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1、 本表适用于企业在职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编外在职人员申报工资基数、调整基数; 2、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3、本表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一式一份,社保机构留存。
附件2
2023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单 位 名
序 号
个人编号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单位编号:
填报日期: 年月 日 单位:元 属于首次申报 □
属于调整申报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年月平均 职工本 工资收入 人签名
备注
本 页 小 计 合 计
单位承诺
单位负责人:
温馨提示:
以上项目填写真实,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社保基数申报有什么流程(2)
社保基数申报有什么流程(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5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年1月后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
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温馨提示: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不需要考虑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
7月1日后,将由社保信息系统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自动调整。
3、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规定。
职工工资总额(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申报核定所需资料1、《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一式两份);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汇总表》(一式两份);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见文件附件);4、2015年度3、6、9、12月单位工资表。
以上资料请携带原件、复印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原件审核后当即退还缴费单位,复印件交由审核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温馨提示:对于缴费单位人数较多(300人以上),不方便提供以上资料的单位请携带2015年度12月单位工资表等财务资料(例如:会计总帐、明细账、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等财务资料)。
5、其他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有关的资料。
申报核定时间安排及各服务窗口地址为更好地服务缴费单位,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26号)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各区(开发区)将设立窗口就近受理辖区各单位申报资料,执行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各窗口将放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业务指南》,以方便缴费单位申报。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年度
单位名称:单位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元
填报人签字: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承诺: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我单位就年(月—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合法权益,确保应缴尽缴,我单位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并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公示且核对无误;如有不实,愿为此承担有可能引发的一切责任。
二、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如存在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现象,责任自负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
2019年度市城区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相关表格及承诺书
- 1 -
单位 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第
一 联 : 社 保 征 稽 局 第 二 联 : 参 保 单 位
单位类型(盖章) 年月单位:人、元
职工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单位编号:
第
一
联
:
社
保
征
稽
局
第
二
联
:
参
保
单
位经办人:申报日期:年月日
- 2 -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编号:)就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做到诚信申报、应保尽保、依法缴费。
二、切实维护本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据实申报全部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并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公示且核对无误。
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工资年报表、单位职工工资花名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签字确认表均已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三、如在今后的检查中或职工举报,发现我单位存在瞒报、漏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存在提供虚假、残缺的数据资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签署后即刻生效。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工会(或职工)代表(签字):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9年月日
- 3 -。
《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填表说明1、“缴费基数”指职工个人该月实际的缴费工资总额。
2、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20%,个体户本人20%),失业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1%,农民工个人可不缴纳,但自愿的除外--不管农民工个人是否缴纳,都必须填写缴费基数;对缴费的,缴费金额必须填写,不缴费的,缴费金额为0或空),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全省各市县费率不统一),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只录入缴费基数。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3、“缴费对象(供选择)”,与《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相对应,有:职工个人、个体户本人、个体户雇工、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4、合计栏有两行,上行“金额合计”统计该单位该月所有参保职工个人应缴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各险的缴费基数之和以及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各险缴费金额之和。
下行为“人数合计”,其中“分险种人数合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三栏是指“缴费金额”有数字的个数相加。
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三栏是指有“缴费基数”的个数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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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合计”等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项下“缴费金额”的加总。
5、“费率”根据相关规定填写。
6、选择“正常申报”的,“缴费月数”默认为1;选择“稽核补缴”的,其中,仅补缴基数、不补缴月数的,“缴费月数”为0,既补基数、又补月数的,按实际月数填写。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7、“缴费性质”中“稽核补缴”包括税务稽核和参保单位自查补缴;“年度结算”则仅指参保单位对当年内少缴基数在当年12月份进行的一次性结算补缴;“后延补缴”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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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社保缴纳流程及表格
附件1:网站注册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一、网站注册:用人单位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公告栏“单位用户网站注册认证的通知”中下载《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用户注册申请表》,填写后同时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近办理注册手续。
二、网上申报授权申请:用人单位已在网站通过注册的,可至水西门大街61号507室或拨打电话86590933申请开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功能(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无须再申请)。
