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恒隆广场物业管理守则
济南市商场物业管理办法
济南市商场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济南市商场物业的管理,保障所有商场物业拥有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商场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济南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根据商场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二条定义1. 商场物业:指在济南市经营的商业综合体,包括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市场超市等。
2. 商场物业管理公司:指负责商场物业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的专业公司。
3. 商场物业拥有者:指商场物业的合法产权所有人或经营者。
4. 商户:指在商场物业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或企事业单位。
5. 业主委员会:指商场物业中的多家商户自愿组成的管理机构。
6. 商场管理办公室:指商场物业管理公司设立的管理机构,负责商场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7. 商场服务中心:指商场物业根据实际需求设立的为商户及顾客提供服务的综合性机构。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市境内的商场物业,包括新建商场物业和已有商场物业。
第二章商场物业管理机构第四条商场物业管理公司1. 商场物业应指定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2. 商场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保证商场物业的正常运营和维护,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服务。
3. 商场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商场管理办公室1. 商场管理办公室是商场物业管理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商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商场物业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安全检查、设备维护、消防管理等工作。
3. 商场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日常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1. 商场物业内的商户可以自愿组成业主委员会,共同参与商场物业的管理和决策。
2.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组织形式和权益保障由商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协调和落实。
第三章商场物业的权益和义务第七条商场物业拥有者的权益1. 商场物业拥有者有权对商场物业进行开发、出租或经营管理。
2. 商场物业拥有者有权享受商场物业销售和租金收入。
济南恒隆广场-物业编制
物业编制
物业总编制:218人。
具体编制如下:
一、物业高级经理:1人;
二、物业行政:5人成功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关键在于你想要的决心有多大
高级主任,1人;行政副主任,1人;助理:3人;
三、物业工程部:58人
1、工程经理,1人;
2、强电:高级主任,2人;强电领班,2人;技工,7人。
3、弱电:高级主任,2人;技工,4人。
4、给排水:高级主任,2人;给排水领班,1人;技工,7人;
5、空调:高级主任,1人;空调领班:2人;技工11人。
6、装修:装修副经理,1人;装修高级主任,1人;装修助理,2人;综合报修,3人;物业前台2人;综合报修员,4人;综合维修员:2人;内勤助理,1人;
四、保洁部:9人
1、保洁部经理:无;
2、清洁主任,2人;清洁副主任,1人;
3、清洁领班,5人
4、绿化领班,1人。
五、保安部:145人
1、保安经理,1人;保安副经理,1人。
2、楼层:48
保安主任(楼层):4人;楼层保安:40人;中庭形象岗:8人。
3、外围:20人。
4、消防:14人
消防主任:1人;消防领班1人;消防监控及消防巡查员:12人。
5、车场:61人
车场主任:1人;
车场统计员:2人;车场管理员:2人;车场收费员:14人;
车场带班:4人;车场保安,36人;收发室:2人;。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2018年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依法建设的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依法通过自治管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五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完善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体制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研究解决与物业管理相关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含济南高新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公安、市政公用、质监、经济和信息化、物价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召开物业管理项目联席会议,调解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
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
第二章物业交付与前期管理第八条新建物业销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济南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条例
济南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济南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2 本小区内的所有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与义务2.1 业主享有对小区公共区域和设施的共同使用权,以及参与小区物业管理的权利。
2.2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三章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3.1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安全保卫等工作。
3.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公布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4.1 业主和使用人应当合理使用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4.2 物业管理公司应确保小区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
第五章公共秩序与安全5.1 小区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确保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2 业主和使用人应当遵守小区的安全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六章环境卫生与绿化6.1 小区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垃圾清理和绿化维护。
6.2 业主和使用人应当爱护小区环境,不得随意丢弃垃圾或损坏绿化植物。
