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大全
小区业主委员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内的秩序,促进居民和谐相处,提高小区管理水平,依法设立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章程》和《业主大会决议》,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大会代表,居民等。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居民自治的组织,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和运行。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确保业主大会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纪律,维护业主委员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成立和组成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业主委员会成立由业主大会经过投票产生,成立时应当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两年,每届任期届满后,应当重新选举。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人数: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不得超过9人,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应当包括社区居民代表、业主代表等。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内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居民活动,处理小区内的矛盾纠纷,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运作和管理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小区内的问题。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经费: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合理使用经费,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接受业主大会监督。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纪律: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的纪律,不得违法违纪,不得损害业主的利益。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决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尊重业主委员会决议,认真执行业主委员会决议,不得擅自修改或者违反。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权利:业主委员会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要求,有权组织开展居民活动,有权向社区居民传达政府政策。
业主委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本小区规章制度,忠诚于业主委员会事业,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文件起草、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主任职责:1. 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对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2. 负责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组织讨论并决定重大事项;3. 代表业主委员会对外开展活动,协调各方关系;4. 对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条副主任职责:1.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对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具体指导;2. 参与业主委员会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3. 负责分管领域的具体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第八条委员职责:1. 参与业主委员会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2. 负责分管领域的具体工作,确保工作质量;3. 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开展工作。
第九条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2. 协助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开展各项工作;3. 负责文件起草、会议组织、信息收集等工作。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严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业主合法权益;2. 严格执行业主委员会决议,服从组织安排;3. 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业主委员会工作信息;4.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5. 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小区业主管理制度(通用3篇)

小区业主管理制度(通用3篇)小区业主管理制度篇1为迎接新业主入住,便于工作人员积极、有序地开展工作,本单位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入住前的准备1.物业服务管理部在业主入住前一个月制订入住,该计划中应明确业主的入住时间、负责入住工作的人员及其职责、入住手续、入住过程中使用的文件和表格。
入住工作计划应由管理处主任批准。
2.综合部应提前一个月向业主发出入住通知单,详细说明需业主准备的证明材料、需业主填写的表格、办理入住手续的`程序。
小区办理入住手续的工作现场应张贴入住公告和明确的指示标识,并指定专人负责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的各类咨询和引导。
二、入住时的审查登记1.综合部应建立入住登记表,对业主提交的入住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收取入住通知书,在入住登记册中注明。
2.给入住申请人发放的资料应包括入住说明、住户手册、住户公约、管理协议、预交费用标准、装修须知、住户登记表、装修审批表、验收交接表,这些发放的资料应在入住登记册中由业主签收,或由管理人员注明。
3.提供给业主的入住说明中应明确由业主填写并提交的资料,这包括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业主登记表、购房的正本及复印件、已签署的住户公约、管理协议等。
4.工作人员应当对业主的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其验证的内容应当包括表格填写是否完整、正确和清晰;公约和管理协议是否已签署;身份证明文件与购房合同及业主登记表是否一致。
5.所有手续审查通过后,入住管理员可收取购房合同复印件、业主登记表、住户公约、管理协议各一份,并在入住通知书中注明签收。
三、预交费用1.物业财务部根据国家和政府的法规及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收取各项费用,并开具相应票据给业主。
其费用项目包括预交管理费、装修保证金及清运费等。
2.物业财务部应当建立费用登记表,对费用交纳完毕的业主做好详细记录。
3.以上的手续办理完成后,物业管理服务部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查验入住登记表及已签署的管理协议和各项收费票据,然后向业主发放钥匙,约定验收房屋的时间和方式。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文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小区的管理,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章制度,以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和活动。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第一节业主委员会的组织1. 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的业主代表组成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不得超过11人。
2. 业主委员会主席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主席负责组织和主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的职责1. 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对其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2. 组织开展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相关议案。
3. 协调解决小区内的居民纠纷,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4. 监督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障业主的正常使用权益。
