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临时管理办法过渡时期暂行规定不带章节 2页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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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公司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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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质量和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部门,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随着公司发展及外部环境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公司设立以下组织架构:1. 董事会:负责公司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审议及监督管理。

2. 高级管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决策。

3. 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设立,负责具体业务执行。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技术部:负责系统集成项目的研发、设计、实施及售后服务。

2. 销售部:负责市场开拓、客户关系维护及销售业绩达成。

3.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规划、预算管理、资金筹集及成本控制。

4.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及福利待遇。

5. 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及对外联络。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六条员工招聘:1. 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及录用。

第七条员工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2. 员工培训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团队建设等。

第八条员工绩效考核:1. 公司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

第九条员工福利待遇:1. 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福利待遇。

2. 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条项目立项:1. 项目立项应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

2. 项目立项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保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1.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项目计划,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2.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环节顺利进行。

系统集成 项目管理制度

系统集成 项目管理制度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管理的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系统集成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项目计划、项目实施、项目监控、项目收尾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项目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流程,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并且保证项目的质量、成本和时间均能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

第四条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依据《项目管理》等相关国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各项目组织及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并制定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管理办公室等,明确各机构的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项目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项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批项目立项、项目计划、项目预算等事项,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决策。

第七条项目管理办公室是公司项目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计划、进度管理、成本管理、风险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计划、资源调配、进度控制、成本管控、风险管理等。

第九条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分工明确,各项职责互相协作,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各自负责项目管理工作的不同环节。

第三章项目管理流程第十条项目管理流程包括项目立项、项目计划、项目实施、项目监控、项目收尾五个环节。

第十一条项目立项阶段是项目启动的第一个阶段,包括项目需求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申请等。

项目立项申请必须经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二条项目计划阶段包括项目计划编制、资源调配、成本预算等。

项目计划必须按照公司的项目管理规范进行编制,并需要经项目管理委员会和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审批。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阶段是项目全面展开的阶段,包括项目进度控制、资源管理、成本管控、风险管理等。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整体实施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监控阶段是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控制,包括项目进度情况、成本情况、资源情况等的监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发展,规范行业管理,提高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建设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企、事业单位的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以下简称系统集成项目经理),是指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以下简称系统集成项目)中的代表人,是受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对系统集成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

第四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信息产业部的授权负责辖区内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及评定条件第五条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分为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和资深项目经理三个级别。

第六条项目经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参加信息产业部指定培训机构组织的项目经理培训,并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二)具有IT相关专业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如非IT相关专业则要加考IT专业知识。

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专科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4年;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1年。

(三)近两年管理过、或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其中验收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有2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2、完成系统集成项目总额500万以上,其中至少一项合同额在100万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

第七条高级项目经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参加信息产业部指定培训机构组织的高级项目经理培训并取得高级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二)获得项目经理资质不少于3年(成绩特别突出者可破格);(三)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四)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近3年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其中验收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有1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2、系统集成项目总额3000万以上,其中至少2项合同额在500万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制度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制度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制度1. 引言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系统集成项目的执行过程及各方责任,确保项目按时交付、质量可控、预算合理的一套管理规范。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法,以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2. 项目管理原则在系统集成项目管理过程中,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目标导向:确立明确的项目目标,明确项目各方的期望和需求,始终以项目成功为导向。

•规划先行:在项目实施之前,制定完善的项目计划和执行方案,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风险管理:系统识别、评估和管理项目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以减少项目风险对项目进度和质量的影响。

•沟通协调:积极开展项目相关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信息畅通、问题及时解决。

•有效控制:通过对项目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的有效控制,保证项目按时交付、质量可控、成本可控。

3. 项目管理流程3.1 项目启动阶段项目启动阶段是项目管理的起始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 明确项目目标:与项目各方共同明确项目目标和交付物,制定可量化的目标指标。

- 编制项目章程:明确项目的组织结构、项目管理团队、项目资源及预算等信息,并进行内部审批。

- 制定项目计划:根据项目目标和交付物,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时间计划、资源计划、质量计划等。

3.2 项目执行阶段项目执行阶段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 组织项目团队:根据项目计划和需求,组建和培养项目团队,明确各人员职责和任务。

