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技术指引-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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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湖)一档建立与一河(湖)一策制定有关技术问题

一河(湖)一档建立与一河(湖)一策制定有关技术问题

一河(湖)一档建立与一河(湖)一策制定有关技术问题李原园;沈福新;罗鹏【摘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善我国水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是推行河长制、实施湖长制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梳理分析了一河(湖)一档台账、一河(湖)一策方案的定位、特点、核心内容和有关技术要求,并针对各地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主要问题提出了思路建议.【期刊名称】《中国水利》【年(卷),期】2018(000)012【总页数】5页(P3-7)【关键词】河长制;湖长制;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技术要求【作者】李原园;沈福新;罗鹏【作者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100120,北京;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100120,北京;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100120,北京【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V85自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2017年12月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

随着2018年6月底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的实现,如何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的优势,取得实际成效,显著改善河湖健康状况,将成为河长制湖长制下阶段工作的重点。

河长制湖长制的全面推进和具体实施需要一系列基础技术工作提供支撑,目前对河湖基本情况的了解掌握还不够系统、全面,适合河湖自身特点和现状的具有针对性的管理保护方案和具体措施还不够明确。

因此,建立一河(湖)一档、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是现阶段河长制湖长制两项最为紧迫的重要基础技术工作。

水利部于2017年9月和2018年4月分别印发了《“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编制指南”)和《“一河(湖)一档”建立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建档指南”),以规范和指导相关技术工作的开展,各地正在根据水利部河长办的统一要求有序推进,以期为推行和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奠定基础、提供依据。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06•【文号】办河湖〔2024〕48号•【施行日期】2024.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河湖〔2024〕48号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河长制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河长制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关于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和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河湖管理工作,水利部制定了《2024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6日2024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2024年河湖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创新发展,持续强化河湖长制,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为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作出贡献。

一、强化河湖长制1.召开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年度工作要点,压实责任、凝聚合力,推动各地各部门一以贯之强化落实河湖长制。

2.发挥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

制定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工作指引。

指导流域管理机构协同有关省份,召开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加强议定事项跟踪督办,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联治。

3.强化重点流域区域统筹协调。

指导长江水利委员会商有关省份建立完善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跨界河湖管理保护协作机制,督促有关省份压实丹江口库区及入库支流各级河湖长责任。

水利部关于加强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的意见

水利部关于加强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的意见

水利部关于加强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9.06•【文号】水河湖〔2024〕242号•【施行日期】2024.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正文水利部关于加强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的意见水河湖〔2024〕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制办公室、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部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预防和解决涉河湖重大问题,依据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就加强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河湖保护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动真碰硬、务实高效,建立健全问题发现—调查—整改—问责—处置全链条工作体系,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强化追责问责,形成警示震慑,构建全程追溯、追查有力、有错必纠、有责必追的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机制,压紧压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持续改善河湖面貌,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二、调查范围本意见所称涉河湖重大问题是指非法侵占河道、围垦湖泊、占用水库库容,以及违法违规取水、排污、设障、养殖、采砂等损害河湖、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突出问题。

通过信访、举报、领导批办、媒体曝光、卫星遥感监测、河湖巡查、部门移送,以及巡视巡察、生态环保督察、审计转办等途径获取的涉河湖重大问题线索应当纳入调查范围。

三、调查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调查涉河湖重大问题所在河段(湖片、库区)的基本情况、问题发生发展过程、违法违规事实、造成影响,以及问题发生的原因等,违法违规事实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不力,拒不整改、拖延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二)违反河湖管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技术标准或相关规划的问题;(三)未经许可或不按行政许可要求违法违规开展涉河湖建设项目及活动的问题;(四)相关河长湖长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五)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未履行指导、监管职责或监管执法不力的问题;(六)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和相关人员失职失责问题。

