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1 C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2019111319292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根据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决定特殊紧缺药品分配使用方案。
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制定临床合理用药。
4、指导和监督临床合理用药,推广应用临床治疗指南,分析、评估新老药物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5、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备案或批准。
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与完善管理意见。
7、组织药学教育与培训,会同医务科组织药学进展、
新药介绍、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观念;并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8、负责支持临床药学的研究及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定期研究药事管理等相关问题,记录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过程,为院内决策提供支持。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为保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运行,力求科学、高效、便捷的办事和管理流程,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事的所有管理。
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的设置和组成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组建和调整。
具体设置为: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两名(医务科和药剂科各一名),成员若干名。
四、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任务: 除认真履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外,还应具体完成下列工作任务: ㈠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㈡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疗保险用药》和《OTC 药品》等相关目录,定期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药品品种范围。
㈢审定新药的选用,淘汰疗效差、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可由药剂科提名,报委员会审批。
㈣审议和监督本院用药计划,药品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㈤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品质量情况。
㈥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
㈦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活动内容和方式:㈠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药师、医师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临床用药水平。
㈡定期检查药品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
避免药物滥用、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㈢督促药剂科对门诊和临床各科差错处方进行登记,及时转给有关科室,作为考核医生的依据之一。
㈣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
㈤各临床科室提出的基本用药范围,应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然后确定为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
㈥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药品采购、供应、使用等各流通环节的管理机构,临床用药在医院的整个流通过程必须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统一管理和监督下进行。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医院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部及药学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人员等组成。
三、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制订医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制订和调整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审核申请购入的新药或需淘汰的药品品种。
五、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和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六、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
点评结果及时通报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七、审查药品采购计划和实际执行情况,决定特殊或紧缺药品的分配和使用方案。
八、定期组织检查各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违法违纪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九、定期组织检查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情况并汇总分析。
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科室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药学部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经济用药。
十一、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统一采购供应。
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制度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人员组成主任委员:院长副主任委员:主管药学、医疗的副院长总药师、药学部负责人、医务科负责人委员:质管科、护理部、疾控科、医保管理科负责人,眼科医院、妇产医院、脑科病院、脑病中心(**市院区)、心脏泛血管病院、心血管疾病中心(**市院区)、肺科病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中心(**市院区)、消化病院、消化疾病中心(**市院区)、泌尿肾脏病院、肾脏泌尿疾病中心(**市院区)、骨科病院、骨病中心(**市院区)、风湿免疫病院、老年病中心、内分泌与代谢疾病中心、血液肿瘤中心、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中心、麻醉与围术期医学中心、急诊与重症病院、医美与整形病院、全科医学科、儿童保健中心、新生儿科、儿科(**市院区)、儿科(**院区)负责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学部。
办公室主任:药学部负责人成员:药学部药库组长、药品采购员,医务科专职干事1名(二)委员会职责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医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一)小组成员组长:主管药学的副院长副组长:主管医疗的副院长成员:医务科、疾控科、护理部负责人,药学部、肺科病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中心(**市院区)、急诊与重症病院、血液肿瘤中心、感染性疾病科、临床检验中心负责人、相关专业临床药师(二)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

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1. 概述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医疗机构中的一个重要部门,其职责涵盖药物治疗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管理任务。
委员会由一群经验丰富的医生、药师、医疗信息专家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旨在确保医疗机构提供高质量、安全有效的药物治疗服务。
2. 药物治疗政策和指导方针制定委员会的首要职责是制定药物治疗政策和指导方针。
他们要评估和审查各种药物的临床效果、安全性和成本效益,制定医疗机构内药物使用的规定和指导方针。
这包括药物选择、剂量和使用时机等方面的建议,以确保医疗机构在药物治疗方面得到统一、科学的指导。
3. 药物监测和评估委员会还负责药物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他们会定期评估医疗机构内各种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疗效、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等。
通过药物监测和评估,委员会可以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药物治疗问题,提高药物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4. 药物治疗教育和培训委员会还负责药物治疗教育和培训工作。
他们会组织和开展包括药物治疗知识和技能培训在内的教育活动,旨在提高医护人员在药物治疗方面的专业水平。
委员会通过教育和培训,帮助医护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药物治疗指南,提高药物治疗决策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 药物审查和管理委员会在医疗机构内负责药物审查和管理工作。
他们会审查医生开具的药物处方,确保药物的选择和使用符合临床实践指南,并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的药物处方。
委员会还会与药房部门合作,确保医疗机构库存的药物安全、充足,并且遵循药物采购和管理的规定。
总结: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医疗机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通过制定药物治疗政策和指导方针,保证医疗机构提供高质量、安全有效的药物治疗服务。
委员会还负责药物监测和评估、药物治疗教育和培训,以及药物审查和管理等工作。
通过这些职责,委员会为医疗机构内的药物治疗提供了全面的支持和保障。
观点和理解:我认为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保障药物治疗的质量和安全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概述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药学领域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药物治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二、委员会成员及职责1. 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由各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包括临床药师、药物治疗师、药学研究人员以及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等。
他们应具备良好的药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2. 委员会职责(1)药物治疗策略的制定和更新:委员会负责评估、制定和更新药物治疗策略,确保治疗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
(2)药物治疗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宣传:委员会制定和宣传与药物治疗相关的政策和指南,以指导医务人员正确使用药物和推动规范的药物管理。
(3)药物治疗的监督和评估:委员会负责对医疗机构内的药物治疗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合理用药、合理配药,并及时发现并解决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4)药物不良反应的管理和防控:委员会负责对医疗机构内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进行汇总、分析和报告,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工作程序1. 委员会会议(1)委员会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
会议应有主席主持,并有专门记录委员会讨论和决策的秘书。
(2)会议议程由主席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包括药物治疗策略的讨论和制定、药物治疗政策的制定和宣传等内容。
(3)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委员的同意方可生效,会议纪要应当及时整理、汇总并向委员会成员发放。
2. 工作小组(1)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药物治疗策略制定和药物治疗政策宣传等工作。
(2)工作小组成员由委员会成员组成,具体任务和分工由委员会授权。