- 项目实施:依据项目计划,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方法进行项目实施,逐步完成各项任务和交付物。

- 风险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及时识别并制定应对措施,确保项目风险可控。

- 监督与控制:通过监控项目进度、成本和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

3.3 项目收尾阶段项目收尾阶段是项目管理的结束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 项目验收:根据项目计划和验收标准,对项目的交付物进行验收,确保符合所需质量标准。

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试行)

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试行)

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试行)1总则1.1为加强公司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规范项目经理任职资格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2公司对在职员工实行项目经理任职资格考核及评定制度,对于符合公司项目经理任职资格的人员将由项目管理委员会(PMO)授予“项目经理任职资格证书”。

1.3原则上具备项目经理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在公司担任项目管理工作。

1.4项目管理委员会(PMO)负责项目经理资格评定、证书颁发工作。

1.5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部)负责项目经理资格考核评定的组织、资格档案管理等工作。

2项目经理任职资格等级2.1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分为三级,分别是:●初级项目经理●中级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2原则上项目经理管理的项目级别应同其具有的资格等级相符。

(具体参见CMMI项目管理体系中的《项目定义指南》)3项目经理任职资格评定3.1任职资格评定程序3.1.1评定流程注:《项目经理任职资格申请表》参见附件。

3.1.2评定周期项目经理任职资格评定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分别安排在每年3月和8月,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发起和组织。

3.2任职资格申请条件3.2.1初级项目经理●具有两年以上的计算机行业、或弱电集成行业工作经验。

●参加外出及PMO组织的项目经理知识体系培训总计不低于20学时,其中公司项目管理规范培训不得低于5学时。

●具有1500个小时以上项目管理(或见习项目管理)经验。

3.2.2中级项目经理●具有四年以上的计算机行业、或弱电集成行业工作经验。

●参加外出及PMO组织的项目经理知识体系培训总计不低于20学时,其中公司项目管理规范培训不得低于5学时。

●具有4500小时以上的项目管理经验。

●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项目管理协会PMP认证。

3.2.3 高级项目经理●具有六年以上的计算机行业、或弱电集成行业工作经验。

●具有7500小时以上的项目管理经验,且具有在百成信息4500小时以上的项目管理经验。

系统集成部管理制度.doc

系统集成部管理制度.doc

系统集成部管理制度1系统集成部管理制度为加强系统集成部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总则一、系统集成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系统集成部的主要职责为执行公司的各项设计、工程、设备以及其它与工程相关的合同。

三、系统集成部应根据各项合同对工程实施现场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应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四、系统集成部实行“专业工程师责任制”。

各专业工程师为本专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系统集成部处理各项事宜应遵守“小事不过周、大事不过夜”的原则,若超出此时限,应把原因及时上报上级负责人。

专业工程师责任制度一、为提高系统集成部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防止工作推诿、贻误情况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专业工程师为本专业工作的承办人,部门负责人为审核人,公司领导为最终批准人。

三、承办人作出具体工作行为之前,应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

四、承办人对所承办事宜应详细调查研究,提供可靠数据、汇报真实情况,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为审核人、批准人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由公司统一制定。

二、系统集成部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登记。

三、系统集成部考勤情况,由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方案设计管理细则第一条工程技术人员在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方案合理性、节约性、可行性和规范性。

第二条方案设计应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设计。

第三条工程技术人员在设计方案前应详细了解工地情况、甲方需求、作出合理方案。

第四条工程技术人员在设计方案时应合理规划,选用性价比高的产品,合理、节约地配置材料,力争把系统成本控制到最低。

第五条工程技术人员在设计方案时应作出相应系统拓扑图、平面点位分布图。

系统集成部规章制度

系统集成部规章制度

系统集成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系统集成部的管理和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系统集成部是公司的重要部门,负责公司各项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维护和优化工作。

第三条系统集成部的任务是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提供稳定、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统解决方案,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

第四条系统集成部的管理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运作、高效执行、勇于创新。

第五条系统集成部的工作目标是提高信息系统的可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响应速度和用户满意度。

第六条系统集成部的工作原则是服务至上、团结协作、主动沟通、质量第一。

第七条系统集成部的组织架构包括部门领导、项目组和技术支持组。

第八条系统集成部的管理人员要求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积极推动部门的发展和进步。

