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论证审批管理文档下载-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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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的情形: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 水库中的水的; 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取用少量地表水的; 3、在城乡供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因家庭生活需要取用地 下水; 4、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 时应急取(排)水的;(备案) 5、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备案) 6、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同意) 上述情形取水妨碍公共用水、环境安全或者损害他人用水合 法权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限制其取水 。
◇三条红线 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是基础)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取水许可是手段) 用水效率控制红线,遏制用水浪费(取水许可是抓手)
两项审批管理在取水许可管理中的位置
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十项内容
区域取水总量控制 水资源论证审批 取水许可审批 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 计量设施规范化建设 水资源费征收管理 节约用水管理 退水管理 执法监督 管理能力建设
取水许可审批范围
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在闸、坝等工程拦蓄的水域内取水, 如从水库、河网工程中取水,也应当申 请取水许可 ◇对少量取水的限额规定取消了 ◇对地下水取水管理更为严格了
取水许可审批程序
主要有三类情形:新申请的、延续的、变更 的 。从程序环节上基本相同,主要包括申请、 受理、审查、实施、发证
《浙江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省政府 202号令)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水利部第34号令)
取水许可审批依据
水法第48条规定: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 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 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 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 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 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 取水的除外。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 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取水许可审批程序
实施 ◇经批准的取水项目,申请人可按规定兴建取水工程
或者设施。
◇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
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
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取水许可审批程序
受理
接到取水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 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 次告知申请人,否则即为受理。申请人应在接到补正 通知之日起10天内补正,否则申请无效。
取水许可审批程序
审查
◇初审。所在地市县水利部门应在15日内提出初审、复 审意见。 ◇公告。可能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七日内向社会公告。第三方对取水申请有异议的,应 当在公告后十日内向公告机关提出。 ◇听证。主管部门或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均可提出要 求听证。因取水申请引起争议或者诉讼的,应中止审 批程序,待争议解决或者诉讼终止后,恢复审批程序。 ◇专家评审。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查勘、专家评审。 审批时限:45个工作日
◇注销: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原审批机
关注销。确需保留的,经原审批机 关同意后可保留。
取水许可审批程序
申请 ◇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
准前申请
◇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应在核准前申请 ◇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不列入国家基本
建设管理程序的项目,应在取水工程开工前申请 取水许可延续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 提出申请
取水许可审批范围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 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申 请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和水工程拦蓄的水 域内取水,应当办理取水许可证 。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
取水许可审批范围
取水许可制度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地位
水资源管理6大制度
统一管理制度 宏观调控制度 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 节约用水制度 防污治污制度 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
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是法律和经济 手段进行水资源管理的具体体现
取水许可制度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地位
水资源管理四个层面
第一层面 第二层面 第三层面 第四层面 宏观规划 水资源配置管理 取水许可管理 微观管理
两项审批管理工作处于龙头核心位置, 是后续各项监督管理工作的标杆
两项审批管理在取水许可管理中的位置
取水许可管理内容不断深化和拓展的主 要原因:
◇从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本身的角度来说 正在逐步从供水管理走向需水管理;从微观管理走 向中观管理;从水量管理走向量质管理;从粗放管理 走向精细管理 ◇从推进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角度来说 两项审批管理是目前抓好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最成 熟的载体、最有力的手段。
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中需要把握的 几个问题
依据 范围 程序 申报材料 审批结论 权限
取水许可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9年10月1日 起施行)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 务院第460号令)(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19年1月1日 起施行)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审批管理
二O一零年八月
一、“两项审批”管理的重要意义
取水许可制度的必要性 取水许可制度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地 位 两项审批管理在取水许可管理中的 位置
取水许可制度的必要性
取水许可制度,是国家作为公共管理者 和资源所有人,对有限的水资源开发利 用进行调节的行政管理措施。 水资源的有限性和国家所有,决定了水 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实行取水许可制度
取水许可制度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