智慧河湖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智慧河湖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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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行管理标准化数字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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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监测预警
基于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拦河闸(橡胶坝)等工程的实时水情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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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GIS地图,以图表结合、图文并茂的形式显示实时水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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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情监测
预警
雨情监测实现在电子地图上动态监视各雨量站的降雨量信息,同时能对超标站点进行不同颜色的区分,实现信息以快速、直观、多层次的方式展示
以管理房、闸门启闭设施及重点安防区域的视频监控信息等为信息来源,以GlS信息平台为载体,在图形界面上展示实时视频监控信息,随时掌握工程安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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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通过对水利工程的基础信息收集和整理,配合WebGlS平台进行显示,实现工程基础属性、工程特性、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等信息的查询展示,为用户提供详细的工程概况预览,提高工程管理技术水平
包括人员进行维护等工作进行的事件、时间、完成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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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运行台账
包括工程监测数据、调度运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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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日志
运行管理平台用户姓名、运行管理平台用户登录时间、运行管理平台操作用户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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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数据:数据采集、解析、入库
管理
实现现场监测点数据的实时采集、解析、入库管理,包括水位、雨量、蒸发、视频、工程安全监测、闸门监测、流量监测、电站监测、供水监测、水质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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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
处置
工程管理单位(部门)可以通过系统平台查询该工程的维修养护单位,通知工程维修养护单位对工程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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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核销
工程安全隐患处理完成之后,工程管理单位需对工程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并通过系统上传工程处理之后的照片,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工程安全隐患的核销

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08•【文号】水河湖〔2024〕36号•【施行日期】2024.0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水河湖〔2024〕36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制办公室、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深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现就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河湖库“清四乱”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工程安全、生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河湖保护工作,亲自擘画国家江河战略,亲自部署推动河湖长制。

水利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2018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并深入推进常态化规范化,重拳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

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地方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扎实推动,累计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4万余个,拆除违建1.46亿平方米,清除围堤2万公里,清理垃圾9800余万吨,打击非法采砂船1.8万艘。

通过清理整治,一大批长期积累的侵占破坏河湖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河湖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变,河湖行洪蓄洪能力得到有效恢复。

但是,通过对近年来发生的流域性洪水、山洪灾害和郑州“7·20”特大暴雨郭家咀水库漫坝险情等复盘检视,当前“清四乱”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妨碍河道行洪存量问题未全面清除,水库库区被侵占导致库容减少问题未系统整治,侵占破坏河湖问题出现新情况新形式,对河道行洪通畅、水库功能有效发挥、流域防洪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水利部印发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和技术指南

水利部印发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和技术指南
conservancy technical college,Yuncheng 044004,China)
Abstract: Hydraulic transportation by tube feeding pipe is a new kind of pipeline hydraulic transpor tation technology,and the piped carriage is one of the m ain form of the tube feeding pipe hydraulic transportation. In order to optimize its structure and re— duce energy consum ption,the hydraulic characteristics of piped carriage with different body— su ̄aee ratio are studied in this pa— per by physical m ode1.The test results show that the average velocity of piped carriage increases with the ascending of the body —— su ̄ace ratio,alm ost in a proportional linear relationship. At the same time,it is found that when the piped cariage m oves in the pipeline of different body— surface ratios,the change of the pressure at the sam e measuring point is sim ilar,but the tim e of pres— sure starting to descend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body — surface ratio,namely the larger the body surface ratio is,the earlier the pressure drops. The difference of the body — surface ratio does not affect the overall downward trend of the flow pressure. The piped carriage of body— surface ratio 14.2 has the m inimal per length energy consumption. K ey words: body— surface ratio;piped carriage;velocity; pressure; energy consumption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12.27•【文号】办河湖〔2019〕267号•【施行日期】2019.1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办河湖〔2019〕2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制办公室、水利(水务)厅(局),各流域管理结构:为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尽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改善河湖面貌,让河湖造福人民,水利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19年12月27日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每个河湖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对河长制湖长制落地见效的重要性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制度创新,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各级河长湖长的光荣使命。

2018年年底前,全国江河湖泊已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河长湖长体系全面形成,实现了河长制湖长制“有名”。

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重要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地各部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12.26•【文号】水河湖〔2019〕421号•【施行日期】2019.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水河湖〔2019〕421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制办公室、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长制办公室、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河湖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级河长湖长和河湖管理有关部门履职尽责,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水利部2019年12月26日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河湖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级河长湖长和河湖管理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全面强化河湖管理,持续改善河湖面貌,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及其流域管理机构组织的河湖管理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开展河湖管理监督检查时参照执行。

第三条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坚持务实、高效、管用原则,实行分级负责,按照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年度督查计划依法依规开展。

第四条水利部负责组织指导全国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具体组织实施全国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流域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和水利部授权,负责本流域或指定范围内的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地方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水利部每年组织流域管理机构开展常规性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所有设区市实现全覆盖,对除无人区、交通特别不便地区以外的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实现全覆盖。

