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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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梁山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及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抗菌药物的使用、监督、管理。

由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院长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组长:郭广全副组长:孙刚顺成员:冯修武、张雪山、庄同杰、崔忠良、王万明、林学军、孟桂荣、张雪英. 贾美华、常桂元、王文华、王华。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3)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检验科负责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的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细菌耐药监测,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二、抗菌素素分级管理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涞源县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指以促进抗菌药物安全、有效、经济使用为目的,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处方开具、药品调剂、临床应用和监测等全过程所开展的各种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技术支持与持续改进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医务科门负责。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成:组长:高五海副组长:王永清李文贵张桂花王岭东成员: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王岭东兼办公室主任。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制定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教育培训,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一)医务科1.负责并组织专家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会诊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

3.组织检查和评价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二)药剂科1.积极配合临床和各职能科室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工作。

2.及时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的有关信息。

3.提供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情况、医师用药情况、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的相关数据及分析报告;4.设置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组织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工作,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5.每月(季)负责对以下工作内容上报工作:(1)全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分析;(2)门诊处方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3)住院用药医嘱中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三)检验科1.每月将各临床科室标本送检率、院内感染的病原菌分布及药敏情况报送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抗菌药物的管理范围该细则适用于所有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

所有抗菌药物的采购、存储、发放和使用都需要按照该细则的要求进行管理。

二、抗菌药物的分类和使用原则该细则将抗菌药物分为三个等级:特级、一级和二级。

不同等级的抗菌药物在使用上有不同的限制和要求。

特级抗菌药物为高度敏感的药物,只能在感染病原菌对其他抗菌药物耐药或无效时使用,并需经专家评审和批准。

一级抗菌药物为中度敏感的药物,可用于一般感染病例,但仍需严格控制使用,避免滥用。

二级抗菌药物为相对低敏感的药物,用于轻度感染或对其他抗菌药物敏感的病原菌感染。

三、抗菌药物的使用过程该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必须设立抗菌药物管理专门机构,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等工作。

专门机构要根据患者的感染情况和药敏试验的结果,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给予适当的剂量和疗程。

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必须提供充分的相关信息,包括患者的病情、药敏试验结果、用药原则和用药指导等,以确保合理用药。

同时,医疗机构要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审批制度,对特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要经过专家评审和批准,确保其滥用的风险。

四、抗菌药物的监测和报告医疗机构要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定期向卫生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卫生主管部门要根据数据分析,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趋势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五、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教育医疗机构要定期开展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合理用药的意识。

此外,医疗机构还要加强对患者和家属的宣教,提高他们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合理用药的重要性的认识。

六、抗菌药物的追溯管理七、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抗菌药物的违规使用行为,医疗机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

总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在抗菌药物的采购、发放和使用过程中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要求。

2018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2018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2018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为了规范我院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导医生正确使用抗菌药物,我们结合卫生部的相关指导原则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在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时,临床医生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1.仅在诊断为细菌性、真菌性感染或由其他病原微生物引起的感染时,才应使用抗菌药物。

对于缺乏细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或病毒性感染,不应使用抗菌药物。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基于细菌药敏试验结果。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根据结果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3.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4.在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对该病人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5.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应观察72小时,重症一般观察48小时,可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6.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消失后,72小时停用,特殊感染者按特定疗程执行。

7.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一般以3日量为原则,最多不超过7日(结核病治疗除外)。

抗菌治疗方案应根据患者的生理和病理情况、病原菌种类、感染部位和感染严重程度以及药物药效学和药动学证据进行制订。

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和联合用药等。

2018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6-医学文档资料

2018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6-医学文档资料

2012年整治方案中采购品种要求
抗菌药物购用品种数量2011年整治方案规定: 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50种 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35种 2012年在此基础上首次对专科医院提出相关 指标要求,专门做如下规定:
2012年整治方案中采购品种要求
抗菌药物品种
妇产医院 (含妇幼保健院)
概 况
第一章 总则 2011年组织医院管理、临 床、药学、微生物检验 、感染等方面专家起草 第二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 组织机 构和职责 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1年4月11日起征求全 国意见 第三章 2012年2月13日经卫生部 抗菌药物 审议通过, 8月1日起正 临床应用 式施行
第六章 附则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三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临床上 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 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 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 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 次性购入使用。
第三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加强购用管理,定期评估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 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 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 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 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 医疗机构不得采购。
第三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 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须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 人员会诊同意。 •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丰富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 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 床药师担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中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耐药菌株的发生和传播,保护患者的健康,特制定本《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章抗菌药物管理第一节抗菌药物的分类与使用原则1. 按照药物的作用机制和抗菌谱将抗菌药物划分为不同类型,并制定相应的临床应用指导意见,供临床医生参考。

