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行业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未按规定对建构筑物的防火等级、安全距离、防雷、防震等进行设计、施工,或改建、扩建、装修没有按安全要求进行等。
2.1.3平面布局缺陷
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或存放易燃易爆品场所与易燃易爆场所联通;建构筑物内,设备布置、机械、电气、防火、防爆等安全距离不够,或卫生防护距离不够等。
2.8.3其他
2.9作业许可
2.9.1作业前未办理许可手续
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高空作业等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手续。
2.9.2安全措施落实缺陷
未落实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落实不足,作业完毕未确认安全状态等。
2.9.3其他
2.10其他
未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1.11.2事故隐患治理不足
未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或事故隐患治理不彻底等。
1.11.3事故隐患上报不足
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上报。
1.11.4其他
包括未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等。
1.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12.1事故报告缺陷
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等。
1.1.3其他
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1.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缺陷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1.2.2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配备缺陷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人员配备不足或所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要求等。
1.2.3其他
冶金等工贸企业未设有安全生产委员会等。
1.3安全规章制度
1.3.1安全生产责任制缺陷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国家总局通用版隐患排查标准
防护装置、设施本身安全性、可靠性差,包括防护装置、设施损坏、失效、失灵等。
2.3.3防护不当
未按规定配置、使用合格的防护装置、设施。
2.3.4其他
2.4原辅物料、产品
2.4.1一般物品处置不当
物品存放不当,如成品、半成品、材料和生产用品等在储存数量、堆码方式等方面存放不当;物品使用不当,未按规定搬运、使用物品;物品失效、过期、发生物理化学变化等。
2.2.3专用设备设施缺陷
根据行业生产特点,企业拥有的专用设备存在的安全缺陷,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等。
2.2.4特种设备缺陷
未按规定取证、建档、定期检验、维护保养,或特种设备不能达到规定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态等。
2.2.5消防设备设施缺陷
未按规定对消防报警系统进行配线、设备选型安装,未按规定设置合格的给水管网、消火栓、消防水箱及自动、手动灭火设施器材,未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机械防烟排烟设备,或设备安装不符合要求,防火门、防护卷帘及其他消防设备缺陷,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等。
2.2.2通用设备设施缺陷
通用设备设施在设计、安装调试、使用上的缺陷,如强度、刚度、稳定性、密封性、耐腐性等缺陷,不符合安全要求,有人员易触及的运动部件外露,操纵器失灵、损坏,设备、设施表面有尖角利棱,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等。通用设备设施不包括特种设备、电气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有较大危险因素设备设施以及安全监控设备。
1.3.5其他
1.4安全培训教育
1.4.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不足
未按规定取证,取证后没有按年度进行培训教育或培训教育学时不够等。
1.4.2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
未按规定取证,证件过期或证件与实际岗位不符等。
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通用版)
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599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通用版)一、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程序等方面存在的缺陷)隐患类别隐患内容说明1.1资质证照1.1.1缺少资质证照未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备案)文件、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照。
1.1.2资质证照未合法有效1.1.3其他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1.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缺陷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1.2.2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配备缺陷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人员配备不足或所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要求等。
1.2.3其他冶金等工贸企业未设有安全生产委员会等。
1.3安全规章制度1.3.1安全生产责任制缺陷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3.2安全管理制度缺陷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投入、相关方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等。
1.3.3安全操作规程缺陷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全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总局《工贸行业隐患排查治理通用标准》
2.1.8安全标志缺陷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如无标志标识、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等。
2.1.9其他
地面湿滑不平、梯架缺陷、装修材料缺陷等。
2.2设备设施
2.2.1工艺流程缺陷
工艺流程布置不顺畅,交叉(平交)点多,产量增大后没有及时调整工艺路线等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缺陷。
1.3.3安全操作规程缺陷
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全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1.3.4制度(文件)管理缺陷
未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或未按照制度执行,如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过程不规范,制度(文件)试行、现行有效或过期废止标识不清,过期废止回收销毁等规定不明确,制度(文件)发布后宣贯、执行检查不到位;记录(台账、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不明确,填写不规范等。
1.10.3应急演练实施及评估总结缺陷
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或未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等。
1.10.4应急设施、装备、物资设置配备、维修保养和管理缺陷
未建立应急设施,未配备应急装备、物资,未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等。
1.10.5其他
1.11隐患排查治理
1.11.1事故隐患排查不足
2.8.3其他
2.9作业许可
2.9.1作业前未办理许可手续
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高空作业等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手续。
2.9.2安全措施落实缺陷
未落实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落实不足,作业完毕未确认安全状态等。
