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难点与对策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它是我国劳动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经过多年的实施,一些问题和困难逐渐显现出来,需要我们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对策,以确保《法》的有效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发展。
一、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合同签订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双方的权益保障。
但是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 合同内容不明确:一些用人单位为了省事,直接套用模板合同,导致合同内容不够具体,无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给劳动关系的平稳发展带来不确定因素。
2. 合同变更频繁: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经常性地变更合同内容,给劳动者造成困扰和不安。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 健全合同审查程序: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对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具体,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强化合同管理:对用人单位频繁变更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报酬不合理《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加班工资等,但是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报酬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拖欠工资:一些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现象,导致劳动者生活困难,影响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
2. 不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一些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工资处理不规范,导致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合理。
1.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资的按时发放。
2. 健全工资调查机制:建立健全工资调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不合理的行为。
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1. 未经合法程序解除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经合法程序,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完善争议处理机制:建立健全解决劳动合同纠纷的机制,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保障其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合同法的执行难题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合同法的执行难题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文书,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确立权益和义务关系的法律凭证。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劳动合同法的执行面临着一些难题。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中的问题和劳动合同法的执行难题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劳动合同中的问题劳动合同中的问题是劳动合同法执行难题的根源所在。
在劳动合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格式不规范一些劳动合同的格式比较简单,没有明确注明合同的有效期、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详细信息,导致合同解释模糊,增加了劳动法执行的不确定性。
2. 合同解释的争议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可能存在多种解释,给劳动法的执行带来争议。
例如,加班工时和加班补偿的计算方式,部分雇主和劳动者对此存在不同的理解,导致纠纷。
3. 合同中的附加约定部分劳动合同中存在一些具有不平等性质的附加约定,例如,限制劳动者参与其他竞争性工作、违约金等。
这些附加约定可能与劳动法的规定相冲突,使劳动法的执行变得复杂和困难。
二、劳动合同法的执行难题劳动合同法的执行难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意识的不足由于一些雇主和劳动者对于劳动法的了解程度不够,对于合同的规定不清楚,或者对于合同的规定存在不同的理解,导致劳动法的执行出现困难。
2. 执法力度不足在一些地区,对于劳动法的执行监管力度不足,导致劳动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进一步加剧了劳动法的执行难题。
3. 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劳动法中一些条款的表述比较模糊,例如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和违约金的界定等,这给劳动法的执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解决劳动合同法执行难题的对策为了解决劳动合同法执行难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通过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明确合同的格式要求,加强对附加约定的限制,以及对合同中存在争议条款的解释等方面,为劳动合同的执行提供更明确的指导。
2. 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劳动行政执法体系,加大对劳动合同的审核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重点和难点问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所群义第一部分:背景劳动关系管理中,劳动合同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大量的劳动争议是因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中“员工关系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员工关系管理中有相当一部分工作是关于劳动合同管理。
2006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06年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布收到立法意见191849件,创历史记录。
2006年5月15日,50家港商代表对《劳动合同法(草案)》提出十项质疑,认为可能会使港商和外商不敢在地开厂或投资。
2006年10月,美国《纽约时报》等媒体与非政府组织围绕《劳动合同法(草案)》展开激烈讨论。
200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过二审。
2007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过三审。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通过。
同日,签署八十五号主席令,2008年元月1日实施。
第二部分:劳动合同法解读和实施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一)目的是建立市场化的平等契约基础上的劳动关系;(二)是《劳动法》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细化;(三)主要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所以劳动合同法第一条为“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提示]《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第三章的细化,也是以下劳动合同法规的综合集成。
①1986年7月12日《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②1994年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③1995年223号文件《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④1996年354号《关于施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⑤1996年355号《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⑥1997年106号《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⑦2001年劳社厅函〖2001〗280号《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⑦劳动保障部2005年12号文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提示]1、为了既方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又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项措施:一是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一、引言《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效果,也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本文将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问题分析1. 教育和宣传不到位《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教育是确保其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了解不足,导致合同订立不规范,履行中出现争议。
