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消耗臭氧层物质现状调查工作方案
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调查手册

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项目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调查指南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企业信息手册(仅供项目管理人员使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前言]调查是能力建设项目的首项工作任务,也是所有后续工作的基础。
杰出的调查工作会使整个项目的实施事半功倍。
但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用途较多,涉及行业也很多,要把情况调查清楚不是十分简单和容易的事。
何况,很多参加调查的同志可能还是第一次接触这项工作,本身也需要学习和培训。
这本小手册提供了一些调查的指南,目的是帮助调查人员迅速了解你的工作内容和调查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同时也提供了目前为止我们所掌握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和经销企业名单。
这本手册分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对于调查组织工作的一些建议。
建议你们根据当地特点研究制定调查方案,确定调查重点,组织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并从已经掌握的多边基金企业入手开展调查。
同时提醒你注意工作进度,尽量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任务。
这本手册可以作为你们对调查人员进行培训的基本教材。
第二部分内容对如何在每个行业内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调查进行了简单介绍,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请仔细阅读这部分内容,同时对照本地区的情况,这对你确定本地区的调查工作重点有帮助。
第三部分是一些对调查有用的信息,包括多边基金项目的企业名单、我们掌握的使用ODS作为原料用途的企业名单,原料用途清单,一些物质的经销商名单,以及我们设计的各行业调查表。
在一些行业,如生产行业、四氯化碳使用行业、药用气雾剂行业,我们的名单已经比较全,您可以把调查重点放到名单中的企业上。
但对另外一些行业,如HCFC的使用行业,比如空调器厂,XPS泡沫外墙保温材料制品企业,热水器制造企业、小冰柜厂、超市陈列柜制造商等,过去没有申请过多边基金项目,我们的清单中没有包括这类企业,需要你们在本地区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查找。
希望本手册对你的调查工作有所帮助,也欢迎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与大家共享。
最新 完善综治消耗臭氧层物质实施办法-精品

完善综治消耗臭氧层物质实施办法
为认真履行国际公约,保护全人类赖以生存的臭氧层,根据《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关于印发〈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修订稿)〉的通知》(环发[]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修订稿)》及《保护臭氧层,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倡议书》中规定的工作目标,加快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工作步伐。
在年月日前,实现全市无(全氯氟烃,俗称氟里昂)、以及含有和的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消费(除维修和必要用途外),并建立维修和必要使用和的监管体系。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发布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名录及替代品名录
明确必须提前淘汰的/产品及其替代品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相关名录。
此项由市环保局负责。
(二)对/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摸底
利用月份个月时间,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对/生产、销售、储存、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摸底,月底将调查摸底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
1、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生产、销售、储存、使用情况的调查摸底。
2、市环保局负责市区内工业企业中生产、销售、储存、使用情况的调查。
3、市工商局负责市区内工商制冷(冷库冷柜机组、运输制冷机组、离心式制冷机组等)、家电制冷的调查。
4、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市区内汽车空调制冷的调查。
5、市建设局、市技术监督局负责市区内建筑空调制冷的调查。
(三)生产领域的监管
1、自年月日起,不得在新建或引进生产/的建设项目和生产过程中使用类制冷(清洗、发泡)剂的建设项目。
此项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展开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调查及执法检查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展开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调查及执法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6•【字号】同政办发[2008]107号•【施行日期】2008.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展开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调查及执法检查的通知(同政办发[2008]10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晋政办发[2008]3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所负责的工作,之后安排了人员培训。
按照省政办发[2008]38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办厅以同政办发[2008]59号《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淘汰能力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成立了市工作领导组,下设了领导组办公室,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并制定了近期工作计划。