2.9.3其他
2.10其他
1.3.5其他
1.4安全培训教育
1.4.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不足
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隐患排查上报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企业的稳定发展。
为了规范隐患排查上报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势在必行。
一、隐患排查上报的基本原则。
1. 安全第一原则,隐患排查上报工作要以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确保安全生产。
2. 预防为主原则,隐患排查上报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3. 全员参与原则,隐患排查上报工作要全员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维护企业安全。
二、隐患排查上报的基本要求。
1. 制定专门的隐患排查上报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上报工作机制。
2. 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按期完成上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3. 对发现的隐患要进行分类、分级、分层次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杜绝隐患发生。
4. 做好隐患排查上报记录,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隐患排查上报信息的留痕管理,便于追溯和核查。
三、隐患排查上报的具体步骤。
1. 制定隐患排查上报计划,明确排查的时间、地点、范围和内容。
2. 组织隐患排查小组,明确排查人员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排查人员的技能和水平。
3. 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认真查找各类安全隐患,包括物理隐患、化学隐患、生产作业隐患等。
4. 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隐患的具体位置、存在的问题、可能造成的后果等信息。
5. 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消除隐患。
四、隐患排查上报的效果评估。
1. 定期对隐患排查上报工作进行评估,检查排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2. 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持久性。
3.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隐患排查上报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隐患排查上报的重要意义。
隐患排查上报工作的开展,可以有效地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国家总局)
未按规定对建构筑物的防火等级、安全距离、防雷、防震等进行设计、施工,或改建、扩建、装修没有按安全要求进行等。
2.1.3平面布局缺陷
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筑混合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或存放易燃易爆品场所与易燃易爆场所联通;建构筑物,设备布置、机械、电气、防火、防爆等安全距离不够,或卫生防护距离不够等。
1.4.4其他
1.5安全投入
1.5.1安全投入不足
冶金、机械等企业未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安全投入资金,其他行业企业未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等。
1.5.2安全投入使用缺陷
安全投入使用围或使用金额不符合要求等。
1.5.3其他
未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等。
1.6相关方管理
1.6.1相关方资质缺陷
未对相关方有关安全资质和能力确认,或相关方不具备合格资质。
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建档、备案等。
1.7.3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缺陷
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或监控预警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1.7.4其他
1.8个体防护装备
1.8.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不足
未按规定选用、配备、按期发放所需的个体防护装备。
1.8.2个体防护装备管理缺陷
未按规定对个体防护装备实施有效管理。
1.8.3其他
1.10.3应急演练实施及评估总结缺陷
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或未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等。
1.10.4应急设施、装备、物资设置配备、维修保养和管理缺陷
未建立应急设施,未配备应急装备、物资,未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等。
1.10.5其他
1.11隐患排查治理
1.11.1事故隐患排查不足
2.1.4场地狭窄杂乱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11.04
•【文号】安监总厅管四[2013]149号
•【施行日期】2013.11.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四〔2013〕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指导和规范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上报和统计分析工作,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更为详细的标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依照《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归类并上报。
各地区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电
话:************)。
附件: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11月4日附件:
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试行)
一、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程序等
二、现场管理类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作业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及。
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1.11.2事故隐患治理不足
未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或事故隐患治理不彻底等。
1.11.3事故隐患上报不足
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上报。
1.11.4其他
包括未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等。
1.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12.1事故报告缺陷
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等。
1.3.3安全操作规程缺陷
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全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1.3.4制度(文件)管理缺陷
未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或未按照制度执行,如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过程不规范,制度(文件)试行、现行有效或过期废止标识不清,过期废止回收销毁等规定不明确,制度(文件)发布后宣贯、执行检查不到位;记录(台账、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不明确,填写不规范等。
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建档、备案等。
1.7.3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缺陷
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或监控预警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1.7.4其他
1.8个体防护装备
1.8.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不足