第七章纠纷处理7.1 小区内发生的物业管理纠纷,首先由物业管理公司协调解决。
7.2 若协调无效,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第八章附则8.1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8.2 对本条例的修改和补充,应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物业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小区特点和业主需求来制定,并且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讨论和同意。
在实施前,应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所有规定都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引言概述: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提升小区居民生活质量而制定的一项法规。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及其重要性。
正文内容:1. 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1.1 业主自治原则:物业管理条例强调业主对小区管理的主导作用,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物业管理事务,提倡业主自治。
1.2 公平公正原则: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物业公司应当公平公正地对待业主,不得歧视任何业主,确保权益平等。
1.3 依法管理原则: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物业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管理职责,不得违法违规。
2. 物业管理的主要职责2.1 物业设施维护: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包括绿化、道路、电梯等设施的维修工作。
2.2 安全管理:物业公司要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预案,确保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3 环境卫生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环境的清洁和卫生管理,包括垃圾分类、垃圾清运等工作。
2.4 社区服务:物业公司要提供良好的社区服务,包括接待业主咨询、处理投诉、组织社区活动等。
2.5 经济管理:物业公司要负责小区的财务管理,包括收取物业费、管理物业费用等。
3.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3.1 财务权益:业主有权了解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和使用情况,物业公司要向业主提供相关的财务信息。
3.2 参与管理:业主有权参与小区的管理事务,包括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等。
3.3 监督权利:业主有权对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3.4 缴费义务:业主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费,并确保物业费的使用合理和公正。
3.5 遵守规定:业主应当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干扰物业公司的正常管理秩序。
4. 物业管理的监督与处罚4.1 监督机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相关部门对物业公司的监督职责,包括对物业公司的资质、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
4.2 违规处罚: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公司违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包括罚款、暂停资质等措施。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引言概述: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和管理物业行业,维护物业管理秩序,保障业主权益而制定的法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
一、物业服务内容1.1 物业服务范围:包括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维护、保洁、安全管理等。
1.2 物业服务标准:物业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1.3 物业服务投诉处理:业主有权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的情况进行投诉,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
二、物业费用管理2.1 物业费用计算:物业费用应按照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核算,公示费用清单。
2.2 物业费用使用:物业费用应专款专用,用于小区维护和管理。
2.3 物业费用调整:物业公司如需调整费用,需提前向业主公示并经业主大会同意。
三、物业管理机构3.1 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
3.2 物业管理人员:物业公司应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具备相关资质。
3.3 物业管理制度: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四、物业安全管理4.1 消防安全: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小区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4.2 安全隐患排查: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小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4.3 突发事件处理:物业公司应建立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五、业主权益保障5.1 业主权益保护:物业公司应尊重业主意见,保障业主权益。
5.2 业主参与管理: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
5.3 业主投诉渠道:物业公司应建立业主投诉渠道,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
总结: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的环境。
同时,物业公司也应加强自身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
济南物业管理规定
济南物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济南地区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济南地区所有物业管理企业和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为业主、住户提供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维护和谐、安全、有序的小区生活环境,保障小区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章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注册,取得合法证照,具备承担物业管理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绿化、道路、照明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并向业主公布。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及时解决业主和住户的投诉和问题,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第九条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组成居委会代表、业主代表等人员。