近日省政府下发了《大同市2008年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计分标准》,把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工作列入其中,具体标准有:1、成立地方保护臭氧层组织协调机构;2、完成对辖区内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的调研;3.建立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数据库和申报登记制度;4、对相关企业和市场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为保证上述标准的完成和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工作的落实,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臭氧层,根据以上要求,现提出如下要求: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2、严格按照晋政办发[2008]38号的职责分工,行业负责牵头部门尽快组织人员,建立队伍,展开调研,建立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数据库,对相关企业和市场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3、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任务,尽快展开工作。
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负责牵头部门,于2008年10月2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调研、建立的数据库情况报领导组办公室。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7•【字号】晋政办发[2014]46号•【施行日期】2014.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4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27日山西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73号,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哥本哈根修正案)能力建设,实现含氢氯氟烃(英文缩写为HCFCs)和甲基溴第一阶段履约目标,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面临形势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臭氧层保护工作,认真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英文缩写为ODS)工作部署,成立履约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多部门协同机制和省市县三级ODS履约队伍,开展ODS调查、培训、宣传和监督执法等工作,初步建立了重点行业环境管理制度、企业登记台账制度、申报制度和ODS信息报送制度,通过经济、法律、行政等综合措施,第一阶段淘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和甲基氯仿除维修、原料和特殊用途外已全面禁止使用;甲基溴除原料和检验检疫行业外,农业及粮食仓储行业基本实现禁止使用。
但与此同时,HCFCs和甲基溴淘汰不容乐观,全省HCFCs销售和使用量依然呈持续上升态势,分布在除生产行业外的PU泡沫、XPS泡沫、房间空调、工商制冷、清洗和制冷维修等行业,其中泡沫与清洗行业用量较大,而制冷维修行业大部分又为微小型企业,就业人员多,管理不规范,开展淘汰替代工作难度大。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太原市作为山西省的省会城市,是我国污染较为严重的城市之一。
在空气质量污染方面,臭氧是其中的主要污染物之一。
为了减少臭氧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本文将讨论太原市臭氧防治的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
一、臭氧的特点及危害臭氧(O3)是一种具有强氧化性的氧化剂,其分子式为O3。
臭氧的生成需要三个条件,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质(VOCs)和太阳光。
在太阳光的作用下,氮氧化物和VOCs会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
臭氧主要污染来源于交通运输、石化、印刷、喷漆、溶剂使用等行业的排放。
臭氧对健康有一定的危害。
臭氧浓度过高时,可引起呼吸道炎症、眼结膜炎、咳嗽等症状。
长期暴露在高浓度臭氧中,还可能引发氧化损伤和免疫功能抑制等严重后果。
二、太原市臭氧防治现状据太原市环保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太原市臭氧浓度在19年的部分时间已经超过了国家限值。
太原市已经启动了臭氧日报告制度、环境单行道试点等防治措施,但尚未有效减少臭氧浓度。
1.减少源头排放太原市应加强交通运输、石化、印刷、喷漆、溶剂使用等行业的管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同时,应制定相关的政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绿色技术,推广电动车、天然气车等低排放交通工具。
2.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太原市应当合理规划城市建设,避免城市化的过程中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例如,在城市规划中应保留绿地、湿地等生态环境,利用绿色建筑节能减排等措施。
3.加强监管与领导太原市应该加强对各行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力度,加大处罚力度,促进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同时,加强领导与公众的意识宣传,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共同保护环境。
四、VOCs减排对策1.更新生产工艺太原市应鼓励企业更新生产工艺、使用新型清洁技术,减少VOCs的排放。
2.加强废气治理对于排放高粘度VOCs排放的企业,应加强废气治理,例如使用催化剂等净化设施,减少VOCs的排放。
3.实施源头管理太原市应加强源头管理,例如通过限制使用含VOCs的溶剂等方式,减少VOCs的排放。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1. 引言1.1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讨太原市臭氧污染的现状,分析VOCs 排放特点,提出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并就VOCs减排对策进行深入分析。
通过对太原市臭氧防治的研究,旨在为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环境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和政策建议。
臭氧污染严重影响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因此研究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对于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探讨VOCs减排对策有助于降低对大气臭氧生成的贡献,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通过本研究的开展,可以为太原市及其他地区的空气污染防治提供借鉴和参考,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和人民健康。
1.2 研究意义臭氧是一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具有危害的大气污染物,而VOCs 是导致臭氧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