5. 监督小区内的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三章业主大会的组织第一节业主大会的召开1. 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2. 业主大会的召开应提前30天通知所有业主,通知书应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二节业主大会的议程1. 业主大会的议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 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
(2) 物业管理公司工作报告。
(3) 业主意见和建议的汇报。
(4)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的汇报。
(5) 其他与小区管理相关的事项。
2. 业主可以提前向业主委员会提交议程上未列出的议题,业主委员会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列入议程。
第四章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第一节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1. 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障业主的正常使用权益。
2. 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小区的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小区的整洁和良好的环境。
3. 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居民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节物业管理公司的评估和监督1. 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业主大会的重要参考资料。
2. 业主委员会可以随时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模版一、业主委员会职责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工作,努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6、配合物业服务,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及居委会携手共创和谐、幸福小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财务制度1、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钱、物、帐、批,分别由四个人分管。
2、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合理用好每一笔钱。
3、账目清晰,记录详细,杜绝挪用。
4、大额支出由业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收支公开透明,每半年进行财务向业主公布一次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5、年终结算一次。
6、年终财务账册存档。
四、接待制度1、每周定期由业主委员会委员分别进行来访接待和来信处理。
2、负责接待的人员,对来访者必须热情、耐心、诚恳、认真听取来访者的诉求,并做好详细记录。
3、不管电话来访或人员来访,都要详细记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解决,必要时通报给相关部门或向上级汇报。
4、对于业主提出的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五、会议学习制度1、业主(代表)大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每年召开一次,做出业主大会决议。
2、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一般每一个月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会前将会议主题通知各委员。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小区的管理秩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小区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住宅业主。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指由小区内住宅业主选举产生的管理组织,负责小区内的管理事务。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并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履职,代表业主的利益和意愿。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开工作报告、财务情况和重要决策等信息。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公平公正,确保业主的广泛参与与平等竞选。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密切配合,共同为小区的良好管理而努力。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选举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由7名业主组成,其中包括1名主席、2名副主席和4名普通委员。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3年,连任不得超过2次。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遵循综合评定、差额选举原则。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小区内的住宅业主;(二)具备独立、公正、负责的工作态度;(三)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诚信记录;(四)有管理经验和能力。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程序如下:(一)召开业主大会,确立选举事项、选举办法和候选人资格;(二)通过公告、电子邮件等渠道,公布选举信息和投票时间;(三)按照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举,业主可现场投票或通过网络投票;(四)选举结果由选举监票委员会公布,选举结果一经公示即生效。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成员产生后,应当及时组织换届工作,交接前任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权与职责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权和职责:(一)负责召开业主大会,听取和汇报工作情况;(二)组织制定小区的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公告;(三)监督物业公司履行合同,维护小区的卫生和安全;(四)协调业主之间的纠纷,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五)审查小区改建、装修等重要事项,保证施工质量与进度;(六)管理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停车等事务;(七)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处理其他与小区管理事务相关的事宜。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7篇)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7篇)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治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打算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办法愿和要求,下面给大家带来业主委员会治理制度,盼望大家喜爱!业主委员会治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昌邑市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是依据国务院《物业治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在物业治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治理的组织。
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
是经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在实施物业治理工作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非法人组织。
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爱护。
其次条本业主委员会承受市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
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治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治理相结合的治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制造干净、美丽、舒适、文明的环境。