未按规定选用、配备、按期发放所需的个体防护装备。
1.8.2个体防护装备管理缺陷
未按规定对个体防护装备实施有效管理。
1.8.3其他
1.1.3其他
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1.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缺陷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1.2.2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配备缺陷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人员配备不足或所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要求等。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为了确保我队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必须对隐患处理进行统一指挥,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使事故隐患、跟踪排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排查组织:(一)、生产科长、副生产科长、技术员每天不定期的对所管辖范围进行全面进行排查。
(二)、跟班生产科长、班组长及现场岗位人员每班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排查。
(三)、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队安全会议,生产科长、副生产科长、跟班生产科长、技术员、各班组长及各岗位人员参加。
(四)、每月后一周针对上月所排查隐患项目及时进行统计分析。
(五)、跟踪排查隐患:由当班班组长、跟班生产科长对各岗位进行自查和处理,对重大隐患,要及时向生产科长或者调度中心汇报处理。
(六)、重大事故隐患:立即上报调度中心、分管领导及矿长组织处理。
二、对安全隐患跟踪排查的具体规定:(一)、隐患排查时间:队部每天排查,班组每班进行排查(二)、隐患排查路线:所管辖工作面(三)、隐患排查项目:对所辖区域工程质量设施、设备、文明生产及个人防护用品等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查安全隐患排查记录:由各班组作好时间、地点、项目登记,由技术员作好处理时间、要求、负责人等有关记录,并进行监督、实施。
(五)、处理隐患的要求:在生产科长的统一指挥下,各班组要确保人员调配、材料供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我行我素,违者追查责任,进行惩处。
(六)、处理隐患的时间:当班隐患必须当班处理,不能按时间要求而拖延处理隐患,使隐患存在或蔓延情况出现的,追查当班负责人责任。
(七)、隐患处理后的分析:凡出现一次重大隐患,队部必须进行一次隐患存在、隐患起因和隐患处理的总结工作,并从隐患中接受教训,采取措施,达到预防为主之目的。
(八)、隐患的分类:按班、日、月,由队技术员对隐患进行统计、分类,通过隐患汇总和分类,并备案,给我队提供总结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给生产科长提供果断决策的资料,使我队隐患达到控制和消除。
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一、引言隐患排查上报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为了规范隐患排查上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一套通用标准是必要的。
二、隐患排查上报的目的1. 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
2. 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3. 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
4. 依法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三、隐患排查上报的基本要求1. 隐患排查应全面、细致、务实,确保涵盖企业内各个环节和部门。
2. 上报内容要真实、准确、详细,包括发现时间、地点、隐患描述、可能造成的危害等信息。
3. 隐患排查应及时上报,确保隐患及时得到处理。
4. 上报时要注明上报人的姓名和部门,并保密上报人的身份。
5. 上报内容应针对性强,针对各个部门的隐患进行分类,以利于针对性的整改。
四、隐患排查上报的程序1.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上报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流程。
2. 指定专人或组织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标准化。
3. 岗位责任清晰,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排查,并将发现的隐患上报至安全管理部门。
4. 安全管理部门收到上报后,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评估,判断隐患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5. 根据评估结果,安全管理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方案通知相关部门。
6. 部门按照整改方案进行隐患的处理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7. 整改完成后,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相关部门。
五、隐患排查上报的注意事项1. 隐患排查应注重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在隐患发生之前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
2. 上报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包括隐患的描述、可能造成的危害、整改措施等信息。
3. 上报人应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4. 上报信息应及时传达,确保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得到隐患信息并开展相应的工作。
5. 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隐患的分类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
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隐患排查上报是指对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操作流程等进行隐患识别、评估和报告的过程。
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是指对隐患排查上报过程中所需遵守的规范和要求。
下面是一个2000字的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一、隐患排查上报的目的和意义隐患排查上报是保证工作场所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
其目的是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良好状态。
通过隐患排查上报,可以促进工作场所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隐患排查上报的通用标准1. 隐患排查上报需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以便于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隐患排查上报表应具备规范的格式,并包含以下内容:隐患描述、隐患类型、隐患级别、隐患位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等。
2. 隐患排查上报应主要依靠专业的内部安全人员开展。
安全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 隐患排查上报应定期进行,包括定期巡查和不定期专项检查。
定期巡查通常由安全人员进行,不定期专项检查则可由专家或相关部门负责。
4. 隐患排查上报应注重实地走访和实际操作,尽量避免只通过文件和图纸分析的方式进行。
实地走访可以更准确地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从源头上进行预防。
5. 隐患排查上报应注重隐患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根据隐患的性质和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可以将隐患分为一般隐患、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
对于不同等级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6. 隐患排查上报应注重整改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整改措施应具体、明确,同时要考虑到现有资源和条件的限制。
7. 隐患排查上报应及时反馈隐患整改情况。
