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优化理论概述
最优税收理论
4.2 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方法
• 理想的税制的三个标准
– 税收公平原则 – 税务行政最小成本原则 – 最小负激励效应原则
• 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方法
– 运用个人效用和社会福利的概念,在赋予各个标准不同 权重的基础上,将这些标准统一于惟一的标准之中。 – 能够带来最大社会福利水平的税收就是最优税收 最优税收 (optimal tax)。
4.3 最优商品税
• 次优税收(second-best taxation)
–即在保证一定收入规模的前提下,使课税行为 导致的经济扭曲程度最小化 。 –最优税收理论中的“最优”实际上指的是“次 优”。
• 最优商品税设计的两个法则
– 等比例减少法则 –逆弹性法则
• 等比例减少法则
–要使税收的超额负担最小,税率的设置应当使 各种商品的生产以相等的百分比减少。 –公式表示为: dx dx (12.1) dx
4. 最优税收
• • • • • 4.1 最优税收理论的核心 4.2 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方法 4.3 最优商品税 4.4 最优所得税 4.5 最优税收理论的政策启示
4.1 最优税收理论的核心
• 最优税收理论的核心在于对税收的公平与 效率原则的内容进行整合,以便能够在公 平与效率的权衡取舍之间选择一个最优的 组合。 • 最优税收理论主要分为两内在的不公平性。
• 对拉姆齐法则的修正
–戴蒙德和米尔利斯率先在最优商品税率决定中 引入公平方面的考虑。 –在需求独立的情况下,一种商品的最优税率不 仅取决于其需求价格的逆弹性,而且取决于它 的收入弹性。 –对于高收入阶层尤其偏好的商品,无论弹性是 否很高,也应确定一个较高的税率;而于低收 入阶层尤其偏好的商品,即使弹性很低,也应 确定一个较低的税率。
最优税收理论
– dxi 是课税所导致的第 种商品生产量的减少, i 而 x 是课税前第i 种商品的生产量。 i –式(12.1)表明,只有在所有商品的边际额外负 担都相同时,征税所产生的总超额负担才会最 小。
x1
=
2
x2
=L=
n
xn
• 等比例减少法则的政策含义
–要实现最优商品课税,应当对所有的商品课征 统一的税率,从而尽可能使税收只具有收入效 应而不会产生替代效应。
本章小结
• 税收是一国财政收入最可靠、最主要的形式。 • 根据取得收入的内在依据的不同,财政收入可以分 为强制性收入、对等性收入和半强制性收入等。各 种收入形式构成一国的财政收入体系。 • 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 入形式的形式特征。 • 征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 尽管一般以边际税率来定义税率的累进性,但衡量 一种税的累进程度却一般以平均税率作为判断标准。
• 受益原则要求每个人所承担的税负应当与他从公 共产品中的受益相一致,这实际上是将公民纳税 与政府提供服务看成是一种类似于市场交易的过 程。 • 纳税能力原则有客观说和主观说之分。客观说认 为,收入、消费和财产可以作为衡量纳税人的纳 税能力的标准。主观说则认为,衡量纳税能力应 以每个人因纳税而感受的牺牲程度为标准。 • 最优税收理论的核心是对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的内容进行整合,以便在公平与效率的权衡取舍 间寻求一个最优的组合。
4.3 最优商品税
• 次优税收(second-best taxation)
–即在保证一定收入规模的前提下,使课税行为 导致的经济扭曲程度最小化 。 –最优税收理论中的“最优”实际上指的是“次 优”。
• 最优商品税设计的两个法则
– 等比例减少法则 –逆弹性法则
第09章 税制优化理论 第03节 税收制度优化理论
《公共经济(财政)学:原理与模型》第9章税制优化理论第9.3节税收制度优化理论9.3.1 最优税收与次优税收所谓最优税收(First-Best Taxation),是指依据税收中性原则设置不造成任何经济扭曲,且符合公平原则的税收。
最优税收的特点是:只有收入效应而不产生替代效应,纳税人经济行为的改变与税收无关。
最优税收理论的提出的新古典经济假设条件:①所有的经济主体都是理性的,拥有作出决策所必需的信息,而且都能作出比其他任何决策机制更为合理的决策;②生产要素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要素具备完全的流动性。
征税前的市场价格反映实际的社会机会成本,不存在外部收益或外部成本。
③经济主体的行为只受价格的影响,不受其他任何因素的左右。
④公共支出难以积极影响相对价格,它无法矫正税收对于相对价格的扭曲效应。
⑤收入和财产的初次分配由市场体系所决定,且被认为是公平的,毋需通过税收协调。
“最优税制不可能性定理”显然,最优税制的上述前提条件是十分苛刻的,因为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税收的存在造成了消费者剩余损失或生产者剩余损失,必然影响消费者或生产者的行为。
现实经济中不可能存在最优税收。
但是,最优税收理论的提出却能为税制设计提供理想的参照系。
次优税收(Second-Best Taxation),这一概念最先由加拿大经济学家李普斯(Lipsey)和美国经济学家兰卡斯特(Lancaster)提出。
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英国著名学者阿特金森(Atkinson)、米尔利斯(Mirrles)、斯特恩(Stern),美国著名学者戴蒙德(Diamond)、费尔德斯坦(Feldstein)等都认为,应在保证一定税收收入规模的前提下,使课税行为导致的经济扭曲程度最小,所以又称“最适课税理论”(Optimal Tax Theory)。
9.3.2 商品税制优化理论(重点!!)政府课征商品税可以有两种做法:一是对所有商品都征税,二是只对一部分商品征税。
再谈税制优化
图 1 倒 “ 曲 线 U”
x收 /入
结构在充分发挥收入 功能 . 保障税收 大幅度增长 的同时 。 弱化 了个 也 人所得课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使得在 目前社会巨富者数量大量增 加. 收入分配逐渐 向两 极分化 的条件 下 , 个人所得税 收人 与个人财 富
◇ 高教论述◇
科技 _向导
21年第 1期 02 5
再谈税制优化
( 河北经贸大学
孙欣 欣 河北 石家庄
0 00 ) 5 0 0
