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社会灰色化的形成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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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灰色化的形成路径探析
作者:薛操胡鑫海
来源:《学理论·下》2012年第10期
摘要:自古以来乡村中便有灰色力量的存在,不同的时代乡村灰色化的表现形式不同。改革开放之后,乡村灰色势力在农村中不单单扮演混混或者地痞流氓的角色,而是介入到了村庄治理过程中,其产生的原因不尽相同,但主流村庄乡村灰色化的形成路径大致相同,文章就是从社会基础的角度分析乡村社会灰色化形成的路径,并提出若干措施,以求对化解乡村灰色化有所帮助。
关键词:乡村社会灰色化;基层公共权力;乡村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0-0067-02
所谓“灰色”就是介于“白色”和“黑色”之间的颜色,即存在于正常社会和黑社会之间的一种社会力量。之所以称为灰色,是由于农村中存在着一些不务正业的人群,比如地痞、流氓或者混混,他们扰乱乡村正常秩序。所以但凡能够破坏乡村社会秩序,牟取非正当利益,但还不至于构成刑事犯罪的人群都可以归类到灰色势力。
一、乡村社会灰色化的历史演变
自古以来,乡村中便有灰色势力存在,不同的时代乡村社会灰色化的表现形式不同。晚清之前的我国乡村社会,王权不下县,此时就需要依靠乡村绅士来维持地方的秩序,其方式包括规劝、调解和教化等,这些方式大都建立在儒家文化范畴之内进行,从而形成一种伦理舆论机制,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因此,当时的乡村灰色势力得到了很好的抑制,不至于形成恶性势力危及到政府统治;清末民国时,由于废除掉了科举制,乡绅没有了正式向上流动的制度渠道以及国家赋予的社会身份和地位,纷纷从传统的乡村自治中退出,乡村政治领域出现真空,此时,灰、恶势力就渗入到乡村政治之中;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更好地发展经济,巩固新中国成立的成果,强化对整个社会的控制,这一时期,除了进行完善党政系统,加大自上而下的社会控制之外,还进行着宣传和教育,使整个社会都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再加上新中国培养出的一批拥有坚定信念的乡村干部的治理能力,可以说当时的灰色势力基本得到了铲除。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开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了更好地发展经济,当地政府加快了城镇发展步伐,并对当地下属的每个城镇加大资源投资力度。随着国家继续推行基层自治,给予基层更多的权力和自由,地方政府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所以政府加大了对乡镇资源的下乡,此时,拥有权力的某些乡村干部会利用职权截取部分下乡资源,另一方面也给乡村灰色化的形成创造机会,因为这些人知道通过“不正当”手段同样可以和某些乡镇干部一样获得下乡资源。就因为如此,他们会介入到乡村治理过程中,从而谋取利益。
二、乡村社会灰色化的形成路径分析
不同类型的乡村的结构性力量是有所差异的,所以其表现的灰色化形态也会有所不同。本文从社会基础的角度来分析乡村灰色化形成的路径,以求对化解乡村灰色化和建设和谐新农村有所帮助。
(一)基层公共权力软化
税费改革之前,基层政府为了更好地完成税费任务,往往会借助乡村灰色势力来进行协作收费,取消农业税后,乡村灰色势力就不再具有协助收费的功能。税费收取的取消,同时也对基层政府组织的公共权力产生了影响,其组织似乎失去了原有意义,从而导致当前许多乡镇政府的撤销或者合并。这种现象在某种程度缓解了村民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冲突,也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是由于他们公共权力的软化,使得乡村社会成为一盘散沙。主要表现在:其一,消极行政日益明显,对上级的决策贯彻不到位。税费的取消以及政企分开,使得基层政府的经济发展空间缩小,基层政府“收粮”搭便车的机会减少,这便导致基层政府对自己的职责因为“无利”回收而变得日益消极,此时,乡村灰色势力登上乡村舞台,他们因为基层政府所管辖权力的松弛而变得肆意猖狂;其二,提供的公共服务职能软化。税费改革之后,基层政府在财力上薄弱,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随之弱化,这时就需要中央政府加大对地方公共服务的转移支付力度,为消除在转移支付中基层政府对资金的截留,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竿子到底”的方式进行资源下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政府的工作积极性,久而久之,基层政府便对公共服务的职能产生消极执行。乡村灰色势力对中央政府提供的转移支付同样看在眼里,为了得到更多的资源,他们会参与到中央的转移支付过程中。由于可见,基层公共权力的软化为乡村灰色化的形成间接创造了机会。
