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计量工作管理办法
计量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加强计量工作的管理,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内部的计量管理工作,包括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维护、检定、校准、数据管理等方面。
二、计量管理机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公司的计量工作。
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公司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
审批计量工作的重大事项。
协调解决计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质量管理部门为公司计量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公司计量管理体系,制定计量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计量器具的选型、采购、验收、发放、报废等管理工作。
组织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维修工作,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
负责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保证计量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各使用部门应设立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计量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建立本部门计量器具台账,做好计量器具的领用、保管、使用和维护工作。
按照规定的周期送检计量器具,确保计量器具在有效期内使用。
对本部门计量数据进行采集、记录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计量问题。
三、计量器具的配备1. 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配备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计量器具。
2. 计量器具的配备应遵循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满足生产工艺、质量控制、能源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计量要求。
3. 新购计量器具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内容包括计量器具的外观、性能、技术资料等方面。
四、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维护1. 计量器具的使用人员应熟悉其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量器具。
2. 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3. 严禁使用未经检定、校准或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的计量器具。
工程计量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严格控制道路工程的投资,真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工程投资的计量工作,规范工程计量的管理及流程,明确各方在计量工作中的职责与权限,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BT合同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回购方)和(BT方)的共同商议,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工程计量计价的范围: 道路工程建安工程费用;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应计量计价费用;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可计入建设成本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工程计量计价的依据: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图、经批复的工程设计变更、补充(完善)设计图、签证资料;补充合同(协议);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黔建办通〔2005〕36号发布的新计价依据及相关定额、施工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图预算;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回购方和BT方共同制订的规章制度及办法、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复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工程计量计价的原则:工程数量按施工图(最终计量按竣工图)或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计算;按定额计价原则、合同文件等规定计算费用;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工程的各种试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计量。
第五条工程计量分为中期计量和最终计量.中期计量按季进行,最终计量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进行,也可在完成分部工程验收后进行分部最终计量(如土石方工程、路基及排水工程、路面工程等),最终计量的程序和方法与中期计量一致,最终结算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进行。
工程投资的计量按附表《工程中期(最终)计量程序》进行。
第六条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
对于施工图以内部分,施工单位根据相关定额和监理确认的完成工程量编制《施工图内费用计算书》,计算直接费、间接费、其他项目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对于施工图以外的变更和现场签证费用,要做到及时办理,具体审批和时间限定按《工程变更设计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应在监理确认事实和签署同意意见后及时编制《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并申报确认费用;对于一些未包含在《费用计算书》中的措施、其他等费用应以通知、协议、报告或纪要的形式由监理和回购方确认,如铁路配合费、定额计价取费中未包含的场地准备费及临时供水、电、路、气、通信等其他工程费用等。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2021年修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2021年修改)正文:----------------------------------------------------------------------------------------------------------------------------------------------------计量授权管理办法(1989年11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公布,根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凡申请计量授权,承担计量授权任务及办理、管理计量授权,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实施计量法的需要,充分发挥社会技术力量的作用,按照统筹规划、经济合理、就地就近、方便生产、利于管理的原则,实行计量授权。
