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新药治疗中风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 导原则( 试行) 》中医证候积分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试行) 》中医证候积分《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中医证候积分一、评估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1. 介绍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药是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数千年的发展,中药已经积累了丰富的临床应用经验和研究成果。
为了规范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这一文件对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
2. 评估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的深度和广度在评估《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的深度和广度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我们可以从文件的内容和涵盖的范围来评估其广度,考察其是否全面涵盖了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方方面面;我们可以从文件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来评估其深度,看其是否能够为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提供深入的指导和支持。
3. 以深度和广度的方式探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在撰写本文时,我将从广度和深度的角度对《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进行探讨。
我将从文件的内容和涵盖的范围入手,详细介绍其覆盖的范围,包括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各个环节和要求;我将从文件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入手,分析其对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深度指导,探讨其对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支持和指导作用。
二、中医证候积分的意义和应用1. 介绍中医证候积分的概念中医证候积分是中医临床诊断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和症状,运用中医诊断学的理论,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患者的证候进行评定和分析的过程。
中医证候积分是中医临床诊断的重要依据之一。
2. 中医证候积分在临床研究中的应用中医证候积分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中医证候积分可以作为中药疗效评价的重要指标,反映患者的病情和疗效情况;另中医证候积分还可以作为中医临床诊断和治疗的重要参考,帮助临床医生进行科学客观的诊断和治疗。
三、个人观点和总结在撰写本文的过程中,我对《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和中医证候积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思考。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引用格式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序号1. 研究目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评价中药新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适应症,为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保障人民裙众用药安全。
2. 伦理审查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必须经过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批,确保研究符合伦理规范,尊重受试者的权益。
3. 试验设计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应结合中医药理论和现代药理学知识,确定试验设计方案,包括研究类型、试验分组、随机化方法、双盲设计等内容,以确保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4. 受试者招募招募受试者应符合研究目的和纳入标准,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和研究结果的可靠性。
5. 安全性评价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应对受试者的安全进行全面评价,包括药物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以及对隐性安全问题的评估。
6. 有效性评价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应对受试者的症状和体征变化进行评价,以及对疗效的主要和次要终点指标的评估,确保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和临床应用的有效性。
7. 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应符合国家和国际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8. 临床研究报告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报告应符合国家和国际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内容完整、真实、可靠,确保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和临床应用的可信度。
9. 专业人员要求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设计和实施需要具备中医药学和现代医学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研究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资格和经验。
10. 临床试验注册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应按照国家和国际的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试验注册,确保研究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11. 结论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是保障中药新药安全、有效、合理使用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指导原则进行设计和实施,确保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和临床应用的可信度。