太原作为山西省的省会城市,面临着严重的臭氧污染问题,给当地居民的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了严重影响。
深入研究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臭氧污染已成为太原市大气环境治理的重大挑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针对太原市臭氧污染现状,探讨臭氧防治优化策略,有助于更全面地了解臭氧形成机制,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保障当地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VOCs是造成臭氧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而VOCs的排放特点直接影响着臭氧的形成和浓度。
分析VOCs的排放特点及减排对策,对于有效降低太原市臭氧污染具有关键意义,有助于制定更科学的减排政策和措施。
本文旨在探讨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希望通过研究揭示出有效的防治方法,提升太原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当地居民的健康和生活品质。
2. 正文2.1 太原市臭氧污染现状分析太原市作为山西省的省会城市,受到工业和交通污染的影响,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据统计数据显示,太原市臭氧污染的主要来源包括工业排放、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其他住户排放。
机动车尾气排放是臭氧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在交通高峰时段,车辆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对臭氧浓度的贡献较大。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太原市作为山西省的省会城市,面临着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其中臭氧(O3)污染是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之一。
针对太原市臭氧防治的现状和挑战,可以采取以下优化策略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对策。
第一,加强监测和预警。
加强对太原市空气质量的监测,特别是对臭氧的监测。
定期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提示市民减少户外活动,尤其在高温、晴朗、风速较低时,避免高浓度臭氧的暴露。
第二,提升工业排放控制。
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推动企业使用更加清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VOCs的排放。
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严格限制VOCs的排放浓度。
对于超标的企业,要进行罚款并强制整改。
加强交通排放控制。
采取措施减少机动车尾气中的VOCs排放。
如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监管,推广清洁能源车辆,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第四,开展宣传教育。
加强对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培养,提高市民对于空气污染和臭氧污染的认知。
倡导市民减少使用化学品和油漆等含有VOCs的产品,提倡环保的生活方式。
第五,加强城市绿化。
通过增加绿地面积和种植大量的吸收VOCs的植物,如常见的铁线莲和常青藤等。
通过增加绿色植物,有效减少大气中VOCs的含量,降低臭氧的生成。
第六,优化城市交通组织。
改善交通拥堵问题,减少车辆行驶速度。
避免在交通高峰时段开展工程施工和道路修缮等作业,减少尾气排放。
第七,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合作。
加强与周边城市以及山西省其他地区的合作,共同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通过共同努力,共同解决大气污染问题。
在实施以上策略和对策的还需要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培养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只有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地优化太原市的臭氧防治策略,减少VOCs的排放,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太原市是中国的重要工业城市之一,虽然近年来环境治理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是空气质量依然存在着较大的问题。
其中臭氧污染也是太原市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之一。
臭氧污染是指由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等氧化物在光照作用下产生的臭氧(O3)对人体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臭氧具有刺激性、毒性和致癌性,会对人体呼吸系统、生殖系统、免疫系统等造成损害,对环境中的植物和动物也有一定的影响。
太原市臭氧防治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VOCs排放量较大,特别是汽车尾气排放和静态源的贡献比较大;二是气象条件不利,季节性高温、高湿、高风速等气候条件有利于臭氧的形成;三是区域性传输作用显著,周边城市和省内外排放的污染物会影响太原市的空气质量。
考虑到这些因素,太原市的臭氧防治优化策略主要应包括以下几点:一、加强车辆尾气排放治理车辆尾气是太原市VOCs排放的主要来源,因此应优先加强车辆尾气排放治理。
具体手段可以包括:加强车辆排放标准的实施,提升车辆排放的监管力度,加强车辆定期检测和维修的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等。
二、加强静态源控制静态源包括工厂、建筑等固定排放源,是造成VOCs排放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应加强对静态源的管理和减排。
具体手段可以包括:建立静态源排放监测体系,加强静态源排放标准的实施,推广先进的工艺技术等。
三、优化城市规划和交通体系太原市是一个传统的工业城市,城市规划和交通体系的落后也是造成VOCs排放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应加强城市规划和交通体系的优化。
具体手段可以包括:优化交通组织和交通流动,加强公共交通的发展,提高城市绿地覆盖率等。
四、加强区域协同治理太原市所处的山西省是一个以煤炭产业为主的省份,其周边的城市和省内外都存在大量的VOCs排放。
因此,区域协同治理是太原市臭氧防治的一个重要方向。
具体手段可以包括:加强区域协作机制的建立,制定区域性空气污染防治方案,加强跨区域的污染物监测和信息共享等。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太原市位于山西省中部,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的城市。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太原市的环境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臭氧污染和VOCs排放成为太原市环境治理的重要课题之一。
