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__义煤安〔2011〕45附件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决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和意义安全生产大检查旨在全面排查、整改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可靠。
通过此次检查,旨在提升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加强自身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检查内容范围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防范制度和管理规定的完善程度;2.生产车间、办公区域及仓库的安全设施和用电安全情况;3.特种设备和工艺装备的运行记录、检修和维护情况;4.作业区域的安全标识、通道畅通和防火防爆设备的配备情况;5.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员工培训情况;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7.安全生产记录的填写和保存情况;8.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三、检查组成员和任务分工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察部人员组成,具体任务分工如下:1.检查组长: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统筹安排和协调工作;2.检查副组长:由生产部负责人担任,协助组长完成检查工作;3.检查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察部人员,负责各自部门的检查任务。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检查时间:从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年XX月XX日结束;2.现场检查:每个部门负责人需提前做好本部门的准备工作,接受检查组的现场检查;3.资料审核:检查组将对各部门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和完善化的建议。
五、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结果,将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工作计划,并由各部门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和管理规定;2.加强安全设施和用电安全的检修和维护;3.提升特种设备和工艺装备的运行记录和检查频次;4.疏通作业区域的通道和完善安全标识;5.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员工培训;6.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7.做好安全生产记录的填写和保存。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当前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繁忙期,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增加等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开展全覆盖、不间断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容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坚持全面检查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打通安全生产最后“1米”,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检查范围:此次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是全覆盖所有辖区。
检查重点:1.矿山领域。
重点检查矿山是否存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瓦斯监测数据造假、尾矿库违规排放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卫生纪律等非法违法行为。
2.危险化学品领域。
重点检查是否健全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研判承诺公告制度,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学历是否满足要求、是否落实特殊作业安全管控措施、是否对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障完好投用等情况。
3.消防领域。
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4.建筑施工领域。
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未满足复工复产条件强行施工作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5.交通运输领域。
严厉查处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农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治理团场、连队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
6.燃气领域。
重点查处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7.特种设备领域。
重点检查锅炉、气瓶充装站等人群密集场所电梯等安全管理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进行检验维修,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关于集中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集中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各子公司:为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关于集中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省集中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保证各矿井的安全生产,决定从8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和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工作行为,深入排查、及时处理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前期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总体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1、杜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
2、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瓦斯超限事故逐月下降20%。
3、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各矿井杜绝重大安全隐患。
4、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及职工安全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1、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承担综合协调职能,每半月召开一次协调会,每月进行一次总结。
2、明确安全包保责任区。
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每对矿井明确2~3名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
各包保负责人每半月书面向领导小组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具体包保如下:3、明确各专业牵头人。
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专业牵头人每半月书面向领导小组汇报牵头专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各专业包保人如下:四、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处置各类隐患和问题,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是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各矿井(公司)的第一要务。
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要求更高、责任更大、任务更重,保安全、促稳定是目前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期国有煤矿事故多发,省对国有煤矿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大。
关于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关于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各位同事: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现决定开展一次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目的是全面排查企业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二、活动时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将于本月底开始,持续一个月时间。
期间将对企业的各个部门进行逐一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三、活动内容:1. 对企业生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不存在安全隐患。
2. 对员工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是否齐全并正确使用。
3. 对企业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4. 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员工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5. 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四、活动要求:1.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安排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全面、细致、深入。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建立台账,跟踪整改情况,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清除。
3. 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地方,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提高管理水平。
4. 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活动总结: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形成活动总结报告,并按要求整改落实。
