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的安全储存

危险品的安全储存
危险品的安全储存

危险品的安全储存

一、危险品的含义

危化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物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保护的物品。

二、危险品的分类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

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

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

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

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

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

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

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

的“条例”来管理。

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

损伤的固体或液体

三、防爆措施

1、基本措施:①控制可燃物:存放有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库房,采用耐火建筑,阻止火焰蔓延;降低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在库区内的浓度,使之不超过最高允许浓度;凡是性质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分开存放;②隔绝空气:隔绝空气储存一些化学易燃物品,如钠存于煤油中,磷存干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闭存放等;③清除着火源,采取隔离火源、控温、接地、避雷、安装防爆灯、遮挡阳光等,防止可燃物遇明火或温度增高而起火。

2、明火控制:控制检修或施工现场的着火源,包括明火、冲击摩擦、自燃发热、电火花、静电火花等;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库区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质;配置消防器材。动火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摩擦和撞击控制:在辅助设施、泵类运行中,保持良好的润滑,及时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在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防止互相撞击,不能抛掷,以免因产生

火花或容器爆裂而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进出人员不能穿带钉的鞋。装卸、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振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

4、自燃发热控制:油抹布、油棉纱等易自燃引起火灾,应装入金属容器内,放置存安全地带并及时清理。

5、电火花控制:库区使用的主要是低压电器设备,往往会产生短时间的弧光放电和接点上的微弱火花,对需要点火能量低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爆炸粉尘等构成危险,所以电器设备及其配线应选择防爆型。

6、静电火花控制:静电最严重的危害是导

致可燃物燃烧、爆炸,对需要点火能量小的

可燃气体或蒸汽尤其严重,在有汽油、苯、

氢气等场所,应特别注意静电危害,进出人

员应着防静电工作服,管道输送时应控制流

速,散装化学品槽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

位并对静电接地电阻进行监测报警等,整个

系统应抑制静电产生或迅速导出静电。

7、其他火源控制:夏季避免日光直射,配

置相应降温措施;室内仓库避免大功率照明

灯长时间烘烤,采用冷光源;库区内严禁烟火;禁止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搬运工具;严禁使用不防爆的手机。

8、阻止火焰及爆炸波的扩展:阻火装置的作用是防止火焰窜入设备、容器、管道内,或阻止火焰在设备、管道内扩展,常用的有安全水封(196) 阻火器、单向阀。进入易燃易爆库区的运输车辆应进行“三征”检查并加装防火罩、带小型防火器材。对于带压的储存设施,泄压装置是防火防爆的重要安会装置,包括安全阀和爆破片以及呼吸阀和放空管。

9、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时应有防自聚的措施,因为自聚过程会放热,增大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可采用指示装置,如:压力表(液化气储存等)、温度计、液位计和高位报警器(可燃液体储罐)等,定期检查或校准、检定。

10、另外,灌区还应设置避雷、防静电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11、应急准备:在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的重点部位安装可燃气自动监测系统、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喷淋装置(因液体化学品大多比水轻,用水灭火会导致火灾范围扩大),定期检修或测试、标定,配备的救援器材应具有防爆功能。针对不同的贮存物质和贮存条件,制定应急预案。

12、如果遭遇危险化学品所造成的火灾,在扑救时,所使用的器材有较强的选择性,不能鲁莽行事。对特性不同的化学品应选择不同的扑救器材,在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危险化学品火灾扑救应由专业消防队进行。

四、危险品的储存

1)贮存方式

1.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2.隔开贮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分离贮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2)贮存的基本要求

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

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

6.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贮存的基本要求

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3. 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1)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2)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3)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4.贮存场所通风或温度调节(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2)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

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3)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4)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

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5)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

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

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6 )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

采用非燃烧材料。

5)贮存安排及贮存量限制

1. 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2. 贮存量及贮存安排见表1。

表1

贮存类别

露天贮存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

贮存要求

平均单位面积贮存量,t/m21.0~1.50.50.70.7

单一贮存区最大贮量,t2000~2400200~300200~300400~600

垛距限制,m20.3~0.50.3~0.50.3~0.5

通道宽度,m4~61~21~25

墙距宽度,m20.3~0.50.3~0.50.3~0.5

与禁忌品距离,m10不得同库贮存不得同库贮存7~10

3.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4.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5. 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仓库不准建在城镇,还应与周围建筑、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7.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8.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9.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五、化学危险品的养护