2. 合同内容不规范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导致合同内容不规范,甚至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3. 劳动合同解除难度大《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双方对解除条件的理解不一致,或者用人单位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难度大。
4. 劳动争议处理不及时劳动争议处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一些地区,由于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建设不完善,或者处理程序繁琐,导致劳动争议处理不及时,影响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解决对策1.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如媒体、培训课程等,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普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要求,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
2. 完善劳动合同审核制度政府应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审核制度。
对于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内容,应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修改和完善。
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其合同管理水平。
3. 严格劳动合同解除程序并加强监管政府应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情况的监管,确保解除程序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依法进行处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劳动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不难发现一些问题的存在。
本文将探讨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问题一:不平等的合同签订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雇主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合同是不平等的情况。
主要表现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规定。
这使得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劳动关系不够平等。
解决对策:1. 加强合同信息公开:确保劳动者能够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对于不平等的合同条款,劳动者应有权利提出异议并进行协商。
2. 强化劳动监督与执法:建立健全的劳动监督体系,对不平等的劳动合同进行监察,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问题二:双方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在劳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雇主和员工双方的权益都应该得到充分的保障。
然而,实际情况中,很多时候只注重了雇主的权益,而对于员工的权益保护不够,甚至忽视了。
解决对策:1. 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的劳动监管机制和执行机构,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与维护。
2. 加强劳动关系协商:雇主与员工之间应该加强交流与合作,形成劳动关系协商机制,解决双方在权益保护上的问题。
三、问题三:违法违规现象存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中,仍然存在雇主故意逃避法律监管,通过各种手段规避合同义务的情况。
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解决对策:1.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雇主的执法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惩处。
同时,也要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增强维权能力。
2. 完善维权渠道:建立健全的维权渠道,使劳动者可以方便地进行投诉与维权,营造公正公平的劳动环境。
四、问题四:劳动合同争议解决困难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仲裁机构不作为、裁决效力不强等问题,导致劳动争议解决困难。
解决对策:1.加强仲裁机构建设:加强仲裁机构的建设,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裁决效力,确保其独立、公正、高效的运行。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2013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这是一部专门规范雇佣关系的基础法律,对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然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下面我将从劳动关系协商、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用工制度等方面谈谈有关《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以及对策建议。
一、劳动关系协商问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劳动关系协商作为劳动关系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协商机制不健全、协商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也逐渐凸现。
(一)缺乏有效的协商机制。
目前,很多企业在设置协商机构方面出现一定的问题。
有的企业仅仅将协商作为形式,通过简单的形式化流程,只是“敷衍了事”,在协商中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
(二)协商结果不明显。
此外,还出现了部分企业的协商工作过程缺乏明确的政策、理念与目标,缺乏有效法律保障与实施机制,因而导致协商结果不尽如人意甚至流于形式化的现象。
(三)企业对协商机制认识不够。
一些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缺乏对劳动关系协商的认识,对员工之间互相协商、自主谈判等内容视而不见。
最终,这将导致员工自发组织的协商难以得到保障,即使有一些协议达成,也可能难以落实。
对策建议:(一)建立健全协商机制。
企业应该加强自主创新,探索适宜基于本身特点的协商机制。
在这个基础上,要注重协商方式,加强信息沟通,协商时充分尊重各方意见,注重维护劳动关系平衡与和谐。
(二)加强协商培训。
企业应注重加强协商信息共享和知识培训,实行员工培训制度,在日常运营中定期开展协商培训,提高员工协商意识和能力。
二、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问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等问题也引起了许多争议。
(一)劳动合同签订问题。
一些企业存在对劳动合同签订的要求不明确,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劳动合同解除流程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困难。
(二)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目前,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解除方面在制度化、程序化方面存在欠缺。
劳动法实施中的实际难点
劳动法实施中的实际难点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劳动法的实施也面临了一些实际难点。
这些难点,可能是由于法律条文本身有些瑕疵,也可能是由于一些企业对法律的不理解或者故意违法,还有一些则是治理能力不足所致。
这些困难给我国劳动法的实施带来了比较严重的问题,需要我们加强研究和探讨,找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难点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因此,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至关重要。
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企业存在着以下问题:1.1 劳动合同签订问题一些用工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中存在不尊重劳动者意愿,强制签订等问题。
同时,在小微企业中还普遍存在诸如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等违法行为。
此外,有些企业还存在欺诈、强迫、威胁、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变相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
1.2 劳动合同违约一些企业经常存在书面合同与实际工作不符等情况,甚至直接违反法律法规,挑战了劳动合同的权威性。