2. 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汇总和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评估合理用药水平。

3. 临床医生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病原体、感染部位、病情严重程度、药物的副作用等因素,并按照临床应用指南进行合理用药。

第二节抗菌药物处方与审批管理1. 临床医生在处方抗菌药物时,应明确标注病原体及相关检验结果,并填写病情描述、病程、用药目的等信息。

2. 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审批制度,对临床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审查,确保合理用药和减少滥用情况。

3. 抗菌药物处方审批应纳入医疗机构的质量控制系统,进行定期的评估与管理。

第三章耐药监测与控制第一节耐药菌株监测1. 医疗机构应设立耐药菌株监测机制,定期对不同类型的病原菌进行耐药性监测。

2. 耐药性监测应包括细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测试、检测新型耐药基因的应用等内容,以及对患者感染情况的统计与病原学分析。

第二节耐药控制1. 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感染控制方案,提供明确的措施和指导来减少机构内耐药菌株的传播。

2. 临床医生应重视手卫生、消毒和隔离措施等重要环节,减少交叉感染和耐药菌株的扩散。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一节监督机制1. 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 医疗机构应配合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二节评估与奖惩1. 卫生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纳入机构的绩效考核体系。

2.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或滥用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卫生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直至吊销执业许可。

1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新蔡同安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办发200938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加强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特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第一条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学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第二条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

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危重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一旦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对疗效不佳的患者应及时调整给药方案。

第三条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

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第四条临床医师选择使用抗菌药物,制订药物治疗方案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部位、严重程度、年龄、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基础疾病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2.药学部门应建立健全抗菌药物质量验收、储存、养护制度,确保抗菌药物质量。
3.药学部门应定期对库存抗菌药物进行清理,避免过期、失效药物流入临床。
四、抗菌药物处方与使用
1.临床医师应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患者病情需要,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2.处方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
(1)明确诊断,根据病原学检测结果和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1.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政策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用药氛围。
2.临床科室应开展患者抗菌药物知识教育,提高患者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知,促进患者依从性。
3.医院可通过宣传栏、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普及抗菌药物知识,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
十五、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落实与监督
1.医院应确保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加强对各临床科室执行情况的监督。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十六、抗菌药物使用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数据收集系统,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药学部门应定期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为临床决策提供依据。
2.临床科室应定期对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药学部门应加强对临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指导,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使用相关信息。
4.医院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抗菌药物培训与教育
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和能力。
2.药学部门应结合临床需求和药物经济学数据,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目录,引导临床选择性价比高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为继续深入贯彻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制定了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包括六个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的基本原则、门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原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特殊病生状态下抗菌药物的使用、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和督查,以指导我院规范使用抗菌药物。

第一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一、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一)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昏迷、中毒等,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因此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抗生素的广泛使用,耐药菌的出现和传播成为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

为了有效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有效治疗,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本文将就该实施细则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进行论述。

二、背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各类抗菌药物的应用范围日益广泛。

然而,大量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导致了耐药菌的出现和蔓延,严重威胁到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应对这一严峻形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成为必要的措施。

三、目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实施旨在促进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滥用和误用的程度,有效遏制耐药菌的增多和传播。

通过规范抗菌药物的开具、使用和监测,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发生。

四、适用范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适用于医疗机构中所有涉及抗菌药物使用的科室和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药师等相关从业人员。

同时,适用于所有涉及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

五、主要内容1. 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1.1 根据病原学和临床实践指南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1.2 严格按照药物的使用说明和剂量用药;1.3 避免滥用、重复使用或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1.4 鼓励使用非药物治疗方法,减少对抗菌药物的依赖。