为了改善太原市的空气质量和环境治理水平,制定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并采取VOCs减排对策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臭氧是一种有毒气体,对人体和环境都会造成危害。
而VOCs则是一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臭氧生成的主要原料,也会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臭氧污染和VOCs排放的治理成为太原市环境保护的当务之急。
面对这一问题,太原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并采取VOCs减排对策。
要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
臭氧污染和VOCs排放是动态变化的,因此需要有高效的监测手段来及时了解其变化情况。
太原市应当加强监测设备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建立全面的监测网络,实现对臭氧和VOCs的精准监测和及时预警。
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排放标准和减排措施。
在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的基础上,太原市应当制定更加严格的VOCs排放标准,并采取有效的减排措施。
这包括对工业企业进行常态化的监测和排放管控,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鼓励企业实施VOCs减排技术改造,并加大对高排放企业的治理力度。
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的执行。
太原市应当加强对居民和企业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他们自觉进行减排。
政府也应当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环保执法力量,对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形成良好的环保法治氛围。
第四,要加强国际合作与技术引进。
该市可以与国外环保技术研究机构和企业展开合作,并引进先进的排放治理技术和设备。
通过国际合作,太原市可以更快速地吸取国外先进经验,提升自身的环境治理水平。
在制定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并采取VOCs减排对策的过程中,太原市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资源禀赋,确保制定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并且能够取得实际效果。
政府、企业和居民应当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工作,共同建设美丽的太原。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摘要】太原市是一个臭氧污染比较严重的城市,由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过多,臭氧浓度持续上升。
本文以太原市为案例,对其臭氧污染现状进行了分析,探讨了臭氧防治的优化策略,并提出了VOCs减排对策。
通过分析太原市的VOCs排放源,提出了减排技术及措施。
文章指出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的重要性,探讨了VOCs减排对策的推广意义,并提出了未来研究方向。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太原市及其他地区的臭氧污染治理提供参考和借鉴,促进城市空气质量的提升,保护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
【关键词】太原市、臭氧、VOCs、污染、防治、优化策略、减排、排放源、技术、措施、重要性、推广意义、研究方向1. 引言1.1 研究背景太原市作为山西省的省会城市,是中国北方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工业发展和交通运输带来了大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
这些VOCs的排放不仅会导致大气污染,还会加剧太原市的臭氧污染问题。
臭氧是一种有毒的氧化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太原市的臭氧污染严重,特别是在夏季高温季节,臭氧浓度常常超过国家环境标准,给居民的健康带来了威胁。
为了改善太原市的空气质量,减少臭氧和VOCs的污染,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至关重要。
在制定这些措施之前,需要对太原市臭氧污染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臭氧防治的优化策略,研究VOCs的减排对策,从源头上减少VOCs的排放。
这些工作不仅有助于改善太原市的空气质量,也对减少全球气候变化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研究旨在探讨太原市臭氧防治的优化策略及VOCs的减排对策,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通过对太原市臭氧污染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太原市臭氧防治的优化策略,并提出VOCs减排对策。
通过对太原市VOCs排放源进行分析,研究VOCs减排技术及措施,为太原市改善空气质量、减少臭氧污染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
通过本研究的推广实施,旨在提高太原市空气质量,减少空气污染对居民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推动太原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臭氧是一种有害的大气污染物,近年来其浓度在太原市逐渐升高。
为了减少臭氧的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制定一系列优化策略和减排对策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加强对太原市的源解析工作,深入了解造成臭氧污染的主要来源。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臭氧的主要前体物,需要重点控制。
对太原市的重点工业企业和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源解析工作,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太原市需要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和措施。
制定具体的臭氧防治政策和法规,加强对工业排放、交通尾气等污染源的监管和管理。
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网络监测和数据公开,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度。
在VOCs减排方面,太原市应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工业企业的VOCs控制。
对于发现的高排放企业,应建立VOCs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要求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减排。
可以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减少VOCs的产生和排放。
2. 控制交通尾气的VOCs排放。
