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激励悖论——基于博弈论视角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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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问题建 立 了相 关博 弈模 型 ,提 出了国有企 业的 激励悖论 ,为长期提 高国有企 业效 率提 出 了根本
途径 。
关键 词 :博 弈 ; 国有 企业 ;悖论
中 图 分 类 号 :F 7 22 文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0 — 8 5 ( 0 2 1 0 6 . 3 0 7 6 7 2 1 )0 - 0 80
观 经济 学 。
陈
博 :国有 企业 激励 悖论
・ 9・ 6 国有 企 业 选 择 不 作 为 的 概 率 小 于 P 时 ( 如
的惩罚 D,记 为 一D。因此 可 以得 到 双 方 的 收益 矩
楚 ,而且对 对方 的得益 也很 清楚 ,即博 弈是 完全信
息 的。
政 府机 构作 为博弈 规则 的制 定者它 的 主要 任务 是选 择什 么样 的策略来 改变 国资 委和 国有企 业 的收 益 ,所 以本模 型的研究 重点 在于 国资委 和 国有企业 之 间的博 弈过程 ,并借 此来 对政 府机构 的选 择进行
一
基 于博 弈论视 角的解读
陈 博
( 国 人 民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北 京 10 7 中 0 8 2)
摘 要 :国有企 业在我 国国民经 济 中处于重要 地位 ,而其 效 率 问题也 是现代 经 济理论研 究的热 点 课题 ,但是 传 统的提 高 国有 企业 效率 的各种政 策 忽视 了政 策 目标与政 策 结果之 间的错 位 。针 对 这
业 的管理过 程 中有 两 种 行 为选 择 :作 为 与 不作 为 , 而 国资委 作为 国有资 产 的监 管单 位在执 行过 程 中同
样 有 两 种 行 为 选 择 :监 管 与 不 监 管 。 当 国有 企 业 采
出的 “ 偷 与 守 卫 ” 博 弈 理 论 为 基 础 建 立 国有 企 小
的效 率 问题进行 深人 分析具 有重 大意 义 。
在 国际惯 例 中 ,国有企 业仅 指一 个 国家 的 中央
政府 或联 邦 政 府 投 资 或 参 与 控 制 的企 业 ;而 在 中 国 ,国有 企业还 包括 由地方 政府 投资 参与控 制 的企
业 。政府 的意 志和利 益决 定 了国有企 业行 为。从 国 有 企业定 义 中可 以发现政 府和 国有企 业是 必不 可少
第3 5卷
第1 期
石 家庄经 济学 院学报
J u n lo hj z u n ies yo c n mis o r a fS ia h a g Unv ri fE o o c i t
Vo . 5 No 13 .1
Fe b. 20 2 1
21 0 2年 2月
国有企 业 激励 悖论
博弈 参 与 方 :政 府 机 构 、国 资 委 ( 有 资 产 国 管 理委 员 会 ,简称 国 资委 ) 和 国有 企 业 ;博 弈 策 略 :国资委针 对 国有企业 有监 管与不 监管 两种 策略 选 择 ;国有企 业有 作为 与不作 为两种 策略选 择 ,即 用 不作 为的程 度来 表示 国有企业 的效 率高低 ;而政
企业 作为最 基本 的经济 单位 ,在社 会活 动 和经 济 活动 中起着非 常关 键 的作 用 。我 国是 以公 有制 为 主体 的多 种经济 成分 并存 的社会 主义 国家 ,而 国有 企业 作为 公有制 的 主体 ,在 国家 的经 济建设 和人 民
的社 会生 活 中担 当着 重要 的角色 ,所 以对 国有企 业
的参 与方 ,而 在我 国还设 有对 国有企 业进行 专 门管 理 的机构 ,即国资 委 。所 以政府 机构 、国资委 和 国 有企 业是 我 国国有企 业效率 研究 的基 本对象 。我 们