智慧河长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智慧河长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平台建设目标与预期成果
建设目标
构建一个集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分析、应用于一体的智慧河长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河湖信息的全面感知 、智能分析和科学决策。
预期成果
通过平台建设,提高河湖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对河湖状况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快速响应,为河 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推动河湖管理方式的创新,提升公众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河湖 保护的良好氛围。
准确性。
远程控制与智能化管理
通过物联网技术对河道闸 门、泵站等设备进行远程 控制,实现智能化管理。
大数据分析及挖掘方法论述
数据整合与预处理
可视化展示与报告生成
对采集到的各类数据进行整合和清洗 ,提高数据质量。
将分析结果以图表、报告等形式进行 可视化展示,便于理解和应用。
数据挖掘与模式识别
运用数据挖掘算法,识别数据中的隐 藏规律和模式,为河长制决策提供支 持。
生态监测与评估
通过定期采集生物群落、水生植 被等数据,评估河道生态修复效 果,为后续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修复效果可视化展示
利用三维仿真技术,将生态修复 效果进行可视化展示,提高公众 对河道治理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 度。
修复技术优化建议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针对性的生 态修复技术优化建议,提高河道 治理水平。
02
平台架构与功能模块
整体架构设计思路
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构建 智慧河长监督综合管理平台。
采用分层架构设计,实现数据采集、处理 、存储和应用服务的分离。
注重平台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 确保长期稳定运行。
数据采集与传输层
利用传感器、摄像头等物 联网设备实时采集河流水 质、水位、流量等数据。

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

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

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一、引言河长制湖长制是我国水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了实现河长、湖长在管理水域中的工作效率,提高信息化水平,建设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是必不可少的。

本技术指南旨在指导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参考。

二、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要求1.系统性能要求(1)能够实时监测水域的水质、水位、流速等信息;(2)具备数据存储和管理的功能,方便历史数据的追溯和查询;(3)能够进行统计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4)具备多级权限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5)系统稳定、可靠,能够实现24小时全天候运行。

2.系统功能要求(1)水质监测模块:能够监测和记录水域的各项水质指标,如溶解氧、氨氮、总磷等。

(2)水位流量监测模块:能够监测和记录水域的水位和流量,实现实时预警和报警。

(3)水资源管理模块:能够记录和管理水域的水资源利用情况,包括取水许可、水资源补偿等。

(4)巡查监督模块:能够记录和管理河长、湖长的巡查情况,实现巡查路线规划、巡查路径记录、问题上报等功能。

(5)问题处置模块:能够记录和管理河湖问题的处置情况,包括疏浚、清淤、治理等。

(6)统计分析模块:能够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7)信息发布模块:能够发布河长制湖长制相关信息,包括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重点任务等。

三、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施1.系统架构设计(1)确定系统的整体架构,包括前端展示、后台管理和数据库三个层次,实现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处理。

(2)确定系统的硬件设施需求,包括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网络设备等,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确定系统的软件平台和开发工具,选择适合的技术进行系统的开发和实施。

2.数据采集与处理(1)选择适合的传感器和监测设备,对水域的水质、水位、流量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测。

(2)建立数据采集系统,实现数据的采集、传输和存储。

水利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8.11.20•【文号】•【施行日期】2018.1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水利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根据水利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水建管函〔2016〕449号)要求,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作为预算项目管理单位,将通过招标选取第三方评估单位具体实施。

为做好总结评估工作,我们组织制定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予印发。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紧做好总结评估准备工作,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按照要求完成自评估工作,成果提交第三方评估单位。

2019年1-2月,由第三方评估单位开展抽样核查和总结评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水利部河湖管理司河湖长制工作处李春明************2.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综合处郭瑾珑************3.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刘小勇************4.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姚瑞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根据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结评估背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于2016年11月和2017年12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

水利部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11.17•【文号】水河湖〔2020〕242号•【施行日期】2020.1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20〕242号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林草局办公厅(办公室),水利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长制办公室、水利(水务)厅(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战略举措。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3年多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总体思路,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水岸同治,重拳治理河湖乱象,向河湖顽疾宣战,全国河湖管理保护发生可喜变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明显增强。