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验证和确认,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
8. 隐患排查上报应建立健全相关的档案和记录。
隐患排查上报表、整改记录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等应妥善保存,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归档。
9. 隐患排查上报应注重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
对于重大隐患和高风险的事故隐患,需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控制和处置。
工贸类安全隐患排查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金属冶炼、机械制造、化工、矿山、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等行业。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是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六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一)组长: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技术部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进行技术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落实。
(三)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内容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运行正常,是否存在老化、损坏、锈蚀、泄漏等现象。
(二)作业场所安全: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
(三)劳动防护用品: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四)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隐患排查清单上报通用标准
作业场所缺少防护设施,公告栏,警示标识等。
2。5。3其他
B06相关方作业
相关方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动土、用电等手续,进入不应进入场所等涉及相关方现场管理方面的缺陷。
B07安全技能
2。7。1违章指挥
安排或指挥职工违反规定进行作业,如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进行作业等。
2.1。2设计、施工缺陷
未按规定对建构筑物的防火等级、安全距离、防雷、防震等进行设计、施工,或改建、扩建、装修没有按安全要求进行等。
2。1。3平面布局缺陷
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或存放易燃易爆品场所与易燃易爆场所联通;建构筑物内,设备布置、机械、电气、防火、防爆等安全距离不够,或卫生防护距离不够等。
2.7.4工具使用错误
使用不合适的工具,或没有按要求进行使用等。
2.7.5冒险作业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或在危险场所冒险停留、冒险作业,如未经允许进入涵洞、油罐、井等有限空间或高压电设备等其它危险区;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在起吊物下停留;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远离危险区;机器运转时加油、维修、焊接、清扫等.
未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等.
1。12.3其他
A99其他基础管理
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二、B现场管理类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作业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及作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隐患类别
隐患内容
说明
B01作业场所
2。1.1选址缺陷
作业场所未按规定选择在常年主导风上风或侧风风向,靠近易燃易爆场所,地质条件不良,企业内新建构筑物、装置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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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作业场所狭窄难以操作,工具、材料放置混乱等。
2.1.5地面开口缺陷
坑、沟、池、井等开口的不安全状况,如无安全盖板或安全盖板不符合要求等。
2.1.6安全逃生缺陷
包括无安全通道,安全通道狭窄、不畅等,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包括无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设置不合理等。
2.1.7交通线路的配置缺陷
1.9职业健康
1.9.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缺陷
未按规定申报危害因素岗位,申报内容不全,未申请变更等。
1.9.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缺陷
未按规定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或检测评价因素不全等。
1.9.3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缺陷
未按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检测结果未公示等。
1.9.4职业健康检查缺陷
未按规定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未开展职业健康体检,或体检结果未通知劳动者等。
2.2.2通用设备设施缺陷
通用设备设施在设计、安装调试、使用上的缺陷,如强度、刚度、稳定性、密封性、耐腐性等缺陷,不符合安全要求,有人员易触及的运动部件外露,操纵器失灵、损坏,设备、设施表面有尖角利棱,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等。通用设备设施不包括特种设备、电气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有较大危险因素设备设施以及安全监控设备。
2.7.4工具使用错误
使用不合适的工具,或没有按要求进行使用等。
2.7.5冒险作业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或在危险场所冒险停留、冒险作业,如未经允许进入涵洞、油罐、井等有限空间或高压电设备等其它危险区;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在起吊物下停留;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远离危险区;机器运转时加油、维修、焊接、清扫等。
1.3.3安全操作规程缺陷
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全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1.3.4制度(文件)管理缺陷
未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或未按照制度执行,如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过程不规范,制度(文件)试行、现行有效或过期废止标识不清,过期废止回收销毁等规定不明确,制度(文件)发布后宣贯、执行检查不到位;记录(台账、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不明确,填写不规范等。
2.2.6电气设备缺陷
电气线路、设备、照明不符合标准,保护装置不完善,移动式设备不完善,防爆电气装置不符合标准,防雷装置不合格,防静电不合格,电磁防护不合格,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等。
2.2.7有较大危险因素设备设施缺陷
未按规定对存在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防护,未按规定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等。
1.6.2安全职责约定缺陷
未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或未在劳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等。
1.6.3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缺陷
未按规定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等。
1.6.4其他
1.7重大危险源管理
1.7.1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缺陷
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或辨识评估不正确等。
1.7.2登记建档备案缺陷
2.5.2职业病危害因素标识不清