第四条计量授权包括以下形式:(一)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二)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三)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四)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承担计量标准的技术考核,仲裁检定,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和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
第五条申请授权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二)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考核合格;(四)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计量管理制度最新规范
计量管理制度最新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量管理工作,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经济进步,依据《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计量管理机构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开展计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计量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准确、可追溯、调查对比和统一度量原则。
第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计量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保障计量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计量机构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计量管理经验,提高计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计量管理机构第六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备合适的人员和技术设备,确保计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标准化文件,规范计量管理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督和自查评估,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仪器设备的运行稳定性和精度,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提高数据收集、存储和分析的效率,保障计量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发展。
第三章计量管理活动第十一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遵循计量基本原则,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明确测试目的和测试方法,保证测试过程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加强对测试环境的控制,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加强对测试人员的管理,确保测试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加强对测试工具和仪器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测试工具和仪器的稳定性和精度,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计量管理机构和计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计量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执行检定任务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有关技术机构执行规定的检定任务,出具检定证或加盖检定印,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计量检定印、证包括:(一)检定证书;(二)检定结果;(三)检定合格证书;(四)检定合格印:錾印、喷印、钳印、漆封印(五)注销印。
计量检定印、证的规格、式样、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条计量检定印、证上使用的代号,按照全国行政区划编排。
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规定;被授权单位的,由授权单位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代号,由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统一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的,由检定单位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出具检定证件,检定合格证或加盖检定合格印。
第六条计量器具经周期检定不合格的,由检定单位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注销原检定合格印、证。
第七条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抽检不合格的,应注销原检定证书或检定合格印、证。
第八条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必须字迹清楚、数据无误,有检定,核验,主管人员签字,并加盖检定单位印章。
第九条检定合格印应清晰完整。
残缺、磨损的检定合格印、应即停止使用。
第十条计量检定印,证应有专人保管,并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范围的计量检定印,证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定点监制。
定做计量检定印、证,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证明。
第十二条对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公司所属各单位:为适应深化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技术基础作用,使计量工作逐步纳入整个仪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进一步空古提高我公司计量管理工作水平,特制定办法。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我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决定对原公司计量管理机构进行充实和调整。
(一)公司计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科)主任:副主任:成员:二、计量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1、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的计量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的有关精神,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和修订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监督和协调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
2、计量管理办公室:(1)负责主持全公司计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公司计量器具检定工作,保证各种计量数据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2)负责制定全公司的计量器具配置计划并建帐、建卡。