以 19 9 4年诺 贝尔 经济 学奖得 主塞 尔顿 于 19 9 6年 提
优劣 分析 。 国有 企业作 为 国有资产 的经 营单 位在企
业 效率博 弈模 型 ,对三方 的博 弈过程 进行 分析 ,指 出当前 国有企 业管 理与激励 存 在的 “ 悖论 ” 。
一
取不 作 为行动 时 即国有 企业 效率 低下且 国资委并未
、
博 弈 模 型 的 建 立
进行 及 时的监管 时 ,则 国有 企业 能 够获 得价 值 为 的偷懒 收 益 ;当 国有企 业不 作为 且 国资 委进行 了及 时 的监 管 ,则 国 有 企 业 受 到价 值 P为 的惩 罚 ,记 为 一P;当 国资委 选择 不监 管 且 国有企 业 选择 作 为 时 ,则 国资委获 得正 效用 s ,即在未 付 出监 管 成本 的前 提下 保证 了 国有 企业 的效率 ;当国资委 选择不 监管 且 国有企业 选择 不作 为 ,则 国资 委要受 到政府
府机构 作 为凌驾 于 国 资委 和 国有 企 业 的 特殊 组 织 ,பைடு நூலகம்
能够对 两者 的成 本和收 益产 生影 响 ,也 就是说 政府
机构 的选择 行为 改变 的是 国资委 和 国有企 业 的博弈 环境 ;博弈 次序 :假设 国资 委和 国有企业 是 同时行
动 的或者 虽然行 动有先 后但 在做 出选择 之前 并不知 道对 方 的策略 ,即博弈 是静 态 的 ;博弈 收益 :假设 国资 委和 国有 企 业 不 仅 对 自 己的 得 益 情 况 完 全 清
收 稿 日期 :2 1 —0 2 0 1 9— 9
基 金 项 目 : 国家 社 会 科学 基 金 重 大 项 目 “ 贯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与 深 化 垄 断 行 业 改 革 — — 大 型 国 有 垄 断 企 业 的 治 理 结 构 和 政 府 规 制 结 构 研 究 ” (7 Z 0 5 资 助 。 0&Dt) 作 者 简 介 :陈 博 ( 9 1 ) 18 一 ,男 ,河 北 安 国 人 ,中 国 人 民大 学 经 济 学 院 经 济 学 博 士研 究 生 ,主 要 研 究 方 向为 网 络 经 济 、产 业 组 织 理 论 、宏
问题建 立 了相 关博 弈模 型 ,提 出了国有企 业的 激励悖论 ,为长期提 高国有企 业效 率提 出 了根本
途径 。
关键 词 :博 弈 ; 国有 企业 ;悖论
中 图 分 类 号 :F 7 22 文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0 — 8 5 ( 0 2 1 0 6 . 3 0 7 6 7 2 1 )0 - 0 80
观 经济 学 。
陈
博 :国有 企业 激励 悖论
・ 9・ 6 国有 企 业 选 择 不 作 为 的 概 率 小 于 P 时 ( 如
的惩罚 D,记 为 一D。因此 可 以得 到 双 方 的 收益 矩
楚 ,而且对 对方 的得益 也很 清楚 ,即博 弈是 完全信
息 的。
政 府机 构作 为博弈 规则 的制 定者它 的 主要 任务 是选 择什 么样 的策略来 改变 国资 委和 国有企 业 的收 益 ,所 以本模 型的研究 重点 在于 国资委 和 国有企业 之 间的博 弈过程 ,并借 此来 对政 府机构 的选 择进行
一
基 于博 弈论视 角的解读
陈 博
( 国 人 民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北 京 10 7 中 0 8 2)
摘 要 :国有企 业在我 国国民经 济 中处于重要 地位 ,而其 效 率 问题也 是现代 经 济理论研 究的热 点 课题 ,但是 传 统的提 高 国有 企业 效率 的各种政 策 忽视 了政 策 目标与政 策 结果之 间的错 位 。针 对 这
业 的管理过 程 中有 两 种 行 为选 择 :作 为 与 不作 为 , 而 国资委 作为 国有资 产 的监 管单 位在执 行过 程 中同
样 有 两 种 行 为 选 择 :监 管 与 不 监 管 。 当 国有 企 业 采