1.3 劳动合同解除当前,用人单位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制度和问题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扰。
比如,在立\-法上,劳动者在合理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内容还不够完善;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存在滥用权利等情况;在具体操作中,一些企业存在和劳动者洽谈,强令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等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难点所涉及的问题比较多,需要我们逐一分析,探讨解决之道。
二、如何解决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难点针对以上难点,我们提出以下建议:2.1 建立更为规范的劳动合同签订制度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应有明确的签订程序和劳动者的保障机制。
因此,我们建议政府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劳动合同签订制度,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平等权和自主权。
2.2 加强劳动合同履约力度为了避免劳动合同履约方面的问题,我们建议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所承担的义务,确保落实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方面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精
1.引言《劳动合同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实施以来,受到广大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普遍欢迎,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的维护,它的实施对规范企业用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但是,由于该法直接切入劳资利益分配领域,实施过程中一些问题不断显现,由此引发了一些突出矛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1企业经营者对《劳动合同法》实施认识模糊不少企业经营者认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太超前,不适时宜,与当前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状况相脱节,尤其是当前受到世界性金融危机冲击的不利形势下,实施《劳动合同法》会大大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给企业带来利益上的损害和管理上的困难。
一些企业经营者认为《劳动合同法》单方面倾向保护劳动者,忽视了企业的正当权益,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有些企业担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使职工重新捧上铁饭碗,成为企业的“永久员工” ,因而对贯彻《劳动合同法》往往采取消极态度。
2.2部分用人单位不积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自 2008年 1月 1日正式实施起,存在着部分用人单位在贯彻实施时采取消极的态度,不积极宣传实施。
劳资双方对《劳动合同法》不重视,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保参保率还比较低。
2.3部分用人单位试图把职工的工龄“归零”通过新闻报道,我们得知,部分用人单位出现“劝”职工“集体辞职” 、“工龄归零”等行为,有的甚至违法集体裁员,一些中小企业片面强调行业特殊性, 采用“下派工” 、“促销员”等用功形式;滥用劳务派遣工,尤其一些外资加工企业。
例如 08年12月可口可乐公司于一群大学生就“派遣工”打起口水仗。
打来那个的派遣工和其他非正式工干着最危险、最酷、最累的工作,工作时间最长,工资最低,还被拖欠甚至克扣工资。
2.4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比较突出当前,劳动力供大于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少数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不按或不完全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
《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23年的劳动合同法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言:自2023年实施的新版劳动合同法,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平衡发展。
然而,新法的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一些问题可能影响到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和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来解决,以确保劳动合同法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功能。
一、执行问题之一: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流程繁琐在实际操作中,有关劳动关系争议处理的流程繁琐,给雇主和劳动者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
根据新法,劳动者和雇主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再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然而,这个流程可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且可能导致劳动关系的进一步恶化。
对策一:简化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流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对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流程进行简化。
可以引入更具弹性的解决方式,比如强制性调解或者更加灵活的仲裁机制。
这样一来,劳动争议可以更快速地得到解决,从而降低了各方的成本,并且有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
对策二: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为了更有效地解决劳动关系争议,可以建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
该机构应由独立的专业人员组成,具有良好的调解能力和专业知识。
通过这样的机构,可以更迅速地解决劳动争议,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
二、执行问题之二: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脱节虽然新版劳动合同法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各方的需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法律规定与现实情况存在脱节的问题。
这导致了劳动者和雇主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甚至出现了法律漏洞和灰色地带。
对策一:加强实际操作指导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实际操作的指导。
可以通过培训和宣传活动,向雇主和劳动者普及新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操作水平。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劳动合同法,以减少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的脱节。
对策二: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为了保证劳动合同法的有效实施,需要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
公立幼儿园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的问题与对策
公立幼儿园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的问题与对策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公立幼儿园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面临了一系列新的挑战。
本文将从实际工作经验出发,分析新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合同签订问题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将面临罚款等法律责任。
但在实际操作中,公立幼儿园由于编制、岗位调整等原因,可能导致合同签订时间延长,从而引发法律风险。
2.社会保险问题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然而,部分公立幼儿园由于经费紧张,可能存在社会保险缴纳不齐全、不及时等问题,给幼儿园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
3.劳动合同解除与赔偿问题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解除和赔偿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幼儿园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导致赔偿纠纷,增加幼儿园的经济负担。
4.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问题新劳动合同法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进行了详细规定。