根据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续写一些相关的内容,讨论一些与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相关的具体指导原则和实践经验,更深入地探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关键问题。
12. 质量管理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质量管理是确保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的关键环节。
中药新药质量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中药新药质量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背景和目的中药新药的研发对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证中药新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高质量,需要建立科学的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本文旨在提供一套包括质量研究的基本要求、实施方法和结果评价的技术指导原则。
二、基本要求1.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的研究设计是中药新药质量研究的基础。
应该根据中药的特点确定适当的研究方法,充分考虑中药的复杂性和多成分的特点。
2.样品采集与贮存:样品的选择和采集应该遵循严格的标准,确保采样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样品的贮存也要注意保持其完整性和稳定性。
3.分析方法:选择适当的分析方法对于中药新药质量研究非常重要。
分析方法应该准确、可靠、重复性好,并且具有良好的灵敏度和选择性。
4.质控标准:在中药新药质量研究过程中,需要建立相应的质控标准。
包括样品质量控制标准、方法适用性验证和批间一致性验证等。
三、实施方法1.定性分析:中药新药的质量研究首先要进行定性分析,确定中药的功效成分和活性物质。
可以采用化学分析、色谱分析、质谱分析等方法进行定性分析。
2.定量分析: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定量分析,确定中药新药的含量和含量变异。
常用的定量方法有色度法、比色法、光谱法等。
3.药效研究:中药新药的质量研究还要包括药效研究。
可以采用体内实验、体外实验、人体试验等方法,评价中药新药的疗效和安全性。
四、结果评价1.合理性评价:对中药新药的研究结果进行合理性评价是非常重要的。
要注意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尽量排除干扰因素的影响。
2.安全性评价:中药新药的质量研究还需要进行安全性评价。
要对中药新药的毒理学特性进行评价,保证中药新药的安全性。
3.临床价值评价:中药新药的质量研究结果还可以进行临床价值评价。
通过临床试验和病例分析等方法评价中药新药的临床疗效。
五、总结中药新药质量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制定,对于保证中药新药的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框架,对中药新药质量研究的方法和结果评价进行了初步的指导。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11.02•【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37号•【施行日期】2020.1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37号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2020年11月2日附件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一、概述中药新药研究是一项涉及药学、药理毒理、临床等多学科研究的系统工程。
药学研究主要包括处方药味及其质量、剂型、生产工艺、质量研究及质量标准、稳定性等研究内容。
中药新药研究应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根据中药特点、新药研发的一般规律及不同研究阶段的主要目的,开展针对性研究,落实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中药传承与创新,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中药新药申请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前、申请上市许可及上市后研究各阶段需要完成的药学主要研究内容提出基本要求,为中药新药研究提供参考。
对于具体产品不必拘泥于本指导原则提出的分阶段要求,应根据产品特点,科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
二、一般原则(一)遵循中医药理论指导中药新药药学研究应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尊重传统经验和临床实践,鼓励采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研究创新。
(二)符合中药特点及研发规律应根据中药的特点及新药研发的一般规律,充分认识中药的复杂性、新药研发的渐进性及不同阶段的主要研究目的,分阶段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体现质量源于设计理念,注重研究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提高新药的研发质量和效率,促进中药传承和创新发展。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002年版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002年版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002年版1. 介绍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002年版是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指导原则,旨在规范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用药。
该指导原则是中药新药研究开发领域的重要标准,对于推动中药现代化、促进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全面评估并探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002年版。
2. 研究方法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002年版中,关于研究方法的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指导原则明确了临床试验的设计、实施和管理要求,并提出了以循证医学为指导的临床研究方法。
这些规定既确保了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又有利于促进中药新药的研究和开发。
3. 安全性评价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002年版对于新药的安全性评价也作出了详细规定。
在临床试验中需要充分考虑潜在的安全风险,从而确保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不会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
这些规定体现了对患者安全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有利于提升中药新药的临床应用价值。
4. 有效性评价另外,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002年版对于新药的有效性评价同样重要。
