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能源局核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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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09.02.05•【文号】国能局科技〔2009〕52号•【施行日期】2009.0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能源标准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局科技〔2009〕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能源领域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规范能源领域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结合能源领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二、《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三、《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能源局二○○九年二月五日附件一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定”通知)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结合能源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三定”通知,本办法所定义的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工作包括下列范围:(一)石油;(二)天然气;(三)煤炭;(四)煤层气(煤矿瓦斯);(五)电力(常规电力);(六)燃料(炼油、煤制燃料和生物质燃料);(七)核电;(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九)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十)能源装备。

第三条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组织能源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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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十二五”第一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200号天津、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按照《关于加强风电开发与电网接入和运行管理协调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0]75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审核了部分省(区、市)报来的风电开发方案,同意将前期工作充分、电网接入条件落实的项目列入“十二五”第一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共计1400万千瓦。

其中天津11万千瓦,山西130万千瓦,辽宁186万千瓦,上海14万千瓦,江苏61万千瓦,浙江22万千瓦,安徽20万千瓦,福建59万千瓦,江西19千瓦,山东132万千瓦,河南34万千瓦,湖北15万千瓦,湖南45千瓦,广东68万千瓦,广西18万千瓦,海南10万千瓦,重庆15万千瓦,四川20万千瓦,贵州50万千瓦。

云南64万千瓦,陕西35万千瓦,甘肃55万千瓦,青海27万千瓦,宁夏60万千瓦,新疆230万千瓦。

详见附表。

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计划另行通知。

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加强协调,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特别是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市场,进一步深入开展前期工作,待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后核准项目或上报项目核准申请。

2011年内未能核准的项目,结转到2012年核准,已确认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须向我局申请取消。

未列入表中的项目不得核准。

如个别项目确需调整,请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附:一、各省(区、市)“十二五”第一批拟核准风电规模汇总表二、各省(区、市)“十二五”第一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排表(分省发)附各省(区、市)“十二五”第一批拟核准风电规模汇总表序号省份风电拟核准规模(万千瓦) 1天津112山西1303辽宁1864上海145江苏616浙江227安徽208福建599江西19 10 山东132 11河南34 12 湖北15 13 湖南45 14 广东68 15 广西18 16 海南10 17 重庆1518 四川20 19 贵州50 20 云南64 21 陕西35 22 甘肃35 23 青海27 24 宁夏60 25 新疆230 合计1400安徽省“十二五”第一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项目名称规模(万千瓦)建设单位项目地址龙源明光大港、嘉山风电项目10龙源明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明光大港、嘉山龙源滁州市凤阳曹甸风电项目5安徽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滁州凤阳国电安庆宿松西湖圩风电项目5国家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安庆宿松安徽小计20福建省“十二五”第一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项目名称规模(万千瓦)建设单位项目地址福建省投福州福清钟昔风电场3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公司福州福清华电福州福清鲤鱼山风电场5华电新能源公司福州福清中广核福州平潭猫头墘风电场5中广核风电公司福州平潭福建能源莆田后海风电场二期5福建省能源集团公司莆田后海龙源莆田忠门风电场5龙源电力集团公司莆田忠门龙源莆田南日岛风电场四期5龙源电力集团公司莆田南日岛福建能源莆田仙游草山风电场4福建省能源集团公司莆田仙游草山福建能源泉州惠安小风电场【打印】【关闭】文章关键字:。

一周电力项目汇总(2015.1.12-2015.1.16)—核准、开工、并网、环评验收等

一周电力项目汇总(2015.1.12-2015.1.16)—核准、开工、并网、环评验收等

神华国华电力印尼南苏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正式获得批复1月9日,国华电力分公司印尼南苏电厂收到印尼国家矿能部编号12/20/DJL.3/2015文件,正式批准国华印尼南苏电厂二期扩建项目。

印尼南苏煤电项目位于印尼南苏门答腊省Muara Enim县境内,距省会巨港市西南约100公里。

一期安装2台150兆瓦燃煤机组,已于2011年投产,配套年产量210万吨露天煤矿。

二期项目拟在一期项目北端预留场地上扩建2台350兆瓦超临界燃煤机组;燃用南苏地区低热值、高水分褐煤,年耗原煤量约523万吨;拟接入275千伏Betung和Muara Enim变电站;项目计划2016年开工,2019年投产。