其次章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职责第四条本业主委员会由本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承受业主大会及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视。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立单位或物业治理企业、业主代表组成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组织推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自选举成立15日内,持以下文件向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三)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六条本业主委员会设委员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一名副主任兼任执行秘书,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业主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监视下,履行以下职责:(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小区物业治理的实施状况;(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打算;(三)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四)采纳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组织解聘物业治理企业,与物业治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治理(托付合同);(五)审议物业治理效劳费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六)审议年度治理(工作规划),年度费用概预算。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业委会的管理与运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并由小区内选举产生的业委会负责执行。
第三条业委会是由小区内的业主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负责管理小区的日常事务,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第四条业委会负责收集业主意见、处理纠纷、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并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章程,确保小区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条业委会成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业主利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议。
第六条业委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监督,形成良好的业委会-业主互动机制,共同推动小区的良性发展。
第二章业委会的组建与职责第七条业委会应当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组建,一般由不少于三名业主组成,经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设主席、副主席等职务,主席负责组织协调业委会工作。
第八条业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制定小区管理章程;2. 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处理业主投诉;3. 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制订相关管理制度;4. 协调小区内纠纷,促进邻里和谐,开展文化活动;5. 筹划小区改造、维修工程,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九条业委会应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物业公司、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合作,促进小区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三章业委会的选举与换届第十条业委会主席任期为两年,副主席、委员任期为一年,连续二届不得连任。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选举业委会成员,选举结果由选举监督委员会监督确认。
第十二条业委会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辞职:1. 违反业委会规章制度,损害业主利益;2.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 辞职后一年内不得再次当选业委会成员。
第四章业委会的工作机制第十三条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1.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小区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2. 建立业主意见征集渠道,及时反馈业主诉求;3. 制定小区管理章程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4.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成员素质,提高业委会工作效率。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7篇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业主委员会职责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工作,努力提高商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9、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商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10、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和谐、繁荣的商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印章管理制度1、为规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本制度。
2、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制度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3、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并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
业主委员会秘书长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4、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人防办、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主任审批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5、使用公章,凡是会令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业主权益,促进小区文明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依法选举产生,代表业主行使善意管理权益,推动小区发展的组织。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任务是协助履行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管理小区内的事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不得超越业主大会授予的职权。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公司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如需连任,应当依法进行重新选举。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由7名业主组成,其中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其他委员。
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小区内的业主,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应当经过业主大会的投票表决,取得大多数业主的同意。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协助制定小区规章制度,主持召开业主大会并组织实施大会决议;2. 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3. 负责协调业主间的纠纷,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4. 保护小区内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及时处理物业维修;5. 组织小区内的文化、体育、社区活动,促进邻里和谐。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制定业主参与管理的具体方式和程序,确保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密切配合物业公司,共同处理小区管理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业主委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小区业主委 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运作,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委会是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处理小区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业委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二章业委会的组成和职责第四条业委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业委会成员应当具备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等条件。
