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开发、二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
土地一级开发、二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

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二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附件目录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24附件2: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26附件3:用地预审29附件4:给区发改委提交的申请30附件5:给市发改委提交的申请31附件6:征求规划意见书(选址)31附件7: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31附件8: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32附件9: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33附件10: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41附件11:用地批准49附件12: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51附件13: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52附件1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附件10)53附件15:办理征地结案表53附件16:环境影响的批复53附件17:区发改委项目核准60附件18:区发改委招标方案核准60附件19:市发改委项目核准61附件20:市、区建委项目核准61附件2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62附件2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63附件2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65附件24:商品房计划65附件25:施工图纸及消防审核66附件26:区建委办理招投标备案68附件27:办理安全监督备案70附件28:施工许可受理、审批71附件29:办理预售许可71附件30:建设工程规划验收72附件31:消防验收73附件3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75附件33:组织综合验收76附件3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77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程序:一、递交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二、批转: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初审后批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三、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四、联席会审议: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五、申领规划条件: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委申领规划条件;六、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七、底价审核: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行审核;八、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九、方案报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十、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同意入市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十一、组织招、拍、挂交易: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十二、发成交确认书:交易完成后,市国土局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十三、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期限内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十四、支付费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一级土地开发具体实施流程

村委会决定
土地储备中心
村委会
无
乡、镇政府批复意见
土地储备中心
村委会
无
区政府批复意见
土地储备中心
村委会
无
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区国土分局
村委会
无
国有土地使用者决定
土地储备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者
无
国有土地使用者上级 主管单位意见
土地储备中心
Hale Waihona Puke 国有土地使用者无-3-
实施 阶段 ----
土地所有者
区政府
否
拆 迁 手 续
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 许可证(详见附件 12) 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详见附件 13)
开发主体
区建委
否
开发主体
区建委
否
市 政 基 础 (详见附件 14) 设 施 建设 组 协商征地补偿 织
开发主体
市政委
否
村集体、 开发主体 村集体 土地使用者 土地管理部门 区政府 乡镇、村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验收小组
开发单位 开发单位、监督 单位、监管单位
否
开发情况介绍
验收小组
否
-9-
实施 阶段
程序
文件及内容
文件需要单位
文件来源
拟用 时间
费用
备注
现场踏勘
验收小组
开发单位
否
验收报告
市国土局 开发单位 土地储备中心 开发单位
验收小组 开发单位 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储备中心
否
收 回 国 有 土 地
否
征 求 意
区发改委
市发改委
相关单位
见 征 见 ( 求 书 选 规 址 (详见附件 6) 和 划 ) 意 土 审 地 市建委建设意见 一 级 批 开 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 发 (详见附件 7) 主 体 工 市园林局古树处理意见 作
最权威房地产土地一级、二级市场开发流程实施方案解剖

目录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 (4)2: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5)3:用地预审 (9)4:给区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10)5:给市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10)6:征求规划意见书(选址) (10)7: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 (11)8: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 (11)9: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 (12)10: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 (21)11:用地批准 (29)12: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 (31)13: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32)1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附件10) (33)15:办理征地结案表 (33)16:环境影响的批复 (33)17:区发改委项目核准 (40)18:区发改委招标方案核准 (40)19:市发改委项目核准 (41)20:市、区建委项目核准 (41)2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 (42)2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2)2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44)24:商品房计划 (45)25:施工图纸及消防审核 (46)26:区建委办理招投标备案 (48)27:办理安全监督备案 (50)28:施工许可受理、审批 (51)29:办理预售许可 (51)30: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52)31:消防验收 (53)3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55)33:组织综合验收 (56)3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57)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程序:一、递交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二、批转: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初审后批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三、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四、联席会审议: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五、申领规划条件: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委申领规划条件;六、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七、底价审核: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行审核;八、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九、方案报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十、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同意入市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十一、组织招、拍、挂交易: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十二、发成交确认书:交易完成后,市国土局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十三、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期限内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十四、支付费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超详细

