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门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一条主线、六大板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一条主线”和“六大板块”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组建以后,依据部门的职能职责,确定了“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和六个方面的工作板块或者说工作格局(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劳动关系),这条工作主线和工作格局,涵盖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两大领域,贯穿各个环节,成为全系统谋划思路、推进工作的总纲。
厅党组结合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创新完善。
一、就业创业工作着力点: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二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三是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五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二、社会保障工作着力点:一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三是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四是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三、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着力点:一是积极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职能作用;二是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三是以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为重点,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制体制;四是改进人才培养管理方式,实施“塞上英才”、“百人计划”、“国内引才312计划”、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
四、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着力点:一是完善公务员制度;二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三是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四是做好军转安置工作。
五、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着力点:一是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二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三是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六、劳动关系工作着力点:一是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二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四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如果加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身建设,也可称作七个方面的工作板块或者说工作格局。
下面为赠送的述职报告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述职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本人被组织任聘为。
社保局规章制度章程
社保局规章制度章程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保障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社保局”)是负责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第三条社保局的任务是负责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
第四条社保局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依法公正、规范、透明地办理社会保障业务。
第五条社保局实行分级管理,确保社会保障工作在本级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各级社保局之间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六条社保局要坚持服务为先,办事为民,依法保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条社保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效能,防范风险。
第八条社保局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提高工作素质,确保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参保管理第九条参保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社保局对参保人员进行登记管理,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
第十一条参保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社保局。
第十二条参保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三条参保人员有权查询个人社保信息,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社保局。
第十四条参保人员享有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包括养老金、医疗补助、失业救济等。
第十五条参保人员应遵守社会保障相关规定,不得恶意骗取社会保障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参保人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福利待遇,不得以各种方式侵害其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参保人员有权申诉,如对社保局的决定有异议,可向上级机构或有关部门申诉。
第三章社会保险管理第十八条社保局负责社会保险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包括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第十九条社保局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保障基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十条社保局要依法严格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确保基金的良性增长。