三、授权确认: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基金征缴部(以下简称“征缴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对经核准的用人单位予以网上申报功能授权。
四、申报登录:经授权的用人单位登录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入“单位办事区”“社会保险征缴”“缴费基数申报”。
用人单位在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前,须先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五、《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点击“单位办事区”,再点击“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在网上对《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如有变更应及时修改。
无论有无修改,均需点击“确定年检”,完成《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否则视为未年检。
六、年度缴费基数申报:1、花名册下载:点击“缴费基数申报”,再点击“花名册下载”,下载本单位应申报人员花名册。
2、基数录入:用人单位按文件要求录入应申报人员缴费基数,在录入时,请不要在表格中添加与基数无关的任何字符。
3、基础信息核对及录入:此次《花名册》中的“通讯地址”(指个人能接收到信函的地址)、邮编、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项目,用人单位需逐项核对或录入,除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至少填一项外,其他项目均为必填栏目。
4、花名册装载:缴费基数录入完毕后,点击“花名册装载”子栏目(菜单),装载花名册。
装载前应将Excel表的首行删除并检查表格的下方是否有与基数无关的合计项。
参保人数缴费基数
篇一:《年度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2014年度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我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申报2014年度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本花名册填报信息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并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有关规定在我单位显著位置公示5天以上,没有任何问题,能够保证本花名册申报情况真实有效。
若因我单位违反规定申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名称(签章):工会(签章):单位编号:所在区(市):单位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填报人:年月日注:1.此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一份;工资总额按月均填报,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2.参保人员认为本人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与参保单位统计申报数不一致的,应及时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查询,对于参保单位未按规定为参保人员申报、公示以及瞒报或虚报工资收入的,以及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参保人员可向当地社会保险稽核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1 -篇二:《2014年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2014年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2014年养老保费险保险缴纳基数、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是多少?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养老保险:缴纳单位比例: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个人8%,。
医疗险:单位比例:7%,个人2%。
失业险:单位比例:%,个人%。
工伤:单位比例:%,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单位比例%,个人不用缴费用。
重大疾病:。
从2013年7月1日起,以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社会保险待遇和征收相关的缴费标准。
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15元;2012年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313元,我市将从2013年7月1日起调整2013社保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从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1289元调至12645元;下限从2258元调至2529元。
关于申报二○一二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含表格)
关于申报二○一二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市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规定,现就申报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申报范围我市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和个人。
2011年12月已按照《关于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及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徐人社发[2011]304号)申报2012年缴费基数的行政事业单位此次不再申报。
二、申报内容(一)单位申报参保单位申报本单位所有职工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
2012年新参保的职工按照办理参保手续时申报的缴费工资申报。
参保单位根据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据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
工资总额和缴费基数的计算口径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规定执行。
此次申报的缴费基数用于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
(二)个人申报参保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金额,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的上下限标准核定参保个人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如果参保个人没有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将按最低缴费标准予以核定。
三、申报时间、地点4月6日到6月25日,市劳动保障服务大厅二楼(淮海西路188号)。
四、申报方式(一)网上申报1、网上申报范围对已经领取或持有电子印章(K盘)的单位实行网上申报。
2、参保单位4月6日到6月25日期间使用《劳动保障业务基层应用软件》在“缴费基数预申报”菜单按照要求如实统计填写《2012年度申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花名册》和《2012年度申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汇总表》。
3、参保单位在6月25日前使用《劳动保障业务基层应用软件》并加盖电子印章(K盘),在网上报送《2012年度申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花名册》和《2012年度申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汇总表》。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业务指南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业务指南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5、《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的确定1、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3、失业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4、工伤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5、生育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1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公示证明
附件1
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公示证明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
我单位将审定的职工工资总额数据进行量化分解到每位参保职工后,向职工进行了公示,并依照政策规定组织所有参保职工本人进行签字确认。
在此对职工2017 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及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示情况作出以下承诺及证明:
1、公示过程均按照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过程合法有效。
2、所公示的职工2017 年度工资总额及2018 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经过职工本人签字认可。
3、对签字确认内容真实性及可能对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造成的影响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工会意见(章)单位意见(公章)
年月日。
(福州)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花名册
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花名册(养老、工伤、生育)
单位法人(负债人): 劳工(人事)负责人: 制表人: 联系电话: 社保审核:
说明:1、本表一式四份,社保机构两份,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一份,退缴费人一份(仅供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使用)。