1.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2.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3. 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六、化学危险品出入库管理

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

库管理制度。 2.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

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数量;

b.包装;

c.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

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3.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

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 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6.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7.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七、消防措施

1.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

2.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3.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内,如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化学危险品,不可用水扑救的火灾除外),其喷淋强度和供水时间如下:喷淋强度15 L /(min·m2);持续时间90min。

八、废弃物处理

1.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2.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3.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九、人员培训

1.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对化学危险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

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3.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

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贮存的

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

方法。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3.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2 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3 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 化学危险品按GB 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爆炸品;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7-26批准1996-02-01实施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蚀品。 4.6 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常用化学品、危险品储存、使用安全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化学品、危险品管理、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 此规定适用于化学品、危险品仓储及生产部储存使用现场。 三、权责范围 3.1 生产部仓库:负责化学品、危险品的安全保管。 3.2 安委会:负责物质安全资料的收集以及危险品存放、日常使用的检查工作。 四、定义: 4.1 化学品:各类化学单质、化学物或是混合物。 4.2 危险品:是指国家标准GB13690分类的常用危险品。 五、作业内容: 5.1 化学品、危险品管理流程 5.1.1 采购在下单时,须要求供应商送货 时附相关的物质安全资料。 5.1.1.1 对人体安全和环境无危害一般化 学品附材料《证明书》。 5.1.1.2 对人体安全和环境有危害的化学 品、危险品附《物质安全资料表》 (简称MSDS 表) 5.1.2 已有物质安全资料之化学品、危险品, 再购入时不须附物质安全资料。 5.1.3 仓库人员负责对新购入之危险品的检验 其数量、包装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有无 附带相关之物质安全资料。 5.1.4 危险品收货时若发现没有附《MSDS 表》 可拒验。 5.1.5 一般化学品储存在物料仓并由仓管人员列 出《化学、危险品清单》。 5.1.6 危险品存在危险品仓并由仓管人员列出 《化学、危险品清单》。 5.1.7 《MSDS 表》要张贴在相对应的物品附近。 5.1.8 领料单位领料时,仓管人员要确认该单位有无领用之化学品的《MSDS 表》,若 流 程

无时复印一份给领用单位。 5.1.9 各使用单位规定: 5.1.9.1 化学危险品储存场所不能设立在安全出口处,或与其它易燃物品一 起存放,且周围1米内不可堆放任何物品。 5.1.9.2 所领用之化学危险品总量,不可超过十天之用量。 5.1.9.3 收到化学危险品,要在储存的场所及使用场所张贴相应的《MSDS表》。 5.1.9.4 生产要使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配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和用具(如:口罩、 手套等劳保用品)。 5.1.9.5 盛装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 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5.1.9.6 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的安全依照《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的安全 规定》(见附件)。 5.1.9.7 安委会生产安全小组对各单位保管人及使用者进行教育、训练使之务必了解 《MSDS表》之内容,以便异常时,做相应之应变措施。 5.1.9.8 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含有危害健康毒素的废弃化学品、危险品前应先 报知行政部,由行政部交由政府许可单位处理。 5.2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规定 5.2.1 危险品仓库应单独规划一个专用储存场所、周围1.0M范围内严禁放置任何物 品,严禁在危险品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5.2.2 危险品仓库外,务必标示其危险化学品放置分布图及张贴《MSDS表》以便异 常时,做相应之应变措施。 5.2.3 危险品仓库内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雷、泄露、 报警、防晒、调温、除静电、防护堤、减火设备等安全设施。 5.2.4 所有化学品、危险品都应有《MSDS表》领料单位领料时,确认其有无《MSDS 表》,若无时仓管人员应复印一份给该单位。 5.2.5 仓库所有化学品、危险品都应有《MSDS表》,同时应复印一份给安委会的指定 负责人,以便有关负责人巡检时追踪确认。 5.2.6 危险品仓库须由专人每天巡视,确认有无异常状况,立即向安委会反映。 5.2.7 安委会管理人员若发现危险品泄漏情况时,应根据《MSDS表》上的方法处理, 并立即报告给单位主管,如有火灾、爆炸等重大异常时,立即联络安委会安全 管理副总负责人。 5.2.8 使用现场用矿泉水瓶或其它容器盛放的必须在瓶外贴上化学品的名称,防止员 工擅自误用。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GB 15603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 引用标准 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3.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2 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3 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 化学危险品按GB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爆炸品;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7-26批准1996-02-01实施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蚀品。 4.6 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4.7 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隔离贮存; b.隔开贮存; c.分离贮存。 4.8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A(参考件)。 4.9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5 贮存场所的要求 5.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2 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5.3 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 5.3.1 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引用标准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与标志 3术语 3·1隔离储存:Segregated storage 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 3·2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储存方式。 3·3分离储存:Detached storage 贮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化学危险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4·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储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化学危险品按国家标准GB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 爆炸品; b.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 易燃液体; d.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 毒害品; g. 放射性物品;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公司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危险物品,是指我公司运输、使用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易燃液体等三类。 三、凡我公司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有关人员必须接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管理部门职责 (一)安全部门:负责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对危险物品管理各环节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办理危险物品公路准运证,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办证工作,拟定危险物品运输工具的维护保养计划,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监督实施。 (三)供销部门:负责办理危险物品购买证、准购证以及购买、运输、储存,负责本部门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