从公民社会理论看第三部门的合法性
能转变与服务水平的提升与公众的期待和要求存在相当差距。
尽管政府职能已经有了较大程度的转换,但在提供公共设施、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方面,与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与农村居民、弱势群体基本保障的薄弱并存。
由经济二元结构决定,我国过大的城乡差别制约了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
一方面,城镇已初步建立了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城镇社会保险覆盖率已达#$%。
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基金模式,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都在逐步改革和完善。
另一方面,广大农村、社会弱势群体和城市困难群体的保护体系却相当薄弱。
&"经济发展与资源浪费、环境恶化并存。
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但依然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为代价。
一是投入高,经济增长对高投入的过度依赖,土地和劳动力也同样存在着粗放投入的问题。
二是消耗高。
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每万元’()能耗相当于印度的!倍,日本的*倍,法国的+$倍;三是污染高。
目前全国二氧化硫的排放量高居世界第一,+,!国土面积受酸雨影响;废水排放量超过环境容量的-.%,/$%的城市河段受到污染,/0%的湖泊出现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约有+亿以上的人口每天呼吸不到新鲜空气。
当前这些不和谐现象,根本原因是政府改革滞后、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完善体制机制。
三、加快推进政府改革,促进形成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从执政党的意志转化为政府的施政目标,对政府职能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概括的说就是要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这是政府转型的基本走向。
政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推动者和实际承担者,也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从当前我国的实际出发,促进形成和谐社会,必须加快推进政府改革。
具体而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致力于打造责任政府。
从行政体制改革的角度看,要明确划分和严格规范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责任和权利边界,在此基础上深化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从社会政策的转型和创新的角度看,要使社会政策取信于民,就要建立责任政府,对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失职的政府官员追究责任,即启动公共服务问责制度。
浅析第三部门与我国社会保障的社会化问题
来 帮 助 市场 。 正 市 场 失 灵 。 政 府 也 不 是 年 l 纠 但 O月 中 国 青 少 年 基 金 会 与联 合 国计 划 计 划性 的 安 排 公 共 物 品 的 生 产 与 分 配 . 严
万能的 , 同样 存 在 “ 府 失 灵 ” 政 的可 能 性 。 如 开 发 署 共 同 主 办 了 “ 营 利 组 织 发 展 和 中 重 束 缚 了 生 产 力 的发 展 。 17 非 9 8年 以 来 . 我 政 府 的 无效 干 预 、 府 干 预 过 度 、 式 选 择 国希 望 工程 国 际 研 讨 会 ”2 0 政 形 ;0 4年 l 2月 举 国 由计 划 经 济 向 市 场 经 济 转 变 。从 政 治 经
济体 制 向市 场 经 济 体 制 过 渡 。市 场 已成 为 活动 的非 政 府 的社 会 组 织 。第 三 部 门 的概 了我 国 资源 配 置 的 有 效 方 式 ,但 仅 仅 用 市 念 有 很强 的包 容 性 .非 营利 组 织 、公 民社
民 社 慈 场机 制来 使 资 源 配 织 、 善 机 构 等
失 当等 。 府 就 像 一 只 粗 大 的拇 指 。 需 要 行 了“ 国 同业 商 协 会 改 革 与 发 展 论 坛 ” 政 还 中 等 济 学 中 的经 济 基 础 决 定 上 层 建 筑 的 理 论 出 其 他 四指 的 配合 。 正 是 由 于 政 府 与 市 场 都
一
系列 的活 动 。都 表 现 了这 一 新 鲜 事 物 在 发 ,我们可知 由经济领域 的变革必然会导 府 职能 也 必 须 从 ・ 手 包 办 向市 场 化 调节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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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制 园
浅 与 社 析第— -部门 我国 会保障的 会化问 _ ● 一 , 社 题
浅议第三部门及其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 三部 门可 以更 方 第
便 更 有 效 地 介 入 到 社 会 成 生 存 及生 保 障 的 磐 , 面 。如 由慈 方 \ 善 机 构 出 资 兴 办 的对 自闭 症 患 者 进 行 特 殊 训 练 和 培 育 的 国 际 机
所 谓 公 民社 会 , 当代 公 民 社 会 沦者 大 都 把 公 民社 会 组 织 看 作 是 公 民社 会 的 核 心 要 素 , 公 民社 会 的 基 础 和 主 体 , 般 认 为 , 是 一 公 民社 会 组 织 ,指 的是 有 着 共 同 价 值 追 求 的 公 民 A愿 组 成 的非 营 利 性社 团, 主要 即指 这 里所 说 的第 i部 『 。 为 公 民社 会 理 论 基 石 的 】作
经 济 与 法
浅议 第三部 门及其在社会 保 障 中的作用
武汉工程 大学法商学 院 李捷 枚
第_ 二部 门是 介 于 国 家 和 市 场 之 间 的 非 营 利 组 织 、非 政 府 组
门身职 能 转 换 过 程 中所 倚 重 的 力量 。 从 与 社 会保 障相 关 的方 面 看 , 第 . 门 至 少 可 以步 择 以 积 部 极 作 用 。 一 , j部 门在 应对 灾 害 、 发 事什 带 农 的风 瞻 时 , 之 第 第 突 较 政 府 部 门可 以更 广 泛 更 深 入地 介 入 风 除 治 理 层 商 ,是 政 府 专 门 机
家 对 经济 社 会 牛 活强 力统 制 , 民 社 会 即 无 产 生 的 可 能 , 无 存 在 公 也
会 、 : 组 织 等 , 以 在 遵 守 FI 法 律 法 规 的 前 提 下 . 在 本 行 业 会 J 可 家 站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的 必要 。在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下 , 人 本 主 义 为 出 发 点 公 民 社 会 ( 以 以第
香港地区社会保障领域第三部门发展研究
院 和保 良局 在为 香 港 华 人 解危 济 困 方 面 做 不 能 起 决 定 性 作 用
一
时 期 政 府 提 供 的各 种 社 会 保 障 .仍 然 是
旅 港 福 建 商 会 和 福 建 同乡 会 均 以 “ 同 乡 组 织 的 发展 是不 干 预 的 : 由于 港 英 政 府 试 各 种 紧 急 援 助 .并 不 能 为 民众 提 供 制 度 性 谋