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二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附件目录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程序:一、递交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二、批转: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初审后批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三、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四、联席会审议: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五、申领规划条件: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委申领规划条件;六、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七、底价审核: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行审核;八、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九、方案报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十、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同意入市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十一、组织招、拍、挂交易: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十二、发成交确认书:交易完成后,市国土局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十三、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期限内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十四、支付费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需提供的材料:一、入市申请;二、主管部门批件。
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其权益关系人)对土地入市交易的批准文件(或同意交易证明),其中在京中央单位需提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同意文件,军队单位需提交解放军总后勤部或武警总部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三、权属证明。
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超详细)

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二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附件目录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 (22)附件2: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23)附件3:用地预审 (25)附件4:给区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26)附件5:给市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27)附件6:征求规划意见书(选址) (27)附件7: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 (27)附件8: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 (27)附件9: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 (28)附件10: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 (34)附件11:用地批准 (41)附件12: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 (42)附件13: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43)附件1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附件10) (44)附件15:办理征地结案表 (44)附件16:环境影响的批复 (44)附件17:区发改委项目核准 (49)附件18:区发改委招标方案核准 (49)附件19:市发改委项目核准 (50)附件20:市、区建委项目核准 (50)附件2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 (50)附件2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51)附件2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52)附件24:商品房计划 (53)附件25:施工图纸及消防审核 (53)附件26:区建委办理招投标备案 (55)附件27:办理安全监督备案 (57)附件28:施工许可受理、审批 (57)附件29:办理预售许可 (58)附件30: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58)附件31:消防验收 (59)附件3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60)附件33:组织综合验收 (62)附件3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62)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程序:一、递交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二、批转: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初审后批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三、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四、联席会审议: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五、申领规划条件: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委申领规划条件;六、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七、底价审核: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行审核;八、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九、方案报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十、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同意入市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十一、组织招、拍、挂交易: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十二、发成交确认书:交易完成后,市国土局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十三、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期限内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十四、支付费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

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批一级开二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附件目录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 (28)附件2: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29)附件3:用地预审 (31)附件4:给区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32)附件5:给市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33)附件6:征求规划意见书(选址) (33)附件7: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 (33)附件8: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 (33)附件9: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 (34)附件10: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 (40)附件11:用地批准 (47)附件12: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 (48)附件13: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49)附件1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附件10) (50)附件15:办理征地结案表 (50)附件16:环境影响的批复 (50)附件17:区发改委项目核准 (55)附件18:区发改委招标方案核准 (55)附件19:市发改委项目核准 (56)附件20:市、区建委项目核准 (56)附件2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 (57)附件2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57)附件2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59)附件24:商品房计划 (59)附件25:施工图纸及消防审核 (60)附件26:区建委办理招投标备案 (61)附件27:办理安全监督备案 (63)附件28:施工许可受理、审批 (64)附件29:办理预售许可 (64)附件30: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65)附件31:消防验收 (65)附件3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67)附件33:组织综合验收 (68)附件3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68)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程序:一、递交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二、批转: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初审后批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三、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四、联席会审议: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五、申领规划条件: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委申领规划条件;六、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七、底价审核: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行审核;八、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九、方案报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十、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同意入市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十一、组织招、拍、挂交易: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十二、发成交确认书:交易完成后,市国土局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十三、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期限内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十四、支付费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 超详细

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二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附件目录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 附件2: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附件3:用地预审................................................................... 附件4:给区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附件5:给市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附件6:征求规划意见书(选址)..................................................... 附件7: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件8: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 附件9: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 附件10: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 (41)附件11:用地批准.................................................................. 附件12: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 附件13: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附件1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附件10)........................................... 附件15:办理征地结案表............................................................ 附件16:环境影响的批复............................................................ 附件17:区发改委项目核准.......................................................... 附件18:区发改委招标方案核准...................................................... 附件19:市发改委项目核准.......................................................... 附件20:市、区建委项目核准........................................................ 附件2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 附件2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附件2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附件24:商品房计划................................................................ 附件25:施工图纸及消防审核........................................................ 附件26:区建委办理招投标备案...................................................... 附件27:办理安全监督备案.......................................................... 附件28:施工许可受理、审批........................................................ 附件29:办理预售许可.............................................................. 附件30: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附件31:消防验收.................................................................. 附件3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附件33:组织综合验收.............................................................. 附件3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程序:一、递交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二、批转: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初审后批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三、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四、联席会审议: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五、申领规划条件: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委申领规划条件;六、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七、底价审核: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行审核;八、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九、方案报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十、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同意入市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十一、组织招、拍、挂交易: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十二、发成交确认书:交易完成后,市国土局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十三、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期限内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十四、支付费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土地开发的工作程序流程表

