按撤诉处理后6个月内再起诉,并非一概不予受理
离婚案件按撤诉处理后6个月内再起诉的,在适用司法解释有关“比照”规定时,并非一概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08 . 父母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成长的,应不予继续行使
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应优于成年人的亲权行使。若父母行使探视权对子女成长有损的,不宜继续行使探视权。
规则详解
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因缺乏离婚这一前提和基础,不应发生法律效力。
标签:离婚|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合同效力
精神病好了能结婚吗
精神病好了能结婚吗
为了保证双方婚姻的幸福,也为了孕育出更好的下一代,我国对于一些身患特殊疾病的个人是禁止结婚的,其中就包括有特别严重的精神病患者,但一些轻症的精神病患者是可以通过药物治疗控制的,那么,精神病好了能结婚吗?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精神病好了能结婚吗
精神病好了是可以结婚的。
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有: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2、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二、结婚的条件
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三、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
离婚协议书,一方有精神问题
离婚协议书,一方有精神问题
篇一:精神病患者签署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精神病患者签署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当初相濡以沫多年的恩爱夫妻,如今却对簿公堂。原来,丈夫发现妻子患上精神疾病,妻子患病期间,他与妻子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妻子头脑清醒后,却把丈夫告上法庭,请求撤销这份离婚协议书,要求讨回夫妻共同财产。
妻子林某是某大学女教师,自称当初自己患精神病期间被迫签字离婚,财产被前夫李某侵吞,如今不得不用法律讨回应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去年,法院开始受理林某和李某的离婚财产纠纷一案,近日,法院判处夫妻财产重新分割,林某终于讨回了自己的合法财产。
1999年,林某和李霜结婚,不久就有了孩子。身为大学教师的林是人人口中称赞的好妻子、好母亲、好老师。然而这个在外人看来幸福的家庭却发生了不幸。林的姐姐证实,20XX年开始,妹妹就出现精神异常的情况,学校经过评定,暂停了她的教学任务。
20XX年8月,林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经过治疗,到20XX年1月病情才好转。她患病期间,丈夫李某和她签订了事先拟好的《离婚协议书》。“他和我离婚,是因为知道我是个病人,担心经济上受拖累。他脾气很暴躁,
不签他会打我。”林说,“其实我不想离婚,我也知道自己有点问题,但家庭财产分割至少要公平。”李和林的《离婚协议书》里有关财产分割的内容大致有:1、房产权归男方所有,由二人儿子继承;2、双方各自财物归各自所有;3、李一次性支付给林伍万元整,二人互不亏欠。
“房子、股票、现金是夫妻共有的财产。这点法律知识我还是知道的。在签字时就知道这份《离婚协议书》不公平。”如今头脑清醒的林曦痛苦地回忆道,“可是没有办法,他会打我,我害怕。我是被他拖着去民政局签字的。”。
智力残疾离婚流程
智力残疾离婚流程
智力残疾是指智力发育或智力退化受到严重影响,造成认知、学习、理解和适应能力严重
受损的一种病症。智力残疾人在婚姻关系中可能会遇到种种困难,需要离婚的情况也可能
会发生。在离婚前,智力残疾人需要了解离婚的流程和步骤,以便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智力残疾离婚的流程。
一、离婚协议书的起草
智力残疾离婚的第一步是起草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书面协议,
包括离婚原因、离婚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和监护等内容。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智力
残疾人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诉讼起诉
如果离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拒绝签署离婚协议书,智力残疾人需要向法院
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判决。在诉讼起诉时,智力残疾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相关的医学报告。同时,智力残疾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诉讼事务,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三、法院调解
在智力残疾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会通知双方到庭参加调解。调解是法院调解员通过协商、劝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程序。智力残疾人可以在调解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同
时也可以通过律师的帮助,在和解协议中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审理和裁决
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将进行对离婚案件的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智力残疾人需要向法院提
交相关的证据,同时可以在法庭上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如果智力残疾人无法自行表达,法院会派遣翻译或辅助人员协助他们表达意见。最终,法院将做出裁决,判决离婚是否成立,以及相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离婚案
导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离婚案。郭树芝与张从军于1983年9月结婚,生有两个女孩,自1985年起,郭有精神失常表现。本文法律快车网通过郭树芝的协议离婚案例,为你讲述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离婚案的相关内容。导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离婚案。郭
树芝与张从军于1983年9月结婚,生有两个女孩,自1985年起,郭有精神失常表现。本文
法律快车网通过郭树芝的协议离婚案例,为你讲述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离婚案的相关内容。
「案情」
原告:郭树芝,女,汉族,31岁,系呼图壁县芳草湖总场种畜场职工。
法定代理人:郭树文,男,汉族,44岁,系伊宁市有色地质勘查局703大队干部(郭树芝之兄)。
被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民政局。
法定代表人:徐茂松,局长。
呼图壁县民政局答辨称:在办理离婚的整个过程中,被告均是按照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无半点违法行为,给郭树芝与张从军发的离婚证是完全合法的。
「审判」