(3)工作小组成员需要完成相关工作后向委员会报告,经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生效。
四、工作制度的监督与评估1. 内部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工作制度的严格执行。
主席应定期向委员会成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听取委员会成员的建议和意见。
2. 外部评估(1)委员会应接受相关机构的评估,以完善工作制度并提升工作水平。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监督、指导医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2.医院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
4.药事管理委员会由5~7 人组成。
其中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1 名。
医院主管领导任主任委员,药械科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械科负责。
5.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医院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2)审订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依据临床用药需求定期调整基本用药。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批购药渠道,制定药品遴选办法,审核、批准新药采购申请,替代及淘汰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多发和滞销的药物品种。
(4)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各临床科室合理用药。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患者身体健康,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医院管理、药学、医务、护理、感染、临床医学等负责人和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人员出现变动可报院办公会批准调整。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三、委员职责(一)主任委员:负责委员会工作,决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开;负责对会议内容和会议决议进行审批和签发。
(二)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并接受主任委员安排;负责会议召集;根据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的实施情况提交会议内容和议题;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三)委员:参加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认真履行委员会职责;参与讨论和投票,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督促科室执行委员会决议;(四)办公室成员:负责委员会的会议资料及场地准备;按照主任委员的安排通知开会时间,通知委员及时到会;作会议记录及起草委员会各种决议和文件,负责医院上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
四、会议制度(一)原则上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常务副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特殊情况经主任委员审批可提前和延期召开或举行临时会议。
(二)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2/3时,方能召开会议。
(三)会议通过文件及形成决议时,必须经到会委员2/3以上同意方视为通过。
(四)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先向召集人请假。
(五)会议内容和讨论议题由常务副主任委员根据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制定,会前提交主任委员审批后实施。
(六)会议结束后应撰写会议纪要,经主任委员审批后下发传达。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专门负责医疗机构内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方面工作的机构。
为了规范其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本文将重点介绍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内容及其实施。
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设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医疗机构主管领导任命成员,主要包括药学专家、药剂师、临床医师等相关人员。
委员会设立不同的专业工作组,分别负责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和药学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2. 工作职责和任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医疗机构内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包括药品配送、药物使用评估、药品质量控制等工作。
同时,委员会还负责制定药物治疗方案、配制药品等专业工作。
3. 工作流程和流程委员会每月召开例会,审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工作的具体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执行。
同时,委员会定期组织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成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4. 信息管理和监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建立药事管理信息系统,对医疗机构内药品采购、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委员会还定期组织药事管理质量评估和药物治疗效果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5. 专业评估和服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对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进行专业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
委员会还积极开展临床药学服务,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
6. 合作与交流委员会与医疗机构内其他相关部门和外部专家学者积极展开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医疗机构内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
同时,委员会还组织专业研讨会、学术交流活动,提升成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素养。
总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挥委员会的作用,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工作制度
1、药事管理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医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2、药事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其成员由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专家组成,其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3、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修)订《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药品处方集》;审定医院用药计划;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组织检查医院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医院医疗用药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医院贯彻执行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4、新药的引进,原则上根据临床实际需求,由临床科室科主任提出申请,填写“新药申请表”,交药剂科,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开会讨论通过后,才能进入医院使用。
5、药事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和检查上阶段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由院长、业务院长、药剂科主任和相关科室主任组成:药事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院长任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医院感染和医疗行管人员任委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设在药剂科,负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人员,必要时副主任委员受主任委员委托可以召集会议。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专题讨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
每次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由主任委员签发后组织实施。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本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按照有关药物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应性进行审核。
5.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监督和督促医院药品供应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管理规范》等制定本院《药品处方集》、《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采购药品。
6.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制订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犯事件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7.负责向全院医务人员宣传药政法规,药品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8.负责指导和监督临床合理用药,推广应用临床治疗指南,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负责审核医疗科室购人新药的申请及用药计划。
9.负责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疗效与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10.负责定期检查全院药品,重点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等管理和使用情况。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纠正药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合理用药教育。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医院院长任主任委员,药剂科和医务科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三、建立健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相应的工作制度。
四、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目标和职能
1、监督、检查本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工作的规定;
2、负责制定本院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评估本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3、负责制定与定期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并督导其实施;
4、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院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5、定期调查分析本机构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