2. 抗菌药物的开具和使用:2.1 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2.2 患者用药须明确医嘱,严格按照规定用药;2.3 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2.4 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建立合理的反馈机制。

3. 抗菌药物的管理和监测:3.1 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3.2 建立抗菌药物的使用监测系统,及时掌握使用情况;3.3 加强抗菌药物的质量控制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3.4 不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的评估和回顾。

4. 培训和宣传:4.1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的培训;4.2 向患者宣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重要性;4.3 利用各种媒体渠道,普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知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方案临床应用抗菌药物是否正确、合理,应从以下两方面考虑:1、有无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住院病人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先采集血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未获结果或病情不允许耽误的情况下,可根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病原学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

3、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治疗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与预后,需认真对待。

治疗前应判断感染性质,对轻型的社区获得性感染,可使用一般口服抗菌药物;重症感染、全身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疗效,病情好转后应及时转为口服。

4、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辅助治疗。

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裹性厚壁脓肿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导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滴耳。

5、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所感染的病原菌种类、部位、程度和患者的综合病情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包括抗菌药物的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是否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1)根据当地区、本院、本病区细菌耐药情况选用抗菌药物。

(2)给药途径: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学等特点决定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

(3)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药物消除半衰期,确定给药次数和间隔时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背景与意义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避免细菌耐药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和强化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过程中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促进有效使用抗菌药物,有效对抗细菌耐药问题。

第二节目的与任务本细则的目的是明确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原则,保护患者用药安全,降低医疗事故风险,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任务是通过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实现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规范与标准化。

第二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基本原则第一节倡导合理使用1.严格执行临床用药指南和规范,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2.避免滥用抗菌药物,不得盲目使用,避免滥用广谱抗生素。

第二节聚焦安全应用1.注重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抗菌药物引发的不良反应。

2.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老年人等)的应用要慎重。

3.提醒医务人员注意药物剂量、频率、给药途径等信息,确保准确使用。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操作细则第一节抗菌药物用药品种管理1.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目录,对医院内可用抗菌药物进行明确标识,严禁非目录内药物的使用。

2.针对不同科室、临床情况,制定可用的抗菌药物使用范围及限制。

第二节抗菌药物使用操作规范1.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情况,严格按照临床用药指南执行抗菌药物使用方案,确保科学用药。

2.在抗菌药物治疗过程中,需随时监测患者病情,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第三节抗菌药物疗效与不良反应监测1.对患者采取动态监测措施,定期评估患者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

2.对于长期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应定期进行抗菌药敏试验,助于指导合理用药。

第四章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质量评价第一节抗菌药物使用质量评价指标1.利用药物使用评价工具,对医院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2.对医护人员的用药行为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培训教育。

第二节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质量监控1.设立抗菌药物使用质量监控小组,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药物耐药性的问题逐渐引起关注。

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保护公众健康,卫生部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将对该实施细则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范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范围。

根据不同的感染类型和病原体,抗菌药物的选择和使用应按照相关指南进行。

同时,细则还规定了对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和老年人的抗菌药物使用要求,以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抗菌药物的处方管理为了防止滥用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实施细则对抗菌药物的处方管理作出了严格规定。

在临床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处方,并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用药剂量和疗程等。

同时,要求医生在开具处方前进行必要的检验和判读,明确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三、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

细则明确了医疗机构的职责和要求,包括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指导方案、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等。

此外,医疗机构还需要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报告系统,及时反馈使用情况和不良反应。

四、抗菌药物的药物监测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细则规定了对抗菌药物的药物监测要求。

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系统,定期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

同时,要求药店和零售药店对抗菌药物的销售进行登记,加强对药物流向的监管。

五、抗菌药物的宣传和教育为了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意识,细则还规定了加强抗菌药物宣传和教育的措施。

卫生部将组织开展抗菌药物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此外,还要求医生加强对患者的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保健和健康意识。