第十条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关系。
第十一条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处理。
附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律名词及注释:
1.物权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了物权的规范和保护措施的法律法规。
2.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相关规定的法律法规。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文档模板范本: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济南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物业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合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以及在相关区域内进行的物业管理行为,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物业。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服务市民、保护物业权益、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为目标。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依法实行规范、市场化和社会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
第五条济南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组织领导,完善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第二章 物业管理的主体和权利义务第六条物业管理的主体包括物业所有人、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其他受委托的管理机构。
第七条物业所有人享有对物业的合法权益,包括所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保障业主的基本权益。
第九条物业所有人、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受委托的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维护物业的安全、保障公共秩序、合理使用公共设施等。
第十条物业所有人、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受委托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良好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业主的需求和意见,并进行合理的处理。
第三章 物业管理的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物业管理的规划与建设应当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相适应,合理布局,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的规划与建设应当充分考虑业主和居民的需求,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和便利设施,提高居住质量和生活舒适度。
第四章 物业费用的收取与使用第十三条物业费用的收取应当依法合规,经业主大会或者物业所有人商议一致决定,并公示于小区内。
第十四条物业费用的用途应当与小区的管理和维护相关,包括但不限于保洁、绿化、安全设施维护等费用。
第五章 物业管理的监督与纠纷解决第十五条济南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物业管理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恒隆广场管理制度
恒隆广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恒隆广场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恒隆广场内的各项管理工作,保障恒隆广场的正常运转,维护广场内的秩序和安全,提升广场整体形象而制定的。
第二条恒隆广场管理制度适用于恒隆广场的所有员工、租户及访客,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第三条恒隆广场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场内的安全、保洁、秩序、消防、保安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恒隆广场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恒隆广场管理制度,保证其及时更新完善。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恒隆广场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入内,如有发现立即报警处理。
第六条恒隆广场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区域进行整改和修复。
第七条恒隆广场内的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被遮挡或封闭。
第八条恒隆广场内的紧急广播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广场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第九条恒隆广场内的所有员工和租户必须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条恒隆广场管理部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对广场内的安全工作进行具体规范和制度化管理。
第三章保洁管理第十一条恒隆广场管理部将定期组织保洁人员对广场内的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和整理工作。
第十二条恒隆广场内的垃圾桶及其他垃圾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清洁,定期清理,垃圾分类处理。
第十三条恒隆广场内的厕所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全天候保持供应清洁剂、卫生纸和手纸。
第十四条恒隆广场内的地面、墙壁、窗户、天花板等公共区域必须保持清洁,定期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第十五条恒隆广场管理部将建立《保洁管理制度》,对广场内的保洁工作进行具体规范和制度化管理。
第四章秩序管理第十六条恒隆广场内所有员工、租户及访客必须遵守相关秩序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恒隆广场内的停车位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私自占用或乱停车辆。
第十八条恒隆广场内的各种营业活动必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得影响其他租户和访客的正常活动。
第十九条恒隆广场内的游客需文明参观,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损坏、污染等违法行为。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引言概述:物业管理条例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规。