通过科学、合理的临床试验设计和数据分析,可以更全面地评估中药新药的疗效和临床应用前景。
这对于确保新药的临床价值和药效具有重要意义。
5. 个人观点个人认为,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002年版是我国中药现代化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它为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指导,有利于推动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然而,指导原则仍需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医药科技和市场需求。
6. 总结与展望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002年版在中药新药研究和开发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严格的研究方法、安全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可以为中药新药的临床应用提供可靠的支持和指导。
希望未来在中药新药研究领域能够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中药的现代化和国际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 原则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1. 严格遵守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确保临床研究的道德和合法性。
2. 充分重视中医药理论,确保临床研究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3. 综合运用现代医学研究方法和中医药研究方法,建立合理、科学的临床研究方案。
4. 具体实施临床研究时应注重患者安全,保护受试者权益。
5. 重视研究数据的可信性和可靠性,确保临床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
6. 强化药物监管和质量控制,确保研究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7. 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和研究机密。
8. 与国际通行的评审标准和规范保持一致,确保临床研究结果的国际可比性。
中风中医疗效标准
中风病(脑梗死)中医疗效标准
(一)评价标准
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发布的《中药新药治疗中风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拟定。
1.改良Rankin量表
0~1分为临床完全恢复或基本完全恢复,临床结局良好。
>1分为临床结局不良。
2.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
治疗后NIHSS评分减分≥5~7分为有效。
或治疗后NIHSS总积分≤1分为临床恢复良好。
3.Barthel指数
100~95分为临床完全恢复或基本完全恢复,临床结局良好。
﹤95分为临床结局不良。
(二)评价方法
1.神志状态:通过Glasgow昏迷量表(GCS)评价,E3V4M5表明神志清醒。
2.神经功能缺损程度:通过NIHSS评价。
3.日常生活能力:通过Barthel指数评价。
4.病残程度:通过改良Rankin量表评价。
5.神经功能缺损症状与并发症评价:必要时针对患者出现的神经功能缺损症状和并发症进行评价,可通过实验室检查和
相关量表进行评价。
如根据Brunnstrom运动功能恢复分期、简化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分评价运动功能状况,改良Ashworth痉挛评定量表评价肌张力状况,简短精神状态量表(MMSE)评价认知功能,脑电图评价癫痫,洼田饮水试验评价吞咽障碍等。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含目录)(201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等4个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83号)为进一步指导、规范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中药新药治疗原发性骨质疏松症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药新药治疗中风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药新药治疗恶性肿瘤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2.中药新药治疗原发性骨质疏松症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3.中药新药治疗中风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4.中药新药治疗恶性肿瘤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11月3日附件1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2015年11月3日-CFDA发布)一、概述 (5)二、伦理学及受试者的保护 (6).三、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的特点 (7)四、中药新药临床试验计划的制定及研发风险的控制 (8)(一)药物的临床定位 (8)(二)临床试验设计方法的科学性 (9)(三)早期探索性临床试验 (9)(四)临床试验质量控制 (9)五、风险/受益评估 (10)(一)开展风险/受益评估的要求 (10)(二)风险/受益评估重点 (12)(三)风险/受益评估原则 (13)六、中药新药Ⅰ期人体耐受性试验设计 (15)(一)I期人体耐受性试验设计要点 (15)(二)不良事件/不良反应的观察与判断 (22)(三)Ⅰ期耐受性试验的总结要点 (22)(四)Ⅰ期耐受性试验中应注意的问题 (23)七、中药新药临床试验设计的一般考虑 (24)(一)试验目的 (24)(二)临床试验设计方法 (25)(三)受试者的选择与退出 (34)(四)对照的设置 (39)(五)样本量 (40)(六)给药方案 (41)(七)基线和均衡性 (43)(八)有效性指标观测与评价 (46)(九)安全性指标观测与评价 (53)(十)随访 (67)(十一)试验的中止 (69).八、中药新药临床试验质量控制 (69)(一)主观症状评价或量表应用的质量控制 (70)(二)实验室检测指标的质量控制 (71)(三)非实验室检查指标的质量控制 (72)(四)受试者选择及疗效评价的质量控制 (72)(五)临床试验原始数据采集的质量控制 (73)九、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安慰剂研制的要求 (74)十、肝脏安全性评价要求 (75)(一)药物性肝损伤的发生机制 (75)(二)药物性肝损伤的诊断 (76)(三)药物性肝损伤的严重程度分级 (76)(四)肝脏安全性评价指标 (77)(五)药物性肝损伤的评价要点 (78)(六)决定停药的判断依据及处理 (80)(七)随访 (81)(八)再暴露 (81)(九)肝损伤病例应收集的内容 (81)(十)药物性肝损伤与“肝脏生化学检查异常”的区别 (83)十一、心脏安全性评价要求 (84)(一)中药导致相关药物性心脏损伤的可能原因 (84)(二)药物性心脏损伤的诊断 (84)(三)药物性心脏损伤程度的评价标准 (85)(四)心脏安全性评价指标 (85)(五)心脏安全性评价时的注意事项 (87)(六)受试者安全的保护措施 (87)十二、肾脏安全性评价要求 (88)(一)药物性肾损伤的发病机制 (89).(二)药物性肾损伤的诊断依据 (89)(三)药物性肾损伤的诊断与分级标准 (90)(四)肾脏安全性评价指标 (92)(五)药物性肾损伤的处理原则 (94)十三、参考文献 (94)十四、附录 (98).一、概述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为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研究规律,继承传统,鼓励创新,进一步提高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的水平和质量,推动中药新药的研究与发展,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中药新药不同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中药新药不同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药新药研发包括研究前期、药理学研究、药物化学研究、药剂学研究、临床研究等多个阶段。