第五条业委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六)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业委会会议第六条业委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主任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
第七条业委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第八条业委会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存,以备业主查阅。
第四章业委会的工作制度第九条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业主公布业委会的工作情况和小区的重要事务;(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委会经费的收支和使用;(三)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业委会的文件、资料和档案;(四)接待制度,热情接待业主的来访和咨询,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
第五章业委会的经费第十条业委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业主大会的决议、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等。
第十一条业委会的经费应当用于业委会的日常运作、办公费用、会议费用等必要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业主的自治、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产生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负责代表业主行使业主大会赋予其的职权。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没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执行刑罚。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与权力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 组织、召集业主大会,并对业主大会的决议负责执行;2. 监督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业绩进行评估;3. 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4. 确定物业服务的标准和质量,并监督物业公司的履行情况;5. 监督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6. 其他业主大会授予的职责。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包括:1. 向业主大会提出议案,进行提案辩论;2. 监督物业公司的行为,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相关的管理和服务信息;3. 在业主大会讨论决定业主大会授予的事项前,可以听取其他业主的意见;4. 对业主大会的决议进行解释和执行。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与换届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进行;2. 有充足的竞选时间和途径,确保业主有充分的选择权利;3. 选举程序应当公开透明,避免操纵和干扰。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方式:1. 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2. 投票结果以简单多数原则确定,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3. 选举出的业主委员应当及时宣布结果,并公告于小区内。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为两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每届业主委员会结束后,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第五章业主委员会的运行机制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主任召集,全体委员参加。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议程由主任事先确定,并提前通知所有委员。
业委会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业主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委会的日常工作,包括会议管理、文件管理、财务管理、投诉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业委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
第二章会议管理第四条业委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六条例会议题包括:1. 上季度业委会工作总结;2. 本季度工作计划;3. 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汇报;4. 业主投诉及处理情况;5. 重大事项决策等。
第七条临时会议由业委会主任或半数以上成员提议召开。
第八条会议通知:1. 会前三天向全体业委会成员发送会议通知;2. 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参会人员等。
第九条会议记录:1. 会议记录应由专人负责;2. 会议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3. 会议记录经与会成员确认后存档。
第三章文件管理第十条文件分为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
第十一条内部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决策文件等。
第十二条外部文件包括政府文件、物业服务企业文件、业主委员会文件等。
第十三条文件归档:1. 内部文件应定期归档;2. 外部文件应及时归档。
第十四条文件查阅:1.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权查阅相关文件;2. 查阅文件应遵守保密规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业委会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设立专门账户。
第十六条财务管理原则:1. 依法合规;2. 公开透明;3. 严格审批;4. 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财务审批:1. 财务支出需经业委会主任审批;2. 重大支出需经全体业委会成员审议。
第十八条财务监督:1.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权对财务状况进行监督;2. 财务报告应定期公示。
第五章投诉处理第十九条业主投诉处理原则:1. 及时响应;2. 公正处理;3. 保密原则。
第二十条投诉接收:1. 业主投诉可通过电话、书面、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交;2. 投诉接收后,应在24小时内回复业主。
业委会制定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小区的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及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二章物业服务与管理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物业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小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小区环境整洁、安全。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小区绿化、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工作。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立物业服务中心,为业主提供便捷的服务。
第十条业主应自觉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管理规定,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