全措施,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四)医院:负责对危险物品事故受害者进行医疗救护,对本单位医用氧气、有毒、剧毒药品和试剂的进行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五)科技处:对本单位有毒有害物品、核子称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和核辐射事故的发生。 (六)保卫处:做好油库、炸药库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危险物品的运输押运工作,负责营救危险物品事故受害者,指挥、疏散、撤离危害区域人员。 第二章储存、使用 一、危险物品的储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 (二)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三)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

危险品的安全储存

危险品的安全储存 一、危险品的含义 危化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物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保护的物品。 二、危险品的分类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 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 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 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 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 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 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 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 的“条例”来管理。 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 损伤的固体或液体 三、防爆措施 1、基本措施:①控制可燃物:存放有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库房,采用耐火建筑,阻止火焰蔓延;降低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在库区内的浓度,使之不超过最高允许浓度;凡是性质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分开存放;②隔绝空气:隔绝空气储存一些化学易燃物品,如钠存于煤油中,磷存干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闭存放等;③清除着火源,采取隔离火源、控温、接地、避雷、安装防爆灯、遮挡阳光等,防止可燃物遇明火或温度增高而起火。 2、明火控制:控制检修或施工现场的着火源,包括明火、冲击摩擦、自燃发热、电火花、静电火花等;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库区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质;配置消防器材。动火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摩擦和撞击控制:在辅助设施、泵类运行中,保持良好的润滑,及时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在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防止互相撞击,不能抛掷,以免因产生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 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3.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2 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3 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

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 化学危险品按GB 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爆炸品;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7-26批准1996-02-01实施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毒害品;.f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2002年)和《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95)制定本制度。 1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1.1 危化品储存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仓库。 1.2 危化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与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1.3 危化品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且熟悉各存储物品的危害性和泄漏紧急处理办法的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4 应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化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存,储存的危化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化品时,按最高等级危化品的性能标志。 1.5 危化品储存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要求 2.1 危化品仓库不得有地下室,其防火等级、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设置警示标志,规定警戒区,无管人员严禁入内。 2.2 仓库内的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安全要求,存储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针设备。 2.3 危化品库必须安装通风设备,通排风系统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使用蒸汽和机械采暖。 2.4 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及时调整。 2.5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 2.6 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接近酸类物质。 2.7 腐蚀类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共存。 2.8 危化品在储存期内,应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3.1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不得入库。

公司危险品安全存放和使用注意事项

编号:SM-ZD-32659 公司危险品安全存放和使 用注意事项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公司危险品安全存放和使用注意事 项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异丙醇安全存放使用注意事项: 环境危害:燃爆危险、该品易燃、具有刺激性 人员接触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者衣着,用流动水彻底冲洗皮肤 2、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清洗。就医 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4、吸入: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就医 储存注意事项: 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2、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度。