呼图壁县民政局不服,以呼图壁县精神病医院不属精神病司法鉴定部门,且该鉴定内容对郭树芝在实施离婚登记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未作结论,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等为由,上诉至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呼图壁县民政局的申请,委托新疆自治区司法鉴定委员会对郭树芝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该鉴定结论为:郭树芝属情感性精神病双相Ⅰ型,1990年前后离婚时正处于狂躁发作期,离婚行为是由于病理性优势情感的支配,在不能控制下实施的,无协议离婚能力,即无民事行为能力。
新版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局机关协议离婚手续的情况
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局机关协议离婚
手续的情况
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局机关协议离婚手续的情况
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是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精神病人离婚如何处理
精神病人离婚如何处理
精神病人离婚如何处理
精神病人离婚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因为它牵涉到了许多因素,包括病人的状况,家庭中其他成员的态度和法律责任等等。这篇文章将讨论如何处理精神病人的离婚问题,包括与律师的共同协商、家庭成员的支持以及病人的康复等方面。
1. 与律师的共同协商
在处理精神病人的离婚问题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非常重要的。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同时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议。对于精神病人来说,最初的关注应该是制定一个合适的医疗和治疗计划,以确保他们在离婚程序中得到适当的护理和支持。当然,律师可以提供必要的帮助来确保精神病人的权益得到维护。
2. 家庭成员的支持
家庭成员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精神病人还是其配偶,离婚肯定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包括情绪上的痛苦和经济上的问题。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家庭成员应该真诚地倾听并关心病人和其配偶的感受,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同时,家庭成员也应该意识到他们自己的情感问题,并寻求专业心理治疗的帮助。
3. 病人的康复
最后,精神病人的康复是离婚问题必须考虑的一个方面。在处理离婚问题时,一定要确保病人得到足够的医疗和治疗,以帮助他们恢复身心健康。在许多情况下,离婚可能会使病人感到更加疲惫和沮丧。因此,必须注意病人的心理状态,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安抚。对于精神病人来说,离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通过与律师的共同协商、家庭成员的支持以及病人的康复,可以最大程度地减轻离婚对精神病人的负面影响,并帮助他们走向一个更健康和美满的生活。
法院如何处理精神病人离婚?
Only those who are constantly looking for opportunities will seize opportunities in tim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
(页眉可删)
法院如何处理精神病人离婚?
导读:法律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能力的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间接性精神病人在间歇期外,凡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都不具有民法上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进行结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所谓精神病,系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重度丧失正常精神作用的精神病而言。作为离婚原因的精神病须为严重且久治不愈。所谓严重,须达到不堪继续为婚姻共同生活的程度;所谓不治,并不限于绝对的不能医治,但须为医学上客观地断定在可预见的期限内,与同类精神病相比,难以恢复者。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能力的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间接性精神病人在间歇期外,凡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都不具有民法上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进行结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
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在审查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时,应注意遵循以下的原则:既要保障离婚自由,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排。如果原来夫妻感情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尽量做调解和好的工作,指出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以不离为宜。对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的,在安排好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的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跟精神病人如何办理离婚
跟精神病⼈如何办理离婚
有⼀⽅还没有出现精神病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的精神病的话那么很可能会造成离婚情况,如果因为对⽅精神病需要离婚的话,应当如何办理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跟精神病⼈如何办理离婚
1、⼀⽅患有法定禁⽌结婚疾病的,或⼀⽅有⽣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性⾏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后未建⽴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患有精神病⽽与其结婚,或⼀⽅在夫妻共同⽣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欺骗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活,⽆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随时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活多年,但确未建⽴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和好可能的,或者经⼈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年,互不履⾏夫妻义务的。