福 利 ” 主要 会 务 这 些 团 体 所 提 供 的 实 际 图 逃避 建 立 社会 保 障 的 责 任 .也 不 会 对 慈 的保 障 港 英 政 府 的理 想 做 法是 借 用 民 间 为 服 务 包 括 排 难 解 纷 、职 业 介 绍 、 金 钱 接 济 善 组织 给予 必要 的 财 政 支 持 .这 些 组 织 主 团体 的力 量 . 决 种 种 社 会 问 题 . 客 观 上 解 这 等 有 些 组 织 完 善 的 同乡 会 还 举 办 赠 医 施 要 是 以捐 赠 作 为 主 要 的 资 源 筹 措 渠 道 . 他 进 一 步 促 进 了香 港 民间 组 织 的 大 发展 药 、 办 义 学 、 送 棺 柩 骨 骸 回 籍 等 活 动 开 遣
境 中的 延 续 .虽 然 其 救 助 的对 象 往 往 局 限 们 基 本 处 于 自生 自灭 的 境 况 .发 展 比较 困 战 后 .社 会 热 心 人 士先 后 组 织 恢 复 因
且 在 ( ) 织 类 型 单 一 , 要 表 现 为各 种 慈 很 小 ,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有 限 , 二 战 初 期 , 1组 主
社团革命的原因及第三部门的缺陷
关于第三部门的两点思考——全球化社团革命的原因以及第三部门的缺陷一、前言20 世纪80 年代前后, 世界各地近似爆发式地涌现出大量非盈利/非政府组织, 正如美国学者莱斯特·萨拉蒙所言: “有组织的志愿性活动在全球范围内的开展和私人的、非营利的或非政府的组织在世界各地的建立, 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的确, 我们是置身于一场全球性的‘社团革命’之中⋯⋯其结果是出现了一种全球性的第三部门, 即数量众多的自我管理的私人组织, 它们不是致力于分配利润给股东或董事, 而是在正式的国家机关之外追求公共目标。
”1。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第三部门组织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
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背景和条件催生了这股浪潮呢?每个值得和不值得关注的社会运动背后都是综合的社会状况的变化和流动。
全球性结社浪潮的出现,也是政治、经济、文化、甚至环境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时也正是结社革命才使得政治、经济、文化、化境等各个元素得以在某种特定的方向之河中继续流动。
本文第二部分结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集中分析这次“全球性结社革命”发生的原因。
任何社会产品总是和自然的造物一样,总是恰如其分地构建起一个利弊兼容的矛盾体,社团组织在充分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因为其自身的局限以及时代语境的约束而产生着一定的负作用。
本文第三部分简明的分析社团组织的不足和缺陷。
二、“全球性结社革命”发生的原因虽然从经济学的角度,供给是可以先于需求出现,用供给创造需求的;但是在分析某个社会运动的出现,尤其是当这个社会活动并不具有明显的诱导性的时候,我认为运用需求创造供给相对合理些。
所以对于“全球性结社革命”的发生,我倾向于将它看作是一种供给——一个由多个方面因素的需求所诱导的,在各个因素量的积淀和结构的转变实现之后,所创造的有效需求。
那么究竟都有哪1.莱斯特·萨拉蒙,《非营利部门的兴起·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
《社会保障概论》题库及答案
《社会保障概论》题库及答案一、填空题1、英国政府于1601年颁布了,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2、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部分,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是社会保障最后一道防线。
3、就业保障制度包括:、、三方面内容。
4、工伤保险实行“”原则,受伤害者不承担任何费用。
5、是医疗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
6、被称为“福利国家橱窗”。
7、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由、、和四部分组成。
8、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改革模式应以为主体模式,以为扶助模式。
9、社会保险基金由三个基本特点:强制性、储备性和。
10、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
11、现代老年社会保障的类型有:、、和。
12、社会保险基金由三个基本特点:强制性、储备性和。
13、1942年,英国的设计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措施。
14、贫困包括和。
15、社会保险基金由三个基本特点:、储备性和互济性。
16、社会救济的内容可以归纳为和两大类。
17、社会保障水平= / *100%。
18、保险费的缴纳方式有多种,最多用的是与挂钩。
二、名词解释1、社会保障2、现收现付式3、最低生活保障制度4、社会保险5、完全积累制6、社会保障水平7、贫困8、社会保障基金9、老年社会保障10、失业社会保险:三、单项选择1、最早出现的社会保障模式是:()A、投保资助型B、福利国家型C、国家保险型D、储蓄保险型2、具有“福利国家橱窗”之称的是:()A、新加坡B、德国C、英国D、瑞典3、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是()A、社会保险B、社会救济C、社会福利D、社会优抚4、投保资助型的养老保险模式最典型的国家是()A、瑞典B、新加坡C、美国D、德国5、()颁布的失业社会保险立法,标志着世界上强制性失业社会保险制度的诞生A、法国B、德国C、瑞典D、英国6、20世纪50年代初期,工业国家规定的失业津贴等待期多数是()天A、6B、7C、8D、97、我国于()年起,开始推行合同制,同时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就业保障制度开始与市场经济国家接轨。
第三部门供给农村公共产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中共 乐山市委 党校 学报》新论 ) (
20 年5 09 月
J NL FH PRYCOL FEHN UIPLO M T OCP O AO TEAT SHOO L A M N I CM I E F . C第 1 卷 第 2期 U S CA TE . l
一
一
摘要 : 第三 部 门作 为 介 于 市场 和 政 府 之 外 供 给 农 村 公 共 产品的第三方力量, 日益起越来越 重要 的作 用, 是由于第三 但 部 门的外界 环境和 自身发展等 因素 , 其在农村公共产品 的 使 供给上仍 面临着诸 多问题 。 因此我们 可以协调城 乡第三部 门 之 间的关 系, 增加其独立性 , 加快其 自身发展进程等来优化 第 三 部 门更好 地 为 农 村提 供 公 共 产 品 。 关键 词 : 三部 门 农 村公 共 产 品 供 给 第 中图 分 类 号 : 6 D3 文 献标 示码 : A di1. 99 o: 03 6 /