(3)制定公司计量器具周检、抽检、计划并监督完成。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量报表。
(5)负责全公司的计量器具更换、新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收集计量技术情报,开展技术交流,不断提高全公司的计量技术水平。
(6)组织培训计量管理人员,宣传普及计量技术知识,提高计量人员的业务素质。
(7)负责绘制计量测试点网络图。
(8)对违纪计量法规、法令造成计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9)承担主管部门组织的协作任务。
3、基层单位计量管理小组:(1)认真贯彻落实计量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的各项计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职范围内所管计量器具的流转、使用、维修、送检制度。
(2)完成本职范围内所管计量器具的周检、抽检计划,严禁使用超过检定周期或没有合格证的计量器具。
(3)向公司计量办公室提出计量器具配备计划,不得私自配备计量器具。
(4)作好计量测试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为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服务。
计量法实施细则(2篇)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____计量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和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废除办法,按照____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有计划地发展计量事业,用现代计量技术装备各级计量检定机构,为____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学实验、国内外贸易以及人民的健康、安全提供计量保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二章计量基准器具和计量标准器具第四条计量基准器具(简称计量基准,下同)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国家鉴定合格;(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三)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符合上述条件的,经____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计量基准证书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非经____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卸、改装计量基准,或者自行中断其计量检定工作。
第六条计量基准的量值应当与国际上的量值保持一致。
____计量行政部门有权废除技术水平落后或者工作状况不适应需要的计量基准。
第七条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下同)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计量检定合格;(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三)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本行政区域内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须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其他等级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____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的本部门各项最高计量标准,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总则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管理是基础工作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的工作。
二、建产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检定原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 100%,周期合格率在 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 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准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分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4.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现场抽检制度。
计量器具分类管理规定一、根据计量器具的可靠性和计量器具在生产和管理中的作用,对企业不同用途类别的计量器具实行“保证重点,兼顾普遍,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办法,以确保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中各种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使本企业的计量器具科学管理,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特制订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
二、计量器具的分类1、 A类计量器具:列入强制检定的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如电能表、水表、物料进出厂的台秤;用于质量管理中心试验室的全部检测仪器、仪表。
2、B类计量器具:各生产车间、部门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计量数据要求的计量器具,如万能量具、专用检具、架盘天平、压力式温度计等;用于公司内部核算的能源、物料管理用的计量器具,如台秤、架盘天平、电能表等。
计量标准考核管理办法
计量标准考核管理办法一、前言。
计量标准是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计量标准的考核管理,提高计量标准的执行效果,制定本办法。
二、计量标准考核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计量标准的考核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客观公正原则,计量标准的考核管理应当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计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3. 综合评价原则,计量标准的考核管理应当综合考虑各项指标,全面评价计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4. 激励约束原则,计量标准的考核管理应当既要激励执行单位提高计量标准的执行水平,又要对不合格的执行单位进行约束和处罚。
三、计量标准考核管理的基本内容。
1. 考核指标的确定,根据计量标准的实际情况,确定考核指标,包括计量标准的制定、执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指标。
2. 考核方法的选择,根据考核指标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考核方法,包括定量化考核和定性考核等方式。
3. 考核周期的确定,根据计量标准的特点和执行情况,确定考核周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考核。
4. 考核结果的处理,根据考核结果,对执行单位进行奖惩,对合格单位给予奖励,对不合格单位进行处罚。
四、计量标准考核管理的实施步骤。