不同阶段的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如下:1.研究前期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研究前期旨在了解中药的活性成分、质量评价等方面的信息。
根据相关指导原则,应采用先筛选后深入研究的方法,图谋中药研发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高效性。
在研究前期,药学技术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临床需要导向、分子筛选导向、体外生物学活性筛选导向、系统毒理学评价导向等。
2.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药理学研究主要通过体内和体外的实验来探究中药的药理学特性。
药理学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包括药物筛选法、细胞实验法、动物实验法等。
同时,研究中应着重考虑中药在体内的代谢过程,对药物代谢产物的检测、结构鉴定、定量等进行相应的分析和研究。
3.药物化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药物化学研究旨在分离和鉴定中药中的活性化合物,并进行结构优化。
在药物化学研究阶段,应注重对中药饮片中活性成分的理化性质分析、分离纯化和结构鉴定等。
对于新发现活性成分,还需要进行化合物的合成和活性验证。
4.药剂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药剂学研究是将活性物质制备成适合人体服用的药物剂型的过程。
药剂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包括理化性质分析、载药体系筛选、药物释放特性研究等。
此外,还需要根据中药剂型的特点,制定合理的保存条件和质量控制标准。
5.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临床研究是对中药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关键步骤。
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包括临床试验设计、样本的选择和分组、治疗方法的制定和评估指标的确定等。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临床试验数据的分析和解读,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中药新药不同阶段的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包括了研究前期的活性物质筛选,药理学研究的实验方法,药物化学研究的分离和合成方法,药剂学研究的理化性质分析和质量控制等,以及临床研究的临床试验设计和数据分析等。
这些指导原则的遵守将有助于中药新药的顺利研发和上市。
《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解读
·标准·规范·指南·DOI:10.13935/j.cnki.sjzx.201239作者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北京100022通信作者:马秀瞡,Email:maxj@cde.org.cn《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解读顾杰 宋菊 李培 赵巍 刘乐环 马秀瞡【摘要】 为促进中药创新,提高中药研发质量和效率,药品审评中心于2020年11月4日发布《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该指导原则作为总论性文件,是在新药研发的不同阶段对药材、饮片、生产工艺、质量研究及质量标准等研究需要达到的研究目标提出要求。
由于产品的具体情况不同,可不必拘泥于本指导原则的分阶段要求,结合产品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研究进度和研究内容。
【关键词】 中药新药;各阶段药学研究;指导原则【中图分类号】R285 【文献标识码】AInterpretationofTechnicalGuidelineforPharmaceuticalResearchatVariousStagesofModernChineseMedicine(TrialVersion)GUJie,SONGJu,LIPei,ZHAOWei,LIULe-huan,MAXiu-jing(CenterforDrugEvaluation,NationalMedicalProductsAdministration,Beijing100022)【Abstract】 Inordertopromotetheinnovationof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aswellastoimprovethequalityandefficiencyof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researchanddevelopment,CenterforDrugEvaluationissuedadocumentnamed“TechnicalGuidelineforPharmaceuticalResearchatVariousStagesofNewChineseMedicine(Trialversion)”onNovem ber4,2020.Asageneraldocument,theguidelinesetforthrequirementsfortheresearchgoalsintheresearchofmedicinalherbs,herbalpieces,productiontechnology,qualityresearchandqualitystandardsatdifferentstagesofnewdrugdevelop ment.Becausethespecificconditionsoftheproductsaredifferent,itisnotnecessarytosticktothephasedrequirementsofthisguideline,andrationallyarrangetheresearchprogressandcontent.【Keywords】 NodernChineseMedicine;VariousStagesofPharmaceuticalResearch;Guideline 中药新药研究是一项涉及药学、药理、毒理、临床、统计等多学科研究的系统工程,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等特点,有其自身研发规律,是不断探索、逐步深入的研究过程。
卫生部关于下发“《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第一辑)”的通知-卫药发[1993]第12号
卫生部关于下发“《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第一辑)”的通知
正文:
---------------------------------------------------------------------------------------------------------------------------------------------------- 卫生部关于下发“《中药新药临床研究
