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广州市职工非因工负伤与疾病等级评定标准
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非因工负伤与疾病等级评定标准》的通知穗劳福字〔1997〕7号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各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直属大厂,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本市劳动制度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做好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以及病休职工的鉴定管理工作,保证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度深入健康地发展,现将《广州市职工非因工负伤与疾病等级评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下列原则执行:一、本标准分为十个等级,其中一、二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人扶助;三、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需人扶助;五、六、七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八、九、十级为轻度残疾。
二、本标准适用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其在职期间,按规定可享受的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时需进行疾病等级及劳动能力鉴定者。
三、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疾病等级及劳动能力鉴定时,原则上按本标准执行;对非因工负伤的职工,若本标准无相应条款,可参照国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下简称“国家评残标准”,GB/T16180-1996)和《广州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残废等级评定标准》(穗劳鉴字〔1993〕第3号)评定。
四、本标准有关致残分级判定基准参照国家评残标准和本市工伤评残标准。
附件:广州市职工非因工负伤与疾病等级评定标准广州市劳动局广州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三日广州市职工非因工负伤与疾病等级评定标准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1.凡符合三级各条款的内科疾病,病情发展至行走困难、卧床不起者。
2.严重脑外伤性精神病,颅脑肿瘤伴发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病,经两年以上系统治疗,精神病性精神症状未缓解,伴有重度疾呆;癫痫伴有中度以上智能缺损;严重人格障碍者。
3.颅脑损伤或疾病致长期昏迷、去脑皮层状态者。
4.急性脑血管病或颅内良性器质性疾病(包括变性疾病,脱髓鞘疾病等)经半年以上治疗后,遗有以下情况之一者:(1)三个以上肢体瘫痪、肌力在二级以下(含二级,下同);(2)遗有完全性失语者;(3)严重共济失调,不能独立行动者;(4)四肢瘫痪(肌力四级)伴有延髓麻痹者;(5)四肢明显不自主运动(如舞蹈样运动,扭转痉挛,手足徐动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广州市职工非因工负伤与疾病等级评定标准
广州市职工非因工负伤与疾病等级评定标准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1.凡符合三级各条款的内科疾病,病情发展至行走困难、卧床不起者。
2.严重脑外伤性精神病,颅脑肿瘤伴发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病,经两年以上系统治疗,精神病性精神症状未缓解,伴有重度疾呆;癫痫伴有中度以上智能缺损;严重人格障碍者。
3.颅脑损伤或疾病致长期昏迷、去脑皮层状态者。
4.急性脑血管病或颅内良性器质性疾病(包括变性疾病,脱髓鞘疾病等)经半年以上治疗后,遗有以下情况之一者:(1)三个以上肢体瘫痪、肌力在二级以下(含二级,下同);(2)遗有完全性失语者;(3)严重共济失调,不能独立行动者;(4)四肢瘫痪(肌力四级)伴有延髓麻痹者;(5)四肢明显不自主运动(如舞蹈样运动,扭转痉挛,手足徐动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5.脊髓疾病(包括:急性脊髓炎经治疗半年至一年,变性疾病,脊髓血管病,脊髓压迫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1)两人肢体瘫痪,肌力在一级以下者;(2)三个肢体瘫痪,肌力在二级以下者;(3)四个肢体瘫痪,肌力在二级以下者;(4)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不完全性瘫痪,伴有大小便失禁或者伴有呼吸困难者。
6.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合并慢性肺原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者。
7.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合并肺气肿,常年在安静状态下出现气促、紫绀等症状,稍活动时心率达120次/分者以上者。
8.重病肺结核合并慢性呼吸衰竭(PaO2<60mmHg)者。
10.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各大关节功能大部分丧失者。
11.各种慢性贤脏疾病或泌尿系疾患,或双侧贤切除或孤立肾切除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异体贤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2.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者。
13.两侧眼球摘除或双眼无光感或仅存光感者。
14.鼻咽癌、鼻窦癌、喉癌及恶性肿瘤有远处转移,出现昏迷、瘫痪、恶液质者。
15.口腔颌面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不能进食或出现恶液质等。
16.妇科晚期恶性肿瘤转移不能施行手术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者。
四平市2020年病退鉴定表带承诺书、须知
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承诺书四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本人承诺自愿参加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俗称“病退鉴定”)。
本人知道鉴定的目的是用于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退职,鉴定结论不作为评价本人是否具备从事某方面工作能力的依据。
本人承诺服从病退鉴定结论。
本人知晓参加鉴定有可能的鉴定结论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未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承诺不以不同意办理病退、退职,不认可鉴定结论为理由,要求乙方更改、撤消鉴定结论。
本人承诺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四平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以外的服务。
本人承诺在鉴定中所提供的病历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人承诺充份相信现场鉴定专家的专业水平,承诺服从乙方现场鉴定专家安排,配合进行鉴定相关的检查并保证检查结果真实有效。
承诺人(本人签字按手印)年月日此表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此面为封面栏目编号:职工病退鉴定表姓名年龄周岁贴小二寸照片人员类别(在符合自己情况的栏目前打“√”,并填写相应栏目内容。
