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2018版)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附件一: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一、申请报考初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相应工种学徒期满;
2、相应专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中学毕业;
3、连续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三年及以上。
二、申请报考中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初级等级证书,在相应工种工作三年以上;
2、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六年以上;
3、取得初级等级证书,在相应工种工作两年以上的相应专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4、专业对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在相应工种实习、工作一年以上,免考理论知识,只考实际操作。
三、申请报考高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级等级证书,在相应工种工作六年以上;
2、取得中级等级证书,在相应工种工作五年以上的相应专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3、取得中级等级证书,在相应工种工作四年以上的专业对口的大专毕业生,免考理论知识,只考实际操作;
4、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十二年以上。
四、申请报考技师职业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证书后,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转评相近职业(工种)技师的,相应工作年限增加一年;
2、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及以上(含中专中技、高职高专、大专、本科等)本职业毕业生,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
五、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1、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安全文明生产,近三年内无直接责任事故;
3、从事本职业(工种)的骨干员工;
4、取得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三年以上。
粤人社发〔2018〕86号-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粤人社发〔2018〕86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有关单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52号)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度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全省各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8月至10月,具体时间由各评委会确定。
(二)各级评委会于10月份开始评审,原则上12月31日前完成。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评委会自主确定,或由用人单位在职称推荐申报环节增加相关要求。对粤东西北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四)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
(二)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省、市、县(区)人社部门要专门设立职称申报点,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由申报点直接受理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有什么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有什么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有什么
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参加初级鉴定的⼈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或职业学校的毕业⽣;参加中级鉴定的⼈员必须
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标的技⼯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参加⾼级鉴定⼈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种)⽣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级技⼯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员;参加技师鉴定的⼈员必须是取得⾼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种关键操作技术和⽣产⼯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和培养中级技能⼈员能⼒的⼈员;参加⾼级技师鉴定的⼈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具有⾼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种专业⾼难度⽣产⼯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有显著成绩,⽽且具有培养⾼级⼯和组织带领技师进⾏技术⾰新和技术攻关能⼒的⼈员。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一、操作技能类项目
(一)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
(二)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及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学年前一学期学生;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班
前一学年学生)。
(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前一学期学生)。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材料目录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材料目录
一、个人申报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日常类或统考类)。日常类个人申报表可从省鉴定中心网站首页链接“广东省人力资源职业开发评价公共服务平台”的“常用表格”栏下载;统考类个人申报表由考生个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
2.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考生报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为:身份证、广东省内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台地区人士凭港澳台地区身份证、外籍人士凭外国护照,除以上证件外,其它证件无效。
3.学历证(或学位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4.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补考报名时须只提供上述1和2所列材料。
(二)其它材料
1.申报条件如提到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培训结业证书,还需提供上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2.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证明材料:申报条件中如提到工作年限要求,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3.考生凭发表论文报考的,需提供登载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的原件及各相应复印件。
二、集体申报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申报机构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提交《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集体申报表(统考类)》和考生个人申报材料到所受理集体申报的省(地市)鉴定中心核对确认。
(二)省属鉴定所(站)需将《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集体申报表(日常类)》和报考职业资格四至一级考试的考生个人申报材料报省鉴定中心复审,具体提交时间按每年度鉴定公告要求。报考职业资格五级的考生个人申报材料由省属鉴定所(站)负责审定,并保存资料以备检查。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集体申报材料。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2018版)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2018版)
一、操作技能类项目
(一)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
(二)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及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年学生)。
(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范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活动,促进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核发、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业务相关规范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开展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评价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开展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活动。