(二)村庄集体行动弱化
自古以来,我国农村地区就不乏地痞、流氓、混混或者恶霸的家族势力,他们往往以强凌弱,对村民实行暴力,大部分村民遇到这种人都是忍气吞声,甚至远远避之。但不管怎样,这种人群毕竟是少数,只要村民团结起来共同抵抗,就能很好地抑制灰色势力的蔓延。认同感较强、集体行动较强的村庄,倘若乡村灰色势力在村庄内兴风作浪,就易被村民集体惩罚,所以不敢在本村捣乱,即使是外村的灰色势力进入村庄也要考虑风险问题。但是这种组织比较发达的农村类型往往存在于少数宗族地区,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其传统组织力量基本上瓦解,村庄内部关联和认同感较弱,人际关系表现为货币化,村民的集体行动难以形成,村民为了少惹是非,往往选择做“沉默的羔羊”。村民集体行动的薄弱,给乡村灰色势力的入场创造了条件。此外,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存在,城乡差距仍在加大,为了获取优质生存空间,许多农村精英背井离乡选择离开村庄,他们的离开导致村庄政治参与会随着流动性而变得冷漠,这样的后果一方面难以带动本村村民形成集体行动的NGO,另一面减弱了他们对村庄灰色势力的抵抗,同时也缺少了对乡村灰色势力与基层干部勾结的监督,从而使村庄中的灰色势力不断蔓延。
(三)公共秩序和公共资源控制失范
对于那些公共资源丰富的乡村,其资源的承包往往存在着违法违规的行为,或者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这些承包者为了保护自己承包的场地往往会借助于农村中的灰色势力。基层政府看到了乡村中存在着公共秩序混乱的情况,但为了维稳,他们往往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出大事故或者动乱即可。公共秩序和公共资源控制失范助长了乡村灰色化的形成,开启了乡村社会灰色化的路径之头。
三、化解乡村灰色化趋势的对策
(一)强化基层政权,转变基层政府职能
农业税取消后,乡村关系发生改变,为缓解乡村的财政困境,乡村出现撤销合并的现象,乡村改革者试图改变乡村关系,以达到“官退民进”的效果。但是,“官退”之后,乡村灰色势力便有机可乘,纷纷开始介入乡村秩序过程中,此时遏制他们蔓延的基础性措施就是强化基层政权,当基层政府利用职权将制度控制和文化重构得到一定保障时,社会才有可能得到稳定。此外,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对于化解乡村灰色化也很重要。农业税取消后,乡村关系发生改变,许多乡村干部还不能很好地从控制型政府转化成服务型政府,进而引起其角色冲突。这种角色冲突表现在基层政府工作人员长期工作所形成的权威人格上面,自身利益以及部门利益驱使他们更愿意管理那些收益较高的部门,为了获取资源,他们会向乡村基层组织进行变相收费,从而导致基层政府财政困难。由于这种职能转变的不畅,因而在基层政府中出现了暂时的“无政府化”,或者治理弱化现象,乡村灰色力量便有机会介入乡村生活过程中。
(二)鼓励乡村共同体的建设
认同感较强、集体行动较强的村庄,乡村灰色力量则难以介入,因此需要加大乡村共同体的建设来遏制乡村社会灰色力量。为此,可以做到以下两个方面。一、建立和完善民间社会组织。乡村灰色力量强大,单个村民无法与之对抗,但一旦乡村中建立村民自己的组织,便可与之相抗衡,这种组织不需要国家帮助,只需许可,就能使拥有共同爱好和利益需求的农民结合在一起。他们通过在村庄内开展各种活动来形成强大阵容,一旦出现灰色力量,农民便可聚合在一起,产生村庄意识,形成村庄舆论,有力地对灰色势力进行抗衡;二、吸引农村精英参与到乡村治理。当前农村有大量的外出务工人员,他们中不乏有乡村精英,他们的离去导致村庄政治参与会随着流动性而变得冷漠,从而减少了对乡村灰色力量的抗衡。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吸纳乡村精英重新回归到乡村中,让他们参与到乡村治理过程中,为此就需要作出一些努力,比如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村精英没有外出打工的想法;利用中国人特有的乡土情怀来打动这些乡村精英回归等等。
(三)加大对基层政府的监督
一直以来,我国都在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政府的监督,以防止其利用权力与乡村灰色势力形成利益共同体。加强对基层政府的监督,有利于防止基层政府与农村灰色势力结成利益共同体。为此就需要对基层政府的集体行为自我利益化倾向进行研究,分析其存在的原因,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