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524-2014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2014-08-01 实施
天 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 524-2014
目
次
前言 .................................................................................. 1 1 适用范围 ............................................................................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2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4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 10 6 实施与监督 ......................................................................... 12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 13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 15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 16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 17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 25
包装印刷行业标准
标准
包装印刷行业标准
印刷生产活动中,设备或车间排气筒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应执 行规定的限值。单位:mg/m3
污染物项目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
排 放 标 准 DB 11/ 苯 1201—2015(北京市)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Ⅰ时段 0.5 15
Ⅱ时段 0.5 10
非甲烷总烃
50
30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 50/758—2017(重庆 市)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 度(mg/m 3 )
最高允许排放速 率 (kg/h
苯
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 准/DB 31/872 — 2015(上海市)
甲苯 二甲苯
1
0.03
3
0.1
12
0.4
非甲烷总烃(NMHC)
50
1.5
颗粒物
20
0.45
注:a 当非甲烷总烃(NMHC)的去除率不低于 90%时,等同于满足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合计
印刷、涂布、印后加
工等工艺
DB12T525-2014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评价规范
ICS13.020.01Z 04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DB 12/T 525—2014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评价规范Evaluation standard for Cleaner Production of industrial park2014-08-04发布2014-09-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编写符合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本标准由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节能协会清洁生产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协助单位:天津市津京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籍金良、李雪、邹继泉、吴克明、董伟、牛秋银、龙强、张雨、窦永慧。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评价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指标计算方法、综合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园区建设、管理、清洁生产绩效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7119-2006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清洁生产 cleaner production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工业园区 industrial park经依法批准,在一定范围的土地予以规划,以专供工业设施设置、使用的地区。
3.3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用能单位的统计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
DB12 524-2014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ICS 13.040.40 Z 60DB12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 524-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Emission Control Standard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V 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2014-07-31发布 2014-08-01实施发布DB12/ 524-2014目次前言 (1)1 适用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5 污染物监测要求 (10)6 实施与监督 (12)附录A(资料性附录) (13)附录B(规范性附录) (15)附录C(规范性附录) (16)附录D(规范性附录) (17)附录E(资料性附录) (25)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防治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促进各行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医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涂料与油墨生产、塑料制品制造、电子工业、汽车制造与维修、印刷与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表面涂装、黑色金属冶炼及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气筒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限值、无组织泄漏与逸散污染控制要求、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管理规定和监测要求。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未列出的污染控制项目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