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也制定了自己的物业管理条例。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物业服务的内容、物业费用的收取与使用、物业管理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物业纠纷的解决。
一、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1.1 依法管理:物业管理应依法进行,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1.2 公平公正:物业管理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1.3 服务至上:物业管理应以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宗旨,满足业主的需求,提升居住环境品质。
二、物业服务的内容2.1 日常维护:物业管理应负责小区内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绿化、清洁、照明等。
2.2 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应加强对小区安全的管理,确保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3 设施维修:物业管理应及时维修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保障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物业费用的收取与使用3.1 收费标准:物业管理应按照像关规定制定物业费用收费标准,公示并向业主说明。
3.2 费用使用:物业管理应按照规定使用物业费用,用于小区维护、服务改善等方面。
3.3 费用监督:物业管理应公开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投诉。
四、物业管理的责任与义务4.1 安全责任:物业管理应对小区的安全负有责任,采取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4.2 纠纷调解:物业管理应积极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纠纷,维护邻里和睦。
4.3 信息公开:物业管理应及时向业主公开相关信息,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
五、物业纠纷的解决5.1 商议解决:物业纠纷应首先通过商议解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5.2 调解仲裁:如商议无效,可申请物业纠纷的调解或者仲裁,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3 诉讼维权:在必要情况下,业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引言概述: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而制定的法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和意义。
一、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1.1 业主自治原则:物业管理应尊重业主的意愿,通过业主大会进行决策,实现业主自治。
1.2 公平公正原则:物业管理应公平对待各业主,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权益平等。
1.3 依法管理原则:物业管理应依法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二、物业服务的内容与要求2.1 日常维护管理:物业应保持小区环境整洁,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2 安全保障措施:物业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小区安全巡查和防范措施,确保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
2.3 公共资源合理利用:物业应合理规划和利用小区公共资源,确保业主的共享权益。
三、物业费用的收取与使用3.1 物业费用的收取:物业应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收取物业费用,并提供相应的收费依据。
3.2 物业费用的使用:物业应将物业费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和改善,提升小区的整体品质。
3.3 物业费用的监督:业主有权对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物业应提供相关的财务报告和决策信息。
四、物业违规行为的处理4.1 违规行为的认定:物业应建立违规行为认定机制,明确违规行为的标准和程序。
4.2 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物业可以采取警告、罚款、限制使用等措施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4.3 违规行为的申诉与复议:业主对物业的处理决定有异议时,可以提出申诉,并有权进行复议。
五、物业管理的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的建立:相关部门应建立物业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物业行为的监管。
5.2 评估制度的实施:对物业管理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5.3 业主参与的重要性: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物业管理,通过业主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总结: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与实施,为保障业主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济南市辖区内的所有居民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以及其他具有物业管理特征的建筑物和场所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的定义物业管理是指为了维护业主和居民的安全、健康、舒适居住环境,合理利用和维护共有设施设备,管理小区、综合体等共有财产,保障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各项便利服务,实现社区和谐发展的行为。
第四条物业管理的原则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促进居民自治和社会共治,保护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第五条物业管理的责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履行以下责任:(一)制定并落实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二)维护小区(或综合体)环境卫生,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绿化工作;(三)对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五)协助业主委员会开展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六)收取物业管理费,并按照规定使用和公开财务情况;(七)执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指导。
第二章物业管理的机构第六条居民业主大会居民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的决策机构,由业主组成,按照法定程序召开。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居民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由业主选举产生,负责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和任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是承担物业管理任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九条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是配备专职人员,向业主和居民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场所。
