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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范文(二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范文(二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范文

一、引言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内部的重要组织形式,它旨在保障教职工的权益,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为规范和细化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定本规定,以确保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二、代表选举

1. 代表选举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教职工的参与和平等竞争的机会。

2. 代表选举应进行充分的宣传,广泛征集教职工的意见,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公布选举事宜。

3. 代表选举采取“代表就近、代表多数”的原则,即优先选举所在部门或岗位的代表,并根据教职工人数的多少确定代表名额。

三、代表资格

1. 代表应当是学校的在职教职工,具有代表大会选举资格,并且接受其他教职工的监督。

2. 代表应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维能力,能够全面了解和代表教职工的利益诉求,并积极参与代表工作。

四、代表职责

1. 代表应积极参加代表大会和会议活动,履行代表职责,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就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2. 代表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或岗位的教职工反馈会议内容和决议,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3. 代表应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增进教职工的交流与沟通。

五、代表大会组织

1. 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时间、地点应提前确定,并通过书面通知教职工。

2. 代表大会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召集和组织,具体由工会领导指挥,确保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

3. 代表大会应制定详细的议程,并事先公布以提供代表准备。

六、会议程序

1. 代表大会按照议程依次进行,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和议题的全面讨论。

2. 会议应保证代表的充分发言权,鼓励代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充分讨论和辩论。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2年版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2年版

民主进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2号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今年1月1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开始施行。制定《规定》,是施行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中国教育报》记者唐景莉就此采访了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解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问:1985年,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布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请问《暂行条例》实施20多年来,效果如何?

答:1985年1月,教育部和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20多年来,教代会制度逐步完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由文件规定发展到法律法规,法律地位不断提高。

二是由高校发展到各级各类学校,适用范围日益扩大。

三是由暂行条例发展到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制度体系日渐完善。

四是由会议制度发展到工作制度,制度质量明显提高。

五是由工作试点发展到制度规定,职责权利逐渐落实。

六是由组织机构发展到组织网络,自身建设日趋加强。

目前,全国98%以上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代会的建制率也达到40%,体现了教代会制度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问: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过广泛调查和多次研究,制定了全口径规范、指导和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请问《规定》有哪些制度创新?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以下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规定,共____字: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教职工在学校管理决策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决策制定学校事务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制定、修改和解释学校章程;选举、任免学校领导和学术委员会成员;审议和批准学校的重大事项;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遵循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依法治校、代表表决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在全体教职工中选举产生,代表的产生要真实、公开、平等、竞争。

第六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学校章程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权限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第二章组织与代表

第七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代表和学校领导组成。

第八条学校教职工代表按照比例代表制选举,代表人数根据学校规模、职工总数和部门进行平衡分配,代表产生的具体办法由选举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投票方式选出代表。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为三年。代表的连任和解职由代表选举产生的机关审议决定。

第十一条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享有不受法律追究的特权,不能因在代表大会中发表言论和提出议案受到任何干涉、打压和迫害。

第十二条学校领导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负责筹备、组织和实施代表大会的决策。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为了保障学校教职工的权益,广泛听取基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为了使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更加规范和有效地进行,特制定了以下规定:

一、代表产生

1.代表产生的程序: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应依据学校制定的相

关程序和规定,确保代表的产生公正、公平、公开。

2.代表名额的确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根据学校教职工人数、

岗位类别、职称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经学校党委批准确定。

3.代表人选的提名:代表人选可以自荐或由党委、工会等组织

提名,建议各岗位、年龄、职称等类别均有代表参与。

二、代表大会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大会的权利: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参加大会的各项活动,

发表发言、提出建议、表决投票等。

2.代表大会的义务:代表大会代表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

参与代表大会的各项活动,勤勉工作,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代表大会的召开

1.召开时间和周期: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学校根据需要和工作安排确定。

2.召开程序:代表大会的具体召开程序由学校制定,确保程序合法、规范。

3.召开议程:代表大会的议程由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确定。

四、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约束性

1.权威性: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的最高权力机关,具有最终决策权和监督权,其决议是具有约束力的。

2.约束性: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是所有教职工应遵守的,学校各级管理机构必须按照代表大会的决议来工作,保证代表大会的决策得以落实。

五、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评议

1.监督机制:学校设置专门的机构来监督和评价代表大会的工作,确保代表大会的决策得到贯彻执行。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保障教职工权益、推进学校发展的有效机制。下面,本文将从代表大