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严于本标准时,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起草人:唐运平、姚立英、陈璐、黄浩云、王伟、赵喜梅、万宁、王红宇、樊在义、周莹、李志强、周阳。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现状及对策建议
何少林,2006年毕业于同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现在中国石油规划总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从事石油石化挥发性有机物管控研究、环境工程评估等工作。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3号,100083。
E mail:heshaolintcx@cnpc.com.cn。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现状及对策建议何少林1 陈辉1 于景琦1,2 葛雁冰1 吕晓君3 王婧3(1.中国石油规划总院;2.国家油页岩生态环境分中心;3.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摘 要 结合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政策要求,调研行业企业VOCs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现状。
40余家炼化企业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石化企业VOCs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比对数据误差较大、安装源项要求不统一、无组织排放精细化监管有待探索、处理效率一拖二监测方式有待明确、石油化学工业适用性需进一步研究等问题,提出明确石化行业VOCs在线监测安装源项要求,明确石化行业VOCs排放重点源,加快技术规范、比对标准程序、合格产品目录制订等对策建议,探索石化企业VOCs整体排放监管监测模式。
关键词 石化;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DOI:10.3969/j.issn.1005 3158.2020.06.015 文章编号:1005 3158(2020)06 0055 040 引 言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是VOCs重点排放源。
2018年8月30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重点排污单位的VOCs排放重点源应自2019年起将VOCs项目纳入自动监控。
及时开展石化行业VOCs在线监测现状研究,解决当前石化行业VOCs在线监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规范重点排污单位VOCs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的需要,并将增强在线监测效能,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更好地发挥自动监控在环境监管执法和企业运行管理中的作用。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水处理剂整治文本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水处理剂整治文本环评报告目录前言 (1)1 总则 (4)1.1编制依据41.2环境功能区属性61.3评价标准71.4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101.5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111.6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151.7环境保护目标161.8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72 建设项目概况 (18)2.1项目基本情况182.2建设内容192.3产品方案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92.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232.5主要生产设备262.6公用及辅助工程282.7依托工程简介292.8储运工程332.9总平面布置333 工程分析 (35)3.1营运期工程分析及污染源分析353.2污染源分析453.3平衡分析523.4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543.5环评建议整改措施544 区域环境概况 (57)4.1环境概况574.2社会环境概况594.3区域污染源调查615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64)5.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45.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665.3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705.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73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4)6.1整改后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746.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46.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56.4声环境影响分析876.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877环境风险分析 (88)7.1评价目的与重点887.2环境风险识别897.3源项分析937.4后果计算与分析997.5风险计算和评价1047.6风险管理1067.7风险评价结论及建议1188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119)8.1整改后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119)8.