第十条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是根据居住小区的具体情况,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协助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工作。
第三章物业管理的规划和规划第十一条物业管理规划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小区(或综合体)的具体情况,制定物业管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一、引言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综合管理和维护的一系列活动,旨在提供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保障业主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为了规范济南市的物业管理行为,保障居民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二、物业管理机构1. 物业管理机构应具备合法注册资格,并在济南市物业管理局备案。
2. 物业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3. 物业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物业管理责任1. 物业管理机构应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道路等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物业管理机构应负责小区内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巡逻和监控,确保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3. 物业管理机构应组织居民参预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4. 物业管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建议,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物业费管理1. 物业费应按照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进行收取,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
2. 物业费应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改善,以及物业管理服务的提供。
3. 物业管理机构应定期向业主发布物业费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五、业主权益保障1. 物业管理机构应确保业主享有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业主的财产权、居住权和知情权。
2. 物业管理机构应及时向业主提供相关的物业信息和服务,保障业主的知情权。
3. 物业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纠纷。
六、违规行为处罚1. 对于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物业管理机构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
2.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物业管理机构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监督机制1. 济南市物业管理局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举报。
2. 物业管理机构应向业主公开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检查。
八、附则1.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济南物业管理制度
济南物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济南市内所有住宅小区、商业大厦、办公楼等物业管理活动。
2. 物业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 物业管理公司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
二、组织机构1. 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和相关政府部门代表组成。
2. 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物业管理制度,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活动。
三、物业管理公司职责1. 提供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洁、绿化、安全保卫、设施维护等。
2. 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情况。
3. 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四、业主权利与义务1. 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选举和决策。
2. 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遵守小区管理规定。
3. 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五、物业使用与维护1. 业主和使用人应合理使用物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妨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行为。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物业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公共秩序与安全1. 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并执行小区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业主应遵守小区安全规定,不得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七、环境卫生与绿化1. 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小区的清洁工作,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
2. 加强小区绿化管理,定期进行植物养护和更新。
八、纠纷处理1. 业主之间或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申请物业管理委员会调解,或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备案。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实际的物业管理制度应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地方政策以及小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一、引言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维护、管理和服务的一系列行为。