1. 制定考核计划,根据考核指标和周期,制定计量标准的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2. 考核数据的收集,收集计量标准执行情况的相关数据和材料,包括计量标准的执行记录、监督检查报告等。
3. 考核结果的分析,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计量标准的执行情况,形成考核报告。
4. 考核结果的通报,将考核结果通报给相关单位和个人,公布合格单位和不合格单位的名单。
五、计量标准考核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1. 监督和检查的主体,计量标准的考核管理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
2. 监督和检查的方式,可以通过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计量标准的考核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使公司的计量器具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杜绝不合格、失效的计量器具继续使用,为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提供依据,促使领用人维护、保管好计量器具。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计量器具的管理。
计量器具中属于固定资产的,参照《生产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2。
职责2。
1品保部负责计量器具的申购审核、采购、入库、检定、验收、录入、编码和管理.2.2 相关部门根据产品实现过程的需要,提出申购、领用,并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2.3财会部负责赔偿金额的扣款,及对报废品的清账工作。
3。
计量器具的申购、领用、流转、降级、报废核准3.1公司的计量器具实行二级管理方法,即常用计量器具归私人保管,公用计量器具归分厂仓库保管,借用后应立即归还分厂仓库,仓管员应检查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应及时报计量管理员处理。
3。
2 新增或补添的自制或外购计量器具,应根据生产、工艺部门的实际需要,由使用部门或个人向计量管理员提出申请,填写《计量器具申购验收单》经品保部经理审核,报副总裁批准后,由计量管理员采购.3。
3部门计量器具的发放、领用须由领用者填写《领料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总价超200以上计量器具须经副总裁批准,计量管理员确认,并由计量管理员编号、登记后发放。
3.4经检定,无修复价值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填写报废单,品保部经理审核,副总裁批准,并收回实物,作出报废标志,将注明有报废原因的报废单附后通知材料库、财会清账,将该器具从有关账中注销,今后修理有一定利用价值的,经计量管理员同意,可以降低精度,作降级处理.4。
计量器具的入库检定4。
1外观或自制的计量器具在入库前,均应由品保部计量管理员进行质量验收。
4.2外购的计量器具在交计量部门进行检定时,应随带有关技术文件(包括说明书、合格证、装箱清单等)。
4。
3计量器具经检定后,由由计量管理员签上验收结论,合格的由器具采购员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通知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4。
工程计量工作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加强公司计量管理力度,确保公司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范围内,建立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使用计量器具的各项目部试验室、公司中心试验室、测量总队应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依据国家计量法的规定,采用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公司计量室将对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转发国务院公布的法定计量单位,各部门应严格执行。
第四条公司计量室对公司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第二章计量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计量室职责:1)负责在公司业务范围内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传达上级计量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对公司计量工作进行归口管理。
2)监督、检查公司各项目部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及测量总队的计量工作。
3)对公司各使用计量器具部门的计量检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各部门完成计量设备的自检工作,并协助其完成计量器具、试验设备的送检工作。
4)对公司在用计量器具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公司传递用标准器具、检验和试验设备的技术档案。
5)建立计量器具、检验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制度,确保各种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第六条公司中心试验室职责:1)负责其检验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周期检定工作。
2)协助计量室完成对公司各项目部试验室的计量器具、检验和试验设备的自检工作。
3)执行计量室制定的计量管理制度。
4)建立公司中心试验室检验和试验设备台帐,指导项目部试验室做好设备的送检、自检、日常维持、保养工作。
5)与公司计量室建立工作联系,执行计量室下发的有关计量工作的文件。
6)负责采购满足公司中心试验室计量工作要求的计量标准器具,并对其进行维护、保养及周期检定。
第七条公司测量总队职责:1)建立公司测量总队在用测量设备台帐,对公司测量设备进行统一管理。
2)监督、检查公司各项目部测量设备的周期检定工作。
3)建立公司测量人员的技术档案,对测量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发证。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量与支付是贯穿于公路建设工程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工的重要条件;准确计量是保证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就可得到应得的付款,是承包人履约合同的一种表现;第二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管理,明确指挥部、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权利与义务,使工程计量规范化、程序化,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投资完成情况及对本工程建设投资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工程计量第三条:工程计量一方面是准确地核实、计算和认定已完工程的数量,另一方面也是对己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因此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合同通用条款第条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因此,向承包人支付时,应通过工程计量来核实和确定工程的工作量;1、计量范围1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3工程变更令中的内容;2、计量依据1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2施工设计图及变更完善设计图;3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4有关计量补充办法协议;5经有关审批机构同意的其他内容;3、计量原则1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