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1218.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238.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1258.5固废处理处置措施1268.6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1279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128)9.1清洁生产1289.2达标排放分析1319.3总量控制1321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33)10.1环保投资13310.2环境保护效益分析13310.3工程经济效益分析13311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34)11.1环境管理13411.2环境监测计划13711.3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计划13812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分析 (139)12.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3912.2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3912.3选址可行性分析13912.4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14013评价结论与建议 (142)13.1评价结论14213.2建议146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四至图及现状照片附图3项目声环境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位点图附图4大气和地表水监测点附图5环境敏感目标及评价范围附图6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7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件附件1 项目委托书附件2 废气污染源现状监测数据附件3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单附件4项目用地说明附件5 项目情况说明附件6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函附件7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附件8 岳阳隆兴实业公司与巴陵石化分公司HSE协议附件9 专家修改意见附件10专家签到表附表:审批登记表前言1、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和自然资源。
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相关标准应用问题探讨
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相关标准应用问题探讨丁德武;贾润中;朱胜杰【摘要】从LDAR项目建立、LDAR检测、泄漏维修、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VOCs排放量核算、第三方技术服务等方面,分析了目前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相关标准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及标准制修订提出建议,以提升国内LDAR技术实施水平,满足石化企业实际需求.【期刊名称】《安全、健康和环境》【年(卷),期】2018(018)007【总页数】4页(P86-89)【关键词】泄漏;LDAR;标准应用【作者】丁德武;贾润中;朱胜杰【作者单位】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化学品安全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山东青岛266100;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化学品安全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山东青岛266100;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化学品安全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山东青岛266100【正文语种】中文近年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污染日益引起广泛关注,石化装置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作为十二排放源项之一也被重点关注。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函〔2012〕146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环发〔2014〕117号)等文件均提出要在石化企业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控制设备动静密封点的泄漏率,减少VOCs污染排放。
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也陆续颁布了LDAR相关标准、指南等技术文件,规定了泄漏控制标准、泄漏检测方法、检测频次、维修时限、VOCs 排放量核算等要求。
但这些标准或文件由于出台时间不同,或者参考引用文件不同,造成部分技术内容细节在应用中存在一定问题。
本文探讨了相关标准、指南文件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和建议,为企业理解标准,或者标准起草单位修订标准提供参考。
1 LDAR相关标准实施应用中存在的问题1.1 LDAR项目建立方面a)密封点类型规定不完全一致。
天津涉及VOCS新地标企业废气排放口规范化建设要求
天津企业废气排放口规范化建设要求第一:排气筒进口,出口必须有检测口。
7.1.3企业应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进、出口均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废气合并处理的,应在废气合并后处理设施之前或在各分管上设置采样孔。
第二:排污口标识必须健全E.4.1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应设置监测点位标志牌,标志牌分为提示性标志牌和警告性标志牌两种。
标志牌应涵盖监测点位基本信息。
提示性标志牌用于向人们提供某种环境信息,警告性标志牌用于提醒人们注意污染物排放可能会造成危害。
第三:检测平台必须有,没有按照环保设施不齐全处理!F.2.2.3监测平台可操作面积不小于2m2,平台长度和宽度应不小于12m,且不小于监测断面直径或当量直径的1/3,通往监测平台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O.9moG.3.1监测平台与地面之间应保障安全通行,应设置安全方式直达监测平台。
设置固定式钢梯或转梯到达监测平台,应符合GB4053.1~2要求。