第三章业主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业主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享有小区物业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二)依法享有小区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三)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参与小区业主大会;(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业主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管理规定;(二)按时缴纳物业费;(三)合理使用物业,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四)爱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五)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六)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物业使用与维护第十三条业主在使用物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合理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用途;(二)不得在物业内从事违法活动;(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四)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五)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六)不得在小区内饲养宠物,如有饲养,应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业主对物业进行维护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二)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外貌;(三)不得擅自占用公共空间;(四)不得在公共区域安装广告牌;(五)不得在小区内进行施工,如有施工,应遵守相关规定。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家委会规章制度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家委会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管理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组织结构1. 业委会是本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2. 业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
主任、副主任由业委会委员选举产生。
3. 业委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三条业委会职责1.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努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4. 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 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 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
7. 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 严格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授权金额规定使用经费,组织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监督专项基金的使用。
9. 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小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0.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业委会会议1. 业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2. 业委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能召开。
3. 业委会会议决议应当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能生效。
4. 业委会会议决议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布。
第五条业委会委员守则1. 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 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 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XXX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 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文明和谐、幸福优美的小区。
业委会有关规章制度

业委会有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业委会负责对章程的解释和执行。
第三条业委会的任务是代表业主管理共有财产、维护和改善小区环境、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纠纷、促进业主自治等。
第四条业委会的成员由本小区业主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任得以连选一次。
第五条业委会成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业主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行事。
第六条业主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业委会应当充分尊重业主大会的决议,认真执行。
第七条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业主权益保护措施,确保工作高效、有序。
第八条业主有权监督业委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业委会应当认真对待并及时回复。
第二章选举与产生第九条业委会由20名成员组成,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职务,并设立监督委员会。
第十条业主大会负责选举业委会成员,每届选举不少于三分之二业主出席;业主大会选举程序应当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业委会成员应当具备法律知识和管理能力,不得有违法或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业委会主任应当由选举产生,秘书长为专职工作人员,与主任共同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业委会主任应当自觉接受监督,勤勉尽职,不得私德不正或滥用职权。
第十四条业委会成员应当遵守业委会章程和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决定影响小区整体利益的事项。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业委会有权制定小区规章制度,维护小区内秩序和环境,对违法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业委会有权管理小区公共设施和设备,保障业主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七条业委会有义务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业主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害。
第十八条业委会有义务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业委会有义务积极参与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二十条业委会享有解决小区内矛盾纠纷的权利,协调处理业主间的矛盾。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明确资金来源和管理流程。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行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本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维护业主共同利益。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工作原则:(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二)业主自治,民主决策;(三)协商一致,合作共治;(四)依法依规,保障权益。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三)监督管理小区内的公共收益和共有财产;(四)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纠纷;(五)组织和开展小区内的各项活动;(六)其他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办理的事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三名。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守信,热心公益,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更换,应当遵循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日常事务。
秘书处工作人员由业主委员会成员提名,业主委员会批准。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能有效。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管,定期向业主公示。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对小区公共收益和共有财产的管理。