2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指挥部将不另行支付;3按指挥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4对新增工程单价套用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单价,不再重新编制;4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允许计量;5工程的各种实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允许进行计量;6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对部分工程另有规定;4、计量的一般规定1工程计量应采用合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当因工程变更出现新的项目时,应采用变更工程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或补充技术规范中的计量单位;2工程计量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同时阅读;3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书面指令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任何尺寸,都不予计量与支付;凡技术规范规定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有关支付项中,均不单独计量;4计量方法除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第四条:工程计量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工程中间交工、工程中间计量应按照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和总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单元划分进行;第五条:单元计量的原则规定l、按单元计量者,需经中间交工验收合格,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方可填报中间计量表进行计量;如果分项单元施工期较长,为了如实反映工程进度和加快资金周转,可对施工期较长的工程单元进行分次计量,监理工程师和指挥部有权对最终计量部分进行调整;2、分次计量的工程,每次计量须填分次中间计量表并附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有关施工情况及质量证明资料;如: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工序检查记录等;当分项工程完工最后一次计量时,再填报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表;第六条:计量方法按工程量清单的章目分述l、第100章总则按“总额”计量,除保险费及税金外,各项目号的最终计量不得超过其对应的“合价”,若无补充规定,应根据技术规范中的条款进行计量;2、第200章路基工程1挖方、填方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分段为计量单元;路基挖填方按设计要求开挖填筑断面计算数量的90%进行计量,余下的10%待路基成型并通过权威部门验收转序后全部计量;2排水与防护工程以开工申请批复单分段为计量单元;整段完成后一次计量包括排水沟盖板①边坡防护、治理a.边坡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m2,整个边坡完成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一次计量;b.边坡面积大于1000m2可分次计量,每次按实际完成数量不少于1000m2计量,待该段边坡防护全部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按竣工剩余数计量;②防护工程a.对小于或等于500m3的段落,整段完成一次计量:b.对大于500m3的段落可分次计量,每次按实际完成数量不少于500m3计量,最后一次计量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按竣工剩余数计量;3、第300章路面工程:按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分段为计量单元;1底基层、基层、面层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最低为一公里;2路缘石、拦水带等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分段为计量单元,工程完成后通过监理工程师验收一次计量;4、第400章桥梁、涵洞工程1桥梁以单幅桥一座为计量单元;①基础及下部构造:按完成一棵桩、一个基础、一个墩或台一个台帽、承台、系梁;盖梁为计量单元,不考虑分次计量;②上部构造a.现浇斜腿钢构:按整座浇筑经验收合格后一次计量;b.连续箱梁:分次计量,每次按实际完成数量的80%进行计量,全部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全部计量;c.空心板、工型梁、T型梁等预制构件:每根片梁板预制完成后,按70%进行计量,吊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全部计量;d.现浇连续刚构:分次计量,每次按实际完成数量的80%进行计量,完成合拢段浇筑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全部计量;③桥面铺装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为计量单元;2涵洞、通道工程①钢筋混凝土盖板涵通道:以整道完成一次计量含盖板;若净跨大于2M的,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分砌体、盖板两次计量;②石拱涵:可分砌体、拱圈含护拱两次计量;③箱涵:整道完成后一次计量;5、第600章及第700章的计量按合同文件中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第四章计量的主要资料及要求第七条:计量的主要资料及要求1、计量的主要资料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2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自检资料;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有关质量评定资料:4涉及变更的,有工程变更令:5中间交工证书;6中间计量表;以上五项资料为中间计量表的附件;2、要求1中间计量表必须清楚真实地填写计量记录结果,并附有简图、计算式和说明,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审核签认;2凡是与工程计量有关的凭证,承包人均应提交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此外中间计量表、中间计量汇总表等有关资料复印件连同月报表一起上报审核;承包人应完整保存一套与工程计量有关的详细资料,以便核查;3对一次完全计量的项目必须有中间交工证书;对分次完成计量的项目,最后一次完全计量必须有中间交工证书,中间分次计量的,需附质量检验凭证;工程台帐管理第八条:为保证工程计量的准确性,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做到计量结果真实可靠,不重不漏,应建立、健全工程数量台帐,加强台帐管理;1、工程台帐建立的依据1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2施工设计图通过计算核实数量;3工程变更令;4经审批的补充完善设计图通过计算核实数量2、工程台帐建立的要求要求承包人、监理组、指挥部设专人建立和管理台帐;1首先按施工设计图认真清理,统计出设计工程数量,经核对无误后建立台帐;2台帐按工程量清单细目编号及细目名称建立,若有变更新增项目,按新增细目编号及细目名称录入;3工程台帐要求采用计算机管理;第六章支付台帐管理第九条:监理组、指挥部在每月收到承包人上报的月支付报表时,对照工程台帐进行复核,审核无误后再按计量的有关规定审核报表;计量支付台帐需准确反映本期完成、上期末完成及自开工累计完成工程量情况;工程竣工结算时,计量台帐、工程台帐、竣工数量、竣工图应“四统一”;第七章计量审核第十条:计量审核1、承包人在填写计量表时,根据技术规范及现场完成情况据实填报,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设计数量,都需有变更手续;2、监理单位在审查计量表时