H.3.2监测平台与坠落基准面之间距离超过2m时,不应使用直爬梯通往监测平台,应安装固定式钢斜体、转梯或电梯到达监测平台。
梯子宽度不小于0.9m,梯子倾角不超过45度。
每段斜梯或转梯的最大垂直高度不超过5m,否则应设置缓冲平台,缓冲平台的技术要求同监测平台(见图E.5)。
ICS13.040.01 60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524—2023代*IB1"S4-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EmissionContro1StandardibrIndustria1EnterprisesVo1ati1eOrganicCompounds2023-11-01实施202370-23发布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附录E《娓范性附录)国定污染源废气播放监潮点位设置技术要求EI监满孔要求1UIft阖孔应设置在炫网的网阳或矩影也匕应便TJI试人员开展收潮工作•应避开时蒿试人员馀作有角强的场所.E.1.2对千・送高jβf1t有哥“高气体的*iβ∙Itt篇孔应开在假道的负乐段:告负限下满足不了开孔需求.时正乐下输送高A和q毒气阻的逑避.应安奘带q同版网的帝H依海孔(比四I」)・1*MRft>2∙RKRΠH∣‰1则ι5上班管;&W律检图EI带有同场酬密财采择孔t1.3对于气态污染物.牍潮孔优先设置在垂H管段.应送升碘弯头和断面急就登化的部位.设置在即弯头、网”、爻柠臂下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通("i■内科)和距上逑3件1»方向Wh干2脩直检1i itt⅛t⅛)tt.对他阳χ∙,1tΛfM>2AB∕(A÷B>.式中A.B为边长.牍篙IH面的气血度应在SHSI11.11.4在速定的Ifi测断面上开设监酒!孔.陈潮孔的内柠应力IiOmn・Ifi篇孔在不使用时应用■皈或管制财团•快用时应品打开.11.5”逆直砂A1m的网影俎.设置一个Ift需孔:碘直杼大于InI不大于"的网彩况.我置相互更直的两个魅幕孔:虐也直校>&n的留影*H∙U相互垂直的S个做耽(图E2)・uttA12.MK图E2Bi彩断面澜点与监潮孔示童图11.6矩杉・电根第赛潮断面面枳期分.由篇点数硝定监鬻孔数(见表匚1)•牍潮礼应H在河面,电的面枳小块中心线上(阳口),“i©面宽度》&n时.应在线!两僧开过BMS孔.UMA t上窗利和图E3短照K面潮点与监漏孔示童图12监潮平台要求E2.1防护要求12.1.1距离幽落基准面OSn以上的Ift11平台及谢道的所有徽开边每应"防妒住杆(期阳I3)∙X中Itt得平台的防妒色杆卮帝蹋腼.12.1.2护F的高It®不低于IZn・其设计g及■透安箕应用2BW5”要求.12.1.3护产的玛脚板应乘用不小于IOonin∙2πun的胡皈副地.其JB部在平台面之上高度应不小于100πun.H部距平台面应不大于K1nUn.I•铁干(JMP"Hk2-ΦWrH∣工立核;&・IMbH-ΓHA⅛图EY防护栏仟示点图12.2t≡构鬟求12.2.1监篇平台应在监君孔的正下方12-1.如处・应永久、安全、便于米仟及舄巴E.2.2.2Itt11平台间用空间应保证人员及亲择怆正常方便操作.E.2.2.3Ifi海平内可择作而出不小于2n?∙平台长皮和宽廛应不小于12m∙且不小于Itt蒋断面直校或与量亶特的1∕3∙通"Ift1H t台的Kie宽度应不小于(WnUE.2.2.4Itt篇平台饱面应采用Rnt不小Γ4mm的花双的板线副保网(孔杼小于IOmnXamn).Ittff1日及刊电的软口应不小于受NAn'・E.2.2.5Ifi君平台及通道的副造衣状应符合GB4053J要求.E.2.3其他要求12.3.1脱同平台应设置一个低乐配电粕.内设漏电保护J1不少于2个16Λ∣fi座及2个IOA钻座.保证I1uV及番而I1电力.E.2.3.2脱君平台赠近方造成人体机嫉伤害、妁黄、Ct法、触电*危险酬.应在平台相应Q置设置防妒装置・Itt篙平台上方有益落物网为时.应在航测平台上方3mi⅝it设置防妒装置.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庖符合CB"81%要求.12.3.3»MtWift.我需物及时人体有产室危害物城的赛潮点位应储着相应安全防护长爵.E.3腿!星梯要求13.1Itt篇平台与地面之间应保I•安全划行.应设置安全方式直达段高平台.设置固定式钢或状棒为达Itt需平台•应符合GBHSJJ-2要求.E3.2监高平台与生常基海面之间距离端过2∏*1不应使用直呐:通往胺泅平内•庆安籁冏定式“科怅料Ihe 电怫到制1漏平台•蟀子宽度f小于a%.睇子片■匚:.!;帮δ或转悌的♦大臣直高度不If1过5πυ否用应设置覆冲平台•续冲平台的技术要求同监海平台(⅛rei3).∣4RKι2-»«1S-4∙HΓH1&金枝:"栈干,H-MA11-≡1⅜∣M-FHA>K∑∙佚手鼻;5fN角;的”*».5因定式福斜发示意网13.3Ift同平械于外落基准面NQn以上时•应谀升并安装电棚到达监羯平台・否则.应设置用于装筑设备的电动开障棚.升f»HH洞用于M人・E.4监洌点位尊秀牌E.4.1固定污染源Ifi评点也应设置瞌潮点位标志牌.林志,分为奥示件标王弹和,传性标出两种.林王牌”话盘心君点位是本饯也突示性怀土弊用F向人中偎供某种环境仪R.警告性标志牌用于提N人们注意污染物界放可能会选成危言.各排放单位需注意核对现有自行监测方案中废水、废气排放口是否按频次进行监测。
大型钢构废气处理方案
大型钢结构喷涂线设计方案大型钢构喷涂线设计方案设计单位:江苏龙杰多尔设备环保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大型钢结构喷涂线设计方案一、项目概述本项目用于钢构涂装中心钢结构件喷漆、烘干固化的生产,以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人工作环境、满足环保排放标准而进行的技术改造。
使之具有喷漆、加热烘干固化、废气处理等功能,确保油漆涂装质量,进而缩短涂装施工周期,提升涂装产能。
二、项目基本参数1.工艺流程:本项目设计工艺主要采用底漆+中层漆+面漆方式的涂装方式,设计底漆喷漆房、底漆流平室、底漆烘干室、中间漆喷漆室和中间漆烘干室的生产线方式,对于面漆工艺,设计为喷涂完成中间漆后,工件再进入一次底漆喷漆室,进行面漆喷涂。
2.底漆+中漆+面漆漆膜厚度为:160~220um。
3.输送方式:地面行车的方式,链条传动4.工作制度:全年工作日280天;生产基数24h/天,预计80吨/天5.工件最大外形尺寸:12000×1800×1500mm(长×宽×高)6.控制方式:自动+手动7.最大单个工件重量:3000KG;最小工件:20KG8.生产节拍:10分钟-60分钟连续可调整9.喷漆室、流平室、烘干室可单独密封独立使用10.底漆喷漆房1间、底漆流平室1间、底漆烘干室2间、中间漆喷漆室1间、中间漆烘干室2间、传送链2套、转轨平移2套11.烘干温度:50~80℃可调12.加热能源:主要为钢厂的渣水(40~80℃)和天然气。
三、喷涂生产线标段一设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底漆、面漆干式喷漆室套2含土建基础大型钢结构喷涂线设计方案2中间漆流平室套1通过式3底漆、面漆烘干室套2通过式4地推链输送系统套2通过式,含土建基础5平移摆渡车套2含土建基础6工位小车套117设备土建基础设计1四、方案设计原则1.本次设计的指导思想是:“先进、实用、可靠、经济”及“节能、环保、低成本”。
2.合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论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局设计
