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青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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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国发[1994]28号

国务院关于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国发[1994]28号

国务院关于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

正文:

---------------------------------------------------------------------------------------------------------------------------------------------------- 国务院关于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

(国发[199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调动全国人民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国务院决定,199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表彰全国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在改革和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这次大会拟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3000名。表彰范围是:1989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工农业生产和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

二、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受国务院委托负责审批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并领导表彰大会的筹备工作。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罗干担任筹委会主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丁华,人事部部长宋德福,劳动部部长李伯勇,国家经贸委主任王忠禹,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国家科委副主任朱丽兰,农业部部长刘江,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胡光宝,国务院副秘书长李树文担任副主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中宣部、团中央、全国妇联、北京市的负责同志担任委员。

青年劳动模范评选

青年劳动模范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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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汇报时间:20X-XX-XX
评选活动旨在弘扬劳动精神激励 青年积极参与劳动为社会发展做 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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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活动每年举行一次已成为全 国性的重要活动
评选活动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青年 参与已成为青年展示自我、实现 自我价值的重要平台
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的制定依据
劳动模范的定义和内涵 劳动模范的评选原则和标准 劳动模范的评选程序和流程 劳动模范的评选结果和表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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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成立评审委员会由专家、领导、 员工代表等组成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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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荣誉:对评选出的青年劳动模范进行表 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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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选:符合条件的青年劳动者可以向所 在单位或组织申报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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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果:评审结束后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评选流程
报名阶段
表彰仪式:在公示 结束后举办表彰仪 式对获奖者进行表 彰和奖励
评选案例
历年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介绍
2018年劳动模 范:张勇在艰 苦条件下坚持 工作带领团队 取得重大突破
2019年劳动模 范:李华在疫 情期间坚守岗 位为保障人民 生命安全做出
贡献
2020年劳动模 范:王强在科 技创新领域取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得重大成果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哈尔滨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规定》的通知-哈政发法字[1996]12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哈尔滨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规定》的通知-哈政发法字[1996]12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哈尔滨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规定》的通知

正文: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哈尔滨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规定》的通知

(哈政发法字[1996]12号)

现发布《哈尔滨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1996年12月26日

哈尔滨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发挥劳动模范骨干带头作用,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劳动模范的评选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劳动模范,是指市人民政府命名的市劳动模范和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命名的市特等劳动模范。

第四条劳动模范评选由市劳动模范大会筹备委员会负责。劳动模范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市总工会负责。

市人事、劳动、民政、财政、卫生、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被评为劳动模范:

(一)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创造性地劳动,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业绩的;

年度五一劳动模范评选方案

年度五一劳动模范评选方案

2015年度五一劳动模范评选方案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职工争创一流业绩,公司决定开展2015年度五一劳动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公司内部全体职工,重点评选一线生产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为公司的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同时,也将评选少量在社区和家庭中表现突出的普通劳动者。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

1. 申报评选基本要求:参选者需具备敬业奉献精神,工作业绩突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 评选程序:采取部门推荐和公司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公司评选,公司评选委员会将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人选。

3. 评审标准:根据参选者的实际工作表现、贡献程度、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公司内部网站和公告栏上进行公示,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和举报。

三、评选机构和程序

1.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2. 评选委员会:成立公司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评审工作。评选委

员会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一线职工代表组成。

3. 投票程序:部门推荐的候选人需经过评选委员会的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公司层面的评选。公司层面的评选将采取投票的方式进行。

4. 监票人:评选过程中将指定专人担任监票人,负责监督整个评选过程的公正性。

四、奖励措施和宣传

1. 颁奖机构:公司评选委员会将组织颁奖仪式,由公司领导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评选表彰劳模通知

评选表彰劳模通知

评选表彰劳模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

年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召开以来,全市广大劳动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在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学先进、赶先进,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为弘扬劳模精神,激励全市广大劳动者以更大的热情投身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根据《市劳动模范管理工作办法》(政发[]11号),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评选表彰市劳动模范。现就做好年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名额分配

这次评选表彰的范围是,年底前党组织关系或工会关系在的各企业职工和管理人员,各机关事业单位科教文卫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全市农民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驻武警、消防部队的官兵。

年拟评选表彰市劳动模范100名(职工劳模85名、农民劳模15名),其中设10名特等劳模(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在推荐劳模的人选中,企业一线普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普通干部不低于总名额的45%,科教人员不低于25%,农民劳模不低于15%,自主创业人员和个体经营者不超过5%,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0%。对基层领导干部的评选要从严掌握,县处级(含)以上党政群干部不参加评选。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与党政群机关同级干部同等对待,但在科研、教学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教学人员对待。在农民劳模中,村委会主要干部所占比例不得超过50%。在推荐的劳模人选中,女性所占比例不应低于总名额的20%,基层干部所占比例不应低于总名额的5%,少数民族人选、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人选等应占一定比例。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长沙市第二十次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长沙市第二十次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长沙市第二十次劳动模范推荐