为了规范济南市的物业管理行业,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二、管理范围本条例适合于济南市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工业园区等各类物业项目的管理。
三、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要求1. 物业管理公司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员工应具备相关资质证书。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能够承担物业管理工作所需的资金支出。
四、物业管理责任1. 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 物业管理公司应组织小区内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小区的整洁和美观。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处理小区内的突发事件,如火灾、水电故障等,确保业主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4.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和困扰。
五、收费标准和资金管理1.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商定,并向业主公示。
2. 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定期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并及时将费用用于小区的维护和管理。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物业管理费的使用透明和合理。
六、违规行为和处罚1. 物业管理公司若未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职责,导致小区内设施损坏、环境脏乱等问题,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物业管理公司若未按照规定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挪用物业管理费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业主若有违反小区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如警告、罚款等。
七、业主权益保护1. 物业管理公司应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及时回应业主的诉求和投诉,并积极解决问题。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业主的投诉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复。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是指在济南市范围内,为了规范和管理物业行业,保障业主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
一、物业管理的范围和目标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等各类物业管理场所。
其目标是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体系,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安宁和谐。
二、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物业公司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业主,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2. 诚信原则:物业公司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诚实守信,不得以欺诈手段获取利益。
3. 服务至上原则:物业公司应当以满足业主需求为核心,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
4. 安全第一原则: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物业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三、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1. 物业费管理: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制定物业费标准,并及时向业主公示。
物业费的征收、使用应当公开透明,用于维护和改善物业设施设备,提升服务质量。
2.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物业公司应当做好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定期检查,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备,确保业主的基本生活需求。
3. 环境卫生管理:物业公司应当保持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整洁,妥善处理垃圾,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工作,确保业主的生活环境舒适和卫生。
4. 安全管理: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 业主权益保护:物业公司应当积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及时回应业主的诉求和投诉。
建立业主委员会,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物业管理的改进和提升。
四、物业管理的监督和处罚1. 监督机构:济南市将设立物业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对物业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业主也可以通过投诉渠道向监督机构反映问题。
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全文)简版
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全文)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济南市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市范围内所有的物业管理活动,包括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互利、合法原则,旨在维护正常秩序,增加居民满意度。
第四条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考核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质量的提升。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五条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公共设施维修、环境卫生、保安服务、停车管理等。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当制定详细的物业服务内容,向业主公示,并在其经营场所公示实施计划、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七条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组织业主代表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物业服务。
第三章费用管理第九条物业费由业主按照规定缴纳,物业公司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物业费,提供相应的服务和设施。
第十条物业费的收取方式可以采取预缴、后付等形式,并应当公告业主。