论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局设计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论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局设计[摘要]石油化工企业为以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原料,生产、储运各种石油化工产品的炼油厂、石油化工厂、石油化纤厂或其联合组成的工厂。
为了防止和减少石油化工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危害,国家制定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但实际布置中有些设施的布置,本规范中并未明确的规定其防火间距,在新建及改造化工企业时如遇到类似情况,我们该如何去考虑及布置呢本文将结合几个工程实例探讨下在实际设计工作中对于规范的灵活运用。
[关键词]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置中图分类号:S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02-0035-011、总平面设计的任务根据建设场地的自然条件和工厂的生产特点或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要求、合理的综合布置出建筑物、构筑物、交通运输线路、绿化、管线等设施,使其在平面和立面上各得其所,相互协调,成为统一的有机整体。
以达节约用地、减少基建投资,加快建设进度、方便运营管理、美化环境和安全生产之目的,以获得最佳的总平面布置系统。
2、正确理解规范以完成总平面设计的任务总图布置包括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而平面布置的主要依据除了满足工艺流程、安全生产和运输外,还要符合国家相关防火规范要求。
在石油化工目设计过程中,《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以下简称《石化规》是总图专业应遵循的重要规范之一。
如何在总图布置中既能做到符合法律法规,又能合理有效的利用土地,关键在于正确理解规范的目的和意图,真正做到因地制宜,灵活运用。
本文主要针对《石化规》,通过实例分析,理解和应用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
3、工程实例规范中没有的一些设施的平面布置在石油化工企业总图布置设计工作中偶尔会遇到一些撬块或者设施,如油气回收设施、罐顶气VOCs设施、氮气设施等的平面布置,而《石化规》中并未明确规定这些设施的防火间距,我们如何布置呢本人认为:首先要理解其各个设施的工艺特点;二、要对各个设施进行定性;三、按照定性找到与规范中相近的参照设施;四、严格按照规范中要求的防火间距合理的进行总平面布置。
天津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天津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防治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促进相关行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时隔六年,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进行首次修订。
该标准为综合型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主要涉及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基本要求、监测排放控制方法等要求。
此次排放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修订了挥发性有机物的定义,明确了VOCs的表征指标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在表征VOCs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有机气体(以TOG表示)、非甲烷总烃(以NMHC表示)、总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 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国家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有TVOC指标的,对TVOC指标的监测与管理按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2.增加了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和监测方法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碳的质量浓度计。
3.修订了VOCs的监测方法排气筒中VOCs的监测采样按GB/T 16157、HJ/T 397、HJ 732、HJ 734规定执行。
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的VOCs排放,监测采样和测定方法按HJ 733的规定执行,采样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
4.收严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无组织要求包括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施与管线组件VOCs 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等内容。
5.加强了实施与监督对于有组织排放,采用手工监测、在线监测或便携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的任意1h平均浓度值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采用便携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的任意一次浓度值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
浅谈航空煤油装车栈台油气回收
浅谈航空煤油装车栈台油气回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航空业也迅速发展,带动了对航空煤油的需求。
在东部发达地区,航空煤油的输送主要依靠管道输送,基本不存在油气挥发,但在中西部地区,航空煤油的输送还主要依靠火车,装卸过程存在油气挥发。
一、航空煤油栈台油气回收的必要性火车栈台装车的设施目前大多仍采用敞开式鹤管装车,存在油气挥发,污染环境的现象。
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提高,国家对航空煤油栈台挥发油气的治理也提出了要求。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明确要求航煤的装卸过程应优先采用高效油气回收设施,并且要求京津冀区域石化行业2015年底前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
根据2014年8月1日开始实行的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VOC有组织排放源排放限值2016年1月1日开始必须达到80mg/m3。
天津分公司需要对炼油部现有航煤火车装车栈台采取密闭治理措施,满足天津市地标的要求。