8、⼀⽅与他⼈通奸、⾮法同居,经教育仍⽆悔改表现,⽆过错⼀⽅起诉离婚,或者过错⽅起诉离婚,对⽅不同意离婚,经批语教育、处分,或在⼈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起诉离婚,确⽆和好可能的。
9、⼀⽅重婚,对⽅提出离婚的。
10、⼀⽅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家庭义务,履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活的。
11、⼀⽅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下落不明满⼆年,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下落的。
13、受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亲属虐待,或者虐待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不谅解的。
精神病人离婚的几大程序
精神病人离婚诉讼的几大程序问题
编辑| 裴净净
来源| 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
文中观点仅代表笔者个人意见,不代表焕廷立场
精神病人是一个医学概念而非法学概念,在医学上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重度丧失正常精神作用的精神病。要确定精神病人行为能力,首先必须首先确定是精神病人,然后确定其精神状态。
一、精神病医学鉴定
方式有三种:法院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必须以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法定代理人)对所公认的事实和证据无异议为限。群众公认的事实,应该是精神病人的住所地村委会出具的具有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同时,也包括周围群众即精神病人的左邻右舍,对精神病人长期的起居、生活等基本情况的感知和认识。
二、特别程序(一):精神病鉴定
诉讼中,当事人及以利害关系人提出一方患有精神病(包括痴呆症人)。人民法院确有必要进行认定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施行)规定的特别程序,先行作出当事人有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
注意:特别程序判决前需中止离婚诉讼程序。
二、谁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
亲属;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除此而外,经有关单位同意,精神病人的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作为精神病人第一顺序的监护人,在对精神病人明显不利的情况下,应当变更第二顺序的监护人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以保证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权利。
可以和精神病人离婚吗?
可以和精神病人离婚吗?
首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标准是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此双方只要符合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法院都会依法准予离婚。其次,对于精神病人的特殊性,会审查你丈夫在离婚过程状态中是否属于精神病发病期,故你诉至法院后首先要对你丈夫进行是否精神病的确认。
可以离婚是婚姻自由的体现。那么可以和精神病人离婚吗?精神病人作为限制或者没有行为能力人可以离婚吗?
小编就将这些方面的内容都整理出来,希望能够为您排忧解难,欢迎大家浏览。
如果夫妻的另一方是精神病人,想要离婚怎么办,和精神病人如何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和精神病人离婚要适用哪种方式呢?本文为您介绍怎样和精神病离婚问题。
▲一、和精神病人离婚能协议离婚吗?
精神病人能不能协议离婚呢?精神病患者不能“协议”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因此一般说来,对于婚姻关系中实体性的权利义务,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提出主张才行。而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控制能力和辨
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正因为如此,我国《婚姻登记条例》才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这样的人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让法院来判决。
▲二、和精神病人离婚能诉讼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提出诉讼,可以由本人亲自出庭或请代理人代为出庭。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对此,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却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精神病人怎么办理离婚 一方患精神病离婚要注意什么-
精神病人怎么办理离婚一方患精神病
离婚要注意什么?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第2项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因此,精神病人本人或者配偶要求离婚的,只能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离婚。1、精神病人的诉讼能力问题。2、结案方式的问题。
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很多时候他们都是无法分辨自己的
行为、意识的,因此实践中精神病人一般是不会提出离婚,而离婚往往是其配偶提出来的。那此时与精神病人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精神病人怎么办理离婚
精神病人的情况不同,离婚的程序也不同。
精神病人分为三种:
一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的;
二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的;
三是有时能够辨认,有时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的。
一般而言,精神障碍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第2项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
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因此,精神病人本人或者配偶要求离婚的,只能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分割离婚财产时,应适当给精神病人多分,并判定另一方离婚后给予某些护理和照顾。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对精神病人未尽扶养义务的,以及精神病人因治疗所支出的医疗费,以及必要的、合理的生活费,精神病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行使给付请求权,要求对方及时支付。总之,目的是为了切实保护离婚诉讼中精神病人一方的各项合法权益。
有哪些情况办理离婚登记不予受理?
有哪些情况办理离婚登记不予受理?