作业场所缺少防护设施,公告栏,警示标识等。
2.5.3其他
2.6相关方作业
相关方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动土、用电等手续,进入不应进入场所等涉及相关方现场管理方面的缺陷。
2.7安全技能
2.7.1违章指挥
安排或指挥职工违反规定进行作业,如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进行作业等。
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建档、备案等。
1.7.3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缺陷
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或监控预警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1.7.4其他
1.8个体防护装备
1.8.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不足
未按规定选用、配备、按期发放所需的个体防护装备。
1.8.2个体防护装备管理缺陷
未按规定对个体防护装备实施有效管理。
1.8.3其他
1.3安全规章制度
1.3.1安全生产责任制缺陷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3.2安全管理制度缺陷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投入、相关方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等。
1.4.4其他
1.5安全投入
1.5.1安全投入不足
冶金、机械等企业未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安全投入资金,其他行业企业未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等。
1.5.2安全投入使用缺陷
安全投入使用范围或使用金额不符合要求等。
1.5.3其他
未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等。
1.6相关方管理
1.6.1相关方资质缺陷
未对相关方有关安全资质和能力确认,或相关方不具备合格资质。
容易导致车辆伤害或消防通道不符合要求等。
2.1.8安全标志缺陷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如无标志标识、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等。
2.1.9其他
地面湿滑不平、梯架缺陷、装修材料缺陷等。
2.2设备设施
2.2.1工艺流程缺陷
工艺流程布置不顺畅,交叉(平交)点多,产量增大后没有及时调整工艺路线等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缺陷。
未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1.11.2事故隐患治理不足
未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或事故隐患治理不彻底等。
1.11.3事故隐患上报不足
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上报。
1.11.4其他
包括未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等。
1.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12.1事故报告缺陷
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等。
1.10.3应急演练实施及评估总结缺陷
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或未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等。
1.10.4应急设施、装备、物资设置配备、维修保养和管理缺陷
未建立应急设施,未配备应急装备、物资,未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等。
1.10.5其他
1.11隐患排查治理
1.11.1事故隐患排查不足
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1.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缺陷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1.2.2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配备缺陷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人员配备不足或所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要求等。
1.2.3其他
冶金等工贸企业未设有安全生产委员会等。
2.7.6其他
包括脱岗、超负荷作业等其他操作错误、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8个体防护
2.8.1个体防护装备使用缺陷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如未戴安全帽,未戴护目镜或面罩,未佩戴呼吸护具,未戴防护手套,未穿防护服,未穿安全鞋等。
2.8.2不安全装束
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着肥大服装、操纵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等。
2.4.2危险化学品处置不当
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处置错误,危险化学品失效、过期、发生物理化学变化,未按规定记录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情况等。
2.4.3其他
原辅料调整更换时,未进行安全评价等。
2.5职业病危害
2.5.1职业病危害超标
噪声强度超标,粉尘浓度超标,照度不足或过强,作业场所温度、湿度超出限值,缺氧或有毒有害气体超限,辐射强度超限等。
1.3.5其他
1.4安全培训教育
1.4.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不足
未按规定取证,取证后没有按年度进行培训教育或培训教育学时不够等。
1.4.2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
未按规定取证,证件过期或证件与实际岗位不符等。
1.4.3一般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
缺少日常教育、“三级”教育、“四新”教育、转岗、重新上岗等安全培训教育,或安全培训教育达不到规定时间,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等。
2.8.3其他
2.9作业许可
2.9.1作业前未办理许可手续
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高空作业等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手续。
2.9.2安全措施落实缺陷
未落实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落实不足,作业完毕未确认安全状态等。
2.9.3其他
2.10其他
2.2.8安全监控设备缺陷
未按规定安装监控设备监测有毒有害气体、生产工艺危险点等,安全监控设备设置不合理,或安全监控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等。
2.2.9其他
2.3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装备
2.3.1无防护
没有实施必要的防护措施,如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挡车栏等。
2.7.2操作错误
操作方式、流程错误,指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等的操作,以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忘记关闭设备;拆除安全装置,造成安全装置失效等。
2.7.3使用不安全设备、工具
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使用已停用或报废的设备等。
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试行)
一、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程序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隐患类别
隐患内容
说明
1.1资质证照
1.1.1缺少资质证照
未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备案)文件、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照。
1.1.2资质证照未合法有效
1.1.3其他
2.1.2设计、施工缺陷
未按规定对建构筑物的防火等级、安全距离、防雷、防震等进行设计、施工,或改建、扩建、装修没有按安全要求进行等。
2.1.3平面布局缺陷
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或存放易燃易爆品场所与易燃易爆场所联通;建构筑物内,设备布置、机械、电气、防火、防爆等安全距离不够,或卫生防护距离不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