2、参加工作年月、参保年月、建立个帐年月栏目均为填写第一次参加的时间。
3、个人身份:工人、农民、学生、干部、灵活就业、无业人员、其他方式。
4、用工形式:原全民固定工、原全民带集体混岗工、集体工、城镇合同制工人、农村合同制工人、临时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同工、其它。
5、户口性质:城镇(非农村户口),农村(农业户口)。
6、首次参保地实行个人缴费时间和本人首次缴费时间仅限统筹外转入只员填写。
7、工伤保险参保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福州社平工资的300%;
执行日期从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10年7月-12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228.16元;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本表应认真填写完整所有栏目,核对无误后再申报。
咨询电话:87305912、87305920(工伤、生育险)。
年度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
2014年度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
我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申报2014年度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本花名册填报信息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并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有关规定在我单位显著位置公示5天以上,没有任何问题,能够保证本花名册申报情况真实有效。
若因我单位违反规定申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名称(签章):工会(签章):单位编号:所在区(市):
单位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填报人:年月日注:1.此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一份;工资总额按月均填报,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2.参保人员认为本人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与参保单位统计申报数不一致的,应及时向单位
人力资源部门查询,对于参保单位未按规定为参保人员申报、公示以及瞒报或虚报工资收入的,以及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参保人员可向当地社会保险稽核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1 -。
企业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
企业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
单位名称(签章):工会(签章):单位编号:所在区(市):
单位负责人:工会负责人:第页共页填报人:年月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企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一份;工资总额按月均填报,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2、企业从业人员认为本人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与企业统计申报数不一致的,应及时向企业劳工部门查询,对于企业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申报、公示以及瞒报或虚报工资收入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公示证明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我单位已按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确认的有关文件规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本单位等名参保人员的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进行了公示。
特此证明。
申报单位(签章):申报单位工会(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章):申报单位工会负责人(签章):
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承诺书
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
我单位已按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有关文件规定,在申报过程中履行了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公示等程序,并未产生任何异议,能够保证所申报的所有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是真实有效的。
我单位若违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因我单位及经办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应处罚。
本承诺书签署后即刻生效。
申报单位(签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问题解读
1、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范围是什么?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2、2018年度缴费基数什么时间进行申报?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申报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月15日(在线申报开始时间:2018年1月1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本人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20日。
3、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如何核定?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2018年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2018年的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单位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
4、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如何核定?参保人员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18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高于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的,按 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封顶或60%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5、参保单位2018年新招用的职工,缴费基数如何核定?2018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按2017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及300%进行保底封顶,核定2018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6、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发放不足12个月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参保人员2017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放月数平均计算2017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缴费基数。
7、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因特殊情况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以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8、参保人员如何确认本人2018年度的缴费基数?参保人员申报的2018年度缴费基数,须按规定由本人签字确认。
参保单位应将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的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显着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
南京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模板】
附件**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号:用人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人、元《**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填报说明一、申报时间2020年5月8日至6月20日二、申报情况(一)上年度财务列支数1. 职工人数:指用人单位2019年底从业人数。
2. 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2019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二)本期申报1. 缴费人数:指用人单位实际应申报人数(即《花名册》中人数。
2. 年申报缴费基数:指应申报人员申报的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之和乘以12个月。
(三)单位缴费水平1. 2019年度月人均申报缴费基数:指用人单位2019年度申报的月人均缴费基数。
2. 2020年度月人均申报缴费基数:指用人单位2020年度申报的月人均缴费基数,即本期申报的年缴费基数÷缴费人数÷12。
3. 用人单位(企业)为职工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与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相一致。
三、调整因素(一)扣减因素1. 2019年减少参保人员人数及工资总额:用人单位2019年减少的参保人员总数及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数。
2. 社会保险在原单位人员及其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使用的社会保险在原单位缴纳的人员及其发生的工资总额数。