二期扩建项目为IPP(独立发电商)项目,由中国神华、印尼国家电力公司子公司和印尼EMM 公司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开发本项目,三方分别占股60%,20%和20%。

此外,按照印尼电站直接指定项目申请程序,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由中国神华、印尼国家电力公司子公司和印尼EMM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向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提交了项目直接指定申请。

黑龙江安达市热电联产新建工程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获通过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黑龙江发改委同意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安达市热电联产新建工程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华电哈密热电四期2×35万千瓦扩建项目获批立项近日,从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传来喜讯:国家能源局下发文件关于同意新疆自治区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复函(新发改能源【2014】1953号),该公司四期2×35万千瓦扩建项目实施方案批准立项。

哈密公司上下经过了七年多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终于有了回报。

中电投石家庄北郊燃机热电项目环评公告中电投石家庄北郊燃机热电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正定县城区中心东北约11km处、规划的正定生态产业园北部。

厂址西南侧约1800m为拐角铺。

新建两台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总装机容量为900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台F级燃气轮机,三压再热自然循环余热锅炉和抽凝式汽轮机。

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发挥电力业务许可证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现就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有关事项(一)豁免以下发电业务的电力业务许可:1.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2.单站装机容量1MW(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3.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4.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5. 地(市)级及以下调度机构调度的非化石燃料直接燃烧自备电站。

相关企业、单位或个人(以下称项目运营主体)经营上述发电业务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项目运营主体在与电网企业办理并网运营手续时,不再要求提供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或其他证明。

豁免许可的发电项目并网后,电网企业应按要求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报送豁免发电项目有关情况。

派出机构要做好豁免项目信息报送与其他信息报送工作的统筹,避免企业重复报送,并按要求向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报送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发电项目信息。

派出机构开展豁免实施工作时,要做好与许可工作的衔接,并对发电项目豁免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应予以纠正,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二)简化部分发电业务的许可申请要求除按本通知可以豁免许可的情况外,经营以下发电业务的企业,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要求。

1. 总装机 6MW(不含)以下小水电;2. 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3. 余热余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具体简化内容如下:1. 财务资料方面。

成立2年以上的,不再要求提供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财务状况审计报告,企业可提供最近2年的财务情况说明;成立不足2年的,不再要求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状况审计报告,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说明。