2、下达土地一级开发批复
3、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合同
市规委
规划意见书
市建委
建设意见
市交通委
交通评价意见
市园林局
古树处理意见
市文物局
文物保护意见
市环保局
环境评价意见
市政专业部门
市政接用意见
市发改委
核准
土地一级
开发主体办理征地、拆迁等手续,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危改、文保、绿隔等项目需按规定承担回迁房建设
土地开发的工作程序流程表
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
1、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2、向市储备中心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市国土局
1、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预审
2、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市土地储备开发Leabharlann 席会就土地、产业政策、规划、资质、交通、环保等对一级开发实施方案提出原则意见
市国土局会同相关部门
市国土局商相关委办局
1、审核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2、组织验收土地
3、纳入市土地储备库(根据委托合同支付相应土地开发费或管理费),或直接入市交易(由受让方支付土地开发建设补偿费)
土地一二级开发全流程知识要点

土地一二级开发全流程知识要点一、土地一二级开发概述土地一二级开发是指对已取得的土地进行再利用,使其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过程。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对原始土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平整土地、建设道路、铺设管道等;土地二级开发是指在一级开发的基础上进行建设开发,如建设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等。
二、土地一级开发流程1.规划阶段:确定土地开发的目标和方向,制定开发规划,包括土地使用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等。
2.立项阶段:提交土地开发项目的立项申请,经批准后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3.调查勘测阶段:对土地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和技术勘测,确定土地的开发潜力和可行性。
4.设计规划阶段:根据土地的情况和市场需求,制定土地开发的设计规划,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等。
5.批准阶段:向相关部门提交土地开发项目申请,经批准后可以进行施工。
6.施工阶段:根据设计规划进行土地的道路建设、排水系统建设、绿化等。
7.竣工验收阶段:进行土地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可以开始二级开发。
三、土地二级开发流程1.规划阶段:根据土地一级开发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市场需求,确定土地的二级开发目标和方向,制定开发规划。
2.立项阶段:提交土地二级开发项目的立项申请,经批准后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3.设计阶段:根据一级开发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市场需求,制定土地二级开发的设计方案,包括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
4.批准阶段:向相关部门提交土地二级开发项目申请,经批准后可以进行施工。
5.施工阶段: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土地的建设,包括建造建筑物、景观绿化等。
6.竣工验收阶段:进行土地二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可以开始投入使用。
四、土地一二级开发的关键要点1.合理规划:土地开发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区域特点进行合理规划,避免过度开发或资源浪费。
2.统筹设施:土地开发应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排水、电力等,确保开发区的正常运行。
3.环保和节能:土地开发应注重环保和节能,采用可持续发展的方式进行开发,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土地一级二级开发流程(详细)

国有土地使用者
无
征地工作方案
土地储备中心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 的编制单位
累计
拆迁工作方案
土地储备中心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 的编制单位
累计
市政建设工作方案
土地储备中心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 的编制单位
累计
土地供应方案
土地储备中心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 的编制单位
累计
市政规划设计咨询
储备机构或有资 质的编制单位
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
实施 阶段
程序
文件及内容
文件需要单位
文件来源
拟用 时间
费用
备注
计
划
编
制
依
据
政府产业政策
土地储备中心
区政府
1个
工作日
无
区城市总体规划
土地储备中心
区规划分局
1个
工作日
无
控制性详细规划
土地储备中心
区规划分局
1个
工作日
无
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储备中心
区国土分局
1个
工作日
无
报 批 市 政 府 计 划
区土地年度供应计划
土地储备中心
区国土分局
1个
工作日
无
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
土地储备中心
区国土分局
1个
工作日
无
区土地储备开发总体思路
土地储备中心
区国土分局
1个
工作日
无
、八 刖
期
筹
划
原 土 地 所 有 者 或 使 用 者 对 土 地
级 开 发 意 见
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土地储备中心
从一二级土地开发到竣工验收实操流程(实操详细流程)