,对计量工程现场100%的进行核实;第十一条:指挥部在审查计量表时,应对计量工程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对不合格和不真实的工程,不予计量;第八章工程月支付报表的报审第十二条:支付必须在质量合格和准确计量的基础上进行;第十三条:支付必须以合同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原则为依据;第十四条:支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五条:工程支付报表的报审;1、承包人每月25日将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中间计量表一式一份似及月支付报表一式五份等与计量有关资料报驻地办审查;2、监理组收到承包人的支付月报表及相关资料后,应在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资料审核,审核合格后报指挥部工程组;3、指挥部工程组收到支付月报表及相关资料后,正常情况下,应在7天内对所有数据进行审核;4、指挥部在审核合格后,应对承包人进行支付;由财务部门根据签批的中期支付证书完成支付手续;5、工程支付报表报审签批结束后一式五份,盖章后原件由指挥部保管,返回承包人、监理组各一份;第十六条:支付方法按合同条款第条规定,即根据各种费用的特点和支付要求分项、分类计算,汇总后扣减承包人对指挥部的支付扣开工预付款、材料款、材料预付款、保留金等;。
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计量管理办法1. 引言计量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基础工作,它涉及到各个领域的实际应用,如工业生产、贸易、科学研究等。
为了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计量管理办法,用于对计量工作进行规范和监督。
本文旨在介绍计量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
2. 计量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2.1 法律法规的依据计量管理办法必须依据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法律法规对计量工作的要求和规范都应被计量管理办法所体现,以确保计量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2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计量是与交易、评估、监督等相关的重要环节,必须确保计量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计量管理办法应对计量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确保计量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防止潜在的舞弊行为。
2.3 统一标准的应用为了保证不同计量单位之间的计量结果可比性,计量管理办法应明确统一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方法,避免各个单位因标准和方法的不一致而导致计量结果的偏差。
2.4 规范管理的要求计量管理办法应对计量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评定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计量工作的有序进行。
这包括制定计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确保计量设备的合法检定和维护,以及建立计量结果的溯源和追溯机制等。
3. 计量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3.1 计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计量管理办法应具体规定计量工作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流程,在组织和管理计量工作时应确保各个环节的协调和配合。
例如,规定计量工作的负责人和职责,确保各个科室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
3.2 计量设备的检定与维护计量管理办法应规定计量设备的检定和维护要求,确保计量设备具备准确度和可靠性。
这包括制定检定的周期和方法,规定维护和修理的程序,以及确保计量设备的安全和保密性。
3.3 计量结果的溯源与追溯为了保证计量结果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计量管理办法应规定计量结果的溯源和追溯要求。
这包括确保计量仪器的准确性,建立计量结果与标准值之间的溯源关系,以及记录计量结果和追溯过程的要求。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基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计量基准是指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了定义、实现、保存、复现量的单位或者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有关量的测量标准定值依据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标准物质或者测量系统。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保存、维护、改造、使用以及废除计量基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计量基准由国家质检总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统一规划,组织建立。
基础性、通用性的计量基准,建立在国家质检总局设置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专业性强、仅为个别行业所需要,或工作条件要求特殊的计量基准,可以建立在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所属的计量技术机构。
建立计量基准,可以由相应的计量技术机构向国家质检总局申报。
第五条计量技术机构申报计量基准,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
第六条申报计量基准的计量技术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二)具有从事计量基准研究、保存、维护、使用、改造等项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具有保存、维护和改造计量基准装置及正常工作所需实验室环境(包括工作场所、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的条件;(四)具有保证计量基准量值定期复现和保持计量基准长期可靠稳定运行所需的经费和技术保障能力;(五)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六)具备参与国际比对、承担国内比对的主导实验室和进行量值传递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七条计量技术机构申报计量基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供以下文件:(一)申请报告;(二)研究报告;(三)省部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主持或认可的科学技术鉴定报告和相应证明文件;(四)试运行期间的考核报告、复现性和年稳定性运行记录;(五)检定系统表方案;(六)计量基准操作手册;(七)主体设备、附属设备一览表及影像资料。
广东省计量实施办法
广东省计量实施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属于地方行政法规下文是,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促进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活动和实施计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从事计量活动应当遵循科学规范、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原则。