财务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向业主公示。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业委会管理篇11、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2、按照规定5日内公布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物业服务等物业管理中的各项决定和重大事项。
3、每季度公布公共收益收支。
4、涉及小区开支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经业主委员会全体会议优化方案后,3日内公布。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篇21、档案由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须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档案制度。
2、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3、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监管、销毁制度”保管好档案。
4、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登记手续,对于借阅时间较长的档案,及时催要,使用者查阅保密档案,必须经业委会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5、档案房必须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措施,库房内的档案应排列有序,按照保管期限或类别、项目进行保管。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篇3第一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恪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指导思想,确保业委会财务透明,规范报销行为,加强收入、支出管理,保障业主共有资金的安全。
本财务管理制度于20__年 5月8日融侨锦江C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分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组成人员业委会财务设会计一名(暂由有会计证的本小区业主兼任),出纳一名(暂由业委会秘书兼任),负责财务会计报表账务处理。
第三条财务账目管理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好银行存款收支明细账以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财务公开的工作,凭单收支,凭单报销,账户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借贷方式体现。
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时间,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做到手续齐全。
所有财务收支账目由会计或负责财务工作的业委会成员按月登记,装订成册,经财务监督小组签证后单独保管。
其他人员不得经手保管和干预财务账目管理工作。
账目保管人、会计、出纳更换的,须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名认可监督下进行交接,由三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财务审批流程与权限所有支出按如下流程签批:先由经办人填写报销事由并签字、再交会计审核、审核通过后交主任审批,审批后由出纳通过业委会银行帐户付款到经办人银行卡号,一切支出都必须有合法或合理凭证。
业委会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业主委员会的规范化管理,保障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权益,提高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大会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运作、监督和终止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本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的代表,其主要职责是: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监督物业管理,协调业主与物业管理之间的关系,推动小区的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建与职责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应遵循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业主大会规程》的规定进行。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监督物业管理,协调业主与物业管理之间的关系;(三)管理小区公共事务,制定小区管理制度;(四)审查和监督物业管理费用的收支;(五)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六)依法处理业主投诉和纠纷;(七)其他应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的事项。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业主共有资金;(二)业主捐赠;(三)物业管理费中的业主委员会经费;(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经费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二)公开透明;(三)专款专用;(四)勤俭节约。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负责财务收支、账目管理等工作。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业主监督。
第十条业主大会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完成情况;(二)财务管理情况;(三)业主满意度;(四)其他相关内容。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业主大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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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大全一、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业委会应指定一名委员担任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保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项目编号造册。
3、以下资料应作为档案长期保存: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业主大会、业委会作出的决定;业委会组建和换届的资料及各届业委会的备案证书;业主清册及联系方式;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和使用人的书面意见、建议、提议;使用维修资金的相关资料;小区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小区小额维修项目的相关资料;印章使用登记表等资料;业委会工作的往来文书;反映业主大会、业委会工作的影(音)像资料。
4、档案查阅要进行登记,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归还。
**小区业主委员会2019年2月26日二、业主委员会成员廉洁自律制度廉洁自律是反腐败的一道重要防线,是业主对业委会成员的基本要求,为保证业委会成员廉洁奉公,正确行使业主赋予权力,公正开展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2、不得接受物业公司及维保单位的各种馈赠或收受贿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大吃大喝、公款娱乐、健身活动或提出非分要求。
3、严禁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和礼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
4、不得默许、纵容、授意亲友利用业委会的名义谋取私利。
5、坚持热情服务方针,正确对待业主的不同意见和申诉,做到公正、客观、热情。
6、不得因行政干预和经济利益而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
7、不准参与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承包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或以咨询、顾问之名收取各种“服务费”。
8、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各条款情节较轻的,批评指正,情节严重且证据确凿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置。
**小区业主委员会2019年2月26日三、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度1、业委会应每月召开一次例会。
业委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业委会委员提议的,应当及时召开会议。
2、会议由主任召集,主任因故不能召集的,由主任指定的副主任召集,主任指定的副主任因故也不能召集的,由居民区党组织召集其他业委会委员协商确定一名业委会委员召集。
3、会议召集人应当提前将会议通知送达各业委会委员;如讨论事项特别紧急,应向居民区党组织请示获准后,至少提前一天发出会议通知并将有关材料送达各业委会委员。