从一二级土地开发到竣工验收实操流程(实操详细流程)一:土地开发具体流程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二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附件目录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 (21) 附件2: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22)附件3:用地预审 (24)附件4:给区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25)附件5:给市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26)附件6:征求规划意见书(选址) (26)附件7: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 (26)附件8: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 (26)附件9: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 (27)附件10: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 (33)附件11:用地批准 (40)附件12: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 (41)附件13: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42)附件1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附件10) (43)附件15:办理征地结案表 (43)附件16:环境影响的批复 (43)附件17:区发改委项目核准 (48)附件18:区发改委招标方案核准 (48)附件19:市发改委项目核准 (49)附件20:市、区建委项目核准 (49)附件2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 (49)附件2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50) 附件2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51)附件24:商品房计划 (52)附件25:施工图纸及消防审核 (52)附件26:区建委办理招投标备案 (54)附件27:办理安全监督备案 (56)附件28:施工许可受理、审批 (56)附件29:办理预售许可 (57)附件30: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57)附件31:消防验收 (58)附件3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59)附件33:组织综合验收 (61)附件3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61)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程序:一、递交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二、批转: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初审后批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三、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四、联席会审议: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五、申领规划条件: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委申领规划条件;六、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七、底价审核: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行审核;八、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九、方案报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十、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同意入市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十一、组织招、拍、挂交易: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十二、发成交确认书:交易完成后,市国土局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十三、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期限内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十四、支付费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土地级开发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

土地级开发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二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附件目录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程序:一、递交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二、批转: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初审后批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三、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四、联席会审议: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五、申领规划条件: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委申领规划条件;六、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七、底价审核: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行审核;八、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九、方案报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十、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同意入市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十一、组织招、拍、挂交易: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十二、发成交确认书:交易完成后,市国土局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十三、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期限内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十四、支付费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需提供的材料:一、入市申请;二、主管部门批件。
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

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批二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附件目录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 (24)附件2: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25)附件3:用地预审 (28)附件4:给区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29)附件5:给市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29)附件6:征求规划意见书(选址) (29)附件7: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 (30)附件8: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 (30)附件9: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 (31)附件10: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 (38)附件11:用地批准 (46)附件12: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 (47)附件13: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48)附件1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附件10) (49)附件15:办理征地结案表 (49)附件16:环境影响的批复 (49)附件17:区发改委项目核准 (55)附件18:区发改委招标方案核准 (55)附件19:市发改委项目核准 (56)附件20:市、区建委项目核准 (56)附件2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 (56)附件2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57)附件2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59)附件24:商品房计划 (59)附件25:施工图纸及消防审核 (60)附件26:区建委办理招投标备案 (62)附件27:办理安全监督备案 (64)附件28:施工许可受理、审批 (64)附件29:办理预售许可 (65)附件30: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65)附件31:消防验收 (66)附件3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67)附件33:组织综合验收 (69)附件3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69)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程序:一、递交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二、批转: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初审后批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三、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四、联席会审议: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五、申领规划条件: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委申领规划条件;六、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七、底价审核: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行审核;八、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九、方案报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十、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同意入市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十一、组织招、拍、挂交易: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十二、发成交确认书:交易完成后,市国土局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十三、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期限内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十四、支付费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

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二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附件目录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25附件2: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26附件3:用地预审30附件4:给区发改委提交的申请31附件5:给市发改委提交的申请31附件6:征求规划意见书(选址)32附件7: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32附件8: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32附件9: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33附件10: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41附件11:用地批准50附件12: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51附件13: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52附件1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附件10)53附件15:办理征地结案表53附件16:环境影响的批复54附件17:区发改委项目核准60附件18:区发改委招标方案核准61附件19:市发改委项目核准61附件20:市、区建委项目核准61附件2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62附件2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63附件2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65附件24:商品房计划65附件25:施工图纸及消防审核66附件26:区建委办理招投标备案68附件27:办理安全监督备案70附件28:施工许可受理、审批71附件29:办理预售许可71附件30:建设工程规划验收72附件31:消防验收73附件3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75附件33:组织综合验收76附件3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77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程序:一、递交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二、批转: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初审后批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三、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四、联席会审议: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五、申领规划条件: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委申领规划条件;六、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七、底价审核: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行审核;八、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九、方案报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十、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同意入市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十一、组织招、拍、挂交易: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十二、发成交确认书:交易完成后,市国土局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十三、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期限内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十四、支付费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土地一、二级开发流程