会的性质和作用、代表选举制度、代表大会的职权及其发挥作用等几个方

面进行阐述。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民主中央制度,代表了广大教职工的

意愿和利益,是集体事务决策的重要渠道。作为集体行为的决策机构,代

表大会担负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选举学校领导、审议教育教学方案等重

要职责。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旨在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促进学校具

体事务的民主决策,从而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首先,代表大会的选举制度是保障代表大会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在选举代表的过程中,要确保广大教职工有平等的参与权,充分听取基层

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采取直接选举、间接选举或者综合选举等方式,确保代表大会的代表既能够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又能够胜任代表的职责。

其次,代表大会具有一定的职权和发挥作用。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包

括制定学校发展规划、选举学校领导、审议教育教学方案、参与学校财务

管理、监督学校行政行为等。代表大会可以通过提案、发言、辩论等方式,使代表们能够更好地参与到学校事务的决策中。此外,代表大会还可以通

过制定规章制度,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保障。

最后,代表大会制度需要保证其发挥作用的机制。在代表大会的实施

过程中,要加强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评价,确保代表大会的决策能够得到有

效的执行。可以通过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代表们的履职能力;

设立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和办事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组织支持。同时,

教代会知识

教代会知识

8、列席代表、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 代表和特邀代表一般应为学校某些方面有影响、 有代表性的人员。如不是正式代表的领导干部、 校民主党派负责人、退休教职工、上级领导等。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经教代会筹备 小组与学校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列席代表和特邀 代表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列席 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可以在会议上发表意见。
4、教代会怎样工行使民主权利 、 (1)教代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教职工代表来自学校各个 )教代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 方面,涵盖了学校各个层次的教职工。 方面,涵盖了学校各个层次的教职工。 (2)教代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教代会暂行条例规定,教代 )教代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教代会暂行条例规定, 会在规定范围里行使其各项职权。 会在规定范围里行使其各项职权。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 事项,学校有关方面应当实施、执行。教代会的提案, 事项,学校有关方面应当实施、执行。教代会的提案,有关 方面应当认真落实、处理。 方面应当认真落实、处理。 (3)教代会具有较完备的工作制度和组织体系。教代会有诸 )教代会具有较完备的工作制度和组织体系。 如会议、提案、表决、培训和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如会议、提案、表决、培训和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4)教代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我国教育法、工会法和教 )教代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我国教育法、 师法都对教代会作了明确规定。 师法都对教代会作了明确规定。 (5)教代会经受了实践检验。学校教代会制度从试点到普及 )教代会经受了实践检验。 经过了十多年时间, ,经过了十多年时间,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 的作用。 的作用。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篇1】

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管理

的一种组织形式。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

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

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

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

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

确定合理分配,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总名额占全校教职工

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

代表总人数的60%。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

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

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及会议期间的会

务工作。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五项职权:

(一)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

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心得体会

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心得体会

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心得体会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是对学校管理体制的一次深入了解和认识。通过阅读与学习,我深刻领悟到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其对促进学校发展和推动教职工权益保障的意义。以下是我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学习心得体会。

首先,《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明确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内部最高行使权力的机构,代表了广大教职工的利益和意志。它的地位相当于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代表了教职工的权益,有权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学校管理,为教职工发声。

其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明确了教职工代表的选举与产生方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按照平等、民主、协商的原则进行,确保全体教职工都能够平等参与选举,任何干预和限制都是不允许的。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数必须充分体现不同职务、不同岗位、不同学科、不同教育阶段的教职工的代表性,确保代表大会的代表全面、公正地代表教职工的意愿和诉求。

再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强调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与机构设置。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审议通过学校重大事项和发展规划,监督学校的管理行为,对学校领导进行评议和监

督。代表大会的职能和任务,体现了在学校管理中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和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同时,教职工代表大会还可以设置常务委员会,行使日常议事、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务的职权,增强代表大会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56页PPT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56页PPT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56、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西 塞罗 57、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 就不再 配享受 自由了 。—— 毕达哥 拉斯 58、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 利益, 而是为 了公共 的利益 ;一部wenku.baidu.com分靠有 害的强 制,一 部分靠 榜样的 效力。 ——格 老秀斯 59、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 ,那么 法律作 为一件 无用之 物自己 就会消 灭。— —洛克
60、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 —西塞 罗
1、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希腊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黑塞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周恩来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7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扬民主,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精神,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推进学校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在校党委领导下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二章教代会的职责和权利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任务。

2、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工作、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方案。

3、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4、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积极支持校长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要维护校长的权威。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尊重教职工

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五条凡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正式教职工,均可被选为教职工代