第九条系统集成部的员工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养,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系统集成部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根据项目需要适当加班。

第十一条系统集成部的工作地点为公司内部的办公室,要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安静。

第十二条系统集成部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处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三条系统集成部部门领导为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第十四条部门经理具体职责包括制定部门发展规划、计划制定和执行、人员管理和培训等。

第十五条系统集成部设立项目组,每个项目组由项目经理领导,负责具体项目的执行和实施。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具体职责包括项目进度控制、任务分配、团队协调等。

第十七条系统集成部设立技术支持组,负责技术支持和培训工作。

第十八条技术支持组主要职责包括解决技术难题、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组织技术培训等。

第十九条系统集成部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的执行过程,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第二十条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计划、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总结评估等环节。

第二十一条系统集成部建立人员管理制度,对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等进行规范管理。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信部规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信部规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信部规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资质分类和要求根据项目经理的从业经验和专业水平,将项目经理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资质等级,并对每个等级的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初级项目经理需要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和基本的技术能力;中级项目经理需要具备较丰富的从业经验和专业技能;高级项目经理需要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并能够承担复杂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资质申报和评定项目经理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资质要求,向电信部门提出资质申报,同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经验证明。

电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定,评定标准包括从业经验、专业技能、管理能力等方面。

评定结果将作为项目经理资质的准入依据。

三、培训和考核为了提高项目经理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电信部门将组织相关培训和考核活动。

培训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理论、技术知识、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培训形式可以是线下培训、研讨会或在线学习等。

考核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和项目实践等,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四、资质管理和维护获得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需要定期进行资质管理和维护,包括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活动、提交工作证明和项目经验等。

电信部门将定期对项目经理进行审核和维护,发现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管理规定的情况,将取消相应的项目经理资质。

五、其他规定管理办法还对项目经理的行为准则、违规处理和争议解决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障项目经理资质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确保项目经理能够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纠正。

总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是一项重要的管理规定,旨在提高项目经理的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规范和完善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工作,推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有效实施。

通过该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对项目经理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评估,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和质量,为电信部门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系统集成公司管理制度

系统集成公司管理制度

系统集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行为,提高公司整体业务水平及管理效率,制定系统集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公司管理制度内容包括组织结构、权利义务、管理程序、责任制度等,具体实施以公司内部规定为准。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任何违反制度的行为将受到惩罚。

第五条公司管理制度由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立办公室、销售部、技术部、运营部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公司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各部门设有经理和主管负责具体事务。

第八条公司员工分为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派遣员工,各有不同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公司部门之间要建立起有效的协作机制,确保业务运作的高效顺畅。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十条公司员工有权享有公司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管理和安排,不得违反公司规定进行私人交易或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要保守公司机密,妥善保管公司资料及财务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管理程序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管理程序进行工作,不得私自行动或违反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精神,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共同解决工作难题。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要及时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业务需求。

第五章责任制度第十七条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整体业务负有最终责任,要积极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各部门主管负有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要指导和监督下属的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要按照公司规定完成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二十条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但要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常见系统集成管理制度

常见系统集成管理制度

常见系统集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系统集成服务的管理,提高系统集成服务的质量,保障系统集成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或外部承接的系统集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IT系统集成、智能建筑系统集成、智能物流系统集成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公平公正、安全稳定的原则,做到标准统一、管理规范。

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系统集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系统集成项目,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必须与公司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项目管理等相关制度相互配合,确保公司的整体运行有序。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六条系统集成项目需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立项和审批程序,明确项目的范围、目标、原则和要求。

第七条项目立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标、项目需求、项目周期、项目预算和项目经理等内容,并需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始可实施。

第八条项目经理应当组织编制项目计划、项目预算和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

第九条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项目有重大变更,需经公司相关部门重新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项目延期、超预算等情况,需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章项目实施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具体实施工作,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建立和完善项目沟通机制,确保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有效协作与沟通。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建立完善的监控与评估机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质量、进度、成本等进行监控与评估。

第四章项目验收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完成后,应进行全面验收,确保项目实施的各项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七条验收过程中,需按照项目计划和验收标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系统集成部门管理规定