二、治理方案国内航空燃料油品装车一般采用普通鹤管装车技术,航空油品的装车质量要求极高,采用普通大鹤管装车时,大鹤管装车设备的清洁过程即复杂繁琐又无法确保其质量,导致航空油品出厂质量不合格问题突出。
80 年代以来,大鹤管装车系统随着机械制造工艺、设备和控制元件的高速发展而逐渐成熟,但装车设备结构未进行根本改进,存在易泄漏、油品易受污染等问题。
大鹤管升降管的进油口和底部分流头直接暴露在大气环境中,空气中灰尘和毛絮污染物直接进入鹤管内壁和外壁,不可避免地造成油品被污染,航空油品出厂质量受到很大影响。
为避免油品在装车时设备被污染,必须从大鹤管整体结构上进行改进,彻底解决装车设备受污染,造成航空油品出厂质量问题。
传统的外液压式大鶴管结构,受压力和流量等因素的影响,升降管顶盖与三通密封,内外套管之间密封均为动密封结构,容易发生泄漏造成油品损耗和安全隐患;升降管进油开口及外部完全暴露在空气环境中,每年春夏之交,空气中柳絮及其他植物毛絮较多时,环境中的污染物(灰尘和毛絮)能进入升降管内或吸附在升降外壁上,装车时被带进罐车造成航空油品被污染,严重影响航煤的出厂质量,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14年天津环保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14年天津环保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14.02.11【实施日期】2014.02.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14年天津环保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县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14年天津环保工作要点》已经2014年第二次局务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各牵头单位要按照绩效考评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每季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自评,促进全年工作圆满完成。
2014年2月11日2014年天津环保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2014年,我市环保工作要以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为指导,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推进污染防治,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环境法制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环保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为建设美丽天津作出应有贡献。
工作目标:完成清新空气行动年度任务,环境空气质量逐步好转。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完成国家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分别保持“好”和“较好”水平。
辐射环境保持在环境本底水平范围内,市域内应用放射源安全可控。
(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区县环保局)二、重点任务(一)着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全力推进实施清新空气行动。
按照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管理方式,采取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的综合治理手段,深入推进控煤、控车、控尘、控污和控制新建项目取得明显进展。
完成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行动方案确定的325项年度工程任务。
积极推动落实国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牵头单位:清指办、大气处;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各区县环保局)2. 严格控制燃煤污染。
天津市地方标准发布通告(第45号)--公布《室内空气有害物质净化效果评价 光触媒法》等四项地方标准-
天津市地方标准发布通告(第45号)--公布《室内空气有害物质净化效果
评价光触媒法》等四项地方标准
正文:
---------------------------------------------------------------------------------------------------------------------------------------------------- 天津市地方标准发布通告
(第45号)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室内空气有害物质净化效果评价光触媒法》等4项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其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如下: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1
DB12/T424-2010
室内空气有害物质净化效果评价光触媒法
2010-11-01
2
DB12/T425-2010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净化消毒装置卫生规范
2010-11-01
3
DB12/T426-2010
蔬菜水果中205种农药多残留测定方法-GC/MS法2010-11-01
4
DB12/T427-2010
葱姜蒜中205种农药多残留测定方法-GC/MS法2010-11-01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0年7月9日
——结束——。
新增注塑机项目紫外涂层固化工艺导入项目新增注塑机年产112万套洗衣机塑料桶项目
工程 一期 二期 三期 四期 五期 六期 七期
八期
表 2-1 公司现有各期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环评情况 审批通 过时间
审批机构
“三同时”验收
验收通 过时间
验收机构
目前进 度情况
年产 21.6 万套洗衣机 2006-4- 无锡新区规划
塑料外桶项目
18
建设环保局
2009-81
无锡新区规划 建设环保局
目录
第一部分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第二部分 验收意见 第三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一部分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新增注塑机项目”、“紫外涂层固化工艺导入项目(第一阶段年 产洗衣机前面板 30 万套)”、“博西威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新增注 塑机年产 112 万套洗衣机塑料桶项目”