第十一条物业费的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政府政策制定,并在业主代表大会上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物业费用应当保证合理,不得擅自提高,且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收费。
第四章纠纷解决第十三条物业管理纠纷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并向业主公示处理结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物业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罚,并可以予以停业整顿。
第十七条物业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补偿业主的损失。
第十八条物业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济南市物业管理制度
济南市物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济南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住宅小区、商业大厦、办公楼等物业的管理工作。
1.3 物业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2.1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2.2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物业管理事务。
2.3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选举、职责、工作程序等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物业管理企业3.1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并在济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3.2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3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并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
第四章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4.1 物业管理企业应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清洁、安全保卫、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等。
4.2 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并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用5.1 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并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
5.2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6.1 业主和使用人应合理使用物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的行为。
6.2 物业管理企业应定期对物业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
第七章违约责任7.1 业主、使用人或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制度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章附则8.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济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济南物业管理规定
济南物业管理规定济南物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________为加强和规范济南市物业管理工作,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________本规定适用于济南市范围内的住宅区、商业区、办公区等物业管理范围。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第三条:________物业管理机构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按照相关法规注册登记。
第四条:________物业管理机构应保证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五条:________物业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保证业主合法权益。
第三章物业服务内容第六条:________物业管理机构应提供安全、卫生、便捷、优质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1.公共区域的清洁和安全管理。
2.绿化公共区域的规划、养护和维修。
3.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4.停车场管理。
5.垃圾处理和环境卫生管理。
6.各类维修和报修的协调和管理。
7.公告发布和信息服务。
8.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
第四章业主权利和义务第七条:________业主享有以下权利:________1.参与物业管理机构的选聘和评定。
2.参与物业管理规划和决策的讨论和表决。
3.获得有关物业管理情况的信息。
4.监督和检查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
5.对物业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和意见建议。
第八条:________业主应履行以下义务:________1.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和公共秩序。
3.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4.配合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
第五章物业费用管理第九条:________物业费由业主按照权益比例共同承担,用于支付物业管理机构的服务费用和维护管理费用。
第十条:________物业费用应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征收,具体征收标准和程序由物业管理机构依法确定。
附件:________1.物业管理机构注册登记证明副本。
2.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
3.业主权利和义务明细表。
4.物业费用征收标准和程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第一部分简介 (3)前言 (3)恒隆广场 (3)守则目的 (3)定义和解释 (3)第二部分设计指引 (5)商店招牌 (5)店门及橱窗 (6)店展示区域 (6)装修物料 (6)金属 (6)天然材 (7)饰面砖 (7)木材 (7)禁止使用的物料 (7)灯饰及灯光设计 (7)禁止使用的灯饰、灯盘 (8)第三部分设备介绍 (8)结构 (8)机电设备 (8)电气系统 (8)弱电系统 (9)空调系统 (9)给排水系统 (9)煤气系统 (9)消防 (10)第四部分交房标准 (10)解释 (10)租户的工作 (10)业主指定承包商的工作 (10)交房标准 (10)交房标准一一般租户/开放区 (11)《表1》建筑结构及装饰 (13)《表2》建筑结构及装饰 (13)《表3》空调及供暖系统 (15)《表4》电气和弱电系统 (16)《表5》消防系统 (18)《表6》保安监控系统 (19)交房标准一餐饮/ 娱乐 (21)《表7》建筑结构及装饰 (22)《表8》建筑结构及装饰 (23)《表9》空调及供暖系统 (24)《表10》厨房、煤气和排水系统 (26)《表11》电气和弱电系统 (27)《表12》消防系统 (29)《表13》保安监控系统 (30)第五部分:装修期间服务指南 (32)基础设施服务 (32)电梯使用 (32)卸货区域 (32)垃圾清除 (32)卫生间 (32)消防水龙带卷盘 (32)临时装修用水 (32)临时电源 (33)第六部分:装修流程说明 (34)店铺移交 (34)装修费用 (35)交付标准建筑图 (35)租户设计案提交 (35)图纸审核阶段 (35)装修设计会议(跟据情况,适用) (37)案和设计图的认可 (37)进一步提交或修改(二次提交跟据情况,适用) (37)指定承包商 (37)装修保险 (37)施工人员手续办理 (37)装修进场手续 (37)监理公司 (38)“安全员”规定 (38)施工中期检查 (38)竣工验收 (38)退还押金及手续 (39)约满还原 (39)第七部分:施工管理 (40)施工管理规则 (40)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41)第八部分:物业管理部门联络资料 (42)第九部分:租户装修进退场流程指引 (43)第一部分简介前言为了维护业主和各租户的利益,保证恒隆广场装修期间及开业后的正常运作和为租户提供高水准的管理服务,我们制定了《租户装修守则》。