系统集成部门管理规定

系统集成部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成都中科大旗软件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系统集成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第二条系统集成部的主要职责为执行项目的各项设计、工程、设备以及其它与工程相关的合同;第三条系统集成部应根据各项合同对工程实施现场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等;第四条系统集成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经理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第五条系统集成部处理各项事宜应遵守“尽早尽快”的原则,把原因及时上报上级负责人;第六条系统集成部分为两部分,即运维保障和工程管理。

运维保障负责项目和公司的系统集成维护,工程管理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系统集成部主要划分为运维保障和工程管理。

如下图一:图一:系统集成部组织机构(一)职能描述从公司对系统集成部的定位,系统集成部主要包含下列职能工作:1.公司日常服务器、网络维护;2.总结组织过程资产文档;3.客户相关工程技术支持;4.工程需求分析、方案编制、协助市场报价;5.新工程实施、工程管理;6.工程完工验收、验收资料整理;7.完工工程后续维护工作;(二)职能划分鉴于系统集成部总体人员限制,部门的职能工作没有绝对的划分界限,运维保障和工程管理因相互配合协助系统集成部部门经理管理与安排部门的工作。

(三)工作描述1.公司日常服务器、网络维护对于公司日常服务器、网络维护的工作主要由运维保障人员管理和安排。

主要包含公司服务器与网络的日常运作、故障检修与设备添置等。

2.总结组织过程资产文档对于公司开发、实施等相关工作中产生的经验总结、文档等,进行归类整理形成公司的组织过程资产。

3.客户相关工程技术支持包含售前、售后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4.工程需求分析、方案编制、协助市场报价根据客户需求制定相关需求分析、完成方案的编制并协助市场部门建立快速报价体系,针对实际工程进行工程报价。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质量,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资质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适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领域内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分类:初级、中级和高级。

第二章资格要求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二)具备合法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相关工作的资格;(三)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行业从业经验,其中初级项目经理不低于2年,中级项目经理不低于5年,高级项目经理不低于10年;(四)掌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五)了解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的政策法规。

第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金条件:(一)初级项目经理无特定资金要求;(二)中级项目经理需提供个人近期资产证明,并具备相应的商业担保;(三)高级项目经理须以公司、企业法人资格申请,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

第三章资格申请与认定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申请流程:第七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认定:(一)初级项目经理由所在单位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行业协会认定;(二)中级项目经理由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行业协会认定;(三)高级项目经理由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行业协会认定,同时需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第四章资格管理第八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发放:(一)初级项目经理由所在单位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行业协会发放;(二)中级项目经理由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行业协会发放;(三)高级项目经理由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行业协会发放,同时办理相关政府部门登记手续。

第九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需定期进行资格更新,具体更新频率为初级5年、中级3年、高级2年。

第十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需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接受行业协会和政府监管部门的管理和检查。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制度范文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制度范文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制度范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系统集成项目管理行为,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与解释1. 系统集成项目:指基于一系列技术和方法,将各个独立的软硬件设备、系统及业务流程有机地联结起来,使之以一个彼此协同的整体运行的项目。

2. 项目负责人:指负责系统集成项目全面组织和协调工作的人员。

3. 项目团队:指由具有相关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人员组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实施团队。

第二章项目组织与管理第四条项目组织1. 在启动系统集成项目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议。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确定项目组织结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2.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做好项目成员的合理配置,确保项目团队成员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

3. 项目负责人应制定项目计划和阶段目标,并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的实现。

第五条项目管理1. 项目负责人应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范围、时间、成本、品质、资源等方面的管理。

2. 项目管理计划应及时修订,确保项目在变化中保持高效率和高质量。

3. 项目管理计划应与项目团队共享并得到有效执行。

4. 项目管理计划应每季度进行一次评审,并及时对评审结果进行整改和调整。

第三章项目执行与控制第六条项目执行1. 项目团队成员应按照项目计划和任务安排,按时完成任务,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处理项目团队成员的工作问题和协调需求。

第七条项目控制1.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制定项目控制计划,包括项目需求变更、风险管理、质量管理、沟通协调等方面的控制。

2. 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团队成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