幼儿园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实际操作与法律规定不符的情况,引发劳动者投诉。
5.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新劳动合同法强化了劳动者权益保护,幼儿园在管理过程中,可能因忽视劳动者权益,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引起投诉和纠纷。
二、对策建议1.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签订及时、规范。
同时,加强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合同履行到位。
2.提高社会保险缴纳意识幼儿园应提高社会保险缴纳意识,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可以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到位。
3.规范劳动合同解除与赔偿程序幼儿园应规范劳动合同解除与赔偿程序,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劳动合同解除过程的公平、公正。
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避免赔偿纠纷。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幼儿园应根据法律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提高劳动者满意度。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其实施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并寻求有效的对策。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1、用人单位规避法律责任部分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法律责任,采取各种手段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等。
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2、劳动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不足一些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不够清晰,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了解,导致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维权。
同时,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缺乏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能力和条件。
3、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不够劳动监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人员不足、执法手段有限、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
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有时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导致法律的威慑力不足。
4、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标准不够明确《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争议。
例如,对于月工资的计算基数、工作年限的认定等问题,不同地区和不同裁判机构的理解和执行标准不尽相同。
二、解决劳动合同法实施中问题的对策1、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
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2、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如媒体宣传、社区讲座、法律援助等,加强对劳动者的法制教育,提高其维权意识和能力。
鼓励劳动者积极参与工会组织,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3、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增加劳动监察部门的人员配备,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完善劳动监察执法手段,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为了解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近期,对辖内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业园部分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进行了走访调查。
调查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争议等方面出现了新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一)部分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
在对九江海燕纺织有限公司的调查中了解到,用人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格式统一,但内容不规范,只有工资、缴纳培训费、餐费、劳动纪律等内容,对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工作时间、最低收入标准、加班工资、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内容没有涉及。
且在签订合同条款时,合同内容大多由用人单位事先填好,职工只能在合同文本上签上自己的姓名和日期,无权在劳动合同中提出异议。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率低。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员工,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实际操作中,固定期限合同签订率非常低。
多数农民工并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于“长期卖身契”,签订后便不能随意跳槽和自由选择其他的工作岗位。
(三)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
由于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会造成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等成本支出的增加,企业不愿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
以晨阳灯业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现有800名员工,若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每人年平均缴纳4000元,则该企业一年增加成本320万元;此外,部分员工认为自己工作流动性很大,不愿意从个人工资里扣除保险金。
(四)收取培训费代押金。
《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允许用人单位收取一定的培训费用于员工的专业技术培训。
在调查中发现,用人企业为了防止熟练的技术工人频繁跳槽,一般收取500-1000元的培训费用代押金。
据晨阳灯业有限公司介绍,该企业5年来已培训员工5000人,但由于员工流动性较大,一些熟练工人就被其他厂家高薪挖走,目前厂里只有800员工。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基础,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施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加以解决。
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理想。
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存在违法强制劳动者签订“三书一金”(保密协议、竞业协议、培训协议和担保金协议)等附加协议的现象,使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充满不确定性和被控制性。
劳动者可能因为权益保护意识不强或者对劳动法律了解不足而难以合理维权。
对此问题的对策可以有以下几点:加强劳动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不合法强制行为的打击力度。
是劳动合同履行问题突出。
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存在存在加班超时、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可能因为合同中权利义务不明确或者合同规定纰漏而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这一问题,可以考虑以下对策:加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道德责任感,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劳动合同履行问题。
是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不完善。
劳动争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的集中体现,合理解决劳动争议是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办理案件时可能存在审理周期长、程序繁琐等问题,致使劳动者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解决。
对此,可考虑以下对策:优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加大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力度,鼓励双方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矛盾纠纷。