指导原则》(第一辑)”的通知
(卫药发[1993]第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我部下发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第一、二批试行以来,对提高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和管理水平,促进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规范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几年来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适应中药新药研制和审批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有关中药临床药理基地及有关中医药专家,对第一、二批共45个病证的《指导原则》进行了修订,并审定了第三批31病证的《指导原则》,经合并整理后,编辑成《指导原则》第一辑,本辑共收载76个病证,现下发执行。
我部以[87]卫药字第3Z号和[88]卫药字第49号下发的第一、二批《指导原则》(试行)同时废止。
《指导原则》是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和中药新药审评的标准,是已上市中成药临床再评价的主要依据。
请各地在执行中继续认真总结经验,以便进一步修订和补充完善。
附件:《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第一辑(略)
卫生部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六日
——结束——。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新药用药材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3个指导原则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新药用药材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3个指导原则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10.10•【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31号•【施行日期】2020.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31号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新药用药材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3个指导原则的通告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中药新药用药材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附件1)、《中药新药用饮片炮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附件2)、《中药新药质量标准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附件3)。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2020年10月10日附件1中药新药用药材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一、概述药材是中药新药研发和生产的源头,其质量是影响中药新药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关键因素。
为完善中药制剂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药品质量的可追溯性,为中药制剂提供安全有效、质量稳定的药材,基于全过程质量控制和风险管控的理念,针对药材生产的关键环节和关键质控点,制定本技术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主要包括药材基原与药用部位、产地、种植养殖、采收与产地加工、包装与贮藏及质量标准等内容,旨在为中药新药用药材的质量控制研究提供参考。
二、基本原则(一)尊重中医药传统和特色药材质量控制研究应遵循中医药理论,尊重中医药传统经验和特色。
药材的适宜产地、生产方式、生长年限、采收时间、产地加工方法及药材的质量评价等应尊重传统经验。
鼓励传承传统经验和技术,鼓励应用现代科学技术表征传统质量评价经验和指标。
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药新药临床试验是中药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一环,为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性,制备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制定至关重要。
在本文中,我将对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进行全面评估,并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背景介绍中药作为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应用。
然而,中药的疗效和安全性在科学研究方面仍有待进一步证明。
为了推进中药现代化发展,中药新药临床试验被提出。
在中药新药临床试验中,用药品的制备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深度评估1. 制备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重要性中药复杂多样,其疗效和安全来源于多种活性成分的综合作用。
中药新药的制备研究技术需要确保其成分的稳定性、纯度和活性。
制备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要求科学规范地选择药材、提取并分离活性成分,并确定最佳的药物制备方法。
2. 研究技术的广度制备研究技术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药材的选择和质量控制、药物提取和分离技术、药物制备和炮制技术等。
在药材选择方面,需要根据药效和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并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
在药物提取和分离技术方面,常用的方法包括超临界流体萃取、溶剂萃取、离子交换等。
而在药物制备和炮制技术方面,需要深入研究药物配伍、炮制工艺等因素对药物成分的影响。
3.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研究的撰稿人,我认为该研究领域的深度和广度是相辅相成的。
深度的研究可以为中药新药的临床应用提供更有力的科学依据,而广度的研究可以促进更多中药新药的开发和应用。
高质量、深度和广度兼具的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制定,将在中药现代化的道路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总结回顾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对于中药现代化发展至关重要。
制备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需要确保中药新药的成分稳定性、纯度和活性,涉及药材的选择和质量控制、药物提取和分离技术、药物制备和炮制技术等多个方面。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临床试验设计:应根据中药新药的特点和研究目的,科学合理地设计临床试验,包括试验对象的选择、随机化、盲法、对照组的设置等。