第四条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为五个等级:初级技能(五级)、中级技能(四级)、高级技能(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专项职业能力是最小技能单元,不分等级。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第六条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综合管理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规划、拟订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并监督检查,承担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考场)设置及管理工作。
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属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及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考场)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省、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鉴定中心、考试院、办公室,以下统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受委托协助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分级进行业务指导并提供服务。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
2018年职业技能鉴定(日常鉴定)公告.doc
2018年职业技能鉴定(日常鉴定)公告
为做好我市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潍人社字〔2017〕168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我区职业技能日常鉴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时间安排
2018年职业技能鉴定(日常鉴定)时间安排表(附件1)
二、日常鉴定工种、级别
日常鉴定工种、级别(附件2)
三、鉴定方式
(一)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用计算机智能化方式;
(二)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定的方式现场实际操作。
四、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日常鉴定申报条件(附件3)
五、鉴定报名
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选择寒亭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六、资格审核
(一)职业技能鉴定的报名由各鉴定机构负责初审,高级工由市中心进行复审,如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进行降级或取消报名资格处理。
(二)高级工鉴定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日常鉴定人员花名册(附件4)
2、提供符合鉴定申报条件的证件复印件或培训合格证明。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函〔2016〕85号文件执行(附件5)
八、其他事项
(一)鉴定机构发布的鉴定公告报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二)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鉴定考务工作规范运行。
(三)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及时为鉴定合格人员办理、发放资格证书。
(四)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1:2018年职业技能鉴定(日常鉴定)时间安排表附件2:职业技能日常鉴定工种、级别
职业技能鉴定各技能等级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各技能等级申报条件
一、初级(五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5-1 经过申报工种初级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5-2在申报工种岗位上连续见习2年以上。
5-3在申报工种岗位上学徒期满。
二、中级(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4-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以上,并经过中级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4-2初、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技校和大中专毕业学用不相近,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年。
三、高级(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并经过高级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3-2 初、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满10年;技校和大中专毕业学用工种相近,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学用工种不相近的,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7年。
3-3破格条件(具备下列破格条件之一):
3-3-1 矿(公司)级技能竞赛取得前3名。
3-3-2集团公司技能竞赛(高级标准命题)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
3-3-3 获得矿(公司)级以上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
3-3-4其它破格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技师(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1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并经过技师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2-2破格条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2-1 集团公司技能竞赛取得前3名。
2-2-2 被命名为集团公司或地市级以上技术能手或技术标兵称号。
2-2-3近两年来,在大型工程项目中解决过两项以上操作技术难题,或对设备、工艺、工具设计等方面提出较重要的革新建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各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各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一、申报初级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
之一者):
1.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一年以上的从业人员;
2.经本职业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的学
员。
二、申报中级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
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并经中级职业技能培训获得毕(结)业证书的学员;
2.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职业院校以及其他培训机构的本职业毕(结)业生;
3.大专以上毕业(含大专)申报本专业相对应职业(工
种)者。
三、申报高级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者):
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
五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技能培训取得结业证书者;
2.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及其它高等职业学校的本职业毕(结)业生;
3.本科以上毕业(含本科)申报本专业相对应职业(工
种)者。
四、申报技师鉴定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满6年;
2.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
两年者;
3.在本职业(工种)有发明、创造并获得本地区、本行
业表彰或国家专利者,以及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晋升技师
规定条件者,可破格申请技师鉴定。
五、申报高级技师鉴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I.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满两年者;
2.取得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者。
六、为扭转国有大型企业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的局面,允许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10个行业、经批准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企业集团以及开展企业内鉴定的企业,组织长期工作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16年以上的技术技能骨干,参加技师培训后,申报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职业技能等级认证要求
职业技能等级认证要求
概述
本文档旨在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要求和指导。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是评估个人在特定职业领域的技能水平和专业能力的过程。
申请条件
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个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年满18岁;
2. 持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或证明;
3. 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4. 完成相关的培训或教育课程。
认证流程
以下是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一般流程:
1. 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文件;