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二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附件目录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 (18)附件2: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19)附件3:用地预审 (21)附件4:给区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22)附件5:给市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23)附件6:征求规划意见书(选址) (23)附件7: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 (23)附件8: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 (23)附件9: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 (24)附件10: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 (30)附件11:用地批准 (37)附件12: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 (38)附件13: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39)附件1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附件10) (39)附件15:办理征地结案表 (39)附件16:环境影响的批复 (40)附件17:区发改委项目核准 (45)附件18:区发改委招标方案核准 (45)附件19:市发改委项目核准 (46)附件20:市、区建委项目核准 (46)附件2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 (46)附件2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7)附件2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48)附件24:商品房计划 (49)附件25:施工图纸及消防审核 (49)附件26:区建委办理招投标备案 (51)附件27:办理安全监督备案 (53)附件28:施工许可受理、审批 (53)附件29:办理预售许可 (54)附件30: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54)附件31:消防验收 (55)附件3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56)附件33:组织综合验收 (57)附件3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58)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程序:一、递交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二、批转: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初审后批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三、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四、联席会审议: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五、申领规划条件: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委申领规划条件;六、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七、底价审核: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行审核;八、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九、方案报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十、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同意入市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十一、组织招、拍、挂交易: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十二、发成交确认书:交易完成后,市国土局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十三、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期限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十四、支付费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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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详见附件10)
见 征地 用地批准(详见附件11)
开发主体 开发主体 开发主体 开发主体 开发主体 区国土分局
和
原土地使用者收购申请 土地储备中心
市建委 市交通委 市园林局 市文物局 市环保局
否
20个
否
工作日
否
20个 工作日
否
否
市政专业部门
否
申请人
否
原土地使用者
否
审
权属调查
土地储备中心
原土地使用者
土地供应方案 市政规划设计咨询 规划设计方案汇总 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规划平面位置图
土地储备中心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 的编制单位
储备机构或有资 质的编制单位
相关单位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 市规委规划设计院
的编制单位
市规委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 的编制单位
土地储备中心
区规划分局
地形图
土地储备中心 有资质的测绘单位
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同 级
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 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土地一级开发批复
土地一级开发合同
投标意向者 投标意向者 未中标人 市国土局
开发主体
土地储备中心 开发主体
区国土分局 区国土分局 区国土储备中心 开发主体
市国土局
土地储备中心 开发主体
否
否
否
收
否
否
收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国 资 项 目 由 市 发 改 委
区土地储备中心
求
级 现场踏勘、答疑和招标前
投标意向者
开
会议
区土地储备中心
意
发
主
成立评标委员会
区国土分局
评标专家
见