谈 到关 于税制优 化的主题 . 人可能会 说这是老生 常谈 . 有 在我 国 已经没有什么研究 的必要 了 . 本人却 以为只要 我国的税制建设还存在 尚待解 决的问题 。 只要 我 国的税 收体制还不 完善 . 税制优 化的研究就 是一个常谈常新 的问题 , 就始终有其值得研究 的方面 。 在进入 正题之前 .先 简单介绍一 下税制优化 理论。按 照税 收经 济学 的一般观 点 . 制优化 主要是指税 收制度 的设 置必须 满足一 定 税 税收 原则 的要求 , 这些 原则 包括 效率 、 平 、 公 经济 稳定 与增 长 、 管理 等等 。 按税 制优化理论 的内容 和体 系来划分 。可分为 两大部分 : 商 品税制优化 理论和所 得税制优化理论 。其 中商 品税 在我 国税制结 构 中 占主导 地位 ; 得税处 于辅 助税 种地位 。商 品税又 分为一 般税 和 所 选择税 。由于商 品课 税容易 产生 扭曲效应 , 因而 . 品税制优化理论 商 首 先必须解决 的问题就是 如何避免或 减少税收超额 负担 ( B ) 。 E T  ̄ 虽 然从 理论分 析来说 一般税 更有利 于减少超 额宏观 税负 . 但是 由于 一
制作的条形 图 。之所 以以 2 0 0 6年为基准年是应为 中国有相 当一部分 学者认 为中国 0 年 的宏观税负水平是 比较合适 的 从 图中可 以看 出 6 近几 年来我 国税收增 长 幅度 相 比 G P增长 幅度之 间的差距越 来越 D 大. 即出现了所谓 的” 税收超常增 长” 。
对优化我国现行税制一些问题的研究
对优化我国现行税制一些问题的研究工商税制改革后,经过共同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达到了“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预期目标,为此得到了国内外广泛的肯定。
经过多年的运行实践,新税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也已越来越清晰,对此理论界和实际部门也基本上没有异议,因而各种优化完善方案纷纷出台。
本报告并不想对目前税制存在的问题进行赘述,也不准备提出整套的优化完善方案,而只打算对与税制优化完善有关的几个问题提出我们的一些看法。
一、优化税制的目标与原则(一)优化理论与我国的实际随着优化税制理论的代表人物米尔利斯(J.Mirrlees)和维克里(C.Wickley获得1996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税收优化成为人们谈论的热门话题。
优化税制理论成熟于七十年代,它从政府运用“扭曲性”税收工具的不可避免性和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出发,提出了税收可使市场效率损失达到最小的条件和假定,指出税制的改革和优化必须从现实基础出发,而不是从纯粹的理想状态出发。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西方税制改革理论出现新动向,其中之一便是不片面强调税制的最优化,而通过对各种特定的约束条件(包括信息的不充分、不对称和管理的限制等)的研究,寻求次优状态的税制。
优化税制理论已经和正在对中国税收的理论和实践产生影响。
不仅理论界,而且许多实际部门的同志也开始按照优化模式设计现行税制的完善方案。
但是有些方案过于理想化,例如在完善增值税的讨论中,就有不少主张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观点。
我们不否认该类型增值税在理论上的优越性,但是离中国的现实恐怕还很遥远。
我们认为,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真正建立尚需时日,因而市场的失效不仅经常而且普遍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追求最优税制恐怕是很难行得通的。
相比之下,从次优目标出发,总体稳定,局部调整,巩固税基,简化税制,改善征管,可能更符合我国的实际。
(二)公平原则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是公平竞争,而公平竞争的要素之一是公平税负。
税式支出优化理论研究(一)
税式支出优化理论研究(一)加拿大著名经济学家DE·基尔恩斯把税式支出说成是“税收与财政上的主要发明”。
的确如此,税式支出是政府通过税制体系把一部分税收收入让渡给纳税人而形成的一种间接性政府支出。
对纳税人而言,它是税收负担的减轻;对政府而言,它是政府对税制基本结构中所囊括的税收收入加以法定地放弃或让与。
一直以来,中国的税式支出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支出方向上都被政府充分地运用于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之中。
然而,由于在理论上缺乏系统的论证,以至于在实践上不能科学量化,进而规模上无法时效监控;在方向上过多局限于地区性的倾斜而不能有效实施产业优惠。
基于此,税式支出必须从理论上予以优化。
一、税式支出优化的理念选择(一)优化税式支出的理论依据税式支出的提出在过去互不联系的税收优惠和公共财政之间建立起了一座互相沟通的桥梁。
税收优惠是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来讲的,是从孤立的、分散的、个别的角度去认识税式支出的,没有与公共财政收支安排有机地联系起来;而税式支出则是站在公共财政的角度来讲的,是从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和效益分析等方面认识税收优惠的,并将其纳入到政府预算安排的总体框架之内。
同时,可作为对税收优惠效果进行评价的可靠尺度,防止和克服税收优惠的盲目性和失控性,力争以最可能小的税式支出成本换取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由于税式支出与政府预算直接支出之间可以建立起对照比较关系,使政府在实施一定的社会经济政策时能够择优而定、择善而从。
这一点充分体现在税式支出自身的优势上:(1)“合二为一”的比较优势。
税式支出以一次净支付完成两个资金转移过程,即完成税款的缴纳和政府的资金拨付。
与直接的预算支出相比,缩短了支出过程,加速了资金使用的时效性,符合效率原则。
(2)“一石三鸟”的倍增优势。
税法规定,允许将捐赠额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为防止纳税人之间互相捐赠以规避政府税收,税法中通常附有限定性条款),有这样三个方面的好处:第一,对捐赠者来说具有税收利诱性。
专题一最优税收理论
专题一最优税收理论最优商品课税理论一、最优商品课税理论的产生理论上讲,凡是满足一次总付税特性的税制并不是最优税制,因为它不能在收入分配方面发挥调节作用,即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但从税收征收效率的角度看,一次总付税的课征效率最高。
一次总付税有两个特性:税收数额固定和纳税人的任何行动(除了移居国外或自杀)都不能改变他或她的纳税义务。
在历史上,具有一次总付税特性的例子是人头税,但人头税是非常不公平的税。
所以,一次总付税性质的税不是最优课税理论所涉及的税。