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充分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积极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让安全生产工作成为企业发展的有力支撑,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特此通知。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20.11.13•【文号】•【施行日期】2020.1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组织对全国煤矿企业和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刻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按照11月6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部署,从即日起到2021年底,以“一通三防”和“打非治违”等为重点,在强化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基础上,对煤矿企业和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瓦斯、冲击地压、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瓦斯抽采、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实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范围煤矿企业及正常生产建设煤矿。
三、排查主要内容(一)煤矿企业1.机构和人员情况。
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
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是否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
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各部门: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为主线,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行政督查相结合、辖区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严格贯彻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为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和检查方式(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二)检查方式1.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开展全行业领域安全检查。
2.围绕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开展安全检查。
3.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督导检查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
三、检查重点(一)企业重点检查内容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是否搞弄虚作假手段逃避责任,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企业是否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自主学习、全岗轮训、统一考试;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
3.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企业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是否严格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般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是否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
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运行,全面消除隐患,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通知全体员工,自即日起,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背景近年来,各类安全事故频发,给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企业稳定发展和员工生命安全,公司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目的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目的是发现和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通过检查工作,规范各个岗位的操作规程,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三、检查内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施设备检查:对各个生产设备、工具、仪器的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岗位操作规程检查:检查各个岗位的操作规程是否完善合理,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行为。
3.安全员培训情况检查:对安全员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应急预案检查:检查企业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与员工熟练掌握。
5.安全生产标识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标识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标识明确、醒目、完整。
四、检查要求1.各个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组织检查工作,并配备足够的检查人员。
2.检查过程中,要重点关注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安全员培训、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标识等方面,实施全面、细致的检查。
3.检查人员要详细记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4.各部门要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配合检查。
5.检查整改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各部门要确保按时完工,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企业安全组织。
五、检查时间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即日起开始,计划于一周内完成。
具体检查时间和地点将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并向企业安全组织报备。
六、总结与反馈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后,企业安全组织将组织总结,并对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反馈。
关于2011年5月在全司开展安全质量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2011年5月在全司开展安全质量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各项目部:经公司研究决定,今年5月份在全司范围内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
为做好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质量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标准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认真解决安全、质量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努力创建精品工程。
二、检查主要内容1、安全、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
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一是安全教育培训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二是专(兼)职安全员、质检员配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三是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三检”的执行情况;四是现场安全警示、防护和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情况。
4、工程资料情况。
一是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二是分部分项验收资料,三是工程材料报验资料,三是日常安全质量工作记录。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此次检查从5月10日开始,5月25日结束。
前往各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检查采取公司检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各单位自查为主。
四、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检查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五、有关要求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把这次安全、质量大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公司大检查之前,积极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
各项目部经理要亲自负责,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防止检查走过场。
2、注重源头,深入检查。
要对所有安全隐患和质量通病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从预防上下功夫。
(发)关于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2
义煤集团洛阳煤业有限公司文件义洛煤安〔2011〕9号签发人:牛东风义煤集团洛阳煤业有限公司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洛阳煤业公司各所属矿井: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7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8月1日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省国资委会议的重要精神和集团公司对检查活动的工作部署,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1〕2号)、《关于贯彻省政府安委会豫安委明电〔2011〕2号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豫国资明电〔2011〕37号)和集团公司《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当前兼并重组工作实际,就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洛阳煤业公司各兼并重组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依靠科技发展先进生产力,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全年安全零事故”奋斗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和整改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推进兼并重组工作而共同努力。