4、业委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提前一天向会议召集人提交书面请假单,并对会议议题作出书面表态意见。
5、会议应当有过半数业委会委员出席,会议作出的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人数过半数以上同意。
6、会议应当认真做好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业委会委员签字。
会议做出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公告。
**小区业主委员会2019年2月26日四、业主委员会日常接待制度1、业委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及时对业主意见、建议、投诉作出答复或处理。
2、业委会应在小区内公布接待业主的地点、时间、接待人员、联系方式,业委会委员实行轮流值班接待制;业主可以到接待点直接反映情况或提出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反映情况或提出意见、建议。
3、业主直接到接待点反映情况或提出意见、建议的,接待人员应做好书面记录并由来访业主签字;业主电话反映情况或提出意见、建议,接听人员应进行电话录音并形成书面记录。
除可以当场答复的以外,一般情况下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仍无法答复的应做好解释工作。
4、业委会应接受业主查询信息的申请,查询时业主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产权证;五名及以上业主就同一事项集中查询时,业委会应与业主约定时间、地点,组织业主分批查询。
5、对于不属于业主大会、业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向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
每周六上午8:30—10:30时接待电话:***小区业主委员会2019年2月26日五、业主委员会信息公开制度1、业委会通过业委会专栏、居委微信公众号、楼道公告栏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和业委会工作动态。
2、发布、公示、公告的内容应由业委会主任审核。
3、需要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业委会应及时公布相关材料并按程序及时公示、公告相关内容。
4、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决定、业委会委员资格终止等情况,应当在三日内公布。
5、专项维修资金账目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小区业主委员会2019年2月26日六、业主委员会印章管理制度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及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由业委会指定委员分别负责保管。
2、印章保管人员做好印章使用记录并妥善保存。
3、印章保管人员的委员资格终止的,应于资格终止日的次日将其保管的印章和印章使用记录移交给业委会。
4、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应使用业主大会印章。
5、业委会作出的决定应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
6、公共收益、维修资金的使用,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财务专用章。
7、业委会因故无法保管的,暂由居民区党组织代为保管。
8、业委会不得违反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或未经业主大会、业委会决定,擅自使用印章。
**小区业主委员会2019年2月26日七、业主委员会成员分工各位业主大家好!为缔造和谐健康的小区,以下是业委会的七名成员。
1、计划考核专员(主任):2、财务审查专员(副主任):3、维修改造专员(副主任):4、环保安全专员:5、公共收益专员:6、业主调解专员:7、文体活动专员:我们将真诚为各位业主服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一)计划考核员(主任)职责1、负责收集制定业委会月度、年度工作计划。
2、督促考核检查各分管专员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3、根据各位专员提案召集主持各种决策性会议。
4、协调各督查专员之间的工作,负责各种重大决议的平衡、决策。
5、负责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的起草,通过和公示。
根据各专员的专项评价。
负责对物业公司总体考核汇总工作。
6、接受业主对以上分管工作的投诉回复。
承担人:投诉电话:沟通微信:(二)财务审核专员(副主任)职责分管:公共收益、文体活动。
1、审核物业费总体收支审核及公示。
2、审核公共收益收支并进行公示。
3、审核并对业主公共收益部分进行审批、管理。
4、审核维修基金历年来收支情况,建立内部台帐。
5、负责公共区域收入、广告收入、公共区域车辆停放收入以及和物业分成部分的管理、审批和定期公示。
6、负责对上届委员会各种档案资料、印章的接收、管理和对下届委员会的移交。
7、接受业主对以上分管工作的投诉回复。
定期对物业以上相关工作做出评判并公示。
承担人:投诉电话:沟通微信:(三)维修改造专员(副主任)职责维修改造专员(副主任)职责。
负责小区环保、安全、调解。
1、负责对整个小区新增利民项目、维修项目的立项、考察、分析、论证。
2、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的认定、管理和使用监督。
3、负责,对小区公共车位的认定和督查。
4、负责对小区供暖、供电,供水、供气的维权督查。
接受业主对以上分管工作的投诉回复。
每月度、年度对物业以上工作提出考核评价意见并公示。
承担人:投诉电话:沟通微信:(四)环保安全专员职责协助分管主任,监管以下工作:1、监督管理小区绿化、卫生、乱搭乱建,乱放狗犬。
2、监管督查各种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
3、接受业主对物业公司以上工作的投诉、督促和处理、回复、公示。
4、每月、每年对物业公司以上工作做出评判并公示。
承担人:投诉电话:沟通微信:(五)业主调解专员职责协助分管主任,监管以下工作:1、负责小区业主投诉箱的管理,定期打开投诉箱并将业主投诉分送给相关分管专员处理、协调、答复。
2、负责调解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
协助居委会,派出所调解业主之间的矛盾。
3、督促检查物业公司对业主矛盾的调解状况及结果。
4、负责建立并管理业委会专用业主微信群。
任群主,扩展业主与业委会,业委会与物业,业主与物业,业委会各楼栋之间的沟通交流宣传渠道。
5、接受业主对以上工作的投诉并对物业这方面的工作进行月度,年度评判。
承担人:投诉电话:沟通微信:(六)公共收益专员职责协助分管主任,监管以下工作:1、清楚掌握公小区公共收益项目数额以及与物业公司分成比例,负责公共区域的认定并公示。
2、控制监督公共收益的使用。
3、不断拓展公共收益项目。
4、接受业主对以上工作的投诉。
5、每月对公共收益的数量、分配及使用情况向业主公示。
承担人:投诉电话:沟通微信:(七)文体活动专员职责协助分管主任,监管以下工作:1、督促检查物业公司对老年活动的关心支持情况。
2、督促检查物业在不扰民的前提下开展各种评先创优和文体活动。
3、收集业主建议督促物业开展文明小区建设情况。
4、接受业主对以上工作的投诉,并对物业对以上工作开展情况做出月度、年度考核评判。
承担人:投诉电话:沟通微信:以上是所有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及分管板块,附有联系方式(略),请广大业主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小区业主委员会2019年2月26日八、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1、业委会应设立独立账目账册,由业主大会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代理记账。
2、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会议开支、日常办公费用、业委会委员津贴、业主大会同意及授权业委会决定的支出,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3、银行预留印鉴章中名章由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各自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业委会指定分管财务的委员负责保管,各类会计凭证由代理记账的财务人员负责保管。
4、报销费用的,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的业委会委员审议同意,并由业委会主任签字后,办理报销手续。
5、按照财务公开原则,每年公布业委会财务账目一次,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小区业主委员会2019年2月26日九、重大和紧急事项处置报告制度1、选聘物业企业、增补业委会委员、修改小区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和工作制度、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利用公共空间或部位进行经营等重大事项,业委会应先向居民区党组织报告,待小区联席会议上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启动相关实施工作。
2、电梯因故障停运、断电、断水、地下管道爆裂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紧急事项,物业企业、业委会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提供应急保障,并及时将紧急事项和处置情况报告居民区党组织。
3、发生物业企业突然撤离的,业委会应立即报告居民区党组织,并配合启动马桥镇物业应急托底保障机制。
4、业委会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居民区党组织组织召开业委会紧急会议,协商确定业委会临时负责人。
**小区业主委员会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