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验收手册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
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0.09.18
•【字号】豫建科外[2000]18号
•【施行日期】2000.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豫建科外[2000]18号)
各市、地建设主管委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附: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二000年九月十八日
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下列建设项目的审批、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物业管理,必须遵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和本办法:
(一)新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本办法所指居住建筑包括普通住
宅、单身宿舍一般公寓、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病房楼等。
(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旅游旅馆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疗养院和社会旅馆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
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建筑节能机构,负责建筑节能的日常工
作,其职责为:
(一)组织起草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执行情况;
(二)指导本地区建筑节能工作;
(三)组织制订本地区建筑节能规划和目标;
(四)管理墙改和建筑节能专项用费中节能部分的奖金;
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验收手册
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项目验收手册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957号)、《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建城[2008]106号)以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4号),指导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示范工程验收工作,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工程验收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该手册适用于列入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和任务目标的改造项目,以与申请国家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奖励资金和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等政府性资金补贴的改造项目的验收。
第一章验收程序 (1)
第二章验收的主要依据 (4)
第三章验收条件 (6)
第四章验收内容 (7)
一、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工作完成情况 (7)
(一)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完成情况 (7)
(二)供热计量改造工程完成情况 (9)
二、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工作量评估 (10)
(一)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与温度调控改造工作量 (10)
(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作量 (10)
(三)热源与管网热平衡改造工作量 (11)
三、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节能效果评估 (11)
(一)能耗的确定 (12)
(二)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系数 (14)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13]67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正文: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2013〕6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建筑能耗,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完善节能设计,提升设计深度
(一)设计单位在编制施工图设计说明节能专篇的基础上,必须编写建筑专业和暖通专业节能专篇。节能专篇、计算书、报审表、设计变更文件中的节能措施、节能指标和性能参数前后应一致。
(二)规范节能设计计算。节能设计报审表、施工图纸、节能计算书、计算模型应保持一致,不得人为调整节能措施。纳入节能设计计算的封闭阳台、厨房、卫生间等非空调房间,不得在施工图纸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中擅自取消节能措施。
(三)加强暖通空调系统和用电设备节能设计。一是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计算书应明确各项计算输入参数,输出结果应计入同时使用情况和各项附加。二是应根据计算结果和相关规范规定,合理确定空调设备冷热负荷,不得随意调大。三是对集中空调系统,应进行水系统的水力计算和风系统的阻力计算,包括水泵扬程、系统输送能效比(ER)以及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WS)计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化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化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1.09.16
•【字号】豫建质安〔2021〕268号
•【施行日期】2021.09.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化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
豫建质安〔2021〕268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标准化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城市管理执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豫建建〔2014〕12号)、《河南省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实施意见》(豫建质安〔2020〕396号)、《河南省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豫建质安〔2019〕19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的内容和要求,我厅组织编写了《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化实施指南(试行)》。
(建筑工程管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
(建筑工程管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
关于印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的通知
函[2012]75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国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经验,完善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我部和德国政府自2005年至2011年共同组织实施了中德技术合作“节能改造项目”,先后在唐山、北京、乌鲁木齐和太原等城市对28栋约1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了综合节能改造示范。改造后的热舒适性明显提高,采暖能耗明显降低。为我国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筑节能改造和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有很大不同。改造通常都是在建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开展的,涉及居民家庭、房屋产权单位、供热单,在改造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得到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具有许多特殊性。在全面总结示范工程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开展既有改造的实际,我部组织编写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
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年壹月二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
二〇壹二年壹月
前言
我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量大面广。据不完全统计,仅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就有大约35亿m2需要和值得节能改造。这些建筑已经建成使用20年~30年,能耗高,居住舒适度差,许多建筑在采暖季室内温度不足10℃,同时存在结露霉变、建筑物破损等现象,和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很不相应。
建筑节能是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特别是严寒和寒冷地区(也称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是当前和今后壹段时期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节约能源、改善室内热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监督号:共2页第1页
工程名称祥瑞中心花园1#楼建筑面积
(m2)
结构类型剪力墙工程造价(万元)
建设单位郑州市世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开、竣工日期20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实际开、竣
工日期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验收时间年月日
工程遗留
情况
无
验收组人
员名单详见《验收组人员组成情况表》
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的全面评价
河南省纺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受我单位委托,对祥瑞中心花园6#楼工程进行了施工图设计,图纸经过审图机构审查,设计单位依据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以及施工图节能设计的审查,并到节能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较好的完成了设计与服务任务。
河南宏盛建筑有限公司,在节能分部施工中能按照要求对节能材料进场后进行复试、实行了见证取样制度,节能工程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并做施工示范样板、有节能专项验收等。能按规范、规程要求进行组织施工,各项质量控制资料齐全。
中牟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组建了以总监为核心的监理班子,编制了建筑节能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监理工程师对节能材料进场及时进行验收签认,以及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三检”程序和工作报验制度,能认真的对建筑节能工程隐蔽工程记录、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并对形象进度报表进行审核。密切配合施工单位,坚持关键部位实施旁站监理,较好地保证了工程监理任务。
监督号:共2页第2页