为便于统计,请将所填栏目编号填写在表格右上角1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名称: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机关□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事业3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单位名称:4 残疾人单位名称:残疾证编号: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鉴定职工联系电话申报疾病名称:1、2、3、贴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意见:(公章)年月日一、申报时间本年度病退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时间:2020年6月1日起至7月30日结束二、申报条件申报参加因病退休劳动能力鉴定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二)到202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三)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四)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定
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定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文件鲁劳鉴发[2004]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中央驻鲁企业:现将《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动能力鉴定,是指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医学专家,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对劳动者伤、病情况和供养直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情况,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并作出技术性结论的活动。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的职工或雇工(以下称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和设区的市应当分别建立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由专人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二)制定本地区劳动能力鉴定规章制度并监督组织实施;(三)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四)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成专家库,并根据医疗卫生专家的意见作出鉴定结论;(五)领导和监督其办事机构开展工作;(六)组织交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经验。
定期通报劳鉴工作情况;(七)负责劳鉴干部的业务培训和管理考核;(八)研究和协调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单位处理涉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大事项等。
第六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承担下列职责:(一)承办劳动能力鉴定的日常工作;(二)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授权,对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和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机构进行管理、考核和监督;(三)管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四)负责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五)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
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第一条为严格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管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提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质量,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劳动能力鉴定的适用范围:全省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因工负伤(含职业病,以下简称“因工”)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全省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以下简称“因脖)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因工、因病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
第三条职工因工负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该标准颁布前暂执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
第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行政区域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审定医疗卫生专家库,领导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展具体鉴定工作。
(三)指导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健康和伤残档案,以及职工医疗救治、医疗终结复工等工作。
第五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职责(一)在同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劳动能力鉴定的日常工作;(二)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审核劳动能力鉴定有关资料;(三)管理医疗卫生专家库,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进行鉴定工作;(四)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和咨询;(五)向同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汇报工作,承办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六条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市、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作。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中央驻川机关、事业单位和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工、因病的劳动能力鉴定;负责工伤保险省本级统筹单位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负责基本养老保险省直管行业单位职工因病的劳动能力鉴定;负责不服市(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的复查鉴定。
江苏省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1)
江苏省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本鉴定标准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以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而且不能胜任轻便工作(注一),作为衡量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主要依据,特制定本鉴定标准,供各级鉴定委员会对职工进行鉴定时判断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使用。