二、活动时间和方式按照要求检查时间从8月10日开始,一直到年底结束。
按照集团公司检查重点和兼并重组工作实际活动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检查以集团公司各领导部门督查问题为指导、洛阳煤业公司业务部门专项检查、洛阳煤业公司各所属矿井(关闭矿井除外)全面自查的方式进行。
8月15日—9月10日为第一阶段;9月11日—10月10日为第二阶段;10月11日—11月10日为第二阶段;11月11日—12月25日为第四阶段;三、工作重点1、洛阳公司各兼并重组矿井,在汛期受水害危险较大的矿井“雨季三防”工作开展情况。
是否存在对“三防”工作松懈和轻视情况。
2、隐患整改矿井是否严格按照批复方案进行整改。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确保我市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的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各相关企业将接受本次督导
检查。
二、督导内容
1. 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职工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2. 对近期已整改的问题进行抽查复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落地落实情况。
3. 对上次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主要采用实地巡查和文件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组将对企业进行抽查和现场核实。
四、督导要求
1.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全力配合检查组的工作,提供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检查组反馈整改情况。
3.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督导反馈
督导检查结束后,将向各企业提供检查意见和整改建议,并根据情况予以跟踪督促。
对于情况严重、整改不力的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相关部门务必提前通知企业,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特此通知。
XX年XX月XX日
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年四季度煤矿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潞安集团公司潞矿安函〔2015〕452号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2015年四季度煤矿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集团公司各矿、各相关处室: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全专题视频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汲取近期几起煤矿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确保公司今年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根据《关于做好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办明电〔2015〕61号)和《关于深刻汲取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贺西煤矿“11.17”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晋煤安发〔2015〕967号)提出的工作要求,集团公司决定公司决定从2015年12月8日起,对所属矿井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安排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大检查“回头看”暨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及时有效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公司决定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组:组长:李晋平游浩副组长:王光彪郭贞红孙玉福刘克功王志清肖亚宁洪强张丛林王观昌刘斌孙宏波黄巍吴有增唐军华王强集团公司董事长助理股份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成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二、检查范围、方式和车辆安排(一)检查范围1、原有生产、基建矿井(12座),分A、B两组评分评价。
A组五阳矿漳村矿王庄矿常村矿司马矿余吾矿郭庄矿潞宁矿高河矿夏店矿B组李村矿古城矿2、晋中、临汾、忻州、长治地区整合矿井(21座),统一评分评价。
(宇鑫煤业、王家庄煤业、上庄煤业、前文明煤业、忻丰煤业、大汉沟煤业、大木厂煤业、静安煤业、黑龙关煤业、忻岭煤业、忻峪煤业、五一煤业、五里堠煤业等13座停建缓建矿井由集团各安全监察分局及五人小组负责进行督查)临汾地区(7座矿井):伊田煤业黑龙煤业新良友煤业开拓煤业常兴煤业隰东煤业后堡煤业晋中地区(9座矿井):瑞龙煤业麦捷煤业昌泰煤业祥升煤业2一缘煤业李阳煤业阜生煤业佳瑞煤业长榆河煤业长治地区(4座矿井):东盛煤业华润煤业温庄煤业小南村煤业忻州地区(1座矿井):孟家窑煤业(二)检查方式本次采用专业处室集中检查的方式。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各单位:近期,全国范围内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
3月28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38人死亡,2人下落不明;3月31日,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井下35人死亡,地面5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还引起副井筒瓦斯燃烧。
另外,2月15日,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花桥镇龙阳山煤矿发生窒息事故,死亡3人。
2月18日,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长梁沟镇小三沟村一非法采煤窝点发生窒息事故,死亡5人。
今年以来,公司安全形势相对平稳,但也发生了死亡1起1人、重伤1起1人的事故,暴露出部分矿井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等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10‟1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3.3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10‟15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决定在公司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生产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生产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同时要突出“一通三防”、防治水专项检查。
具体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关于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各村党委、村委会及各驻镇企事业单位:为了认真贯彻《中共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XX号)相关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的重点领域和内容检查的重点领域是: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河道、水库、易造成泥石流滑坡地带、危房、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电力、旅游、农业机械、冶金等相关领域。
检查内容是:(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范是否健全,各类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生产设备、设施工艺是否经过检测、检验、评估、许可达标;(三)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尤其是隐患治理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情况;(四)历次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二、检查的时间和方式由各村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措施。
从9月12日起至9月18日,由各驻村指导员和村双委会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所辖区域和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逐户逐企业的彻底排查。
三、几点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村、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要亲自带队对此次安全大检查进行安排部署、展开检查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各自管辖的区域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
同时,要将本次大检查的责任迅速落实到人,督促其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全镇各类民房建设施工工地、拆迁工地要立即停止施工,进行全面的安全设施检查。
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等行政许可企业要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发现有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进行整改,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监察分局(办事处),局机关有关处室: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要求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XX〕XXX号)要求,按照我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煤发〔20XX〕XXX号)安排部署,现就开展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对象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监察分局(办事处)。
二、督查内容(一)产煤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各类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否做到全覆盖。
(二)各监察分局(办事处)对辖区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率是否达到XX%。