2. 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需要详细评估中药新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包括评价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严重程度、与用药关系等。
3. 疗效评价:对中药新药的临床疗效进行评价,包括主要疗效指标和次要疗效指标的选择、疗效评价方法的确定等。
4. 用药剂量和疗程:确定中药新药的用药剂量和疗程,包括最佳剂量的确定、给药途径的选择等。
5. 试验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分析:收集临床试验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试验结果的解释和临床意义:对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结果进行解释和分析,评估其临床意义。
7.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临床试验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确保试验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8. 伦理和法律问题:在临床试验过程中需要遵守伦理原则和相应法律法规,保护试验对象的权益和安全。
9. 结果报告和出版:对试验结果进行准确和完整的报告,依据科学原则在相关学术期刊上进行发表。
10. 继续监测和评价:对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结果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价,及时调整和优化研究设计和用药策略。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002年版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002年版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002年版)导言中药作为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随着医学科学的进步和技术手段的不断完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成为推广和发展中药的重要途径之一。
本《指导原则》旨在规范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工作,提高其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中药临床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一、总则1.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工作,包括药理学、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安全性评价等各方面内容。
2. 进行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工作的机构应具备规范的研究条件和资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和监督。
3.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应以科学、安全、伦理、规范的原则为指导,确保研究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4.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应依据《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指导原则》《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5.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研究过程和结果对患者和社会的可及性和适用性。
6.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过程中必须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严格执行研究伦理的相关规定,并报经所在单位的伦理委员会批准。
7.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工作应进行必要的数据管理和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
8.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工作应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价,保证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
9.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发现的新知识和新技术应及时进行报告和分享,促进中药研究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二、研究方案1.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研究方案应具备科学性和可行性,并经过相关专家评审和修正。
2.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研究方案应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设计、研究人群、观察指标、药物剂量和给药方法、研究周期等内容。
3.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研究方案应根据药理学、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的原理进行设计和选择。
三、研究人群1.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应选择符合研究方向和研究目的的人群,并按相关指标和标准进行筛选和适应证评价。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2016年第136号——关于发布中药新药治疗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2016年第136号——关于发布中药新药治疗流行性感冒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法规类别】药品管理【发文字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2016年第136号【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6.09.29【实施日期】2016.09.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2016年第136号)关于发布中药新药治疗流行性感冒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为指导、规范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中药新药治疗流行性感冒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中药新药治疗流行性感冒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9月29日附件中药新药治疗流行性感冒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流行性感冒(Influenza)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发病率高,传染性强,容易引起暴发流行或大流行。