然而,一次总付税理论在研究最优课税理论时是有用的。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人头税是一次总付税仅有的可行的形式,由于人头税不能与支付能力相匹配,或不能在有一次总付税的性质下用来实现财富收入的再分配,但一次总付税可以做一个参照物,依据它可以测度通常遇到的次于最优的税收,这是一次总付税理论的意义所在。
正因为如此最优商品课税理论就是要阐明,应如何课征商品税,才能使税收额外负担最小。
以个人能力、财富、收入和支出为依据设计收入。
假定,政府对X和Y课征比例税,且税率相等,均为t。
如果税额都可以通过提高价格转嫁的话,征税使X的实际价格提高到(1+t)Px,Y 的价格提高到(1+t)Py,I的实际价格提高到(1+t)W。
这样,个人的税后预算约束线的代数式为:WTt=(1+t)PxX+(1+t)PyY+(1+t)WI两边同除(1+t)得WT/(1+t)= PxX+PyY+WI可见,如果政府对闲暇在内的所有商品课以同一税率t征税,同时间的价值从WT减到WT/(1+t)是等价的。
对任一工资率而言,个人无法改变其时间拥有量的价值。
因此,一种降低时间价值的税,实际上是一次总付税。
前面分析指出,一次总付税不带来额外负担。
因此结论是:如对包括闲暇在内的所有商品按同一税率征税,与一次总付税是等价的,不产生额外负担。
当然,在现实中,无法对闲暇征税。
只有对X和Y征税,才是可行的。
所以,一般的税,有些额外负担是不可避免的。
最优税制理论研究
最优税制理论研究摘要:目前我国税制正处于转轨时期,如何理解西方的理论成果, 并为我国税制改革提供更好的思路,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
本文通过介绍最优税制理论,分析最优税制理论存在的现实意义,提出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借鉴意义, 以便优化我国当前税制改革,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关键词:税制;纳税人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6-0-02一、最优税制理论概述最优税收理论是一种规范性的经济税收理论,它从公平与效率的税收原则出发,利用福利经济学和数学工具,通过分析各种税收的性质、效应及其权衡关系,找出进行最优税收决策的决定因素及一些一般性原则,用以指导现实的税收政策与税制改革。
最优税制理论研究的是政府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如何征税才能保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问题。
信息的不对称使得政府在征税时丧失了信息优势,在博弈中处于一种不利的地位,在自然秩序作用下无法达到最优的帕累托状态。
我们只能通过制度的安排,使之接近于这个状态。
最优税制理论就是在这个时候悄然兴起。
由于该理论是建立在信息不对称即政府对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习惯偏好不完全了解这个基础之上的,因此更具有现实意义。
另一方面税收的基本原则主要为效率与公平,最优税制应该是同时兼顾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的税制。
税收的效率原则要求税收不干预资源的配置,保持一种中性,以免造成对纳税人的行为扭曲。
二、最优税制理论的评价最优税制理论是对税收调控作用的重新认识。
在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传统中,市场是万能的,税收要保持中性的原则,不能干预市场的正常运行。
但是随着人们对市场失灵的认识,税收被认为在存在失灵的领域具有调控作用。
现代的最优税制理论更加明确了税收在市场中的调控作用,这种作用不仅在失灵领域,而且还作用于非失灵领域。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对市场运行进行调控,其目标定位于减少经济波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
最优税制理论无论是从假设上还是从模型建立的意义上,都是为调控经济这个目标服务的,这使得我们对税收的调控作用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
税制结构优化
我国税制结构优化探讨我国税制结构优化探讨摘要我国已初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税制是在1994年经济转型初期建立的。
从1994年至今,税制的改革优化一直在进行,但还不能完全适应当下的经济,阐述了税制结构的影响因素和税制优化,结合我国现状分析税制结构及其优化程度,提出我国税制结构优化的构想。
关键词税制结构;税制优化;建议1 影响税制结构的因素及税制优化的标准1.1 影响税制结构的因素1.1.1 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一个国家主体税种选择的决定性因素发达国家生产力水平高,人均国民收人居世界领先地位,具备个人所得税普遍征收的物质基础。
同时由于城市化水平高,能够有效地进行个人收入水平的查核和各项费用的扣除,也便于采用源泉扣缴的简便征税方法。
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较低,人均国民收入水平不高,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税源极其有限。
由于处于商品经济发展初期,商品流转额迅速膨胀,商品税的税源远远大于所得税的税源,必然形成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如在中国,大部分人口从事农业、个体或小规模经营,所得难以核实,使得个人所得税普遍征收的可行性不具备管理上的条件。
1.1.2 对税收政策目标侧重点的差异也是税制结构选择因素之一发达国家着重考虑的,是如何更有效地配置资源或公平调节收入分配。
在前文提到所得税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而注重税收公平目标的实现,个人所得税无疑是一个重要手段。
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贫富悬殊、分配不公问题十分突出和严重,为缓和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征收社会保障税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起到减小收入差距、抑制贫富悬殊的作用。
所以,注重发挥宏观效率和税收公平目标,就必然会选择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迅速发展本国经济的历史任务,需要大量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作保证。