特别是2018年以来,水利部部署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一大批侵害河湖老大难问题得到整治,河湖行蓄洪能力大大提升,自然岸线逐步恢复,河湖水质稳步向好,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各地相继涌现出一大批敢于创新、勇于担当、尽职尽责的先进典型。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激励各级河(湖)长和广大河湖管理保护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履职尽责,全面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经中央批准,水利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1.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各地河长制组成部门(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各级河长制工作机构等所属处级(含)以下部门(单位)。

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建设探讨

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建设探讨
1.系统升级建设的目标 依据各地河长制工作方案和信 息化建设规划部署袁着眼于智慧水利 建设袁紧扣河长制野网格管理尧系统治 理冶 的内在要求和涉河人员工作需 求袁采用人工智能尧大数据尧云计算尧 物联网等新技术袁 整合各方资源袁构 建层级互连尧横向兼容尧要素齐全尧高 效联动的管理信息系统袁达到野更透 彻的感知尧更高效的数据整合尧更全 面的互联互通尧 更深入的智能化冶效 果袁 助力河长制管理六大任务的落 实袁 为实现河长制管理目标提供智 慧尧高效的技术支撑和保障遥 2.系统升级建设的重点任务 渊1冤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袁实 现河流管理的透彻感知 按照河长制监测管理的具体要 求袁 在已有地面监测站网的基础上袁 充分利用物联网尧卫星遥感尧无人机尧 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袁 统筹规划水 质尧水情尧工情尧雨情尧气象等监测站 点的建设袁摸清现有站点情况袁按照 查漏补缺的方式新建监测站点袁对达 不到使用标准或智能感知要求的站 点进行升级改造遥 应用舆情分析尧图 像识别尧智能语音交互尧知识图谱等 技术袁 拓展信息获取的方式与途径袁 全面提升系统的透彻感知能力和自 动化尧智能化技术水平遥 渊2冤 借 力 信 息 化 统 一 规 划 袁 大 力 促进系统整合 要利用好政府层面的信息化统 一建设规划和即将迎来大发展的政 府信息化公共平台袁形成连接各信息 孤岛和分散系统的中枢袁积累沉淀各 类数据信息资源袁形成河湖管理公共 信息资源池袁打通河长制管理信息化 的野任督二脉冶曰逐步完善强制性的信 息交换共享制度袁将信息交换共享纳 入考核袁并与水利尧环保尧国土等河长
要参数袁 监测断面选取的科学性尧监 测结果的准确性等关乎水环境状况的 客观准确评价袁 监测的及时性也影响 突发应急方案的有效实施遥 当前袁水 量尧水质等自动监测站受投资费用高尧 运行维护难度大等因素的制约袁 存在 监测站点数量少尧 自动化程度低等问 题袁总体距离透彻感知的要求还较大遥

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水利部

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水利部

附件2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水利部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部信息中心2018年1月目录一、总则 (1)(一)编制目的 (1)(二)适用范围 (1)(三)编制依据与引用标准规范 (1)二、总体架构 (2)(一)基本组成 (2)(二)基础设施 (4)(三)数据资源 (4)(四)应用支撑服务 (5)(五)业务应用 (5)(六)业务应用门户 (5)三、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数据库 (5)(一)一般要求 (5)(二)基础数据库 (7)(三)动态数据库 (7)(四)属性数据库 (8)(五)空间数据库 (8)四、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 (9)(一)一般要求 (9)(二)信息管理 (10)(四)巡河管理 (11)(五)事件处理 (12)(六)抽查督导 (12)(七)考核评估 (12)(八)展示发布 (13)(九)移动服务 (14)五、相关业务协同 (15)(一)一般要求 (15)(二)水文水资源 (16)(三)水政执法 (16)(四)工程管理 (16)(五)水事热线 (17)六、信息安全 (17)(一)一般要求 (17)(二)物理安全 (18)(三)应用安全 (18)(四)主机安全 (19)(五)网络安全 (20)(六)数据安全 (20)(七)安全管理 (21)七、其他要求 (22)(二)河湖分级名录建设 (23)(三)数据更新 (24)(四)数据交换 (24)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精神,为全面推进和规范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国各级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等。

(三)编制依据与引用标准规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51号);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水建管函〔2016〕4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顶层设计》(水信息〔2015〕169号);《水利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法》(水信息〔2016〕196号)。

推行智慧河长制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思考

推行智慧河长制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思考

推行智慧河长制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思考[摘要]:本文以加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为中心搭建基于河长制的智慧水务信息服务平台,为各地政府相关水务监管、执行人员提供多功能一站式服务平台。