组织相关专家评价药品临床疗效与安全性,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6、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7、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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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本机构临床各科室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9、编辑出版本机构药品信息通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五、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一次会议,有完整的会议记录,为加强信息交流构通,可建立“会议记要”形式。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成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讨论和制定医院药品管理的制度、职责、标准和流程。
(二)修定药品的招标、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等流通环节的管理方案,执行标准。
(三)修定毒麻精神类药品以及其他国家特殊管理药品的院内管理制度和执行标准。
(四)修订药品的报损、报废和消毁的执行标准和程序。
(五)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制定临床基本用药目录和特殊专科用药目录,评估用药疗效和不良反应。
(六)严把药品质量准入关,杜绝伪劣药品流入本院。
(七)职组织药学培训和各种类型的学术活动,加强信息交流,不断介绍引进新特药品和更新换代产品。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集全体会议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临时组织召开。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临时工作会议。
3、委员会会议与工作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不在时,可委托副主任代行职权,会议有2/3以上(含2/3)成员参加方可开会。
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季度向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委员会做工作汇报1次,为医院制定年度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及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5、组织对药学部门和医师用药的检查、评价和考核,反馈检查、评价和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6、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立专家委员会,根据需要从专家委员会中抽取专家作为成员参加各项活动和会议。
7、成立药剂科与医务科沟通协调小组,分管院长任组长,负责药剂科与医务科沟通协调工作总体安排与协调。
药剂科与医务科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科室之间内部工作的协调。
8、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小组、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药品不良反应监
测管理小组、处方点评专家小组、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根据需要从相应小组中抽取专家参加各项活动和会议。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医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与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与工作制度1、加强我院药事管理,规范药品采购管理,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指导安全用药和合理用药,成立药事管理与临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药事管理与临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分管副院长、药学部主任和医教科研部主任担任副主任以及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专员、临床药学组组长,各重点专科主任或副主任等人员组成;药学部主任兼任或者指定专人担任秘书。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与易制毒药品管理小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小组、抗肿瘤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小组,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承担相应监管工作。
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确定本院用药目录、处方手册和新药引进规则。
(3)建立药学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采购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申请等药事工作的评审。
(4)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
(5)指导与监督检查毒、麻醉、精神、易制毒及放射性等特种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指导与监督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与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负责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调查、报告管理,定期分析临床药物使用情况、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用药预警,提出淘汰药品品种建议。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规范处方书写。
(8)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对临床用药和处方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
(9)对临床用药的重大缺陷进行调查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10)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药事管理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11)加强政治理论和医德医风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服务意识,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文明礼貌,优质服务,使用“窗口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与病人争执,落实首接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据此组织制订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同时负责监督实施。
(2)审定本院用药计划,即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查药品采购渠道,监督药品供应质量,决定特殊紧缺药品的分配使用方案。
(3)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医院新药引进规则,根据临床需要,要求供方提供有效证照、药品价格单、GMP认证证书等,并填写登记表,经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引进。
(4)定期组织检查各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对本院所用药物尤其是新引进品种进行临床疗效与安全性评价,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5)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制度,参与病例讨论、检查病历、分析处方等工作。
临床药师定期深入临床,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评价药品疗效,淘汰疗效不明确的药品,并及时上报。
(6)定期组织检查各科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学部药品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违法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7)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
及时研究处理药
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8)监督销毁过期失效、变质、淘汰药品和超过保存期的处方。
(9)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各科室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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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二、药事管理暨药物治四、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三、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
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
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
(四)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
工作。
对我院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遵循安全、
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五)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
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
点评结果及时通报反馈,
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六)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
指导原则,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分级管理制度。
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及时反馈通报和解决问题。
(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科室
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
药学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
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八)结合临床和药物治疗,开展临床药学和药学研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
作条件,制订相应管理制度,加强领导与管理。
(九)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
经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
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
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
购供应的药品。
(十)制订药品采购制度和工作流程,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购入药品;
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药品。
(十一)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与质量检查。
药
品库的仓储条件和管理应符合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化学药
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定位存放。
(十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
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定期进
行培训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十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
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
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十四)建立健全医院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管理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药品的采购、贮存、调剂、和临床使用等全过程实施严格的管理与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十五)门急诊药品调剂室实行大窗口发药。
住院药品调剂室中心药站对注射剂按日剂量配发,摆药室对口服制剂药品实行单剂量调剂配发。
(十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对我院药事工作定期做阶段性分析、总结,讨论研究药事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十七)定期组织学习及学术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