2015年十三五计划全国火力发电工程获取核准路条项目集中汇总

2015年十三五计划全国火力发电工程获取核准路条项目集中汇总

》大唐延安热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获核准2015-01-08》滁州电厂2×660MW项目喜获“路条”2015-01-07》湖州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工程获核准2015-01-06》六枝路喜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煤电化一体化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获核2015-01-06 》神华青海格尔木2×660兆瓦火电项目获大路条同步建脱硫脱硝装置2015-01-06 》陕西黄陵矿业2×300兆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获批复2015-01-05》河南焦作丹河2×100万千瓦项目获得路条2015-01-05》沾化县城市供热中心项目获核准2015-01-05》国电聊城二期2×60万千瓦项目获核准批复2015-01-04》山东济南两河片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获核准2015-01-04》国电福建南埔电厂二期工程获福建发改委核准2015-01-04》大唐山东临清热电“上大压小”新建项目获核准2014-12-31》京能中宁电厂新建2×66万千瓦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路条”2014-12-30 》神华陕西富平热电新建工程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核准2014-12-30》江苏华电扬州F级燃机扩建项目获得核准2014-12-29》甘肃张掖火电二期获“路条”抢占能源项目“制高点”2014-12-29》华电宁夏永利一期项目(2×660MW)获批开展前期工作2014-12-29》恒联五彩湾电厂获国家“路条”2014-12-26》国电宿迁公司二期项目获国家能源局“路条”2014-12-26》京能十堰热电联产项目获核准系湖北首例国家级项目2014-12-26》华润电力曹妃甸电厂二期获核准2014-12-24》中电投滨海港2×100万千瓦火电项目获国家批复2014-12-23》神华国华电力北海电厂新建项目喜获核准2014-12-17》华能秦岭电厂上大压小第二台扩建工程项目获省发改委核准2014-12-10》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获得巴西340MW燃煤电站EPC总承包项目2014-12-03 》大唐合电公司火电扩建项目获批2014-11-28》大唐桂冠合山发电公司火电扩建项目获批2014-11-27》山东滨州胡集电厂二期4×330MW机组建安工程正式开工2014-11-27》华能铜川照金电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获核准2014-11-27》广西贵港理昂1x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获得核准2014-11-20》中电投之上海电力能源中心项目获批复将建4台1500千瓦燃气机组2014-11-18 》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背压机组新建工程项目获核准2014-11-17》神华国华清远2×1000MW电厂一期脱硫脱硝工程2014-11-10》华电襄阳发电三期2×100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落户湖北宜城2014-10-30 》滁州华汇热电公司热电联产项目获安徽省环保厅批复2014-10-27》南煤龙川二期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获得“路条”2014-10-23》国电泰州扩建“二次再热”示范工程获核准2014-10-22》河北大唐蔚县电厂正式开工2014-10-21》山东一建沾化供热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14-10-20》大唐巩义2×660兆瓦超超临界机组扩建工程获核准2014-10-20》同华二期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路条”变更批复2014-10-17》新疆哈密淖毛湖低热值燃气发电项目获核准2014-10-15》山西盂县电厂2×100万千瓦超临界空冷发电机组项目获得批复2014-10-14》新疆哈密燃机项目获核准拟建2台9E等级及2台6B等级机组2014-10-14》珠海市钰海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14-10-10》山西襄垣2×600MW项目获“路条”2014-09-26》华电菏泽一期2×1000MW煤电一体化项目将落户山东定陶2014-09-23》大唐发电托克托电厂五期扩建项目获发改委核准接入京津及冀北地区电网2014-09-19 》武汉国际博览中心二期工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获核准2014-09-19》东方电气获鄂州电厂三期汽发机组供货合同2014-09-18》离石大土河热电保德2×660MW低热值煤发电获省发改委路条2014-08-26》上海电力前滩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获批2014-08-19》中电投吉电股份长春东南热电2×350MW项目获核准2014-08-19》中电投赤峰新城热电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核准2014-08-19》中电投河北公司宁晋热电项目取得核准2014-08-19》国电海南西南部电厂一期2×350MW机组新建工程获国家发改委核准2014-08-18》国电福州公司一期2×600MW机组供热扩容改造项目获核准2014-08-18》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获路条2014-08-18》大唐黑龙江公司绥化热电新建工程项目获核准2014-08-12》华电集团忻州广宇二期2×350MW热电扩建项目获核准2014-07-25》大唐三门峡火电厂三期扩建工程现场开工仪式2014-07-16》华能左权电厂项目获批2014-07-07》华电石家庄热电九期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获核准2014-07-02》华能国际山西东山燃机项目获核准2014-06-26》湖北最大火电厂国电汉川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获核准2014-06-24》华电集团北京最大“厂、网、站一体化”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获核准2014-05-28 》国电广东首个热电联产项目获核准2014-05-28》华能和林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核准2014-03-14》福建神华罗源湾电厂新建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复2014-01-08。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平凉市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134号)要求,现就我省列入“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省武威、白银、天水、庆阳、张掖、平凉、陇南市总装机容量176万千瓦的27个风电场项目和通渭风电基地2015年度20万千瓦的3个风电场开发建设项目列入国家能源局“十二五”第五批核准计划,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由各市(州)严格按照分散式接入风电的技术标准自行核准建设,不再纳入核准计划下发,建成后按有关规定纳入国家补贴目录。

三、通渭风电基地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甘肃省通渭风电基地项目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新能〔2014〕541号)批复的基地项目分年度实施进度表,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同时,请省电力公司按照国家能源局的批复要求做好配套送出工程的落实工作,根据基地风电项目建设时序落实好相关的输变电设施的建设方案,深入研究保障基地项目并网消纳的技术措施,确保风电基地项目及时并网和顺利运行。