本文详细介绍了该平台的整体架构、关键技术,列举了智慧水务信息服务平台的实际应用,从而阐述了智慧水务信息平台在水务综合管理中的重要性、必要性。

[关键词]:河长制;水利信息化服务平台;目标框架;创新要点智慧水务系统平台当中包含各类重要的信息资源,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能够合理的对水务信息进行综合调控,进一步提高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水务管理工作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信息管理服务。

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设计当中智慧化的运用,进一步提升了管理平台技术水平,智能化更加显著。

1、智慧河长制信息化现状尽管智慧河长制从探索到逐步甚至全面推广的过程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从现状来看,本地智慧河长制的实施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河湖治理成效。

具体而言,表现在以下三点:1.1信息化平台建设尚不成熟河长制水利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相对滞后,平台建设落后于国家颁布的建设指南和技术规范,难以根据河长制工作的特点及要求建设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比如,智慧管理仅限于城区段,村屯河道工作日志填报、河道巡查情况难以及时记录在案,农村河段水利污染情况未建立完善的的监控体系。

1.2智慧信息化应用率不高目前县( 区) 、乡镇、村三河长制工作对信息推行积极性不高,落实不到位,工作任务和治理措施不够细化。

在明确生态保护责任,强化水资源利用与管理方面未做实做细,监测技术方法亦存在滞后的问题。

责任制不够明确,导致推进效果不明显,指挥调度方面难以发挥良好的联动作用。

1.3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各类社会环保组织和民间治水团体在河湖管理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但是,目前我市河长信息管理并没有显现他们的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实现投诉举报查询相关信息比较少,数据监控失实。

因此,当下需要激发和调动公众推进河湖治理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居民等全社会协同参与的良性治水氛围。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27•【文号】办信息〔2024〕65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办信息〔2024〕65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部党组关于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要求,切实做好2024年水利网信工作,水利部制定了《2024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27日2024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统筹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数字孪生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具有“四预”功能的数字孪生水利体系,守牢水利网络安全底线,驱动引领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一、全力构建数字孪生流域1.优化水利部数字孪生平台。

持续优化水利部数字孪生平台(全国水利一张图),完成年度水利对象基础数据更新入库与成果上图,加强数据服务及安全保障。

统筹国产卫星影像资源,开展年度卫星遥感数据生产并更新数据底板。

完成2024年度全国陆域2米分辨率、重点地区亚米分辨率数字正射影像图(DOM)生产,支撑水土保持监测监管、水资源监管、河湖管理、数字孪生三峡建设等。

2.完善部本级信息化基础设施。

持续扩充水利部一级水利云,扩建不少于50万亿次双精度浮点高性能算力资源。

完成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视频会商系统改造。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青藏高原地区河湖长制的意见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青藏高原地区河湖长制的意见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青藏高原地区河湖长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9.03•【文号】水河湖〔2024〕233号•【施行日期】2024.09.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青藏高原地区河湖长制的意见水河湖〔2024〕233号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水利厅,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为守护好青藏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加大青藏高原地区河湖保护力度,依据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完善青藏高原地区河湖长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河湖长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完善青藏高原地区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河长湖长职责任务,坚决扛起江河源头的责任,强化上游的担当,切实保护好青藏高原江河湖泊,努力实现生态功能最大化,为把青藏高原建设成为生态文明高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支撑。

二、完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一)健全组织体系。

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全面检视、及时完善青藏高原地区河湖长制组织体系,避免出现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真空。

无人区河湖,可采取“包片”形式,以县或乡为单元因地制宜设立河湖长;自然保护地内河湖的河湖长设立可与林长统筹。

要落实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确保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

要规范设置河长公示牌,及时纠正公示内容不准确等突出问题,无人区河湖不设置河长公示牌。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好河长制办公室的职责。