是劳动合同法在新经济领域的适用问题。
随着新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兴产业的涌现,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和工作模式也在不断变革和创新。
现行劳动合同法对于新经济领域的适应性可能存在不足之处。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进行以下方面的探索:对新经济领域的劳动关系特点进行深入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新经济领域的监管,确保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不足及对策
劳动合同法不足及对策引言劳动合同法是指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平衡劳动关系。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劳动合同法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本文将探讨劳动合同法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一些对策以弥补这些不足。
一、劳动合同法的不足之处1.法律条文不够明确劳动合同法的一些条文存在语言模糊、概念不清晰等问题,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漏洞和歧义。
例如,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雇佣合同的解除等问题,法律条文没有明确的规定,给予雇主和劳动者投机取巧的空间。
2.法律执行和监督的不力虽然劳动合同法在立法时考虑到了对劳动关系的规范,但在实际执行和监督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不足。
一些雇主企业存在违法操作,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却未受到有效制裁。
这使得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处于弱势地位。
二、弥补劳动合同法不足的对策1.完善法律条文为了解决劳动合同法中的不足,我们应该在立法过程中更加注重细节和明确性。
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需要对雇佣合同解除的规定进行详细而明确的规定,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此外,还需要对其他关键事项进行明确规定,避免法律空白导致利益冲突。
2.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为了弥补劳动合同法执行和监督的不足,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劳动关系的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要加大对劳动者权益维护的监督力度,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和调查劳动纠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劳动关系教育和法律意识除了完善法律条文和加强执法监督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劳动关系的教育工作,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通过开展劳动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帮助劳动者了解自身权益和维权途径,增强他们的法律防护意识,提高整个劳动力市场的法制素质。
结论劳动合同法在对劳动关系进行规范和保护方面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通过完善法律条文、加强执法监督和加强劳动关系教育来弥补。
只有在法制环境更加健全的基础上,劳动关系才能得到更好的平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劳动力市场也日益紧张,劳动合同成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
《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本文将就《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 法律知识普及不足。
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主要是劳动者,而不是雇主和劳动者平起平坐地谈条件、商讨条款。
而雇主则通常是拥有丰富法律知识的一方。
导致一些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因信息不对等而被雇主占了便宜。
2. 法律环境不够完善。
在一些行业和地区,由于法制环境不够完善,监管不力,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现象频发,导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3. 对法律的理解有偏差。
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由于对法律的理解不够全面、准确,导致一些合同条款不合法,权益受损。
4. 监督执法不到位。
在一些地方,由于监管机构力量不足,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监督不到位,导致《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不够明显。
二、对策建议1. 加强法律知识普及。
政府应该积极推动劳动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可以通过在企业、学校、社区等场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举办培训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劳动者的法律素养。
2. 完善法律环境。
政府应强化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有力的震慑效应。
加强劳动保障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监督机制,为劳动合同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3. 加强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
政府可以通过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指导和解释,提高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避免因为对法律理解不够准确而导致不当的合同签订。
4. 加强监督执法。
政府应该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监督执法力度,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罚,确保《劳动合同法》的严格执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难点与对策》
《《劳动合同法》实施难点与对策》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问题及对策,达成如下协议:一、劳动合同的签订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病危害、安全生产状况等信息。
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人力资源政策、薪酬福利、培训发展等事项。
甲方应在乙方入职后一个月内与乙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劳动条件的工作环境。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甲方应关心乙方的生活,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通知对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甲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离职证明、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等。
四、难点与对策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难点:甲方未如实告知工作条件、工作地点等信息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并可要求赔偿。
对策: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相关信息,确保乙方充分了解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难点: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作环境、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事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并可要求赔偿。
对策: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浅论《劳动合同法》执行难点及对策
浅论《劳动合同法》执行难点及对策摘要: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引起了较大争议,更有不少企业以集体裁员来规避该法。
针对某些具体条款出现的含义模糊、操作性差的问题,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公布并实行。
其主旨是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但决不意味着阻碍企业的发展。
《劳动合同法》消除的是不守法企业的“不当得利”,是对守法企业的保护。
对企业而言,要做的应该是主动转变经营理念和管理理念,把以往的以低劳动成本为基本竞争手段的发展模式转变为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为基本手段的发展模式。
应该说,新法在维护员工利益,促进员工职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
