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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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9)
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九)
1、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保安员。
2、服装费用管理
2.1保安员服装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配置,服装所有权归属公司,保安员办理入职手续时交纳保证金500元(有本市有效担保人的可在三个月内交齐)。
2.2保安员服装使用年限一般为2年。
2.3保安员在公司服务满2年的,公司承担服装费用,并为其配备新服装。
2.4保安员在本公司服务未满2年离职或除名的,公司不完全承担其服装费用。
2.5服装折旧费用计算
A.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内(含3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30%;
B.在公司服务3-6个月(含6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25%;
C.在公司服务6-9个月(含9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
20%;
E.在公司服务9-12个月(含12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15%;
F.在公司服务12-24个月(含24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10%。
2.6服装折旧费用计算说明
A.保安入职后配备新购服装的,以其正式入职时间起算。
B.保安入职后配备非新购服装的,以此套服装使用时间起算。
C.特殊情况下协议解聘的,经核实,公司领导批准后不按以上条款执行。
3、保管使用相关要求
3.1在服务期间,保安员自己所配备服装,应保持干净、整洁、完好。
3.2服装非正常损毁、丢失,由保安员自行承担制服更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