序
号
分项工程主要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
1 墙体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材料聚苯乙烯泡沫板厚度、导热系数、密度、压缩强度及燃烧性能、聚合物粘结强度及各构造层粘结强度、聚合物抹面砂浆拉伸粘结强度、耐碱网格布断裂应变及单位面积质量、锚固件的单个抗拉承载力等均符合设计要求,原材料证明文件齐全,复验合格。保温砂浆按照施工方案规定分层施工,且各层之间粘接牢固,不脱层、无空鼓和开裂现象。后置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符合设计要求。拉拔试验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齐全。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手册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手册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书
监督申报号:
定西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由甘肃省定西远东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单位施工、我单位建设(监理)的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保障性住房B区16#住宅楼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验收的条件,现将我们审核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验收方案和验收成员名单报送(提交)你站审查,如符合验收验收条件,请拟定验收时间、派员实施项目监督。
附件:1、验收人员组成名单
2、验收方案
3、建筑节能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建筑节能工程分部质量验收报告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4、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建筑节能工程系统安全、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抽查记录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检测报告(外墙节能构造实体质量检测报告、外窗气密性检测报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验收条件审核情况:
□不具备验收条件,存在的问题
请将上述问题整改。
年月日整改完毕。按具备验收条件进行监督。
□具备验收条件,现定于年月日时进行监督该阶段验收。
质监站项目监督负责人:
年月日注:1、建设单位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子分部)工程准备验收5个工作日前,将本通知报质监站;
2、验收组应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勘察、
河南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河南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河南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指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为了降低能耗、减少资源
消耗,保护环境,提高建筑能源利用率,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社会和环境带来积极的影响。
首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在建筑设计中充分考虑建筑的朝向、采光、隔热、保温等因素,以减少建筑能耗。在建筑选址和朝向上,应尽量利用自然光和自然通风,减少人工照明和空调的使用。在建筑外墙、屋顶和地板等部位,应采用隔热、保温材料,减少热量的散失,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率。
其次,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在建筑设备的选择和使用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建筑设备的选型和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选择能效比高、节能环保的设备,并合理配置和使用。例如,在空调、采暖、照明等方面,应选用节能型设备,并合理设置控制装置,以降低能耗。
另外,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还要求在建筑施工和运行管理中,加强能源消耗的监
测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要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艺符合要求。在建筑运行管理中,要求建立健全的能源管理制度,定期对建筑能耗进行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综上所述,河南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对于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降低能耗、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环境,提高建筑能源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建筑行业应积极响应政策,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建筑节能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宣传和推广,引导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效实施,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督
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7.04.13
•【字号】豫建[2007]31号
•【施行日期】2007.04.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督管理办
法》的通知
(豫建〔2007〕31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决定在河南省内民用建筑节能实行闭合式监督管理。现将《河南省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河南省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全面加强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
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活动及建筑节能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机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课件
第四章 4.2.1条
4.2.1 不同地区的采暖居 住建筑各部分围护结构的 传热系数不应超过表4.2.1 规定的限值。若体形系数 大于0.30或者围护结构的 部分传热系数超过表4.2.1 规定的限值或窗墙比不符 合本标准第4.2.5条要求时, 应按本标准第3.0.3~3.0.5 条规定,对整个建筑的耗 热量指标进行验算,确保 达到表3.0.1规定的要求。
本标准是在2000年节能50%标准的基础上再节能30%,即节能 65%
第一章 总则
1.0.2
规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1、寒冷地区 2、新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 3、居住建筑包括:住宅、集体宿舍、公寓、招待所、医院病房楼、 托幼建筑
第一章 总则
1.0.3
1、在执行本标准的同时还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标准规范的要求, 当与之相矛盾时(指低于国家标准)时,依国家标准为准。
注:表中未列的城市按照邻近城市选取。
第三章 3.0.2条
本条规定寒冷地区14个城市的建筑耗热量指标不得超过表3.0.1的 规定,这是本标准中最重要的强条,是评定建筑物是否达到节能标准 要求的最直接依据,他是反映建筑物综合保温性能高低的最直接的指 标。
耗煤量指标和耗热量指标仅规定到省辖市城市,各地所属的县级 市不再另定指标,直接按其所属地市取值。
影响建筑物耗热量的主要因素
1、建筑物体形系数 2、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材料的性能和厚度) 3、窗墙比 4、建筑物的朝向 5、楼梯间外窗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节能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节能检测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豫建建〔〕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检测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河南省建筑节能检测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河南省建筑节能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节能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河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见证取样检测及现场和节能建筑检测的建筑节能检测机构,均应符合本办法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检测,是指建筑节能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的节能材料、产品、节能保温工程及建筑物用能系统等项目的检测。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建筑节能检测活动实施管理和检测机构资质的审批。
省辖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检测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建筑节能检测和建筑节能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两类。
建筑节能检测资质分为一、二两级,其资质标准见附件一。
建筑节能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不分等级,其资质标准见附件二。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
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验收手册
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手册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7]957号)、《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建城[2008]106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4号),指导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示范工程验收工作,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验收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该手册适用于列入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和任务目标的改造项目,以及申请国家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和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等政府性资金补贴的改造项目的验收。
第一章验收程序 (1)
第二章验收的主要依据 (4)
第三章验收条件 (6)
第四章验收内容 (7)
一、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完成情况 (7)
(一)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完成情况 (7)
(二)供热计量改造工程完成情况 (9)
二、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量评估 (10)
(一)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工作量 (10)