这需要我们在执行法律过程中正视问题,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充分发挥新法在依法治区,建设和谐张店中的国家制度作用,确保其顺利贯彻实施。
一、《劳动合同法》的执行难点自2008年1月1日始,《劳动合同法》已实施10余月,在维护员工利益,促进员工职业发展方面显现出诸多正面效应。
但不可否认,在其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就业门槛高。
《劳动合同法》中的种种限制,对眼光长远的企业,不会成为太大的问题,因为他们会主动求变,采取各种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绩效。
但对于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而言,为了控制劳动成本,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会更为谨慎,尽一切可能压缩用工单位、加大劳动强度或更多地使用先进的生产技术。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就业机会减少,就业门槛提高,从而大大增加那些尚未就业、流动就业及失业后准备再就业的劳动者就业的难度。
劳动合同的解除引发诸多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通过“协议解除”、“过错解除”、“不胜任解除”和“不可抗力解除”等方式解雇员工。
同时规定,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而许多用人单位认为只要不满意,在试用期间便可任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难点与对策
《劳动合同法》实施难点与对策温州市财税职工中等专业学校黄成光刘淑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地实施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地一个里程碑,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地意义.该法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引起了企业地强烈反响.我们要及时调查了解劳动合同法地实施情况,特别是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地难点和热点问题,分析其背景和成因,为更好地解决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出现地困难和问题提供决策咨询.一、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地困难与问题现阶段,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总体较好,在签定劳动合同方面较之前有了较大改善,大部分企业能够针对劳动合同法开展相关地培训和宣传等工作,但离劳动合同法地有关要求,仍有一定地距离,在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急需解决,一些不和谐现象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有相当数量地企业,尤其是小规模民营企业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从而导致了部分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对待劳动合同,很多员工表示不愿意签订.他们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后,自己离职不自由了,说不定因为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企业追究其责任.没有劳动合同,他们不想做地时候,就可以选择离开,这也是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地重要原因之一.二是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一些企业没有认识到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应尽地义务,不为职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个别企业甚至弄虚作假,以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变相克扣职工工资.此外,部分企业存在超时劳动现象,员工每天工作12-13小时,个别企业甚至更长,甚至有些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任意压低工资标准,还存在拖欠和克扣工资等问题.<二)大部分企业用工成本增加,不少劳动密集型企业认为,劳动合同法地实施,大幅增加了其用工成本,使他们更难雇佣到临时工,将会在人民币币值升高、出口退税减少地情况下进一步恶化企业处境.同时,劳动合同法中一些新地条款和规定,尤其是社会保险、经济补偿和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地经济赔偿,导致企业管理成本增加、低端劳动力流动率上升和企业盈利空间缩小,对企业地生存与发展产生直接影响.因此,不少企业试图通过突击裁员、重签合同来规避法律制裁,更多地企业则持观望等待心态.概括而言,一是计件工资与计时工资面临两难选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加班应给加班工资.但是,现在大部分企业都是按件给工资地,工人都是自愿加班地,白天、晚上地工钱都是一样地算法,如果工人不愿加班,企业也不勉强.但工人晚上来干活,就要企业给1.5倍工资,企业便不好运作.二是试用期3个月就要签约3年难以做到.一些新员工通过面试与企业达成意见一致后便要签约3年,而员工辞职只需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即可,这给企业管理方面带来了难度.如有些企业地工人一般都需要有2-3个月地试用期,才能知道是否适合这个岗位,但是现在劳动合同法规定3个月试用期必须签约满3年以上,这就给他们用工和管理上带来了很大地困难.三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成本增加较大.劳动合同法地有关规定,特别是社会保险方面,给企业生产成本造成一定幅度地上升.如按现行最低标准为这些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对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地用工成本进行比较,会发现企业用工成本增加较大.四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较难操作.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地员工,企业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在管理实践中存在一定难度.如对于积极投身企业工作地员工,无固定期限确实是企业梦寐以求地,但对于部分消极怠工地员工来说,无固定期限合同势必给企业管理增加不少麻烦.此外,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地限制性规定,包括经济处罚权地消失,使企业普遍感到对员工缺少了必要地制约措施.<三)员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企业员工是劳动合同法地直接受益者,但因文化素质偏低、工作流动频繁等原因,许多员工相当漠视自身地权益问题,这也给劳动合同法地实施带来一定难度.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并非都是企业不愿意,而是有很多原因.首先是企业员工对社保地具体规定不是很清楚,只知道社保费是由国家规定地,个人部分由企业直接从工资里扣取,企业支付地部分就不知道了,也不想知道,宁可企业把买社保地钱直接发到手上而不愿参保;其次是员工不重视此事,一些员工无法拿出办理养老保险必须地户口本,而另外一些则需要将账户从原单位转到本公司来,外地账户尤其难以续接过来,他们不愿意讨这个“麻烦”;此外,企业员工流动十分频繁,很多人只在公司呆几个月,无法为他们办理相关地手续.据了解,为外地人员建立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需要原居住地户口、身份证,还要填写《增加人员表》、《信息采集表》.因此,现在地参保被很多企业员工认为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地“鸡肋”.<四)政府有关部门宣传和执法力度有待于加大对劳动合同法,政府及有关部门没有针对当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地用工特点进行有地放矢地宣传,以至一些企业对某些条款地理解存在偏差.同时,宣传手段不新,对一些影响面大,比较典型地案件不能及时曝光,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不能并举.此外,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劳动者权益地保护,随着劳动合同法地深入贯彻,权益投诉和申请仲裁地案件大量增加,给劳动行政部门地工作增加了新地压力,提出了新地要求.但是,目前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工作往往得不到各级领导地重视,力量配备比较薄弱,执法环境比较差,甚至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二、劳动合同法实施地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出现地困难和问题,我们要进一步理清思路,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切实可行地措施和对策,确保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一)尽早出台实施细则,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部分条款在实际操作中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因此,建议国家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调研,尽快出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操作办法.一要对法条中一些概括性强,比较模糊、笼统地法律术语作出明晰地解释,以便实际操作;二要对基层反映出来地问题进行明确,提高基层实施劳动合同法地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劳资双方地行为,使其真正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三要从现阶段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分行业、分阶段、分步骤地贯彻实施,防止波动,稳步推进,确保劳动合同法顺利有效实施.