四、松山滩风电项目由武威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按照《甘肃省天祝松山滩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划报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印送<甘肃省天祝松山滩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划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水电规信息〔2015〕4号)明确的风电消纳范围,在落实消纳市场的基础上,开展项目建设。

2. 国家能源局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国家能源局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国家能源局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42件,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序号
文件名称
1 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核电工程建设报告制度和核电厂运行报告制度的通知
2 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关于下发《国家储备石油委托采购收储暂行办法》的通知
3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标准化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9
87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
国能科技[2014]339号
88 国家能源局关于缓解东北地区电力供需矛盾的意见
国能电力[2014]350号
89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监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能电力[2014]545号
90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分解落实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
9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开发与电网接入和运行管理协调工作的通知
10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田火灾灭火规划》和《煤田灭火工程综合定额(2008年基价)》的通知
11 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12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能科技[2013]227号
55 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西藏地区电网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的通知
国能电力[2013]331号
56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交流电网项目管理的通知
国能电力[2013]430号
8
57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工程定额与造价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58 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煤矿充填开采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59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 60 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 61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示范城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62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 63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验收指南》的通知 64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65 国家能源局 中国气象局关于做好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价资料共享使用的通知 66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水电健康有序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 67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产业监测和评价体系建设的通知 68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69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能源发电工程资料信息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0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地热能应用技术导则的通知 71 国家能源局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 72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抽水蓄能电站调度运行导则的通知 73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4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分布式发电若干意见的通知 75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6 国家能源局关于生物质发电统计监测体系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77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生物质能供热项目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 78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79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通知 80 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 81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 82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及确认工作机制的通知 83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已取消电力安全监管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84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单一供电城市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85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86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煤炭深加工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的通知

云南曲靖市风电太阳能实施方案

云南曲靖市风电太阳能实施方案

曲靖市风电、太阳能项目建设 2015年度实施方案2014-10-29 10:13:56 来源:评论:0点击:为促进曲靖市风电、太阳能项目科学有序建设,推动曲靖市新能源健康快速发展,建设好云南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战略重点打造的新能源基地,...为促进曲靖市风电、太阳能项目科学有序建设,推动曲靖市新能源健康快速发展,建设好云南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战略重点打造的新能源基地,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报送2015年风电核准计划及太阳能备案计划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14〕110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风电太阳能发电前期工作的通知》(云发改办能源〔2012〕97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恢复全省风电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4〕25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了曲靖市风电、太阳能项目建设2015年度实施方案。

一、风电、太阳能项目发展概况(一)风电发展情况曲靖市风能资源较为丰富,最高风速约25m/s,年利用小时数大多在1900小时以上,风功率密度最高可达600W/m2左右,加之风期长,开发利用率高。

风能资源分布广泛,全市各县(市、区)均有丰富的风能资源可开发利用。

目前,曲靖市已建成投产7个风电场,总装机容量345MW,其中:陆良县5个,总装机容量247.5MW,分别是杨梅山资家风电场、杨梅山大路湾风电场、大莫古风电场、龙潭风电场、马塘风电场;麒麟区1个,即朗目山风电场,装机容量49.5MW;会泽县1个,即大海梁子风电场,装机容量48MW。

全市有3个在建风电场,分别是富源县文笔山风电场、师宗县程子山风电场和陆良县仕官风电场,总装机容量124MW。

全市有19个风电场由国家能源局、省能源局同意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总装机容量1158.5MW,其中:曲靖市株木山风电场、马龙县对门梁子风电场等9个风电场项目已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中第三批拟核准计划,总装机容量577.5MW。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5.10.08•【文号】发改能源[2015]2236号•【施行日期】2015.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5]2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集团公司,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国投公司、华润集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工作部署,构建“规划、政策、规则、监管”协调一体的电力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新机制,确保电力项目(本通知指火电、电网项目,下同)核准权限下放后“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与监管同步强化”,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电力规划指导作用(一)统筹国家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

国家五年电力发展的相关规划确定各地区规划期内电力需求预测水平、非化石能源开发目标、省(区)间电力送受能力、火电(含自备电站)建设规模及布局、电网发展总体方针及重点建设任务等。