ji n 10 6 2 .0 9 0 .2 . s. 09— 9 2 2 0 .2 0 2 s 文章 编 号 :0 9— 9 2 20 )2— 6—0 10格利茨认为公共产 品是指 “ 在对 该 产 品 的总 支 出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 个 人 的 消 费 的增 加 并 某 不 会 使 他 人 的 消 费 同量 减 少 【 】。 1 ” 在我 国广 大 农 村 , 共 产 品 公 是 指 由农 村 社 区 居 民共 同享 有 的 “ 会 产 品 ” 它 既 包 含 农 村 社 。 广播影视 、 讯 、 通、 通 交 电力 供 应 、 利 条 件 等 基 础设 施 性 的产 水 品, 也包含农村治安 、 农村政策 、 信息 提供 、 技术服务 、 技能培 训 等 所 谓 的 “ 产 品 ” 其 中 , 村 纯公 共 产 品包 括 : 层 政 权 软 。 农 基 提 供 的 行 政 服 务 和 社 会 秩 序 、 村 发 展 规 划 和 政 策 、 农 信 农 涉 息 、 村 义 务 教 育 、 村 环 境 保 护 和 治 理 、 业 科 学 研 究 和 推 农 农 农 广、 大型 骨 干 水 利 电力 工 程 、 象 服 务 、 范 围水 土 保 持 工 程 、 气 大 农 村 交 通 基 础设 施建 设 等 。 村 准 公共 产 品包 括 : 民社 会 保 农 农 障、 农村水利设施 、 公共卫生服务 、 电视 广播 电信等信息系统、 农 村 电 力 和 自来 水 供 应 、 村 道路 建 设 、 农 农 业 科技 教育 和职 业 培训 、 农技 推 广 等 。 第 三 部 门供 给 农 村 公 共 产 品 的可
《社会政策概论》(第三版-关信平)名词解释汇总-170个-考研准备
社会政策概论(名词解释)1、政策:政府、政党或其他组织为实现其目标而制定的各种规则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和。
2、公共政策:政府或社会公共权威机构为有效管理社会、处理公共事务和解决社会问题而制定的行动方案和行为准则。
3、社会政策:政府或其他组织在社会公平等价值目标的指导下,为了达到满足民众基本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进而维护社会稳定和提高社会生活质量等社会目标而采取的各种福利性社会服务行动的总和。
4、社会保障政策:政府通过公共行动向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政策体系,包含了满足社会成员基本需要的所有公共服务项目。
5、公共医疗卫生政策:政府或其他组织开展的公共卫生事业和为社会成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政策。
6、公共住房政策:政府或其他组织以福利性的方式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住房或住房补贴的政策。
7、公共教育政策:政府或其他组织兴办教育事业,向社会成员提供免费或低费教育服务的政策。
8、劳动就业政策:政府或其他组织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合理分配就业机会、解决失业问题、保护劳动者权利而采取的各种公共行动的总和。
9、社会福利服务政策:面向社会成员,尤其是社会中具有特殊需要的个体或群体而提供的福利性服务。
10、社会福利:在公共资金的支持下,无偿或低偿向社会成员提供物质产品或服务的制度和过程。
11、社会保护: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各种保护性的制度和措施,以减免或减弱某些社会群体在社会经济变迁过程中所受到的利益损害。
12、增能:“增权”“充权”,即通过教育培训、增加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政治能力等途径来增强弱势群体自身的能力。
13、社会建设:社会建设是在党的领导和政府的主导下,社会中各类组织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目标的社会行动体系。
14、社会治理:是以人民利益为基础,通过大力发展民生事业在内的多方面途径来达到增进社会和谐,增强社会活力,确保平安中国,维护国家与社会安全,保持社会安定有序的目标。
15、福利国家:一种工业国家的国家形态,是社会保险或公费医疗、家庭福利或社会救助计划及社会保障或社会政策的总和。
转型期我国政府与第三部门发展关系探讨
值体 系推广来 影响政府 ; 二是 , 要求政
第三部 门还 可 以补 充政 府 的能 力建
( 当前我国第三部 门发展 的作 府 维持开放 的框 架使多元 得 以并存 。 三) 第三部 门的发展伴 随着我国经济 构 ,第三部门可以以 自身观注的 目标 第三 , 维护社 会公平 , 保持社会稳 定 ,第三部 门以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
经济体制改革和 民主化的社会 结构有 后 的起步阶段, 文革期的停滞阶段和现 助弱者 的助他性道德 ,帮助社会 中处
在的重新崛起阶段 , 目前我国第三部 门 于弱势的群体 的个 人利益 ,推动经济 数量上 看 , 截止到 20 0 4年 , 国共有 全
第二 , 影响政 治文化 的转变 。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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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期 国 府 第 部 发 关 探 型我政与三门展系讨
文 /马 力
再次 , “ 自私 自利 为基础的经济人假设 , 要 我 国在 推行经济 体制 改革 以来 , 共物 品的提供主动的转移出去。
பைடு நூலகம்
充分 听 求公民诚 实守信 , 合法经营 , 要求政府 受这 种席卷全球 的浪潮 影响 , 第三部 在 对社会 公共事务 的管 理上 ,
变 的影 响 , 究和分析 转型期政 府职 主 化 。 研
能和功能的变化与第 三部 门发展的 关 系, 对于 我国进一 步推行市 场导 向的
着重要意义 。
一
一
方面 , 维护全社会性 质的公益事业 。
( 第三部 门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第三部 门中的慈善组织 ,基金会等公 二) 扶 我 国第 三部 门的发展经历了建国 益事 业则 充分 的发扬 了互敬 互爱 ,
方面 , 始有计划地 将原 来政府所 承 用分 析 开
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厦门) 2
一、社会保障
(一)概念: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
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 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 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 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 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 国民生活质量。从政府职能上讲,对公民实 行社会保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1、联系:都遵循保险的基本原理 2、区别: 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 目的:非盈利性、起保障作用 ; 最大目的就是盈利 形式:法定性,是通过法律、法 契约性,合同形式 规建立起来 的一种制度, 属政府规章; 自愿性 手段: 强制性
三、学习社会保险有关制度的必要性
放。
六、生育保险待遇
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50元;
(2)绝育手术补贴1500元; (3)复通手术补贴2000元。
七、提供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 计划内生育证明; 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 学证明; 医疗收费票据和费用清单; 委托他人代领生育保险待遇的,需提供申领 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八、注意事项