3.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处理项目变更、风险和质量问题,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协调与沟通。

集成部部门管理制度

集成部部门管理制度

集成部部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成部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成部部门的全体员工,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集成部部门的任务是完成客户服务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客户满意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集成部部门设立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项目经理若干,技术人员若干。

第五条总经理负责集成部的整体运营和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支持和解决问题。

第六条集成部部门可以根据项目需要设立临时团队,担任相应角色。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总经理负责确定集成部的发展战略和目标,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集成部的工作。

第八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各项工作,处理紧急事件和突发情况。

第九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包括项目计划、进度控制、质量保证等。

第十条技术人员负责项目的技术支持,解决项目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项目启动阶段,项目经理与技术人员共同制定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经理负责监督项目的进展情况,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支持。

第十三条项目验收阶段,项目经理负责与客户对接,技术人员负责处理技术问题,确保项目最终验收合格。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四条集成部部门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工作表现、团队合作等。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薪资调整和奖惩措施的依据。

第六章福利待遇第十六条集成部部门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包括奖金、晋升等。

第十七条集成部部门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鼓励员工持续学习和提升能力。

第七章遵守纪律第十八条集成部部门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集成部部门将依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集成部部门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三合一”体系认证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三合一”体系认证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三合一”体系认证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旨在制定一个有效的项目经理部“三合一”体系认证管理制度,以确保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与能力得到提升,进一步提高整个项目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

该管理制度将涵盖项目经理资格认证、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和职称评定三个方面,旨在建立全面、科学、规范的项目经理部认证管理体系。

2. 项目经理资格认证2.1 背景介绍项目经理资格认证是一种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认证机制,旨在评估其项目管理知识、技能和经验,确保其具备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的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认证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认证,并参考国际通行的项目管理标准和方法。

2.2 认证机构项目经理资格认证将由具备资格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和认证。

该机构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信誉度,以确保认证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可靠。

2.3 认证标准项目经理资格认证的标准将根据项目管理的核心能力要求和综合素质要求进行制定。

认证标准应体现行业最佳实践,并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结合,确保认证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4 认证程序项目经理资格认证将通过书面申请、资料审核、知识测试和综合能力评估等环节进行。

认证程序需全程可控、透明公正,并定期进行认证结果的跟踪和评估。

3. 职业资格证书认证3.1 背景介绍职业资格证书认证是对项目管理人员职业资质的认可和评估,旨在确认其具备相关职业技能和知识,以适应和满足项目管理领域的需求。

3.2 认证机构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将依托相关行业的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评估和认证。

认证机构需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评估和认证。

3.3 认证标准职业资格证书认证的标准将参考行业相关资格标准和技能要求。

认证标准应与项目管理实践相结合,确保评估内容的全面性和实用性。

3.4 认证程序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将通过申请、资格初审、面试和实际操作等环节进行。

认证程序需严格把关,确保认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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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
理办法》
过渡时期暂行规定
(草稿)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实现向项目经理制度的顺利过渡,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经理配置要求如下:
一级资质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应具有项目经理资质人员不少于25名,其中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资质人员不少于8名;
二级资质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应具有项目经理资质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资质人员不少于3名;
三级资质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应具有项目经理资质人员不少于6名,其中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资质人员不少于1名;
四级资质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应具有项目经理资质人员不少于4名。

第三条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四条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申报集成项目经理正式资质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

为支持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可依据本规定的第五条到第八条先行申报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的临时资质。

第五条各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依据本规定第二条对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的要求、参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中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应具备的条件,组织各级别项目经理临时资质申请者填写《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单位汇总后上报到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第六条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对项目经理临时资质审批。

评审结束后报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部资质认证工作办
公室)备案。

第七条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对高级项目经理临时资质的初审。

初审结束后报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审批。

第八条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将依据评审结果颁发各级别的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临时资质证书。

第九条各级别的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临时资质有效期为一年。

在临时资质有效期期间,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的各级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应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接受培训,培训合格后换发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的正式资质。

第十条20XX年年底之前对申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暂不做项目经理人数及级别的要求。

申报单位获得系统集成资质后,按本规定第二条要求办理项目经理临时资质。

第十一条20XX年年内申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同时申报项目经理临时资质。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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