其中,燃煤电站明确分年度总量控制目标和结构调整目标,电网发展明确跨区输电通道和配套外送电力规模、区域电网主网架、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任务。

省级五年电力发展的相关规划要在国家五年电力发展的相关规划指导下制定。

电源方面重点明确本地区规划期内燃气电站、燃煤背压电站(含自备电站)的建设规模,以及燃煤、燃气、非化石能源电站的重点布局。

电网方面重点提出330/220千伏及以下城乡电网建设任务,并对本地区750/500千伏电网建设任务进行补充完善。

省级电力发展规划要统筹地市级(县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编制的城市热电联产规划、计划单列市编制的电力发展规划。

[能源局发布]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

[能源局发布]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

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规范验收工作,保障水电工程安全及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

其他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电工程验收包括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阶段验收分为工程截流验收、蓄水验收和水轮发电机组启动验收。

截流验收和蓄水验收前应进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项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在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决算和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第四条水电工程在截流、蓄水、机组启动前以及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验收。

第五条水电工程验收工作,应当做到科学、客观、公正、规范。

第六条国家能源局负责水电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电工程验收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电工程验收工作由项目所涉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负责和参与本行政区域内水电工程验收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工程蓄水验收、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由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并委托有资质单位作为验收主持单位,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

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也可直接作为验收主持单位组织验收。

工程截流验收由项目法人会同工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水轮发电机组启动验收由项目法人会同电网经营管理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具体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决算和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按相关法规和规定办理。

第八条水电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是:(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与技术标准;(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四)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等文件;(五)工程建设的有关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合同中明确采用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文件等。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82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82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中国神华、中国华润、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中国风能协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2014年,全国风电弃风限电问题进一步缓解,除新疆自治区外,其它地区弃风限电比例均有所下降。

受当年风速偏小等因素的影响,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同比下降约180小时,但弃风限电问题仍是影响我国风电健康发展的主要矛盾。

此外,风电机组和风电场运行管理也面临不少问题,特别是设备故障和风电场非计划停运较为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风电开发利用工作,现将2014年度各省(区、市)风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2015年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风电市场消纳和有效利用工作。

做好风电的市场消纳和有效利用工作,是落实“十三五”规划任务,完成15%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

2015年,华北、东北和西北(简称“三北”)地区投产的风电规模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风电消纳的形势将非常严峻。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高度重视风电有效利用工作,在深入分析本地区风电消纳形势的基础上,大胆推动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优化本地电网调度运行,协调好风电与自备电厂、供热机组之间的关系,明确不同电源之间的调度次序,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各派出机构在我局统一部署下建立健全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深入挖掘系统调峰潜力,确保风电等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426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426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4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有关要求,加强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验收工作,我局对《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2015年11月25日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规范验收工作,保障水电工程安全及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

其他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电工程验收包括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阶段验收分为工程截流验收、蓄水验收和水轮发电机组启动验收。

截流验收和蓄水验收前应进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项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在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决算和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第四条水电工程在截流、蓄水、机组启动前以及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验收。

第五条水电工程验收工作,应当做到科学、客观、公正、规范。

第六条国家能源局负责水电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5]2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集团公司,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国投公司、华润集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工作部署,构建“规划、政策、规则、监管”协调一体的电力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新机制,确保电力项目(本通知指火电、电网项目,下同)核准权限下放后“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与监管同步强化”,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电力规划指导作用(一)统筹国家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

国家五年电力发展的相关规划确定各地区规划期内电力需求预测水平、非化石能源开发目标、省(区)间电力送受能力、火电(含自备电站)建设规模及布局、电网发展总体方针及重点建设任务等。

其中,燃煤电站明确分年度总量控制目标和结构调整目标,电网发展明确跨区输电通道和配套外送电力规模、区域电网主网架、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任务。

省级五年电力发展的相关规划要在国家五年电力发展的相关规划指导下制定。

电源方面重点明确本地区规划期内燃气电站、燃煤背压电站(含自备电站)的建设规模,以及燃煤、燃气、非化石能源电站的重点布局。

电网方面重点提出330/220千伏及以下城乡电网建设任务,并对本地区750/500千伏电网建设任务进行补充完善。

省级电力发展规划要统筹地市级(县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编制的城市热电联产规划、计划单列市编制的电力发展规划。

