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2018版)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一、操作技能类项目(一)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二)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及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学年前一学期学生;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班前一学年学生)。
(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前一学期学生)。
4、取得本职业四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前一学期学生)。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一、操作技能类项目(一)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二)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及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学年前一学期学生;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班前一学年学生)。
(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前一学期学生)。
4、取得本职业四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前一学期学生)。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流程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流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流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流程一、国家职业资格各级别申报条件: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1年,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资格鉴定。
3、各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资格鉴定。
4、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资格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5年者,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可分别申报高级资格鉴定。
3、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或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4、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班学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班学生可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资格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含3年)以上。
2、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含2年)以上。
3、取得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累计工作年限分别满10、9、7、6年以上。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材料目录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材料目录一、个人申报需提交的相关材料(一)基本材料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日常类或统考类)。
日常类个人申报表可从省鉴定中心网站首页链接“广东省人力资源职业开发评价公共服务平台”的“常用表格”栏下载;统考类个人申报表由考生个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
2.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考生报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为:身份证、广东省内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台地区人士凭港澳台地区身份证、外籍人士凭外国护照,除以上证件外,其它证件无效。
3.学历证(或学位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4.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补考报名时须只提供上述1和2所列材料。
(二)其它材料1.申报条件如提到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培训结业证书,还需提供上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2.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证明材料:申报条件中如提到工作年限要求,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3.考生凭发表论文报考的,需提供登载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的原件及各相应复印件。
二、集体申报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申报机构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提交《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集体申报表(统考类)》和考生个人申报材料到所受理集体申报的省(地市)鉴定中心核对确认。
(二)省属鉴定所(站)需将《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集体申报表(日常类)》和报考职业资格四至一级考试的考生个人申报材料报省鉴定中心复审,具体提交时间按每年度鉴定公告要求。
报考职业资格五级的考生个人申报材料由省属鉴定所(站)负责审定,并保存资料以备检查。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集体申报材料。
1.考生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院校统一出具《院校报考集体证明》和《在校生名册》原件。
3.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统一鉴定的,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统考类)》。
参加日常鉴定的,考生无需提交个人申报表(补考除外)。
4.报考涉及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职业技能鉴定各技能等级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各技能等级申报条件一、初级(五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5-1 经过申报工种初级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5-2在申报工种岗位上连续见习2年以上。
5-3在申报工种岗位上学徒期满。
二、中级(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4-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以上,并经过中级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4-2初、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技校和大中专毕业学用不相近,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年。
三、高级(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3-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并经过高级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3-2 初、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满10年;技校和大中专毕业学用工种相近,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学用工种不相近的,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7年。
3-3破格条件(具备下列破格条件之一):3-3-1 矿(公司)级技能竞赛取得前3名。
3-3-2集团公司技能竞赛(高级标准命题)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
3-3-3 获得矿(公司)级以上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
3-3-4其它破格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四、技师(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1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并经过技师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2-2破格条件。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2-1 集团公司技能竞赛取得前3名。
2-2-2 被命名为集团公司或地市级以上技术能手或技术标兵称号。
2-2-3近两年来,在大型工程项目中解决过两项以上操作技术难题,或对设备、工艺、工具设计等方面提出较重要的革新建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2-2-4具有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与所从事工种相关的技术论文,论文对本工种的实际操作或培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有重要指导作用。
2-2-5其它破格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高级技师(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1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并经过高级技师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版广东省统考类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完整版
版广东省统考类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广东省统考类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2016年版)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6年1月目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企业培训师 (3)秘书 (4)客户服务管理师 (5)电子商务师 (6)理财规划师 (7)物流师 (8)项目管理师 (9)营销师 (10)采购师 (12)物业管理员 (13)职业指导人员 (14)心理咨询师 (15)婚姻家庭咨询师 (15)保育员 (16)健康管理师 (16)公共营养师 (17)制图员 (18)劳动保障协理员 (18)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4、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班前一学年学生;大学专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班前一学年学生。
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7、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8、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工种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工种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5、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范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活动,促进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核发、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业务相关规范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开展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评价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开展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活动。