各有关地方要根据青藏高原地区不同类型河湖特点,实事求是确定河湖长职责任务和履职方式,对无人区河湖,重点关注河湖水域、水量及水生态环境等变化情况,对河湖长不作定期巡河巡湖的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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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水利部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部信息中心2018年1月目录一、总则 (1)(一)编制目的 (1)(二)适用范围 (1)(三)编制依据与引用标准规范 (1)二、总体架构 (2)(一)基本组成 (2)(二)基础设施 (4)(三)数据资源 (4)(四)应用支撑服务 (5)(五)业务应用 (5)(六)业务应用门户 (5)三、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数据库 (5)(一)一般要求 (5)(二)基础数据库 (7)(三)动态数据库 (7)(四)属性数据库 (8)(五)空间数据库 (8)四、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 (9)(一)一般要求 (9)(二)信息管理 (10)(四)巡河管理 (11)(五)事件处理 (12)(六)抽查督导 (12)(七)考核评估 (12)(八)展示发布 (13)(九)移动服务 (14)五、相关业务协同 (15)(一)一般要求 (15)(二)水文水资源 (16)(三)水政执法 (16)(四)工程管理 (16)(五)水事热线 (17)六、信息安全 (17)(一)一般要求 (17)(二)物理安全 (18)(三)应用安全 (18)(四)主机安全 (19)(五)网络安全 (20)(六)数据安全 (20)(七)安全管理 (21)七、其他要求 (22)(二)河湖分级名录建设 (23)(三)数据更新 (24)(四)数据交换 (24)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精神,为全面推进和规范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国各级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等。

(三)编制依据与引用标准规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51号);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水建管函〔2016〕4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顶层设计》(水信息〔2015〕169号);《水利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法》(水信息〔2016〕196号)。

二、总体架构(一)基本组成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主要由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服务、业务应用、应用门户、技术规范和安全体系等构成,其逻辑关系见图2-1。

图2-1 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逻辑结构示意图基础设施:是支撑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的主要软硬件环境。

数据资源:是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数据库,用来存储河长制湖长制相关的基础信息、动态信息以及其他业务应用系统共享的相关信息。

应用支撑服务:是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乃至其他相关业务应用共用的通用工具和通用服务,供开发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的调用。

业务应用:是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内容,支撑河长制湖长制主要业务工作开展,主要包括信息管理、信息服务、巡河管理、事件处理、抽查督导、考核评估、展示发布和移动服务等。

业务应用门户:是包括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在内的所有业务应用门户,对于已经建立业务应用门户的单位只要将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纳入其中,不应另行建立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门户,对于还没有建立业务应用门户的单位应按照构建统一的业务应用门户,也可服务于其他业务应用。

技术规范:是主要包括河流(段)编码规则、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访问与服务共享技术规定、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权限管理办法、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内容。

安全体系:是主要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

(二)基础设施各地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设施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建立,主要模式如下:1.利用现有计算资源池和存储资源池为该系统分配必要的计算资源和存储资源;2.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资源,并做适当补充,实现计算资源动态调整和存储资源的按需分配;3.利用公有云租用计算资源和存储资源;4.建立相对独立的计算与存储环境。

(三)数据资源有效利用现有数据资源,构建数据资源体系,与已建水利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相关业务协同打下数据基础,主要要求如下:1.按照各地河流、湖泊、河长、湖长、河长办、工作方案、工作制度以及“一河一档、一河一策”要求,建设河长制湖长制基础数据库;2.按照巡河管理、事件处置、抽查督导、考核评估等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要求,建设河长制湖长制动态数据库。

(四)应用支撑服务在面向服务体系架构(SOA)下,应用支撑服务主要提供通用工具和通用服务两类支撑服务,主要内容如下:1.通用工具主要有:企业服务总线(ESB)、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地理信息系统(GIS)、报表工具等;2.通用服务主要有:统一用户管理、统一地图服务、统一目录服务、统一数据访问等。

(五)业务应用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在应用支撑服务支撑下,至少应支撑以下主要业务:①信息管理、②信息服务、③巡河管理、④事件处理、⑤抽查督导、⑥考核评估、⑦展示发布、⑧移动服务等,需要其他相关业务应用信息的,应通过业务协同实现信息共享。

(六)业务应用门户业务应用门户利用现有门户或构建新的应用门户,至少应实现单点登录、内容聚合、个性化定制等功能,并实现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工作待办提醒。

三、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数据库(一)一般要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数据库是支撑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的基础,为了与其他业务应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数据库设计与建设应遵守以下要求:1.应采用面向对象方法,贯穿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数据库设计建设的全过程,实现河长制湖长制相关数据时间、空间、属性、关系和元数据的一体化管理;2.在全国范围内采用统一对象代码编码规则,确保对象代码的唯一性和稳定性,为各级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共享提供规范、权威和高效的数据支撑;3.在全国范围内采用统一的信息分类与代码标准,并针对每类对象及其相关属性,明确编码规则和具体代码;4.应按照河长制湖长制对象生命周期和属性有效时间设计全时空的数据库结构,保障各种信息历史记录的可追溯性。