1、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暂行办法》规定支 付的三种类型:①用人单位未按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②累计 缴费不满一年的;③欠费在三个月以上的。 2、若女职工属失业后分娩的,照样按《暂行办法》规定享 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不超过三个月的, 补缴后女职工按《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应在参保女职工分娩、流产或实 施计划生育手术后的次月20日起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4、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生产或手术之日起计算,时效为 6个月;超过6个月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社保 领导审核、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5、不能以个人身份参加生育保险。
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现状、问题与改革趋势
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现状、问题与改革趋势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剖析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改革趋势。
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本文首先将对现有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进行全面的概述,包括体制的基本框架、运行机制以及主要特点。
随后,本文将深入剖析当前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如征缴效率不高、缴费率不稳定、管理不规范等。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的成因,并对未来的改革趋势进行预测和展望,以期为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
二、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的现状我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框架。
目前,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主要由税务部门负责,实行“税费同征”的模式。
各级税务机关通过自身的征管系统和网络平台,依法对社会保险费进行核定、征收、管理、监督和检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费款征缴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缴费核定、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工作。
在征缴范围上,我国的社会保险费涵盖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险种,确保了广大劳动者在面临各种风险时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同时,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征缴的覆盖面也在逐步扩大,更多的群体被纳入到了社会保险的保障体系中。
然而,尽管我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企业存在逃避缴费、少缴漏缴的现象,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不足;另外,由于征缴体制的不完善,也容易出现缴费核定不准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也损害了广大劳动者的权益。
因此,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仍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通过加强征缴力度、优化征管流程、提高信息化水平等措施,确保社会保险费能够按时足额征收,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可靠的社会保障。
三、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5.07.06•【文号】人社部发〔2015〕62号•【施行日期】2015.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外专局、公务员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治(以下简称“人社法治”)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改革创新与法治规范相衔接。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的改革创新,把改革决策纳入法治体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事业发展需要。
在改革过程中,高度重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各项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二是坚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相适应。
全面推进权力依法设置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依法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实现科学发展。
三是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进一步增强履职意识,推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3.10.31•【文号】人社部发[2013]82号•【施行日期】2013.10.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以下简称《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已于9月26日颁布,于11月1日起施行。
贯彻落实好《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是实施社会保险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有利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工作程序,提高经办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利于维护各类参保单位和广大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为切实做好《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统一经办管理(一)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应积极整合经办管理资源,逐步实现各险种统一登记、统一核定、统一征收、统一稽核、统一处罚,以方便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提高工作效率。