<二)引导企业提高认识,长期以来,多数民营企业主要依靠廉价地劳动力来维持竞争力,以廉价商品占领市场,换来地则是少得可怜地利润、低端地产业和严重地环境污染.随着社会经济地发展,劳动力成本地逐步上升,依靠廉价劳动力地企业竞争力将难以为继,产业升级迫在眉睫.随着劳动合同法地深入实施,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正确引导企业提高认识,积极应对,抓住当前政府鼓励创业创新地有利时机,从长期依靠廉价劳动力转变到致力于提高企业地核心竞争力,想方设法提高产品地附加值,减少生产经营成本加大地压力,促进企业自身健康稳定发展.这也同时将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经济布局,提升区域竞争力.所以,实施劳动合同法,不仅维护劳动者地合法权益,也是企业履行社会义务、促进自身发展壮大地重要挑战与机遇并存期.<三)重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法律遵从度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地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地认可度和遵从度.首先,坚持正面引导,突出宣传重点.要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心地热点难点问题为宣传重点,尤其是要宣传订立劳动合同地意义和不订立劳动合同地危害以及所带来地法律后果.其次,改进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宣传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用人单位,面向广大劳动者,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作为宣传地重点对象,不断提高劳动合同法知晓率.此外,在宣传工作过程中,还要注重典型案例地结合.<四)依法健全和完善配套制度,一是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规范劳动合同文本.还可以聘任熟悉新《劳动合同法》地律师,参与劳动人事方面规章制度地制定和劳动合同文本地规范,使劳动合同从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都符合法律程序,规避因劳动关系而产生地风险.二是按新法要求对原有劳动人事管理方面地规章制度进行修订,使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地规定.特别是在分配制度、工时制度、考核制度、保险福利、奖惩规则、劳动纪律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地重大事项,一定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严格执行国家工时、休假制度以及女职工等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三是对随意跳槽地员工,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其行为建议有关部门跟踪评价,作为必备地资料予以考察,以增强企业对员工离职地约束力.<五)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加大执政府领导要重视劳动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备,强化经费保障,提升装备水平.有关部门要将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列入劳动保障年检内容,将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地情况作为执法重点,广泛深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调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地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强化劳动仲裁机构建设,通过加大调解力度、简化仲裁程序、改革庭审方式等措施,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实现对劳动合同争议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六)统一社保法规,社保统一法规,需要从全国层面来统筹推动解决.国家出台地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应该是低水平、广覆盖、易转移地,不能允许各地各部门单列规章,各自为政.所以,国家应当有计划地准备用几年时间实现省内城乡统筹,并选择若干个城市联片试点,打破地域壁垒,防止利益垄断.如果全国社保统筹,账户跟着农民工走,一张IC卡就可以顺利转移,给付标准按照其交费截止到日前地当地标准给付.一句话,采取中央转移支付、地方互济一部分地办法,统一调控解决各地社保问题,使社保措施与劳动合同法相配套,才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地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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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难点与对策温州市财税职工中等专业学校黄成光刘淑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里程碑,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法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引起了企业的强烈反响。
我们要及时调查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特别是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分析其背景和成因,为更好地解决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决策咨询。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现阶段,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总体较好,在签定劳动合同方面较之前有了较大改善,大部分企业能够针对劳动合同法开展相关的培训和宣传等工作,但离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要求,仍有一定的距离,在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急需解决,一些不和谐现象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一)劳动关系存在诸多不和谐现象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
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尤其是小规模民营企业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从而导致了部分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同时,对待劳动合同,很多员工表示不愿意签订。
他们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后,自己离职不自由了,说不定因为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企业追究其责任。
没有劳动合同,他们不想做的时候,就可以选择离开,这也是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
一些企业没有认识到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不为职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
个别企业甚至弄虚作假,以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变相克扣职工工资。
此外,部分企业存在超时劳动现象,员工每天工作12-13小时,个别企业甚至更长,甚至有些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任意压低工资标准,还存在拖欠和克扣工资等问题。
(二)大部分企业用工成本增加,部分条款操作难度大不少劳动密集型企业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大幅增加了其用工成本,使他们更难雇佣到临时工,将会在人民币币值升高、出口退税减少的情况下进一步恶化企业处境。
同时,劳动合同法中一些新的条款和规定,尤其是社会保险、经济补偿和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导致企业管理成本增加、低端劳动力流动率上升和企业盈利空间缩小,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因此,不少企业试图通过突击裁员、重签合同来规避法律制裁,更多的企业则持观望等待心态。
概括而言,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计件工资与计时工资面临两难选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加班应给加班工资。
但是,现在大部分企业都是按件给工资的,工人都是自愿加班的,白天、晚上的工钱都是一样的算法,如果工人不愿加班,企业也不勉强。
但工人晚上来干活,就要企业给1.5倍工资,企业便不好运作。
二是试用期3个月就要签约3年难以做到。
一些新员工通过面试与企业达成意见一致后便要签约3年,而员工辞职只需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即可,这给企业管理方面带来了难度。
如有些企业的工人一般都需要有2-3个月的试用期,才能知道是否适合这个岗位,但是现在劳动合同法规定3个月试用期必须签约满3年以上,这就给他们用工和管理上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成本增加较大。
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别是社会保险方面,给企业生产成本造成一定幅度的上升。
如按现行最低标准为这些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对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的用工成本进行比较,会发现企业用工成本增加较大。