太原市应加大对机动车的尾气排放监管力度,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汽车和燃料。
可以设置低排放区、禁停区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车辆的行驶范围。
3. 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
太原市应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市民的环境意识教育和环保知识普及。
让市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环境的影响,鼓励其主动参与到减少VOCs排放的行动中。
4. 加强合作与交流。
太原市可以与其他地区、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合作与交流,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和技术,共同解决VOCs减排难题。
通过加强合作,提高减排技术和手段的研发和应用水平。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和VOCs减排对策包括加强源解析工作、完善法规和措施、控制工业企业和交通尾气的VOCs排放以及提高市民环境意识等方面。
只有全社会的努力,才能有效降低臭氧浓度,保障太原市居民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太原市是中国北方的一个大城市,由于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空气质量问题日益突出。
臭氧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成分之一,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太原市急需制定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排放。
为了优化臭氧防治策略,太原市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准确掌握臭氧浓度和臭氧形成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及来源,及时发布警报,引导市民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和限制措施,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实施控制,限制其VOCs的排放。
采取强制性的环保监测和罚款制度,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3.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量,降低VOCs的排放。
同时支持发展环保产业,提供更多的清洁能源供应,促进太原市能源结构转型。
4. 加强城市绿化和植树造林,增加植物的吸附能力,减少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特别是越冬时期,可以增加常绿树种的种植,提高防护效果。
为了实施VOCs减排对策,太原市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VOCs排放源的管理,对于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实施严格的排放标准和监管措施,确保其排放浓度不超过国家标准。
2.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代替高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产品,如使用水性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等。
同时鼓励企业采用VOCs收集和回收技术,减少排放。
3. 加强交通管理,推广使用新能源交通工具,减少汽车尾气中的VOCs排放。
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或非机动车出行,减少汽车使用量。
4. 加强环境教育和宣传,提高市民对VOCs污染的认识,并鼓励市民采取节能减排的措施,减少个人生活中的VOCs排放。
太原市应积极制定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并实施一系列减少VOCs排放的措施。
政府、企业和市民应共同努力,加大环保工作力度,提高太原市空气质量,保护人民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08]38号【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08.04.30【实施日期】2008.04.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3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山西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山西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履行国际公约,保护全人类赖以生存的臭氧层,根据《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哥本哈根修正案)、《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中国全氯氟烃/哈龙加速淘汰计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省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英文缩写为ODS)淘汰政策、法规,建立全省淘汰ODS的长效机制,全面完成我省2008年至2010年的履约任务。
二、工作目标总体目标:开展全省调查,分级建立ODS生产和使用数据库及企业信息系统;加强管理,建立健全ODS申报登记、核查和监管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履约目标实现;提高地方政府和公众的履约意识,培养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履约队伍,形成省及各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具体目标:1.开展全省ODS生产和使用现状调研,摸清家底,分级建立ODS生产和消费数据库及企业信息系统。
2.完成我省阶段性履约目标。
除国家允许生产和使用之外,全面禁止全氯氟烃(CFC (s下标))和哈龙,到2009年底淘汰甲基氯仿(TCA)、四氯化碳(CTC)(用作非消耗臭氧层的原料用途除外)。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同政办发[2009]193号【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10.11【实施日期】2009.10.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同政办发【2009】1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有关单位:开展对消耗臭氧层物的执法检查,是中国政府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中国和多边基金执委会签署的《中国氯氟烃/哈龙加速淘汰计划》目标实现的实际行动。
也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执法检查,全面完成山西省CFC淘汰项目的各项工作。