商品税较之所得税对于实现收入目标更具有直接性,税额多少不受经营者盈利水平高低的影响,税源及时、稳定。
浅析最优税收理论及其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影响
浅析最优税收理论及其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影响【摘要】最优税收理论是现代财政学中的重要理论之一,通过研究税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寻找最佳的税收政策。
在中国税制改革背景下,最优税收理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首先介绍了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原理和实践应用,然后分析了中国税制改革的目标与实施,以及最优税收理论在中国税制改革中的应用情况。
最优税收理论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启示在于优化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
展望未来,中国税制改革仍需借鉴最优税收理论,不断完善税收体系,推动经济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最优税收理论、中国税制改革、基本原理、实践应用、目标、应用、启示、未来展望1. 引言1.1 什么是最优税收理论最优税收理论是指通过优化税收政策来实现最大化社会福利的理论。
其核心思想是要在保证税收收入的基础上,尽量减少税收对经济活动的扭曲作用,以促进经济的高效运行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最优税收理论认为,税收政策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公平性、效率性、简洁性和透明性。
公平性是指税收应根据纳税人的能力分配,让财富更加均衡地分配;效率性则是指税收政策应该尽量减少对经济活动的扭曲作用,避免阻碍资源的最优配置;简洁性和透明性则是指税收政策应当简单易懂,不容易被绕过。
最优税收理论是现代税收理论的重要基础,为各国政府优化税收政策、推动税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在中国,最优税收理论也逐渐成为指导税制改革的重要理论基础。
1.2 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始于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税收体制也面临着改革的需求。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税收收入的规模也逐渐增加,税收体系逐渐显现出缺陷和不足之处。
传统的税收体制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上表现出种种不足,如税负过重、税制复杂、征收效率低下等问题逐渐凸显。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税收征收效率,中国政府开始了对税制的改革。
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最优税制理论
7.6 米尔利斯和维克里的最优税制
詹姆斯·米尔利斯(James A·Mirrlees),英国人,1936年7月5日出生于苏 格兰的明尼加夫,与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是同乡。14岁时他就对数学产生 了超乎寻常的兴趣,自学微积分。1954年考入爱丁堡大学,1957年,获爱丁 堡大学的数学和理学硕士学位,于1963年获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69 年,年仅33岁的米尔利斯就被正式聘为牛津大学的教授。1993年与他感情甚 笃的夫人去世,为换个环境,1995年起担任剑桥大学经济学教授。1968、 1970、1976年,他出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系客座教授。1982年被选为美 国经济学学会的外籍荣誉会员,于1989~1992年荣任英国皇家经济学学会会 长。米尔利斯担任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教授,为中国学子介绍“通往诺贝尔 之路”。米尔利斯预言中国经济增长在10至15年内将持续维持在10%左右。
(2)财政分配过程要求忽略转移支付的影响。税收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 首先把收入从个人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然后再由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手段 部分返还给食利者(领取抚恤金、失业救济、贫困补助等社会保险的穷人)。 这种转移支付和税收的征收范围及支出方式密切相关,消费者可支配收入的 变化又直接改变了消费者需求结构和消费偏好,这种变化我们可以忽略不计 。
威廉·维克瑞(WilliamVickrey,1914-1996)。在信息经济学、激励理论、博 弈论等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贡献。
1914年,维克瑞生于加拿大 1935年获耶鲁大学理学学士学位 1937年获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 1945年起,维克瑞任职于哥伦比亚大学。 1947年又获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1964——1967年,他担任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主任,在此期间曾任纽约市城
在《储蓄的数学理论》中,拉姆塞奠定了研究最优积 累率和最优增长的基础,并确立了储蓄和利率的建设性理 论。在这篇文章中,拉姆塞首先研究一个国家的最优储蓄 率,结论是储蓄率乘以消费的边际效用应该是等于效用的 总净享乐率与最大可能享乐率之差。这被称为凯恩斯—拉 姆塞法则(因为凯恩斯为这个结论的得出提供了一个非技 术性的论证)。这个法则的特点一是储蓄水平不取决于生 产函数,二是储蓄水平不取决于利率(除非利率为零)。这 一法则不仅提出了储蓄率应该是多少,而且还用动态最优 化技术解决了这一问题。
[计划]税制优化理论
税制优化理论及其在我国煤矿中的运用1税制优化的含义何为税制优化?按照税收经济学的一般管理,税制优化主要是指税收制度的设置必须满足一定税收原则的要求,这些原则包括可效率、公平、经济稳定与增长、管理等等。