2. 进行技能评估和测试,包括理论和实践考核;
3. 提供相关的参考人或机构的推荐信或推荐信;
4. 完成面试或面谈;
5. 通过专家评审。
认证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分为不同的等级,根据实际技能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估。等级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每个等级都对应着特定的技能要求和能力水平。
有效期限
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有效期限根据具体等级和行业而不同。持证人可以通过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活动来延长认证的有效期。
总结
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是评估个人在特定职业领域的技能水平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方式。本文档提供了申请条件、认证流程、认证等级和有效期限的要求和指导。申请人应满足相关条件,并按流程进行申请和评估,以获得合适的职业技能等级认证。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报名实用手册PPT共24页
集体报名页面
“报考机构”选择所属的培训机构或院校。 “报考机构代码”应与所选择的“报考机构”对应,否则 无法进行下一步申报。该代码请通过所属培训机构或院校获取。
本校机构代码:5202019
第五步:录入考生基本信息
1.考生来源选择“学校(在校学生)”时:“年级”填写入学年份,如:2019; “从事本职业年限”填“0”;“单位名称”填所在学校。
二、打印准考证
1、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一般于考试前五个工作日内,凭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号登录网 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点击报考平台上方导航的“打印准考证”,如果该准考证在打印期限内,下方打印准考证列 表将会显示对应的考试名称,考生点击考试名称后,凭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号登录即可进入打印页 面,用A4纸打印。如果所报职业准考证仍未公布或打印期限已过,在打印准考证列表中将不会显示 对应的考试名称。
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的方式和流程区别如下
考 试 类 型
选 择 培 训 机 构
输 入 机 构 代 码
录 入 基 本 信 息
选 择 申 报 条 件
教 育 经 历
工作 履历
预 约 确 认 时 间
上 传 相 片
完 成 报 名
打 印 申 报 表
资料确认地点
个 人 报 名
可 选
否
必 须
必 须
凭工 必 龄申 必 须 报者 须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_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_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
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③本职业学徒期满。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下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
证书。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③连续从事本
职业工作7年以上。④取得经劳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
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
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
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
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④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
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
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③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分为考评员和⾼级考评员。考评员可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考核、评审;⾼级考评员负责⾼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级)及其以下各级别的考核、评审。
考评⼈员的申报条件是:
(⼀)热爱职业技能鉴定⼯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定的组织、协作能⼒。
(⼆)具有申报从事鉴定职业(⼯种、专业)⾼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其以上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审批表
说明:1、“个⼈情况”由申报⼈填写,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培训考核情况”由省鉴定中⼼填写。
2、本表⼀式三份,分别由省鉴定中⼼、主管部门、⼯作单位存档。
3、交表时须交同底版照⽚2张和相应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立申请审批办法(试行)【模板】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立申请审批办法(试行)
一、申请
(一)申报条件
1.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2.在本市尚未建有鉴定所(站)的工种,或根据广州市社会经济的发展,结合产业结构、劳动市场需求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划,需要增加同类鉴定所(站)的工种。
3.人员配置
(1)领导成员
所长:1人,专(或兼)职,负责鉴定所(站)全面管理工作。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原则上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副所长:1-2人,其中至少专职1人,协助所(站)长管理鉴定所(站)的日常工作。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从事培训考核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2)管理人员
主任:1人,专职,协助所(站)长管理鉴定所(站)日常事务。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培训考核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财务管理人员:2人,专(或兼)职,持有财会人员证书或财会专业中级职称资格以上人员。
(3)工作人员
考务人员:1-2人,专职,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造册、办证以及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培训考核工作3年以上,了解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计算机操作人员:1人,专职或由考务人员兼任,负责档案管理和数据录入工作。具有计算机文字处理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该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报名实用手册
五、如何正确选择所属区域及报名点
六、网上报名信息修改 在录入考生基本信息后,一旦点击“保存”,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将 无法修改。因此在确定保存前考生应仔细检查以上三项信息是否录入无误! 预约日期一旦选择后也将无法修改。 考生《个人申请表Leabharlann Baidu信息未完成录入即未点击“完成报名”按钮前,考生可 凭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号登录报名系统对个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 码、预约日期除外)进行修改。一旦点击“完成报名”按钮,考生则不得对报考 信息作任何修改。如果考生有信息未确认,或需要重新上传相片的,可先不点击 “完成报名”按钮。必须注意:如果过了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仍未点击“完成报 名”的,将无法进行资格审核。
十、鉴定费问题 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当次考试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次考试, 不予保留考试资格和退款。
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陆网上报名平台,选择相应职业的考试
1.网上平台网址为:http://210.76.66.109:7005/tk/ 2.点击 “网上报名”栏,查看可供报名的考试信息列表。
相关报表打印
一、打印个人申请表
点击报考平台上方导航的“打印个人申报表”,进入打印页面,打印出来共2 页
点击页面右上角“打印本页”按钮,即可打印。
点击“完成报名”按钮后,到现场资格审核期间,考生都可以凭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号登录网 上报名系统打印《个人申请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版)
一、操作技能类项目
(一)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
(二)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年学生)。
(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
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
.取得本职业四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
(四)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
.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年以上的。
.持有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业生。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年及以上。
.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五)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年及以上且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