现就执法监督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法监督检查的时间2009年10月20日至2009年10月30日二、执法监督检查的方法1、县(区):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组成6个执法监督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及开发区,首先听取各单位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执法检查情况和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申报登记情况的汇报,之后分行业对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抽查,最后交换意见。
2、企事业单位: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市属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和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申报登记的情况分行业进行抽查。
3、消防行业:由市公安局负责执法监督检查。
三、执法监督检查的内容1、CFCs生产企业检查是否存在除国家配额允许范围之外的生产现象。
是否还有未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库存,处置情况等。
2、*泡沫行业检查对象:保温材料生产企业、组合聚醚原料生产及经销企业。
泡沫沫行业使用相关企业:是否违法使用氯氟烃(CFCS)物质作为发泡剂;主要检查所使用的聚氨酯硬泡原料的来源、生产厂家等。
组合聚醚原料生产及经销企业:检查黑料即异氰酸酯MDI的来源;主要检查白料即组合聚醚(聚酯)多元醇:白料的组合,白料的配方,重点检查白料配制。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臭氧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臭氧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臭氧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市环保局《臭氧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11日臭氧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市环保局)为控制臭氧污染,改善省城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为目标、控制和消减臭氧前体污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为主要手段,着力抓好燃煤及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污染控制,逐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治理,有效控制臭氧污染。
二、工作目标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氮达标率达到80%以上,臭氧达标率达到70%以上,PM2.5平均达标率达到25%以上,力争达到30%。
污染物减排:氮氧化物减排2.5万吨,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532吨。
能力建设:建设挥发性有机物(VOCs)连续自动监测站,配置自动监测设备,形成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长期连续监测能力,及时了解和掌握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构成变化,为研究掌握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控制治理提供依据。
三、工作任务(一)加大氮氧化物控制力度1.推进电力、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污染控制(1)执行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电厂烟气污染防治设施实施升级改造,按新标准实施控制火电厂污染物排放达到新标准或其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太原晋阳发电有限公司1台燃煤机组(50MW)及其1台配套锅炉(220蒸吨)实施关停淘汰,年减排氮氧化物715吨。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监管措施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监管措施一、引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其中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对地球生态环境的破坏不容忽视。
为了保护地球的臭氧层,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监管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本文旨在对这些监管措施进行详细阐述,以期进一步提高公众对ODS的认识,推动我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基本概念和危害1.基本概念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是指一类能够破坏臭氧分子并导致臭氧层减薄的化学物质。
主要包括氯氟烃(CFCs)、氢氟碳化合物(HCFCs)、全氟化碳(PFCs)等。
2.危害消耗臭氧层物质对地球生态环境的主要危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破坏臭氧层:ODS能导致臭氧层厚度减少,使紫外线辐射到达地球表面的量增加,从而危害生物体和生态环境。
(2)加剧全球气候变化:ODS排放进入大气层,能吸收红外辐射,导致地球表面温度升高,加剧全球气候变化。
(3)影响生态系统平衡:ODS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要素产生污染,影响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的维护。
三、我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监管政策及措施1.政策法规制定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监管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行政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行政监管,对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ODS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格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3.产能削减和淘汰我国政府积极推动ODS生产、使用企业的产能削减和淘汰工作,加大对ODS替代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逐步降低ODS排放。
4.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ODS危害的认识,增强全社会保护臭氧层的意识。
5.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消耗臭氧层物质监管事务,推动国际公约的履行,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问题。
四、结论我国政府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监管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然面临一定的挑战。
丛台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调查.