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沙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4.01.07

•【字号】长教通[2014]11号

•【施行日期】2014.0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

正文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长沙市第二十次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

作的通知

(长教通〔2014〕11号)

市直各单位:

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1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长沙市第二十次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为认真做好此次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加强推选组织领导。接到通知后,要召开会议,认真布置此项工作,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坚持推选原则。推荐评选市劳模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面向基层一线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推荐,真正把2009年以来为长沙教育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先进典型人物推荐出来。

三是严格推选程序。推荐评选市劳模必须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要有开会时间、地点、参加人名单、主持人姓名、会议内容、会议结果记录,要有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市教育工会。

四是要按时上报推选人材料。各单位如有符合条件的推选人,务必将其材料在

1月17日前报市教育工会。上报材料包括2500字左右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500字左右简要事迹材料(严格按范文格式要求)。纸质版材料送市教育局21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若没有符合推荐评选条件的推选人,可不用上报。

评选表扬劳动模范的通知范文

评选表扬劳动模范的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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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表扬劳动模范的通知怎么写?写评选通知要注意什么?以下是内容馆为您分享评选表扬劳动模范的通知内容,希望能帮您解决燃眉之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自**年**市第三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特别是实施“十二五”规划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广大劳动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先争优、无私奉献,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劳模精神,汇聚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强大正能量,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政府决定,评选表扬**市第四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扬规模和范围

评选表扬**市第四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00名。表扬范围为**年特别是实施“十二五”规划以来,在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技工作者、企业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相应荣誉待遇)的个人不参加评选。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评选。

“**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职工。

二、评选条件

**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必须是热爱祖国,坚持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奋发进取、勇于奉献,廉洁奉公、勤奋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在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中取得显著成绩,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泰州劳模评选标准

泰州劳模评选标准

泰州劳模评选标准

一、背景介绍

泰州市作为江苏省的一个地级市,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以激励广大职工在工作中发扬勤劳、创新的精神,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针对泰州市劳模评选标准,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评选范围

1. 泰州市所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均可参加。

2. 参选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3. 参选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参选者必须在所在单位或行业中有突出表现,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三、评选条件

1. 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2. 在本人所从事的工作中表现突出,在技术、管理或其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或贡献。

3. 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并带动他人共同发展。

4.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在团队中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团队的成功做出贡献。

四、评选流程

1. 推荐阶段:参选者可由所在单位或行业推荐,也可以个人自荐。

2. 审核阶段:评选委员会将对推荐者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评审。

3. 筛选阶段:根据初步评审结果,评选委员会将筛选出候选人名单并进行深度考察。

4. 决策阶段:评选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表现,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五、评选标准

1. 工作成果方面:

(1)工作业绩突出,为所在单位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2)技术水平高超,在所从事的领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3)管理能力强,在管理岗位上有显著成绩和经验;

(4)在公益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

2. 职业道德方面:

(1)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关于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青年的通知

关于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青年的通知

关于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青年的通知

关于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青年的通知

各下属企业、各部(室):

经研究决定,公司将于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表彰奖励一批劳动模范和优秀青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爱企如家,能够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二)劳动模范候选人要求在集团公司工作3年以上,优秀青年候选人要求在集团公司工作2年以上且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评选程序

(一)本次评选要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征求广大职工的意见,分别推荐1至2名劳动模范候选人和优秀青年候选人,经本单位职工讨论通过后,分别填写《劳动模范评选推荐表》和《优秀青年评选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要求800字以上(用具体事例写清其典型事迹),于4月8日前报回集团公司综合部,逾期不予参评。

(二)集团公司成立劳动模范和优秀青年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深入各单位对上报的候选人调查了解,进行严格筛选考核后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三)集团公司依据领导小组的考核意见经党委、董事局联席会议评选、决定。

附件1:《劳动模范评选推荐表》

附件1:《优秀青年评选推荐表》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

关于评选优秀青年的通知

关于评选优秀青年的通知

关于评选优秀青年的通知

为鼓励和表彰在志愿者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青年志愿者、组织者和志愿服务团队,进一步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推动我院学生开展一系列有活力、有成效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特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工作,现将评比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在“志愿辽宁”及大连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且2021-2022学年有志愿服务时长的志愿者。

二、参评须知

1.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采取“个人自主申报”方式;