及无锡市环保局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无锡市新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和环境保护局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和 2018 年 12 月 12 日出具的相应审批
意见(锡环表新复[2015]247 号、锡环表新复[2017]273 号、锡环表新复
[2018]577 号),本次验收执行标准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一
六期项目、七期项目(第一阶段)、 八期项目建设完成,正在进行三同
时验收
公司新增注塑机年产 112 万套洗衣机塑料
桶项目
2018-1 2-12
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和环境保
护局
本次验收监测针对公司第 6 期项目《新增注塑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第
7 期项目《紫外涂层固化工艺导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第一阶段年产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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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 524-2014
天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控制标准
Emission Control Standard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2014-07-31 发布
2014-08-01 实施
天 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 524-2014
目
次
前言 .................................................................................. 1 1 适用范围 ............................................................................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2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4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 10 6 实施与监督 ......................................................................... 12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 13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 15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 16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 17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 25
最高允许 行业 工艺设施 污染物 苯 原料准备单元、化学反应单元、产品分离/ 精制单元、物料回收单元等生产工艺单元 化学反应、 生物发酵、 分离精制、 溶剂回收、 制剂加工等使用和产生 VOCs 的工艺 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工艺 胶浆喷涂和涂胶工艺 甲苯 二甲苯 VOCs VOCs VOCs VOCs 排放浓度 (mg/m3) 石油炼 制与石 油化学 医药 制造 橡胶制 品制造 10 32 50 100 80 10 15 100 15m 0.35 1.2 0.7 3.6 2.5 1.0 1.0 2.5
I
DB12/ 524-2014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 规,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防治大气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促进各行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医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涂料与油墨生产、塑料 制品制造、电子工业、汽车制造与维修、印刷与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表面涂装、黑色金属 冶炼及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气筒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限值、 无组织泄漏与逸散污染控 制要求、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管理规定和监测要求。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未列出的污染控制项目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 国家 及天津市相关标准严于本标准时, 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严于 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起草人:唐运平、姚立英、陈璐、黄浩云、王伟、赵喜梅、万宁、王红宇、 樊在义、周莹、李志强、周阳。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4 年 7 月批准。 本标准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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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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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 524-2014