丛台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调查实施方案为认真履行国际公约,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保护臭氧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哥本哈根修正案)、《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中国CFCs/HALON加速淘汰计划》及《邯郸市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工作方案》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英文缩写为ODS)淘汰政策、法规,在全区范围内对ODS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淘汰ODS的长效机制,全面完成我市2009年至2010年的履约任务。
二、调查目标开展ODS生产和使用现状调研,摸清底数,建立ODS生产和消费数据库及企业信息系统。
三、工作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发放调查表,对ODS生产、销售、和使用企业(包括家用制冷行业、工商制冷行业、制冷维修行业、清洗行业、烟草行业、气雾剂行业、甲基溴消费行业、泡沫、消防、助剂等重点行业)进行调查。
四、部门分工区环保局负责本次消耗臭氧层物质调查的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与环保局分包人员组成各行业调查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调查,具体分工如下:(一)消防行业调查小组责任部门:丛台区公安分局。
调查对象:消防器材生产、销售、维修和使用企业,各地消防队,公众场所,如化工厂、造纸厂、学校、博物馆、图书馆、机场、医院、火(汽)车总站等。
调查内容:调查哈龙灭火器和灭火系统的生产、销售、维修和使用情况,具体调查内容详见附录1。
环保局分包人员吴波。
(二)泡沫行业调查小组责任部门:区工业局。
调查对象:生产和销售发泡材料的单位。
如泡沫塑料(尤其是聚苯乙烯、聚氨酯)生产或来料加工企业,建筑物外墙保温板生产企业,热水器、冷柜、橱柜等电器产品生产企业,冷库保温工程企业,保温管生产企业,保温涂料生产企业,海绵生产企业,塑料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发泡材料的销售单位等。
介休臭氧调研报告

介休臭氧调研报告一、背景臭氧属于空气污染物之一,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控制和减少臭氧污染,特别是在工业和城市区域,需要进行相关调研。
本报告旨在对某地区的臭氧污染进行调研和分析,为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二、调研目的1.了解该地区臭氧的来源和污染状况;2.分析臭氧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3.评估臭氧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4.提出减少臭氧污染的建议。
三、调研方法1.资料收集:搜集该地区的环境监测数据、气象数据、工业排放数据等;2.现场观察:对臭氧浓度较高的地点进行现场观察和采样;3.问卷调查:针对居民、工业企业等不同群体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其对臭氧污染的认知和影响;4.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四、调研结果与分析1.臭氧来源:工业排放、汽车尾气、挥发性有机物等是臭氧的主要来源;2.污染状况:调查数据表明,该地区臭氧污染严重,特别是在夏季和下午时段;3.影响因素: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太阳辐射等是臭氧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4.环境影响:臭氧污染对植物生长、水体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5.健康影响:长期接触高浓度臭氧会引起呼吸道问题、免疫系统损害等健康问题;6.建议措施:加强工业排放管理、促进清洁能源使用、鼓励公共交通使用、提高居民环境意识等。
五、结论与建议1.该地区存在严重的臭氧污染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加以应对;2.加强工业排放管理,限制大气污染物排放,并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3.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4.鼓励公共交通使用和非机动出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5.加强环境教育和公众意识,提高居民对臭氧污染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六、参考文献[1] 环境保护厅. 臭氧污染防治论坛报告[D].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20.[2] 赵明阳,陈龙. 某地区臭氧污染状况分析[J]. 