第四条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为五个等级:初级技能(五级)、中级技能(四级)、高级技能(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专项职业能力是最小技能单元,不分等级。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第六条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综合管理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规划、拟订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并监督检查,承担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考场)设置及管理工作。
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属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及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考场)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省、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鉴定中心、考试院、办公室,以下统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受委托协助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分级进行业务指导并提供服务。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第七条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活动的相关业务指引和工作规范;(二)统筹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活动,承担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的技术支持,核发各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拟定地方职业标准(含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四)运行和管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广东省分库;(五)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建设;(六)组织实施省属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七)管理全省空白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八)管理全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数据和证书数据;(九)其他受行政机关委托办理的事项。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2018版)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2018版)一、操作技能类项目(一)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二)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及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年学生)。
(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
4.取得本职业四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
职业技能等级认证要求
职业技能等级认证要求
概述
本文档旨在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要求和指导。
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是评估个人在特定职业领域的技能水平和专业能力的过程。
申请条件
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个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年满18岁;
2. 持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或证明;
3. 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4. 完成相关的培训或教育课程。
认证流程
以下是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一般流程:
1. 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文件;
2. 进行技能评估和测试,包括理论和实践考核;
3. 提供相关的参考人或机构的推荐信或推荐信;
4. 完成面试或面谈;
5. 通过专家评审。
认证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分为不同的等级,根据实际技能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估。
等级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每个等级都对应着特定的技能要求和能力水平。
有效期限
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有效期限根据具体等级和行业而不同。
持证人可以通过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活动来延长认证的有效期。
总结
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是评估个人在特定职业领域的技能水平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方式。
本文档提供了申请条件、认证流程、认证等级和有效期限的要求和指导。
申请人应满足相关条件,并按流程进行申请和评估,以获得合适的职业技能等级认证。
职业技能鉴定各技能等级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各技能等级申报条件一、初级(五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5-1 经过申报工种初级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5-2在申报工种岗位上连续见习2年以上。
5-3在申报工种岗位上学徒期满。
二、中级(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4-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以上,并经过中级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4-2初、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技校和大中专毕业学用不相近,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年。
三、高级(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3-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并经过高级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3-2 初、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满10年;技校和大中专毕业学用工种相近,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学用工种不相近的,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7年。
3-3破格条件(具备下列破格条件之一):3-3-1 矿(公司)级技能竞赛取得前3名。
3-3-2集团公司技能竞赛(高级标准命题)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
3-3-3 获得矿(公司)级以上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
3-3-4其它破格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四、技师(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1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并经过技师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2-2破格条件。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2-1 集团公司技能竞赛取得前3名。
2-2-2 被命名为集团公司或地市级以上技术能手或技术标兵称号。
2-2-3近两年来,在大型工程项目中解决过两项以上操作技术难题,或对设备、工艺、工具设计等方面提出较重要的革新建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2-2-4具有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与所从事工种相关的技术论文,论文对本工种的实际操作或培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有重要指导作用。
2-2-5其它破格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高级技师(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1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并经过高级技师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培训合格。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分为考评员和⾼级考评员。
考评员可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考核、评审;⾼级考评员负责⾼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级)及其以下各级别的考核、评审。
考评⼈员的申报条件是:
(⼀)热爱职业技能鉴定⼯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定的组织、协作能⼒。
(⼆)具有申报从事鉴定职业(⼯种、专业)⾼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其以上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审批表
说明:1、“个⼈情况”由申报⼈填写,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培训考核情况”由省鉴定中⼼填写。
2、本表⼀式三份,分别由省鉴定中⼼、主管部门、⼯作单位存档。
3、交表时须交同底版照⽚2张和相应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程(暂行)》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程(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9.03•【字号】穗人社发[2013]94号•【施行日期】201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程(暂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94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市直属企业,市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为进一步健全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制,促进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权威性,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结合《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程》和我市实际,特制订了《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程(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迳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9月3日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程(暂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目录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人员管理一、考务人员管理二、质量督导人员管理三、考评人员管理第三部分质量督导一、工作规范二、工作方式三、工作纪律第四部分考场管理第五部分报名管理一、本市统一鉴定、日常鉴定报名管理二、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管理第六部分资格审查第七部分鉴定题库及试卷管理第八部分鉴定实施过程管理第九部分阅卷评审及成绩处理第十部分证书管理第十一部分质量通报第十二部分收费管理第十三部分其他附件:1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2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场守则3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记录表4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证明材料5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成绩个人复核申请表6 信息化考试系统管理7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生签到表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加强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确保职业资格证书质量,切实发挥职业标准引导教育培训、劳动者素质提升、企业用人和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程(暂行)》和本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职业技能鉴定是指通过专业的考核和评估,对个人在特定职业领域所具备的技能水平进行评定和认证的过程。