六、抗菌药物管理的违规行为处理为了严肃抗菌药物管理的违规行为,细则规定了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对于开具不规范处方、滥用抗菌药物、超范围销售抗菌药物等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贝y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遏制细菌耐药,督促各地深化认识,落实具体责任,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院长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由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感染科、信息科、感染疾病科、检验科及临床科主任组成,设立管理工作组办公室,由医务科、药剂科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2、下设办公室:医务部: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AMS组长:副组长:组员: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对抗菌药物的购用及需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监督结果,分析、改进抗菌药物购用工作。

(三)根据相关指南,制定抗菌药物处方集、感染性疾病诊治与抗菌药物应用指南等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临床科室门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感染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等管理指标,并组织考核。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试行)为贯彻实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广东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保持医院健康生存与良好发展的势头,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一)管理组织与职能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共同负责承担。

具体工作由医务科、药剂科实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职能:1、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由临床科室、院感科、药剂科和微生物实验室高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人员组成,形成全方位完整的管理体系。

2、负责临床抗菌药物应用与咨询工作,定期开展综合评估,促进抗菌药物应用合理化。

3、组织临床抗菌药物应用专题讨论、专题查房和应用会诊。

参与医院感染病人应用抗菌药物疑难问题的解决。

4、参加新抗菌药物介绍会,参与把握进药质量关。

严格控制昂贵的新抗菌药物进入临床。

5、定期对临床医护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知识培训。

6、指导开展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相关科研工作。

7、实行抗菌药物应用分线及管理,开展临床应用调查和质控,监测抗菌药物不良反应,努力提高用药水平。

8、确保进药质量,及时发布合理用药讯息,适合临床用药需要。

9、监督临床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的实施,并与医疗质量控制奖惩办法相结合。

10、定期提供临床标本分离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以供临床选药参考。

(二)抗菌药物购用管理1、我院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

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药品不得重复采购。

其中,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2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个品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耐药菌株的出现和传播日益严重,对公共卫生安全和患者治疗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性的发展和传播,提高患者治疗效果,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十分必要。

二、临床应用管理的原则1.合理使用: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病原体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并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2.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特殊情况,例如孕妇、儿童、老年人等,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疗程。

3.综合施策:在临床上结合抗菌药物使用方案,配合手术、物理治疗等方法,综合治疗患者,提高治疗效果。

4.科学管理: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对医院内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三、临床应用管理的具体措施1.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的设立医院应设立专门的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审核和监督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和指南。

小组成员包括临床专家、药师、临床微生物学专家等。

2.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南和审核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南和审核标准,明确抗菌药物适应症、禁忌症、用药剂量、用药疗程等内容。

要求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前必须参考指南并进行审核。

3.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评估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体系,包括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医院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等。

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并向相关部门、医务人员进行反馈。

4.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和教育组织医院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病原体的基本知识、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和方法等。

5.抗菌药物使用的审查和反馈对医生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对临床使用不当的抗菌药物进行严肃处理,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进行警示和教育。

6.抗菌药物的存储和配送抗菌药物的存储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保存,防止受潮和变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1. 概述抗菌药物是临床上治疗细菌感染的重要药物,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对于提高治疗效果、减少药物耐药和副作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中的实施细则,包括选择原则、使用方法、剂量调整等内容。

2. 抗菌药物选择原则2.1 根据病原菌敏感性进行选择。

在明确病原菌的情况下,应选用对该菌种敏感的抗菌药物,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2.2 考虑患者的个体因素。

包括年龄、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肾功能、肝功能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3. 抗菌药物使用方法3.1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

遵守医生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按时按量服用,不可擅自增减用药剂量或更改用药方案。

3.2 注意用药时间和间隔。

抗菌药物的用药时间和间隔是影响疗效的关键因素,应严格遵守用药时间和间隔,避免漏服或重复用药。

4. 抗菌药物剂量调整4.1 考虑肾功能和肝功能。

肾功能和肝功能正常的患者可以按照常规剂量使用抗菌药物,但对于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药物剂量。

4.2 根据病情调整剂量。

严重感染或特殊病情下,可能需要增加抗菌药物剂量,如需调整剂量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5. 抗菌药物并发症监测5.1 定期监测血药浓度。

某些抗菌药物具有明显的药物浓度依赖性,需通过监测血药浓度来调整药物剂量,避免药物浓度过高或过低引起药物毒性或疗效不足。

5.2 注意药物不良反应。

使用抗菌药物应密切关注患者的身体反应,如出现过敏、肝肾功能异常等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就医处理。