一、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其心功能(注二)经常在二级以上,或有压严重心律失常、经治疗半年,心功能不能改善者(心肌梗塞,经治疗半年后仍有频发性心绞痛或心力衰竭者)。
2、高血压病三期,高血压二期要眼底改变在二级(动静脉交叉处压迫明显,动脉管径窄变,如银丝样)并发有心或肾器质性损害者。
3、空洞型肺结核、长期持续痰菌阳性者,支气管扩张症反复感染或咯血而又无手术治疗指征等胸部疾病、严重影响呼吸功能(注三)者。
4、肝硬化失代偿期治疗不能改善者(指出现腹水或上消化道出血,黄疸等)。
5、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肾结核、多囊肾等引起慢性肾功能不全,经治疗症状不能改善者。
6、脑血管疾病、颅内器质性疾病所致的肢体瘫痪、中度球麻痹、语言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运动障碍等。
7、各种脊髓疾病或周围神经疾病,有肢体瘫痪或排尿障碍经治疗无效者。
8、经常有大发作的癫痫(每有1次以上)。
9、糖尿病伴有心、脑、肾功能障碍者。
10、垂体疾病、肾上腺疾病难以治愈者。
11、结缔组织疾病造成器质性功障碍治疗无效者。
12、各种重型血液系统疾病,经治疗不见好转者。
13、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囊虫病侵犯脑、肝、心、眼等重要器官造成继发性损害,严重影响机体功能而难以治愈者。
14、心、肝胆等重要脏器伤、病术后,遗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者。
15、肺、肾等器官一侧切除或毁损、他侧仍有病变或有明显代偿功能障碍者。
16、消化器官及其他腹部手术后有严重并发症,如重度贫血、消化吸收障碍、重度肠粘连等,经治疗一年以上不能改善者。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如何填写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如何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如何填写?有位职工发生了工伤,我们已经以单位的名义写了申请书,听说还要写一份申请表,想问一下哪里有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怎么填写?中顾网律师解答: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职工进行鉴定。
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职工到场鉴定。
申请人如实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鉴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或病历摘要),与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
(2)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提交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
(3)因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提供市卫生局批准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以及职工工伤认定表、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
因工负伤、职业病、因病和非因工负伤人员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负责申报。
工伤评残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个人也可以按规定程序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报。
(4)因精神病劳动鉴定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即安定医院、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安康医院的诊断证明,在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安康医院就诊的除了提供诊断证明外还需提供病历或病历摘要。
在各区(县)精神病医院住院的职工除有住院病历及详细治疗记录外,还应提供上述其中一家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
在《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上监护人签字确认。
如提供资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接到书面申请的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重庆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重庆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宣传资料(仅作宣传,不作为法律依据)一、申报病退鉴定需要什么条件?答:(一)参加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96年前缴费者,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96年以后缴费者,缴费年限15年及其以上的人员。
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个人续保满5年后才能参加病退体检。
(二)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非住院治疗,精神病、癌症及瘫痪等特殊病患者除外)时方可申请病退鉴定。
二、在哪里申报病退鉴定?答:申请人在其养老保险参保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行业统筹和国有破产企业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市劳动鉴定中心)直接申请。
三、申请病退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答:(一)《重庆市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二)《重庆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三)《重庆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四)《重庆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信息表》(五)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六)被鉴定人1寸免冠近照2张(贴在鉴定表及鉴定信息表上)(七)可采信的被鉴定人患病或受伤的病史资料(其中精神病患者须提供3年以上的系统治疗病历资料),病史资料需加盖医院的鲜章、骑缝章(八)精神病、癫痫病患者还需出具居住社区对病情、病史等证明的书面材料,并加盖社区鲜章(九)《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卡》(用于到社保局审核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四、病退鉴定如何收费?答:根据渝价〔2011〕330号文件因病退休(职)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每人次400元、渝价〔2002〕261号文件和渝价〔2004〕143号文件因病退休(职)体格检查费每人次80元。
若需做特殊检查,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
谁申请谁支付鉴定费。
鉴定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
五、伤病情较重者不能到现场参加鉴定怎么办?答:病退鉴定原则上采取相对集中、就近或异地鉴定方式。
若被鉴定人的伤病情较重(瘫痪、卧床不能行走的和狂躁型精神病人等)不能参与集中鉴定,可申请出诊(上门)鉴定,经市劳动鉴定中心审核符合条件后出诊。
劳动能力鉴定参考资料
慢阻肺的症状分级:I级(轻度COPD):其特征为轻度气流受限(FEVI/FVC<70%但FEvl>80%预计值),通常可伴有或不伴有咳嗽、咳痰。
此时患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肺功能是异常的。