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是指申请人需要满足的一系列要求和条件。
下面将详细介绍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
1. 年龄要求:通常来说,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者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无上限年龄限制。
这是因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相对具备一定的生活经验和职业技能基础。
2. 学历要求:针对不同的职业鉴定项目,学历要求也不尽相同。
一些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对学历没有硬性要求,只要求申请人具备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而有些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则要求申请人至少具备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3. 技能经验要求:申请人需要在特定职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以证明自己具备相关的职业技能。
对于初级职业鉴定项目,一般要求申请人具备一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而对于高级职业鉴定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三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4. 健康状况要求:职业技能鉴定需要一定的身体素质,因此申请人需要符合一定的健康状况要求,以确保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通常会要求申请人进行体检,检查身体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5. 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验证明等。
申报材料的准备要求会根据不同的职业鉴定项目而有所不同,申请人需要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6. 费用缴纳要求: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费用。
费用的数额会根据不同的职业鉴定项目而有所不同,申请人需要在申报时了解相关费用标准并按时缴纳。
7. 其他要求:除了以上基本要求外,不同职业技能鉴定项目还会有一些特殊的要求。
例如,一些特殊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具备特定的技能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符合与否直接关系到申请人能否顺利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因此,申请人在申报前应认真了解并核对自己是否符合相关的申报条件,以免浪费时间和金钱。
同时,申请人还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并进行充分的准备和复习,提高通过鉴定的成功率。
考评员申报管理规定
考评员申报管理规定
为了建立和完善我校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素质,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规范考评员申报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评员申报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工种应与授课专业对口。
2.具有相应工种国家三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申报高级考评员资格者,必须先具备考评员资格证书。
二、考评员申报相关费用规定
1.首次申报考评员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报销考评员的培训费,在本市以外培训的交通费、食宿费按学校规定的出差、培训标准报销。
2.到期换证的费用由学校报销,需要到本市以外换证的高级考评员,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按学校规定的出差、培训标准报销。
3.申报第二证书的费用全部自理。
三、考评员申报流程
1.原则上每专业(工种)产生1-2名考评员,由所在学院推荐,填写《考评员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被推荐人在规定日期登陆指定网站(具体信息以当次通知为准)进行个人网上报名,打印《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3.被推荐人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学历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免冠小一寸近期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号码、姓名和报考职业工种名称)同以上资料一并交教务处职业技能鉴定科。
4.由教务处职业技能鉴定科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初审。
四、附则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考评员申请审批表》
附件:
考评员申请审批表。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上报2007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上报2007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粤劳职鉴[2006]118号【发布部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日期】2006.12.20【实施日期】2006.12.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上报2007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计划的通知(粤劳职鉴[2006]118号)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为了方便考评员就地培训,进一步做好明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工作,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质量,请将本市2007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培训计划报送我中心。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要求1. 各地级市鉴定指导中心可根据本地区鉴定工作的需要,向省鉴定中心申请由市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在本地举办考评员培训班。
对于部分急需开展考评人员培训但开班人数较少的市,由省鉴定中心统筹安排,按地区分片联合办班。
2. 为了确保考评员培训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举办考评员培训班总人数须达到80人以上,每个职业(工种)不少于10人。
3. 请各市于2007年1月20日前将考评员培训办班计划申请(附件2)上报省鉴定中心。
没有上报考评员培训办班计划申请的,不予列入2007年度考评员培训办班计划。
二、培训、考核及师资安排1. 考评人员培训班课程由省鉴定中心统一安排,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要求具体确定上课内容和配备的演示设备。
培训班授课老师由省鉴定中心考务科委派。
2. 在地级市举办的培训班,当地鉴定中心可推荐师资,但须经省鉴定中心审核确认具备资格后方能进行授课。
3. 考评员资格考核由省鉴定中心命题、制卷并组织阅卷评分。
三、考评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经培训考核合格,符合考评员任职条件的,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考评员证卡,作为受聘的资格凭证。
对于未能通过资格考核的,不核发资格证卡。
四、其他高级考评员培训和全国、全省性统考的职业考评员培训,由省鉴定中心集中办班。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及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及要求一、鉴定依据和职业工种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鉴定。
二、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18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18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培训要求培训可采纳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体式格局进行。
教材可选用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程及相关教材。
四、鉴定工作流程主要分为申请、命题、鉴定、取证四个阶段。
(一)申请1、申报计划:鉴定前需向市鉴定指导中央申报鉴定计划(鉴定申请),简要说明鉴定的时间、地点、人数、鉴定体式格局和考评员等有关情况,并提供鉴定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由市鉴定指导中心或委托举办单位对鉴定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资格合格者参加鉴定考核。
3、申请鉴定时间:一般提前30个工作日。
(二)命题工作1、鉴定使用试卷报鉴定中心备案、从国家题库抽取试卷。
(三)鉴定1、考核前由专人向市鉴定指导中心提取试卷样卷或试卷。
2、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答的体式格局进行,考试采用课桌式(单人单桌),鉴定工具之间应留有一定距离。
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操或笔试体式格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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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版)
一、操作技能类项目
(一)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
(二)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年学生)。
(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
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
.取得本职业四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
(四)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
.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年以上的。
.持有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业生。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及以上,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年及以上。
.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五)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年及以上且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