环境科学与管理,2019,21(2): 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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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消耗臭氧层物质现状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46号)和山西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2014年工作安排,为了全面掌握我省含氢氯氟烃(HCFCs)和甲基溴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生产、消费和企业情况,更新全省ODS数据库,确定项目实施涉及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主要市场,为配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执法提供决策依据,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省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政策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全面调研HCFCs和甲基溴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消费和企业情况,摸清消耗臭氧层物质污染源底数,更新全省数据库,确定项目实施工作重点,为建立和完善长效淘汰机制,如期完成履约任务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结合一期工作和我省消耗臭氧层物质分布行业和区域,由省环保厅牵头,各市组织HCFCs和甲基溴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和销售情况现状调查,经过调查人员深入相关企业或单位逐项填写调查统计表,掌握各市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获取HCFCs和甲基溴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种类、数量、来源、销售渠道、替代品使用等信息,更新消耗臭氧层物质数据库,确定淘汰含HCFCs、甲基溴等消耗臭氧层物质工
作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主要市场,为我省消耗臭氧层物质配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执法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三、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在全省境内从事HCFCs和甲基溴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企业或单位。
其中,生产是指制造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活动。
销售是指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流通活动。
使用是指利用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的生产经营等活动,不包括使用含消耗臭氧层物质产品的活动。
进出口是指进出口列入《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活动。
四、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涉及HCFCs和甲基溴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
的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维修报废、回收再利用或者销毁、替代产品和技术等情况。
目前HCFCs类物质有30多种,我国主要生产和销售其中6种:即HCFC-22、HCFC-123、HCFC-124、HCFC-133a(主要为原料用途)、HCFC-141b、HCFC-142b,此外还进口HCFC-225ca用于国内消费,其中HCFC-22、HCFC-141b 占全部产量和消费量的90%以上(受控的含氢氯氟烃物质清单见附件1,使用含氢氯氟烃作为原料的生产工艺及用途清单见附件2)。
HCFCs的生产和消费主要涉及HCFCs生产、聚氨酯(PU)泡沫、挤出聚苯乙烯(XPS)泡沫、房间空调器、工商制冷、清洗(含气雾剂)和制冷维修等七个行业;甲基溴涉及农业土壤熏
蒸、杀虫剂等领域的生产和消费;此外HCFCs和甲基溴还涉及流通行业及进出口行业。
调查对象因行业和企业不同内容也不相同:(一)HCFCs
1. HCFCs生产行业
HCFCs生产行业主要指直接生产HCFCs的化工企业,包括HCFC-22、HCFC-123、HCFC-124、HCFC-133a(主要为原料用途)、HCFC-141b、HCFC-142b的生产企业。
化工生产行业实行配额管理,环保部通过严格的配额管理逐步减少HCFCs的生产量。
各市通过实地调查和座谈,了解HCFCs 生产企业执行生产配额制度的情况,调查生产设施建设时间、产能、产量等情况,调查辖区是否存在非法生产企业。
由企业填写“山西省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生产企业调查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聚氨酯(PU)泡沫行业
PU泡沫行业主要消费制冷剂HCFC-141b,作为我国最大的HCFCs消费物质(以ODP计),其以保温特性、安全性、价格优势广泛应用于冰箱和冰柜、冷藏集装箱和冷藏车、小家电、太阳能热水器、板材、泡沫喷涂、管道保温和汽车泡沫等子行业。
主要调查生产冰箱、冰柜的企业;生产太阳能热水器、冷柜、橱柜、消毒柜、焖烧锅等电器产品企业;制作冷藏集装箱、冷藏车、冷库保温工程的企业;进行PU喷涂施工、制作PU夹芯板、大块泡沫材料的企业;生产自结皮泡沫制品(汽车座椅、扶手、方向盘、家具配件)的企业;制作防盗门、车库门的企业;生产浮体(救生圈、疏浚管道浮体等)的企业;制作仿木、工艺品的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