3、保持容器密封。 4、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等分开,切忌混储。 5、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露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注意事项具体以安全技术说明书为准。保管人员 二、异丙醇安全存放使用注意事项: 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汽浓度不明或超过最高容许浓度时,应戴合适的呼吸器。 皮肤:如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避免皮肤直接接触。 口服:禁止用口吸煤油。 急救 吸入:立即将患者脱离现场,移至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停止,及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l2265—1990)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和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晶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这类物品遇火或受到摩擦、撞击、振动、高热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即可引起燃烧和爆炸,是火灾危险性极大的一类化学危险物品。 依据国家2001年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通常将仓库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其中前三类属于储存易燃、可燃物品仓库。 1.化学剧毒药物管理不严 一些单位对在用的化学剧毒药物管理不严。如在汽机零米处存放了大量联氨;有些机组的联氨储存室大门上写着“剧毒危险,闲人免进”,但大门却打开。有些在工作班组内存放试验用氯气。生产用剧毒药品如砒霜等没有实行双人双钥匙保管。 为此建议:联氨属有毒化学药品,在公共通道处存放有毒化学药品,不符合《安规》要求,应立即进行整改。《安规》规定:联氨管道系统应有“剧毒危险”的标志。联氨及其容器的存放地点,应安全可靠,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剧毒药品应用两把锁,钥匙分别由两人保管。剧毒药物管理,来不得半点麻痹大意,必须慎之又慎。发电厂应

增设药品间,专门用于放置化学药品,并设置专门通风系统。工作人员因工作而接触化学品的作业活动,应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1997年1月1日实施)。 2.危险品仓库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储存的乙炔瓶、氧气瓶等危险品数量超出消防部门批准的上限,仓库周围没有划出10m范围的安全区域,在此区域内不准堆置可燃物、焊接、明火作业、吸烟等。任何人都可以靠近危险品仓库,人的随机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 有些危险品仓库储存量大,相应的管理制度、消防设施没有跟上。没有制订一旦发生雷击、漏油、火警或其他原因引发意外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方案、对策及防范措施。油类物品着火宜用干沙、泡沫灭火器进行初期扑救,但这些设施,现场消防器材明显不足。 易燃易爆危险品与其他物品混放,没有发挥易燃易爆危险品专门仓库的作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设置的消防器材数量不足。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制订管理制度,包括动火检修工作规定、发生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方案等,并严格执行。 有些危险品仓库离油库区和输煤站只有几米距离,一旦发生意外会波及生产设备。有些乙炔站管理制度不严格。在大门前没有标示进出管理制度,没有“禁止携带火种进入”、“防火重点部位”等标志。有些线检、变检部等班组使用的绝缘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导火索,存放在班房内,既无安全隔离设施,又无明确的警告标志,混放在班房内不符合要求。变电所检修班用石油气瓶、SF,瓶混放,其他班组氧气、乙炔瓶也有混放,无有效隔离措施;物资供应部

GB15603-1995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

GB15603-1995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 一、化学品分类: (一)根据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第1类爆炸品(爆炸物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说明见GB20576):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 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 有毒气体(毒性指标同第六类)如:一氧化氮、氯气、氨等。 不燃气体(无毒、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压缩空气、氮气等。 易燃气体,如:氢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3类易燃液体:指易燃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 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按闪点分为以下三项:低闪点液体:闪点<-18℃ 如:乙醚(闪点为-45℃)、乙醛(闪点为-38℃)等; 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 如:苯(闪点为-11℃)、乙醇(闪点为12℃)等; 高闪点液体:23℃≤闪点<61℃ 如:丁醇(闪点为35℃)、氯苯(闪点为28℃)等。 第4类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白磷、三乙基铝等; 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如:钠、钾等。 第5类氧化剂: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为敏感,如:过氧化钠、高锰酸钾等; 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有毒品: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具体指标: 经口:LD50≤500 mg/kg(固体) LD50≤2000 mg/kg(液体) 经皮(24h接触):LD50≤1000mg/kg 吸入:LC50≤10 mg/L(粉尘、烟雾)