II级(中度COPD):其特征为气流受限进一步恶化(50%)III级(重度COPD):其特征为气流受限进一步恶化(30%)IV级(极重度COPD):为严重的气流受限(FEVI<30%预计值)或者合并有慢性呼吸衰竭。
此时,患者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如果出现急性加重则可能有生命危险。
肺功能损伤分级依据GB/T16180-2006,6.5.1.2 %损伤级别FVC FEV MVVFEV/FVC RV/TLCDlco正常>80 >80 <35 >80轻度损伤60~79 60~7955~6936~4560~79中度损伤40~59 40~5935~5446~5545~59重度损伤<40 <40 <35 >55 <45在《职业病内科疾患致残分级判定基准(补充件)》中,规定了呼吸功能损害的诊断及分级基准,并列出了“肺功能损伤分级”标准。
0级:中度劳动时尚无呼吸困难,无发绀。
Ⅰ级:中度劳动时感到呼吸困难,有轻度的发绀。
Ⅱ级:轻度劳动时感到呼吸困难,有中度发绀。
Ⅲ级:静息时就有呼吸困难,有重度发绀。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2006)199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这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标准二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分级原则5.1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护理依赖。
5.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护理依赖。
重庆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试行办法(已废止)
重庆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试行办法(已废止).txt52每个人都一条抛物线,天赋决定其开口,而最高点则需后天的努力。
没有秋日落叶的飘零,何来新春绿芽的饿明丽?只有懂得失去,才会重新拥有。
渝府发〔2002〕2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重庆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重庆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重庆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试行办法(市劳动保障局二○○二年三月)为严格重庆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鉴定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总则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试行办法,是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后,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作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标准的试行办法。
本办法的制定综合参考了国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草稿)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0〕43号)。
一、鉴定标准适用范围适用于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
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分级标准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分3个档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明显损害或畸形,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5.10.24•【字号】冀劳社办[2005]261号•【施行日期】2005.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办[2005]261号)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规定,现将我省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以下简称“病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05年起,在各市县(区)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职工办理病退一律由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省厅养老保险处审批。
二、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严格控制职工提前退休和办理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1999]24号)规定,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企业职工办理病退,仍实行政策与指标双控办法。
病退指标一般每年由省厅下发一次。
各市伤病鉴定工作应于当年11月底以前完成,当年12月至次年1月为退休审批时间,批准后一律从当年12月份退休,次年1月份纳入统筹。
三、各市(含市属各县、区)病退审批手续,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汇总后,报省一次性统一审批。
四、职工病退的基础材料由企业(档案托管部门)填报,并按冀劳社[2001]23号文件规定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相关公示材料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
五、各市上报省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省下达病退控制指标数及市分解各县(区)指标数;退休职工档案;职工本人病退申请;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市初审盖章后的退休审批表及计算待遇的相关材料(如指数化计算表等);汇总表及花名册。
有特殊贡献需提高退休待遇人员报批时,应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扬州市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扬州市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单位名称:
姓名性
出生年月
身份证别号码
参加病、伤前病、伤
单
社保位
工作工种及职发生时
代码个
时间务间
人
1、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鉴2、职工工伤医疗期满后或者旧伤复发仍需治疗的确
认□
定
3、职工超过 12 个月以上的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类
型4、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
5、其
他□
1、病伤发生简况及初次诊
断:
病伤情况:
(单位医务2、治疗过程简况:
部门或劳资、
生产安全部
门或代办机3、目前病、伤情况:
构填写)
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
年月日1、
随附材料2、
3、
医疗检查情况和评审鉴定结论:近期照片(1 寸)
根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GB/T 16180 — 2014),经本委鉴定为:致残等级为级护理依赖。
年月日经办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
本表一式两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各一份。
常州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
公室
审核பைடு நூலகம்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医学分科类别:
医
学
检
查
情
况
医师(签字):医院医务部门或医疗鉴定组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在对申请人进行医学检查的过程中,医务专家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如拍片、化验等。