实施计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省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计量事业,支持计量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计量科学技术和计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计量保证体系和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第二章计量单位与计量器具第六条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从事下列活动,需要使用计量单位的,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一制发公文、公报、统计报表;二编播广播、电视节目,发布、传输信息;三出版、发行出版物;四制作、发布广告;五生产、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标注产品标识,编制产品使用说明书;六印制票据、票证、帐册;七出具证书、报告等技术文件;八制作公共服务性标牌、标志;九制定标准、技术规范;十国家规定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其他活动。
进出口商品,出版古籍、文学书籍以及其他需要使用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计量器具包括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工作计量器具。
第九条计量标准器具以下简称计量标准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计量检定合格;二有正常工作所需的环境条件;三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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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实施办法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计量管理实施办法本办法是企业的基本计量制度,是各项计量工作要遵循的准则。
它确定本企业计量管理体系以及各项计量工作的要求。
一、机构设置本公司质管科设兼职标准计量员。
受公司经理直接领导,对全公司质量、计量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二、管理内容计量管理工作要突出合理、科学、准确,要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使计量工作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
强调统一管理,做好上承下达。
即企业的计量工作要接受上级计量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同时要对企业内部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具体有: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有关计量管理制度、办法,做到各项计量工作有章可循。
3、制订本公司年度计量工作计划和计量工作近远期规划。
4、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器具。
制订量值传递系统表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组织计量器具检定工作,保证各种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5、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订计量器具购置计划。
做好计量器具的入库、流转、使用、降级、报废等工作,防止不合格计量器具流入生产过程。
6、参与企业科研、生产、经营和能源管理,管好计量数据,使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7、普及宣传计量知识。
8、统一组织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9、统一监督全公司的计量工作,并代表本公司负责企业内外计量纠纷的处理。
计量管理工作制度本制度规定了计量管理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计量管理的工作目标: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作用。
一、计量工作要求1、配好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能源管理、经营管理、计量测试等所需的计量器具;管好数据。
2、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3、把由于计量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计量器具管理1、严格执行量值传递系统,按照检定周期送检计量器具,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100%、合格率达90%以上。
2、做好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帐、物、卡齐全,符合。
3、做好库存计量器具的保管工作,进出库要登记,防潮、防锈等条件要保证。
4、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历史记录卡、修理记录、原始材料等入档齐全,分类科学,发挥作用好。
5、做好计量器具的入库、发放、周检、返回、抽检等各个环节的检定工作。
6、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计量器具。
7、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计量器具管理的规定。
三、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检查制度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检查的时间、程序、责任和仲裁。
一、周期检定、检查的时间根据国家计量器具检定规程和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使用频率、使用的环境条件等因素对企业在用计量器具制定不同的检定、检查周期。
检定、检查周期的编制必须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
二、周期检定、检查程序、责任1、计量检定人员应按周期检定、检查计划表及时做好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查工作,其周期检定、检查率应达到100%,周期检定、检查合格率均应达到90%以上。
2、计量器具到周检期限,计量人员应及时将《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送至有关使用人员。
收到计量器具后,应及时将计量器具交检定、检查人员检定、检查,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
3、计量器具超期未发《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由计量人员负责。
4、超周期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如操作者接到《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不送检,按违反制度处理;由于计量器具失准造成损失的,由操作者负责。
5、经检定、检查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根据情况作修理、降级、他用或报废处理。
降级作专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刻有专用标志,另立帐册,定期检定、检查。
6、每件计量器具经检定、检查后应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合格的签发合格证书。
7、每月底应将周期检定、检查受检率、检查合格率报主管领导。
三、仲裁当计量器具检定后发生争议时,计量人员应根据争执双方的意见,对计量器具作出仲裁检定,必要时可送上级计量技术部门检定。
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制度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的程序和要求。