2.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将根据申报者上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综合得分遴选出15名优秀青年志愿者;

3.参评志愿者个人志愿服务经历及志愿服务时长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统计为依据。

三、参评条件

参评志愿者需在2021-2022学年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30小时及以上,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6次及以上,志愿服务时长参考时间段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

四、申报要求

1.参评志愿者需提交“机械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重命名为“姓名+优秀青年志愿者”),并通过“登录志愿辽宁网站”-“个人中心”-“志愿者证明”获得志愿者证明截图。将截图附加在申请表后;

2.志愿服务时的照片(照片中有本人)和获得的其他志愿者奖状照片放在“活动照片”文件夹中,不少于3张;

3.其他证明材料;

五、奖励制度

1.对获得“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者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

2.在社会实践奖学金评审中加分5分。

六、其他

关于评选劳动模范的通知

关于评选劳动模范的通知

关于评选劳动模范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民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近年来,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艰苦创业,为推动三大战略的实施和促进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大批职业道德、技术创新和科技致富的先进典型。为了弘扬劳模精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表彰一批劳动模范。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名额评选范围:全县各条战线、各行各业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机关干部。评选名额:全县共评选劳模xx名,其中女劳模不少于x人(分配名额见附表)。二、评选条件忠实实践“xxxx”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和代表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在企业改革、发展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争取项目,开发新产品,扭亏增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二)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推动小康建设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三)在农业科技、技术创新、技术攻关、技术比赛、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四)在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者;(五)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

(七)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

(六)在平凡而艰苦的岗位上勤奋工作者;

在党政机关及财税、金融等行业做出显著成绩的。三、评选原则及程序(一)评选原则:严格按照劳动模范评选条件,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自下而上,优中选优,走群众路线。曾获县级劳动模范以上称号者,不再重复评眩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列入评选推荐对象。(二)评选程序:1、被推荐的职工劳动模范,必须经所在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由单位签署意见;农民劳动模范必须经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乡(镇)党委签署意见。国有、集体、乡镇企业法人代表,须经工商、税务、劳动保险部门签署意见。2、被推荐的劳动模范登记表和单行材料务于4月xx日前报县劳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通过。3、对经县委、县政府审定通过的拟表彰劳模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全县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四、组织领导为做好劳模评选的组织领导工作,县上成立劳动模范评审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为成员。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总工会,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县总工会抽调。附件:(一)劳动模范评选名额分配表(二)劳动模范评选登记表

“弘扬工匠精神,争做劳动模范”争创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模板格

“弘扬工匠精神,争做劳动模范”争创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模板格

“弘扬工匠精神,争做劳动模范”争创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模板格式

“弘扬工匠精神,争做劳动模范”争创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弘扬工匠精神,争做劳动模范”争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公司积极行动,认真研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制定详实计划,明确实施方法,以保障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活动计划:

1、开展“工匠精神”、劳模先进事迹及“学习雷锋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全体员工大会或部门、班组会议向员工讲解“工匠精神”的含义和现实意义,树立“匠人之心”,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技能,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精益求精;以劳模事迹感召员工,增强敬业奉献意识,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实现工作质量的新飞跃;学习雷锋精神,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扎实奉献,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公司事业做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2、开展劳动技能知识考核和技术比武活动。结合企业“四评级一评价”要求,根据公司实际工作情况,通过试题答卷、现场测评、随机抽检等形式,对在岗员工涉及到的安全、环保、节能及质量方面工作进行考核;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实操考核;对电工、焊工等技术工种进行专项技术比武,增强员工学习

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开展革新创新活动。以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开展为引领,在能源节约、生产工艺智能化改造、生产模式实现深层次循环式生产方式等方面,立项研究,重点突破,提升公司综合技术水平;大力提倡“五小”创新活动,鼓励员工献言献策,积极参与公司的革新创新活动,提高公司创新创造能力。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濮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濮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濮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

作者)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3.20

•【字号】濮政[2007]16号

•【施行日期】2007.03.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

正文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濮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

者)的通知

(濮政〔2007〕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团结奋进、开拓进取,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为大力弘扬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思想和崇高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八次党代会和市五次党代会精神,调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濮阳,市政府决定在“五一”前夕召开濮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对2003年以来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选表彰濮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范围和对象是:2003年以来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及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专业

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

2003年4月30日以来被授予省厅局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一般不参加评选;已经获得濮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如无新的特殊贡献,一般不推荐评选;副县级及其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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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全体员工:

大家好!近日,公司领导对我公司的员工进行了一轮全面的评选,经过认真投票和评议,确定了一批荣获“劳动模范”的先进个人。在此特向各位员工发布劳动模范通知,庆祝并表彰他们的卓越贡献和出色表现。

首先,我代表公司领导班子向荣获“劳动模范”称号的同志们致以最热烈的祝贺!你们是公司值得骄傲的楷模,是引领全体员工进步的力量榜样!