医疗
卫生
专家
鉴定
意见
1.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条目。□
2.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5.其他□
3.上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委托的鉴定□
主要
病伤
情况
及申
请鉴
定理
由
1.主要疾病发生简况及初次诊断:
2.治疗过程简况:
3.目前疾病情况:
4.申请鉴定理由:
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单位
初审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单位
工会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辖市
劳动
能力
鉴定
委员
请病种有直接关系的主要病历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主要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病理报告、放化疗及透析记录、
影像报告等),原始病历不完整或者住院记录等随附材料被发现有更改的,均不予受理。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
医疗卫生专家(签章):年月日
市劳
动能
力鉴
定委
员会
评审
结论
经本委评审,对被鉴定人的病伤残情作出如下鉴定结论: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
如何申请病退
如何申请病退稿件来源:焦作日报作者:问题提出张女士问题陈述我父亲今年53岁,是我市某企业的职工。
他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随着年纪的增长,他出现了腿部剧痛的症状,行动不便,也不能干体力活了,他很想申请病退,请问如何办理病退手续?行动记者赵改玲行动结果记者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每年我市都会为企事业单位职工办理病退手续,办理病退的条件为:男50岁以上、女45岁以上的我市企事业单位职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的专家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均可办理。
办理病退手续的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前后。
最佳答案1.养老保险交费满15年2.女满45岁,男满50岁3.然后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做劳动力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劳动力”的,才能病退只要去鉴定如果完全丧失劳动力,就可以,最好找找关系!病退办理审批程序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一年度因病或非因工伤残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安排意见,对开发区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下发通知办理申报手续。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人事档案在开发区并在开发区缴纳社会保险,年龄截止到2010年3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病情符合规定病种范围的申报人员。
二、申报办理时间:每年度3月—12月份,核审病退材料、按病症分批体检、鉴定、出据结论办理退休三、申报材料:(一)本人签字的申请人的申请书(疾病经过、时间、目前状况);(二)申请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三)二级以上医院出具(三个月以内)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四)始发病住院病历复印件及近一年的系统门诊病历。
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手术记录、CT等检查报告、化验单、病理报告、出院记录、医嘱单等,加盖医院医政处公章。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
四、申报程序:在职人员由所在用人单位将病退材料汇齐报送;人才中心存档人员由存档机构汇齐统一报送开发区社会保障科。
经初审及部分病查体(1、内分泌病;2、结缔组织或自身免疫系统疾病;3、心血管系统疾病;4、呼吸系统疾病;5、血液病;6、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7、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8、骨病等)合格后收取病退材料。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79号 1995年01月01日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法规名称】《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颁布机构】劳动部【发文号】劳部发[1994]479号【颁布时间】1994年12月01日【实施时间】1995年01月01日【效力属性】有效【题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所属类别】政策法规下载时间:091210下载网址:/blog/user/wangxiaolvshi/archives/2009/75874.html(讲解分析)/Article/Article_List.aspx?SubId=41(法律内容)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一日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行政执法,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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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直病鉴字〔____〕____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鉴定对象: (职工本人或供养亲属)
被鉴定人: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从事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提出对(被鉴定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我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检查,诊断为: (专家组诊断意见) 。
根据专家组意见,经省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议,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该同志的伤情符合《标准》(条款项),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
用人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经办机构各一份,存档一份
来源: /ws/detail12485.html。
上海市因病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申请表[五篇范例]