我们知道,离婚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就是诉讼离婚,第二种就是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到法院起诉,比较麻烦,所以一般不到迫不得已不用。而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局办理,比较简单。那么,有哪些情况办理离婚登记不予受理?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吧!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一方要求离婚的。
办理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必须就离婚的意向达成一致。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无法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要求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只能到法院提起离婚纠纷之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双方的婚姻问题。
2、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必须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作出适当处理,如果涉及一方生活困难,就经济补偿问题也须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民政部门不予颁发离婚证。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离婚涉及双方身份关系的解除,如果一方当事人被确诊为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无法表达离婚的真实意愿,婚姻登记机关不应受理其作为申请人的离婚申请。当事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代理人也不能代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问题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4、双方没有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是在外国登记的,或是在港、澳、台注册登记的。对于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民政局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
民政局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
民政局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个不同的手续流程。
(一)协议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材料以及证件准备完成之后,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聘请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被告且明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审理。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立案后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双方调节,调节不成开庭审理。
3、判决。
1
(整理)关于精神病人离婚如何办理
关于精神病人离婚如何办理
1、进行结婚登记之前,不宜结婚的精神病人及其家属对另一方隐瞒了病情,登记后另一方一旦发现提出解除婚约的申诉,法院应依情宣布婚约无效。
2、结婚后,由于对方不堪忍受精神病人无休止的折磨和痛苦而提出离婚,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应准予离婚。
3、一方在结婚后发生精神病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四条\"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的规定,考虑到既往有过共同生活的感情根底,原那么上,患者的配偶有义务抚养。当然,既要维护精神病患者的利益,也要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三、精神病人的配偶仅以\"感情破裂\"或\"不堪忍受\"为由提出离婚申诉的,至少承当举证以下三种情况的责任,提交有关部门审查:〔1〕婚前精神病发病的经过及其病情。
〔2〕结婚时精神活动表现及诊治情况。
〔3〕目前的精神状态,对家庭生活是否带来阻碍或危害性。
精神病人离婚手续的办理
精神病人因无行为能力而不能自行办理离婚手续的,要由家属、
单位组织、司法部门共同指定的监护人代替履行各种法律手续。否那么无签约能力的精神病人所签署的文件无效。
子女的抚养
精神病人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原那么上按《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的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双方的子女,子女与父母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当双方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将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由于有些重性精神病患者,自己的生活都不能很好适应,很难对下代进行教育和培养;另一方面,生活在精神病患者家庭的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上会受到不良影响。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的酌情裁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神病人能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
案情:
原告:蒋甲,男,住上海市某区。
法定代理人:蒋乙,男,住上海市某区,系原告蒋甲之父。
被告:上海某区民政局,上海市x区x路x号。
法人代表:徐某,职务:局长。
原告蒋甲1999年与赵某登记结婚。2000年起,蒋甲出现暴躁易怒等精神反常现象。同年11月住院治疗,经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后病情得到稳定的蒋甲出院。2001年3月,蒋甲病情复发再次住院。此后,蒋甲的病情多次出现反复,分别于2001年8月、2001年10月、2002年5月、2003年9月先后共四次住院治疗。
2003年10月赵某提出离婚,并与蒋甲一起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两人对财产作了如下分配:1991年建造的两上两下新房归蒋甲所有,老宅基地旧房归赵某所有。
2004年2月,得知蒋甲与赵某离婚并将相应财产作了分割的事实后,蒋乙以蒋甲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区民政局。蒋乙认为,蒋甲患有精神疾病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区民政局为蒋甲与赵某颁发离婚证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请求法院撤销民政局颁发给蒋甲与赵某的离婚证。
民政局答辨称:在为双方办理离婚的整个过程中,其工作人员是严格按照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并无违法、违规操作,给蒋甲与赵某颁发离婚证是完全合法的。
审理结果:
二审法院认为:蒋甲患病多年,办理离婚登记时处于发病期,因此蒋甲与赵某签订的协议无效,民政部门颁发给双方的离婚证应予撤销。最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那么究竟该如何认定精神病患者的行为能力呢?目前只有法院通过法律程序才能做到这一点,经精神病患者的近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债务人等)的申请,法院会委托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其患病情况以及行为能力作鉴定,从而对被申请认定的行为能力状况作出判决。此外,还有另一种情况,如果被申请人患有的是公认的精神病,法院也可以根据医院的诊断书,做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而不必进行鉴定。
间歇性精神病人如何离婚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必须由离婚当事人表明是否愿意离婚,诉讼代理人无权表示离与不离这种意见,而患精神病的离婚当事人又无诉讼行为能力,因此,这类案件应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结案。对于诉讼代理人与对方协商,达成
间歇性精神病人如何离婚
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必须由离婚当事人表明是否愿意离婚,诉讼代理人无权表示离与不离这种意见,而患精神病的离婚当事人又无诉讼行为能力,因此,这类案件应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结案。对于诉讼代理人与对方协商,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审查协议的内容是否最大限度保护了精神病人的利益,防止精神病人的利益受到侵犯,并根据他们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以判决的形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