表大会代表。

第六条教职工的代表,以工会分会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第七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

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施方案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行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与教职工进行协商对话的重要渠道。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我校教育质量、教研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以《规定》为指导原则,以全体教师为主体,坚持教职工代表学习和全体教师参与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规定》活动,推动和促进我校教职工代表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二、活动内容、步骤

根据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我校开展《规定》学习贯彻活动分三个阶段:(一)、宣传准备阶段(4月至5月)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贯彻《规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对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翻印《规定》文件下发,确保校工会干部、教代会代表人手一份,先行学习。将《规定》全文挂在学校网网页上,方便教职工自学。组织校工会干部、教代会代表通过讲座的形式集中学习《规定》的全部内容,深刻理解把握《规定》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并利用学校教职工大会、党组织活动、工会活动和教研组活动等契机,引导全校教职工开展学习活动,扩大教育面,增强影响力,把学习《规定》列为教师业务学习,党组织和工会活动的重要内容。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学习目标,提高全体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更加坚定深入学习和贯彻《规定》的信心和决心,为贯彻实施《规定》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指由学校教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和权益,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规定包括:

1. 选举程序:确定选举时间、选举方式、选举对象等,确保选举公正、公平。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2. 代表产生:根据学校教职工人数和代表比例确定代表名额,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人数一般按比例分配给各个教职工群体。

3. 代表职责:明确代表的职责和权力,代表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审核校务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4. 代表任期:规定代表的任期,一般为一至两年,有些地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会议制度:明确代表大会的召开频率、时间地点、议程安排等,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临时会议。

6. 决策程序:规定代表大会的决策程序,包括议题提出、讨论、表决等。重要决策可能需要通过代表大会进行表决,简单的事项可以通过代表委员会议决。

7. 代表权益保障:保障代表的参政权利和言论自由,禁止干扰和限制代表履职。

8. 代表大会管理:明确代表大会的管理制度,包括代表大会的组织和管理机构,以及工作职责和权限。

9. 撤销和罢免程序:规定代表的撤销和罢免程序,当代表在任期内违反法律法规或职责时,可以进行撤销和罢免。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规定内容,不同学校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督工作。任何无度的无政府主义都是错误的。
4、教代会是由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和监督。
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所行使。而是由教代会集体行使。它必 须充分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在决定问题时,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 则,而不以任何人或任何小集体的意志和好恶所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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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教职工是学校的主人,又是学校的主体,教代会就是学校的 最高权力机构,是学校的“小人大”这是错误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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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代会性质 性质概述 性性质质内内容容
3、教代会是“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必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开展学校民主管理和监
正确处理好教代 会工作的几个关 系,创新工作思 路,提高学校民 主管理质量,进 一步推进学校民 主管理工作。
把过去重抓制度 的建立形成,逐 步转移到重点抓 《规定》的落实 。严格按《规则 》运作,教代会 才能不走样,不 流于形式,不错 位,才能提高质 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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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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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来和发展 历史概述 经验阐述
教代会制度的建立: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的代表性组织,负责代表教职工的利益、权益,并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为了保证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履职,需要制定一些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代表选举:规定代表选举的程序、条件和规范,包括候选人的资格要求、选举方式、选举时程等。

2.代表权责:规定代表大会的权力和职责,明确代表的权限、义务以及参与校务管理的方式和程度。

3.会议组织:规定代表大会的召开方式、频率和会议组织机构,包括会议的召集、主持、记录和决策程序等。

4.议事规则:规定代表大会讨论和决策的程序,包括发言、表决、提案等的要求和流程。

5.会议决策:规定代表大会作出决策的程序和权力范围,明确哪些决策需要经过代表大会讨论和表决,以及哪些决策需要上报学校的决策机构。

6.代表权益:规定保障代表权益的制度和机制,包括代表参与校务管理的权力、代表的待遇和奖励、代表的权益保护等。

7.其他事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代表大会的议题、委员会设置、会务支持等进行规定,以保证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履职。

以上仅为一些常见的规定内容,具体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还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以保证教职工代表能够有效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并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2令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2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2号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根据学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是一些建议和规则:

1. 代表选举:代表应通过公开、公正的选举程序产生。每个院系、部门或组织单位应选举出适当的代表人数,确保广泛代表性。代表人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 会议召开:代表大会应定期召开,一般为每年一次。会议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召集,并在提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所有代表,确保大多数代表能够参加会议。

3.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应提前确定并公布,代表大会应审议学校教职工人事安排、工资福利政策、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建设等重要事项。代表大会还可以提出其他重要议题。