而提供政府所需财政收入的同时,又能较好地解决对经济行为主体的激励问题。
但是,这一税制优化目标能否实现,如何实现以及实现的方式取决于实现这一税制时所需的各种条件是否充足,也即取决于在税收原则实现过程中是否存在各种约束或限制。
2 税制优化理论的三大流派2.1 正统学派税制优化理论正统学派的最优税理论主要代表人物有拉姆齐、阿特金森、斯蒂格里兹、米儿利斯、费尔德斯坦、戴蒙德等,它发展于21世纪20年代,鼎盛于70年代。
正统学派积极倡导税制的最优化,其假定条件有三个:第一,完全竞争市场假设;第二,行政管理能力假设,任何税收工具的使用都不受政府约束,且行政管理费用低廉;第三,标准福利函数假设,设定了最优税制目标,即实现福利最大化。
在这些假设下,政府不可能不费代价地筹集到财政收入,该代价集中体现为税收干扰资源配置产生的经济效率损失,即“超税负担”。
所以,政府和税收理论都致力于寻求一种最优的税收工具,以使得能够筹集既定收入量的前提下,产生最小的超税负担。
2.1.1 直接税与间接税搭配理论经济学家希克斯、李特尔、克利特等从不同角度对直接税(所得税)与间接税(商品税)的优劣进行探讨,指出在两者合理并存的基础上,税制模式的选择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政策目标。
首先,直接税(所得税)与间接税(商品税)应当是相互补充的而非相互替代的,两者不可偏废。
直接税易于实现分配公平目标,间接税易于实现经济效率目标,二者各有优劣。
但要实现税制的公平与效率兼顾,直接税与间接税二者不能偏废,承认了二者存在的合理性与必然性。
其次,一国税制模式的选择取决于该国政府的经济政策目标。
在直接税和间接税并存的复合税制情况下,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实现二者的合理搭配,也就是税制模式的确立问题。
从税制现实优化角度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完善_1
从税制现实优化角度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完善一、优化税制的现实改进和个人所得税制的理想优化80年代以来,优化税制理论逐步成为西方税收理论的主流,并对西方税制改革产生了重要指导作用。
税制优化的主要目标在于使税制的设计能够达到公平、效率和收入的并重,并在这一前提下较好地解决对行为主体决策的刺激作用。
由于优化税制理论存在关于纳税人偏好、技术条件(通常是不变报酬收益)、市场结构(通常是完全竞争)和政府行政管理能力的基本假设,重点是规范经济学,并在分析过程中排斥了市场约束和非市场约束的条件,所以依据这种理想环境和原则建立起来的优化税制只能永远停留在理论设计阶段,并可称之为“理想优化税制”。
现实税收制度远远比税收理论描述复杂得多,突出表现于其税制环境和条件的非理想化。
第一,市场失效构成税制优化的市场约束。
现实市场结构十分复杂,垄断、外部经济、公共产品、信息不对称、收益递增等一系列经济现实构成了税制原则实现过程中的各种约束和限制,并进而资源的最优配置。
第二,各国具体国情构成税制优化的非市场约束。
从世界各国税制设置和改革的和现状看,并非所有的最优税制都能得以建立,并非现行税制中的所有扭曲性因素都能得以改进。
究其原因,就在于税制优化过程中存在大量非市场约束。
这些约束是多方面的,具体包括:(1)各国经济状况;(2)政府的政策取向;(3)既得利益集团的承受能力;(4)技术及管理的水平。
因此,我们可将市场和非市场约束条件下按税制改革目标设置和改进的优化税制称为“现实优化税制”。
这才是我们税制改革的着眼点和基石。
但是,这并不能说明“理想优化”没有任何存在价值,世界各国税改经验和我国近几年来新税制的实践都是一个逐步从“现实优化”向“理想优化”迫近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理想优化”状态实际上成了税制优化在实践操作中的一个参照系和努力的基本方向。
“优化、现实、迫近”的思路正是世界各国成功税制改革的基本路径,也是本文展开探讨的基本逻辑起点。
第六章 税收优化理论
第六章税收优化理论第一节税制优化理论的基本内容一、最优原则与税制设置1.最优原则的含义(The First—Best Principle)Δ最初含义:“市场配置效率原则”——私人部门(市场机制)对资源的有效配置。
2.最优原则对税制的要求不影响或不干扰私人部门的决策3.最优原则的困难(1)从效率原则的最初定义上看,大部分税收本身是市场失效的表现。
(2)只有几类特定的税收不会导致市场失效——一次总额课税、纠正性税结论:纯粹的最优原则在税制设置中的应用余地很小。
切实可行的目标是:在维持一定的政府税收收入前提下,使税制设置所形成的效率损失达到最小,从而增进社会福利。
“次优原则”及其在税制设置中的应用。
二、次优原则与税制设置1.次优原则的含义(The Second—Best Principle)论证在市场存在某些既定失效的条件下,如何建立能使这些失效损失达到最小的优化价格条件。
2.次优原则的运用赋予税制效率原则的崭新含义——明确绝大多数税收本身就是一种市场失效,政府应在征税以获取必要收入的条件下,确定税收可能带来的效率损失的大小与来源,从而尽可能地使这些效率损失达到最小,使税制有助于或较少干预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
“优化税收理论”3.优化税收理论的特征(1)大量采用数学方法,讨论并力图确定西方税制中存在的效率损失,强调降低税负以缓解这些失效行为以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2)将税制中公平与效率两大原则的协调与权衡一并加以讨论,将被传统的新古典学派相对忽视的公平问题重新纳入税制设置的讨论中,从理论上探讨效率、公平与财政收入三大方面的协调。
比较各种税的优劣(3)研究路径指明降低税收效率代价的可能途径4.税收优化理论的假设前提(1)完全竞争市场——不存在垄断、外部性、公共品、规模效益递增(2)行政管理能力假设——任何税收工具的使用都不受政府行政管理能力限制,且行政费用相当低(3)标准福利函数——实现福利最大化(个人、社会)5.税收优化理论的基本内容——三大支柱(1)最优商品税理论(2)生产效率的税收条件理论(3)最优累进所得税理论第二节所得课税的优化一、个人所得税的优化1.税基优化(1)最优税基——大口径所得概念:S-H-S所得增长概念Δ所得被定义为一定时期个人资产的增加额,标准内涵可概括为七项:①实物所得应折算成市场价值征税;②对未来所得(退休金和年金)的索取及累积保险费的利息所得也须征税,不予扣除;③对自由自用住宅隐含的租金所得,在扣除抵押货款利息、维修费用和折旧费等支出后,按其净值征税;④所有资本项目的利得,不论已实现的或自然增长的部分,在对资本利得的税基进行通货膨胀调整后,按普通所得的税率征税;⑤对生前赠与、死后遗产和彩票的收益应征税;⑥对公司已分配利润和未分配利润征收的公司所得税和对股东征收的所得税应全面实行一体化;⑦国外来源所得应全部征税,但对在国外已交的所得税与公司税,应予抵免。
中国税制改革73页PPT
14
(六)税制改革与税制设计
起点:从零开始,还是从现在开始?
税制改革的不确定性:公平与否?