(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作量 (10)
(三)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工作量 (11)
三、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节能效果评估 (11)
(一)能耗的确定 (12)
(二)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系数 (14)
(三)气象修正系数 (14)
(四)热环境修正系数 (14)
河南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查指南
河南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查指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河南省《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河南省《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08.12.25
•【文号】建标标备便[2008]148号
•【施行日期】2008.12.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河南省《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
造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便【2008】148号)
河南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一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307-2008。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学技术计划项目验收指南-全文、总结报告及验收证书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docx 附件1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 总结报告 项目编号: 项目类型:口软科学研究口科研开发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合作单位: 起止时间: 验收时间: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1、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填报《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总结 报告》。 2、填入表中的各项内容和数据,必须是本项目研究所取得的结果,表格中如有空白项请用填写。
6、“示范工程总结报告”经项目单位签署意见后与项目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一式两份)一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科技处。
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包括工程开发与建设周期、科技示范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工程开工手续等情况。
.示范方案概述 (包括“示范工程”组织管理、实施方式、制度建设等情况) .创新技术示范内容完成情况
3、封面上“项目编号”为项目批准时的项目编号。 4、表格中填写的专利、论文、获奖成果等必须是项目研究期间获得的成果,结项时作为附件一同上报。项目研 究报告、项目申报书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后。
5、《结项总结报告》的规格为210mm×297mm(A4复印纸),正反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各栏空格不够时 ,请自行加页。
项目申报书、研究报告、成果论文、专利等证明项目考核指标完成的材料复印件,科研开发和软科学应包含科 技查新等。
附件2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示范工程 总结报告 项目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合作单位: 起止时间: 验收时间: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1、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填报《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科技示范 工程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手册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0年八月
、八
前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957 号)、《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建城[2008]106 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4 号),指导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示范工程验收工作,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验收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该手册适用于列入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和任务目标的改造项目,以及申请国家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和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等政府性资金补贴的改造项目的验收。
目录
第一章验收程序 (1)
第二章验收的主要依据 (4)
第三章验收条件 (6)
第四章验收内容 (7)
一、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完成情况 (7)
(一)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完成情况 (7)
(二)供热计量改造工程完成情况 (9)
二、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量评估 (10)
(一)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工作量 (10)
(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作量 (10)
(三)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工作量 (11)
三、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节能效果评估 (11)
(一)能耗的确定 (12)
(二)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系数 (14)
(三)气象修正系数 (14)
(四)热环境修正系数 (14)
四、供热计量收费实施情况 (15)
五、改造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5)
六、改造工程资料情况 (15)
(一)项目申报、审批、立项 (15)
(二)项目招投标 (15)
(三)设计、审查 (15)
(四)施工 (16)
七、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情况 (16)
第五章国家既改奖励资金核算方法 (17)
一、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17)
二、影响专项补助资金数额的因素 (18)
三、案例分析 (19)
(一)工程概况 (19)
(二)计算分析 (20)
附件 1: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检查记录 (23)
附件 2: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意见表 (24)
附件 3: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合格项目备案表 (27)
第一章验收程序
完成改造任务
建设部、财政部组织复检、审核
图1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验收工作流程图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按以下程序验收(图1):(一)项目实施单位完成改造任务后,组织自检,确定达到验收条件后,向项目所在地市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验收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改造项目基本概况(包括工程位置、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形式、采暖系统形式、改造前能耗情况、项目实施进度等);
2、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技术要点;
3、改造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工程建设质量情况;
4、改造项目管理情况(包括工程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等);
5、供热计量收费实施情况;
6、改造项目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其意见;
7、改造项目施工图图纸及有关附件;
8、改造项目技术经济及节能效果分析(包括项目投入产出、节能效果、室内热舒适度改善等)。
(二)市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组织具有资质的能效测评机构及有关专家,共同组成验收工作组,对改造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审查项目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
2、检查项目建设资料;
3、检查改造项目工程,对改造工程质量、工作量、节能效果进行评估;
4、验收组对项目情况进行评议,形成项目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
有验收工作组全部成员签字认可;
5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该出具验收合格意见(附件2)。对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条件具备时重新组织验收。
(三)验收合格的项目,市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将项目验收有关资料报送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抽样复验,原则上承担改造任务的地市应全部抽验,抽验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少于每个市(区)改造项目的30%。
(四)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通过验收的项目进行汇总,填写《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合格项目备案表》(附件3),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组织国家级能效测评机构对各地项目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检,对项目的验收情况进行审核。
第二章验收的主要依据
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主要执行以下政策文件及标准:
(一)国家要求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 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957 号);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建科〔2009〕261 号);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4 号);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科[2008]126 号);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科[2008]118 号);
7、《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二)省里要求
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任务的意见》(豫建【2010】112 号);
2、《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