获得“劳动模范”荣誉是对你们遵循勤劳和敬业的最好肯定。你们以顽强的意志和无私的奉献精神,积极投身于工作岗位,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在日常的工作中,你们以高效率和卓越的业绩塑造了模范形象,充分展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质。

作为荣获“劳动模范”的员工,你们不仅展现了出色的职业技能,更是在集体荣誉和个人奉献之间做出了明智选择。你们以团结的合作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勇攀高峰、追求卓越的精神,激励着全体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勇往直前,争创更大的佳绩。

在全公司范围内举行表彰仪式,宣布并体现公司对你们的高度重视。在表彰仪式上,我们将详细介绍你们的先进事迹,宣读获奖决定,并向你们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以示对你们的感谢与鼓励。同时,公司将推出一系列激励措施,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带来更大的发展。

希望你们珍惜这一荣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

的工作中,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希望你们能以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同事,推动整个团队的共同进步。

最后,再次向获得“劳动模范”荣誉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祝贺!也借此机会感谢全体员工的辛勤付出。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公司将迎来更加光明的未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开封市劳动模范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开封市劳动模范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开封市劳动模范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2.12

•【字号】汴政[2012]116号

•【施行日期】2012.1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

正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开封市劳动模范的通知

(汴政[2012]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9年开封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以来,我市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为弘扬先进,激励斗志,进一步调动全市人民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新崛起、新跨跃,市政府决定在201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开封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2009年以来在我市工业、农业、交通、财贸、建设、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公安等各行各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其他劳动者。市劳动模范候选人一般从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县区级劳动模范中推荐。已经获得开封市劳动模范称号,如无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不再推荐和评选;各县区、市直各局委党、政正职及其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开封市劳动模范必须是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本职岗位上勇于开拓创新,在改革开放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受到群众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电力青年劳模评选方案

电力青年劳模评选方案

电力青年劳模评选方案

背景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为实现能源供应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电力青年是电力行业中积极进取、勇攀高峰、力争一流的生力军。为了展现电力青年的风采和推广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追求卓越的精神,我公司特举行电力青年劳模评选活动。

目的

本次电力青年劳模评选活动的目的是:

•彰显我公司电力青年的骄傲和自豪感;

•激励更多的电力青年投身于电力事业中,谱写新时代电力事业篇章;

•促进电力企业的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

参选范围

本次评选活动面向我公司各电力现场和电力生产部门,参选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35岁以下;

•工龄在电力行业满5年及以上;

•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绩突出;

•遵纪守法,富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具有突出的技术能力或管理水平。

拟定评选流程

1.择优推荐:各现场和部门职能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对岗位担当、工作能力、业务成绩和职业操守等方面进行评估,推荐不超过5

名候选人。

2.材料审核:评选小组根据推荐的候选人资料,审核并筛选

出符合参选条件的人员。

3.现场考核: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候选人进行现场测试和考核,测试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技能技巧、部门管理等。

4.投票表决:对通过现场考试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和宣传,通

过黑板报、海报等方式宣传,宣传期为1周,由全体员工通过投票形

式选出最受欢迎的候选人。

5.组织评审:由评选小组对投票结果进行评分和评议,拟定

最终获奖名单,并组织颁奖典礼,表彰获奖人员。

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立“优秀青年岗位标兵”、“优秀青年创新能手”、“优秀青年员工”等多个奖项,表彰获奖人员,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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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青年的通知

各下属企业、各部(室):

经研究决定,公司将于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表彰奖励一批劳动模范和优秀青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爱企如家,能够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二)劳动模范候选人要求在集团公司工作3年以上,优秀青年候选人要求在集团公司工作2年以上且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评选程序

(一)本次评选要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征求广大职工的意见,分别推荐1至2名劳动模范候选人和优秀青年候选人,经本单位职工讨论通过后,分别填写《劳动模范评选推荐表》和《优秀青年评选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要求800字以上(用具体事例写清其典型事迹),于4月8日前报回集团公司综合部,逾期不予参评。

(二)集团公司成立劳动模范和优秀青年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深入各单位对上报的候选人调查了解,进行严格筛选考核后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三)集团公司依据领导小组的考核意见经党委、董事局联席会议评选、决定。

附件1:《劳动模范评选推荐表》

附件1:《优秀青年评选推荐表》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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