与管线组件;以及在检测时有安全顾虑的设备与管线组件。 3.13 实际蒸汽压 true vapour pressure 对于常温储存或装载的物料,其于 293.15K 时的蒸气压(绝对压力);非常温储存或装载 的物料,其实际最大操作温度下的蒸气压(绝对压力)。 3.14 无组织排放 fugitive emission 指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 低矮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 但在一定条件 下也可造成与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果。因此,在执行“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指标时,由低 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增加不予扣除。 3.15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concentration limit at perimeter reference point 标准状态下(温度 273.15K,压力 101325Pa) ,监控点(根据 HJ/T 55 确定)的污染物 浓度任何 1h 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单位 mg/m3。 3.16 现有企业 exist enterprises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企业或设施。 3.17 新建企业 new established enterprises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3.18 单位周界 unit perimeter 指单位与外界环境接界的边界。通常应依据法定手续确定边界;若无法定手续,则按目 前的实际边界确定。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VOCs 有组织排放限值 4.1.1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现有企业执行表 1 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 值。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 2 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4.1.2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企业起执行表 2 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 1 现有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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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 524-2014
气筒中污染物任何 1h 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单位为 mg/m 。 3.4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maximum allowable emission rate 指一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 1h 所排放污染物的质量不得超过的限值,单位为 kg/h。 3.5 排气筒高度 emission pipe height 指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的高度。 3.6 挥发性有机液体 volatile organic liquid 含挥发性有机物成分 10%(重量比)以上的液体。 3.7 泄漏排放源与逸散排放源 leak sources and fugitive emission sources 泄漏排放源是指各种内部含 VOCs 物料(气体/蒸汽、轻质液、重质液)的装置和设备, 包括阀门、法兰及其他管道连接设备、泵、压缩机密封系统放气管、卸压装置、开口阀门及 管线、搅拌器密封口、通道门密封、储蓄槽通风管等。 逸散排放源是指含有 VOCs 物料(气体/蒸汽、轻质液、重质液)的收集、储存设备及 其敞开液面以及含有 VOCs 的生产工艺废水、废液的收集储存和净化处理设施的敞开液面。 (1) 气体/蒸汽:指在正常的作业条件下,设备管线中的工艺流体为气态。 ( 2 ) 轻质液:指在正常的作业条件下,设备管线中的工艺流体为液态,且满足 :① 293.15K 时, 有机组分蒸汽压大于 300Pa; ②293.15K 时, 流体中含蒸汽压大于 300Pa 的 VOCs 成分占其重量百分比不低于 20%。 (3) 重质液:除气体/蒸汽和轻质液以外的介质。 3.8 VOCs 便携监测仪器 VOCs portable monitor instrument 指基于光离子化、 火焰离子、 红外等原理制成的可快速显示空气中 VOCs 浓度的便携式 监测仪器。 3.9 背景浓度值 background concentration 指 VOCs 便携监测仪器在欲检测的设备或管线组件上风向 1~2m 处, 测得的 VOCs 仪器 读数, 若该测量位置有其他临近 VOCs 设备或管线组件的干扰, 则距离不得少于欲检测的设 备或管线组件上风向 25cm。 3.10 泄漏净检测值 leak detection net value VOCs 便携监测仪器检测到的设备或管线组件泄漏的 VOCs 原始读数减去背景浓度值后 的净值,单位 ppmv。 3.11 泄漏 leakage 泄漏净检测值超过标准泄漏最高允许浓度或红外气体成像仪观测到的 VOCs 扩散现象 以及肉眼可见的跑冒滴漏现象。 3.12 难于检测的设备与管线组件 inaccessible component 指不易采用监测仪器进行定量检测的设备与管线组件, 包括从地面进行检测时, 位于高 于地面 5m 以上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或从平台进行检测时,位于高于该平台 2m 以上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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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医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涂料与油墨生产、塑料 制品制造、电子工业、汽车制造与维修、印刷与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表面涂装、黑色金属 冶炼及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排污单位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 以及建设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在 293.15K 条件下蒸气压大于或等于 10Pa,或者特定适用条件下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 部有机化合物(不包括甲烷) ,简称 VOCs。 3.2 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 273.15K,压力为 101325Pa 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标准 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为基准。 3.3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aximum allowable emission concentration 指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 1h 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