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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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

决定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宛政[2017]13号

【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01

【实施日期】2017.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宛政〔2017〕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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