6. 结语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对于提高抗菌治疗效果、减少耐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医生在用药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患者的健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为贯彻实施省卫生厅下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下称为《指导原则》,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保持医院健康生存与良好发展的势头,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第一条: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首先应尽可能明确诊断再选用药物;临床医生应以细菌学诊断为依据,进行细菌培养与药敏实验,使所选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与所感染的微生物相适应;临床医生应掌握抗菌药物的抗菌活性、药物动力学特性,适应症和不良反应;病情危急需在药敏实验前用药者,可先根据临床诊断进行经验治疗,待获知药敏实验结果后再依据治疗效果及药敏试验结果,综合考虑是否调整用药,制定个体化的综合给药方案;按照病人的免疫状态与脏器功能,选用适当的给药方案、剂量和疗程。

第二条: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时必须目的明确,针对性强,选用对微生物影响小的窄谱抗菌药物;已确诊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细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只能针对某一种或两种最可能的细菌进行预防用药,不能无目的的应用多种药物预防多种感染;尽量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不常规应用抗菌药物进行膀胱冲洗、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的局部用药。

第三条: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是病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的严重感染)、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混合感染和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可考虑联合用药;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一般不采用三联以上用药方案。

第二章抗菌药物分类、分级管理原则第四条: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必须遵循抗菌药物分级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2018年XX医院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XX医院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XX医院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遏制细菌耐药,把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一、高度重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当前细菌耐药已经成为全球公共健康领域的重大挑战,也是政府和社会广泛关注的世界性问题。

全院医务人员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利用健康教育讲座等形式,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人民群众、患者和家属的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提高全社会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知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二、严格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要求全院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要求,药房人员在采购抗菌药物品种时只能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加强医师处方权限管理,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分组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开具处方的现象。

三、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重点环带管理1、加强预防使用、联合使用和门诊患者静脉注射抗菌药物等突出问题的管理,全体医务人员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征。

2、加强重点科室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临*管理。

由业务副院长对门诊、住院部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重点专项抽查点评,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实现持续改进,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四、明确抗菌药物临床管理责任制卫生院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推荐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五、加强培训我院将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及乡村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培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Xx医院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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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指导临床医生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根据卫生部《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医生在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
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之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蠹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2. 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
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送病原学检测,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据此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3. 对丁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4. 在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均应对该病人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5. 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应观察72小时,重症一般观察48小时,可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6. 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辛肖失后,72 小时停用,特殊感染者按特定疗程执行。

7.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一般以3日量为原则,最多不超过7日(结核病治疗除外)。

8. 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及抗菌药物药效学和药动学证据制订抗菌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9. 在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重视抗菌药物与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使用蠹副作用大的抗菌药物(如氨基糖苜类、二性霉素、多粘菌素、万古霉素等)时,条件成熟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以提高用药安全。

10. 加强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妥善处詈、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0
(二)抗生素联合用药的指征和原则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及2种以上复数菌感染,以及多重耐药菌或泛耐药菌感染。

3. 需长疗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某些侵袭性真菌病;或病原菌含有不同生长特点的菌群,需要应用不同抗菌机制的药物联合使用,如结核和非结核分枝杆菌。

4. 蠹性较大的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时剂量可适当减少,但需有临床资料证明其同样有效。

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嚅噬联合治疗隐球菌性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以减少其蠹性反应。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作用的药物联合,如宵霉素类、头抱菌素类或其他6-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苜类联合。

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丁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

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亦可能增多。

(三)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在下歹0情况下可采用预防治疗:
1. 风湿热病人、定期采用青霉素G以消灭咽部溶血性链球菌、防止风湿热复发。

2. 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进行手术前后,用宵霉素G或其它适当的抗生素,以防止业急性细菌心内膜炎的发生。

3. 战伤或复合外伤后,采用宵霉素G或四环素族以防止气性坏疳。

4. 严重烧伤后,在植皮前应用宵霉素G消灭创面的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或按创面细菌和药敏结果采用适当的抗菌药物防止败血症的发生。

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一)预防用药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二)预防用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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