(二)由其他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要积极协调相关机构,落实《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要严格核定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加强与征收机构的协作,科学制定征收计划,做好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这些地区的社会保险欠费清理工作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的,应按照《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章规定执行。
二、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社会保险费核定工作(三)各地区要切实执行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关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落实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社会保险费的职能;地方现行相关规定与社会保险法不符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修改;社保经办机构不得将社会保险费核定职能委托其他部门行使。
社会保险监管
社会保险监管社会保险监管制度是指社会保险行政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
行政管理主要是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制定社会保险规划,确定社会保险政策和管理法则,并组织实施。
社会保险监督主要是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社会保险业务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一、社会保险行政管理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是指行政部门依法行使对社会保障实务的管理与监督,是确保社会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的保证。
政府要管理社会保险事务,必须依法设置相应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的内容包括依法制定更为具体的社会保险政策及运行规范,对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的任务是确保社会保险法得到有效实施和规范运行,并对失范现象进行纠正。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体制是2008年在中央政府机构改革中确定的,它主要表现为政府对社会保险事务的管理与监督。
在中央政府机构的序列中,管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和审计署等部门。
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险事务的主管部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等均是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主要担负的社会保险管理职责包括:(1)拟订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
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对社会进步和民生福利的重要举措。
社会保障体系是指通过政府部门或其他组织提供社会保障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它旨在保障各个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保障,并促进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解决社会不平等问题、缓解社会矛盾,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全面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这需要逐步推进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保障所有劳动者的老年生活。
通过设立公共基金,政府可以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同时鼓励个人自愿缴纳养老保险,并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建立个人账户制度,确保个人所交养老保险金能够获得合理的回报,保障养老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健全医疗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通过统筹整合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降低医疗费用,并加强与医药企业价格的合理协商,以减轻患者负担。
此外,推动基本药物的通用和国产化,通过减少药品价格来降低医疗费用。
此外,提高农村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
第三,建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建立失业保险基金。
通过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形式,实现对未就业人员的失业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同时,加强培训和再就业服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未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此外,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还需要加强对特殊群体的保障。
例如,加强对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保障措施,确保他们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此外,注重农民工群体的特殊保障需求,通过建设农民工服务中心、提供就业援助和社会服务等措施,提升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
最后,建立科学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建立社会保障专门机构,负责统筹规划、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
浅析社会保障中的政府间关系
浅析社会保障中的政府间关系作者:包青年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04期摘要:社会保障的政府间关系包括社会保障部门的政府间关系,社会保障子系统的政府间关系。
当前中国社会保障政府间关系呈现出如下变革:一是从行动主体的多样性及等级制色彩的弱化;二是互相合作;三是地方分权。
但目前社会保障中政府间关系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机构设置、管理职能及合作中的问题。
关键词:社会保障;政府间关系;网络模式中图分类号:F8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4-0046-02一、社会保障中政府间关系不同的学者对政府间关系有不同的理解,林尚立认为政府间关系主要指“各级政府间和各地区政府间的关系,它包含纵向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关系以及横向的各地区政府间的关系。