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数据库的设计与建设按照以下方式完成:1.根据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需要梳理相关承载信息的对象,如:河流(河段)、湖泊、行政区划、河长(总河长)、湖长、事件等;2.构建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相关对象、对象基础、对象管理业务、对象之间关系等信息;3.装载该地区(系统服务范围)相关对象基础信息,动态信息由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同步更新;4.与相关业务系统实现共享信息的自动同步更新,或采用服务调用方式相互提供数据服务。

(二)基础数据库河长制湖长制基础数据库主要包括以下信息:1.河湖(河段)信息、行政区数据、河长(总河长)数据、湖长数据、遥感影像数据、国家基础地理数据等基本信息;2.联席会议以及成员、河长湖长树结构、河长办树结构等组织体系信息;3.工作方案、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制度、激励制度等制度体系信息;4.“一河一档”的水资源动态台账、水域岸线动态台账、水环境动态台账、水生态动态台账等;5.“一河一策”的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以及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与参考值等。

(三)动态数据库河长制湖长制动态数据库主要包括以下信息:1.巡河管理、事件处理等工作过程信息;2.抽查督导的工作方案、抽查样本、工作过程、检查结果等信息;3.考核评估指标实测值、考核评估结果等信息;4.社会监督、卫星遥感、水政执法等监督信息;5.水文水资源、水政执法、工程管理、水事热线等水利业务应用系统推送的信息,以及环境保护等部门共享的信息。

(四)属性数据库河长制湖长制属性数据库建设要求如下:1.河长制湖长制对象表:用来按类存储系统内对象代码及生命周期信息;2.河长制湖长制对象基础表:用来按类存储系统内对象基础信息,用于识别和区别不同对象;3.河长制湖长制主要业务表:用来按类和业务存储管理河长制管理业务信息;4.河长制湖长制对象关系表:用来存储河长制对象之间的关系;5.河长制湖长制元数据库表:用来存储元数据信息。

(五)空间数据库河长制湖长制空间数据主要包括遥感影像数据、基础地理数据、河长制湖长制对象空间数据、河长制湖长制专题图数据、业务共享数据等,主要内容与技术要求如下:1.遥感影像数据主要包括原始遥感影像、正射处理产品、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监测产品等;2.基础地理数据包括居民地及设施、交通、境界与政区、地名等内容;3.河长制湖长制对象空间数据主要包括行政区划、河流湖泊、河湖分级管理段、监督督察信息点等数据;4.河长制湖长制专题数据主要包括河长湖长公示牌、水域岸线范围等;5.业务共享数据主要包括水功能区、污染源、排污口、取水口、水文站(含水量水质监测)等;6.空间数据库采用CGCS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坐标以经纬度表示,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图分级遵循《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数据规范》(CH/Z 9011-2011),地图服务以OGC WMTS、WMS、WFS、WPS 等形式提供。

四、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一)一般要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应本着服务河长、湖长,服务河长制、湖长制及其六项主要任务和四项保障措施落实为宗旨,关注主要业务,加强业务协同,具体要求如下:1.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应围绕河长、湖长及其工作范围和实际需要开展工作,重点关注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主要业务,避免将其他业务应用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造成系统过于复杂和庞大;2.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主要开展信息管理、信息服务、巡河管理、事件处理、抽查督导、考核评估、展示发布、移动服务等;3.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开发应按照面向服务体系结构,将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主要业务开发形成服务组件,在应用支撑服务基础上,完成业务应用。

(二)信息管理信息管理支持各级河长办对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的管理,实现各种信息填报、审核、逐级上报,以表格、图示和地图等方式进行显示,并提供汇总、统计和分析功能,主要信息内容如下:1.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河湖(河段)信息、行政区数据、河长(总河长)数据、湖长数据、遥感影像数据、国家基础地理数据等基本信息;联席会议以及成员、河长湖长树结构、河长办树结构等组织体系信息;工作方案、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制度、激励制度等制度体系信息,“一河一档”的水资源动态台账、水域岸线动态台账、水环境动态台账、水生态动态台账等,“一河一策”的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信息以及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与参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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