体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区土地储备中心
投标意向者
和
招标、开标、唱标
评标委员会
投标意向者
审
批
评标
评标委员会
投标意向者
确定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
土申
地请
一 级 开
与 批
发复
签 订开 土发
地合
下 达 一 级 开 发 批 复
-------
-6-
实施 程序
阶段
用预 地审
项 目 核 准
征 求 规 划
意 见 书
( 选 址 )
文件及内容
(详见附件3)
给区级提交的申请 (详见附件4)
给市级提交的申请 (详见附件5)
(详见附件6)
文件需要单位
文件来源
拟用 费用 备注
时间
区国土分局
申请人
否
区发改委 市发改委
区政府
拟用 费用 备注
时间
1个 工作日
无
区规划分局
1个
无
工作日
区规划分局
1个
无
工作日
区国土分局
1个
无
工作日
区国土分局
1个
无
工作日
区国土分局
1个 工作日
无
区国土分局
1个
无
工作日
原
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土地储备中心
村委会
无
土
地
所
村委会决定
土地储备中心
村委会
无
有
前
者
或
乡、镇政府批复意见
土地储备中心
村委会
无
期
使
用
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
实施 程序
阶段
文件及内容
政府产业政策
文件需要单位
土地储备中心
依
区城市总体规划
土地储备中心
计 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
土地储备中心
划
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储备中心
编
报
制
批
区土地年度供应计划
土地储备中心
市
政
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
土地储备中心
府
计
划 区土地储备开发总体思路 土地储备中心
文件来源
征地工作方案
文件需要单位
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储备中心
文件来源
拟用 费用 备注
时间
国有土地使用者
无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 的编制单位
累计
拆迁工作方案
土地储备中心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 的编制单位
累计
市政建设工作方案
土地储备中心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 的编制单位
累计
2 ----
编
制
土
地
一
级
前
开
发
期
实
施
筹
方
案
划
( 详
见
附
件
)
筹
者
区政府批复意见
土地储备中心
村委会
无
对
划
土
地
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区国土分局
村委会
无
一
级
开
国有土地使用者决定
土地储备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者
无
发
意
国有土地使用者上级
见
土地储备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者
无
主管单位意见
----
-3-
实施 程序
阶段
文件及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 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
请(详见附件1)
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市土地储备中心 区土地储备中心
否
征
询
乡镇、区政府相关文件 市土地储备中心 区土地储备中心
否
意
见
和
Ppt
地形图1:2000(3份) 市土地储备中心 区土地储备中心
收
审
文
批
档
土地一级开发地块情况说明 市土地储备中心 区土地储备中心
否
申报日期前一个月内的现
市土地储备中心 区土地储备中心
否
场照片(3份)
文件需要单位
区国土分局 区国土分局
文件来源
拟用 费用 备注
时间
区土地储备中心
否
区国土分局
否
区联席会审定招标底价
区联席会
区国土分局
否
-------
招标底价申请
区政府
区联席会
编制招标文件
区土地储备中心或 区土地储备中心
有资质的编制单位
确
定
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意向者
区国土分局
土
征
地
一
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意向者
的编制单位
储备机构或有资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
质的编制单位
的编制单位
累计 收
-4-
实施 程序
阶段
文件及内容
文件需要单位
文件来源
拟用 费用 备注
时间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请示 市国土局
区国土分局
否
请
示
与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请示
区政案批复 区国土分局 市国土局、区政府
否
规划审批文件复印件(3份) 市土地储备中心 区土地储备中心
否
-------
Ppt文档 市
市联席会
市土地储备中心
否
联
席
会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及
依据、计划、一级开发意
市联席会
市土地储备中心
否
见(文件内容见前几项)
-5-
实施 程序
阶段
文件及内容
制定土地一级开发主体 招标方案
区国土分局局长办公会 确定招标底价
土地储备中心
区规划分局
用地钉桩成果报告
土地储备中心 有资质的测绘单位
累计
收 无 无 收 无 收
项目设计方案
土地储备中心 有资质的设计单位
收
储备机构或有资 村委会和原土地
现状情况
否
质的编制单位
使用者
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
土地储备中心
市场调查
否
投资方案 考古勘探报告
储备机构或有资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
质的编制单位
相关单位及开发主体 20个
工作日
相关单位
20个 工作日
相关单位及开发 主体
市规委
20个 工作日
-------
市建委建设意见
开发主体
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
土
(详见附件7)
地
一
级
市园林局古树处理意见
开
征
发 主
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
体
(详见附件8)
工
求
作
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
(详见附件9)
意
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
收
批
收
征询规划意见
土地储备中心
区规划部门
否
回
国
费用测算
土地储备中心
评估机构
收
有
土
收购方案请示
区政府
土地储备中心
否
地
使
收购方案批复
土地储备中心
区政府
否
用
权
收购补偿
原土地使用者
土地储备中心
否
权属变更
原土地使用者
市国土局
否
土地储备中心
交付土地
土地储备中心
原土地使用者
否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