危险物品储存使用管理办法

危险物品储存使用管理办法

危险物品储存使用管理办法 一、油料管理 项目部根据需要和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位置建立油库,并配置相应的容器、安全环保设施,设置专人负责油料的收发及油库的管理工作。 1.燃油管理 (1)燃油验收入库时应经磅称量,核准重量确认后方可验收入库。 (2)燃油领用发放时用油单位和使用人员必须核对油表起码和止码。对领用的燃油数量与油库管理人员进行核对后方能签字确认。 (3)运输车辆及自行轮式机械(如汽车吊、装载机等)原则上到油库加油。其他非自行设备及履带机械(如移动式空压机、钻机、挖掘机等)可选择合适的方法送至现场加油。 (4)燃油加注前应沉淀24小时以上;出油口须高出油罐(桶)10cm以上并定期清理、排放罐(桶)底部燃油中的杂质。 (5)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燃油在运输等各中间环节中灰尘、水分、杂质等混淆是混入其中,腐蚀发动机燃油系统。 (6)提倡傍晚(下班前)加油制度,夜间加满油箱,将油箱中的空气排出,减少冷凝的水汽没油箱壁沉入燃油中,腐蚀发动机燃油系统。 (7)用油单位需现场加油的应提前通知油库,说明需加油设备的具体位置、设备名称及用油型号以便安排送油。。 (8)油库原则只对项目内部所属各作业队供油。 (9)如果项目部所处位置比较方便,可在周边就近处选择指定一加油站供油,建立油料本加油制度,生活、运输车辆可以直接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2、润滑油管理 (1)按照经营管理部、材料部门核定的单机使用量发放。 (2)各使用单位用油需提前将所需润滑油型号、数量计划报材料部门审核、采购、保管。 (3)润滑油的保管以及发放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严禁混装、混合使用。各种油料应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标识牌上应注明适用机型)。 3、油料的回收 (1)各用油单位,在定期保养机械更换润滑油时,应将更换下来的废油分类摆放,并送回材料部门集中统一处理。严禁随意抛洒、倾倒废油和随地丢弃油桶。 (2)对于润滑油料的有回收价值的包装容器,油库管理人员一定要回收保管,定期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处理。 4、安全管理 (1)所有油料(特别是燃油)在运输、验收、储存、加注、以及设备的操作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要求进行,确保安全。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7月26日批准,1996年2月1日实施)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3.1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 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2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3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 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4.2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 化学危险品按GB 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爆炸品;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蚀品。 4.6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4.7贮存方式 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隔离贮存;

危险化学品储存及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1

危险化学品储存及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进行管理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保证其存放及出入库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出入库管理。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综合监督管理。 3.2物料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管理,并向供应商索要“一书一签”。 3.3仓储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发放管理。 3.4生产技术部、仓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保卫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进行日常监督和控制。 3.5使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与日常安全管理。 4、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4.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2《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3690) 4.3《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 4.4《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3018 4.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20190 5、内容和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填写《化学品普查表》、《化学品鉴别分类报告》、《化验室化学试剂分类清单》,采购部门需建立《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编制《危险化学品档案》并及时更新。 5. 1.2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 5.1.3 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要求。 5.1.4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并按规定配备灭火设施,灭火设施应摆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 5.1.5 禁忌物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通过有效的方法告知储存物质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1.6 储存有火灾、爆炸性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其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安装防爆电气和防爆照明灯具。 5.2存储要求 5.2.1 仓库周边防护距离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周边环境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5.2.2 仓库管理人员的安全要求: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员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参考文本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 存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 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险源是 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 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 (GBl2265—1990)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 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 品和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晶中部分易 燃易爆化学物品。这类物品遇火或受到摩擦、撞击、振 动、高热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即可引起燃烧和爆炸,是火 灾危险性极大的一类化学危险物品。 依据国家20xx年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

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通常将仓库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其中前三类属于储存易燃、可燃物品仓库。 1. 化学剧毒药物管理不严 一些单位对在用的化学剧毒药物管理不严。如在汽机零米处存放了大量联氨;有些机组的联氨储存室大门上写着“剧毒危险,闲人免进”,但大门却打开。有些在工作班组内存放试验用氯气。生产用剧毒药品如砒霜等没有实行双人双钥匙保管。 为此建议:联氨属有毒化学药品,在公共通道处存放有毒化学药品,不符合《安规》要求,应立即进行整改。《安规》规定:联氨管道系统应有“剧毒危险”的标志。联氨及其容器的存放地点,应安全可靠,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剧毒药品应用两把锁,钥匙分别由两人保管。剧毒药物管理,来不得半点麻痹大意,必须慎之又慎。发电厂应

化学危险品存放制度

化验室危险品存放制度 一,化验室危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2. 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 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 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4.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5.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6.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 制或其他工具。 7. 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8. 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 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9. 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二, 库存和保管 1. 化学药品、危险品使用班组应建立化学药品、危险药品入库、领用、回收登记制度。 2.危险化学品领用中严格落实“五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人保管和两把锁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3. 双人管理:

在危险有毒化学品收发、保管、领用等流程中,即在进库验收、日常检查、领取使用、空瓶回收等不同环节,根据实际情况,必须保持采购、保管、使用、监管等部门的两人以上全程在场监督。 4. 双人保管: 验收——购进危险有毒化学品后,由物资供应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两方人员在剧毒品保管库房现场,保卫部门参与监督,同时核对进货单据,确认数量后在验收单据中签字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立即锁入保险箱。 领用——由生产领用人(两人以上)事先填写领用危险有毒化学品的统一格式的专用表格。内容有:有毒化学品名称、数量、领用理由组成等,并由生产分管厂领导的签审后填写领料单。 5. 双人双锁: 危险有毒化学品一律保存在专用的保险箱中,由一人掌管钥匙,另一人掌管密码,需两人同时在场方能开启保险箱。 6. 双人使用: 在危险有毒化学品使用中,生产使用单位必须有2人同时全程跟进现场使用情况,确保取用药品全部用于实际的生产试验中。领取数量与使用数量必须相符,同时做好使用记录,使用人和监督人应签字。 7. 双人运输: 在危险有毒化学品领出专用保管仓库后,领用人、使用人、安全监督人员三方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全程监督。并确保运输途中的安全,在具备监控系统的厂区,必须由安监人员设计出安全运输路线,路线不留死角,全程运输路线处于监控的有效监管范围内。危险有毒化学品使用后,空瓶必须即时返回仓库。将空瓶放置在专用的废物处置容器内。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8. 药品应远离厂区独立存放,存放库房钥匙应有两把,分别由两人保管; 9. 禁止在化学药品、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10. 化学药品、危险品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食用化学品、碱类、酸类等分开存放。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

危险化学品储存、养护与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陶日木风电场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提高陶日木风电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养护与出入库管理,实现公司“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风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养护与出入库管理。 3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3.3《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3.4《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 3.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3.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3.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职责 4.1仓库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的安全工作。 4.2仓储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术语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6控制程序 6.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6.1.1储存方式和设施的安全要求 6.1.1.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 6.1.1.2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要求。 6.1.1.3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 6.1.1.4禁忌物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质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6.1.1.5储存有火灾、爆炸性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其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安装防爆电气和防爆照明灯具。 6.1.2仓库周边防护距离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周边环境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6.1.3仓库保管人员的安全要求

化学危险品怎样安全储存

化学危险品怎样安全储存 化学危险品是具有不同程度的爆炸、易燃、毒害、腐蚀和辐射作用的物品。它的品种多、性质复杂、主要有化工原料、试剂、化肥、农药、炸药、油漆等。化学危险品的一般特征是化学稳定性差,在储运过程中受到外界条件,如日晒、雨淋、温湿度变化或与性质相抵触的物品相互接触时就可能引发诸如燃烧、爆炸、中毒、化学灼伤和辐射伤害等事故。 许多化学危险品储存中的事故都是由于仓储工作人员对化学危险品性质缺乏了解所致。如湖南某仓库由于对赛璐珞的自燃性缺乏了解,导致预存在仓库内的赛璐珞制品乒乓球发生自燃,损失达百万元之巨;又如某化肥仓库在救火过程中由于不了解硝酸铵遇热分解时会产生多种有毒气体的特性,在救火中没有采取任何防毒措施,结果造成3人中毒死亡、多人中毒住院抢救的重大事故。 另外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有的化学危险品在仓库中混装、混存、包装不符合规定,某些仓库管理混乱甚至闲杂人员混入库区也无人过问。个别库区防火制度有名无实,某些人还在库区吸烟,这对危险品仓库来说都是引发事故的潜在危险。据反映,当前有些乡镇办的储运企业只要给钱什么都敢存,根本不把危险品储存规章放在眼里。 危险品储运条件也亟待改善。某些化学危险品库房过于简陋,库内有害气体的浓度明显超过国家标准的允许范围,个别的甚至达到进不去人的程度。这不仅危及职工身体健康,同时也是发生混合气体爆炸事故的隐患。其他如缺乏必要的通风、除尘、防毒、照明电源的防爆以及防雷击、防静电等设备设施的问题也普遍存在,未能引起重视,亟待改进。 针对以上问题应当有步骤采取措施逐一解决。 一、加强职工教育。 经过对一些县级供销系统从事仓储工作人员的调查来看,高中文化程度的职工占40%,初中的占30%。其余的仅有小学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几乎为零。全国商业储运系统情况大同小异,可见职工教育问题迫在眉睫。 目前国家财力物力有限,不可能靠办正规院校培养更多的商品养护人员。在此情况下,首先要搞好职工培训。针对本行业情况,举办职业培训,做到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以提高职工业务水平,这是搞好管理的首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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