临床特点是起病急,表现为发热、乏力、全身肌肉酸痛,可有鼻塞、流涕和喷嚏等症状。
流感病毒可分为甲(A)、乙(B)、丙(C)三型,其中甲型流感病毒容易发生变异,为人类流感的主要病原,常引起大流行和中小流行。
乙型流感病毒变异较少,可引起暴发或小流行。
丙型流感病毒较稳定,常引起散发病例。
流感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我国北方地区流行高峰一般发生在冬春季;而南方地区可全年流行,以冬春季和夏季为流行高发季节。
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季节性甲型流感、乙型流感为主的药物研发和试验设计,对丙型流感也可参照实施。
根据流行性感冒的发病特点和临床表现,与中医学医籍中记载的“时行感冒”“风温”“时疫”等近似,病因以时邪疫毒为主,常挟有时令六淫之邪“合邪”为患;病机为邪袭卫表,肺失宣降。
临床上常见的证候类型有风热犯卫证、风寒束表证、表寒里热证、湿热壅滞证等。
本指导原则是用于指导中药新药治疗流感的临床试验设计、实施和总结中的一般性原则,不能代替研究者的临床实践。
中药新药治疗中风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3中药新药治疗中风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中医的中风是指以突然昏仆、不醒人事、半身不遂、口舌歪斜、言语不利、偏身麻木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病症,病轻者可无昏仆及不醒人事而仅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等症状,相当于现代医学的急性脑卒中。
根据疾病的性质分为缺血性中风和出血性中风。
分别相当于现代医学的脑梗死和脑出血。
本指导原则主要是中药新药治疗中风临床试验计划与方案的设计、实施和总结中需要考虑的一般性原则。
虽然用于缺血性中风和出血性中风的临床试验设计、实施和总结中的一般要求和原则相近,但由于两者发病机制、临床特点、治疗原则和预后等有所不同,因此两者的临床试验应分别设计与观察,试验结果应分别统计和总结。
本指导原则重点阐述缺血性中风临床试验的技术要求,也简要介绍了出血性中风临床试验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本指导原则的内容只是技术审评部门对该问题目前较为一致的看法和认识,除了引用或在相关的药品监管法规和技术要求中已经规定的内容外,不是法规意义上要求必须强制执行的内容,具体实践中如果有与本指导原则不一致的地方,只要有充分的科学证据说明其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合理性,也是完全可以被接受的。
同时,随着医学科学和医疗实践的发展,疾病诊断、治疗的手段会不断改进,药物临床试验的设计评价方法也会随之更新,因而,本指导原则的观点为阶段性的,如果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出现了更加科学合理和公认的方法,应该及时采用,该指导原则也会及时修订。
本指导原则中未讨论临床试验设计或统计分析中的一般原则问题,这些内容的相关要求参见相关法规性文件和技术指导原则。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指导原则不能代替研究者根据具体药物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体现药物作用特点和试验目的的临床试验设计。
研究者应根据所研究药物的特点和临床试验目的,在临床前研究结果基础上,结合学科进展以及临床实际,并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以科学的精神、严谨的态度,合理设计临床试验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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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中药新药治疗中风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中医的中风是指以突然昏仆、不醒人事、半身不遂、口舌歪斜、言语不利、偏身麻木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病症,病轻者可无昏仆及不醒人事而仅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等症状,相当于现代医学的急性脑卒中。
根据疾病的性质分为缺血性中风和出血性中风。
分别相当于现代医学的脑梗死和脑出血。
本指导原则主要是中药新药治疗中风临床试验计划与方案的设计、实施和总结中需要考虑的一般性原则。
虽然用于缺血性中风和出血性中风的临床试验设计、实施和总结中的一般要求和原则相近,但由于两者发病机制、临床特点、治疗原则和预后等有所不同,因此两者的临床试验应分别设计与观察,试验结果应分别统计和总结。
本指导原则重点阐述缺血性中风临床试验的技术要求,也简要介绍了出血性中风临床试验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本指导原则的内容只是技术审评部门对该问题目前较为一致的看法和认识,除了引用或在相关的药品监管法规和技术要求中已经规定的内容外,不是法规意义上要求必须强制执行的内容,具体实践中如果有与本指导原则不一致的地方,只要有充分的科学证据说明其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合理性,也是完全可以被接受的。
同时,随着医学科学和医疗实践的发展,疾病诊断、治疗的手段会不断改进,药物临床试验的设计评价方法也会随之更新,因而,本指导原则的观点为阶段性的,如果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出现了更加科学合理和公认的方法,应该及时采用,该指导原则也会及时修订。
本指导原则中未讨论临床试验设计或统计分析中的一般原则问题,这些内容的相关要求参见相关法规性文件和技术指导原则。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指导原则不能代替研究者根据具体药物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体现药物作用特点和试验目的的临床试验设计。
研究者应根据所研究药物的特点和临床试验目的,在临床前研究结果基础上,结合学科进展以及临床实际,并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以科学的精神、严谨的态度,合理设计临床试验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二、缺血性中风(脑梗死)临床试验要点新药临床试验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临床试验探索或者确证新药对目标适应症人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在缺血性中风临床试验中,尤其需要关注药物临床试验目的与定位、疾病诊断标准、纳入人群、试验设计与研究方法、给药方案、疗程及疗效观察时点、疗效观察指标与评价量表、疗效比较与效应分析、安全性研究与评价要求等问题。
(一)临床试验定位与目的根据药物的临床试验定位与目的,针对缺血性中风的药物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用于一、二级预防的药物,即预防缺血性中风发生或预防缺血性中风患者再次发生缺血性中风的药物;另一类主要为针对缺血性中风发生后出现的相关症状体征等方面治疗的药物。
目前,申请临床试验的药物基本都属于后者,而其中,又以用于改善缺血性中风后神经功能缺损引起的人体生理功能减退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能力、生活能力、社会参与能力下降为主要试验目的的药物为主。
因此,本指导原则临床试验的要求主要是针对该试验定位与目的的中药新药,不适用于药物对该类疾病的一级预防和二级预防临床试验的要求,也不适用于以治疗和改善缺血性中风后抑郁、认知功能障碍等精神系统以及其他并发症等为主要目的的临床试验要求。