本守则说明规划设计构思和装修规要求,同时鼓励和满足租户具有个性化的设计风格;共同创造一个充满活力和迷人的购物环境,充分展现恒隆广场的经营特色。
本守则的容将被视为租赁合同的附加条款容,如有任规则或规定与租赁合同中的容相抵触,以租赁合同容为准。
守则中的相关规则和规定如因时宜做出变动或变更,容亦将会及时修订,业主会及时通知租户所作变动或变更。
守则容以最新版本为准。
恒隆广场以“泉城”之美誉闻名于世。
恒隆广场位于市的主要商业地区,是一座7层高的地标性建筑物,总楼面面积171,000平米,是最大的现代购物中心。
负责本项目设计的巴马丹拿集团(p-t-group)前身为巴马丹拿香港,是东南亚区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庞大的建筑及工程市务所。
其负责设计的恒隆广场建筑外观采用灵动的泉水为主体设计理念。
现代设计与环保概念相结合,建造玻璃幕墙,以天然光线营造本建筑的部空间。
项目于2009年获美国绿色建筑协会颁发"能源及环境设计先锋奖─核心及外壳组别" 金奖的预认证。
项目荣获国际房地产论坛及全球性交易会颁发"2009未来项目大奖─零售及消闲组别"。
项目荣获国际物业大奖颁发"国际商业物业大奖"组别的"2009亚太区商业物业大奖─建筑大奖(五星)"。
恒隆广场采用一种综合购物商场的商业模式,这种“SHOPPING MALL”模式将百货商店、超级市场、专卖店、娱乐场所、餐饮等融为一体,引领时尚消费潮流,成为新的聚集地。
守则目的本守则特为恒隆广场之租户、承包商及经营者而编制,容包括有关商场基本设计标准、管理策略、制度和准则。
本守则的目的,是希望租户熟悉恒隆广场的形象概念和特点,确保设计的完美与和谐。
守则中包括为租户建筑/设计师提供的实际纲领,阐明了发展商的义务、租户的施工责任和对装修承包人的要求及管理。
本守则仅作施工指导之用,请保留此《租户装修守则》作为参考,并直至全部过程的完成。
本公司希望租户与设计装修承包单位紧密合作;与业主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并随时欢迎任形式的咨询。
咨询式如下:物业管理部地址::传真:定义和解释“恒隆广场”位于中国“Parc-66”“公共区域”业主指定的恒隆广场的公共区域,供租户、占用人或可证持有人公用。
“业主”恒隆地产有限公司“竣工现状”恒隆广场交接给租户时处于当时状况的有关结构、附件和设施。
“物业管理部”业主属下的物业管理代理单位“租赁区域”根据业主和租户的租赁关系转让给租户的经营场地。
第二部分设计指引商店招牌租户的商店招牌可置于店铺或招牌指定围之的任地。
租户必须聘用符合资格的单位从事设计。
我们鼓励租户在此面多动心思,创造特具新意的店面形象。
每一独立店面只安装一面招牌。
如店铺处于转角位置,则转角的两个面均必须安装一面招牌。
招牌上的字体不能高于六十公分。
超出此限者必须另外得到出租人的特殊书面认可可施工使用。
以下是可允的招牌做法:A.磨砂玻璃式B.金属凹陷式C.金属或天然洼陷式D.金属字体固定于玻璃面上(或背上)E.木字体包金或包银F.连串字体之立体式G.独立字体式H.独立背灯字体式(不能超于六十公分高,二十公分厚)I.氖光灯式(适用于餐饮娱乐业,其他区域必须得到出租人书面认可)所有用于安装招牌的配件、电线、转压器等均不外露。
除此以外,以下设计、制作案均不可采用:A.布料、纸料或贴纸等材料B.机动式或转动式C.发出声音或有味道的D.闪光灯E.露出灯泡的或置灯泡的金属槽类招牌的照度不得大于100勒克司(Lux)。
若属于挂墙式的则不能挂离墙体超出于八公分。
制作工厂单位、安装单位、任可贴纸等告示均不外露。
店门及橱窗设计应吸引顾客往来为主旨,橱窗和部设计的选材、颜色、灯光等必须配合业务小区与广场整体的设计主题,务求为购物者营造更具乐趣的气氛。
店门及橱窗的玻璃与橱窗上不贴置任未经业主认可的垂饰、纸条、促销牌或广告牌。
以下指引必须遵守:A.倘若业主认为其设计与邻店的设计造成不协调,过于相似或产生冲突,租户必须配合并按业主要求进而修改设计。
B.设计上若有伸出物或悬出物者必须是以着重创意为题,务求将设计加以动力,为铺面制造更显著的吸引,设计与案必须获取业主的审核和认可。
C.橱窗设计必须牢固于地台结构或上层楼板或结构梁之上,不能对业主的玻璃或窗框造成任损坏。
D.店门在打开时不能超越租户的租用围。
E.电子观察及报警系统必须藏,不得外露。
F.店的完成地面必须与公众走廊地面同一标高,平整无高差。
店展示区域店展示区域是指租户租用围,从橱窗玻璃往店伸延两米的立体空间。
处于此区的设计与装饰必须获取业主的审核批准,并须遵守以下指引:A.天花必须为膏板、粉刷、料、饰面砖、金属。
不可影响已存在业主所需的检修门的正常使用。
B.墙体必须为高质量的膏板、粉刷、料、饰面砖、金属或其它经过业主批准的高质量材料。
网状挂钩式系统一律不能使用。
C.地面装饰面必须采取耐用、高质量材料。
我们鼓励具有创意的展示系统或台阶式的展示案。
高出15公分的台阶必须距离玻璃面不少于15公分。
店铺进出口与公众地必须可供残疾购物人士使用。
D.消防局认可之灭火喷淋头必须与天花完全齐平,任其它案均需获得业主的批准。
装修物料选用物料必须为符合有关政府部门认可之[不燃]、[阻燃]的高质量产品。
物料实品样板必须呈交业主审批,获取批准后可安装。
金属特别具有创意的金属材料用法必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预制的含色铝、钢、黄铜、青铜、合金等小五金,饰条与板材在有效及悉心研制之下均可考虑应用。
以下指引必须遵守:A.接点必须加以隐蔽。
所有交接地平整竖直,外角必须为[角形]整体,不两板相接。
B.所有板材必须为厚板或者具有背板加固,避免引用于大面积时产生折影,有瑕疵或明显的焊缝一律不能接受。
C.含暗纹或有触感的金属柜可以考虑采用。
D.[仿古]如起锈或蚀刻的专题效果做法必须获得业主的认可。
E.镜面的使用应限于条状装饰及收边之用,并且必须为实体而非镀面式的。
租户必须负责一切金属面的维修及保养。
天然材不同完成表面的花岗、、沙岩、板岩及其它高质天然材均可使用。
跟其它物料将连接的地必须有详细的大样详图与设计配合精致的施工工艺。
以下指引必须遵守:A.材的外露表面必须经过加工完成,与其他相邻的表面一致。
B.所有与其它不同物料的交接缝必须采用金属条或以封存形式分隔。
C.用于地面的材之竣工面必须与相邻的物料平整、同标高并没有高差。
饰面砖不同的饰面砖及玻璃的使用会带来不同的触感与丰富的色彩、图案,值得鼓励采用。
以下指引仅供参考:A.毛面或光面的饰面砖宜用作点缀,尽可能减少大面积的使用。
B.外转角接头应尽可能使用[转角砖]。
木材木材的使用必须配合悉心研制的大样详图及精致的施工工艺。
木条与木板的做法必须以具有创新的设计为依据,并需预先获得业主的批准能使用。
以下的指引必须遵守:A.用于橱窗的装饰的木材必须是高质量硬木。
B.板材和龙骨等背面支撑必须是涂上不小于一小时的防火涂料。
禁止使用的物料不允使用于橱窗的物料包括:A.各种塑料B.多板C.镜子与反光玻璃D.仿红砖、仿天然或仿木E.各类壁纸F.三合板、三夹板G.红砖、水泥砖等H.吊顶天花板及灯箱组合系统灯饰及灯光设计橱窗店展示区域的灯光设计必须与店铺及广场的照明效果同时考虑:A.一般的白炽灯泡、日光灯管、氖光灯都可以使用。
B.所有装饰用的灯与轨道灯必须获得业主的同意才可以使用。
C.灯饰不能眩目的照射公共区域。
D.橱窗的展示箱必须具备足够的照明与透风考虑。
E.任特殊的灯饰及有关设备必须获得业主的认可。
F.所有设备必须具备政府有关单位的认可。
禁止使用的灯饰、灯盘A.闪烁的灯光B.裸露的灯泡C.塑料面盖与各饰面盖的组合灯箱第三部分设备介绍结构本建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租户如因装修需要增加或更改结构,则需要由发展商指定专业的结构工程师进行设计。
任更改都必须得到业主的认可,并且所发生的费用由租户承担。
在临时或永久性的基础上,租户面任施加在结构上的负荷,不应超过如下允的动负荷(活荷载):L1-L6/F:5 KPA卸货区:5 KPA机电设备电气系统★在租户租赁区的用电设计负荷,不能超过业主与租户商定的电力负荷,更不能超过断路器的容量和规定的馈电线/电缆的额定值。
★按设计标准,业主将提供单相3线220V或三相5线380V的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