——资产价值:按揭贷款利息税收扣除与否
——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对投资的影响
15
(六)税制改革与税制设计
现实税制的形成受到众多条件的约束, 与标准的最优税制设计理论试图充分考虑 这些条件,提出相应的税制设计方案。 9
(四)税制设计理论
税收征管成本 逃避税成本
遵从成本(服从成本)
10
(五)真实世界中的最优税收
考虑了遵从成本和征管成本,标准的最优税收法则需要进行
相应的修正。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003年以来,随着公共财政、民生财政、民主财政理念的 深入,新一轮税改按照“降低税率、扩大税基、简化税制、
加强征管”的基本原则,通过对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改革来努力 促成效率和公平目标的统一。
税改的理由2:罕见而特殊的轨迹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10000
0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1.最优商品税 最优商品税率很大程度上应该实行比例税率。比例税率降
低遵从成本和征管成本,因为不用单独衡量税基,降低了 政府的实施成本。降低了非遵从的激励,减少了相对价格 变化的扭曲。偏离比例商品税率应该最小,很大程度上应 该对那些就价格变化无法作出反应的商品实行边际高税率 (例如必需品);而对带来显著负外部性的商品,对较高 收入阶层消费的商品,对课税容易而且低成本筹集的商品 例如服务商品,出于征管成本和所获得收入的原因,可实 行较高税率。
第09章税制优化理论第02节税收原则:公平与效率
《公共经济(财政)学:原理与模型》第9章税制优化理论第9.2节税收原则:公平与效率9.2.1 税收的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被公认为是首要的税收原则:这一方面,是由于公平对于维持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转必不可少;另一方面,是由于税收对于收入分配的矫正是维护社会稳定所不可或缺的。
所以,公平不仅仅是一个经济目标,而且是一个社会目标,甚至后者比前者更重要。
税收公平原则应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是福利水平相同的人应缴纳相同的税收,即所谓的横向公平(Horizontal Equity);二是福利水平不同的人应缴纳不同的税收,即所谓的纵向公平(Vertical Equity)。
可见,公平原则的关键在于福利水平的定义及衡量,从这个意义上说,税收公平原则问题实质上就是税收公平标准问题。
依据不同的标准,人们对税收公平原则作出了许多种解释,大体可概括为两类:受益原则和纳税能力原则。
1、受益原则受益原则(Benefit-Received Principle)认为:每个人所承担的税负应与他从公共产品中获得的利益相一致。
根据受益原则,横向公平可解释为从公共产品中获益相同的人应承担相同的税负;纵向公平可解释为从公共产品中获益多的人应承担较多的税负,而获益少的人应承担较少的税负。
受益原则的实质:受益原则实际上是将公民缴纳税款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看成一种类似于市场交易的过程。
税收仿佛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价格,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偏好来评价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并按边际效用付款购买。
受益原则的分配中性!体现受益原则的税收对于收入分配而言是中性的,即不改变市场体系所决定的初次分配格局。
如同每个人用自己的收入在市场上购买自己所喜欢的私人产品一样,公民用自己的收入购买政府的公共产品。
因此受益原则维护的是规则公平,它无助于实现收入分配结果的公平。
受益原则在实施过程中碰到的最大的难题?受益原则在实施过程中碰到的最大的难题是:如何确认每个人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中所获得的利益。
西方优化税制理论与中国税制建设
西 方优 化税制 理论 与中 国税制建设
。 杨 海燕 t 顾 洁 昀
203 ) 0 4 3 ( 旦 大 学 经 济 学 系 上 海 复
[ 摘
要]优化税 制理论 , 又称为最优 税制论或 最优 税收论等 , 属于规 范经济学的 范畴。 它作 为西方税收理 论 的
文 章 中 他 还 依 据 一 些 特 定 的 函 数 形 式 , 出 了 提 计算 最 优税 制 函数 的方 法。 里 斯在 1 7 莫 9 1年 还
[ 者 简 介 ] 杨 海 燕 ( 9 8 )女 , 作 1 7- , 复旦 大 学 经 济 学 系博 士 研 究生 。 究 方 向 : 研 当代 中 国 经 济 。 洁 昀 (9 7 )女 , 旦 大学 经 济 顾 17一, 复
2 0世 纪 7 0年 代 以来 在 最 优 税 制 论 方 面 做
桥 大 学 教 授 詹 姆 斯 ・莫 里 斯 和 美 国 哥 伦 比 亚 大 学 教 授 威 廉 ・维 克 里 最 为 著 名 。 里 斯 在 他 莫
1 7 年 发 表 在 《 济 研 究 评 论 》 论 文 《 优 所 91 经 的 最 得 税 探 讨 》 An e p o a i n i h h o y o ( x l r to n t e t e r f o tmu p i m n o a a i n) i c me t x to 中通 过 最 优 所 得
则。
愈 发 成 为 了 经 济 学 家 们 的 历 史 使 命 。最 优 税 制 论 就 是在 这 样 的历 史背 景下 产 生 的。 优 化 税 制 理 论 的 代 表 人 物 , 即 创 始 人 是 也
年 的 经 典 性 论 文 中 建 立 了 最 优 税 制 论 的 一 个 简 单 框 架 , 一 次 用 一 般 均 衡 的 分 析 方 法 来 研 第 究 税 制 优 化 的 问 题 。 姆 齐 经 过 分 析 得 出 的 结 拉
最优税收理论及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
最优税收理论及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引言税收是现代国家的重要财政手段之一,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关键作用。
最优税收理论是经济学领域的重要研究内容,旨在探讨如何设计最合理、最有效的税收体系。
本文将介绍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概念,分析其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以及未来可能的改革方向。
最优税收理论概述最优税收理论主要研究以下几个方面:1. 效益原则效益原则是最优税收理论的核心概念,认为税收应以实现社会效益为目标。
根据效益原则,最优税收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适度原则:税收应当适度,既不能过高导致经济活动受到阻碍,也不能过低导致财政收入不足。
•公平原则:税收应当公平,避免富者恒富、贫者恒贫的不平等现象。
•简洁原则:税收应当简洁,避免繁琐的税收制度给纳税人带来负担。
•透明原则:税收应当透明,纳税人应能够清晰了解自己的税负和税收用途。
2. 税收弹性税收弹性是指税收对经济变动的反应程度。