上海市因病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申请表[五篇范例]第一篇:上海市因病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申请表上海市因病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申请表1.姓名2.身份证号码□□□□□□□□□□□□□□□□□□3.现居住地址;所在区县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号□□□□□□□□□□□4.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单位电话□□□□□□□□5.寄信地址弄室所在区县收信人姓名收邮政编码□□□□□□6.申请人类型(选其中一项打√)a、在职职工;b、失业人员;c、征地人员;d、协保人员;e、其他人员7.鉴定目的(选其中一项√)a、提前退休(职);b、医疗救助;c、协保待遇;d、其他8.鉴定项目(选其中一项打√)a、神经科;b、精神科;c、骨科;d、眼科;e、五官科;f、外科;g、泌尿内分泌科;h.、心血管内科;i.、呼吸科;g、消化科;k、血液科9.报送渠道(选其中一项打√)a、单位b、个人10.主要疾病:(重→ 轻)ab;c、为确保信息准确请您核对后签名签名:200年月日第二篇: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受理: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2.提交申请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3.相关病历资料;4.辖区所有性质的企业(市属企业除外)中的职工;5.职工医疗期满;6.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表格需用水笔填写。
患下列疾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以下资料:1.各种器质性心脏病及高血压疾病:一年以上的门诊、住院病历,近期超声心动报告及近期不同时期异常心电图2张以上。
2.高血压病:一年以上的门诊、住院病历,近期超声心动报告,肾功能检查、心电图检查各1份,近期眼底检查。
3.内分泌疾病:一年以上的门诊、住院病历,近一年来的血和尿化验均不能少于3次,近期心电图及眼底检查。
甲状腺疾病应提供甲状腺功能检查和甲状腺扫描检查结果。
4.肾脏疾病:一年以上的门诊、住院病历,近一年来的肾功能和尿常规检查均不能少于4次。
5.消化系统疾病:一年以上的门诊、住院病历或手术记录,肝功能检查不能少于3次,血常规检查,腹部B超。
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单位姓名照 片性别出生年 月 日年 月 日周岁 职务(工种)疾病发生时 间年 月 日 病休息 时间自至 年 月 日参加工作时 间 年 月 日既往史现体 (伤)史查体主要所见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公章)主检医生:年月日单位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意见(公章)年月日主管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意见(公章)年月日省(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鉴定为(公章)年月日注:1、本表由单位认真填报;2、本表一式三份,劳鉴办、用人单位、病退审批行政部门各一份。
申请说明:1、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适用本表,鉴定申请提交至被鉴定人养老保险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申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需提交如下材料:①单位出具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申请报告1份(盖单位公章,备注经办人和职工本人联系方式);②《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3份(贴照片,只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背面盖单位公章);③被鉴定人有关病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④用人单位对职工提交的申请资料初审后,将职工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天,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⑤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职工与其供养亲属之间的关系证明及说明2中所需提交的材料。
4、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在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的一年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该鉴定结论失效。
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
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
单位:编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照片
工种
(职务)
参加工作
时间
病休(负
伤)时间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伤病
史简述
(可附页)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单位审查
意见
公章年月日
市级、省
直医疗专
家组意见
根据劳社部发[2002]8号文件,符合4.1.条款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
专家签字:
初次鉴定
意见
(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公章)年月日
省级医疗
专家组
意公章)年月日
备注
注:1、本表一式四份,县市区人社局(或市本级职工工作单位)、职工人事档案、省劳鉴委、市劳鉴委各存一份。
2、主要伤病史简述一栏填写疾病内容应与诊断证明书内容一致。
3、单位审查意见一栏应填写“同意申报”或“不同意申报”字样,填写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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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单位
姓名
照 片
性别
出生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周岁 职务
(工种)
疾病发生时 间
年 月 日 病休息 时间
自
至 年 月 日
参加工作时 间 年 月 日
既往史
现体 (伤)史
查体主要所见
辅助检查结果
诊断
(公章)
主检医生:
年月日
单位劳动
能力鉴定
委员会意
见(公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
劳动能力
鉴定委员
会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省(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鉴定为
(公章)
年月日
注:1、本表由单位认真填报;
2、本表一式三份,劳鉴办、用人单位、病退审批行政部门各一份。
申请说明:
1、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适用本表,鉴定申请提交至被鉴定人养老保险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申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单位出具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申请报告1份(盖单位公章,备注经办人和职工本人联系方式);
②《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3份(贴照片,只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背面盖单位公章);
③被鉴定人有关病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
④用人单位对职工提交的申请资料初审后,将职工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天,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⑤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职工与其供养亲属之间的关系证明及说明2中所需提交的材料。
4、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在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的一年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该鉴定结论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