”政府间的横向关系虽然主要是指地方政府间的关系,也包括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陈振明指出政府间关系已超出了纵向与横向的简单脉络,朝向复杂的网络体系发展,所以政府间关系指的是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纵横交错的网络关系,既包括纵向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级地方政府间的关系,也包括同级地方政府之间以及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非同级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本文认为社会保障中的政府间关系:涉及承担社会保障职能的中央机构与地方机构之间,社会保障职能机构之间的关系。
社会保障中的政府间关系实质上属于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的内容,并且侧重于行政层面的研究。
二、社会保障中的政府间关系的内容1.社会保障部门的政府间关系。
社会保障中的政府间关系从横向层面上看:从中央层面涉及的政府部门有: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计署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从纵向来向,涉及中央层面社会保障相关的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的社会保障司、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计署与省级有关社会保障的相关厅局、地市有关社会保障的相关局、县有关社会保障的相关局之间的垂直关系,除垂直关系之后,还有斜向关系,即上级部门与下级非垂直领导的部门之间的关系。
公共部门经济学复习题及答案
公共部门经济学复习题一、名词解释:1.帕累托最优——帕累托最优是指资源分配的一种状态,在不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情况下,而不可能再使某些人的处境变好。
2.关键人物——指在社区提供公共产品的决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
3.公债的“挤出效应”——当政府靠发行公债弥补财政赤字时,不断增长的债务规模会减少私人投资。
这种公债刺激利率上升而抵制私人投资下降的作用称为公债的挤出效应。
P.1934.公共地悲剧:指如果一项资源的产权界定不清,最终将会导致对这种资源的过度使用。
5.贫困指数:是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
6.公共经济学——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解释、分析、研究和规范政府行为及其政府职能的科学。
7.多数人管制现象:8.混合产品——同时具有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特性的产品称为混合产品。
9.政府主动创租——也称政治创租:指政府官员用行政干预的办法来增加企业的利润,人为地创设出租金,诱使企业向他们交纳“贡款”作为得到租金的条件。
P.11410.双峰偏好:指人理想的结果不止一个,如在偏离了最理想的结果后其效用出现降后升,则具有双峰偏好。
11.间接民主制——人民中的绝大多数并不直接管理国家的公共事务,而是通过选举委托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权力。
12.投票交易又称互投赞同票——指在多数规则选举制度中的合作行为。
P.10113.转移性支出——是指政府无偿的、单方面的资金支付。
P.15114.斯蒂格勒“领导人法则”:指由于低收入阶层或者付不起成本或者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大量的非排他的公共产品并不能为他们所享用,中高收入阶层是公共支出计划的主要受益人。
15.利益集团——是指拥有共同目标的人,为了促进共同目标的达成,而协作行动所形成的集团。
16.公共产品:消费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的产品。
17.公共选择:是指在政府经济活动中,如何通过政治程序决定公共物品生产、供给等问题。
18.瓦格纳法则:当国民收入增长时,财政支出会以更大比例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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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门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伦敦经济学院发展研究所卢宜宜一.第三部门的定义及相关概念简而言之,第三部门就就是那些非政府且非营利的机构的总称。
由于这些机构既不属于公共部门(政府),也不属于私营部门(市场),因而被称为第三部门。
除第三部门外,目前还有其它一些相关概念也常被用来形容这类机构,比如慈善部门,独立部门,志愿部门,免税部门,社团部门,中间部门,集体行动部门,市民社会组织,非营利部门,及非政府组织等等。
正如第三部门研究领域的著名学者赛拉蒙指出的,这些概念都强调了第三部门的某一特征而忽略了其它特征,例如:“慈善部门”强调了慈善捐款对这类机构的重要性,但对许多组织来说慈善捐助并非它们唯一的收入来源,甚至不就是它们的主要收入来源。
“独立部门”强调了这类机构作为政府及市场之外的所谓第三种力量的特点,但事实上第三部门的大部分组织都不能不靠政府或企业的经济支持而独立存在。
“志愿部门”强调了这类机构作为自发的群众集体行动的产物及它们大量依靠志愿者的特点,但很多社会服务机构实际并非由其受益者创立,它们与其受益者的关系有时更象商业机构与顾客的关系,而且它们的各项工作也主要依靠领取工资的专职雇员来完成。
“非营利部门”强调了这些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特点,但实际上很多机构并非真的不营利,只就是不将营利在机构内部人员中分配。
这些机构可能用一些营利项目来补贴免费或低收费服务,或将营利用于扩大机构规模等,因此用“非营利机构”一词可能会引起一些误解。
“非政府组织”就是在国际发展领域常用的一个词,传统上就是专指那些在第三世界国家从事发展工作的非政府机构,包括这些国家本国的组织与发达国家的那些专门在第三世界国家开展发展援助项目的国际非政府组织。
由此可见,非政府组织就是一个其外延远远小于第三部门的概念。
以上这些与“第三部门”有关联的概念除了各有其侧重点外还有一些就是在某些国家或某些领域较常用的,比如在英国多用“志愿机构”一词,而美国最常用的就是“非营利机构”。
“非政府组织”如上所述主要指从事发展工作的机构,在社会福利领域则常用“志愿机构”或“第三部门组织”这些词语。
将所有这些概念相比较,似乎“第三部门”的范围最广,灵活性最大,因此本文中主要使用这一术语。
由于“第三部门”把凡不属于政府机构与私营企业的社会组织都包括在内,其范围十分宽泛,所以可归入这一范畴的机构可谓五花八门,千差万别。
阿普豪夫曾举例说,秘鲁的某个村庄中的一个村民互助组织与对它进行研究或资助的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都属于第三部门,而两者的差异却十分巨大。
把迥然不同的大量机构放在一起研究不仅在操作上有困难而且说不定这种研究能揭示出来的东西还不如它掩盖掉的多。
虽然这种顾虑不无道理,但第三部门的学者指出这些问题在研究中都可以通过一些具体措施来解决,比如对第三部门机构的研究可分别在不同层次上进行,层次之一就就是根据机构的具体活动范围将它们归入教育领域、医疗卫生领域、环境保护领域、社会服务领域等等,然后结合某一领域的具体特点研究该领域中的第三部门组织。
本文便就是根据这一方法而着重探讨第三部门在社会福利中的作用,因此下文将针对社会福利领域的具体特点来介绍第三部门的作用。
目前国际上对“社会福利”尚无统一的定义,对它既可以有广义的理解也可以有狭义的理解。
我国传统上对社会福利采用狭义的定义。
国际上使用的广义社会福利概念更类似于我国的“社会保障”这一概念。