最优税收理论认为,税收应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根据经济状况做出相应调整,以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平衡。
•正向税收弹性:指税收与经济增长的正相关关系。
当经济增长时,税收收入也相应增加。
•负向税收弹性:指税收与经济衰退的负相关关系。
当经济衰退时,税收收入可能减少。
3. 税收结构最优税收理论还涉及到税收结构的优化。
不同类型的税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影响不同,最优税收理论研究如何通过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税收来达到最佳效果。
•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纳税人直接承担的税收,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间接承担的税收,如消费税和增值税。
•进口税和出口税:进口税是指对进口商品征收的税收,出口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征收的税收。
•资本税和劳动税:资本税是指对资本收益征收的税收,劳动税是指对劳动收入征收的税收。
最优税收理论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最优税收理论对我国税制改革有着重要的启示,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强化效益原则在税制改革中,应更加注重效益原则的体现。
财政政策与税收优化概述
财政政策与税收优化
中国财政政策的现状与挑战
中国财政政策的现状与挑战
▪ 中国财政政策的现状
1.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发力,注重提质增效:中国继续实施积极 的财政政策,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加大公共支出力度,以促 进经济增长和扩大内需。同时,财政政策更加注重提质增效, 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 2.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税收结构持续优化:中国财政收入 保持稳定增长,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税收 结构持续优化,减税降费政策有效落实,为企业减负,促进实 体经济发展。 3.地方财政压力较大,需要加强财政监管:地方财政面临较大 的压力,需要加强财政监管,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同时,需 要完善地方财政体制,提高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和稳健性。
财政政策与税收优化
未来展望:财政政策与税收优化的结合
未来展望:财政政策与税收优化的结合
财政政策与税收优化的结合
1.财政政策和税收优化相结合,可以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 导作用,提高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2.未来财政政策应该更加注重促进创新和高质量发展,通过优 化税收制度,降低企业税负,激发市场活力。 3.财政政策和税收优化需要充分考虑可持续性和长期效应,避 免短期刺激措施带来的负面影响。
财政政策概述:定义、目标与工具
▪ 财政政策的工具
1.财政支出:政府通过增加或减少支出,调节总需求和经济活动。 2.税收政策:通过改变税率和税基,影响家庭和企业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投资决策。
▪ 财政政策的种类
1.扩张性财政政策:增加政府支出或减少税收,以刺激总需求和经济增长。 2.紧缩性财政政策:减少政府支出或增加税收,以抑制总需求和通货膨胀。
▪ 税收优化的重要性
1.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通过合理的税收规划和设计,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提 高企业的净利润和经济效益。 2.增强企业竞争力:税收优化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有利 于企业在市场中的生存和发展。 3.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合理的税收政策可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减少贫富差距,促 进社会公平正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共经济(财政)学:原理与模型》
第9章税制优化理论
第9.5节附录:税收原则
税收是政府实现资源配置效率,调节收入分配以及经济稳定与发展的重要手段。
然而,并不是任意设计的税收都与这些目标相一致,能够实现这些目标的税收必须符合某些基本的要求,这些基本要求就是税收所应遵循的原则。
古典经济学创始人亚当·斯密在他著名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提出了税收四原则,即平等、确实、便利与最少征收费原则。
19世纪下半叶,对财政理论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学家瓦格纳将税收的原则分为四项:第一,财政收入原则,即税收应能取得充分收入,且有弹性;第二,国民经济原则,即选择适当的税源与税种;第三,社会公正原则,即税收应普遍、平等;第四,税务行政原则,即税收要确实,征收费用最少,且便利纳税人。
从现代经济学理论来看,税收原则可以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
一一是效率原则,税收应能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二是公平原则,税收应由所有社会成员共同承担.并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三是经济稳定和增长的原则,即税收应能促进生产水平、价格水平的稳定以及生产力的发展1。
1.效率原则
一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是否达到最优状况,取决于耗费既定数量的生产资源所能提供的社会福利是否达到最大化。
税收作为政府调节经济的有力工具之一,应有助于效率状态的实现,这就是税收的效率原则。
为实现这一目标,税收应满足下述要求。
(1)充分且有弹性。
充分是指税收应能为政府活动提供充裕的资金,保证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需要。
如果某种税收政策不能为政府实现其职能提供必需的资金,那么政府的作用就得不到充分发挥。
当然,充分原则不能理解为税收所提供的收入越多越好,而应以整个社会的利益为准,对充分原则的理解,血从政府部门、公共企业部门和私人部门的整体角度来做出判断,
税收要为政府提供公共品而筹集资金。
税收的充分与否取决了它是否能满足提供适当规模的公共品的需要,换言之,取决于它是否能
1蒋洪等,财政学教程,上海三联书店,1996:262~270。
最大限度地改进公共品与私人品之间的配置效率。