一、采购根据本公司产品生产工艺和技术改造需要新添置、增设计量器具的部门和车间,按实际需要,将型号、规格、准确度要求交公司计量部门商定后,报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二、入库1、新购计量器具入库前,应将计量器具连同原始合格证等技术资料送公司计量部门作入库前检定,检查。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和自已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送政府计量技术部门检定。
简易低值的计量器具应查验出厂合格证及外观质量。
合格的方可入库。
检定不合格或技术资料不全,不具备入库条件的不得入库。
2、入库后的计量器具,应根据其要求,做好防潮、防霉、防锈等工作。
3、不能入库的计量器具由购入者按规定处理。
三、流转1、各部门需增添计量器具,须填写申请报告,经公司计量部门审查,主管领导批准,给予领用。
领出前公司计量部门应作出库检定或检查,合格的方可发放。
2、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公司计量部门应通知其归还入库。
3、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人事部门应同时通知公司计量部门,以便办理计量器具转移手续。
4、职工调出公司时,人事部门应同时通知公司计量部门,以便办理计量器具归还手续。
四、计量器具的降级、报废1、计量器具经检定部门检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准确度要求,又无法修复的,凭检定部门的检定结果通知单,由公司计量部门填写《计量器具报废(降级)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作报废处理,并销去原计量台帐。
报废的计量器具由公司计量部门封存。
2、计量器具经检定部门检定超出检定规程准确度要求,但在某些部门、埸合仍有使用价值的,计量人员签发限用证,并经有关领导批准。
指定使用地段或范围。
3、人为造成计量器具损坏,无法修复或遗失的,计量人员应填写《计量器具损坏(遗失)赔偿通知单》,根据情节轻重和计量器具的使用年限,由计量人员提出赔偿金额,经公司经理批准,由责任人赔偿。
并销去计量器具台帐。
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的行为规范。
一、计量器具的使用1、在用计量器具必须具有有效的合格证书。
附件齐全,有专人使用和保管。
2、使用要合理。
不能用高精度的计量器具测量低精度工件,更不能用低精度计量器具测量高精度工件。
专用检具不能作他用。
3、使用方法要符合使用说明书和其他规定的操作程序,使用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校对“0”位,擦净油污等。
使用中要文明操作,轻拿轻放,放置平稳,更不能将计量器具作其他工具使用。
用后要对计量器具作必要的保养。
4、计量器具领用时手续要齐全,用途要明确,不得转借他人或自行调换使用。
二、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1、使用者发现计量器具有失准的情况,应及时报送标准计量室处理,严禁自行乱拆乱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使用后的计量器具,要洗擦干净,作必要的技术保养,有包装盒的应放入包装盒内,达到防潮、防锈、防腐蚀。
3、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保养,如通电、上防锈油等,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
三、要定期对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的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好的给予表扬、奖励,不好的给以批评甚至处理。
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证书标志的管理制度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证书标志的管理办法。
一、原始记录1、在用计量器具在计量室建总台帐,各工具室设分台帐,原始数据要齐全、准确、可靠。
2、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查、修理、抽检和周期检定合格证等原始记录要资料完整、文字清晰,•记录上有关人员的签字要齐全。
3、能源、工艺、产品质量、原材料进出厂、成品出厂等计量测试、抄表、检测的数据记录,应做到字迹清晰、保管完善。
4、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的计量器具,有关文件应建册立帐,以备查验。
二、统计报表1、各类统计报表必须符合法定计量单位。
2、各类统计报表的数据必须是计量检测数据。
3、各种计量检测数据的原始记录必须完整,并有有关人员签字。
三、计量器具的证书、标志管理1、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由按法定程序批准的有关人员签发。
2、经检定、检查合格的计量器具签发合格证书;检定、检查后限用的计量器具使用限用证书;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签发封存标志;对已不用的计量器具签发禁用标志。
计量人员培训、考核、任用、奖励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各类计量人员培训、考核、任用和奖励的规范。
一、计量人员培训、考核、任用1、计量人员均须接受培训,并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管理和检定等工作。
2、计量人员必须热爱计量工作,精通业务,熟悉计量法律、法规,熟悉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和受检计量器具的原理、结构和性能。
并具有相当于中专(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3、计量人员应具有细致、踏实的工作作风,工作有条理,记录认真,字迹清晰端正。
4、计量人员应能熟练维护和保养使用中的计量器具,能够准确判断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或提出处理意见。
5、计量人员应能深入生产第一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计量工作的要求,并组织有效实施。
二、奖励1、对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敢于同违反《计量法》等行为作斗争者给予表扬或奖励。
2、对计量管理工作或计量检测工作有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
计量技术档案、资料保管制度本制度规定了计量技术档案、资料保管及使用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一、归档、保管1、凡新购或在用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单等均应归公司计量部门入档保管,并进行登记编号后归档。
2、历次送检、送修的计量器具,其检、修后的合格证及检定结果,均应归档。
3、历年的计量器具帐册、周期检定计划表、工作计划、总结等必须归档。
4、能源、工艺流程、质量监控、经营等计量检测原始记录(抄表单据等),各部门应妥善保存,月报时应送一份至公司计量部门存档。
二、查阅、借用各部门需查阅上述资料,可向公司计量部门查阅。
外借的必须办理借阅手续,说明用途,规定归还期限,阅后归还,不得遗失。
外单位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
计量器具现场抽(检)查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在用计量器具实施现场抽(检)查的规范。
对在用计量器具实施现场抽(检)查,根据抽(检)查得出计量器具在使用周期内的合格率,从而知道使用者对计量器具的使用和保养是否正确、正常;安排的检定周期是否合理、恰当。
该制度是保证计量器具能正常处于合格状态的一个重要环节。
1、计量器具的抽(检)查一般在检定周期的中途进行,一般情况下每半年一次,抽件数量不得少于在用计量器具总量的10%,同时要注意抽(检)查的计量器具品种和范围,并做好抽检(查)记录。
2、计量器具抽(检)查的重点应是重点机台和关键工艺。
3、巡回检查不定期进行。
检查的内容主要是使用者对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有怀疑的计量器具;各种设备上的指示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