用人单位需提供社会保险关系在原单位的花名册,非我市参保人员须提供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2019年参保缴费证明,超过纳税起征收入的,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3. 聘用退休人员及其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使用的已退休人员总数及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数。
用人单位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及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超过纳税起征收入的)等。
4. 劳务派遣(代理)人员:指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委托代理人员总数及其发放的工资总额数。
用人单位委托本市中介机构使用劳务派遣(代理)人员的需提供《社会保险事务代理机构与用工单位工资确认表》(此表由中介机构填报并经用人单位确认)。
中介机构在外地参保的,须附代发工资或劳务结算凭证和协议,以及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关参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一、申报单位信息
项目信息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报年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社会保险费明细
1. 基本养老保险费
项目数额(元)
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充养老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2. 基本医疗保险费
项目数额(元)
基本医疗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3. 住房公积金费
项目数额(元)
住房公积金费
三、申报说明
请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上述社会保险费明细。
确保填报准确无误并进行合理自查,并保留有关发票、凭证、账簿等原始凭证。
四、申报提交
请将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以PDF格式电子文档发送至相关税务机关。
如有疑问或需要补充材料,请及时与税务机关联系。
注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虚假填报、漏报、误报等不真实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罚,请遵守法律法规,如实申报。
天劳社发[2009]3号
天劳社发[2009]3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和劳动保障定期监察工作的通知各参保单位: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长沙市劳动保障定期监察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为切实做好200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准确核定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进一步规范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促进参保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保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现将有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劳动保障定期监察事项通知如下: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一)申报范围2008年12月31日前在区本级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中任一或多个险种的单位均须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二)申报依据1、参保单位申报依据:参保单位申报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缴费工资的依据是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即2008年1-12月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及国统办字[1999]106号确定,包括以任何形式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
这些项目不论是否计入成本、是否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的项目,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参保单位依据上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如实填报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进行申报,经核定后作为本单位2009年4月-2009年12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参保人员申报依据:参保人员申报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缴费工资的依据是本人200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
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流程
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流程一、申报范围本次社保申报范围:一、在我市交社保的用人单位及职工;二、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由于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政策与法人企业用人单位有所区别所以不在本文详述。
二、申报时间本次社保基数申报时间包括网上申报,现场提交花名册等整个申报的完整流程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
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后,花名册现场提交时间可以略延后,但是最晚不得超过2月底。
三、申报流程先概述正常情况下企业申报社保基数流程:50人以下企业:一、登陆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申报”;二、“日常业务申报”-“年度基数申报”-“查询”;三、填写月工资一栏,四舍五入到元如何计算下文说,然后点击“提交”;四、第二天再次登录社保系统,进入“职工业务查询”-“职工缴费基数”查看申报是否成功,不成功的重复2-3步;五、成功后进入申报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申报花名册,全体职工对应签字,单位公示5天。
六、将纸质版基数申报花名册交至各区市人社局社保基数申报窗口。
50人以上企业:一、登陆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申报”;二、“日常业务申报”-“年度基数导入”-“点击下载”;三、在下载的模板中填写月工资一栏,四舍五入到元如何计算下文说,然后回到刚才导入界面,点击选择文件,然后“提交”;四、第二天再次登录社保系统,进入“职工业务查询”-“职工缴费基数”查看申报是否成功,不成功的重复2-3步;五、成功后首先至企业邮箱中自行下载空白版《2021年度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将社保申报模板中对应项目全部填写至花名册中,打印,全体职工对应签字,单位公示5天。
六、将纸质版基数申报花名册交至各区市人社局社保基数申报窗口。
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操作网上社保办事,无法进行网上基数申报的企业,请直接前往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使用服务大厅中的自助服务设备进行自助申报。
员工社保公积金申报表
员工社保公积金申报表1. 员工基本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性别: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邮箱:
2. 社保信息。
社保缴纳城市:
社保缴纳基数:
养老保险比例:
医疗保险比例:
失业保险比例:
工伤保险比例:
生育保险比例:
3. 公积金信息。
公积金缴纳城市:
公积金缴纳基数:
公积金缴纳比例:
4. 其他信息。
是否购买商业保险:
是否有特殊疾病或残疾:
是否有特殊家庭情况:
5. 员工签字确认。
我确认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并同意公司按照以上信息为我进行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
请员工填写以上信息,并在表格底部签字确认。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人力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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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
我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申报年度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本花名册填报信息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有关规定在我单位显著位置公示5天以上,没有任何问题,能够保证本花名册申报情况真实有效。
若因我单位违反规定申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名称(签章):工会(签章):单位编号:所在区(市):
单位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填报人:年月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企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一份;工资总额按月均填报,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2.企业从业人员认为本人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与企业统计申报数不一致的,应及时向企业劳工部门查询,对于企业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申报、公示以及瞒报或虚报工资收入的,以及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20号令)第八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