由于本文对社会福利采用广义的理解,因此下文中将不对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进行严格区分,而将它们作为可互换的概念来使用。
近些年来在社会福利领域常见的一些说法如“混合经济”、“福利多元主义”等都就是指福利的提供通过几种不同类型的机构来共同实现而不就是依靠单一的渠道。
一般认为多元的福利体系主要包括四种机构,即政府、市场、第三部门、以及象家庭这样的所谓“非正规组织”,可见在社会福利领域家庭、亲族等非正规社会组织不属于第三部门的范畴。
二.第三部门机构的分类对第三部门的机构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分类方法。
最简单的方法包括将它们按规模分成大、中、小型;按主要活动地点分成农村、城市、城郊的组织;按活动范围分成基层、地方性、全国性、国际性组织;按就是否有宗教背景分成宗教性与非宗教性组织等。
这些方法虽然简单但失之粗糙。
上文已提到过可以按机构的活动领域将它们分成文化、卫生、科技、教育、环保、社会服务类组织等。
这种方法能够获取非常细致的分类,在对第三部门组织进行经济学方面的研究时尤其方便,但如果研究的重点就是第三部门与其它两个部门的关系,第三部门与其它部门相比可以起到那些独特的作用,以及第三部门机构管理方面的问题时这种分类法就不太合适。
对于刚刚提到的这些课题的研究常见的一些分类方法包括:将专门为其成员服务的会员性组织与为机构外人群提供服务的公益性组织进行区分;将直接在基层社区活动的组织与为基层组织提供各种支持服务,如资金、培训、信息、技术指导等的组织进行区分;将提供具体社会服务的组织与主要开展倡导游说、公众教育与社会动员等活动的组织进行区分;将依赖外部资助的组织与基金会一类具有自身固有资金的组织进行区分。
将按照自己的目标选择自身服务项目的组织与其运作类似商业承包商的“公共服务承包机构”,即通过投标获得政府合同来提供由政府指定的某种社会服务的非营利机构进行区分。
此外,还可以根据第三部门组织与政府或市场之关系的疏密程度对它们进行划分,比如将具有半官方色彩或所谓“政府办的非政府组织”等与纯民间的组织进行区分;将提供无偿志愿服务的机构与主要提供收费服务的非营利机构进行区分。
三. 第三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及市场(私营部门)的关系第三部门与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界限实际上并非泾渭分明,其边界具有模糊性且处于不断变动之中。
不少第三部门机构都具有“杂交性”。
研究者指出,现实中的各种机构不就是离散地分布在三个部门中而就是呈一种连续分布状态。
如果把纯政府的机构放在一端,把纯市场机构放在另一端,则第三部门机构会在这两端之间连续分布,从具有较多官方背景的机构逐渐过渡到纯粹的民间机构,再从纯粹非商业化的机构逐渐过渡到具有较高商业化特征的机构。
关于第三部门与其它两个部门的关系一直就是第三部门研究中的重要课题,这方面可说的内容很多,本文只能对其中的一部分作些简单介绍。
对于第三部门与政府的关系曾有学者提出一种模型,其中概括了八种主要的关系,从政府压制第三部门,到双方处于竞争关系,到政府通过合同承包等方式让第三部门机构去实施一些社会服务,到合作关系,直到双方互为补充,形成密切的伙伴关系。
具体哪一种关系会存在要瞧具体的时间、地点、与社会政策领域。
不同的国家情况不同,同一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情况会变化,同一国家、同一时期的不同社会政策领域中政府与第三部门各自发挥的作用也不会都一样。
无论政府与第三部门的关系如何,前者的态度对于第三部门的存在与发展都就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的重要性首先体现在它作为规则制定者通过各种法律、法规直接定义第三部门的活动空间。
其次它还就是第三部门机构的主要资金提供者。
虽然第三部门组织可以从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而且近年来不少国家的政府鼓励第三部门发展背后的重要动机之一就就是希望第三部门能够调动非政府的资源来满足社会需求,以减轻政府负担,但根据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国际第三部门比较研究项目综合世界二十二个国家的资料来瞧,第三部门在很大程度上还就是要依靠政府提供资金。
虽然在文化、娱乐、社区开发、环境等领域第三部门更多就是依靠收费服务来获得资金,但医疗保健、教育、以及社会福利服务领域的第三部门组织的首要资金提供者还就是政府。
服务费在这些领域的第三部门组织的全部收入中只占较小的份额。
政府对第三部门的重要性还体现在政府对公共舆论以及社会的价值观可以施加的重要影响上。
比如政府可以提倡慈善公益行为,以便第三部门的发展获得广泛的社会支持。
政府还可以在哪些就是第三部门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哪些社会群体就是“值得”大力帮助的,哪些就是“不值得”或无须优先考虑的等一系列问题上影响社会观念与公众舆论,以促使第三部门按照符合政府意愿的方向发展。
第三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关系总的来说可以归结为合作与竞争两种。
在合作方面,许多第三部门组织寻求企业的资助,常邀请企业负责人担任董事会成员,而企业也可以通过介入前者来推动自己的商业利益,如树立企业形象,营造某种市场等。
有些企业更因为直接的利益关系,如在某些社区拥有大量不动产与设施等原因而关心这些社区的各方面情况,如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治安等,因此它们与当地的社区第三部门组织建立起密切的关系甚至实际控制这些组织。
在竞争方面,凡社会需求较大且社会具有一定支付能力的服务领域一般都会有商业机构介入,与非营利的第三部门机构形成竞争。
美国的一项研究发现,有时第三部门机构首先开始一些社会需求小、难以营利的服务项目,随着这种工作的开展,“市场”扩大了,营利成为可能,这时便会有商业机构介入,与原来的第三部门机构争夺“市场”。
此外,还会出现这些第三部门机构的雇员离开原来的机构,另去开展营利性服务直接与原机构竞争的情况。
如果把政府、私营部门与第三部门三者放在一起考虑,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就更为复杂。
比如美国学者格隆贝格根据对芝加哥地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的调查提出,政府与第三部门的关系存在四种形式:当某项服务领域(如儿童福利及相关服务)营利机构较少而政府拥有的这类机构总体规模又较小时政府与第三部门便形成长期的稳定合作关系。
第三部门依靠政府的拨款,而政府依靠第三部门机构去具体实施服务。
当某项服务领域(如医疗服务)营利机构与第三部门机构都大量存在时政府与第三部门形成一种互相容纳的关系。
此时双方的相互依赖与信任程度就要低于第一种情况。
当某项服务领域(如教育)营利机构的存在有限而政府拥有的这类机构总体规模较大时政府与第三部门便形成竞争关系。
最后,当某项服务领域(如住房)营利机构占据主导地位,而政府与第三部门的规模都较小时两者之间便形成一种共生关系,双方都想尽量利用对方以实现自己的目标。
第三部门与其它两个部门的关系随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变迁也相应地处于不断变动之中。
自八十年代以来,由于所谓“福利国家之危机”的出现,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上升,民主运动的兴起,各国为推进市场改革而转变政府职能等一系列原因,在世界范围内存在着政府试图将它们的一些社会保障职能卸给市场与第三部门的趋势。
德国学者舒伯特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往往不就是完全放弃其控制。
舒伯特提出政府常用的卸下职能的方法包括建立一些“杂交”式的机构,如半官方的组织或政府部门的辅助组织等来完成一部分社会保障功能;还有就就是通过“新社团主义”来推行社会政策,简而言之就就是政府通过经它认可的代表某一社会群体利益的团体来实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