出的 “ 偷 与 守 卫 ” 博 弈 理 论 为 基 础 建 立 国有 企 小
的效 率 问题进行 深人 分析具 有重 大意 义 。
在 国际惯 例 中 ,国有企 业仅 指一 个 国家 的 中央
政府 或联 邦 政 府 投 资 或 参 与 控 制 的企 业 ;而 在 中 国 ,国有 企业还 包括 由地方 政府 投资 参与控 制 的企
业 。政府 的意 志和利 益决 定 了国有企 业行 为。从 国 有 企业定 义 中可 以发现政 府和 国有企 业是 必不 可少
第3 5卷
第1 期
石 家庄经 济学 院学报
J u n lo hj z u n ies yo c n mis o r a fS ia h a g Unv ri fE o o c i t
Vo . 5 No 13 .1
Fe b. 20 2 1
21 0 2年 2月
国有企 业 激励 悖论
博弈 参 与 方 :政 府 机 构 、国 资 委 ( 有 资 产 国 管 理委 员 会 ,简称 国 资委 ) 和 国有 企 业 ;博 弈 策 略 :国资委针 对 国有企业 有监 管与不 监管 两种 策略 选 择 ;国有企 业有 作为 与不作 为两种 策略选 择 ,即 用 不作 为的程 度来 表示 国有企业 的效 率高低 ;而政
企业 作为最 基本 的经济 单位 ,在社 会活 动 和经 济 活动 中起着非 常关 键 的作 用 。我 国是 以公 有制 为 主体 的多 种经济 成分 并存 的社会 主义 国家 ,而 国有 企业 作为 公有制 的 主体 ,在 国家 的经 济建设 和人 民
的社 会生 活 中担 当着 重要 的角色 ,所 以对 国有企 业
的参 与方 ,而 在我 国还设 有对 国有企 业进行 专 门管 理 的机构 ,即国资 委 。所 以政府 机构 、国资委 和 国 有企 业是 我 国国有企 业效率 研究 的基 本对象 。我 们
以 19 9 4年诺 贝尔 经济 学奖得 主塞 尔顿 于 19 9 6年 提
优劣 分析 。 国有 企业作 为 国有资产 的经 营单 位在企
业 效率博 弈模 型 ,对三方 的博 弈过程 进行 分析 ,指 出当前 国有企 业管 理与激励 存 在的 “ 悖论 ” 。
一
取不 作 为行动 时 即国有 企业 效率 低下且 国资委并未
、
博 弈 模 型 的 建 立
进行 及 时的监管 时 ,则 国有 企业 能 够获 得价 值 为 的偷懒 收 益 ;当 国有企 业不 作为 且 国资 委进行 了及 时 的监 管 ,则 国 有 企 业 受 到价 值 P为 的惩 罚 ,记 为 一P;当 国资委 选择 不监 管 且 国有企 业 选择 作 为 时 ,则 国资委获 得正 效用 s ,即在未 付 出监 管 成本 的前 提下 保证 了 国有 企业 的效率 ;当国资委 选择不 监管 且 国有企业 选择 不作 为 ,则 国资 委要受 到政府
府机构 作 为凌驾 于 国 资委 和 国有 企 业 的 特殊 组 织 ,பைடு நூலகம்
能够对 两者 的成 本和收 益产 生影 响 ,也 就是说 政府
机构 的选择 行为 改变 的是 国资委 和 国有企 业 的博弈 环境 ;博弈 次序 :假设 国资 委和 国有企业 是 同时行
动 的或者 虽然行 动有先 后但 在做 出选择 之前 并不知 道对 方 的策略 ,即博弈 是静 态 的 ;博弈 收益 :假设 国资 委和 国有 企 业 不 仅 对 自 己的 得 益 情 况 完 全 清
收 稿 日期 :2 1 —0 2 0 1 9— 9
基 金 项 目 : 国家 社 会 科学 基 金 重 大 项 目 “ 贯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与 深 化 垄 断 行 业 改 革 — — 大 型 国 有 垄 断 企 业 的 治 理 结 构 和 政 府 规 制 结 构 研 究 ” (7 Z 0 5 资 助 。 0&Dt) 作 者 简 介 :陈 博 ( 9 1 ) 18 一 ,男 ,河 北 安 国 人 ,中 国 人 民大 学 经 济 学 院 经 济 学 博 士研 究 生 ,主 要 研 究 方 向为 网 络 经 济 、产 业 组 织 理 论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