取水许可制度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地位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以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 水功能区管理等制度建设为平台,以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 为载体,以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入河排污 口管理、水工程规划审批等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 力建设为保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三条红线 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是基础)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取水许可是手段) 用水效率控制红线,遏制用水浪费(取水许可是抓手)
两项审批管理在取水许可管理中的位置
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十项内容
区域取水总量控制 水资源论证审批 取水许可审批 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 计量设施规范化建设 水资源费征收管理 节约用水管理 退水管理 执法监督 管理能力建设
取水许可审批范围
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在闸、坝等工程拦蓄的水域内取水, 如从水库、河网工程中取水,也应当申 请取水许可 ◇对少量取水的限额规定取消了 ◇对地下水取水管理更为严格了
取水许可审批程序
主要有三类情形:新申请的、延续的、变更 的 。从程序环节上基本相同,主要包括申请、 受理、审查、实施、发证
《浙江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省政府 202号令)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水利部第34号令)
取水许可审批依据
水法第48条规定: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 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 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 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 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 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 取水的除外。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 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取水许可审批程序
实施 ◇经批准的取水项目,申请人可按规定兴建取水工程
或者设施。
◇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
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
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取水许可审批程序
受理
接到取水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 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 次告知申请人,否则即为受理。申请人应在接到补正 通知之日起10天内补正,否则申请无效。
取水许可审批程序
审查
◇初审。所在地市县水利部门应在15日内提出初审、复 审意见。 ◇公告。可能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七日内向社会公告。第三方对取水申请有异议的,应 当在公告后十日内向公告机关提出。 ◇听证。主管部门或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均可提出要 求听证。因取水申请引起争议或者诉讼的,应中止审 批程序,待争议解决或者诉讼终止后,恢复审批程序。 ◇专家评审。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查勘、专家评审。 审批时限:45个工作日
◇注销: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原审批机
关注销。确需保留的,经原审批机 关同意后可保留。
取水许可审批程序
申请 ◇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
准前申请
◇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应在核准前申请 ◇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不列入国家基本
建设管理程序的项目,应在取水工程开工前申请 取水许可延续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 提出申请
取水许可审批范围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 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申 请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和水工程拦蓄的水 域内取水,应当办理取水许可证 。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
取水许可审批范围
取水许可制度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地位
水资源管理6大制度
统一管理制度 宏观调控制度 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 节约用水制度 防污治污制度 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
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是法律和经济 手段进行水资源管理的具体体现
取水许可制度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地位
水资源管理四个层面
第一层面 第二层面 第三层面 第四层面 宏观规划 水资源配置管理 取水许可管理 微观管理
两项审批管理工作处于龙头核心位置, 是后续各项监督管理工作的标杆
两项审批管理在取水许可管理中的位置
取水许可管理内容不断深化和拓展的主 要原因:
◇从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本身的角度来说 正在逐步从供水管理走向需水管理;从微观管理走 向中观管理;从水量管理走向量质管理;从粗放管理 走向精细管理 ◇从推进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角度来说 两项审批管理是目前抓好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最成 熟的载体、最有力的手段。
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中需要把握的 几个问题
依据 范围 程序 申报材料 审批结论 权限
取水许可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9年10月1日 起施行)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 务院第460号令)(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19年1月1日 起施行)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审批管理
二O一零年八月
一、“两项审批”管理的重要意义
取水许可制度的必要性 取水许可制度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地 位 两项审批管理在取水许可管理中的 位置
取水许可制度的必要性
取水许可制度,是国家作为公共管理者 和资源所有人,对有限的水资源开发利 用进行调节的行政管理措施。 水资源的有限性和国家所有,决定了水 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实行取水许可制度
取水许可制度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
取水许可制度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地位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以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 水功能区管理等制度建设为平台,以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 为载体,以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入河排污 口管理、水工程规划审批等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 力建设为保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