(三)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渝煤发〔20XX〕XX号文件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落实“首查必罚”要求,对每一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四)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行政执法在20XX年XX月底前是否消除“零处罚”。
(五)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是否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辨识煤矿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实行挂牌督办。
三、督查分组XX煤监局、市煤管局按局领导联系片区组织4个督查组(详见附件),由联系片区的局领导带队开展督查和暗查暗访。
四、督查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XX月底,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五、有关要求(一)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做好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积极配合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明确督查重点、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
(三)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关于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全生产公文_1
关于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全生产公文关于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
为切实加强我镇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鼎力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我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质量,实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确保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度的提高,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依据《关于规范安全服务外包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通安监[2011]101号)文件要求,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镇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由镇安监所牵头组织实施,望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配合,确保预期完成检查任务,现将安全检查有关事项及要求***如下:一、检查内容1、安全管理检查企业的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人员培训、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演练)、安全台帐、安全现状评价是否有效等;2、生产现场检查企业的安全条件、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劳动防护、设备、仓库、生产现场等;二、时间布置年月日--------年月日化工企业;年月日--------年月日加油站;年月日--------年月日轻工行业;年月日--------年月日砖瓦行业;年月日--------年月日机械行业;年月日--------年月日船舶企业;年月日--------年月日纺织企业;三、要求1、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制订整改计划,认真落实整改,并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改效果到位。
2、整改计划在检查后2天内报镇安监所,整改结束报请镇安监所复查验收。
请各生产、经营单位接此***后,按要求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检查时间如有变动,另行***。
附:检查时间安排表****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月日。
关于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关于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最近,江总书记就广东省江门市烟花厂重大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批示。
为贯彻落实江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搞好煤矿安全生产,7月5日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出了关于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江总书记对广东省江门市烟花爆炸事故的重要批示,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从“三个代表”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和发展的关系。
认真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对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7月份,在全国煤矿广泛开展以“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防治煤矿瓦斯煤尘重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各煤炭企业要认真制定活动计划,切实加强领导。
一是要以江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为指导搞好安全宣传教育;二是要进行不间断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查找安全生产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隐患;三是按照安全生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和虚报、瞒报、隐瞒作亡事故责任者。
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以《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以防治重大事故为目标。
各煤炭企业立即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带队进行全面自查;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对有关省(区、市)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大检查的重点: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机构改革中,煤矿安全管理职能的落实情况;企业领导干部深入井下、现场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情况;煤矿是否做到依法办矿、合法生产;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煤矿是否依法关闭。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行动的通知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行动的通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行动的通知范文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企业单位,镇直各成员单位:为深入落实3月17日全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扎实抓好我镇当前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镇安委会决定在全镇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目标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冶金建材、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铁路运输、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旅游、人防等行业(领域),其他行业(领域)也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有关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是否存在缺欠及隐患。
(一)非煤矿山领域。
要全面落实以非煤矿山“七防”(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坍塌、防爆破事故)为重点的事故防范措施;组织检测检验机构对矿山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检测,发现隐患立即停运整改。
要加强露天矿山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开采现场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爆破单位及人员是否具有专业资质。
全面排查整改地下开采矿山、尾矿库各类事故隐患,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淹井、垮坝等现象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
要依法做好规划、设计、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重点检查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特种设备源头管理、高温高压锅炉和剧毒、易燃易爆介质压力容器检测情况。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的通知
【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
【发文字号】安委办明电[2005]1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02.21
【实施日期】2005.0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05]1号)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重庆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中央管理煤矿企业:
进入2月份以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辽宁、云南接连发生两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6号),进一步做好国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上升势头,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于2月23日至3月10日对全国国有重点煤矿集中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部署,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通过检查,督促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