4. 表决程序:会议表决一般应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保代表的自由意志。会议表决结果应一致记录,并保存在代表大会文件中。

5. 决策机构:代表大会可以设立常委会或其他相关机构。这些机构负责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并有权力监督学校管理。

6. 责任与权益:代表大会代表应行使教职工的权益,并有责任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应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作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决策。

7. 监督和评估:学校领导应对代表大会决议认真对待,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以上是一些建议和规则,具体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而定,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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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 的现代学校制度。
• 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 三是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 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 四是依法管理民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 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 2010年8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 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 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 教职工代表大会”,“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 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参与学校的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等 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由文件规定发展到法律法规,法律地 位不断提高。 (四)
• 1980年8月,全总下发了经中央批准的《关于学校试建教 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请示报告》,决定在全国普遍开展教代 会制度的试点工作。
• 1985年1月,教育部和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了《高等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 1985年5月,党中央作出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指出:“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 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此后,教代会制度建设 进入全面发展阶段。
• 一是对教代会制度开创以来30多年的实践进行了 总结,凝聚了广大教职工投身学校民主管理,积 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结 晶。
• 二是结束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暂行”26年的历史,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开创了学校民主管理的新纪元。
一、颁布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的意义
• 四是在形式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 • 一些地方实行教代会的星级评估,建立教职工代表向教代
• 五是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 六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
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七是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持从严治
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 • 八是现代大学制度试点。完善校务公开制度。
(二)由高等院校发展到各级各类学校,适
用范围日益扩大 。
• 一是在广度方面,由高等学校向各级各类学校推 广。
• 目前,全国公办学校教代会建制率超过98%,民办 学校的建制率达到40%。广东省东莞市部分镇街民 办学校教代会的建制率达到100%。
• 全国普通高校教代会建制率达到100%,一些地方 的中小学校也高达100%。
• 学校教代会制度已成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 理的基本形式。
(一)由文件规定发展到法律法规,法律地 位不断提高。(二)
• 1993年10月颁布的《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 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 1995年3月颁布的《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 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 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 参与民主管理和监。”
工作的意见》。 • 2002年2月,教育部、全总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
开工作的意见》。 • 中山大学制定了推进校(院)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成立了
相应的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 全国各地各级各类学校也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有力地
推动了教代会、校务公开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二)由高等院校发展到各级各类学校,适 用范围日益扩大
• 一些规模较大的高校实行了三级教代会制度。 • 中山大学率先在全国高校系统创建了女教职工代
表大会制度,
(二)由高等院校发展到各级各类学校,适 用范围日益扩大
• 三是在内容方面,由教代会制度向校务公开制度拓展。 • 教代会是校务公开工作的载体,校务公开工作是对教代会
制度的丰富和延伸。 • 1999年3月,原中国教育工会下发了《关于推进校务公开
• 三是制定了涵盖包括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 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代会规定,是学校民 主管理制度建设的重大创新成果。
• 四是对涉及教代会制度的基本问题都作出了明确 规定,特别是确立了教代会制度在学校民主管理 中的基本形式地位,确立了教代会的基本职权, 确立了工会是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为学校开 展民主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规保障。
• 五是填补了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没有专门法规的空 白,推动了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深入 发展。
(一)文件规定发展到法律法规,法律地位 不断提高。(一)
• 1978年10月教育部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 (试行草案)》,明确提出“在党委领导下定期举行师生 员工代表大会”的要求。
• 1979年,教育工会恢复组织活动后,在辽宁、陕西、上海 部分高等院校开展建立教代会制度的试点工作。
(二)由高等院校发展到各级各类学校,适 用范围日益扩大
• 二是在深度方面,由一级教代会向二级教代会、 乡镇教代会延伸。
• 一些地区为了适应农村基础教育由乡(镇)管理 的需要,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教代会。
• 近年来,随着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பைடு நூலகம்深化,改 革重心下移,办学权力下放,全国高校60%以上高 校建立了二级教代会制度,有些地方达80%以上。
• 1998年8月颁布的《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 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 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 教职工合法权益。”
(一)由文件规定发展到法律法规,法律地 位不断提高。 (三)
• 2002年12月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 民办学校依法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 会等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 定》解读
• 一、颁布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意 义
• 二、教代会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 三、教代会建设的成效和经验 • 四、《规定》的制度创新 • 五、 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规定》的几点思考
一、颁布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的意义
• 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教育部第32号部长令 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 会规定》,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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