如果是针对其他的临床试验定位与目的,根据其临床试验定位与目的,设计具有针对性的、符合科学规范及相关新药临床试验设计要求的临床试验,也是完全可能被接受的。
(二)诊断标准1.现代医学疾病诊断和分型:应该有明确的现代医学疾病诊断和必要的分型。
疾病诊断和临床分型应该选用国内外现行较为公认的标准,如缺血性中风诊断可参考最新版的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
其诊断一般根据其发病年龄、急性起病病史、典型的神经功能缺失等症状体征、明确的影像学证据、排除相关的疾病等,基本可以作出疾病的诊断。
由于该疾病的不同分类、分型、分期(病程)和病情等对药物的有效性响应不同,对疾病的预后影响较大,为了减少对药物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干扰的因素的影响,提高药物临床试验效能,需要根据药物的作用特点、临床试验目的与定位,合理限定疾病的分类、分期(病程)、分型、病情等,以排除、减少和限定可能影响药物评价的相关因素。
2.中医疾病诊断和证候分型:中医疾病诊断需要注意中风中医疾病分类中的中经络和中脏腑的区别,中经络一般是指无神志(意识)障碍的患者,病情偏轻;中脏腑是指有神志(意识)障碍的患者,病情偏重(详见附录1)。
现阶段中风中医证候分型和证候评价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为传统的病证结合模式下的证候分型和疗效评价,如气虚血瘀证,直接列出其相关中医症状体征;一种为按中风证候要素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候分型和疗效评价。
中药新药治疗中风临床试验中可以选择其中之一。
但无论使用哪种方法,应该尽量选用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公认的方法或量表进行证候分型诊断和评价,并注意证候分型诊断和证候评价的不同。
(三)受试者的选择新药临床试验的纳入人群需要根据药物的临床试验目的与定位确定,而药物的临床试验目的与定位需要根据药物的特点,如作用机制、药物活性、中医证候、给药途径和剂型等,并需要结合临床试验中患者的风险受益情况,科学合理地设定,以保证能够充分发挥药效和保障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安全,并通过临床试验结果说明药物对患者的受益和风险。
药物治疗一般应尽量定位在疾病的发病早期。
1.纳入标准除了中药新药临床试验中一般的共性要求外,对于缺血性中风,还应该重点注意以下问题:(1)年龄:Ⅱ期临床试验作为探索性研究,年龄上限可以考虑在65岁,或根据疾病特点适当延长到70岁左右,值得注意的是,与老年患者相比,年轻的缺血性中风患者获得有利结果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年轻患者例数的组间失衡就有可能导致结果偏差。
为了保证试验人群尽可能接近上市后治疗的目标人群,在临床前相关试验数据支持的前提下,Ⅲ期临床试验的年龄上限可以适当提高到75~80岁,并应考虑到此类人群的安全性评价。
(2)病程:根据疾病的特点,中风的药物治疗主要是在发病的早期,多数研究表明,恢复期和后遗症期药物往往难以起到较好的治疗效果,因此,建议药物干预的时间尽可能早,原则上应选择急性期。
如果是口服制剂有充分依据,选择恢复期也应以恢复早期为主,应该考虑到病程对疗效评价的影响。
同时,需要注意根据药物的剂型、给药途径、作用机制、药物活性、中医证候等特点合理选定其纳入的疾病病程。
(3)病情限定:由于病情较轻的中风患者自我恢复的可能性高,应排除这类患者,通常要求排除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 Stroke Scale,NIHSS)(详见附录2)得分小于6~8分者;由于严重的中风患者临床治疗较为复杂,且多伴有意识障碍,严重影响结局性疗效指标的评价,因此,一般排除该类特别严重患者也是合理的;还需要注意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等对药物评价的影响;纳入疾病的病情也需要考虑到药物的剂型、给药途径、作用特点、风险大小等因素。
(4)诊断依据:纳入临床试验的患者在入选前,应根据相关诊疗指南的诊断流程,通过病史、体检、神经系统检查、影像学检查等足够的诊断程序予以确诊,一般除了典型的病史和临床症状体征的要求外,还需要有明确的影像学证据的支持,如CT、MRI的诊断,以保证缺血性中风诊断的准确性。
同时,需要根据药物的作用特点、临床试验目的与定位等,合理限定疾病的分类和分型等,以减少可能影响药物评价的相关因素。
(5)首次中风与复发性中风:为了更好地评价药物疗效,建议在探索性试验中仅纳入首次中风的患者;在临床确证性试验中,可以纳入复发性中风的患者,但为了不影响有效性评价,纳入的复发性中风的患者应该是在本次疾病发作前已经完全或基本完全恢复正常的患者,如包括mRS评分为0~1分的要求等。
(6)由于血管再通(如溶栓、取栓和支架成形术等)治疗以及其他相关康复治疗对预后可能有明显的影响,因此患者纳入临床试验前的用药及治疗史应该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血管再通等治疗的使用与否应该作为纳入标准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去考虑。
同时,注意患者纳入前筛选期的要求,以尽量排除和减少对药物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的影响。
2.排除标准的考虑作为治疗缺血性中风药物临床试验受试人群选择,还应该注意排除以下人群:(1)缺少明确的影像学如CT、MRI等诊断证据者或影像学诊断证据不充分,无法明确诊断者。
(2)病情较轻的患者:轻微中风或轻度神经功能缺损者,非致残或者症状迅速改善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者等。
病情较重,出现昏迷影响疗效评价者一般也考虑排除。
(3)合并严重高血压病或糖尿病等疾病,经治疗疾病仍未能控制者。
(4)合并有其他影响肢体活动功能的疾病者,治疗前合并有跛行、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等引起的肢体活动功能障碍可能影响神经功能检查者。
(5)本次疾病前因为各种疾病和体质虚弱造成不能独立完成日常活动等严重影响疗效评价者。
(6)伴有影响药物评价的其他合并症和并发症者:包括严重心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严重精神疾病、中风后的抑郁、痴呆,脑梗死后并发脑出血等。
(四)临床试验设计与给药方法1.临床试验设计的要求和类型:中药有效成份、有效部位制剂需进行中医证候、剂量探索等研究,应采取最新、公认的中医证候研究设计方法,为Ⅲ期确证性研究提供依据。
在符合医学伦理的基础上,确证性临床试验至少应包括安慰剂对照。
2.盲法:盲法是保证结果测定客观真实的重要方法,临床试验设计和执行中应该坚持双盲设计和盲法操作。
3.基础治疗和用药的规定:药物治疗仅仅是中风临床治疗的一部分,临床试验可以在适当基础治疗和康复措施的基础上进行,但应当尽量减少基础用药和其他措施对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的影响,并应该注意基础治疗措施与药物的临床试验目的、药物作用特点的相关性。
同时,基础用药也要考虑到疾病诊疗指南中规定必须使用的药物的要求。
(五)疗程及疗效指标观测时点1.疗程:疗程的设定应该与疾病特点相一致,应该与评价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试验目的一致,药物临床试验的疗程应根据制剂的处方组成、功效特点、证候特点、疾病转归、药物的临床试验目的与定位确定,一般应该与拟上市后的用法用量相一致。
作为中药制剂,其临床试验的疗程设计还应考虑中医证候变化等因素。
2.用于治疗缺血性中风,目的是改善神经损害引起的相关功能缺失的临床试验,由于神经功能的恢复、稳定需要较长时间,为观察药物的肯定疗效,了解药物对神经功能损害恢复的影响,确证性试验一般观察随访的时间较长,主要疗效指标观测的终点访视时间一般应该为发病后的3~6个月,但需要注意纳入病程和用药疗程等相关因素的影响。
由于主要疗效指标观测多数是在临床试验用药疗程结束后某一时点,因此,应该注意临床试验用药结束后可能会影响试验结果的所有基础治疗和康复措施的规定和要求,并记录至最后一次访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