在图9—l中,为生产可能性曲线,它表明在资源和技术给定的条件下所能生产的公共品与私人品的各种组合。
是社会的无差异曲线,其中是与生产可能性曲线相切的一条无差异曲线,切点为,它表明在现有的生产条件下可能实现的最高社会效用,在无税收的条件下,由于市场不能或只能少量地生产并提供公共品,两种产品的组合可能在点附近,所能实现的社会效用远低于点所示的水平。
如果通过税收,将一部分资源从私人品的生产和消费转移到公共品的生产和消费上,两种产品的组合比例将会发生变化,变化的幅度取决于税收量的大小。
如果征收数量的税收,两种产品的组合将达到点,它优于点,但它仍位于低于点所示的效用水平,也就是说,数量为的税收不足以实现两种产品的最优组合。
从这一意义上讲,税收是不充分的。
再如征收数量为的税收,两种产品的组合位于点,这一组合所能实现的社
会效用仍低于点所示的水平。
惟有课征数量为的税收,这时税收才满足了充分原则。
有弹性是指税收应能使税收收入随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增长,以满足长期的公共品与私人品组合效率的要求。
在给定的资源和技术条件下,公共品与私人品两种产品之间总有一个适当的比例满足产品组含效率。
从短期看,现有的资源和技术状况是给定的,但从长期看,随着生产的发展,可使用的资源和技术水平都将发生变化,从而使生产可能性曲线向右上方移动,适当的公共品提供规模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图9—2中为第一时期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分别为第二、三时期的生产可能性曲线。
由于生产的发展,各期可使用的资源数量和技术水平都较前一时期有所增加。
因此下一时期生产可能性曲线总处于前
一时期生产可能性曲线的右上方。
如果以上三条牛产可能性曲线与无差异曲线的切点分别为,,将这些切点连接起来,形成一条逐步向上的曲线,这一曲线表明,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所需要的公共品将逐步增加,能满足这一要求的税收是有弹性的税收。
与此相对的是无弹性的或弹性不足的税收,在图9-2中表示为曲线,这种税收不能随生产的发展而满足公共品与私人品之间有效率配置的要求。
税收的弹性原则不仅仅要满足财政支出增长的要求,而且还可以在宏观经济中起到促进经济稳定的作用。
就是说,税收的弹性原则主要是指税收收入能根据经济周期政策的需要而变动,起到自动稳定器功能。
即在经济扩时期,税收收入因课税对象的增加而自动增加,从而抑制总需求扩和通货膨胀;在经济收缩时期,税收收入因课税对象的减少而自动下降,从而扩大总需求使经济收缩得到抑制。
即使在经济扩或紧缩时期税率不变,税款收入的自动增减在某种程度上使经济自动趋于缓和,避免了过量需求造成的通货膨胀和生产萎缩造成的资源闲置,有利于宏观经济的稳定。
(2)节约与便利。
税收是通过强制性手段将一部分资源从私人部门转移到政府部门。
这种转移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资源的耗费。
因课征而造成的资源耗费主要包括两个方而。
从政府方而说,税收的课征需设立一定的机构,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部分资源耗费称为征管成本(administrative cost)。
所谓“节约”就是要求税收尽可能地减少征管成本。
从纳税人方面看,为履行其纳税义务,需要保持一定的簿记记录,需要进行法律和税务方面的咨询,需花费一
定的精力并按时足额交税。
这部分资源耗费称为缴纳成本(compliance cost)。
“便利”即使要求税收制度能方便纳税人,尽可能地减少缴纳成本。
作为税收效率原则中的一项要求,节约与便利要以社会的福利为准则,并与其他各项原则相权衡。
如少征税,可以节约税收的征管成本,也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缴纳成本,但与税收的充分原则相矛盾,这时就要进行权衡。
如在图9—3中为公共品与私人品的税前生产可能性边界。
由于征税要耗费一定的社会资源,而且征税量越大,耗费的资源也就越大,因而税后实际可行的生产可能性曲线为。
如果少征税,使税后的产品组合为,那么从节约与便利的原则来看,它较点能减少征管与缴纳的成本,但从社会的满意程度来看,它低于点。
类似地,节约与便利原则也会与下面所说的中性与校正性原则相矛盾。
在实践中需要将各种
因素综合考虑做出选择。
(3)中性与校正性。
税收的中性是指对不同的产品或服务,不同的生产要素收入,不同性质的生产者课征应采取不偏不倚、不抑不扬的税收政策,使不同产品、服务、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能反映其相对成本,保持市场自发调节所能达到的资源配置效率状态。
税收若改变相对价格,就会在取得财政收入的同时,改变消费者和生产者的选择,使已经处在效率状态的资源配置变得无效率。
若税收能保持中性,不改变各种产品或要素的相对价格,那么税收仅仅为政府筹集收入,不会使产品与要素因税收而处在相对有利或不利的境况,使产品或要素的均衡组合因税收而发生变化。
私人品在市场上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先决条件是这些产品不具有外部效应,消费者的偏好是正确的,生产者之间能相互竞争。
倘若有些产品不满足这些条件,那么市场的自发结果就会不符合效率原则,这就需要通过税收对这些产品的资源配置进行校正,税收对某些私人品进行特别的课征,以校正市场缺陷即为税收的校正性。
与中性税收一视的要求相反,税收的校正性要求区别对待,例如对有外部成本的产品课征额外的税收,使外部成本部化,或对具有外部效益的产品给予税收优惠或补贴,使外部效益部化。
总之,要使税收有助于实现效率目标,关键在于合理地划定中性原则与校正性原则的适当围,保证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效率。
2.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所谓横向公平(horizontal equity)是指税收应使相同境遇的人承担相同的税负。
所谓纵向公平(vertical equity)是指税收应使境遇不同的人承担不同的税负。
为此,公平原则也可具体称为——受益原则和能力原则。
(1)受益原则。
受益原则(benefit—received principle)认为个人所承担的税负应与他从政府公共服务活动中获得的利益相一致。
根据受益原则,横向公平可解释为从政府公共服务活动中获益相同的人应承担相同的税负,纵向公平可解释为受益多的人应承担较多的税负,每个社会成员所承担的税负应与他从政府活动中获得的利益相等。
显然,受益原则是指政府所提供的物品或劳务成本费用的分配,应与社会成员享有政府所提供的物品或劳务的效益相联系。
从这一原则出发,规费和使用费成为公共收入的一种形式,可以较好地满足将社会成员的缴纳与享有政府提供的物品或劳务效益挂钩的要求。
然而,对于政府提供的大部分的具有联合消费或受益性质的物品或劳务,就很难确定简单的受益对等关系。
于是,必须强调支付能力原则。
(2)能力原则。
能力原则(ability-to-pay principle)就是根据个人的纳税能力的大小来确定个人应承担的税收。
根据能力原则,横向公平可解释为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承担同等的税负,纵向公平可解释为具有不同纳税能力的人应承担不同的税负,能力大的人多纳税。
或者说,支付能力原则强调政府所提供的物品或劳务成本费用的分配,与社会成员获得的效益无关,而只能依据社会成员的支付能力征收,对社会成员实行有差别的税收征收制度,收入能力强的社会成员,比收入能力弱的社会成员负担更多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