(二)各地区优选确定燃煤电站项目。

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总量控制目标、《关于推进大型煤电外送基地科学开发的指导意见》(国能电力〔2014〕243号)分别开展自用燃煤电站规划项目(含自备电站)和外送燃煤电站规划项目优选工作。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优选工作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监管意见通报有关方面或实施公告。

国家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国家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国家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正文:---------------------------------------------------------------------------------------------------------------------------------------------------- 国家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的要求,现公开《国家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附后)。

如需提出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n。

国家能源局2014年2月14日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子项审批类别设定依据共同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备注47001能源局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1.发电类行政许可《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第十三条: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令第9号)“第七条:电力业务许可证分为发电、输电、供电三个类别……”。

无企业、事业单位能源局派出机构具体实施2.输电类行政许可无企业能源局派出机构具体实施3.供电类行政许可无企业能源局派出机构具体实施47002能源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1.高压类行政许可《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令15号)第六条:“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分为低压、高压、特种三个类别”。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附件3第43条:“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电监会派出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7.03.29•【文号】发改运行〔2017〕294号•【施行日期】2017.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2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要求,现就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组织发电企业与购电主体签订发购电协议(合同)。

各地要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尽快组织发电企业特别是燃煤发电企业与售电企业、用户及电网企业签订三方发购电协议(合同)。

签订的发购电协议(合同)由电力交易机构根据相关规定汇总和确认,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燃煤发电企业只要不超过当地省域年度燃煤机组发电小时数最高上限,由电网企业保障执行。

各地年度燃煤机组发电小时数的最高上限,综合考虑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安全、公平竞争和行业健康发展等情况统筹测算,由调度机构商省级政府相关部门确定,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备案。

二、逐年减少既有燃煤发电企业计划电量。

2017年,在优先支持已实行市场交易电量的基础上,其他煤电机组安排计划电量不高于上年火电计划小时的80%,属于节能环保机组及自行签订发购电协议(合同)超出上年火电计划利用小时数50%的企业,比例可适当上调,但不超过85%。

(整理)能源局核准计划.

(整理)能源局核准计划.

附表:北京市“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天津市“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河北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山西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上海市“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江苏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浙江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安徽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江西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山东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河南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湖北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湖南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广东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第五批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海南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重庆市“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精品文档。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371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371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方案的通知正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371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规范和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我局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方案国家能源局2012年11月20日附件: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方案工程质量监督是我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政府部门实施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规范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体系方案组建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同时保留按国能新能[2011]156号文设立的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我国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总站均设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二、工作范围主要开展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具体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三、工作原则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坚持“独立、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检测手段,严格控制质量关口,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66万千瓦“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66万千瓦“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66万千瓦“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1.15•【字号】青发改能源〔2015〕890号•【施行日期】2015.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66万千瓦“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申请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3×66万千瓦“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核准的请示》(青投政〔2015〕293号)收悉。

为缓解我省供电紧张局面,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及带动就业,经研究,同意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3×66万千瓦火电工程。

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单位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东南约2.5公里处。

三、本工程建设3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机组采用间接空冷系统,年取水量约435万方,水源取自大通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

机组投产后,年需燃煤约460万吨,拟采用青海鱼卡矿区和海北州热水矿区燃煤,经铁路运输至电厂厂区,所排灰渣全部综合利用。

现有河子沟灰场作为事故周转灰场,位于厂区西北部2.5公里处。

电厂拟以75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宁北变750千伏母线。

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具体方案另行审定。

四、本工程动态投资约697379万元,其中资本金139475.8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申请银行贷款557903.2万元,占80%。

五、本工程同步安装高效静电除尘、脱硫、脱硝和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各项目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具体排放标准以环评批复为准。

六、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

项目投产后发、供电煤耗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并符合《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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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北京市“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天津市“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河北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山西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上海市“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江苏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浙江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安徽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江西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山东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河南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湖北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湖南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第五批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海南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重庆市“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四川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贵州省“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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