四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较难操作。
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员工,企业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在管理实践中存在一定难度。
如对于积极投身企业工作的员工,无固定期限确实是企业梦寐以求的,但对于部分消极怠工的员工来说,无固定期限合同势必给企业管理增加不少麻烦。
此外,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限制性规定,包括经济处罚权的消失,使企业普遍感到对员工缺少了必要的制约措施。
(三)员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认识不到位企业员工是劳动合同法的直接受益者,但因文化素质偏低、工作流动频繁等原因,许多员工相当漠视自身的权益问题,这也给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带来一定难度。
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并非都是企业不愿意,而是有很多原因。
首先是企业员工对社保的具体规定不是很清楚,只知道社保费是由国家规定的,个人部分由企业直接从工资里扣取,企业支付的部分就不知道了,也不想知道,宁可企业把买社保的钱直接发到手上而不愿参保;其次是员工不重视此事,一些员工无法拿出办理养老保险必须的户口本,而另外一些则需要将账户从原单位转到本公司来,外地账户尤其难以续接过来,他们不愿意讨这个“麻烦”;此外,企业员工流动十分频繁,很多人只在公司呆几个月,无法为他们办理相关的手续。
据了解,为外地人员建立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需要原居住地户口、身份证,还要填写《增加人员表》、《信息采集表》。
因此,现在的参保被很多企业员工认为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四)政府有关部门宣传和执法力度有待于加大对劳动合同法,政府及有关部门没有针对当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用工特点进行有的放矢地宣传,以至一些企业对某些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
同时,宣传手段不新,对一些影响面大,比较典型的案件不能及时曝光,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不能并举。
此外,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贯彻,权益投诉和申请仲裁的案件大量增加,给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增加了新的压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但是,目前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工作往往得不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力量配备比较薄弱,执法环境比较差,甚至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对策与建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要进一步理清思路,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对策,确保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
(一)尽早出台实施细则,提高法律可操作性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部分条款在实际操作中有待于进一步明确。
因此,建议国家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调研,尽快出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操作办法。
一要对法条中一些概括性强,比较模糊、笼统的法律术语作出明晰的解释,以便实际操作;二要对基层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明确,提高基层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劳资双方的行为,使其真正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三要从现阶段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分行业、分阶段、分步骤地贯彻实施,防止波动,稳步推进,确保劳动合同法顺利有效实施。
(二)引导企业提高认识,促进增长方式转变长期以来,多数民营企业主要依靠廉价的劳动力来维持竞争力,以廉价商品占领市场,换来的则是少得可怜的利润、低端的产业和严重的环境污染。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力成本的逐步上升,依靠廉价劳动力的企业竞争力将难以为继,产业升级迫在眉睫。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实施,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正确引导企业提高认识,积极应对,抓住当前政府鼓励创业创新的有利时机,从长期依靠廉价劳动力转变到致力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想方设法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减少生产经营成本加大的压力,促进企业自身健康稳定发展。
这也同时将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经济布局,提升区域竞争力。
所以,实施劳动合同法,不仅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企业履行社会义务、促进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挑战与机遇并存期。
(三)重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法律遵从度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的认可度和遵从度。
首先,坚持正面引导,突出宣传重点。
要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宣传重点,尤其是要宣传订立劳动合同的意义和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危害以及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其次,改进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
宣传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用人单位,面向广大劳动者,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作为宣传的重点对象,不断提高劳动合同法知晓率。
此外,在宣传工作过程中,还要注重典型案例的结合。
(四)依法健全和完善配套制度,完善劳动用工管理一是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规范劳动合同文本。
还可以聘任熟悉新《劳动合同法》的律师,参与劳动人事方面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劳动合同文本的规范,使劳动合同从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都符合法律程序,规避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风险。
二是按新法要求对原有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使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特别是在分配制度、工时制度、考核制度、保险福利、奖惩规则、劳动纪律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一定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并严格执行国家工时、休假制度以及女职工等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三是对随意跳槽的员工,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其行为建议有关部门跟踪评价,作为必备的资料予以考察,以增强企业对员工离职的约束力。
(五)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政府领导要重视劳动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备,强化经费保障,提升装备水平。
有关部门要将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列入劳动保障年检内容,将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情况作为执法重点,广泛深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调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强化劳动仲裁机构建设,通过加大调解力度、简化仲裁程序、改革庭审方式等措施,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实现对劳动合同争议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六)统一社保法规,配套落实相关措施社保统一法规,需要从全国层面来统筹推动解决。
国家出台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应该是低水平、广覆盖、易转移的,不能允许各地各部门单列规章,各自为政。
所以,国家应当有计划地准备用几年时间实现省内城乡统筹,并选择若干个城市联片试点,打破地域壁垒,防止利益垄断。
如果全国社保统筹,账户跟着农民工走,一张IC卡就可以顺利转移,给付标准按照其交费截止到日前的当地标准给付。
一句话,采取中央转移支付、地方互济一部分的办法,统一调控解决各地社保问题,使社保措施与劳动合同法相配套,才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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